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精选30篇)

时间:2023-11-23 11:44:24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一):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机关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机关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机关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机关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机关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机关绿化覆盖率,奋力提高绿化水平,尽量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机关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机关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机关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机关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机关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机关机关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研究批准。

  4、机关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务必经过领导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务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状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家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持续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色彩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小区绿地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小区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1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业主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业主管理方同意。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业主的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加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要求;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在喷药工作时,要戴口罩、眼镜与胶手套,然后才能操作。在喷药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吸烟与不能接触食品,更不能将其入口而食。喷药后要清洗干净手、脸与更换衣服后,才能饮食,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午时三时至七时,防止高温喷药易造成药害与人员中毒)。

  4、员工在进行剪草与修剪树木等维护工作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与喷药机等,防止机具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在绿化管理过程中,凡是清理出来的园林垃圾(如枝叶)等杂物,未经同意,不准将其随地烧毁。要按明火的管理规定执行。

  6、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如农药、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类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盗安全措施,库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绿化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

  7、员工在绿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凡是高空作业(包括攀爬树木、用油锯锯树枝等作业),要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系好安全带才能进行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养护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

  ①养护期内,由项目经理组织各小区人员进行考核、检验,并做好检测验收报告;

  ②考核时间:共3次,分别为2017年4月1--10日、2017年4月1--10日、2017年12月1--10日。

  六、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绿化带、草坪、景点、广场道路、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资料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贴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变动。

  4、及时完成业主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到达绿地养护要求。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三):

  为把小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礼貌的住宅小区,特制定小区绿化管理制度。

  一、绿化管理标准

  1、小区内植物无杂物,无浓浮灰,坚持叶色翠绿。

  2、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3、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4、枝叶修齐整,无乱现象。

  5、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坚持干净。

  6、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7、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二、绿化管理具体规定

  1、物业绿化管理人员是本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职责如下: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保证绿地面积,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提高住宅小区的环境档次;

  (2)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浇水。大棵的树木要予以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坚持绿化地清洁,必要时进行封闭养护,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让其生长茂盛;

  (4)劝阻和制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5)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小区的共识,构成良好的风气,自觉爱护小区内的“一草一木”。

  2、本住宅区住户是本小区绿化的受益者,负有爱护绿化、管理绿化的义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任何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

  (2)严禁偷摘花草、攀登树木、涂损园林小品;

  (3)严禁在绿化地内任意开挖、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抛洒杂物及设置广告牌;

  (4)严禁在草坪上踢足球,打羽毛球、遛狗;

  (5)严禁在绿的上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等;

  (6)严禁出租车、轿车等驶入草坪;

  (7)严禁在树上、建筑物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

  (8)装修要礼貌施工,不准在绿化带丢放建筑垃圾;

  (9)提倡鼓励小区住户在围栏内布置花草,阳台上种植花卉,增设小区景观。阳台置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

  (10)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礼貌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造成绿化带花草树木损坏的,赔偿金一律由职责人支付,未成年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支付。对进取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与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辱骂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绿化管理工作流程

  1、浇水:根据不一样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2、施肥: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清除杂草及松土: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于草皮的生长和规范。

  4、修枝整形:根据植物的形状,以利观赏为目的,以植物品种及生长情景等因素进行修剪整形。

  5、除虫: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及时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害高发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能良好生长。

  6、禁止事项:禁止任何人踏入草坪并在树枝上吊拉、折枝、悬挂物件,严禁铁线紧箍树干,影响树木生长,严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内以体育锻炼为形式损伤植物。

  7、防止损坏,加强宣传教务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毁坏,做到预防在先。

  8、定期洗尘:由于草坪仅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飞扬,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四):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校美化、绿化工作,提高学校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我校学校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学校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学校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学校绿化覆盖率,奋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园林学校绿化,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学校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学校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与专业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负责学校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学校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学校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情景,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坚持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六):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七):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

  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

  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

  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

  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分别不一样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是乱砍树木、损坏、碰坏树木、枝条,影响树木生长或破坏损坏绿化设施者,应照价赔偿损失,并按所损失总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二是擅自拆毁、刻划、树木剥皮、损坏花草、在树旁和林地、绿地内倾倒垃圾或有害物质、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取土、乱拴乱挂等,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100—5000元罚款。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八):

  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天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务必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可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九):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

  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内无缺株现象。

  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7、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一样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设施管理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十):

  为提高园林绿化工程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综合质素,现就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作如下制度:

  第一章:绿化工作小组的设立

  第一条:成立跨部门绿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广州地区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架构表详见附表。

  第二条:绿化工作小组组长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绿化工作小组设专职副组长一名,专职负责小组各项工作。各成员代表各自所在的职能部门,按照绿化工作小组的工作布置完成相应的工作。绿化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各项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管理

  第三条:园林设计务必加大绿化种植设计的范围和种植密度,对项目所需园林建筑、硬地铺装,尤其是人工水景资料,务必认真论证,合理选用。

  第四条:绿化设计初步方案务必由设计研发中心组织销售策划部、市政部、成控中心、工程部和开发中心等有关部门参与方案评审,透过评审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第五条:园林设计应选用适宜当地生长,易于移植、存活的常规苗木种类。每个项目设计开始之前,设计人员就应进行苗圃考察,会同采购人员一齐选苗,屯苗。并按意向苗木种类指导设计工作。

