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一):
1、工程管理部制定《现场礼貌施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2、劳资人员负责劳动纪律的'管理。
3、现场临时设备、材料、半成品的摆放按有关规定布置整齐规范。
4、施工现场有专人负责现场卫生和设备物品的整理。每一天打扫两次。中午收工一次,晚上收工一次。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要规范、整齐、统一。
6、施工用电要统一、规范、安全。
7、坚持礼貌施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礼貌施工大检查活动,实行奖惩制度。
8、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工程管理制度(二):
燃气工程监理资料的管理制度包括资料如下。
①监理资料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设一名专职资料管理员,建立监理信息及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②监理资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应及时整理、分类有序。
③监理工作过程中构成的各种原始记录,是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工作的依据与凭证,应及时收集归档。
④监理工作过程中供给的报告,文件和数据必须准确、及时地反映燃气工程实际情景。
⑤监理资料的管理应当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以计算机作为工具,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管理计算机化。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建立资料编码系统。
⑥项目监理机构内各监理人员应随着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不断收集积累监理资料,并认真地、及时地进行编审,交资料管理员归档。
⑦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在燃气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针对工程项目有关资料的'分类、格式、份数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工程实施中遵照执行。
⑧燃气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主动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联系,明确对项目监理资料的组卷及归档要求,以便按要求和规定执行。
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监理资料进行整理,编审、装订,构成一套完整的监理档案,移交所属监理单位档案资料管理部门保管备查,并办理移交手续,归档前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工程管理制度(三):
一、未经工程主管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外人进入必须有工程人员陪同)。
二、密切注意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数据变化情景,并作好《配电室值班运行记录》。
三、高压室应定时巡检,雷雨天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四、上班时间禁止饮酒或酒后上班。
五、检修、倒、合闸时应严格填写《配电室工作票》;。
六、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操作要求。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出现故障情景时,接班人协助交班人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八、在紧急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景下,应先切断电源,事后立即报告工程主管。
九、停电作业时,须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机构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十、值班途中不得睡觉,不得无故脱岗,不可连续疲劳代班。
十一、在检修、倒、合闸时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同在现场。
十二、每周清洁一次配电室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门窗、设备设施表面用手摸情景下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十三、配电室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电工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巡检资料:每一天2次早上9:00-9:30午时14:00-14:30
(1)变压器运行温度是否超温(85.0c),高压铡有无闪络;
(2)配电设备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
(3)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4)相电压、线电压是否在额定电压的'正负10%范围内变动,是否超载运行;
(5)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6)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7)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景;
(8)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9)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10)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11)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工程管理制度(四):
1、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景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设备解体检查记录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安装工程参见相应设备有关验收规范的'验评标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式见“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
2、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程序
2.1施工承包商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只参加所有地基验槽、大型设备基础、主厂房基础、烟囱及水工构筑物等重要结构)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供给以下有关资料:
2.1.1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2.1.2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2.1.3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2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已完,并经施工单位检验合格。
2.3现场实地检查施工质量。
2.4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作任何变动。
3、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景的处理原则:
3.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员到场验收,施工承包商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
3.2施工承包商未通知监理单位等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得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通知施工承包商暂停施工,进行返工并重新进行验收。
工程管理制度(五):
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编制原则
2.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资料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2.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进取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2.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景,开展方案比较,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2.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不止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礼貌施工。
2.7执行《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部门和职责
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的技术部门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供给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3.2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自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加编制人员进行分工,规定完成时间。
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提议和需要增加的资料等。
3.5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资料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4特大或群体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局科技处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6、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6.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6.2交底手续应证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放范围及管理
7.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发放给项目三份及有关专业人员、专业施工队。
7.2项目资料员收到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等。
工程管理制度(六):
1、工程部没有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接收、保管、发放图纸,并建立和更新相应技术资料清单。
2、所有工程收发文件,由工程部档案管理员登记、收集、备案、工程竣工后移交行政部备案。
3、工程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应与工程同步完成,不允许事后补充。
4、工程部应建立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图纸资料,异常是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重大议事的.现场录像或数码照相影像资料构成工程重要档案资料。
5、一般情景下,应使用原件存档,特殊情景下使用复印件,但必须主明原件存放处。
工程管理制度(七):
1、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令全面领导公司各项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2、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负全面的.职责。
3、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有权决定公司中层干部的聘任。
4、负责审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工资奖金实施方案,奖惩方案,职工生活福利及重大制度改革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决定。
5、依法奖惩员工,提请董事会奖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6、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7、负责主持召开公司会议,如办公会议等。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重要文件的签发。
11、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工程管理制度(八):
1.总包单位应对各分包队伍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分包队伍应具备分包单位相应的企业资质和安全资质,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3.总分包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职责、权利和义务。
4.分包队伍应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对新进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分包队伍应密切配合总包单位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礼貌达标活动。
6.分包队伍发生工伤事故,总分包单位都必须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7.总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分包队伍的管理台帐,并督促分包队伍搞好台帐管理。
8.建设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队伍,其安全生产管理由建设方负责或
工程管理制度(九):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职责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经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适宜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资料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供给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管理制度(十):
为了规范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部在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具体承担者。负责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分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三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能够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包工程,具备相应的施工本事和现场组织实施本事。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程分包控制程序》文件,对分包土建工程25万元以上或25万元以下但涉及到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风险度较大的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公司工程部,按公司规定进行内部招标,选择合格的分包商。
第五条项目部与分包方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包方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进场施工。
第六条安全管理协议书应明确安全风险保证金交纳标准,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项目部交纳工程合同总价的3%~5%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交纳。未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进场施工。工程完工,经项目部考核,实现安全管理协议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保证金如数返还;表现突出,到达优秀等级的给予奖励。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安全风险保证金;给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并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过程控制,严禁再次转分包,必须将分包方纳入到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之中,明确专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对分包方的人员、设备要进行查验,异常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方案。项目部要督促检查分包方,落实专项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同时分包方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控,确保安全作业。
第八条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理解项目部安技人员的管理。项目部在支付分包工程款以及退还安全风险保证金时,必须有项目部安技员的签字认可。同时安技员不得故意刁难,否则分包方可向项目部或公司工程部投诉,公司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九条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在接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同时向公司报告。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管理制度(十一):
1、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施工管理资料袋、安全标识等按要求格式置放,并须在施工现场配置2kg灭火器二只、医药箱一只;
2、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资料须填写完整、清晰并放入施工资料袋中;
3、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居留手续;
4、施工工人须统一穿着工服、佩带上岗证,着装要整齐,不得穿破损、严重污秽工服及穿拖鞋施工;
5、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
6、施工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界;
7、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垃圾,做到现场无垃圾堆积;
8、妥善保管业主供给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9、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0、施工过程中,须关掉施工现场入户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1、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2、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
13、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打架斗殴;
14、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
15、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工程管理制度(十二):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职责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贴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贴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工程管理制度(十三):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能够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管理制度(十四):
在工程施工过程,设备的功能、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系统的功能及工程整体的质量,并且对于整体工程的施工进度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方在强电系统设备的管理过程应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1)强电设备的设计、采用的产品应结合工程整体的特点、功能并结合市场情景进行选定,不能一味追求先进性。
