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制度(一):
质量奖罚制度
1.目的:
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进取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队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4.制度资料4.1考核对象
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施工队进行考核。4.2考核资料: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职责挂牌;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部门、各施工队按照标准化施工项目部管理手册根据工程细划在不一样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景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到达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齐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4.5.2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
4.5.2.1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2.2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它人员(非专兼职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2.3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4.5.2.4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的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5施工项目经过三级验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经过,此情景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6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经
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贴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4.5.3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4.5.3.1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3.2考核以发现不贴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4.5.3.3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4.5.4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4.5.4.1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未按(或拒不理解)《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每出现一次扣罚每人50元。
4.5.4.2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4.5.4.3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职责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职责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4.5.4.4对施工项目到达甲方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4.6考核分工:
4.6.1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人员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4.6.2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4.6.3对质量奖的考核由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公司“科学管理、精细施工,为业主建设高品质的输变电工程,为电网安全运行供给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以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并规范其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质量事故的分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对事故职责的'处理,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方案审批程序及施工质量评定统计表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和对外发包的输变电工程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的编制,引用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和公司SHEQ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质量事故的范围及分类
第五条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贴合设计要求、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造成缺陷返工者、并构成永久性缺陷者,在施工(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第六条质量事故的分类
(一)重大以上质量事故:属下列情景之一者:
1、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坍塌;
2、超过规定标准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使用功能;
5、返工损失金额一次达十万元以上者。
(二)重大质量事故:返工损失在五至十万元(含五万元,不含十万元)。
(三)一般质量事故:返工损失在一万元至五万元以内(不含五万元)
(四)记录(轻微)事故:返工损失在一万元以内(含一万元)。
(五)凡造成质量事故,均要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处理及记录。
第七条质量事故损失费用的计算原则,质量事故损失费用,应按质量事故进行返工而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必须数额的管理费,扣除能够回收利用的残值。
第三章质量事故的调查评审、处置
第八条记录(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班)应及时向分公司项目部报告,由分公司项目部(公司派驻的)专职质检人员组织分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评审和处置,其调查评审和处置记录由分公司项目部保存备案。
第九条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班)当日向分公司项目部报告,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分公司项目部(公司派驻的)专职质检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评审、并将处置方案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副总工批准。处置相关记录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备案。第十条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分公司项目部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公司领导报告,并由事故职责单位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由公司总工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评审及提来源理决定,并经公司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分公司项目部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公司总工程师及公司领导报告。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评审;对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责单位、职责人进行处理;并由公司负责向业主提交事故报告
第十二条各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职责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四章对事故职责人的处理
按公司《工程质量奖惩规定》进行。其主要条款资料摘录如下。
第十三条在施工安装调试加工过程中,对工作不负职责,造成产品分项工程不合格的职责人,根据造成经济损失大小和不合格性质及影响程度,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异常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对工作不负职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5万元(含5万元),经质量管理部检验确认后,报请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处理。同时扣除职责人当月岗位工资的70%--100%,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10%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对工作不负职责,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10万元(含10万元),经质量管理部检验确认后,报请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处理,由公司经理批准。同时扣除职责人当月岗位工资的100%,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给予处罚。第十六条对工作不负职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由公司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及提来源理决定,报公司经理批准,按经济损失的10%—20%给予赔偿或处罚,并给予留用察看或辞退处分
第五章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方案的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一般质量事故,由事故职责单位提出缺陷处理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审核,工程部专工批准,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记录质量事故由分公司项目部调查评审、处置,处置方案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主管项目总工审定。
第十八条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缺陷处理方案,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施工项目部技术及质量部门、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审定,经公司总工批准后实施。质量缺陷处理由事故职责单位负责完成。
第十九条凡需设计单位进行验算的项目,由公司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提请设计单位协助进行核算,事故单位按核算结果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实施情景记录,应作为技术档案由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门存档。
第二十一条凡质量事故缺陷处理后,其处理结果应报监理重新检验认定。
第六章设备制造质量缺陷处理
第二十二条设备制造质量缺陷除必须返厂处理外,应根据现场条件尽可能在现场处理。现场处理,应将配合返修返工项目、缺陷情景、处理措施、实耗人工材料费用和其它费用作出记录经厂家签证后,报送有关部门单位。同时设备缺陷返修结果,应报设备供货单位和监理确认。
质量奖惩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的《质量管理手册》及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公租房及学生第一食堂建设项目《项目管理质量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到达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管理不严、质量过程控制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变更、标准图集、方案、技术交底及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指导要求组织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劳务公司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项目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质量模块的考评前一名给予相应班组5000元次的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管理、合理组织、图纸与标准理解和贯彻透彻,过程监控中坚决行驶了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技术部认可和表扬,并顺利经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工长(施工员)300~500元次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在保证施工安全的条件下,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经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或管理人员300~500元次的奖励。
第七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资料规范、属实的,获得监理和业主肯定的,给予200元次的奖励。
第三章质量管理处罚条款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八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公司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经验丰富、技术业务本事强的专职施工员和质检员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公司(班组)不进取配合,不按项目部质量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标准图集节点做法和降低质量标准,违者一切职责自负,造成返工或返修的,除给予2000元次罚款外并承担返工、返修和补强等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有条件的应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擅自改变施工工艺要求或按自我想当然的意愿施工的,降低了质量标准的或违背设计要求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他人的成品或故意损坏成品,否则给予劳务公司(班组)500~1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职责。
第十三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每一工序移交前必须完成各自工作。
第十四条劳务公司(班组)必须对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和交接制度,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后,上报项目部审核和检查验收。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元的罚款,以后按累计双倍罚款惩罚。
第十五条劳务公司(班组)的施工员质检员必须进取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给予劳务公司(班组)100元次的罚款,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员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给予劳务公司(班组)1000元次的罚款,给予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员1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员退出现场,劳务公司(班组)必须另行安排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要求。
第十六条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公司(班组)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七条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部书面批准,未书面批准而擅自进行处理的,对劳务公司(班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片区现场施工负责人给予200元∕次罚款。
第十八条劳务公司(班组)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拒不整改的由项目部强制执行整改并罚款2000元次,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评估后强制清退对应班组出场。
第十九条劳务公司(班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限额罚款,并承担返工、返修和整改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项目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公司(班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和无经验教训总结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职责人给予3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措施改善并重复出现的,对劳务公司(班组)有关职责人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忽悠狡辩、滥用其它手段或威胁恫吓的,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公司(班组)负责人给予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与项目部发生的相关工程资料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或假冒。如发现,给予相关人员100元次的罚款,造成经济纠纷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并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款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或恶意人生攻击的,给予500元人次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公司(班组)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劳务公司(班组)负责人给予1000~2000元次罚款。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项目部公租房及学生第一食堂建设第2页,共10页
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公租及学生第一食堂建设项目项目质量管理奖惩规定
标准图集、专项施工方案、现场交底等组织施工的,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
第二十七条桩位放样时,其偏差值应贴合规范要求,超出允许偏差,根据偏差值的严重性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机械的选择必须贴合项目部进度计划要求,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在作业过程中如擅自调整施工机械且未与项目部协商,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所以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九条桩基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标准。持力层、桩径、扩头及嵌岩等必须满足图纸或规范要求,桩底必须清理干净,擅自更改设计图纸或降低桩的.质量要求,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条桩身钢筋保护层厚度、箍筋加密加高度、钢筋笼焊接质量度都要贴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钢筋笼配料长度禁止短于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否则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承台、独立基础、条形基础开挖后,发现桩顶标高、基底标高低于设计标高的,必须按照设计变更或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否则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桩孔开挖完毕后,需及时按照图纸要求灌桩身混凝土,如不灌或拖延灌注混凝土造成塌孔、沉碴和积水的,由对应班组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费用。若未清理即浇筑混凝土的,除强制要求清理外并给予10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桩长不得低于设计图纸规定的桩长,低于设计桩长且未挖至地勘报告规定的中风化岩石,影响桩身抗拔或其质量要求的,除要求继续下挖外并给予500元根的罚款。
第三节防水工程
第三十五条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防水要求,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给予100~3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5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涂膜防水施工时,基坑、阳台、屋面及卫生间沉箱等处周边根部必须用水泥砂浆抹成圆弧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若没到达要求给予10元米的罚款。
第四十条进行涂膜防水时,防水厚度必须贴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
第四十二条涂膜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折皱、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否则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并承担返修职责。
第四十三条天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贴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四节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贴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xx》、《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xx》、标准图集《11G101》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劳务公司(班组)在加工制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批钢筋时,发现钢筋可焊性差、弯曲脆断等,应及时报告项目部送检做化学成分分析实验,若隐瞒不报或谎报,擅自将不合格批钢筋使用到结构部位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必须要贴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贴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除返工外并给予一个接头50元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热弯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要求全部返工拆除,并且给予5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贴合设计要求,梁筋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贴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景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墙柱边线外的罚1000元次,二次出现加倍处罚。私自处理跑位钢筋位置的(冷弯未加强、热弯或切割等)罚款3000元处。墙、柱钢筋安装位置不贴合图纸要求的除返工外并罚款500元处。
第五十条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垫块不安装的罚款100元处,并承担保护层不合格处理费用。
第五十一条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若遗漏的除补加外并罚款200元处。
第五十二条气压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需返工重焊并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20元个;焊包表面融化的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五十三条当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贴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结构楼板的梁、板底筋在跨中连接、上层钢筋在支座非连接区域连接的,梁、板钢筋连接错位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
第五十五条梁主筋在项目部预验收时一旦发现绑扎成型钢筋出现未焊接时,除拆除补焊外并按每个接头罚款300元。
第五十六条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10元根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遗漏的除补加外并罚款100元根。
第五十八条梁、柱加密区不按规定加密,箍筋(含单支箍或拉钩)不按设计要求安装的,除返工外并罚款500元处。
第五十九条楼梯、风井、预留洞、装饰线条等细部节点做法违背设计图纸要求或遗漏的,除补修外并罚款500元处。
第五节模板工程
第六十条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支撑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50mm厚的木板,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元根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部,若项目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1.5倍,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如有污染除清除污染物外并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除返工外并给予5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除加固外并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做。杜绝爆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混凝土,偏差20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30~50mm以内罚300~500元处,超出50mm的罚款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七十条板面高低不平,梁、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梁、柱接点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高低跨梁掉模弯曲或截面尺寸不符要求时罚款500元处。
第七十一条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10mm的罚50元处,超过20mm的要求返工并罚款200元处。
第七十二条墙、柱模板安装吊脚超过5mm的罚款100元,超过20mm的罚款500元,超过30mm的必须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项目部
第七十三条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第七十四条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部的安全部和技术部门、监理、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柱、梁、墙、楼梯间及其他平板内有木屑、锯末粉、烟盒、塑料袋、塑料瓶和树皮等杂物除清理干净外并罚100元处。
第七十六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异常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5元平方米。
第七十七条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七十八条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钢丝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模板安装时必须确保轴线位置准确,私自调整轴线位置的除返工外并承担1000元次罚款,未验收上一工序则安装模板的,除返工外并罚款500元次,累计再犯时加倍罚款。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第八十条砼试块检验合格,但回弹、抽心等实体检查若不合格时,由砼拌合站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十一条砼等级必须贴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违者将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承台、柱基及井坑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浇筑后的砼面标高要贴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地下室底板、顶板砼面采用原浆压光2道,楼层砼面应按要求进行拉毛;如不满足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浇筑砼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砼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浇筑砼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洒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九十条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必须满足混凝土初凝时间要求,若不按推进顺序浇筑造成混凝土冷缝的,给予1000~5000元次罚款。
第九十一条浇筑砼12小时后用薄膜或麻片等覆盖浇水养护,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1000元层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普通砼养护时间不少于为7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时养护时间为14天,并加麻片。
第九十三条地下室屋面、阳台、卫生间、餐厅灯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值的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九十四条墙、柱接头及施工缝位置凿毛不到位或不凿毛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地下室后浇带、变形缝、塔吊预留洞或分段浇筑位置及其他容易渗水的部位没有按要求设置止水条或有效止水措施的,给予100元米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到达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节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必须要贴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要求。
第九十七条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块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5元块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设计及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九十九条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8m,如达不到要求,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质量奖惩制度(三):
基建安全灾害预防和处理制度
1、为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范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景及时修改,经矿技术、基建、机电、通风、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批复。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3、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煤矿财务、供应计划。
基建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1、矿要建立系统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各专业专管部门,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并根据实际,每年进行一次修改。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兼顾职责、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等,重奖重罚。
2、矿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安全奖励基金
质量奖惩制度(四):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进取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资料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职责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一样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到达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齐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到达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经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经过,此情景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经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经过,此情景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e)原材料的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检,自检合格后进行复检,需报验监理验收时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料。公司工程部负责抽检,在物资自检复检合格后抽检不合格一次罚项目部直接职责人200元,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该项连续二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职责人500元,项目负责人300元;该项连续三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职责人800元,项目负责人500元,并对直接职责人调离原岗位,做出书面保证该项不再出现不合格品。