  第六条:销售中心、销售通道等展示区域的园林设计务必提早进行,确保短期展示效果。

  第三章:招标与采购

  第七条:天力公司苗场每月带给场内苗木清单(品种、数量、状态、价格)给公司供应部及绿化小组,苗木价格由供应部核定。绿化小组采购、设计人员原则上在清单范围内选购苗木。惠州公司和海南公司可结合当地公司实际状况优先思考天力苗场的苗木。

  第八条:对于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地被,可由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对外采购;对于销售展示区域或其它重点区域少量的重点景观树,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又为保证效果无法更换品种的,经过设计主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对外采购。

  第九条:对外采购按原流程由供应部负责。

  第十条:工程部务必严格执行乔木的进场验收及种植定位;设计人员须参与把关重点乔木(由设计人员提前给出重点乔木清单)的采购、进场验收和种植定位。未经上述人员签字认可,核算中心不得计价付款及结算。

  第四章:苗木种植和养护

  第十一条:施工前,销售、设计和招投标提前完成各部门相应的工作。销售展示区域、重点部位的大型树木,工程部协调各专业带给施工场地并工安排施工单位提前种植,确保苗木恢复期,满足售楼时期的效果要求。

  第十二条:绿化设计图需明确销售区、重点部位的大树及规格较小的苗木应全冠移植。

  第十三条:绿化工程所需的种植土、运苗、种植、养护(包活6个月)原则上须由同一家绿化施工单位完成。

  第十四条:工程部务必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须及时向设计人员反映,设计人员务必保证对施工过程的连续视察,随时带给施工作业指导,并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做法,以确保实现预期的设计效果。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条: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绿化工作小组会同工程部、设计研发中心共同进行。仅有带给由工程部和设计研发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的验收资料,核算中心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六条: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作为该手册的一部分,相关部门务必按照其指引开展园林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在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和采购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上述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十一):

  一、工作资料

  1、绿化管理员:熟悉物业公司对绿化养护的要求,定期对所辖绿化区域进行巡查、记录、分析绿化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做出短期的工作计划,对出现的养护工作疑难进行分析、总结,拿出解决办法;安排、协调绿化工作人员的养护工作。

  2、绿化工作员:清除绿地的杂草、石子、枯叶,铲理乔灌木树坑,修剪绿地边缘,剪平绿地,造型修剪乔灌木,防治病虫害,补死树死苗,浇水,施肥,毒杀草地蚂蚁,维护园区雕塑和绿地设施完好。

  二、工作要求

  1、管理要求

  (1)巡视:每周一次,工作全面、细致。

  (2)查核:熟悉管理处领导及其他部门对绿化养护的工作意见,立即到所辖现场核实,依据客观现状分析总结。

  (3)工作计划:因时、因地,依据客观,计划工作合理。

  (4)工作运作:协调安排工作人员展开工作,做好养护记录。回答有关部门意见,并落实结果。

  2、养护要求

  (1)清除杂草,纯净率达95%以上。

  (2)清除石子、残枝败叶等杂物,保洁率达98%以上。

  (3)草地边缘修剪整齐,践踏踩坏及时修复,坚持完整,完整率达98%以上。

  (4)浇水施肥时适量,草地生长良好,不缺肥短水。

  (5)剪掉,草的高度坚持3㎝﹋5㎝,平整美观。

  (6)乔灌木树坑规范、整齐、清洁。

  (7)造型修剪合理,造型优美、景观丰富。

  (8)花木病虫害防治及时、准确。

  (9)补种死树、死草及时,完成率达98%以上。

  (10)老鼠、蚂蚁处理准确、及时毒杀,鼠洞及时修补、植草。

  (11)绿地设施完好率达98%。

  三、工作时效

  每周一、三、五、来公司进行绿化维护,每次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以每一天的工作资料及完成程度决定一天时效的长短)。

  四、工作考核

  1、养护工作考核

  每月下旬不定期进行全面工作巡查,依据公司绿化养护标准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

  (1)工作人员:依据每月的工作成绩,结合岗位职责、工作规范进行综合考评。

  (2)管理人员:依据工作规范和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进行综合考评。

  五、奖罚办法

  每月工作成绩为综合考评供给主要依据,综合考评为年度评工作先进及辞退员工供给主要依据,以此为奖罚。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美化公司工作、生活环境,塑造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区域范围内的绿化区域。

  第三条绿化人员的组成:集团公司总部下设绿化队,集团下属各单位设绿化职责人;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一条绿化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一、做好集团公司的绿化、美化及管理工作。

  二、按照集团公司绿化的基本要求,做好年度绿化计划,并组织人员认真落实。

  三、落实防火、防盗、防病虫害、防操作事故等安全保障措施。

  四、熟悉安全知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任何人身及意外事故;能够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简单技术问题。

  五、督促员工做到定期除草、施肥、浇水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绿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六、监督所有人员对劳动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物品管理调配井然有序。