(2)设备的定货时应充分研究其供货时间,异常是进口产品,可能供货周期较长。防止因供货不及时而耽误施工的进度。
(3)设备定货时应由设计单位与供货单位进行具体的交底,并出具书面的技术及质量交底单。
(4)设备进场时应随货供给所有的资料文件,并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甲方、设计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出现后补资料现象。
(5)设备进场后必须在专门的库房内存放,不得随意摆放。
(6)设备的安装必须在具备条件后才可进行,不得提前安装。
(7)设备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防止烧毁。
(8)设备安装调试完后应及时交给总包单位,由总包成保人员看护。
工程管理制度(十五):
第一条装饰公司在隐蔽和竣工验收阶段,应自检合格后,提前三天通知市场工程监理部和客户,与装饰公司工程负责人一同进行验收;
第二条装饰公司在验收前应准备好有关项目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三条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市场监理人员应即时写出整改通知书给装饰公司,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四条市场工程监理部应对监章工程实行不定期抽查和电话追踪,对有关工程质量,现场管理,进度和安全等问题提出意见;
第五条出现争议时,市场工程监理部须出面调解,并按xx市场争议解决办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对造价超过20万元的工程,应加强监理力度,增加监理员到现场检查次数,同时实行市场监理部经理和监理员双重负责制。
工程管理制度(十六):
1.目的
从公司层应对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做出规定,使该项监理服务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
适用于项目管理部的监理服务过程。
3.资料
3.1组织机构
3.1.1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机构分二级管理,公司一级管理由总经理牵头,分管副总经理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公司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工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工办、项目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各个项目管理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学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职责意识和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知识。
3.1.2项目监理部一级管理由总监、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小组,总监任组长,成员由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施工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实现无重安全事故并减少和避免一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
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职责
3.2.1公司主管部门管理职责与分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管理小组)
(1)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本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工作负全面职责;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管理小组职责:
①全面负责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
②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
④检查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情景;
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和考核;
(3)公司总工室:
①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和监理实施细则(参写本);
②编制有关技术指导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进行技术指导;
③协助项目管理部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问题;
(4)公司项目管理部:
①具体负责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②负责监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③负责各项目管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
④督促、检查各项目管理部制定的有关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⑤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的调查;
(5)公司办公室:
①配合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落实监理人员的劳保用品采购和管理工作;
②负责办理监理人员的劳保手续、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材料;
③安排监理人员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培训、学习。
3.2.2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职责与分工(执行层)
(1)总监理工程师对所辖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负全面职责。专职监理人员,负责所分管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
①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供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②项目监理部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③项目监理部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景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④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⑤超过必须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项目监理部人员职责:
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其他监理人员应在总监领导下,具体分工负责、经常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督促,并做好自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其相应职责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①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确定项目管理部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③督促并核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各项技术措施;
④对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签字;
⑤审核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如防台、防火等应急预案;
⑥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情景及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景;
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
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负责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②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③随时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的使用情景;
④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景;
⑤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或交叉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问题进行协调;
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隐患;
⑦发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监,并及时协同施工单位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好现场。
监理员:
①日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与巡查,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
②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景。
3.2.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措施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景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执行情景及时进行计划调整;
(2)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计划;
(3)项目监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同时,对本工地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4)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并交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5)总工室负责收编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来往文件及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信息资料,并根据需要传达给现场项目监理部。
(6)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牵头、总工室配合组织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科学知识教育与培训工作,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提高性教育培训。对新进监理人员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培训上岗;
(7)每年度对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8)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由总监处理并报告公司。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24小时内),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处理,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档案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理,交公司项目管理部存档。
3.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经过项目监理部的现场抽检,检查国家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规范、标准的执行情景。
3.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原则
3.4.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工作;
3.4.2依照国家现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与标准,经过主动控制、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对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负监理职责;
3.4.3以主动控制、事前控制为工作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与管理。
3.4.4控制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2)职责落实的原则;
(3)奖罚结合的原则。
3.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资料
工程施工阶段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贯穿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并且要求进行全面全方位的控制。主要资料如下:
3.5.1应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职责制;
3.5.2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资料,审核应贴合监理规范的要求;
3.5.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情景;
3.5.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问题,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并要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主要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3.6.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其中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审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2)审核分包单位合同和资质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签证文件;
(4)、监理规划中应编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审核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制度。
3.6.2事中控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并进行全方位监控,许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都发生在施工的过程中,所以,事中控制异常重要,事中控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工作实施情景,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教育;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部位如: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施工事项应进行跟踪或旁站监理,认真检查其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如有违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
一管:即要设专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
二定:即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职责制和技术措施;
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技术措施执行情景;
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3.6.3事后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重科学、重事实、重证据、重分析,客观、如实公正地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参与事故的处理,收集整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资料,及时报告业主和主管单位;
(3)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并要求各方保护好现场,督促施工方、业主逐级上报;
(4)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善措施不放过、职责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职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3.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
为了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位,公司要求各项目监理部要定期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要求如下:
3.7.1各项目管理部在制定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
3.7.2公司平时将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理,及时消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隐患;
3.7.3项目监理部根据施工进展,对正在施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个月应组织一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大检查(可与工程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平时要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已获批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7.4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工作中,应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收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资料,并做好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会议的纪要。
3.7.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资料(略)。
3.8奖罚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全体监理人员应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意识,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水平、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罚办法如下:
3.8.1奖励条例:
(1)、年终考评时,一年中未发生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管理部奖1000~5000元;
(2)、公司不定期检查、考核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能定期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有简报、有检查整改资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力度大的项目管理部奖500元年;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隐患能及时发监理通知,并经检查整改到位,受到业主好评的奖100元次;
(4)、监理人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能坚持原则妥善处理且表现突出的奖100元。
3.8.2罚款条例:
(1)、出现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且因监理处置不当的罚总监1000元,其他当事人员罚300~500元;
(2)、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监理有必须职责的罚项目管理部5000~10000元,总监罚2000~5000元;
(3)、因个人失职,造成质量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发生的罚监理人员500~1000元。如由此发生经济职责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职责;
(4)、对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2000~5000元罚款;
(5)、对于造成刑事职责的有关监理人员予以开除.