f)经考核项目部质检人员连续三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三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500元;连续六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六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1000元。
(2)对个人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200元。
b)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职责人处以50元~200元的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班组负责人可处以100元~1000元的处罚。
c)本现场员工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公司工程部,经核实后报公司总工批准奖励,每次嘉奖50元~500元,重大问题给以异常奖励。
e)对在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员工,公司工程部可将意见反馈其主管领导,计入当月薪酬考核。
质量奖惩制度(五):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奖励标准.................................................................................................................................1
第三章处罚条例.................................................................................................................................1
第一节基本规定.........................................................................................................................1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3
第三节防水工程.........................................................................................................................3
第四节钢筋工程.........................................................................................................................4
第五节模板工程.........................................................................................................................4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5
第七节砌体工程.........................................................................................................................6
第八节抹灰工程.........................................................................................................................7
第九节门窗工程.........................................................................................................................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9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10
第十三节电气工程...................................................................................................................10
第十四节给水排水工程...........................................................................................................12
第四章附则.......................................................................................................................................13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XXX项目《项目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到达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经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经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资料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进取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职责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贴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四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否款。
第十五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第十六条分包单位的质检员必须进取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xx~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检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第十七条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第十九条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职责人处以300~8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善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职责人处以800~1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7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分包相关人员罚200元次,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2000元人次的严厉处罚。
第二十六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8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xx~3000元次罚款。
第二十八条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贴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桩位放样时,其偏差值应贴合规范要求,超出允许偏差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桩机的选择必须贴合图纸要求,如图纸没有明确需根据方案执行,如擅自选用桩机,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十二条管桩施打过程中,严格执行工艺标准。最终三阵每阵十锤的贯入度必须满足图纸或规范要求方可收锤,否则给予500~2000元次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管桩必须焊接桩尖,否则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管桩的焊缝要饱满,其咬边深度、加强层高度、加强层宽度都要贴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管桩的送桩深度禁止超出图纸、规范要求,否则给予5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单根管桩施打完毕后,需及时按照图纸要求灌砼,如不灌或漏灌,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截桩需用专用机械,按操作规程施工,截桩后的标高必须满足图纸要求,违者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桩头的处理需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否则给予100元根的处罚。
第三节防水工程,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应贴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xx》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条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罚200~5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0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四节钢筋工程,钢筋工程质量要贴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xx》、《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xx》、《03G101》、《04G101》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必须要贴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贴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并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严禁对钢筋进行气焊烘烤,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20xx~5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贴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罚100~300元根(自我补上不计)。
第四十六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贴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景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第四十八条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第四十九条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
第五十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处罚。
第五十一条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贴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次。
第五十三条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超出规范允许偏差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五节模板工程质量应贴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要求。
第五十五条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门架剪刀撑不能少,结构线条、梁截面尺寸及模板标高均贴合图纸要求及规范允许偏差值以内。
第五十六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处以30-5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如有污染罚10元处。
第五十八条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罚300~500元处。
第五十九条支撑架的扣件松动下沉一处罚20元处。
第六十条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的处罚50元处,30mm以外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每处罚100~500元。
第六十一条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六十二条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10元处。
第六十四条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第六十五条未经工长、技术部批准同意就拆模的罚50元处。
第六十六条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元处。
第六十七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异常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六十八条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六十九条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快易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工程质量应贴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要求。
第七十条砼试块漏做,回弹、抽心费用由试验员支付。若不合格由砼班组及试验员承担一切费用。
第七十一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罚100~1000元处。
第七十二条浇筑后混凝土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罚20元平方米。
第七十三条浇筑混凝土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混凝土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罚5元平方米。
第七十四条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罚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
第七十五条浇筑混凝土12h后进行浇水养护,气温高的季节用薄膜覆盖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混凝土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罚500~1000元层。
第七十六条混凝土养护时间为14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21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罚1000元层。
第七十七条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卫生间、厨房间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七十八条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处100元处。
第七十九条地下室后浇带、变形缝、塔吊预留洞、物料提升预留洞或分段浇筑位置及其他容易渗水的部位没有按要求设置止水钢板或有效止水措施的,给予100元米的处罚。
第八十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到达1.2MPa以上就上人、上材料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七节砌体工程,砌体分项工程必须要贴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要求。
第八十一条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元块的处罚。
第八十二条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罚款100元平方米。
第八十三条砌筑之前,应对砖材料浇水湿润,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贴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八十五条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元处。
第八十七条丁字墙、十字墙、“L”字墙等特殊部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搭砌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
第八十九条构造柱的钢筋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受力钢筋根部和顶部(板底)没有植筋或搭接长度不足就进行隐蔽的,一经发现,给予300元处的罚款。
第九十条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处。
第九十一条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按方案要求留必须空隙,待墙体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处罚。
第九十二条砌体内图纸要求放置拉接筋的部位不贴合要求的或者漏放钢筋的,给予10元根的处罚。
第九十三条门窗洞口过梁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现浇过梁的处罚条例按第四节相关条款执行。
2、预制过梁的几何尺寸和方案要求偏差大于10mm以上的,处罚30元米;过梁钢筋不贴合方案要求的,给予50元米;过梁砼有蜂窝、麻面、平整度差等问题,罚30元米。
3、植筋现浇过梁的钢筋植入深度应满足15d,否则罚50元根;植筋后钢筋的自由端和纵向钢筋的搭接、焊接长度需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罚30元根。
第九十四条砌体根部没有按照图纸、方案要求砌筑实心砖、浇筑砼挡水坎的,给予50元米的处罚。
第八节抹灰工程,抹灰工程质量应贴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中的要求。
第九十五条砂浆配合比必须贴合方案要求,否则罚500元立方米。
第九十六条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罚10元平方米。
第九十七条抹灰前应提前洒水湿润,若不洒水湿润罚10元平方米。
第九十八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米。
第九十九条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30元平方米。
第一百条抹灰层厚度应贴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平方米。
第一百零一条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处罚50元平方米。
第一百零二条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处罚5元米;不一样材质交接处搭接长度不足罚10米;固定钢网的钉子的规格、间距不满足方案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处罚;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在抹灰后的尺寸必须贴合图纸要求,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导致门窗无法安装的,给予50~100元处的处罚。
第一百零四条墙面如出现预留空调洞不圆、线盒不方正等问题,给予20元个的处罚。
第一百零五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米。
第一百零六条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条。
第一百零七条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一百零八条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平方米。
第一百零九条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罚款20元个,堵洞眼空鼓罚5元个;将杆洞凿成深度5~8mm的喇叭状,达不到返工重凿,并进行罚款10元个。
第九节门窗工程
第一百一十条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应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否则给予5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金属门窗、特种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都应贴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20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贴合图纸、方案要求,否则给予2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掉严密,无倒翘,并且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金属门窗的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要贴合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要牢固,位置要正确,功能需满足要求。若质量不达标,给予5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一十六条门窗框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如不达标给予10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一十七条金属门窗在安装后,框与墙体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如现场擅自使用其它不贴合规范、方案要求的填嵌方法,将给予5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门窗框周边的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若不达标,给予5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一十九条铝合金推拉门窗扇安装完毕后,其开关应力不得大于100N(即10kg),若达不到要求应给予调整,并处罚50元樘。
第一百二十条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贴合规范要求,否则根据其偏差程度将给予100~30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二十一条门窗安装过程中,如发现土建预留洞口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通知现场工长、质检员给予协调,不得擅自打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门窗玻璃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饰面砖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三条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不给予使用,并且处于10平方米的处罚。
第一百二十四条饰面砖必须粘贴牢固,如发现脱落、空鼓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饰面砖粘贴后,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一百二十六条墙面饰面砖粘贴后的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都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若达不到要求,根据偏差数值的严重性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墙面突出物、预留洞口周面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美观,禁止用铁钳等工具随意对饰面砖进行,否则给予3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饰面砖接缝(勾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室,宽度和深度应一致。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成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度应正确,坡度必须贴合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米的罚款。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涂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的要求。
第一百三十条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如发现有问题的部位不得擅自进行涂刷,必须经负责施工的单位处理后方可施工,否则将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一条涂料施工完毕后,墙面应涂饰均匀、粘贴牢固,没有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问题。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应贴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的要求。
第一百三十二条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元米。
第一百三十三条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的地面抹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向地漏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半径不小于50mm的小圆角,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四条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米。
第一百三十五条高出屋面表层的卫生间排气管、烟道、消防管及消防管支架和空中花园屋面的给水管等根部均做不小于30mm的高台,若达不到要求处以罚款50元处。
第一百三十六条保温层含水率必须贴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平方米。
第一百三十七条找平层平整度及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贴合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一百三十八条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罚100元~200元处。
第一百三十九条屋面瓦施工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发现屋面瓦颜色排列错误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一百四十条屋面瓦坐铺砂浆不饱满,对钢钉、铜丝进行偷工减料的,每发现一次罚500元。
第一百四十一条屋面瓦施工完毕后,未进行成品保护造成破碎的,罚50元块;没有将污染处按要求清洁干净的,罚100元平方米。
第十三节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质量应贴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的要求。
第一百四十二条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一百四十三条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地线,接地线材质、截面应贴合相关规范、标准或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若达不到要求,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四条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若达不到要求处罚30元米。
第一百四十五条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贴合有关规定。配线应分色,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贴合有关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0~500元处。
第一百四十六条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若达不到要求罚50~300元处。
第一百四十七条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贴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平整,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个。
第一百四十八条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贴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贴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个。
第一百四十九条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贴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2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条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要贴合规范要求。根据偏差严重性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一条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
第一百五十二条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N线和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贴合要求;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
晰、整齐、适用;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布包扎,颜色与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十四节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应贴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及图纸要求的相关图集的要求。
第一百五十三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贴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次。
第一百五十四条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贴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贴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如发现质量问题,将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五条管道和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否则给予2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六条室内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必须到达饮用水质检验卫生标准;给水系统的阀类、配件、器具、水表安装位置正确,接口合格,出水方向合理,规格、型号贴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七条水泵、水箱、消防器材设备等安装贴合规范,管道穿墙处的保护连接合格;表面涂层光华整洁,色泽均匀,无露涂透底、流坠,无裂缝、起皮、无滴水、渗漏。若达不到要求罚50~500元次。
第一百五十八条室内冷、热水、气等压力管道和设备系统安装后,管道保温前应进行压力试验(有记录),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应贴合规范规定。暗敷设的热水、采暖管道使用各类塑料及复合管时,地面内不得有接头;管道穿墙及出地面应设置硬质套管,套管高度、规格应贴合有关规定,需防水者应做防水处理。埋设管道保护层、保温层厚度应贴合设计要求;明装的塑料管道应固定牢固,不得有松动和污染。若达不到要求罚100~500元处。
第一百五十九条排水系统的无压管道、设备在隐蔽前,应按规定进行灌水试验。室内排水管道应按有关规定做通球试验,确保排水畅通;金属或非金属排水管道的吊钩、箍卡,支、吊架安装牢固;检查口、清扫口伸缩节、止水环及污水通气管设备的位置、间距、数量应贴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便于检修。若达不到要求罚200元处。
第一百六十条地漏应设置在有防水地面,地面排水坡度、流向贴合要求,无倒泛水;地漏卧入地面的位置、深度正确,周边封闭严密无渗漏、平整、光洁、美观;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一百六十一条卫生器具等设备安装应平稳牢固,器具贴合节水型要求,并与支架接触紧密、平稳,位置、标高、坡度、管径贴合要求;成排器具排列整齐一致,排水口与排水管连接牢靠、封闭严密、无渗漏;表面光滑洁净,实用美观,嵌缝胶均匀顺直,粘结牢固,无堵塞、不渗水、不滴漏,无污染、无裂纹、无破损。若达不到要求罚50~200元处。
第四章附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本制度未提及到相关质量问题的处罚,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处罚对象、处罚金额。
第一百六十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建XXX工程的单位、个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项目部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不足之处,可将意见上报项目经理部,经讨论决定后的结果会在下次修订时纳入相应条款。
第一百六十五条本制度条款最终解析权归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项目经理部所有。
第一百六十六条本制度于XX年XX月XX日起实行。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20xx年2月
质量奖惩制度(六):
一、为了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进取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三、考核资料包括:施工质量记录齐全,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职责挂牌。
四、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五、工程质量的奖励与处罚:
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2.对工程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3.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对外包施工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5.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公司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项目部负责。
6.获局(区)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获市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获省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
7.对于施工队未按公司制定的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偷工减料或违章施工的,视其后果,每例罚款500元-3000元,并将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并扣回。
8.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重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或避
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元~50000元的奖励。
六、对质检人员的考核
1.自检:施工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由组长按工长及技术员技术交底要求对本组作业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必须责令工人立即整改,直至到达标准。
2.互检:施工在完成近70~80%工程量时,由工长组织各组长严格按技术员的交底要求,对各组作业段质量进行互检,发现不合格点,责令班组立即整改,直至贴合质量验收标准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互检纪录表格,有关人员签字后,报请项目质量员进行验收。