  七、定期检查检修设施、设备,做到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原因致使设施、设备提前报废。

  八、做好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发放、登记、回收工作。

  第二条绿化人员岗位职责

  一、管理好公司内各种花草、树木、绿篱,对有意破坏绿化者,绿化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要求其赔偿。

  二、定期浇水、施肥、除草、灭虫和剪枝等,确保绿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三、加强对绿化劳动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检修设施、设备,做到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原因致使设施、设备提前报废。

  四、每一天下班前必须把自我的绿化工具清洗干净,保存在仓库内,并由相关人员做好回收记录。如果工具遗失,由本人按价赔偿。

  五、经常注意观察各自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明暗下水道等,一旦发现异常情景应立即有序上报。

  第三章环境绿化管理规定

  第一条基本管理规定

  一、绿化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资料。

  二、员工有权利和义务管理、爱护花草和树木。

  三、不准攀折花木或在树上晾晒衣物,不得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

  四、不准践踏或穿行绿化带。

  五、不准往绿化区域内倒污水或扔杂物,堆放任何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六、未经许可,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各类提示招牌。

  七、凡人为造成绿化、花木及设施损坏的,公司将给予罚款、照价赔偿处理。

  八、集团公司各级绿化负责人,应及时检查记录,报告绿化情景,定期培土、施肥、治虫害、修剪枝叶、浇水等。

  九、集团公司绿化树苗来源和技术工作,在必要时能够向外招标和聘请苗圃基地和园艺技术人员,承担绿化供苗和技术指导工作。

  十、各部门环境卫生职责区内的绿化带,在职责区范围内坚持人行道、墙脚清洁,地面无痰,无粪便污水,无瓜皮果壳纸屑,无砂石等。

  十一、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罚款50元,并要求就地清除。

  十二、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地围栏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第二条绿地绿化保养

  一、坚持地表平整,土壤均匀细致;无废纸、无杂物、无砖头瓦砾,当天清除绿化垃圾。

  二、草苗栽种整齐,能覆盖地表,无缺苗断垄。

  三、公司园艺每月用旋刀剪草地一次,每季度施肥一次,并根据季节对花木进行适当的剪割,并做好记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及时修剪草坪,及时浇水、施肥。

  五、避免汽油机漏油,造成块状死草,注意启动汽垫机,停止操作时避免机身倾斜,防止草地起饼状黄印。

  六、工作完毕后,要清扫草地,并做好清洗机具和抹油等保养工作。

  第三条树木花卉绿化保养

  一、按生长习性定期完成灌溉、施肥和修剪,及时处理枯枝死杈,坚持树冠美观整洁、层次分明。

  二、及时牵引、上架爬藤植物,做到无杂草和植物同生同爬现象。

  三、保证花坛内花苗长势良好,无倒伏,花期正常,一年四季均有花苗生长或开放,花坛内无杂草生长。

  四、盆花摆放整齐、造型美观;及时更换残花。

  五、合理施肥、浇水。树木叶面水分蒸发量大,尤其是夏季。所以必须进行人工浇水。浇水宜在早晚,浇灌时要注意不让树木生长处或树穴中积水,以免根系窒息而死。

  六、松土除草。杂草会与树木争夺养分,且影响环境美观,所以在松土时应将杂草除掉,这样有利于消灭虫蛹,防止病虫灾害。

  第四条其他绿化相关工作

  一、每月进行一次灭四害工作(苍蝇、蚊子、老鼠和蟑螂)。

  二、注意爱护绿化工具,存放要整齐有序,严禁乱丢乱放。

  三、遇到所负责区域内的水电线路出现问题、损坏公物或其他突发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尽早处理,消除隐患。

  四、遇到水龙头、绿化管道损坏时,必须及时报维修组(如遇晚上、节假日水龙头损坏,要及时关掉总阀)。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十三):

  学校绿化是美化、净化学校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天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x的根本途径。为加大学校绿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必须委托园林部门规划设计,校长室进行充分论x,贴合校情给予设计方案认可。校内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校领导团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学校绿化管理职责人为绿化管理员,学校绿化管理机构是以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绿化管理员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团队牵头,绿化管理员挂帅对学校内各类树种、盆景挂牌,落实对口班、团、队,划分维护监管职责区域职责到班,构成学校绿化维护网络。

  三、学校绿化实施计划均由总务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校长室论x审批后再由总务处根据计划进行实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摆放,适时调整以及移盆、分植、养护。

  四、学校绿化凡名贵、常绿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乔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绿化管理台帐。凡出现天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绿化管理员填写注销单经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管理者的职责,并与奖金或承包费挂钩。

  五、学校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学校,绿化管理员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学校教职工也不得将个人的盆景花卉带到校内存放。凡发现有人将校内盆景花卉带出学校,门卫必须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x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总务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校产所有,办公室及公共处室的盆景、花卉摆放均由绿化管理员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选择摆放。