工程管理制度(十七):
根据《江西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景,对督促工程负责人主动地做好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几点规定,以期到达强化和提高工程负责人安全意识的目的:
1、工程负责人对所承建的工程安全负直接职责,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工程负责人在公司给予2000-5000元处罚。
2、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施工活动,不违章指挥,如强令工人违章操作,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3、凡对进场使用的劳力工程负责人必须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所需培训的人员造册报公司劳工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上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人员)上岗,给予工程负责人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无证人员重新培训上岗。
4、工程负责人必须供给工人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没有发给工人劳保用品的给予工程负责人500-1000元处罚,并强令补发。
5、工程负责人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搭设好工地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工程负责人未能按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达标要求搭设各种安全设施,除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处罚责令整改外,并给予工程负责人500元处罚;并补办验收手续。
6、工程负责人必须进取配合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工程负责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文字形式批馈公司质安科。对工程负责人不支持有关部门进行安检,不进行整改的,公司在第一次限期隐患整改的基础上,除继续发出限期整改外,并给予500-1000元处罚;第三次仍未整改强行施工的,除强令其停要整改外,给予5000元的重罚。
7、工程负责人应按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员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并要求施工员每月25日前准备好内业资料,以图公司抽检,如若安全年检或半年检,工地未能供给安全内业资料,给予200-500元处罚。
工程管理制度(十八):
1.由内业员负责,对每一台塔吊的合格证、备案证等资料进行收集、分类、保管、归存至单机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由物机部收存保管。
3.机械设备管理员对塔吊的'拆装资料的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
①按单机收集、整理、保管每次安拆的各种资料;
②做好拆装档案的编目工作,需要时及时供给各种安拆资料,切实对塔吊的拆装作业供给帮忙;
③保证资料完好不遗失;
④告知各类原始资料和拆装资料的借阅单位和借阅人员,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抽换,并保证及时归还。
工程管理制度(十九):
一、编制说明
1、根据本企业在近几年的施工中,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实际总结,进行编制预防监控措施。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依据。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执行、严格监控、安全预防,监控防护措施必须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效果。
二、集中降水井人工开挖预防监控措施
1、采用人工开挖集中降水井时,根据地质报告给定的有关数据,合理选好降水位置,即要到达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证基础大孔桩开挖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
2、降水井开挖前,适先必须选购护井圈,护井圏常规选用预制砼井圈,规格为直径不小于1.5米圆型圈,高为60㎝,厚度不小于10㎝砼标号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损无裂缝的合格产品。
3、挖地表土层可选用机械或人工开挖,挖到2米深时,采用机械安装护井圈,井圈安装必须要平直,不许出现倾斜现象。
4、人工下井开挖时,要四周均匀挖土,保证井圈自由落体垂直下沉。
5、护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块落下伤人。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装,井下作业人员轮换间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必须要牢固,所用滑轮固定紧,防止倒塌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土所用容器选用新水桶,每次装土不超过三分之二,见水后采用潜水泵抽水,随抽随挖。
8、设专人指挥和检查,检查井口四周土质变化,一旦发现险情立刻停止施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
1、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时必须严防监控,重点防范,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必须要掌握地质资料,了解土质等级分布情景。
3、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安检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杜绝违规和违章作业施工。
4、土质坚硬,桩基较浅,设计上没有砼护壁的大孔桩,要随时观察土质情景,保证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
5、土质较软,设计要求有砼护壁的大孔桩,施工时必须进行护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过0.8米,要随挖随护,砼到达初凝期后拆模,继续开挖,流进行作业施工。
6、桩口四周必须清理干净,所挖的余土及时运走,防止土石块坠落,砸伤井下施工人员。
7、挖桩时不许带水作业,遇有地下水时,必须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专职人员观测地质变化,一量发现险情,立刻停止施工,决不许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出现险情时,要由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方案后,方能复工生产。
四、高空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1、高空作业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时必须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做为安全施工预防监控措施的:'重中之重'来抓来管。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维护,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经检查不合格或有隐患时,不准施工作业。
4、临边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按规范搭设防护栏,防护栏所用材料必须贴合规定要求,搭设时要固定牢靠,挂好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网。
5、洞口作业施工,必须设置牢固盖板,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要根据洞口尺寸,位置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止人员和其他物品坠落发生事故。
6、悬空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栏网、栏杆和其他安全设施。所用的设备须经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根据施工项目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7、操作平台搭设,操作平台要经技术人员计算和设计,按要求进行制作或搭设,移动平台轮子与平台结合要牢固可靠,平台四周应有护栏。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使用必须贴合安全规范,平台物料不易过高,保证荷载系数。钢丝绳不破损,使用时要由专人检查安全情景。
8、高空交叉作业施工时,在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许有其他人员操作。二层以上施工时,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超过24m以上作业时,应设双层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执行验收制度,在施工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验收时检查项目必须要齐全,验收数据要真实,所用材料是否贴合标准,防护设施是否可靠,并做好验收记录,凡不合格者,决不准使用,施工中要进行抽查检验。
五、模板支拆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一)模板安装
1、当安装模板时,超过3m高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不准在墙上或梁底模板上行走。3m以下可采用移动高凳。
2、模板吊装,选用卷扬机或塔机吊装,按规格和型号吊装,不许混吊,应设专人指挥,起落地点要准确。
3、模板安装时不许上下交叉作业,模板安装没固定前不准堆放物料。
4、安装边缘部位的模板或悬挑模板时,按规定进行临边防护设施。
5、支撑柱选材必须要贴合规格和标准,满足荷载需要,防止模板坍塌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模板拆除
1、拆除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做业区范围设警戒区挂警告牌,拆除时设专人警戒。
2、拆除时应从一侧向另一侧拆除,先将支撑拆掉后再拆模板,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将支撑全部拆掉,再大面积拆卸模板,必须按顺序拆除。
3、拆除大跨度梁下支撑柱时,应当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对称进行拆除。
4、拆除时必须设脚手架或专用平台,保证操作人员站稳。
5、模板及其支撑应随拆随运。拆下的模板及其支撑等有人接应,妥善传递,用垂直运输机械运下,严禁随意抛掷砸伤人员。
6、模板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到达规定的等级后,方可拆除。
六、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吊装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塔式起重机必须购买正式厂家产品,并贴合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证。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必须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安装和拆卸要制定专项安拆方案。
3、塔式起重机刚必须装有力矩限制器,超载限制器,超高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及吊钓保险卷扬机滚筒保险装制等全部装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方可使用。
4、塔机安装安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和验收,填写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及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塔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懂得塔机性能。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能够及时排除,预防发生机械事故和其它事故。
6、塔机在工作中要设专人指挥,必须熟记并使用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信号,工作中司机、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任何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7、司机要牢记和坚决执行'十不吊'。
七、脚手架搭拆预防监控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按方案给定的计算数据,搭设形式、尺寸进行施工搭设,确保构架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
2、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做到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3、脚手架所用材料,必须选用同一种材料,禁止钢混搭,材料型号不一致的材料混用,材料必须要贴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材质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搭设脚手架要根据不一样墙体,不一样用途进行搭设不一样方式的脚手架,满足施工的需要。
5、脚手架搭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6、脚手架搭设必须要稳定,坚固,24m以下单、双排脚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严禁使用拉筋的柔性连墙件。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下必须按规范设剪刀撑。
7、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脚手架应设防滑条。
8、脚手架外侧应设防护栏,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闭,按不一样高度设水平安全网。
9、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上下垂直作业。拆除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掷物料砸伤其他人员。
10、遇有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搭拆脚手架作业施工,夜间不许搭拆脚手架施工作业。
八、施工用电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数据,数值及标准进行施工架设安装,满足和保证施工需要,贴合安全用电标准。
2、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必须设专用电杆,线路截面应贴合临电设计和规范要求。
3、采用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缆直埋时,敷设深度不小于0.6m。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设保护接零,在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放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所有配电箱应配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7、照明额定电压的要求,一般所宜采用200v的照明器具,对特殊环境下施工照明应按下列安全电压供电的照明器具。
(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3)异常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电工作业人员完成,电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景的,能够越级拉开负荷开关。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工程管理制度(二十):
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使产品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二、公司各级的质量职责制
1、公司总经理是负责承担企业工程质量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职责。总经理委托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具体抓公司的工程质量。
2、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负责实施集团公司质量工作规划,指定质量管理目标,负责确定重点、重大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领导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评定,总工程师审核验证。
3、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分管的技术经理具体抓工程质量,有职有权。各项目经理应尊重技术经理在质量问题上的处理意见。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景定出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创优质目标工程,制定奖罚制度并以切实实施。并制定工程质量计划。
4、项目经理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控制,负责技术交底、过程检查处理、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汇报和整改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在质量问题上应与项目工程师密切配合,尊重项目工程师在质量问题上的意见。
5、作业班组长主要抓好队组操作质量,提高工人技术素质。保证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到达国家验收标准,不合格者推倒重来,多创优质产品,摆正质量同进度,质量同效益的辩证关系,在抓好质量基础上促工程进度,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
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总工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
2、在总工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景。