3.专检:施工在完成近80~90%工程量时,并经自检、互检合格后、由工长向质量员报验,质量员会同技术员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公司内部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段进行验收,技术员对重点部位进行技术复核,对验收不合格点,责令整改直至贴合验收标准,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定期检查:项目经理每周组织对各工种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违反质量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对各班组施工质量进行评比,奖优罚劣,并予以公布。
5.以上四条如有违犯,罚职责人200~500元。属施工队未按标准施工造成返工整改浪费的材料费用由职责人和施工队负责。
6.对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质检员给予100元~500元罚款,对专职质量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调离质检工作岗位。其直接领导负连带领导职责。
7.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连续三天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超过一个月没有组织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给予警告;对连续一周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累计两个月没有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处以100元~200元罚款。
8.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景月报表》的职责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对连续两次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景月报表》的职责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提议调离原工作岗位。
质量奖惩制度(七):
为加强项目各级施工人员职责心,有效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1、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由各专业工长编写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并对班组进行现场交底工作,有必要时还应对于施工的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进行现场示范或过程指导。
2、主要或重要的分项工程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
3、各工长要制定本工种的工程质量管理细部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奖罚原则。
4、现场施工要按图进行。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和技术复核制度,对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质量问题,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主要指工长)有义务指出要求整改,并有权拒绝进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长和质检员应加强协作,搞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5、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主管工长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完后在当月十五日前送交监理组,以便监理组能按时填报本月质量报表,作出质量工作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工程质量情景。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组成员有权力和职责发出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由相关职责人签收后认真按时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质检员发出的整改通知单,对确实存在争议的问题,工长应在签收整改通知后注明,由项目领导裁决。对整改通知上问题的整改必须按时完成,有困难要及时提出,不得在延误后找理由推脱职责。
7、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有职责保护自我和其他班组的成品或半成品。
8、原材料、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和试验由试验员和材料员按照公司有关管理程序进行,未经检验或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严禁使用在工程中。
9、需经配置在现场加工使用的半成品或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配制,现场集中加工或配置的半成品或材料应设配合比计量标牌,做到计量准确。
10、项目由监理组、施工组、劳资员及项目领导定期组织进行班组施工质量评比活动,同时采取奖优罚劣措施。
11、项目将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实际情景由总工室负责组织质量分析会,针对不一样阶段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制定有效的防止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减少质量通病和质量事故的出现。
12、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景成立QC活动小组,开展QC攻关活动,有效地解决施工中出现地各种质量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13、工程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在工程款的结算上采用优质优价制度,鼓励创优。
(二)有关奖罚条例
1、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而相关工长未及时作好质量技术交底的,对相关工长罚款50元次。工长交底清楚,作业班组不按照交底施工的,罚款300元次,由于不按照交底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班组承担。
2、分部分项工程完成以后,未及时填报相应的质量技术资料,从而造成信息传递延误的,对相关职责人罚款50元次。
3、工长拒签监理组发出的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拒绝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质量问题,罚款50元次,并承担所以造成的损失。
4、接到通知后不进取组织整改的对工长罚款50元次,班组不进取完成工长的整改安排,工长有权力处罚班组或提请质检员对班组进行处罚。工长和质检员口头提出的整改要求与书面通知同样有效。
5、质检员和工长要共同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工长安排工作后要作好自我检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工长要经过自检认为合格后才能提请相关质检员正式验收,如果质检员在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一次抽检(或全检)合格率达不到85%以上,对报验工长罚款50元次;多处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则加倍处罚。
6、下道工序有权对上道工序进行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若为抢进度理解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现质量问题,下道工序施工人员至少承担相当于上道工序职责人50%的处罚(包括工长和施工班组)。
7、不注意进行成品保护的要承担相应造成的返工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上的处罚。
8、项目每周组织一次质量评比活动,对现场各班组的完成工作进行实测实量。质量被评为优良并获得第一名的班组,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质量被评为优良以下且排行在最终的两个班组则分别罚款1000元;质量被评为不合格的班组当月工程款不予结算,同时给予1000-30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所有损失。相关工长和质检员的奖罚比照管辖班组的10%执行。连续一个月被评为优良的分项工程,施工班组奖励2000元,主管工长和质检员嘉奖当月奖金的20%。
9、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提出切实可行且能有效杜绝质量通病或显着改善工程质量的人员,由监理组以书面报告提请项目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10、质量事故的处理按照《公司质量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质量奖惩制度(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管理理念,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为使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到达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和个人以及相关楼号负责人进行奖励与处罚;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员工、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三条本细则要求第七事业部下属各项目部必须执行。
第二章奖罚标准
第一节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贴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xx》、《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xx》、《11G101》的要求。
第四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贴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30元根的罚款。
第五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贴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景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六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款20元根。
第七条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款20元处。
第八条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款20元处。
第九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款10元个;接头焊毕,不敲除焊渣的,罚款30元个;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款2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款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十条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款100元处。
第十一条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十二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十三条所有构件的保护层,异常是楼板保护层的合格率不小于90%。
合格率在85~90%的,罚200元层;
合格率在80~85%的,罚500元层;
合格率小于80%的,罚2000元层;
第十四条浇筑混凝土时,如无人看管钢筋工程导致露筋现象,无论什么部位,每处罚50元处。
第十五条对完成结构的楼层,楼层上的残余钢筋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集中堆放。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层罚500元层。同楼层再次发现的,十倍处罚。
第二节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贴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要求。
第十六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十七条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八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每单元有5处以上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除须整改贴合标准,另给予30元处的罚款,若大于10处的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十九条所有模板拼缝处必须确保不漏浆,对于模板拼缝处漏浆严重的除修补到位外,另罚款100元处。所有楼层接槎处必须贴海绵条,且应平直,确保所有接槎处平整不漏将,否则处罚100元米。
第二十条支模完成后,必须将平台板及墙肢中的木屑等垃圾清理干净,不清理的罚300元层。
第二十一条模板几何尺寸必须正确。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柱、梁处有翘曲现象的每处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异常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款20元处。
第二十四条楼层接槎处的立模下边,不管模板长短,必须设置2只及以上看脚螺丝,以确保接槎处的质量,如发现每少一处,则罚款500元处。
第二十五条顶板的水平度达不到0~5mm标准的,每块板100元块。拆模后,砼顶板的水平度达不到0~10mm标准的,每块板200元块。对顶板的水平度到达标准,但顶板标高达不到±5mm标准的,罚500元块。
第二十六条结构混凝土每层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顶板水平度等实测项的实测实量分值(按第三方检查标准)达96分以上的,对班组带班作业人员奖励200元层,项目部楼号负责人奖励100元层,实测实量分值在96分的不予奖励,对达不到96分的,班组带班人员罚款100元层,项目部楼号负责人罚款50元层。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1000元次。
第二十七条对完成结构的楼层,楼层上的残余木工用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集中堆放。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层罚500元层。同楼层再次发现的,十倍处罚。
第三节混凝土工程
砼工程质量应贴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砼等级必须贴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墙、柱砼与梁、板砼不得混淆浇筑,违者将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条接泵用砂浆一旦发现浇筑至结构中,罚班组500元次,罚楼号负责人200元次。同时确保砂浆合理安排,不得浪费。发现浪费现象,同等处罚。
第三十一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浇筑砼前应对模板浇水,若不浇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浇筑砼12小时后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元层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砼养护时间为14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21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给予500元层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到达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4mm,砼表面收提平整,楼梯接槎处及踏步无蜂窝麻面,剪力墙根部无烂根、漏振、麻面,贴合质量要求的由生产经理认可并报项目经理确认,给予泥工班组长200元单元的奖励,同时楼号负责人奖励100元单元,楼面砼平整度超过4mm的不予奖励,超过4mm以外及表面观感质量差的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单元的处罚,同时楼号负责人处于50元单元的处罚。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500元次。
第三十七条在楼层中如发现混凝土堆或砂浆堆此种浪费材料现象,罚班组200元堆,罚楼号负责人50元堆。
第三十八条楼板的厚度在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在拉线控制的同时,使用厚度控制器,确保板厚100%合格。板厚不合格的,每块罚500元块。
第三十九条所有楼层面接槎部位(例如:楼梯间、电梯井、墙肢内等)必须收提平整,收提不到位的罚50元米。
第四十条所有楼板上的孔洞(例如:放线孔,管道孔、烟道等),泥工在收提时必须收提方正、上口齐平。收提不到位的,罚50元孔洞。
第四十一条浇筑混凝土时必须在平台上搭设通长马道,禁止直接踩踏钢筋。不执行的,每次发500元次。
第四十二条浇筑混凝土结束时,泵管冲洗禁止污染外脚手安全网。一旦发现,罚500元次。
第四节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必须要贴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砌块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元块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贴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通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砌筑砂浆不采用料或垫板,直接放置在楼地面的,罚200元处。
第四十六条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构造柱浇灌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出现烂根、空鼓,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十四九条对砌体工程每层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节点1、节点2等实测实量达96分以上,灰缝饱满且设置均匀、勾缝衡平竖直、无通缝,马牙槎进退尺寸坚持一致,构造柱表面光洁、无空鼓和蜂窝麻面,贴合质量要求的由生产经理认可并报项目经理确认,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层的奖励,同时楼号负责人50元层的奖励,若实测实量在96分不予奖励,若砌筑质量较差,实测实量达不到96分的,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层处罚,项目部楼号负责人50元层处罚。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500元次。
第五十条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例如:预制门框柱、预制构件、墙体免开槽等,对于不执行的,罚200元次。
第五十一条墙体顶部塞缝必须使用细石混凝土,并填嵌密实。分层分次按标准填嵌。禁止使用砂浆以及其他材料进行填嵌。不按要求施工的,罚30元米。
第五十二条窗台压顶的`锚入长度,以及过梁的搁置长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和业主的企业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罚50元处。
第五十三条对完成结构的楼层,楼层上的残余砌筑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集中堆放。达不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层罚500元层。同楼层再次发现的,十倍处罚。
第五节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应贴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xx》、《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xx》中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砂浆配合比必须贴合方案要求,否则罚300元立方米。
第五十五条抹灰砂浆不采用料斗或垫板,直接放置在楼地面的,罚200元处。
第五十六条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抹灰前一天对基层用喷雾器洒水湿润,水应渗入墙内10-20mm,严禁用皮管子浇水,一经发现用皮管子浇水者,罚款50元次。抹灰应分层进行,先抹底灰,待前一层六七成干时,再分层抹灰、找平(基层、中层、面层)。水泥石灰抹灰砂浆每层宜为7-9MM,如超厚粉刷,发现罚款10元平方米。当抹灰层厚度大于35MM时应采取与基体加设加强网。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完成24小时后,夏季高温季节应用喷雾器坚持连续7天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除要求返工外,另给予10元平方米的材料赔偿费。
第六十条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的给予3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给予5元米的罚款;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条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给予20元个的罚款,堵洞眼空鼓给予5元个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对粉刷成品质量,每层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度实测实量达98分以上,且墙面无空鼓、不起砂、强度到达要求的,给予泥工班组长100元层的奖励,同时楼号负责人50元层的奖励。若实测实量在98分的不予奖励,实测实量达不到98分的,对泥工班组长罚款100元层,项目部楼号负责人罚款50元层。若连续两层不合格被处罚的,则项目部对该劳务班组处罚500元次。
第六节防水工程
第六十七条防水施工进场原材料必须复试,不贴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全部退场,并罚款10000元次。
第六十八条防水涂料或卷材施工前基层必须清理干净,如发现基础未清理直接施工的罚款500元次。
第六十九条根据设计及规范应做附加层加强的,如发现未做附加层每处罚款50元。
第七十条防水涂料施工达不到设计厚度的必须返工,且罚款10元平方米。
第七十一条水泥砂浆防水层必须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第七十二条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小于100mm的罚款50元米。
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临两副卷材的连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不贴合规范的罚款50元米。
第七十三条卷材铺设方向宜平行屋脊铺贴,平行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从下向上贴,铺设方向错误的必须返工,且罚款200元次。
第七十四条卷材末端收头和接缝部位必须粘结牢固,封闭严密,不允许有开缝、翘边、滑移、鼓泡、皱折、裂纹等缺陷存在,否则罚款50元处。
第三章记录与检查
第七十五条制度执行需做好详细记录。
第七十六条对检查需明确楼号、层数、具体部位、具体资料及时间等等,并由检查人员签字后上交项目部核实。
第七十七条对检查未合格部位,需及时整改并记录。对不及时整改施工的班组处罚500元次。
注:
1、本考核制度为公司强制性推行制度,要求各项目部必须执行。公司在每月的工程检查中视推行情景对项目部进行考评。
2、对于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楼号负责人,首次发现,个人考评直接为不合格,降低其工资等级5%。再次发现,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本第七事业部任何项目上不得使用。
3、本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事业部所有。
质量奖惩制度(九):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进取性,使我校的教学成绩再上新台阶,本着“奖罚分明,重奖轻罚”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奖励制度:
一、学区教学质量奖
l奖励部分
1、教学成绩均分奖:各年级语、数期末统考均分大于或等于镇均分的教师奖100元。
2、名次奖:获均分奖的教师,再以均分排行,每高一个名次加奖30元。
(注:以上排行十字小学设为单列组,第一名不占完小名次指标,其余名次是第几就是第几。)
3、校总均分奖:以四个学校总均分给予奖励(每一名奖4000元,每二名奖3000元,每三名奖2500元,每四名奖XX元。校总均分=该校各年级语数总分÷该校学生应考人数,按名次确定奖金额后,按以下公式发放:实发金额=名次奖×该校学生总人数÷全镇学生总人数。
4、抽或会考奖(以全县统一阅卷成绩为准。):语、数单科均分在全县获15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奖1000元,最高奖5000元;语、数单科在地区获第五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奖名次奖1000元,但不重复奖励,奖金发放到该年级。
5、五、六年级月考奖:获镇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班级学生全镇前20名每生奖5元。)
6、五、六年级月考上升奖:以第一次月考的名次为准,每上升一名奖10元。
l扣除部分:
1、对待差生(含成绩、纪律等)教师应关心爱护,任何教师不得因私利拒绝、歧赶差生,导致学生流失,若有违反罚当事人一次50元。
2、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严格学生考纪考风,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如有违反者处以每人50元的罚金。
3、抽考工或会考,全县名次下滑7个名次的,且在本镇低于镇均分的任课教师从本期教学奖中扣50元。
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奖
1、五、六年级月考赔奖制度:五、六年级各班在学区月考中获得多少奖励,学校给相应的教师赔同样金额的奖励。(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
2、教学质量奖:
(1)名次奖:各年级语、数学科在全镇期末质量检测中,获得第一名的奖励200元,每降一个名次依次减20元。低于镇均分10分以后奖50元。
(2)学生语数总分名次奖:所代班级学生在学区期终质量检测中,语数总分名列全镇同年级第1名——10名的,奖励20元;第11名——第20名的,奖励15元;第21名——第30名的,奖励10元。所获奖励由语数教师平均分配。
3、没代主课的教师教学奖靠主课教师中获得名次奖的最低教学奖。
质量奖惩制度(十):
1、矿要建立系统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各专业专管部门,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并根据实际,每年进行一次修改。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兼顾职责、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等,重奖重罚。
2、矿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安全奖励基金来源:
(1)按规定吨煤提取费用;
(2)安全、质量各类罚款。
安全奖励基金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具体使用由办公会决定,财务部对安全基金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基建安全活动日制度
1、每周四为矿安全活动日,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参加安全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40分钟,该时间各单位不得无故占用。生产部必须提前下达每月计划,各单位遵照活动计划并结合自身安全实际工作,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资料有效果。
2、安全活动资料,必须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劳动纪律、安全技术、事故案例等教育。
3、各单位行政主管必须亲自主持并参加安全活动。
4、生产部负责检查安全活动日制度的执行情景。
质量奖惩制度(十一):
一、教学成绩奖罚:
1、学区奖罚:教师所任单科成绩均分居学区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教学成绩在学区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学区统一奖罚)
2、学校奖罚:学校按教师个人单科授课成绩在学区中排行奖励,前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三、六年级总评成绩进入全县20名的给每位授课教师奖励500元,进入全县前10名的给每位授课教师奖励1000元。
3、均分增减奖罚:教师单科授课成绩不在学区前三名的,按上学期期末统考的均分计算,提高一分奖励30元、下降一分罚款30元,以此类推;
学校罚款的`总数用于奖励教学任务繁重或工作量大的教师。(2人)
说明:任课教师以各种理由不按学区规定的时间内拒交罚款的,公派教师或代课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学区不发个人考核表;学区将拒绝办理一切个人事务(职称评定、相关证明、学区盖章、区长签字等),代课教师的学校和学区不在教育局聘用合同上签字、盖章,学校临时招聘的教师,由学校扣罚一月工资或按自动辞职处理。学校、学区如实记入会议记录,后果自负。
二、教学工作奖罚:
作业批阅数和教学设计课时数奖罚,达不到学区要求的,少一次作业或教案罚款5元,教案课时数按作业规定的次数计算,依次累加。
1、一至二年级数学不少于60次,三至六年级数学不少于50次,(作业次数与教案课时数一致)
2、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各不少于60次,教案课时数各不少于60课时;
3、三至六年级语文不少于55次,教案课时数不少于55课时;
4、三至六年级英语各不少于40次,教案课时数各不少于40课时;
说明:期末检查时因个人原因丢失学生作业(50%以上)或丢失(不写)教案的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练习册批阅一次按一次作业批阅计算,测试卷批阅一次、有成绩登记,每次按3次作业批阅数计算;所有罚款总和用于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或优秀教师奖励;
三、出勤奖罚:
1、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按签到册计算)
2、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100%,教师信息请假的或口头代假的一律按旷工记录;
3、事假一天,请假人需向委托人交代带班费60元、半天30元,事假超出5天的,从第六天起每一天扣除当日工全资;罚款如数上缴学区教导主任。
4、上课迟到1分钟按出勤迟到1次计算,超过5分钟的,按旷工1节课记,每次罚款15元。
5、学校加班期间不按时到岗的、关掉手机的每次罚款100元。
说明:按教育局教师请假办法中贴合婚假、产假、病假等的教师,学校将实行不奖不罚。出勤罚款用于奖励学校每学期的全勤教师,出勤按校务日志、请假条、签到册计算。事假超出5天没有评优选先的资格。
全勤奖励=出勤罚款总和÷全勤教师数
四、其他奖罚
1、班级台账周五由吴成娟负责检查,每少填一次罚款10元;记入到会议记录或校长工作笔记;
2、主题班会记录每学期不少于8次,少一次罚款20元;由校长检查,记录在案。
3、值周期间擅离职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晚上由值周领导查岗,记录在案)
4、无故不参加学区或学校会议的按100元、50元罚款;按会议实到人数记录;
5、上课铃响后2分钟内不进教室的每次罚款15元;
6、禁止有课教师带手机进教师,上课时间接打电话、玩微信或游戏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以上的罚款总数用于奖励学校的3名优秀班主任。
xx小学
20xx.08.24
质量奖惩制度(十二):
1、总则
⑴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进取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⑵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的管理
3、职责
⑴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⑵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资料
⑴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⑵考核资料:
①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②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优良率
③标牌、标志,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职责挂牌
④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⑤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一样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景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⑶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⑷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到达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齐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表(附表5-9)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⑸对个人奖罚办法:
①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B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C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D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②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他人员(非专兼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D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元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E施工项目经过三级验收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经过,此情景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压20元
F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贴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③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发现不贴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④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A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B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C对违反施工工艺记录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职责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职责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D对施工项目到达业主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⑹考核分工
①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员考核,质量管理不5部长审核
②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③对质量奖的考核由本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质量奖惩制度(十三):
一、奖金发放
⒈完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对该股长、中队长、室主任每人奖励元,本股、中队、室副职每人奖励元,本股、中队、室其他同志每人奖励元。
⒉超额完成预算指标的,超额部分按照返还。股长、室主任、中队长,为费用,为其他人员的奖金。人以下(不含人)的,由股长、室主任、队长自主分配。版权所有!