  六、学校绿化的`全年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确定x养护管理队伍。养护协议一年订,养护费用凭养护单位供给的花木销售剪额x年底一次付清。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学校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凡发现有人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除给予批评、通报和必须的纪律处分外,还处以三倍以上罚款。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体育教师要加强常规巡视。安排分散活动时,应充分注意远离绿化带,禁止学生在南侧云梯、单杠处模仿灌篮和足球x门动作,以及在直道南北两端投掷实心球,以避免踩踏绿篱和撞击围护木栏。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十四):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

  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

  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

  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

  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分别不一样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是乱砍树木、损坏、碰坏树木、枝条,影响树木生长或破坏损坏绿化设施者,应照价赔偿损失,并按所损失总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二是擅自拆毁、刻划、树木剥皮、损坏花草、在树旁和林地、绿地内倾倒垃圾或有害物质、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取土、乱拴乱挂等,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100—5000元罚款。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十五):

  为绿化美化学校环境,把我校建成优美,整洁,礼貌的学校,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舒适的学校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总务主任,生化教师组成的学校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学校绿化美化工作。

  二、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学校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三、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四、根据规划,按不一样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一样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学校花木的有机配植。

  五、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六、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七、广植盆景树。在搞好学校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景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八、搞好学校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浇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到达绿化美化学校的目的。

  九、对毁损花草树木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处罚。

  1、乱折树枝、树叶、爬树、摇树,砍枝剔芽,攀花摘果。

  2、在树上钉钉、刻划涂写,趁树搭棚、搭架、搭衣服、悬挂招牌、捆绳、捆铁丝。

  3、在绿化树木下及花池内堆放各种废物(倒垃圾、污水),点火,挖坑。

  4、车辆等碰损轧坏树木、绿篱、绿地及园林绿化设施。

  5、擅自砍伐修剪破坏树型,擅自移栽换栽绿化苗木,摘花等。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十六):

  一、目的:

  保护、完善绿化带;保护、美化小区环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服务中心管理区域的绿化。

  三、职责

  1、公司经理负责审定绿化方案和确定绿化工程承包商。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拟定绿化方案,签定绿化工程合同。

  3、物业管理员负责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监控和日常绿化管理。

  4、保洁员负责绿化带除草。

  四、程序

  1、确定绿化方案

  (1)服务中心主管根据业主管委会的委托和要求,并根据小区美化实际需要,提出初步绿化方案。

  (2)服务中心主管就初步拟定绿化方案,向业主管委员征求意见。

  (3)根据业主管委员的意见,服务中心主管拟定绿化方案,并提交公司经理审核、批准。

  2、委托施工

  (1)绿化工程承包商的确定《供应商选择程序》进出。

  (2)服务中心主管与被选定的供应商签订绿化工程合同。

  3、施工质量监控

  (1)物业管理员按绿化工程合同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

  (2)物业管理员对发生的不贴合要求的情景,记入《绿化工程存在问题处理单》,并将处理单交承包商限期整改。

  (3)物业管理员跟踪整改的进行,并检验整改结果,决定认可或要求其继续整改。

  (4)对合同期限内不能完工的绿化功臣,物业管理员应向承包商寻求补偿。

  4、绿化工程的验收:

  (1)绿化工程施工完毕,物业管理员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参与验收的可包括:物业管理员、服务中心主管、业主管委会委派的人员,公司经理、承包商。

  (3)参与验收的人员在《绿化工程验收移交记录表》上签字,即为验收合格。

  (4)若验收时发现存在问题,物业管理员按规定进行进行处理。

  5、绿化工程验收接管后,由服务中心自行养护。

  6、日常管理

  (1)物业管理员每周对绿化带至少巡视一遍,并做绿化巡视记录。

  (2)服务中心主管对汇总的《绿化巡视记录》进行分析(必要时)采用统计技术进行处理。

  7、日常养护

  (1)除草:

  A、保洁员除草职责范围和工作资料的确定。物业管理员根据物业管理绿化面积,保洁员人数的多少,划分和规定保洁员除草职责范围和工作资料,并列出《保洁员除草职责范围和工作资料一览表》;

  B、保洁员对自我职责范围的绿化带内杂草每半个月清除一次,保证无显目的杂草。

  (2)浇水:由绿化养保员按以下要求进行:

  A、对新栽绿化地,自栽种之日起十天内,须早晚各浇水一遍,待成活后,可酌情减少浇水次数。

  B、持续一星期干旱时,需浇水一遍。

  (3)施肥、杀虫、修剪按以下要求进行:

  A、杀虫:每星期至少检查一遍,如有虫害应及时进行消杀治疗。

  B、修剪:每年不少于5次,应坚持绿化植物的整齐、美观。

  C、施肥:每季度应施肥一遍,并坚持生长良好。

  D、补种:枯死、病死和损坏死亡的绿化植物应及时补种。

  (4)以上项目由物业管理员每月填写《绿化养护记录表》,并交服务中心主管签署意见。

  8、绿化带的日常维护

  (1)绿化带的.开挖或占用

  A、物业管理员明白或发现施工单位需要或正在开挖、占用绿化带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临时占用、开挖共用地(道路)申请表》,对未经批准擅自开挖、占用绿化带的,按《业主违例事件处理程序》对委托该施工单位的业主进行处理;

  B、物业管理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将经批准的《临时占用、开挖公共用地(道路)申请表》原件交施工单位据以施工,复印件存底备查。