3、经常深入现场,进取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总工程师。
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景。
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本事。
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
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景汇集上报下发。
8、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
9、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职责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
四、质量检查和评定
质量检查工作,应以自检为主,自检、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自检:队组在操作过程中,应进行自检,每一天收工前和完成必须数量的产品以后,由兼职质量员会同项目工程师、作业班长进行自检工作。
2、互检:工序搭接,不一样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经过互检以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职责。
3、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应由项目质量员、作业班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专职检查:公司专职质量员根据项目部的分项工程评定,每月组织复查,核定分项工程等级。队组互检由队组兼职质量员签字。
6、定期的质量检查:公司组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定期的质量检查,交流经验,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五、材料、构件的质量验收
1、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及工具,供应部门应及时供给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工地材料员要对所进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各种材料验收:要检查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验用证、进市许可证及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出产质量必须贴合设计及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对成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3、所有由生产厂送进场的产品,项目经理在工地应进行检查验收,质量员进行质量抽查。到厂内提货的,应在厂内进行验收,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
4、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场地要硬化,排水要畅通,特种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证材料在现场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六、质量员的活动及报表制度
1、每月质量员进行团体活动,活动资料由质量管理部组织,
2、每季参加一次由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
3、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报,经过检查,如实填写。作业班组在当月末,下月2日前上报各项目部、项目部组织复查,于月后7日内上报质量管理部(一式三份)。公司再组织抽查复核。
4、收集过程控制中的顾客、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满意度信息;收集顾客意见调查表;实施回访工作;均在季度内作出收集统计后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
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一般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一般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与公司取得连系。
七、工程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在该阶段工作完成后进行。单位工程阶段验收分壳体验收、性能测试;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记录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等。阶段验收由各项目部协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邀请该工程的设计、监理、质监及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阶段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工程师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中质量控制情景,公司技术质量部门介绍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测;汇集到会各方代表验收意见;进行主体工程验收签证或提出整改意见写成会议记录及验收报告。为确保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到达100%,特规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资料后,必须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一齐进行竣工工程的质量预验收。未经预验经过的工程不得报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八、整体验收
1、工程预验收
2、工程整体验收
3、工程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4、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5、书面的施工情景汇报已完成。
九、投诉和回访保修制度
1、为维护企业社会信誉,确保工程质量贴合国家质量标准,凡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必须做好回访工作。
2、“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在竣工验收同时交给甲方。竣工后在接到建设单位发回的保修要求和投诉时应立即派人回访,并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半年后由分公司组织质量回访1~2次,期间发现问题确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分公司要负责保修。
4、施工时的顾客投诉,要进取处理,满足顾客的需求。
十、顾客满意度测量
工程质量是关系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方面,认真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验收时和验收后的顾客满意度测量,是企业为满意度供给服务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会中,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检查中收集各方的顾客满意度信息。从中分析和测量企业给予顾客的满意程度,并不断提出改善意见,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顾客的满意不断提高。
十一、奖罚制度
奖优罚劣的措施: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职和质量下降的;对违反规定的,造成安全问题的;给甲方造成使用功能严重影响的;对工程反复出现问题又不进取整改的等等,均处以经济罚款和行政处罚。对荣获优质工程(包括结构优质)的;对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名列前茅的;对分部、分项质量突出的等给予表彰和奖励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凭此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二十一):
为加强工程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总则
一、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合同。
三、工程部应根据各项合同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供给可靠的技术支持。
四、工程部实行“专业工程师职责制”。各专业工程师为本专业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五、工程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小事可是周、大事可是夜”的原则,若超出此时限,应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
文件收发、存档规定
一、工程部派专人为档案、文件职责人,职责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文件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二、工程部所有接收和签发档案、文件,经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负责人处理完毕后,原件必须在公司存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三、各类工程合同、设备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公司归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四、理解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签收。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收日期和时间,并应在接件后即时转交专业工程师或工程部负责人处理。
五、签发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发送。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发日期和时间。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
二、工程部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档案员处登记。
三、工程部周六、日和其它法定节假日安排两人值班,值班计划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工程部考勤情景,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工程部办公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档案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废弃纸张、物品摆放整齐、图纸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三、卫生清理实行轮流值日制度,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全体员工监督执行。每一天的卫生达标情景由档案员统一记录。
四、为坚持好办公室卫生,每位员工应加强自律:档案、文件查阅后及时归位;图纸翻阅完后及时整理;废弃纸张统一摆放,定时清理。
工程管理制度(二十二):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职责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贴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贴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工程管理制度(二十三):
为规范本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满足工程需要,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管理要求和实际情景,特制定实施本制度。
一、职责与范围
(一)负责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办法、流程、审批表格的制定和修订
(二)负责公司所有工程用材料、设备的招投标、询价、比价、认价、合同签订及采购工作,并协助相关工程单位和监理公司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检测验收,对合同中有关材料价格的认价工作;
(三)负责建立完善的合同分类管理、材料出入库管理、库存材料明细帐并每月编报与财务部、各领料单位、库存盈亏的汇总报告。
(四)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建设用新材料的规格性能,随时掌控建材市场的价格走势情景,为工程建设及时供给材料方面的预测支持。
(五)负责制定并实施材料部管理制度。
二、采购材料、设备应遵循的原则
(一)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比价采购的原则和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的工作方法,尽量采购贴合环保要求的产品。选择适宜的质量等级范围内的供应单位进行价格、付款条件、服务资料上的比对,择优选择合格的合作单位。采购过程中必须做到清正廉洁。
(二)采购员采购的材料份额伍佰元元以上必须有正式发票(含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伍佰元元以下的(普通发票及收据必须盖上销售经营部专用印章)。票据随货到工地,经工地材料员验收并登记签字方可报账。材料员必须做好材料明细账,以便查账或做市场考察资料。
(三)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回扣”必须如实上交公司财务部,不得据为已
有,不得故意采购质次价高产品,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职责。
(四)根据用料部门的采购计划,经审核无误后,按用料部门的要求、时限组织实施。货到现场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等发生错误时,应分析原因,立即通知职责方纠偏,并根据公司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发生费用由职责方负担担。
三、材料、设备仓贮管理
(一)合同管理
签订的合同及流程审批表,原件一份一份室存档,需交工程部履行的另外交付复印件。
(二)出入库管理
本部门范围内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进行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对各个供应商和各材料领用单位建立详细的明细帐,对付款金额和进度建立明细帐。
四、现场材料守护、管理
(一)对工地材料的守护和管理,每个工地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工地不离人值班),做到时时刻刻都有人守护。
(二)现场材料由工地材料员与守夜人员进行材料(如:钢筋、水泥、钢管等等)交接。做到谁值班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
(三)守夜人员和材料人员每一天在工人下班后,应对现场材料进行整理、堆码。
(四)对工地的废料(如废钢筋、废元线、废水泥袋、废纸板等)材料员和守夜人员必须收拾清理集中保管。由项目负责人和材料员共同出售,出售中不能隐瞒数量。
五、材料部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及采购合同的起草、拟定工作,及工程有关材料、设备的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与各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联系及材料样品和合同履行的认证工作。
3、负责与各供应商的结款付款的呈报审批和划拨款工作;
4、对于购进材料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抽查和二次检查验收;
5、定期对于材料库的出入库账目和库存材料账目进行检查核对;
6、严格执行出入库记录制度,建立库存材料明细帐和应付材料款明细帐。每月与公司财务和各领料单位进行对帐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工程管理制度(二十四):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职责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景,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资料,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
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贴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坚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贴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坚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2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二十五):
1、总工办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
2、总工办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完善公司监理工作程序。
3、参与编写、审定重大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4、协助解决重大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
5、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组织公司内部监理技术业务的研讨与交流。
6、总工办负责公司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协助工程部进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及技术考试。
7、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行业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二十六):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防,现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3)在办公、生产车间区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安置在楼层明显易取处。