⒊全年请假累计超过天的(不含外出学习、培训),取消全年奖金。
二、中心室主任竞聘及其他人员的聘用
中心室主任完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明年的中层岗位竞聘,单位直接与其签定续聘合同;完不成预算指标的,与一般同志平等地参加竞聘,局党组择优录用;必要时,党组进行个别调整。
凡是在技术岗位工作的中层人员,两年内应取得技术资格证书。在中心全体人员的聘用中,党组优先聘用具有技术资格证书的'同志。
三、干部提拔任用
完不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市局对副科级干部任用对象考核时,局党组不推荐。
四、评先评优
完不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年底评先评优时,股、室、中队全体人员不能被评为先进或优秀。全年请假累计超过天的(不含外出学习、培训),不能被评为先进或优秀。
五、公务员管理
依照《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版权所有!考核为一年考核一次,平时考核作为定期考核的基础。考核分不称职、称职两个等级。
六、局机关各股室业务目标任务
⒈根据市局的考核标准,凡是年底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达不到全市系统前三名的,无论任何原因,股室全体人员扣发奖金。
⒉由于稽查队、检测中心原因造成相关业务股室个以上项目(含个)扣分的,对稽查队、检测中心从费用中扣除元作为罚款,每多一个扣分项目罚款元。
七、罚项
局机关各股室凡是完不成预算指标的,视具体情景给予股长、副股长—元罚款。
稽查队、检测中心要结合实际对完不成预算指标的中队、室采取必须的处罚措施,原则上罚款幅度不超过奖励幅度。
质量奖惩制度(十四):
1、目的
为加强质量管理及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到达客户满意,经过奖优罚劣的手段,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职责感,建立质量职责制度和奖罚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所有员工。
3、奖罚原则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
4、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所有处罚均不能够替代客户处发生的质量事故职责。
5、职责
品管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生产主管、各班组长进取做好配合工作。
主管生产经理、品管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6、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
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的。
未按照客户工艺要求作业,致使不合格品流出遭客户投诉的。
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损或经济损失的。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因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
因点料错误给后续工程造成影响的。
上料员上错物料造成批量贴装不良的。
因操机员调机不及时致使批量贴装不良的.。
炉前操作不当造成批量手贴不良并流入到炉后的。
炉后目视不当并大批量不良流出的。
因包装维护不当,造成产品受损,导致客户抱怨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贴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其它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形,造成损失的。
7、奖励细则
作业员的奖励
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情景经核实给予奖励10元-50元批。
交付的产品在必须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0元批。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进取提出改善提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奖励20-50元次。
月度工作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问题,给予奖励10元人。
在本职工作中对质量改善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经核实给予奖励10-30元人。
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品管员的奖励
月度质量统计中,当月无一次错检、漏检、误判,经核实给予奖励50元人,(零星不良不计其内,失误次数以合格率低于质量目标98%为准)。(原始数据来源于《FQC首件确认单》、《品质异常报告单》及《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组长负责月度统计。
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进取提出改善提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奖励20-50元次。
在本职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重大批次不良,避免了不合格品出厂,视情景经核实给予奖励20元-50元批。
交付的产品在必须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5元批。
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班组长的奖励
月度统计中,本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成品检验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
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
交付的产品在必须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组长奖励20元批。
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8、处罚细则
作业员的处罚
未进行首件确认而发生不合格,作业者处罚20元次。
未按客户工艺文件和图纸要求生产的,作业者处罚20元次。
生产产品质量异常(同一批次同一位置同一不良现象5件以上为异常),直接作业者罚10元次。
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导致特重大品质异常事故的,直接职责人罚50元次。
恶意制造品质事故,当事人罚50元次,情节严重的罚100元至500元次。
违反生产流程、工艺和操作规程者,造成公司损失的,罚20元次。
生产工序间未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罚20元次。
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次。
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的,罚30元次。
因错点、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罚20元次。
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品管员的处罚
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罚20元次。
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批。
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的,罚30元批。
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班组长的处罚
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组长应承担连带职责,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要求返工退款)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职责部门组长应承担连带责
任,并视其情节扣罚30-200元。
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质量奖惩制度(十五):
为提高我院医师的病历书写水平,确保病历质量,更加高效的完善各项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出院病历无科主任签名,每一份病历(以下简称每份)扣科主任或组长30元,经治医师15元。
二、主诉与入院第一诊断不贴合,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三、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乏同主要疾病的鉴别诊断,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扣10元。
四、上级医师查房后,超过72小时,主管医师未写查房记录每份扣10元。
五、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手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手术后及时完成,扣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10元。
六、死亡病人7天内无死亡病例讨论结果记录,每份扣科主任50元,经治医师25元。
七、检验单粘贴无序或未标阴性或阳性结果,每份扣经治医师5元。
八、出院其他诊断漏项,每漏一项,扣经治医师5元。
九、出院病历中,无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手术记录、麻醉记录、
手术护理记录、麻醉或护理访视记录,每项分别扣相关科室的.当事人和科主任各20元。
十、病人入院3天以上,未完善辅助检查,每份扣经治医师10元。
十一、出院病历中有临时CT报告单,每张扣经治医师科主任各10元。
十二、出院病历中,凡病人出现两个以上姓名者,扣经治医师和医疗组长各10元。
十三、住院病历的首次病程记录未在病人入院8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十四、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未在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未在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每份扣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10元。
十五、辅检报告单中遗漏重要项目,如姓名、年龄科室、床位及检查部位、每项扣相关科室当事人及科主任各5元。
十六、当月的出院病历需在下月10日前交到病案室,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算起,基础价每份10元,每多一天在原基础上加10元。
十六、每周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经过医务科组织全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各科室带头人)成员,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对病案书写质量优秀个人给予奖励,并通报全院给予表扬。具体为:
住院病历书写质量优秀个人:
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50元
三等奖100元
质量奖惩制度(十六):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哪些资料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贴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贴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贴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理解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一样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职责。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职责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职责并做来源理。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的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仅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
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把质量问题消灭在它的构成过程中,工程质量好与坏,以预防为主,手续完整。并以全过程多环节致力于质量的提高。这就是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以事后检查把关为主变为预防、改正为主,组织施工要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找出来,发动全员、全过程、多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参加施工人员均不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
三、工程质量事故职责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职责由工程承包者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者承担相应的职责。如果是由于材料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则由,材料的生产者以及材料的购买者承担相应的职责。依据《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理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理解国家安全监察。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提高,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质量奖惩制度(十七):
第一条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立
一、本公司设两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即质量部及车间质量管理员。
二、质量部为公司质量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条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产的产品配方必须是质量部会同有关人员复核批准的配方,配方由质量部专人管理,凡不贴合上述条件者,一律不准投入生产,手续不全者生产部有权拒绝生产,否则后果自负。
二、生产车间人员根据生产部的指令组织生产。包装人员按生产车间操作规程进行包装,做到包装前校准称,包装中途再校称。对校不准的称要派专人检修。定量包装,每包重不超过规定重量的1%,封口线美观、端正、距离适中,不能有皱纹缺口,包装放置整齐,包装准确。每个品种打包完毕,必须清仓,清扫地面后才换品种分装。严禁各品种混杂,影响产品色泽、质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库,未经验收合格者,一律不许入库。保管员按提货单如数发货,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生产部品控人员负责监控每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原料或配方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将产品送检。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质量部品控人员负责对生产部人员的培训,每一天对生产部进行巡检,包括生产过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检,同时做好产品的取样、留样工作,坚持生产记录及其他有关质量的问题。
第三条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一、交叉污染的防止由生产岗位人员、货物装卸人员负责,品控人员监督。
造成交叉污染的
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做如下处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如拒收、报废等。
返工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并记录。
质量部负责将重大质量事故(损失超过五万元)或顾客对产品质量有重大投诉时,应提交管理评审。
应按规定保存不合格的样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
第四条产品质量跟踪与客户投诉
1、对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市场部每年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
2、在与市场业务员电话沟通时,询问公司产品质量情景,并及时将情景反馈给质量部。
3、质量部应定期拜访客户,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评价,以便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工作。
4、每次拜访客户,都应写出书面报告并存档。
5、针对客户口头或书面投诉,需要进行检查或复查以下资料:
检验留样样品的有效成分;
生产和存货记录;
操作员工记录;
质量部现场调查记录;
质量部处理结论及存档
第五条标签设计与签发管理
1、标签的设计按gb10648的要求制作。
2、标签由质量部专人负责,应不定期的参加上级饲料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对文件的理解。
3、每种新标签在印刷前,需由质量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再做初稿。
4、将确定的初稿资料贴合标签要求后,经技术经理签字,再交采购印刷。
质量奖惩制度(十八):
一、目的: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进取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
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职责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三、质量管理的范畴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人。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
2000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职责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
10000元以上,职责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贴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职责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职责人月薪12%的处罚。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3、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4、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职责,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职责,班组长负20%职责,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景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景异常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异常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职责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职责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5、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6、其它部门职责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必须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到达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必须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4)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关键部位或造成产品报废,产生的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
五、对质量事故职责人的处罚规则
产品在生产技术准备、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验、销售等各环节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管理问题与质量事故,按造成经济损失的多少进行质量事故分类给予处罚。
1)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200至5000元(含200)的,属轻微质量事故,对职责者按月薪的5%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职责者的连带职责。
2)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0至10000元(不含10000)的,属一般质量事故,对职责者按月薪的7%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职责者的连带职责。
3)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10000至20000元(不含10000)的,属严重质量事故,对职责者按月薪的9%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职责者的连带职责。
4)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00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属重大事故,对职责者按月薪的12%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职责者的连带职责。
5)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原则上不作处罚,但要求部门职责人及直接职责人及时整改处理。
6)鉴于员工收入有限,造成相对较高档次的质量事故时的罚款金额占经济损失金额的比例反而相对较小,但当较高档次质量事故的处罚金额低于较低档次的处罚金额时,服从较低档次处罚规则的上限。
7)对于以上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品质部有权要求直接职责人及部门职责人及时处理,尽量挽回或减少损失,对于态度不好、意识不强的除以上罚款外还应额外追加处罚,并予以全厂通报。
六、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2)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3)员工如发现上道工序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并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50-80元,如挽救损失金额巨大,品管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另行奖励。
4)每季度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职责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核实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奖励200元。
5)向品质人员或车间主管举报他人不安工程或质量要求进行作业,经确认核实的一次奖励30元。
6)进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立,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经确认核实一次奖励100-500元。
7)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响程度大小给予奖励100-2000元。
七、附加说明
1)奖罚金额最低为10元。
2)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
3)品质部保留《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的解释权。
4)公司授权品质部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单》
八、附件
1)《品质处罚单》
2)《品质奖励申请单》
(注:《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部门同意后,报生产办批准,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执行中如有争议,由生产办裁决,如需修改,报生产管理部批准后由品质部执行修改)
品质处罚单
注:此处罚单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一联:被检查部门存根,二联:上报生产办,三联:签单部,四联:财务部
品质奖励申请单
注:此处罚单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一联:被检查部门存根,二联:上报生产办,三联:签单部,四联:财务部
质量奖惩制度(十九):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理解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供给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供给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供给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构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职责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职责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职责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职责。
2、如品质部提出改善要求且职责部门认可的,职责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善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供给贴合改善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职责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职责,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职责。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职责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职责,部门领导承担20﹪职责。
七、设计职责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善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职责由技术部承担。对职责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职责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职责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职责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职责人承担全部职责;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职责,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职责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职责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职责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能够返工的,则由职责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职责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职责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职责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景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善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善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职责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景不作处理;但相关职责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景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景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十一、附件
1、HJ07-1011-A0《生产管理奖罚申请表》
2、HJ08-1711-A0《废品收缴单》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质量奖惩制度(二十):
总则:认真履行“科学管理,精心施工;进取进取,顾客至上。”的十六字质量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一、施工过程控制
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
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职责具体落实到操作人员,对经检验确定其产品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返工。
二、施工验收制度
1、分部分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2、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施工完毕,进行上层施工之前,应进行隐蔽验收。并拍摄影像资料记录,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报驻地监理。驻地监理在对资料和工程检查合格转序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施工
3、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相关要求,准备好内业资料提前报监理、业主。
三、质量例会制度
在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定期召集现场各个班组和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资料要由项目部负责人起草,并由项目部人员商定。工地例会要包括以下资料: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景,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景,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善措施;
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5、其他有关事宜。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四、质量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五日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工程管理部的质量负责人视需要参加月质量例会。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周一组织超开项目部技术员、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长参加的月质量例会。
3、月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按周计划分解后,在周质量例会上对各检验批施工质量作出要求。并对上月施工质量
质量奖惩制度(二十一):
一、监督人员工作纪律
1、监督人员经市质监部门授权由业主单位委派行使监督,受质监部门与业主双重领导,直接对业主负责。督人员必须坚持”公正、诚信、科学、求实”的宗旨。主动进取、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全心全意为工程建设服务。监督人员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馈赠,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自身公正地位。监督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推荐分包队伍和推销设备材料,更不准兼任第三方的实职或虚职(顾问)。监督人员应明确职责,摆正位置,顾全大局,实事求是。正确处理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关系。
6、监督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读图纸规范及合同。常驻现场,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及造价合理。凡因监督人员失职、失误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职责。
7、监督人员必须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实施监督,以检查、试验、测量的数据为监督的主要依据。
8、监督人员应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内外有别,保守公司及建设单位的秘密。
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虚心听取受监督单位的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10、监督人员有职责将本守则以文字方式传达各受监方,并请业主和各受监方配合监督。
二、监督人员工作细则
1、监督进场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与标书承诺一致。审核各施工单位编织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控制施工,对施工过程中施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现场监控,对不合格工程要坚决做返工处理。底基层施工1底基层施工前对路基进行处理并压实,要求表面平整、坚实、无弹簧,无大的'坑槽、高的土坎,底基层是一个结构层也是一个整平层,保证此层灰土最小厚度不小于15cm,整平后路拱基本到达路面设计要求,底基层石灰稳定土压实度要贴合规范要求不小于93%。
2、底基层施工控制有高程、宽度、松铺厚度、含灰量、含水量、平整度、压实度,每一控制都需要测量或试验。
高程由松铺厚度来推算,宽度要用尺丈量,不小于设计宽度底基层宽8米,基层宽7、5米,下封层宽7米。
含灰量要依试验室检测数据为准,石灰剂量不足要及时加灰;含水量要求在碾压时不能太大或太小,试验室要经常检测含水量,碾压时的含水量应为最佳含水量略大于1%左右。
底基层的平整度要贴合规范要求,对平整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终压,要在初压时观测平整度;压实度必须到达规范要求,碾压要一次碾压到位,不能压压停停,对压实度不贴合要求的,要一向碾压到合格为止,对实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
土块要经粉碎,石灰要经过充分消解才能使用,未消解石灰必须剔除,配和比要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路拌深度要到达底层,不准有夹层现象。基层施工:
基层施工与底基层施工相同,要异常注意平整度、路拱和基层的养生工作,养生期一般为七天,养生期间表面要坚持湿润,水量又不能太大,尽量禁止车辆通行。
其余各项要求与底基层相同。
3、下封层施工考试吧二级建造师。
基层养生期满后,应尽快铺洒下封层,施工时先对基层表面进行清扫,洒少量水,避免表面起扬尘。
下封层施工必须在气温不低于15℃,且稳定上升,风速不大时进行喷洒,有雾或下雨不能施工,施工过程中注意油温,控制在130-1700c洒布在均匀,用油量相对较准确,洒布过程中发现有空白、缺边时,应立即补洒,有积聚时应予刮除,洒布后及时用碎石覆盖,碾压。
4、施工时的进度控制。
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每月(旬)计划完成量与实际完成量与以比较,对计划没有完成的,要找明原因,写来源理意见,如何在以后的时间内给补上来。
对施工不利的环节,要想办法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组长。
质量奖惩制度(二十二):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明确质量职责,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贴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职责。
三、实施程序
1、奖罚由质量管理部门在《奖罚单》上填写奖罚理由,送到主管人事行政相关人员处拟定奖罚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2、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予以通告并将《奖罚单》送财务部执行。
3、质量事故定义
按事故损失分为: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500元的。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而少于20xx元的。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四、资料:
1、奖励:
下列情形之一者能够得到适当的奖励:
a、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奖100元;
b、及时发现技术设计以及工艺错误,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减少质量损失者,奖100元;
c、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提议被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奖200元;
d、能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任务具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的,月度质量事故为零的,每月奖100元;
e、在一年当中,因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奖200元;
2、处罚:
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每次最少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属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和互检,出现质量问题,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未严格按检验标准检验,检验方法不对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出现质量问题者,一经发现对职责人每次罚款50元;
质检人员检验认定不合格的物资,私自出库造成质量问题的,一经发现对仓管人员每次罚款50元;
出货检验中,配件与装箱清单不符,少装、漏装或者错装,造成质量影响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职责人员按50元次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职责人员按100元次处罚,对相应的职责班组长按50元次的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职责人员按200元次处罚,对相应的职责班组长和质检人员按100元次的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3、质量职责区分:
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职责。否则按上~进行处罚。
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职责。否则按上~进行处罚。
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我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50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职责
4、进行处罚。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同时免除生产和质检职责,如属严重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职责人按100元次处罚;如属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职责人按200次处罚。
如果是原材料造成的不合格,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操作者处罚100元次,质检人员50元次。
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并继续使用,职责由使用工序承担,处罚操作者100元次。
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改善而未停止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职责者和班组长。
如属外协厂职责,所有经济损失由外协厂自行承担。
质量奖惩制度(二十三):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控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思想,千方百计把工程质量抓上去;
2、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3、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施工规范、施工工艺等标准进行交底工作;
4、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主管技术负责人亲自主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5、建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在施工中必须坚持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交接检、专检);
6、工程质量检查人员,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施工工艺行使检查权,对不按要求施工的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执行者有权勒令其停工或清退出场;
7、实行质量例会制度、月评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提高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促使工程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检查是质量管理的重点,也是工长实行有效质量管理手段之一,所以必须到达如下要求:
1、施工前准备工作检查,包括:现场条件、施工人员配备、设备完好情景和技术水平、材料的质量等,各部门进取奋力完善满足施工的准备工作;
2、开始施工时,施工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亲临施工现场,对操作者进行施工前的工程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进行一次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
3、施工中进行各工序之前定期检查,主要部位重点检查,实行原材料检查制度,各阶段检验制度,抽检项目检查制度等,并要实行例会制度,月评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做好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4、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专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部位提出整改意见、处理方法等措施进行返修;
5、对建筑成品进行保护,制止违章、破坏行为;
6、对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进入现场,要及时检查、核对、验收,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不许验收;
7、工程竣工后,要与技术负责人进取配合,做好交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供给完备的技术档案等技术资料,建立完善质量合格的单位工程。
质量奖惩制度(二十四):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职责,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职责。
1.3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所以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4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
2.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3、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发现和处置,以及奖惩的实施。
3.2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品质的日常管理及做好品质异常工作开展的配合工作。
4、定义
4.1首检: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第一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4.2自检:每做完一个产品后对自我所在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称为自检。人人必须加强职责心和质量意识,保证自我生产的产品100%合格,绝不允许有次品流入下一工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3互检:本工序在开始加工前先对自我的前一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称为互检。
4.4巡验:是指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必须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
4.5批量不合格:返工或报废数量超过10件且单位产品不合格总数在特定批中超过30%。
5、职责划分
5.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研发、工程技术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质量管理连带职责
5.5.1指质量管理活动中,依组织层次其直接、间接主管需对其下属所做出的改善或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职责。无论奖惩,直接主管连带50%,间接主管连带25%,上三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职责。
5.5.2依互检原则,其间接当事人需对上工序所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职责。第一间接当事人连带50%,第二间接当事人连带25%,第三间接当事人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职责。
6、品质指标
6.1来料: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
6.2制程:一次抽检合格率>97%(每月)
6.3组装成品:一次抽检合格率>98%(每月)
6.4出货:一次抽检合格率100%(每月)
6.5顾客投诉率≤1%(每月)
7、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7.1品管部及生产部在以下情景应承担的职责:
7.1.1检验巡检发现不合格或后工序发现不良,且数量超过10件但未达成批量,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职责,处罚直接当事人10元,相关人员(含上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职责。
7.1.2批量品质异常,含本工序发现的不良或属经品管部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被后工序或客户发现的不良,当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直接当事人扣罚10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且品管应负有不巡检或巡检不到位职责,扣罚直接当事品管3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损失金额大于1000元的按损失成本10%价值对直接当事人进行处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且扣罚直接当事品管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1.3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IQC处罚2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1.4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组装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对职责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1.5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批量不合格时,除按规定理解处罚外,IPQC处罚追加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2开发及技术部在以下情景应承担的职责:
7.2.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处罚职责人10-10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2.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且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贴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职责人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2.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最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解决的,处罚职责人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仓库在以下情景应承担的职责:
7.3.1仓管员发料发错,导致影响品质、影响生产,对职责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2成品仓库多发或少发,多发对职责人按实际成本金额赔偿,少发1件以下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3仓库物品标识不规范不清晰,每发现一次对职责人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4不一样规格不一样客户产品(样品除外)混放,不论是入库时还是发货时,对职责人按10元/次处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5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理解此类产品者,对职责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6装卸工在搬运装卸成品时,没按规定作业造成纸箱损坏,或在库成品未加以防护造成纸箱脏、损坏等不良时,对职责人按10元次扣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7.4.1未接到派产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当事人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2未经品管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的,对职责人处罚1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除按规定理解处罚外,职责人处罚追加3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3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得按规定理解处罚。对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规定理解处罚外,另处罚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5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6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景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罚款2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7在QC判定不合格,或巡检时发现不合格,正常情景下生产必须在24小时内对不良品进行处理完毕,如未及时处理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职责者处罚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8品管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景给予肇事者罚款10—100元不等,情景异常严重的经品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8、奖励条例
8.1发生非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的奖励:
8.1.1非生产作业人员,但投诉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1.2生产作业人员或品管检验人员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错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必须立即上报品管并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1.3品管检验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品将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2发生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的奖励:
8.2.1当发生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奖励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分别奖励25元、12.5元。
8.3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或大大提升生产效率者,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50-100元;员工(开发及工艺技术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该部分奖金均由公司支付。
质量奖惩制度(二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职责,严格基建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某某工程实际情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
第三条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参建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取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职责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五条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实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工程科工程负责人、驻工地代表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第六条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质量工作负领导职责,工程科工程负责人对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职责,驻工地代表对质量工作负直接职责。
第七条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理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经过招标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职责。
第九条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理解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明确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主要分部和主要单位工程,并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第十一条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职,审核批准设代机构、监理部、施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员变更。
第十二条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十三条单元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才能申请验收评定,否则监理单位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验收评定,应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验收评定,并在验收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五条单元工程验收评定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及时签署结论,不能事后补签。
第十六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未到达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应按规定进行重新验收评定。
第十七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职责。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十八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九条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贴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贴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二十条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对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
第二十一条认真抓好验收工作,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制订工程验收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做好相关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加强档案资料管理,确保资料准确、及时、完整。
质量奖惩制度(二十六):
一、目的
规范不合格质量职责处理,强化质量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
2.1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外审核、日常稽查、产成品流通环节发生不合格项职责追溯;
2.2顾客投诉、产品生产过程及物料贮存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品的职责追溯处理;
2.3其它影响产品质量控制及质量成本控制职责的追溯处理。
三、定义(不合格包含: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
3.1不合格项指不贴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根据不贴合程度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
3.1.1一般不合格项是指偶发、孤立、后果不严重、易于纠正的不合格;
3.1.2严重不合格项指区域性或系统性失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后果影响较严重的不合格。
3.2不合格品指不贴合公司企业标准要求的产品。根据不合格品缺陷程度、批量及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不合格、重大不合格、特大不合格。
四、职责
4.1质管部负责拟订、修订及归口实施《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4.2质量处罚及奖励由职责部门或质管部提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批准、财务部配合执行;
五、质量处罚
5.1不合格项职责处罚
5.1.1产成品在市场流通中被抽检不合格或被客户投诉、退货,追究职责机组罚款200元次(首道工序罚70%,下道工序罚30%)。同时:指标不合格处每次车间主任100元、班长50元、当班质管员50元次的罚款。
5.2制程过程不合格品职责处罚
5.2.1生产过程中原纸有严重质量缺陷,机组没有发现或发现不报,按损失大小对职责机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5.2.2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单提(未构成件),因为生产职责人没有认真进行自检,被质管员巡检发现,属严重不合格品(影响产品使用、外观异常不良或偏离国标下限可能被投诉),每提追究职责机组或岗位职责人2元提罚款。生产部门各机台自检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隔离未混入产品中,由生产部自我处理,质管部不做处罚。罚款由当班质检员当天进行汇总上报,直接扣减职责人当日收入。
注:以上两项,生产部门自行查找分清职责人,不能分清职责主体的由机组平摊。
5.2.3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整件不合格成品,该不合格品不计入产量,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可降级或单独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职责机台罚款5元件;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不能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职责机台罚款10元件。在不合格批中,经生产返工并报质管验收合格的产品,能够计入产量,但返工造成的破损包装袋按大袋2元个、中袋1元个累计物料损失对职责人进行扣减,返工期间不另行支付工资。以上各项扣减款项平均分摊到职责机组全体人员。
5.2.5质管员对入库的成品进行抽检或仓库出货检验时发现整件成品不合格,外观如赃污、合格标识漏贴错帖、提长件高不合标准、包装松垮、包装方向错误、外袋包装扭曲变形等问题,处以直接职责部门相关人员每件2元的罚款;包装数量短少、日期错误等问题的,对职责部门相关人员每件处以5元的罚款;
5.2.6在常规产品、定牌产品、新品试制、设备故障前及故障后等生产正式开始前,发现没有对首件产品进行检验确认,造成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处罚职责机台所有人员每件10元的罚款;若不合格品连续生产超过1小时或造成10件以上产品不合格的,同步对车间主任、班长、质管员每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2.7仓库管理员对生产部提交报废回笼的边角余料进行当场共同确认,如发现其中夹杂有工具等非生活用纸异物,追究生产部职责机台每人罚款2元个(仓库提报处罚单)
5.3影响质量成本的职责处罚
5.3.1物料、原盘纸、产成品因搬运、贮存不当,导致物料、产成品损坏或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废料率提高,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及具体职责人50到100元次的罚款(经评审确认属于客观原因除外)。
5.3.2质管员在抽查中一次性发现产品超重数量大于5件的,处罚职责机组每人50元次的罚款。
5.3.3库存物料未执行先进先出导致物料呆滞或过期,造成质量损失,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100到500元次的罚款。
5.3.4原盘纸纸储存期间包装封闭不良,每发现一个追究职责部门主管及具体职责人各10元个罚款。(生产急需而来不及包装的原纸不适用此条款)。
5.4影响质量控制的职责处罚
5.4.1在产品生产、储运过程中,有故意破坏、损毁、涂改、添改、更换产品标签者(质管部指定人员校正动作除外)或其它物资品质的追究具体职责人罚款100元次。
5.4.2原盘纸在生产车间因标签管理混乱,导致质量问题无法追溯,追究职责人罚款20元卷(属仓储职责的处搬运工20元卷的罚款)。
5.4.3对讽刺、辱骂执行产品检验、质量稽查等人员,其行为恶劣并影响到正常工作者,追究当事人罚款100元次。对殴打执行产品检验、质量稽查的,罚款500元并给予开除。
六、质量奖励
6、1质管部每月对班组制程成品合格率进行评分,最高得分的班组每人奖励50元月。
6、2在质量管理过程中,个人表现突出,对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较好的预防或纠正作用,由部门主管提名,质管部确任,给与50元月的个人奖励。
质量奖惩制度(二十七):
一、目的: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进取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
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职责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三、质量管理的范畴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人。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2000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职责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10000元以上,职责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贴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职责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职责人月薪12%的处罚。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2、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3、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职责,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职责,班组长负20%职责,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景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景异常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异常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职责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职责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4、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5、其它部门职责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必须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到达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必须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4)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关键部位或造成产品报废,产生的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
五、对质量事故职责人的处罚规则
产品在生产技术准备、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验、销售等各环节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管理问题与质量事故,按造成经济损失的多少进行质量事故分类给予处罚。
1)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200至5000元(含200)的,属轻微质量事故,对职责者按月薪的5%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职责者的连带职责。
2)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0至10000元(不含10000)的,属一般质量事故,对职责者按月薪的7%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职责者的连带职责。
3)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10000至20000元(不含10000)的,属严重质量事故,对职责者按月薪的9%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职责者的连带职责。
4)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00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属重大事故,对职责者按月薪的12%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职责者的连带职责。
5)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原则上不作处罚,但要求部门职责人及直接职责人及时整改处理。
6)鉴于员工收入有限,造成相对较高档次的质量事故时的罚款金额占经济损失金额的比例反而相对较小,但当较高档次质量事故的处罚金额低于较低档次的处罚金额时,服从较低档次处罚规则的上限。
7)对于以上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品质部有权要求直接职责人及部门职责人及时处理,尽量挽回或减少损失,对于态度不好、意识不强的除以上罚款外还应额外追加处罚,并予以全厂通报。
六、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2)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3)员工如发现上道工序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并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50-80元,如挽救损失金额巨大,品管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另行奖励。
4)每季度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职责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核实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奖励200元。
5)向品质人员或车间主管举报他人不安工程或质量要求进行作业,经确认核实的一次奖励30元。
6)进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立,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经确认核实一次奖励100-500元。
7)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响程度大小给予奖励100-2000元。
七、附加说明
1)奖罚金额最低为10元。
2)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3)品质部保留《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的解释权。
4)公司授权品质部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单》
八、附件
1)《品质处罚单》
2)《品质奖励申请单》
(注:《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部门同意后,报生产办批准,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执行中如有争议,由生产办裁决,如需修改,报生产管理部批准后由品质部执行修改)
品质处罚单
注:此处罚单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一联:被检查部门存根,二联:上报生产办,三联:签单部,四联:财务部
品质奖励申请单
注:此处罚单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一联:被检查部门存根,二联:上报生产办,三联:签单部,四联:财务部
质量奖惩制度(二十八):
第一条目的
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进取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奖惩规定
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1)采购标准及技术。
①工作标准。
a.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到采购部和品管部。
b.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定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c.品管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
②处罚规定。
a.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处罚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人民币,如影响生产进度,处罚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人民币。
b.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
c.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币。
(2)入库验收。
①标准。
a.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
b.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示。
c.仓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
d.不合格材料若需特采入库,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②处罚规定。
a.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处罚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人民币,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处罚50~300元人民币。
b.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景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
(3)入库材料的保管。
①标准。
a.入库原材料须标志清晰、完整(标志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示明确。
b.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志清晰、完整,账卡填写清晰完成且坚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
c.仓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志是否贴合上述规定,对不贴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②处罚规定。
a.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b.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账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处罚仓管员50~200元人民币。
(4)来料检验分析。
①标准。
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示,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
②处罚规定。
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5)仓库发料。
①标准。