  C、开挖或占用完毕,物业管理员应检查绿化带恢复情景。

  (2)绿化带受损的处理

  物业管理员发现绿化带受损时,能够:

  A、要求职责人限期恢复绿化带原状。

  B、安排绿化养护单位恢复绿化带并要求职责人支付该费用。

  五、记录

  1、《绿化工程存在问题处理单》复印件、《临时占有、开挖公用地(道路)申请表》复印件、《绿化巡视记录》、《绿化养护记录表》由物业管理员保存一年。

  2、最新的《保洁员除草职责范围和工作资料一览表》原件由物业管理员保存、复印件由服务中心主管保存。

  3、《绿化工程验收移交记录表》由物业管理员保存一年后交公司档案室。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十七):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校美化、绿化工作,提高学校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我校学校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学校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学校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学校绿化覆盖率,奋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园林学校绿化,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学校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学校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与专业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负责学校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学校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学校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情景,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坚持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十八):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园林绿化管理,使全所园林绿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维护优美的园林绿化环境,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进取搞好园林绿化组的内部管理,坚持各项规章制度,进取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高质量、高标准进行园林绿化管理。

  二、加强园林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规范,持续良好的观赏效果;公园及城区乔木、灌木和绿篱植物适时修剪造型;进取防治植物病虫害,促进植物健壮生长,使城市到达绿化、美化一流水平。

  三、加强对公园及城区名木古树的保护管理,建立巡查制度,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名木古树的成活和健康长大。

  四、保质保量完成公园及城区所需花卉苗木的`摆放和栽植,搞好现有盆景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做好园林垃圾处理工作,及时清理园林修剪作业产生的树枝、落叶和从草坪地被中清除的杂草,保证绿地美观和环境卫生。

  六、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工作应进取主动,要与本段面督查人员紧密配合,共同促进工作。

  1、在日常管理中,对于督查人员要求及时处理的问题,当日未处理的,督查人员有权提来源理、处罚意见;

  2、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发现园林植物病虫害问题,不能处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督查人员报告,并向园林组长汇报,若由于报告不及时而造成病虫害蔓延,影响景观的,将负主要职责;

  3、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对本段面内所出现的损害绿化植物、绿地等违规行为,不上报,熟视无睹,造成损失的将负主要职责。

  七、加强园林机具和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务必熟练、正确地操作使用园林机具和工具。机具和工具须由专人保管、规范存放,进行定期保养、检修,确保无故障运行。维护人员使用的工具实行以旧换新。

  八、确保园林操作规范,确保园林作业的安全性,增强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园林组长每一天对园林工作检查一至二次,同时做好组内成员、工作的协调和分配。

  十、园林组长和分管领导对园林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经检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十九):

  为了更好对学校绿化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学校的绿化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保护,让学校的园林绿化更加优美,给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园林式、花园式的'生活环境,让师生工作和学习更加舒适、天然,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园林施工管理工作。理解部门主任的直接领导,并适时汇报,工作进取,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

  2、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事假必须先请假批准,病假须开具医生证明。

  3、园林管理员要经常对其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植物死亡或损坏必须要及时通知绿化主管,并填写《绿化监督检查记录表》,保证学校的绿化完好率达99%。

  4、保洁管理员要认真做到每日上午时按时巡检各地段,包括干道、人行道、便道、楼房周围,异常是要加强'死角'地带的巡检,做到无白色垃圾、无杂物。

  5、如发现学校绿化出现以上不良现象,要立即通知绿化主管进行养护、培植等工作,对在校区内随意张贴和散发传单者,要及时制止。

  6、保洁管理员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填写《庭院检查情景表》及时向主任汇报。

  7、监督绿化工是否按规定对学校的绿化进行施肥、浇灌、杀虫、修剪等作业,保证小区的绿化不生虫、不缺肥、不缺水、不乱长等现象。

  8、每一天要做好巡检工作,到达路面、绿地内无砖头、碎纸、塑料袋、木棍、果皮等杂物,对绿篱边、树上的垃圾袋要及时指挥工人解决。

  9、每月由管理员定期对其所负责区域的绿化进行巡查,并填写《绿化每月检查记录表》。

  10、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必须要进行阻止,保证学校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全校师生营造大自然的学习环境。

  11、每月由园林主管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能更好进行。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十):

  为了创立整洁、美观、舒适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绿化总体要求:

  学校绿化要严格管理,因地制宜。根据不一样的绿化、树木、花草,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学校植物管理要求:

  学校内的绿化美化,布置摆设应根据现场环境做出合理布局。对需整形的'植物要做好修剪工作,疏密合理。充分发挥美化作用,做到美观得体,协调一致。

  三、病虫害防治要求:

  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一样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按说明使用,以免发生烧苗现象。尽量避免在学生上课期间喷洒农药和施肥。

  四、日常工作要求:

  绿化区枯枝腐叶要经常清理,坚持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务必存放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学校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五、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

  做到四季有花,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踏现象。

  六、绿化人员职责

  (1)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学校四季常绿,四季花开。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十一):

  一、学校绿化是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绿化管理是搞好学校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各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礼貌宿舍”“绿色生态学校”创立活动的通知》,提高创立“绿色生态学校”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学校绿化统必须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学校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

  3、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四、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五、资产出借

  六、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十二):

  为搞好住宅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持续住宅区环境优美,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的绿化,指区内绿化、花草、树林,园林建筑小品等,属住宅区公用设施组成部份,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管理处负责,并按市政府绿化达标要求管理区内绿化。

  二、管理处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居民共识,构成良好风气,自觉爱护区内'一草一木'.