(4)严格执行现场动用明火申请制度,在现场动用明火应预先领许可证,并随备灭火器材。
(5)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
(6)现场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随时坚持通畅。
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性,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固定灭火器,施工班组配备移动灭火器,并在施工作业点进行动火施工,焊接施工时,随作业点配置。
(5)施工现场动火,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景,给予必须的经济制裁。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方能进行。
(6)加强工地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一天下班后对工地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工程管理制度(二十七):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职责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贴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贴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工程管理制度(二十八):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当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职责。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职责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8.中午、午时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检查各车间气体是否有漏气,水龙头,灯管是否有关,违者每次对车间职责人记警告一次;
19.原材料、产品.生产用具必须轻拿、轻放,存放在指定地点;如有乱丢产品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情节异常严重的另作处理;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品名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1,成品及半成品必须每一层有纸隔板隔开,违者每次记职责部门职责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2.各部门周转的产品及外发阳极的产品胶筐内的摆放最少要低于胶框边缘,且最上头一层必须放罢纸板盖好产品,既每层胶框不能够压着下一层产品,违者记职责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能够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工程管理制度(二十九):
1、为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资料、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部施工部负责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包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评范围由总承包方的总工程师组织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验标”为基础,结合工程具体情景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报监理核定后抄报业主。
4、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在该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分段工程)的质量,按“质量验评范围”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5、属四级检验的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交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检验后提交监理方,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签。
6、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分承包方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审查后交监理部核签。
7、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由总承包方提交监理部核签。
8、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参加四级验收,一、二、三级由分承包方自检,总承包方抽查。
9、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进行,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和部颁各专业“验标”规定执行。
10、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贴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后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11、建设工程项目要实行中间验收,土建交安装要办理中间验收签证手续。
12、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对重要部位,如:汽轮发电机基座、锅炉基础等的直埋螺栓或锚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浇灌前总承包方工程处须组织各相关单位联合检查。
13、项目部施工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项目部要求将验收情景在每周进度报告中反映。
14、项目部施工部负责对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监控,并负责阶段性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
工程管理制度(三十):
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搞好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将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公司工程部设备管理室是公司设备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在工程部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能。
2.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提前一年供给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验收及竣工决算必须严格按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4.所有主要建设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组织并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检查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起草工程任务书。
6.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才准许进场施工。
7.工程的维护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随工负责人作为工程的验收代表,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一齐,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8.施工单位接到工程任务书后,应及时呈报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站同意后,方可开工。
9.工程因故停工,应及时呈报《停工报告》给工程部,并主动地配合解决停工问题。10.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竣工报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验准备,竣工时间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为准。
11.竣工文件及验收材料由工程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周移交给维护部门,由工程部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项目负责人依设计文件核报,由主管领导核批领发。
13.工程竣工结算由该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核对,经主管领导批阅后报审计部审定。
14.结算工程费必须经审计部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办理拨款的呈批手续。
15.竣工验收证书必须由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随工负责人签名,或由其单位委派的代表签名才有效。
16.工程完工后,对于工程中有少数设施未能按设计规定资料全部建成,但对近期投产影响不大,也应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遗留的问题应落实职责,明确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接收单位不得借故拒绝接收。
工程管理制度(三十一):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资料: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进取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午时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午时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到达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景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景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职责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理解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理解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到达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资料传到达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管理制度(三十二):
1、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令全面领导公司各项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2、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负全面的职责。
3、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有权决定公司中层干部的聘任。
4、负责审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工资奖金实施方案,奖惩方案,职工生活福利及重大制度改革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决定。
5、依法奖惩员工,提请董事会奖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6、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7、负责主持召开公司会议,如办公会议等。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重要文件的签发。
11、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工程管理制度(三十三):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礼貌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XXX建设工程现场礼貌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礼貌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九图一牌”,标牌的资料及形式必须贴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资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坚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贴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坚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异常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异常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异常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景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一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职责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理解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程管理制度(三十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职责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资料、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到达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到达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一样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资料: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贴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本事。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构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景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礼貌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贴合下列要求:
1、贴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贴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贴合设计单位所供给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贴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贴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资料: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礼貌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理解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善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善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景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贴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善和合理化提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资料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必须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贴合流程、方便施工、节俭用地、礼貌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景,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供给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剩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景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资料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景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资料有:地基开挖土质情景、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终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到达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资料: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资料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资料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资料,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职责。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职责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工程管理制度(三十五):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校内建设施工管理。