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志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志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志材料可要求仓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
②处罚规定。
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志,每次分别处罚车间领料员和仓管员50元人民币,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管员各承担50%的损失,同时处罚每人罚每人1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2.过程控制
(1)客户要求的转化。
①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②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职责人处罚50~200元人民币,对其直接主管处罚200~500元人民币。
(2)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确定。
①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
②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处罚相关职责工程师5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造成损失者,每次处罚相关职责工程师50~2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100~300元人民币。
(3)设备有效性的管理。
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处罚直接职责人50~2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币。
3.检验管理
(1)无标志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处罚直接检验员20~200元人民币。
(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50~100元人民币。
(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厂长和品管部,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币。
(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人民币,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人民币。
(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处罚职责人20元人民币。
(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处罚50~200元人民币。
4.现场控制
(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处罚职责人20元人民币。
(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资料正确完整,对不贴合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资料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厂长或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表中标注异常情景,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处罚相应操作员20元人民币,设备带病作业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记录填写不贴合者每次处罚10元人民币。
(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或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示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处罚50~100元人民币。
(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志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币。
(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人民币。
(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齐转入下道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处罚直接职责人50元人民币,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道工序者,处罚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币;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道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职责者,每次处罚工厂检验员50~100元人民币,处罚厂长100~200元人民币。
(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坚持材料或半成品标志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理解、不传递无标志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序,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储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志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处罚直接职责人20元人民币,不按规定存放或标志材料半成品者,每次处罚直接职责人50元人民币;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志(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志,每次分别处罚工厂领料员和仓管员50元人民币,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管员各承担50%的损失,同时处罚每人1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处罚相关职责人50元人民币,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处罚相关职责人20元人民币,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处罚相关职责人50元人民币。
(12)生产现场需坚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志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贴合处罚车间主任50元人民币。
(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处罚,处罚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处罚金额的两倍。
(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处罚100元人民币)对本工厂进行处罚,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处罚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
(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职责人处罚50元人民币。
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人民币。
(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人民币。
(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人民币。
(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厂长100元人民币,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人民币;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厂长300元人民币,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人民币;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人民币,同时奖励厂长1000元人民币。
6.办事处质量管理
(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景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管部,以便于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景,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管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投诉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处罚职责业务员200元人民币。
(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处罚相关业务员500元人民币。
(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6)对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管部,信息资料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处罚相关职责人100元人民币;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处罚200~500元人民币;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处罚200~500元人民币。
(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两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管部,对信息反馈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人民币;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处罚相应业务员200~500元人民币。
质量奖惩制度(二十九):
一目的:
为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鼓励生产工人主动做好产品品质,强化上下级品质管理意识特拟定本规定。
二范围:
所有品质事故的处理。包括产品生产、物料管理、产品设计、品质检验等各工序及生产环节。
三职责:
3.1生产工人必须对上下工序交接的产品及自我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3.2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导生产工人做好产品质量,并对引发质量问题的相关人员实施处罚和奖励。
3.3生产营运总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并供给生产管理人员、检验员等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业绩考核信息。
四质量管理奖励细则
4.1生产工人在对前工序承交的产品进行互检时,提前发现上一工序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及时上报的,视质量问题的大小予以奖励.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4.3有下例情景的均可对生产工人进行奖励:
4.3.1发现原材料质量问题及时上报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4.3.2对产品工艺结构、作业方法提出改善意见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者;
4.3.3在本工段内质量意识较强、进取配合品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者;
4.3.4发现生产技术资料错误并进行跟踪处理杜绝质量隐患的。
4.3.5如本部门的管辖内一个月无投诉、未出现质量事故的主管、质检奖励300-500元月。
五质量事故的界定:
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工材料损失、耽误交期损失、产品配套、产品设计、客户投诉损失等费用。
5.1.生产过程中品质不良的职责判定
5.1.1各工序的生产工人在理解加工任务时,首先应对加工的第一个部件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向车间管理人员报告,待得到明确答复后方可进行加工。若明明白加工的部件存在质量问题仍然盲目加工者并出现批量性质量事故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职责单位主管或个人连带处分。需承担经济损失。
5.1.2明显的质量问题被继续流转其它工序生产时可对流转工序的员工实施连带处罚。如出现造成经济损失的,职责人承担经济损失,职责区域的主管连带职责。
5.1.3上一部门的批量质量事故,下一部门生产工序未发现照样流程下一工序的,该负责的部门主管罚款100~200元1次,作业员工承担60%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重大的生产营运总监共同承担职责。按当时情节处理。
5.1.4凡是批量的生产质量事故连串木工、油漆、包装等各工序质量问题并进入仓库的生产总监罚款100元一次,其它部门以及相关职责单位和个人按5.1.3条处理。批量质量事故进入仓库并发到客户手上的仓库负责人罚款50-100元一次。生产总监连带职责论情节处理。
5.1.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产品不配套,影响到后工序无法运作的或无法出货的情景下也列入质量事故。论情节处理
5.2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的职责判定:
5.2.1成品出货中抽查或客户投诉少包(部件或配件)、错包、生产质量问题。产品碰坏、纸箱破裂等现象,判定是内部因素造成的,由生产部对相关职责人进行处罚。
5.2.3客户投诉批量性质量事故的,来回运费根据实际情景承担,衣柜以及床按100元一次,来回运费根据实际情景承担,如补材料或客户愿意修正的。衣柜50元一个赔偿经济损失。
六关于品质事故损失赔偿的规定
6.1.赔偿比例
6.1.1如出现批量性质量事故损失的,对直接职责人、车间主管进行处罚,职责人赔偿经济济损失成本费用计算,车间主管根据质量处罚最高处罚金限为单次500元。当赔偿金额超过赔偿者当月工资60%时按60%执行。当月赔偿不足者,下月不再继续赔偿。
6.2其它规定
6.2.1当找不到直接职责人时,其职责人部分的赔偿由上一级管理人员承担。
质量奖惩制度(三十):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品质异常,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完善生产车间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贴合规定要求,到达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车间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
3职责
3.1各班组负责人质管部人员负责质量奖罚的取证工作,各工序人员应做好配合工作;
3.2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罚的处置工作;
3.3厂务副总经理负责质量奖罚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的审批。
3.4生产部技术部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将当月的质量奖金进行考核分配。
4质量事故定义
4.1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1000.00元的。
4.2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0.00元而少于5000.00元的。
4.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0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4.4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5质量奖定额及奖罚标准
5.1车间内部质量奖定额及标准
5.1.1质量奖包括在车间产量工资中,车间所有员工的工资中质量奖定额标准为80.00元/月。
5.1.2车间各工序生产员工违反生产人员个人卫生、生产设备卫生、生产环境卫生、物料传递卫生、生产工具卫生管理、生产员工个人遵守制度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奖考核处罚金额标准按照《食品车间管理及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1.3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加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职责岗位人员按20.00元次扣罚。
5.1.4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职责岗位人员按50.00元次扣罚。
5.1.5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重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职责岗位人员按100.00元次扣罚。
5.1.6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加工时间超过1小时)的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职责岗位人员按100.0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职责班长按150.00元次的扣罚。
5.1.7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职责岗位人员按150.0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职责班长按200.00元次的扣罚。
5.1.8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重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职责岗位人员按200.0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职责班长按300.00元次的扣罚。
5.1.9岗位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需下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若全年中有三次类似情景公司将按劳动用工合同相关要求处理。
5.1.10当月质量奖考核处罚超过相应人员的质量奖定额标准(质量事故除外),将扣罚当月的全部质量奖金并下岗培训学习;若全年中有三次类似情景公司将按劳动用工合同相关要求处理。
5.2质量奖励定额及标准
5.2.1岗位技能熟练且工作态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10--50元次奖励。
5.2.2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提议并被采纳实施的,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给予奖励10-100.00元。
5.2.3发现设备异常情景及时采取措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20--200元次奖励。
5.2.4发现水、电、气、冷、原料异常情景及时上报,未造成成本浪费的10—100元次奖励。
5.2.5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发现品质异常情景及时上报,未造成批量损失的奖10--100元次奖励。
5.2.6工作执行力强且结果好的10--50元次奖励。
5.2.7工作效率高且质量优先的10--50元次奖励。
5.2.8发现坏人坏事及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的20元以上次奖励。
5.2.9工作热情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进取帮忙新员工适应环境的10—50元次奖励。
5.2.10发现优秀人员及时向公司推荐并协助引进的50—200元次奖励。5.2.1
5.2.11对全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200.00元。
5.2.12对全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优秀基层管理人员”证书并给予奖励300.00元。
5.2.13对全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优秀团队”证书并给予奖励500.00元。
5.2.14对全年内班组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奖励班组全体1000.00元
6考核方式及职责认定范围
6.1公司领导及后勤职能部门现场检查各工序自检、互检情景未严格执行的或询问各工序作业指导书相关工艺参数、设备要求等相关生产技能问题,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10.00元次。
6.2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的质量相关培训及考核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处罚10.00元/次。
6.3第二方审核人员(公司外来客户)现场询问生产岗位相关问题时,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20.00元次。
6.4第三方审核人员(认证审核相关人员)现场询问生产岗位相关生产技能时,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20.00元次。
6.5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到公司检查时,各工序在岗人员没按要求做好的,处罚20.00元次。
6.6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职责,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7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职责,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8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我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00.0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职责,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9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免除生产操作员及质检员职责,对相应职责人按次扣罚。
6.10当质量事故起因是其它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产操作相关人员职责,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11当质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检验或保存不当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产操作相关人员职责,对相应职责人按次扣罚。
6.12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未构成批量的只对前面职责工序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扣罚,构成批量的对班长、操作员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13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停机改善而未停机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岗职责者和班长。
6.14故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私自报废、处置不合格品的,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岗位职责者和班长。
7奖罚处理流程
7.1当月车间内部质量奖奖罚处理流程
各级管理人员开据扣罚单—通知扣罚职责者--车间主管确认—生产部技术部确认—质管部确认—厂务副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扣款--车间月末公布当月质量奖扣罚情景
7.2当月车间内部质量奖奖励处理流程
车间内勤统计—车间主管确认—生产部技术部确认--质管部确认—厂务副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奖励--车间月末公布当月质量奖扣罚情景
7.3公司年终质量奖奖励处理流程
由生产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并在《四川省智强食品有限公司奖罚单》上填写推荐理由和拟定奖励意见,报送厂务副总经理批准。
质量奖惩制度(三十一):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理解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供给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供给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供给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构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职责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职责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职责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职责。
2、如品质部提出改善要求且职责部门认可的,职责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善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供给贴合改善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职责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职责,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职责。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职责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职责,部门领导承担20%职责。
七、设计职责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善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职责由技术部承担。对职责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职责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职责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职责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职责人承担全部职责;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职责,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职责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职责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职责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能够返工的,则由职责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职责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职责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职责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景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善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善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职责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景不作处理;但相关职责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景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景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十一、附件
1、HJ07-1011-A0《生产管理奖罚申请表》
2、HJ08-1711-A0《废品收缴单》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质量奖惩制度(三十二):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职责,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职责。
1.3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所以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4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
2.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3、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发现和处置,以及奖惩的实施。
3.2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品质的日常管理及做好品质异常工作开展的配合工作。
4、定义
4.1首检: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第一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4.2自检:每做完一个产品后对自我所在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称为自检。人人必须加强职责心和质量意识,保证自我生产的产品100%合格,绝不允许有次品流入下一工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3互检:本工序在开始加工前先对自我的前一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称为互检。
4.4巡验:是指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必须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
4.5批量不合格:返工或报废数量超过10件且单位产品不合格总数在特定批中超过30%。
5、职责划分
5.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研发、工程技术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质量管理连带职责
5.5.1指质量管理活动中,依组织层次其直接、间接主管需对其下属所做出的改善或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职责。无论奖惩,直接主管连带50%,间接主管连带25%,上三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职责。
5.5.2依互检原则,其间接当事人需对上工序所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职责。第一间接当事人连带50%,第二间接当事人连带25%,第三间接当事人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职责。
6、品质指标
6.1来料: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
6.2制程:一次抽检合格率>97%(每月)
6.3组装成品:一次抽检合格率>98%(每月)
6.4出货:一次抽检合格率100%(每月)
6.5顾客投诉率≤1%(每月)
7、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7.1品管部及生产部在以下情景应承担的职责:
7.1.1检验巡检发现不合格或后工序发现不良,且数量超过10件但未达成批量,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职责,处罚直接当事人10元,相关人员(含上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职责。
7.1.2批量品质异常,含本工序发现的不良或属经品管部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被后工序或客户发现的不良,当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直接当事人扣罚10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且品管应负有不巡检或巡检不到位职责,扣罚直接当事品管3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损失金额大于1000元的按损失成本10%价值对直接当事人进行处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且扣罚直接当事品管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1.3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IQC处罚2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1.4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组装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对职责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1.5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批量不合格时,除按规定理解处罚外,IPQC处罚追加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2开发及技术部在以下情景应承担的职责:
7.2.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处罚职责人10-10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2.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且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贴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职责人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2.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最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解决的,处罚职责人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仓库在以下情景应承担的职责:
7.3.1仓管员发料发错,导致影响品质、影响生产,对职责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2成品仓库多发或少发,多发对职责人按实际成本金额赔偿,少发1件以下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3仓库物品标识不规范不清晰,每发现一次对职责人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4不一样规格不一样客户产品(样品除外)混放,不论是入库时还是发货时,对职责人按10元/次处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5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理解此类产品者,对职责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3.6装卸工在搬运装卸成品时,没按规定作业造成纸箱损坏,或在库成品未加以防护造成纸箱脏、损坏等不良时,对职责人按10元次扣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7.4.1未接到派产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当事人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2未经品管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的,对职责人处罚1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除按规定理解处罚外,职责人处罚追加3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3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得按规定理解处罚。对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规定理解处罚外,另处罚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5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6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景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罚款2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7在QC判定不合格,或巡检时发现不合格,正常情景下生产必须在24小时内对不良品进行处理完毕,如未及时处理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职责者处罚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职责。
7.4.8品管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景给予肇事者罚款10—100元不等,情景异常严重的经品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8、奖励条例
8.1发生非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的奖励:
8.1.1非生产作业人员,但投诉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1.2生产作业人员或品管检验人员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错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必须立即上报品管并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1.3品管检验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品将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2发生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的奖励:
8.2.1当发生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奖励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分别奖励25元、12.5元。
8.3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或大大提升生产效率者,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50-100元;员工(开发及工艺技术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该部分奖金均由公司支付。
质量奖惩制度(三十三):
1.1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成本意识,以构成预防为主和主动改善质量的氛围。
1.2实行制度管理,使质量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合理、有据,杜绝乱罚现象。适用于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质量活动相关的所有员工及部门。
3.1重奖和首次错误注重改善轻罚、重复错误实行重罚的原则。即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或进行质量方面小改小革的予以重奖,以鼓励员工创新和持续改善;对首次出现错误没有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较小且职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提交、落实、执行到位的纠正措施的,减轻处罚;对因工作质量不负责而引起的简单、重复质量事故予以重罚,以加强员工的职责心和提高工作质量。
4.1.1质量管理部负责内反馈没有争议的质量问题的奖惩的核实和提报。
4.1.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内反馈有争议的和外反馈质量考核、赔偿的核实和提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及职责不明确问题、售后服务、退换货问题的职责追究,质量奖惩审核、批准的承办,奖惩通报的拟定和发布,奖惩投诉的落实等。
5.1售后费用: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资料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赔偿费等。
5.2客户索赔:客户因质量问题,依据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的索赔、考核费、罚款等。
5.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问题。
5.4新产品:指新开发的产品或产品性能有重大改善且产品型号发生变化的产品。
5.5新工艺:指制定工艺时本公司没有应用过的工艺或新设计的工装。
5.6内部反馈:指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信息反馈(是指产品交付之前和交付过程中)。包括设计、工艺、采购、物流、制造、检验、销售合同的签订与评审、发货、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7外部反馈:指产品出厂后和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反馈(产品交付后)。包括产品运输、外部存放、外部检查、交付、使用、服务、销售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9主要职责人:指有多个职责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直接行为人。
5.10次要职责人:指有多个职责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一般作用的直接行为人或校对、审核人员。
5.11管理职责人:指因管理失误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人员和(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5.12连带职责人: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
5.13合理纠正措施:指其资料包含事故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实施职责人、完成时间,且描述清晰、原因分析准确、纠正措施可行且能到达目标、完成时间合理的纠正措施。
①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降低质量成本有直接效果的、在质量的小改小革方面做出成绩的实施人(需成立质量提升项目或提出合理化提议获得采纳)和取得成果的QC小组,由所在部门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后提出奖励通报。
②发现质量问题的人(不含本工序检验员),可口头报告检验员和本部门主管或质量经理,经前述的知情人员确认后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奖励通报。
③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奖励的,由质量管理部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④经过会议形式提出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
①检验员、管理部门、本部门主管检查发现或其他发现人报告的质量问题,发现人和职责人的主管核实后告诉职责人,由发现人或职责人的主管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写明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产品编号及问题描述,签名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②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处罚的,明确职责以及质量事故类别,由质量管理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职责不明确的问题、退换货问题、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召开分析会,经过会议形式提来源罚,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并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a)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及以下,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b)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以上,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审批后的质量奖励考核通报,由质量管理部分发给财务及相关职责部门,并张贴在公告栏予以公示,奖励考核金额由财务直接在职责人或部门当月工资中分发或扣除;。
被奖、罚人员或部门对奖、罚有异议的,从通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出差、请假顺延)可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过时视为默认。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申诉后三日内核实并给来源理意见,必要时提交主管质量的常务副总仲裁。
主管质量常务副总接到申诉后调查取证,给出仲裁意见,仲裁结果在公司内为最终裁决,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执行。
6.2.1QC小组活动取得成果并经过公司评审的,一次性奖励小组500元;在省级或主机厂家获奖的,公司再奖励1000元。
6.2.2小改小革解决了质量问题、提升了产品性能、降低了成本的,一次性给予100~300元奖励。
6.2.3发现影响产品性能和(或)结构设计强度的重大质量隐患并提出论据者,奖励200~500元次。
6.2.4后工序发现产品一般质量隐患、一般质量缺陷,奖励50元次。
6.2.5发现产品重大质量缺陷,奖励100元次。
6.2.6举报违反工艺纪律、隐瞒质量差错的,奖励100元次。
6.2.7制造实施前发现设计、工艺错误避免造成损失的非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奖励50元次。
6.2.8对解决质量难题的个人或组织(不含立项解决的问题),提请公司会议讨论给予异常奖励,除奖金外,还可给予公司嘉奖。
b)对次要职责人和连带职责人分别按直接职责人处罚额度的50%、20%处罚;
c)有明确带岗关系的,徒弟发生质量事故时师傅承担罚款的30%,徒弟承担罚款的70%。
d)无法追究到个人但能够追究到作业班组,由该作业班组共同承担,作业组班的职责为平均职责的2倍。
a)对不按本规定执法或乱罚、私了的,罚相关职责人200元次。
b)对出现质量事故后有意刁难,干扰核查人员工作的事故职责人,每次处500元罚款。
d)个人一年内因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质量事故主要职责、直接职责、管理职责受过质量处罚的,取消评先资格。
e)班组一年内累计被处罚人到达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本班组评先资格。
f)对样机、样品试制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酌情减轻处理。
7.2本规定要求与公司其它制度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质量奖惩制度(三十四):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职责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经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职责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职责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职责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8小时月,每±1小时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理解车间或厂、科室下达的任务,一次每人扣20元。
质量奖惩制度(三十五):
为激励教师认真教学,缩小质量差距,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位次奖:一至三年级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5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级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级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级排位前两名的教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任教两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优生奖:班级每出现一名优生奖励统考科目科任教师30元。
3、提高奖:每缩小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奖励科任教师20元。人平分缩小最多的.科任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教师候选人。
4、班主任奖:班级优生数每增加一人奖励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二、惩处
1、每拉大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惩科任教师20元。
2、每减少一名优生,惩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并在学期优秀班主任评选中一票否则。
3、位次后退一位惩科任教师100元。
三、县抽考奖惩:
单科排位倒数第一至第四的,分别惩300、200、150、100元。进入中游及以上的,奖励200元,进日全县前十五名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四、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五、本制度从20xx年秋季执行。全部采用20xx春季期末考试基础数据。优生研究开学初的转出,但不研究中途转出,也不研究转进。
质量奖惩制度(三十六):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使产品质量贴合规定要求,到达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质量奖罚过程监督。
3.2总经理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奖惩原则
4.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4.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正确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4.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作业流程与奖惩制度资料
5.1、生产、检验产品质量百分比标准
5.1.1普通件
注:检验员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或废品由生产员对其进行全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再按照以上比例进行重检。
5.1.2主要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主要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及组装,产品不能存在任何缺陷及超出规范要求的误差,严禁不合格品的产生,合格率应到达98%以上。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以保证产品质量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5.1.3关键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关键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组装,产品不能出现任何缺陷必须保证产品质量100%合格。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生产过程中对无法补救不能满足产品质量的产品做报废处理。
5.2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生产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5.2.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上道工序进行检验,如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的产生,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5.2.2.对当月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5.2.3检验员根据日常检验及工作状况,季度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半年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5-3.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5.3.1.技术部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材料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并发放至采购部和质量部;采购员须按照技术部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质量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标准,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5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1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5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5.3.2.原材料采购(外协)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填写《入库单》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根据《入库单》对来料按照技术标准、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比例同上5.1,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字并出具《检验报告》;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员入库单的签字和《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检验员须上报,经质量主管和技术主管签字确认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未经质量部主管和技术主管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罚款100元。如未上报检验员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考核仓库保管员罚款1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考核罚款200元。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检验员每次考核罚款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5.3.3.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零件标识清晰、完整(应包含:出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原材料生产加工日期等),车间领料人员如发现《出库单》标识不清者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车间的标准件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操作员)罚款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考核车间领料人(操作员)罚款100元。
5.4技术管理
5.4.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造成客户重大抱怨,对相关产品工程师职责人考核罚款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罚款300元。
5.4.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应出具作业指导书及工艺相关技术文件。生产员工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如现场操作无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文件考核生产操作员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生产操作员罚款100元。
5.5检验管理
5.5.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罚款50元。
5.5.2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如长时间(30分钟以上)不能正常生产通知组长并上报生产部负责人和质量部负责人,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罚款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生产员工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100元。
5.5.3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急生之所急,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且造成生产停工待料每次考核职责人罚款20元。
5.5.4检验员根据组装员工组装的产品的不一样,进行过程检验。
5.6现场控制
5.6.1.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书由设备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职责人罚款50元。
5.6.2.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资料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
备维修申请单″上报生产部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中标注异常情景,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罚款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操作员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贴合者每次考核操作员罚款10元。点检表每日与生产报表一同交于生产部。
注:"点检表″每一天将点检情景按符号划入格内
完好√异常△待修×修好○
5.6.3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或组装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产品零部件等,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者导致工具损伤,根据工具价格每次考核罚款20-50元。造成零部件质量损失者根据零部件价格考核罚款30~100元。
5.6.3.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出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登记表”,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批量15100件以上)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罚款100元。
5.6.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作业指导书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组装,根据生产计划填写“交检单”并记录过程、领料数据、合格零件数据、造成废品等,检验员对此数据与“不合格品处置登记表”进行核对,未按要求记录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罚款20元。
5.6.5各组装员工(首件)根据自行组装产品需要,通知检验员进行过程检验并将检验资料填写“交检单”,检验员检验合格后盖合格章。
注:严禁标准件丢失,标准件丢失后领用将记录考核中。
5.6.6对自行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交检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检验单一齐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职责人罚款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质量部主管和技术部主管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10件以上)均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职责者,每次考核检验员罚款200元,考核操作员罚款100元。
5.6.7生产现场需坚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贴合考核车间组长罚款50元。
6、质量处罚流程
6.1、质量部开具罚款单
6.1.1、职责人确认
6.1.2主管领导确认
6.1.3报人力资源统计
6.1.4总经理批准
6.1.5报财务扣款
7、质量奖励流程
7.1、质量部开具奖励单
7.1.1部门负责人确认
7.1.2品管部确认
7.1.3报人力资源统计
7.1.4总经理批准
7.1.5报财务奖
质量奖惩制度(三十七):
一、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落实问责制。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问题的相关职责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1.对非生产部员工的质量奖惩,由品质部提出,经品质部部长、管理本部相关部长批准后实施。
2.对生产部员工的质量奖惩,由品质部或生产部品质推进室提出,经品质部部长、管理本部相关部长批准后实施。
3.对副总级管理人员的质量奖惩,由品质部、管理本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管理本部负责进行行政上的奖惩。
5.总经理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四、主要资料
1.本单位员工(不包括专兼职品质人员及部长以上领导)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问题发生的人员,综合研究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20-2000元的物质奖励及相应行政奖励。
2.每年度设立质量标兵和质量先进班组奖项,对于在质量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物质和行政奖励,管理本部、品质部负责组织评比。
3.日常推进此规定,采用反向倒查法。出现不合格现象,先进行分析原因,执行应急和长久改善措施。明确质量职责后,进行必要的奖惩。
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质量体系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问题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职责人员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相应处罚。受处罚者,在两个工作日内,制作并上交《质量反省报告》给品质部,根据其反省情景,相关部门决定减免或加重处罚等级。
处罚等级:
部长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200元
C.300元
D.500元
科长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100元
C.200元
D.400元
普通管理人员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50元
C.100元
D.300元
以上处罚也会伴随相应行政处罚。
5.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处罚;工人质量意识淡薄,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受处罚者,在两个工作日内,制作并上交《质量反省报告》给品质部,根据其反省情景,相关部门决定减免或加重处罚等级。
处罚等级:
班长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50元
C.100元
D.300元
正式工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30元
C.50元
D.200元
临时工处罚等级:
A.点名批评
B.30元
C.50元
D.100元
以上处罚也会伴随相应行政处罚。
6.出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并进取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者,可酌情研究减免处罚等级。
7.对于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景,第一次给予D级和相应行政处罚;第二次开除。对于造成重大影响,且故意实施的,直接给予开除处罚。
8.对于奖惩职责不能区分到个人时,奖励由成员平均分摊或根据实际情景协调分摊;处罚首先倾向其主管领导承担,根据情景,其次研究由成员分摊。
9.品质部在公布月度质量报告时,将上月的质量奖惩情景一并公布。
五、资金
1.资金来源:员工质量处罚金(专款专用)、供应商质量处罚金、公司拨款。
2.资金兑现:总务部根据月度质量报告或处罚公告,在月工资中,直接兑现。
质量奖惩制度(三十八):
为了更好地抓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1、执行教学质量与年度考核、职称(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奖金挂钩。
2、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场排行),分别给予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为优秀或称职。
3、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农场统考中在上一学期该年级学科农场排行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30元,以鼓励理解起点低的科任教师。
4、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倒数第一(除达标外)或被农场扣罚的,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不得评为优秀。也不得评为先进教师。
5、为学校承担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如文艺节目排导、演讲、体育、美术项目的.指导等),并完成任务成绩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学校可根据情景给予提高档次进行评估
质量奖惩制度(三十九):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教育局质量建设会议精神,大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团结协作意识,构成聚精会神抓质量、全心全意搞工作的教学氛围,坚决完成2011年中考质量目标,经学校行政会经研究决定,学校教代会讨论经过,特制定20xx年中考九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二、质量目标
1、总体目标
摘取2011年中考总分状元桂冠,包揽全县前20名,前100名中占68人,前200名中占100人,中考总分25分及以上或正取县一高145人,县一高、职教中心入学149人。
2、班级目标
特优班:901班55人,合格率100%,合格55人;优秀率100%,优秀55人;特优率60%,特优33人。中考25分及以上55人。县一高入学50人。
902班56人,合格率100%,合格56人;优秀率100%,优秀56人;特优率59%,特优33人。中考25分及以上56人。县一高入学51人。
优秀班:903班53人,合格率85%,合格45人;优秀率39%,优秀21人。中考25分及以上34人。县一高、职教中心入学48人。
三、奖惩细则(任课教师指参与中考计分的语、数、英、理、化、体学科教师)
1、整体奖:
①摘取2011年中考总分状元,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②中考包揽全县前十名,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③中考68人进入全县前100名,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④中考100人进入全县前200名,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⑤正取一高人数到达145人,奖任科教师人均100元。
⑥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一名,奖任课教师人均200元。
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三名及以下全体取消整体奖。
2、班级奖:
①全县中考总分状元所在的班级,科任教师奖励50元,班主任奖励100元;
②全县前十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到达5人,班主任奖励200元,任科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全县前二十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到达10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全县前一百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到达34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全县前二百名学生所在的班级,特优班到达45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奖励100元,每增加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不重复奖励。
③优秀班学生每到达全县前五十名1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和100元;到达全县前一百名,每到达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100元和50元,到达全县前二百名,每到达1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均增加奖励50元和20元,不重复奖励。
④班级量化总分居全县第一的班级,任科教师人均奖励100元,班主任另外奖励100元。
⑤中考完成25分及以上(或正取一高)目标,任科教师人均奖励300元,在目标基础上每减少1人,任科教师人均减少10元,减完为止。
⑥中考完成特优生和优秀生目标,任科教师分别人均奖励300元。在目标基础上分别每减少1人,任科教师分别人均减少10元,减完为止。
⑦完成县一高,职教中心入学人数的班级,班主任奖励100元,任科教师人均奖励50元。流失人数每增加一人,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分别惩扣50元和30元,减完为止。
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一名,以上六项按总额的计算;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二名,以上六项按总额的50%计算,中考总体量化分第三名及以下全体取消班级奖。
3、学科奖:
①中考学科(语、数、英、物、化、体育)综合量化评分获全县第一名,同备课组教师每人奖励100元;整体获全县第二名,同备课组教师各惩50元。整体获全县第三名及以后,同备课组教师各惩100元。
4、特色奖:
①信息教师所带班级在统一考查中居全县第一名,工作中无纰漏,无安全事故发生,得平均奖;居全县第二名按初三人均奖的三分之一发放。居全县第三名及以下则扣100元。
②音美教师所辅导的特长生每正取县一高1人(低于录取线1分的)奖100元。
③初三政、史及初二地、生单科合格率位居全县第一名,得初三教师(语、数、外、理、化、体育)平均奖。合格率位居全县第二名得初三教师平均奖的三分之二,合格率位居全县第三名及以下惩100元。
5、吻合度奖。班级完成学校下达的特优生、优秀生指标数,且与班级制定的目标相吻合的科任教师人均奖励200元,与目标相差1人惩30元,扣完为止。
6、管理奖:学校领导小组对九年级教育教学负管理职责,成员中任九年级课的加奖九年级教师平均奖的10%,不任课的享受九年级教师平均奖。
四、奖惩附则:
1、20xx年中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此办法适用对象:(22人)
孙定军陈冬云赵红香周艳陈明真袁家亮谭晓东郭正萍代新华郭忠喜蔡平黄艳华李家奉黄晓华刘福春杨永军余红文田小东李萍熊玉堂易绍琴欧阳雯雯
3、中考质量奖的发放由教导室根据县教育局、县教研室供给的数据拟定名册、报学校审批。
4、本办法只适用于本届中考,解释权属于中考领导小组。发放时间定于20xx年10月。
质量奖惩制度(四十):
为激励教师认真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奖惩:较上期位次每进一位奖励100元,每退一位惩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分差在2分以内不计退位。
2、优生数奖:班级优生数每出现一人奖励班主任以及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含班主任所任学科)各3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优生数每减少一人惩所在班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各30元。
3、县抽考奖:单科排位进入所在类别学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居倒数10位以内的惩100——300元。
4、点上教师奖惩:单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居倒数位次者将不再聘用或调动岗位。
5、非统考科目奖惩:在县级抽查中名列前茅的奖励200——500元,并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倒数位次的惩20元。
6、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7、本制度从20xx年春季执行。优生研究开学初的转出,但不研究中途转出,也不研究转进。
质量奖惩制度(四十一):
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进取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提高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先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提高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景变动。
语数:一、二年级:一等奖2名(240元),二等奖2名(18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2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1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综合课(兼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2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1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综合课(专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2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1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提高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一、二年级:一等奖每生奖80元,二等奖每生70元,三等奖每生60元。
三至六年级:一等奖每生奖140元,二等奖每生120元,三等奖每生100元。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
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4、县“三独”竞赛(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后面的奖励依次类推。
(三)抽考奖
获局奖励的奖金全部用于上下半年参与评价的相关学科、年级教师。
质量奖惩制度(四十二):
一、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职责,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不断的提高产品质量,到达“零缺陷、零返工、零次品”的质量工作目标,奋力做到德乐公司企业的追求“精益求精,致力于制造完美的产品”。