  三、管理处绿化人员职责如下:

  1、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绿化面积,持续绿化完好率在98%以上,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养护办法等,供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4、持续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使花木生长茂盛。

  5、每月检查、记录、报告树木状况,及时劝阻和处理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维护好剪草机、喷洒器、电机及其它器材、工具。

  四、本区住户是绿化的享用人,赋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严禁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绿化的行为:

  1、占用绿化地段;

  2、践踏绿化草地、林带;

  3、攀折花木,毁损涂污园林小品:

  4、行人和车辆在绿化带上行驶,碰坏绿篱和栅栏;

  5、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设置广告招牌:

  6、在花木、建筑物、雕塑小品上拉绳晾晒衣物;

  7、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凡有上述第一项行为,按侵占每平方米罚款20-50元处理,并限期恢复原貌;其余各项中,凡损坏花草树木,按'损一罚五'罚款;凡损坏设施者,按造价的.2倍罚款。

  五、根据市政府规定,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作如下处罚:

  1、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子,每株罚款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每株罚款15元;

  2、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20元,破坏草坪每平方米罚款8元。

  3、撞坏铁栏栅,每公尺罚款150元。

  4、对在绿化地带晾晒衣物、被褥者,由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予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奖罚由管理处执行。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十三):

  目的:为进一步做好绿化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本公司实际情景,制订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职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单位的办公室是绿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程序:

  一、公司绿化管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公司,为员工供给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公司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综合部(简称绿化办)。绿化办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绿化规则的制定、执行,公司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绿化办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员工进取参加义务植树和职责区的维护。

  3.为了使员工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公司绿化的良好习惯,按照各部门员工人数,划分必须的绿化职责区,由各部门工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员工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维护公司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绿化办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监察办批准。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三)损坏公司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一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个罚款xx元。

  5.采摘花果,以每枝元罚款。

  6.损坏园林小品设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无发票或出门证将花卉、盆景、苗木携带出门者,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公司报派出所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xx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理解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要提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公司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进取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进取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必须的奖励。

  二、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异常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到达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到达98%。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到达85%,无虫害串到达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女贞球、绿篱等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检查评比。按照每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职责,每月检查评比一次。

  三、苗圃、温室管理制度

  1.苗圃及温室是公司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方针,逐步减少公司投资。

  2.苗圃必须为美化公司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繁殖,每年自行嫁接套接,培育及补进新品种各2~3个。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须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苗圃时间、去向等情景。

  5.苗圃、温室不准存放私人花卉。全公司员工需要在温室寄放越冬的花卉,苗圃负责人视温室场地的可能性,可办理寄放手续,并收取必须的管养费。对私人寄放的花卉,必须另册登记,插好标志写明品名、数量、拥有人姓名,并必须与收费收据三者相符,否则一律视作公司产。

  6.非苗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可随意进入苗圃或温室。

  7.苗圃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8.苗圃负责公司公共场合、、会议室的花卉布置、更换和养护。

  9.负责公司大型会议会场用花和节日公司单项性美化布置,可收取适当费用。

  10.苗圃奋力为教职工服务,进取种植各种时令草花、苗木制作盆景出售,对花卉爱好者进行管养技术指导。

  四、公司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个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职责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一天至少清扫两遍,并全天候保洁。

  3.环卫清扫人员还负责房屋下明沟的清扫、冲洗,并要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职责片无蚊蝇孳生地。

  5.职责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由校爱卫会出面处理。

  (二)沟路疏通

  1.环卫组必须备有地下管道及大小窖井,化粪池分布图,并对各个窖井编号管理。

  2.工作定量:每个负责1.5㎡范围(大约折合大窖井30-50只,明沟小窖进口合算一只大窖井)

  3.沟路工的固定任务指标,大窖井每月清掏一次,小窖井每半月清掏一次。

  4.工作制度先保污水道(异常是粪便管),然后废水道,再次雨水道。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十四):

  一、绿化管理职责划分

  1、厂区绿化方案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确定绿化方案时,要充分研究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气候条件、装置生产及检修特点等。

  2、厂区绿化方案的实施、变更,花草和树木栽种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

  3、厂区各部门绿化管理职责区域划分、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由消防保卫部负责。

  4、公司各部门负责绿化管理职责区花草和树木的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各部门绿化管理职责区的划分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的工作区域、员工数量等进行绿化管理职责区的划分,具体划分情景详见绿化及室外卫生管理职责区划分示意图。