第三条
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学校基建部门与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经过监理单位进行;没聘请监理单位的工程,本办法所列条例由学校基建部门实施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编制选址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4、认真搜集有关资料,参与调研与技术论证,为编审工作供给依据;
5、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手续;
6、负责供给设计资料,进行勘察与设计的招标与委托工作,并经常了解设计文件的编制情景;
7、做好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设的资料和投资;
8、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工程及时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征购、拆迁和清除障碍物;
10、申请报建手续、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11、办妥水、电源接通,通讯线接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做到“三通一平”,场地的地上地下情景清楚,场地动迁情景清楚;
1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整体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是否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是否能到达科学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实际;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总平面图、场地对学校是否影响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时督促与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统计资料,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交工。按期编制各种定期统计、会计报表,上报主管部门;
15、写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设技术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预算,审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与工程的决算。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正确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7、组织落实应由学校基建部门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督促现场及时化验,查看化验报告;
18、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
19、办理与做好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初验与预验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办理工程移交。
第五条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管理的重点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2、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与管理办法;
3、制定学校基建部门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加强质量检查;
5、进取主动配合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按期交工创造条件;
6、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参加各种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求得解决办法;
7、节俭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第六条施工管理的主要资料:
1、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学校基建部门要组织设计单位对图纸的设计意图、工程质量要求向施工单位作出明确的说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图纸会审要把图纸上的差错和缺陷进行全面的纠正和补充。
2、施工图纸会审应当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部门、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及监督人员、物资供应人员、财务人员、预决算人员参加。图纸会审首先由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建筑结构类型及水、暖、电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的选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质量和选用要求,对施工单位在施工步骤、施工方法方面的提议和要求详细交待,以到达了解设计图纸的意图;
3、图纸会审的要点:
⑴设计图本身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是否准确无误;
⑵建筑图、结构图、设备安装图之间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设计图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结构选型及水暖电设计方案是否贴合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改善与提议;
⑷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条件是否具备;
⑸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单位能否到达设计要求;
⑹施工现场条件是否能按设计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种管线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气、供电)是否合理,与总体规划是否一致,与建筑物或地下设施是否有矛盾。
4、图纸会审时应注意的问题:
⑴会审时,学校基建部门要做好会审记录;
⑵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提议,属于设计单位的,由设计单位负责解答与处理;属于其他方面的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处理解答;
⑶会审后,由学校基建部门整理会审纪要,参加会审的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学校基建部门盖章、签字,以此做为施工依据;
⑷会审纪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写明会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单位和参加人,明确处理问题完成时间与完成单位,会审纪要作为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5、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定位放线:
⑴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如下:
①工程施工准备;
②组织施工领导机构;
③制定工期保证体系;
④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办法;
⑥绘制施工总平面图;
⑦制定工程材料与劳动力计划;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礼貌施工措施;
⑨制定节俭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复核施工放线与定位:
主要是按总平面图位置进行平面控制与高程控制的核测。
6、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如下:
⑴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⑵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会审纪要、会议决定等;
⑶当地政府质检部门规定的细节要求。
7、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学校基建部门对工程建设应进行宏观控制与微观监督检查相结合。
⑴宏观控制。就是选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把材料质量关。
⑵对工程进行微观监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实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中去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突出以预防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先预防上来,从管理结果到管理因素,从依次检查算总账改为抓施工过程的管理上来。主要控制好两个方面:一是施工队的工作质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质量。
⑶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材料采购、进货、质量检验程序,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三参与”,即采购材料选货源时,参与看样、取样;参与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参与确定进货前、后,取样作出试验报告。
8、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要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槽,并对地基检查处理。9、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隐蔽工程未到达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学校基建部门重新检查验收。如果施工单位未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自行隐蔽的,学校基建部门有权提出检查,其造成的费用及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10、对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安装、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与调试,甲方代表必须参加全过程,并签证试验记录。
11、对于建筑质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该漏的就让它畅通,不该漏的决不能漏水。
1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须按标准的规定验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第七条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拆迁、清理障碍、道路修建等这些为正式开工创造条件的工作均应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能够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较多,院内交通、防火、防盗、材料堆放、电线使用与维护;闲杂人员及小孩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内闲走乱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学校基建部门能够配合督促检查,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现象须协助及时处理。
3、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设还与很多单位有密切的联系,如设计单位、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水电部门、政府规划部门、施工管理部门、质检部门等。学校基建部门代表,要将工作做到前头,不至于影响工程和造成损失。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管理制度(三十六):
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到达优良标准。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供给《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供给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景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进取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景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供给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职责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职责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供给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坚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职责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程管理制度(三十七):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天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一、合同管理职责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景。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景。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来源理提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审签管理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供给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资料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职责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职责人保管。
8、订立依法能够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本事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供给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供给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本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天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本事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三、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本事。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供给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供给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资料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本事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供给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四、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景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本事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景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本事。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贴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经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景,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经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经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进取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五、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能够经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供给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进取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景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供给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六、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资料