二、范围
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管理
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评比办法:
1、本质量管理办法采用评分制,每道工序基准(合格)分值为(台时x质量分值)。工序完成后由品管负责检查各尺寸情景后,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分值。
2、加工品质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报废品四个等级。
(1)优等品:零件个尺寸均在所标公差范围之内,并且一次交检合格的,质量分值为2分。
(2)合格品:非重要尺寸小范围超差,在不影响使用并用户没有提出异议的。(生产工序完成后没有按规定自检,由品管指出要求整改,整改后到达优等品等级的只能归为合格品)。1分
(3)不合格品:尺寸超差,但经过补救之后还能继续交付使用的产品0分。
(4)报废品:尺寸严重超差,并且无法补救或用户退回或拒绝接收的产品扣除50分。
3、每月、年评出质量生产优秀员工:
(1)每月合格率为100%并且台时、得分最高者为月优秀员工。
(2)半年度评选是以半年内得分最高,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一件以下者为半年优秀员工。
(3)年评选是以本年度得分最高者,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二件以下者为年优秀员工。
(4)对于报废品事故职责人,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还要按报废品价值的1%进行罚款。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对于不合格品事故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视情节严重程度、
事故等级(是否属于低级失误)以及多次出现相同质量事故者予以相应的罚款。
四、细则
生产单位:
1、工序进行前首先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如进行本工序加工,就默认上道工序为合格品。如因漏检、错检等导致产品出现质量事故,由自我承担。检查出问题及时向品管或上一级汇报。
2、工序进行中出现质量隐患及时停止该工序,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研究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职责范围给予奖励相应加分。
3、工序完成后应把工艺流程卡及时回传品管部门进行检验,由品管部门鉴定此工序的质量等级并由操作者本人签字确认。
4、工序进行中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本工序。第一时间向品管或上一级部门汇报,禁止私自更改工艺,私自处理。对于私自处理者扣10分
5、对于设备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及工件损坏的,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
6、对于设备、工具、工装出现问题而出现质量事故,操作者不担负相应职责。可是操作者发现设备、工具、工装等出现问题应立刻停止工作,向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对于因操作失误而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对本事故负全部职责。
7、进取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议,经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
8、发现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有缺陷的,经技术部确认之后增加相应分值。
9、对质量意识淡薄,对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或拒绝签字的扣5分。
五、质量奖惩的实施:
1、每月、半年、年终对质量生产优秀员工奖励,由公司每年拿出相应资金成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对已优秀员工以奖金形式发放。对于罚款将进入质量奖励专项基金。
2、基准分值评判由品管部负责,品管部负责统计各员工积分。对于因报废、不合格而产生的处罚由品管部负责调查处理。
3、月初由品管部做出上月质量报告,在质量、技术部门审议后做出奖励或处罚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现场公布。并报财务部门纳入当月工资计算。
4、受奖罚人员思想沟通由职责人直接主管部门负责。职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签字理解奖罚。不服裁决的在接到通知2日内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由品管部执行落实。未尽事宜或特殊情景的处理由总经理裁定。
质量奖惩制度(四十三):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理解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供给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供给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供给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构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职责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职责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职责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职责。
2、如品质部提出改善要求且职责部门认可的,职责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善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供给贴合改善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职责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职责,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职责。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职责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职责,部门领导承担20%职责。
七、设计职责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善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职责由技术部承担。对职责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职责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职责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职责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职责人承担全部职责;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职责,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职责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职责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职责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能够返工的,则由职责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职责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职责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职责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景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善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善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职责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景不作处理;但相关职责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景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景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十一、附件
1、HJ07-1011-A0《生产管理奖罚申请表》
2、HJ08-1711-A0《废品收缴单》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质量奖惩制度(四十四):
为了使我公司驾驶员服务规范,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提升企业形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一、坚持车容车貌整洁光亮,专用设施、标志、标记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车况良好;
二、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精力充沛,微笑服务,亲切和蔼,端庄稳重,落落大方;
三、做到面容清洁,发式大方,男驾驶员不留长发、小胡子,女驾驶员不浓装艳抹,不留长指甲,不使用香味很浓的化妆品;
四、营运服务中按季节穿着工装,坚持服装干净整洁;
五、言谈举止礼貌得体,不说脏话,严格使用规范用语,按要求使用普通话服务;
六、按规定携带、放置营运证件,做到亮证服务,服务资格证必须应对顾客摆放,以利于顾客监督;
七、遵守秩序,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爱护卫生;
八、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保证安全行车;
九、出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坚持车辆性能良好,不开带病车;
十、按规定使用GPS移动传媒等无线电通讯设施,坚持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对已安装好的专用设施设备擅自改动或毁损;
十一、按照需要出车;
十二、工作牌上的姓名,编号必须清晰醒目,禁止涂改、遮盖;
十三、严禁在加油机上作弊。
十四、未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经查实,将按《驾驶员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质量奖惩制度(四十五):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进取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景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坚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贴合上述规定,对不贴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职责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职责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职责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职责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20~200元;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职责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职责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资料正确完整,对不贴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资料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景,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贴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齐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职责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职责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坚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理解、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职责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职责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职责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职责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职责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坚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贴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职责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景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景,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职责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资料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职责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1.质量处罚流程——品管科开据罚款单——职责人确认——主管领导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扣款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质量奖惩制度(四十六):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到达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一、钢筋工程:
1、质量检查验收中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错用钢筋、缺筋、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贴合规范要求、单面焊、闪光对焊、电渣压焊焊接不贴合要求,仍能够整改到位但却一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材料浪费时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对连续三次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对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砼浇筑完毕结构已经成形后,因钢筋绑扎原因造成钢筋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墙钢筋偏位μ>±5㎜,柱钢筋偏位μ>±10㎜造成保护层严重不足时,每处罚款50元。砼浇筑完毕结构后,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3、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楼面板底、梁有明显的成把扎丝外露时,每次罚款50元。
4、钢筋后台制作不标准,成形几何尺寸偏差大于相应规范要求10㎜,材料浪费严重时,每次罚款100元,浪费的材料按材料市场价赔偿。
5、非本工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其他工种材料造成浪费、损坏时,相应职责人按市场价承担双倍材料赔偿。
二、模板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炸边时,每米罚款10元;因砼班组浇捣过程中不按要求施工,过振造成柱墙炸边时,对砼班组每米罚款1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2、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错台时,每处罚款50元;造成柱墙烂根时,每处罚款5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3、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砼构件胀模:垂直度5㎜<μ<10㎜,每平方米罚款100
元;垂直度10㎜<μ<15㎜,每平方米罚款200元;垂直度μ>15㎜,每平方米罚款500元;且垂直度、平整度实测实量整体平均合格率≤85﹪时,每次罚款300元,连续两层无明显改观时自动离场,项目部将根据施工合同结算,并由相应职责人承担后期修缮费、材料费用。对每层垂直度μ<5㎜达90%以上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300元的奖励。
4、由于模板拼缝不严密、模板对拉螺栓孔在施工过程中或浇筑砼前又没有按要求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造成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出现素砼台时,每米罚款5元。
5、由于架体搭设不规范或模板支撑不贴合要求,整改不彻底,造成楼面板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500元;造成结构梁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时每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职责,若产生修缮费用时由相应职责人一并承担。
6、因模板支设加固问题造成窗洞口、门洞口、预留结构洞口扭曲变形,且严重影响后期装饰施工质量时,每处罚款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修缮费用、材料费用。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7、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施工人员造成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锯末、铁钉、施工材料、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缮费用。
三、砼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楼面标高、平整度严重超标(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10㎜,标高允许误差±10㎜)且整层平均合格率<90﹪时,每层次罚款50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因砼浇捣时标高控制不严,造成露面板、梁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
3、因砼浇筑前,普工对浇筑工作面没有按要求清理到位,造成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补费用。
4、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缺陷,如蜂窝、麻面大于100㎜×100㎜每处罚款100元,大于150㎜×150㎜每处罚款300元,大于200㎜×200㎜每处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的修补费用、材料费用。(修补处理前必须提前上报项目部征得项目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加倍处罚)因振捣不到位造成楼板砼松散漏水时,每处处以100元罚款。
5、砼浇筑完毕后,楼面砼观感质量差,有明显脚印、严重起砂、严重麻面、明显裂痕时每次每处以50元罚款。
6、因砼浇捣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严重漏振、明显冷缝、出现孔洞,对结构质量有必须影响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时自动离场,并承担一切相应职责。
四、内墙粉刷
1、内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贴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贴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喷浆、挂网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对喷浆的强度未达规范要求的部位,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喷浆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对内粉挂网每发现一处搭接长度不够或脱落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挂网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3、每个房间的开间和进深尺寸必需贴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间不贴合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100元的罚款。
4、对内墙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5、对内墙粉刷阴阳角方正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6、内墙粉刷阳角处必需做2米高的护角,对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7、门窗洞口周边必需切5公分宽直边,对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
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五、外墙粉刷
1、外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贴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贴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外墙粉刷前必需先吊垂直线(不充许拉顺直线)并做完灰饼后再进行粉刷,否则不充许进行粉刷,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3、对外墙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的,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六、外墙保温
1、外墙保温粘贴前其各种外保温材料:保温板、保温钉、热镀锌网必需供给样品,经监理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如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并且需承担相应的材料损失费用。
2、外墙保温粘贴前必需吊好各阴阳角的垂直控制线,并固定好水平控制线,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4、外保温贴粘时其各细部节点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每发现一处不贴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100元的罚款;对于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300元。
5、对外墙保温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的,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七、外墙面砖
外墙面砖粘贴前必需以一整面墙为单位先排砖,并弹好水平线和垂直线后再进行粘贴,否则不充许进行粘贴,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
质量奖惩制度(四十七):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职责,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职责。
1.3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1.4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所以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5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2、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2.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2.1.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2.1.2违反标准合同规定,编制工艺造成严重后果的;
2.1.3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2.1.4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2.1.5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2.1.6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2.1.7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2.1.8因核算失误,下错生产通知单,而造成物资产品积压的;
2.1.9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
2.1.10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2.1.11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贴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2.1.12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2.1.13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2.1.14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到达规定要求的。
2.2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一样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2.2.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2.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2.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为现象属于2.1条规定,造成损失影响不属于2.2.1条和2.2.2规定范围之内的,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3、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职责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一样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a、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职责;
b、罚款;
c、停职参加学习进行教育;
3.1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职责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500-10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100-3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3.2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职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3.3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职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
3.4对于连续十二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质量事故者,若第一次已给予通报批评,则第二次最低行政处分为警告或降级,第三次最低处分为严重警告,第四次给予留职查看或辞退,其它情景依次类推,直至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职责。
4、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4.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4.2发现工艺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4.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4进取推进质量改善,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4.5进取向公司提合理化提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4.6在对外来往中,维护本公司利益形象,使公司损失减少、利益增加形象提高的;
4.7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质量方面奖励表扬的;
4.8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4.9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5、奖励的类别
质量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记功、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发给奖品或奖金。
5.1对改善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可给予记功一次,并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相应奖品。
5.2对改善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可进行通报表扬,年终优先推荐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并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相应奖品。
5.3对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低于5000元的,可进行口头书面表扬,并给予必须物质奖励或奖金。
5.4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响程度大小给予表扬或记功,并发给奖金100-3000元。
5.5有异常突出贡献者,由公司总经理发给异常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6、质量奖惩的实施
6.1品质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来源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对质量事故职责者进行的罚款,以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职责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6.4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7、说明:
7.1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7.2本规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景的处理由总经理决定。
7.3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8、附则:
公司主要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的规定:
8.1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柜体≥92%
质量奖惩制度(四十八):
保证产品质量是饲料厂各级领导的.职责。为了加强职责心,在企业内部实行奖惩制度,将产品质量列入考核资料,做到奖优罚差。
1、考核资料主要考核产品生产合格率,及岗位职责制的执行-情景。
2、考核办法实行厂部、车间仓库二级考核。
3、车间必须按泰方人员下达的配方生产,擅自更改,扣车间奖金。
4、霉坏原料混进仓或原料进仓混料,扣进料管理人员奖金,同时对进料搬运工人进行扣罚工资。
5、不按规定比例检查化验,扣化验室奖金。
6、打包计量,进库产品经抽查,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或缝包不合格,扣质检管理人员奖金,同时,由此拆包重新计量缝包所造成的损失,应追究打包职责。
7、饲料颗粒,颗粒饲料规格不对,含粉量高,各短领班、制粒工、质检人员奖金。
8、配方搞错:添加剂投错,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9、根据公司以外质检部门抽样化验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厂部车间适当加奖和扣奖。
10、质量奖全月优胜,根据不一样岗位、性质,给予(20元—100元)奖励。
11、当月由于工作失责导致质量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20元—200元)处罚。
12、奖惩办法详见《附则》。
质量奖惩制度(四十九):
一、目的: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进取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
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职责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三、质量管理的范畴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人。
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
2000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职责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10000元以上,职责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贴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职责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职责人月薪12%的处罚。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3、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4、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职责,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职责,班组长负20%职责,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景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景异常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异常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职责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职责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5、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6、其它部门职责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必须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到达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必须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质量奖惩制度(五十):
一、指导思想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江宁区20XX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特制定《东山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二、评估方法
按照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按检测中的合格率、优分率、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得分=合格率×40+优分率×30+均分×30%
三、奖励办法
(一)毕业班最终考核奖(区级考核)
1、以学校为单位,根据综合总得分奖励任课教师
(1)1~3名,奖励1200元。
(2)4~5名,奖励800元。
(3)6~7名,奖励600元。
(4)8~10名,奖励400元。
2、相关教师奖励:
(1)对相应学科的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进行奖励,奖金分别为教师奖金的25%。
(2)对未考核的.学科教师进行奖励,奖金为考核学科教师的二分之一。
3、提高奖
以五年级最终一次考试为依据,名次每上升一名,奖励一百元,依次类推,坚持第一名的,奖励二百元。
(二)调研抽测奖
1、区级抽测(此项奖励完全按照区考核奖励办法制定,执行时以区下发的文件为准)
以学校为单位,根据抽测学科综合得分:
(1)1~3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20XX元。
(2)4~8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1500元。
(3)9~12名,奖励抽测年级任课教师每人800元。
2、校级抽测
达校平均综合得分奖励100元,每超均综合得分一分奖励20元,依次类推,如有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以任教班级平均综合得分奖励,奖励金额×班级数。
四、备注:
1、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2、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