  三、绿化职责区管理要求

  1、对绿化的植物适时、适量浇水,确保苗木、草坪浓绿及正常生长,

  2、严禁用自来水浇花草、树木、草坪,在生产管线取水要经过生产调度同意,浇水时要有人监护。

  3、花草、树木、歪斜要及时扶正、培土。

  4、花草、树木、草坪叶片不正常或萎缩干枯要及时防治处理,控制病虫害的蔓延。

  5、当多雨或大风季节来临之前,各部门要做好防汛和防风的措施准备,以防花草、树木被破坏。

  6、绿化管理职责区内的杂物、杂草各部门必须及时清理,要坚持绿化管理职责区内的清洁卫生。

  7、严禁本部门或其他人员、车辆擅自进入绿化区内损坏花草、树木等情景发生。

  8、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在绿化区内搭建临时设施、动土、或擅自将绿化区用作施工场地,或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和垃圾等。

  9、不得将污水、废渣等有毒有害或污染性的东西倾倒在绿化区内。

  四、考核程序

  公司各部门都有权利对破坏其绿化管理职责区内花草、树木的人或事件进行监管,消防保卫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五、处罚标准

  1、绿化区内有杂草、杂物、垃圾等,每发现一次,扣职责区管理单位100元。

  2、绿化区内的花草、树木歪斜后不及时扶正,每发现一次,扣职责区管理单位200元。

  3、不按规定路线行走,擅自进入绿化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4、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碾压绿化区内花草或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司机100—300元,扣车辆所属单位500元,并责成对损坏的花草、树木恢复完好。

  5、损坏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扣职责人50元;当查不到职责人时,每次扣职责区管理单位100元。

  6、擅自移迁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当查不到职责人时,每次扣职责区管理单位100元。

  7、攀爬或摇晃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8、污水或垃圾等污染绿化区,每发现一次,扣职责人50—300元,当查不到职责人时,每次扣职责区管理单位50—300元,并责成恢复完好。

  9、擅自在绿化区内动土、施工、检修、搭建临时设施、堆放物料等,一经发现,每次扣职责单位100—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附图:绿化及室外卫生管理职责区划分示意图。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十五):

  为更好地为住户创造一个生态的生活环境,加强我小区区园林绿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职责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二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奋力学习,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三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贴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思考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到达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一样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用心配合市政府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持续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务必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近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务必修剪树木时,务必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十六):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的园林绿化管理,使全所园林绿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维护优美的园林绿化环境,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用心搞好园林绿化组的内部管理,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用心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高质量、高标准进行园林绿化管理。

  二、加强园林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规范,持续良好的观赏效果;公园及城区乔木、灌木和绿篱植物适时修剪造型;用心防治植物病虫害,促进植物健壮生长,使城市到达绿化、美化一流水平。

  三、加强对公园及城区名木古树的保护管理,建立巡查制度,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名木古树的成活和健康长大。

  四、保质保量完成公园及城区所需花卉苗木的摆放和栽植,搞好现有盆景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做好园林垃圾处理工作,及时清理园林修剪作业产生的树枝、落叶和从草坪地被中清除的杂草,保证绿地美观和环境卫生。

  六、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工作应用心主动,要与本段面督查人员紧密配合,共同促进工作。

  1、在日常管理中,对于督查人员要求及时处理的问题,当日未处理的,督查人员有权提来源理、处罚意见;

  2、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发现园林植物病虫害问题,不能处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督查人员报告,并向园林组长汇报,若由于报告不及时而造成病虫害蔓延,影响景观的,将负主要职责;

  3、各段面绿化维护人员对本段面内所出现的损害绿化植物、绿地等违规行为,不上报,熟视无睹,造成损失的将负主要职责。

  七、加强园林机具和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务必熟练、正确地操作使用园林机具和工具。机具和工具须由专人保管、规范存放,进行定期保养、检修,确保无故障运行。维护人员使用的工具实行以旧换新。

  八、确保园林操作规范,确保园林作业的安全性,增强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园林组长每一天对园林工作检查一至二次,同时做好组内成员、工作的协调和分配。

  十、园林组长和分管领导对园林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经检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十七):

  一、目的

  为改善和美化公司环境,规范绿化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厂区内,厂区周围、室内盆景和生活区域的绿化。

  三、绿化规划与种植

  1、行政部根据公司的规划制定绿化规划,交总经理审核,力求做到实用性与完美性的结合;

  2、按照绿化规划,组织人员种植花、草、树木,品种和数量因地适宜;

  3、种植的时间应根据实际情景和植物特性组织人员进行种植活动;

  4、种植花、草、树木时应根据植物的不一样生长状态,坚持不一样间距,并且一致,做到整齐划一,规范种植;

  5、预留进水,出水渠道预防洪涝,预设喷灌或管道设施;

  四、绿化管理

  1、行政部搞好花木,草坪、盆景的管理,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

  2、施肥浇水:对花草树木适时适量的施用各种所需的肥料,适时适量的浇水灌溉,尤其在夏季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一般1—2天浇一次水,一次浇水量应渗透到地表30厘米以下的土层,尽量浇足;

  3、除虫:不一样季节定期适量的喷打农药,预防虫害;