下列资料能够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本事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本事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
工程管理制度(三十八):
第一条为加强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保证建设项目施工进度,依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工程资金是指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州、市承担的配套资金;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
第三条工程资金拨付,校安工程项目业主根据与项目施工单位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价款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预付款时,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同时供给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等相关财务资料;工程预付款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
第五条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根据项目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项目施工单位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项目业主审核并扣减相应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的85%。
第六条工程竣工价款结算,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资金结算申请书》,凭《项目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等相关财务资料提出项目工程结算申请,项目业主按工程项目决算价款的5%暂扣留质量保证(保修)金后与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第七条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审批程序,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计量结果,提出付款意见,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项目监管人员审核盖章,项目业主审批,单笔金额超过80万元的,报分管副市长审批。
第八条项目施工单位凭审批完整的《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项目工程完税发票到项目业主办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第九条项目业主在支付资金时,严格按项目资金性质来源拨付资金,严格执行银行转账制度,杜绝一切现金支付行为。
第十条本制度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程管理制度(三十九):
1、范围
1.1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资料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2.1《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管理职能
3.1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管理资料与要求
4.1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本事贴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4.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职责。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善措施。
4.9.2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职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善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4.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景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一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坚持良好。
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职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礼貌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经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礼貌施工。
4.11.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当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职责,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职责者。
工程管理制度(四十):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场、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坚持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必须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工程管理制度(四十一):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职责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贴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贴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工程管理制度(四十二):
1、总工办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
2、总工办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完善公司监理工作程序。
3、参与编写、审定重大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4、协助解决重大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
5、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组织公司内部监理技术业务的研讨与交流。
6、总工办负责公司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协助工程部进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及技术考试。
7、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行业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四十三):
一、目的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科学技术提高,确保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供给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本事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进取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6、为保障公司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应对重要信息处理系统加设口令,防止泄露机密信息。离职人员在离开本岗位前一周内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资料,删除自我的文件账号,由本部门主管或新接岗人员修改有关口令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理解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二、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三组织机构编制及岗位职责
3.1人员编制
1、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礼貌施工质安主管1名。
3、工程技术部档案资料主管1名,各专业技术员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景,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4、项目部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
3.2组织机构图
3.3岗位职责
3.3.1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公司质量、安全礼貌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礼貌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景,并向总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景,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公司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公司专业人员招聘和职称晋升的审核工作。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8)、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向总经理提出提议和改善措施。
(9)、负责处理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解决方案。
3.3.2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技术部管理职责,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礼貌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7)、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礼貌施工创立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8)、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景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9)、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3.3.3土建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各项目部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景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职责。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景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3.3.4安装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水暖、电梯、人防、幕墙、钢结构、空调、排风、消防、智能化等专业)
工程管理制度(四十四):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职责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景,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资料,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
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贴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坚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贴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坚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2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四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保证建设项目施工进度,依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工程资金是指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州、市承担的配套资金;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
第三条工程资金拨付,校安工程项目业主根据与项目施工单位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价款的活动。
第四条工程预付款时,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同时供给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等相关财务资料;工程预付款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
第五条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根据项目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项目施工单位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项目业主审核并扣减相应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的85%。
第六条工程竣工价款结算,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资金结算申请书》,凭《项目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等相关财务资料提出项目工程结算申请,项目业主按工程项目决算价款的5%暂扣留质量保证(保修)金后与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第七条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审批程序,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计量结果,提出付款意见,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项目监管人员审核盖章,项目业主审批,单笔金额超过80万元的,报分管副市长审批。
第八条项目施工单位凭审批完整的《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项目工程完税发票到项目业主办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第九条项目业主在支付资金时,严格按项目资金性质来源拨付资金,严格执行银行转账制度,杜绝一切现金支付行为。
第十条本制度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程管理制度(四十六):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当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职责。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职责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8.中午、午时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检查各车间气体是否有漏气,水龙头,灯管是否有关,违者每次对车间职责人记警告一次;
19.原材料、产品.生产用具必须轻拿、轻放,存放在指定地点;如有乱丢产品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情节异常严重的另作处理;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品名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1,成品及半成品必须每一层有纸隔板隔开,违者每次记职责部门职责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2.各部门周转的产品及外发阳极的产品胶筐内的摆放最少要低于胶框边缘,且最上头一层必须放罢纸板盖好产品,既每层胶框不能够压着下一层产品,违者记职责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能够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工程管理制度(四十七):
1、消防管理制度
(1)自始自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防,现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3)在办公、生产车间区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安置在楼层明显易取处。
(4)严格执行现场动用明火申请制度,在现场动用明火应预先领许可证,并随备灭火器材。
(5)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
(6)现场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随时坚持通畅。
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性,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固定灭火器,施工班组配备移动灭火器,并在施工作业点进行动火施工,焊接施工时,随作业点配置。
(5)施工现场动火,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景,给予必须的经济制裁。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方能进行。
(6)加强工地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一天下班后对工地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工程管理制度(四十八):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校内建设施工管理。
第三条
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学校基建部门与承包单位之间进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经过监理单位进行;没聘请监理单位的工程,本办法所列条例由学校基建部门实施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编制选址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4、认真搜集有关资料,参与调研与技术论证,为编审工作供给依据;
5、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手续;
6、负责供给设计资料,进行勘察与设计的招标与委托工作,并经常了解设计文件的编制情景;
7、做好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分年度建设的资料和投资;
8、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9、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为工程及时开工和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征购、拆迁和清除障碍物;
10、申请报建手续、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11、办妥水、电源接通,通讯线接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做到“三通一平”,场地的地上地下情景清楚,场地动迁情景清楚;
1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整体施工方案:主要审查是否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是否能到达科学管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实际;是否采用了先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施工总平面图、场地对学校是否影响等;
14、收集了解并及时督促与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和统计资料,为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交工。按期编制各种定期统计、会计报表,上报主管部门;
15、写好现场施工日志,做好基本建设技术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与移交;
16、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中控制工程预算,审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与工程的决算。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正确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7、组织落实应由学校基建部门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督促现场及时化验,查看化验报告;
18、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
19、办理与做好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初验与预验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办理工程移交。
第五条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管理的重点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施工验收规范;
2、组织施工单位认真贯彻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与管理办法;
3、制定学校基建部门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加强质量检查;
5、进取主动配合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按期交工创造条件;
6、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参加各种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求得解决办法;
7、节俭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第六条施工管理的主要资料:
1、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学校基建部门要组织设计单位对图纸的设计意图、工程质量要求向施工单位作出明确的说明。在正式施工前,施工图纸会审要把图纸上的差错和缺陷进行全面的纠正和补充。
2、施工图纸会审应当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部门、学校基建部门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及监督人员、物资供应人员、财务人员、预决算人员参加。图纸会审首先由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建筑结构类型及水、暖、电的设计方案,标准构件的选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质量和选用要求,对施工单位在施工步骤、施工方法方面的提议和要求详细交待,以到达了解设计图纸的意图;
3、图纸会审的要点:
⑴设计图本身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是否准确无误;
⑵建筑图、结构图、设备安装图之间是否碰撞有矛盾;
⑶设计图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结构选型及水暖电设计方案是否贴合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改善与提议;
⑷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条件是否具备;
⑸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施工单位能否到达设计要求;
⑹施工现场条件是否能按设计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⑺室外各种管线布置(供暖、供水、排水、煤气、供电)是否合理,与总体规划是否一致,与建筑物或地下设施是否有矛盾。
4、图纸会审时应注意的问题:
⑴会审时,学校基建部门要做好会审记录;
⑵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提议,属于设计单位的,由设计单位负责解答与处理;属于其他方面的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处理解答;
⑶会审后,由学校基建部门整理会审纪要,参加会审的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学校基建部门盖章、签字,以此做为施工依据;
⑷会审纪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写明会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单位和参加人,明确处理问题完成时间与完成单位,会审纪要作为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5、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定位放线:
⑴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如下:
①工程施工准备;
②组织施工领导机构;
③制定工期保证体系;
④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⑤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办法;
⑥绘制施工总平面图;
⑦制定工程材料与劳动力计划;
⑧制定安全施工、工地礼貌施工措施;
⑨制定节俭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⑵复核施工放线与定位:
主要是按总平面图位置进行平面控制与高程控制的核测。
6、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如下:
⑴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⑵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会审纪要、会议决定等;
⑶当地政府质检部门规定的细节要求。
7、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学校基建部门对工程建设应进行宏观控制与微观监督检查相结合。
⑴宏观控制。就是选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把材料质量关。
⑵对工程进行微观监督。要求甲方代表切实地深入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中去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突出以预防为主,把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先预防上来,从管理结果到管理因素,从依次检查算总账改为抓施工过程的管理上来。主要控制好两个方面:一是施工队的工作质量;二是工人操作工序质量。
⑶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材料采购、进货、质量检验程序,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三参与”,即采购材料选货源时,参与看样、取样;参与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参与确定进货前、后,取样作出试验报告。
8、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要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槽,并对地基检查处理。9、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隐蔽工程未到达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返修,合格后,通知学校基建部门重新检查验收。如果施工单位未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自行隐蔽的,学校基建部门有权提出检查,其造成的费用及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10、对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安装、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与调试,甲方代表必须参加全过程,并签证试验记录。
11、对于建筑质量通病要采取防止措施,该漏的就让它畅通,不该漏的决不能漏水。
1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规范的规定施工。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必须按标准的规定验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第七条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拆迁、清理障碍、道路修建等这些为正式开工创造条件的工作均应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能够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2、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涉及的方面较多,院内交通、防火、防盗、材料堆放、电线使用与维护;闲杂人员及小孩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的工人不能到院内闲走乱串等等。施工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学校基建部门能够配合督促检查,对于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现象须协助及时处理。
3、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互相配合搞好工作。工程建设还与很多单位有密切的联系,如设计单位、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水电部门、政府规划部门、施工管理部门、质检部门等。学校基建部门代表,要将工作做到前头,不至于影响工程和造成损失。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基建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管理制度(四十九):
1、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令全面领导公司各项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2、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负全面的职责。
3、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有权决定公司中层干部的聘任。
4、负责审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工资奖金实施方案,奖惩方案,职工生活福利及重大制度改革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决定。
5、依法奖惩员工,提请董事会奖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6、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7、负责主持召开公司会议,如办公会议等。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重要文件的签发。
11、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工程管理制度(五十):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天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一、合同管理职责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景。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景。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来源理提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审签管理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供给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资料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职责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职责人保管。
8、订立依法能够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本事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供给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供给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本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天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本事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三、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本事。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供给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供给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资料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本事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供给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四、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景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本事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景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本事。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贴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经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景,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经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经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进取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五、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能够经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供给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进取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景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供给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六、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资料
下列资料能够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本事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本事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