  4、修枝整形:对绿化草坪,花木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树木1—2个月修剪一次,草坪1个月修剪一次,在长势旺盛时期15天左右能够修剪一次,草坪一般不得高于10厘米,冬青绿化带高度在60cm—100cm之间,但不一样草种适宜修剪高度不一样,坚持草坪的平整、整洁,花木的完美,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到达美化公司的效果;

  5、补种:对枯死、病死和损坏死亡的绿化植物应及时清除、补种,选择植物成活率较高的春夏两季进行种植;

  6、除杂草及松土:定期清除绿化带内的杂草,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定期松土以利于植物的生长和规范;

  7、洗尘、喷淋:公司外围绿化带紧靠马路,多尘土,会影响花、草坪、树木的生长和美化效果,应定期对绿化带的植物用水喷淋清洗,3天左右喷淋一次,应在上午喷淋,夏季气温高应上、午时各喷淋一次水,增湿降温;

  8、防冻:冬季到来之前绿化人员提前做好绿化带的防冻措施;

  9、树木长到必须程度,应从根部以上(大概一米左右)刷白灰,已到达美观,防虫,防止牲畜啃咬树干的作用,并同时树立告示牌,警告人为破坏;

  10、对不一样区域,不一样树木、花草应当职责到人,保证成活率;

  11、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成活后,如需要更换或移植的应上报行政部经理审核,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12、绿化人员不定期清除绿化带内的垃圾,坚持区域内无垃圾;

  五、绿化人员管理

  1、上班时间须穿工作服;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离岗,请假事先申请并获准后才予以离开;

  3、遵守员工行为准则;

  4、认真履行职责,不仅仅要做到勤于培植,勤于修剪还要做好科学管理;

  六、禁止行为

  1、不准践踏草坪;不准钉栓,刻划,攀折树木、花枝;不准擅自采摘果实,割草;不准在绿化区域内倒垃圾和杂物;

  2、不准在绿化区附近堆放有毒,有害,易燃等物品;不准在绿化区域内焚烧树叶和杂物;

  3、不准损坏绿地喷灌设施,标识牌等;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十八):

  1、苗圃是园林公司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方针。

  2、苗圃必须为本公司园林工程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选育和引进。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须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苗圃时间、去向等情景。

  5、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苗木、花卉、盆景等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7、苗圃负责园林公司绿化工程所需各种优质、珍贵和美观的顶级苗木及花卉的选购、定植、展示、养护和营销。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二十九):

  为提高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综合质素,现就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一章:绿化工作小组的设立

  第一条:成立跨部门绿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广州地区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架构表详见附表。

  第二条:绿化工作小组组长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绿化工作小组设专职副组长一名,专职负责小组各项工作。各成员代表各自所在的职能部门,按照绿化工作小组的工作布置完成相应的工作。绿化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各项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管理

  第三条:园林设计务必加大绿化种植设计的范围和种植密度,对项目所需园林建筑、硬地铺装,尤其是人工水景资料,务必认真论证,合理选用。

  第四条:绿化设计初步方案务必由设计研发中心组织销售策划部、市政部、成控中心、工程部和开发中心等有关部门参与方案评审,透过评审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第五条:园林设计应选用适宜当地生长,易于移植、存活的常规苗木种类。每个项目设计开始之前,设计人员就应进行苗圃考察,会同采购人员一齐选苗,屯苗。并按意向苗木种类指导设计工作。

  第六条:销售中心、销售通道等展示区域的园林设计务必提早进行,确保短期展示效果。

  第三章:招标与采购

  第七条:天力公司苗场每月带给场内苗木清单(品种、数量、状态、价格)给公司供应部及绿化小组,苗木价格由供应部核定。绿化小组采购、设计人员原则上在清单范围内选购苗木。惠州公司和海南公司可结合当地公司实际状况优先思考天力苗场的苗木。

  第八条:对于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地被,可由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对外采购;对于销售展示区域或其它重点区域少量的重点景观树,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又为保证效果无法更换品种的,经过设计主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对外采购。

  第九条:对外采购按原流程由供应部负责。

  第十条:工程部务必严格执行乔木的进场验收及种植定位;设计人员须参与把关重点乔木(由设计人员提前给出重点乔木清单)的采购、进场验收和种植定位。未经上述人员签字认可,核算中心不得计价付款及结算。

  第四章:苗木种植和养护

  第十一条:施工前,销售、设计和招投标提前完成各部门相应的工作。销售展示区域、重点部位的大型树木,工程部协调各专业带给施工场地并工安排施工单位提前种植,确保苗木恢复期,满足售楼时期的效果要求。

  第十二条:绿化设计图需明确销售区、重点部位的大树及规格较小的苗木应全冠移植。:第十三条:绿化工程所需的种植土、运苗、种植、养护(包活6个月)原则上须由同一家绿化施工单位完成。

  第十四条:工程部务必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须及时向设计人员反映,设计人员务必保证对施工过程的连续视察,随时带给施工作业指导,并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做法,以确保实现预期的设计效果。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条: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绿化工作小组会同工程部、设计研发中心共同进行。仅有带给由工程部和设计研发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的验收资料,核算中心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六条: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作为该手册的一部分,相关部门务必按照其指引开展园林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在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和采购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上述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三十):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

  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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