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一):
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可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进取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头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一、确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而整个审判过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去进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长期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弊病,这都与我们所倡导的公正审判、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控、辩、审三方权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们在模拟审判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在开庭前,由公诉人宣读了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核对被告人的身份、询问被告人历史上有无受过法律处分,并口头公示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之后被害人陈述了案件事实,经控、辩方询问后,进入法庭举证质证环节,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辩护方以及被告人进行了质证,随后由辩护方举证,公诉方及被害人进行了质证,双方所举的证据都一一提交给法庭。
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宣读了较为详细的公诉词,辩护方针对公诉词进行答辩后也宣读了代表自我看法的辩护词,由公诉方进行答辩。整个审判过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辩双方进行自由辩论的过程,本次模拟审判的控辩双方将这一环节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与扎实的专业功底诠释得很完美。自由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做了最终陈述后,合议庭休庭对此案进行了评议。经过合议庭评议之后最终对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审判长,在指导教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奋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可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
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景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能够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我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能够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务必夯实个人的法学知识功底,为未来成就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模拟法庭案件属于刑事类案件,对于该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审判方与控辩双方不是能够轻易地捏拿准确,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为抢劫,是否应当就此行为承担刑事职责?为了更好地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该案模拟案件案发于XX年1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景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终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景: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景,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能够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本事的情景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贴合抢劫罪,可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景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
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可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案,仅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景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经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经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
按照学校法学本科法律服务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实践出真知这是不变的真理,这是对于本次我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的最大感受,从接到通知,到公演完毕,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了实践出真知的道理。
我们以夏根抢劫案为案例,具体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经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本事,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模拟法庭一向是我们政法学院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资料。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教学活动,以前只是在观看,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审判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资料,可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可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本事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经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整个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行政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资料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首先最大的体会就是做个审判长真的很不容易,原本以为审判长只是在不断地重复着一项机械性的工作,但做过之后才明白审判长的任务是很艰巨的,也是很累的。实践中的法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作为审判长就必须掌握好各种情景的应对方法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审判过程中,对审判人员的体力也是个很大的考验,有些案件审理的时间很长,审判长在体力消耗的情景下对案件审理的进展也会有必须影响,在必须程度上,审判长掌握着当事人的命运。所以,能不能时刻以清醒的头脑去审理案件也是很关键的。所以,我觉得审判长是一个又费神又费力的工作。
其次,感受颇深的是在我们准备审判材料的时候,我们发此刻实践中运用的知识与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的有很大差距。虽然很多知识拿到试卷上我能够毫不犹豫地写出,但到了实践中却有些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感觉,我想这也是此刻法律实务教育上的一个缺陷。
最终,在参加模拟法庭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程序对于保护当事人权利的重要性,程序公正对于限制审判人员的任意裁判也有进取的作用。
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在此刻这个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本事,自我找案子,自我写诉状,自我找证据,自我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我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忙的艰辛。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我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自我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我要奋力的方向。
在整个实践当中,我们经历了寻找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及其他分工,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指导教师亲临指导等等过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走过。回首这段历程,有我们洒过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着我们经历过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经过实践的磨练而得到的收获。
一、走过的路
前面说了,这次模拟法庭包括后期经历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在期末考快要来临的时候,抱着一颗对知识的渴求之心,开始着手准备模拟法庭了。经过同学们的.进取讨论,我们最终确定了我们的案件保险合同诈骗案。之后我们就开始了整个活动的策划,确定演员和分工,及编写剧本。最辛苦的是我们长达6次的反复排练,同学们牺牲了自我宝贵的时间,不辞辛苦,不论风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时间允许,就随时准备排练。到公演圆满结束那天,我们才明白,付出的没有白费。当然,这其中不能忘记指导教师的功劳。
二、收获及一些不足
付出就有回报,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班的收获如下:
1.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以前有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大家的成绩都还凑和,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编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就出现过了一些争吵,大家各执己见,各不让步。最终还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们才发现了自我的错误之处,最终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编写剧本,以及多次排练过程中,所有的同学都对庭审程序有过更加深刻的了解。
2.对法庭中各个主角有了切身体会。尽管学院以前也举办过模拟法庭活动,可是对于本班的同学来说,大多数都是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在确定主角的那一天,就开始准备自我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开始了整体剧本的框架设计。公诉人制作证据,撰写公诉意见;审判长和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各种提问;辩护人开始编写辩护词,其中,为了写好辩护词,还仔细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细节,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定罪量刑的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此外,为了做好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还多次进行交流讨论,相互交换意见,加强了法庭辩论的锻炼。其他主角也对各自的主角有了理解,经过这次活动,很多同学喜欢上了自我的主角,也明确了自我将来要走的路。
3.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同样认识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认识到自我平时太过拘泥于课本,缺乏对实践的了解;在法庭准备当中,过于注意法庭上的事项,对法庭外的程序诸如审问、侦察等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我主角的时候缺乏在实践中应有的那种对所担任主角的负责精神,大家只期望把模拟法庭做好,却忽略了主角中应有的职业精神,比如,辩护人缺乏和自我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进取为自我辩护等等。这些和现实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善。
总的来说,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点也不少,大家在演出过程中都能进入自我的主角,得到了指导教师的肯定,但其中问题也不少,需要日后改善。当我们结束演出,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我们应当对这场法庭进行思考,因为这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子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以上所举的这些观点。并且,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本事,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此外,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我管自我,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齐互相了解,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供给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齐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齐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能够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我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我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本事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最终,祝愿09法学专业在实践结束后越走越好。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三):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仅使我的实践本事得到必须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异常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异常抽象,难以理解。但经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经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纠纷和损害职责赔偿。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很多关于合同和赔偿职责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教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教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主角,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境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我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终,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奋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气。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气。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教师给我们作简评。教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心境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明白我们的共同奋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本事如口才表达本事、应变本事、思维本事、运用综合知识的本事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本事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本事,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四):
作为政法学院法学系的一名学生,我很荣幸地参加了20xx年度模拟法庭大赛,经过我们班一个礼拜的精心准备以及辅导教师教师的帮忙下,我们最终取得的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模拟法庭一向是我们政法学院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资料。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教学活动,以前只是在观看,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审判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资料,可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可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本事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经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行政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资料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我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自我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我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本事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本事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一样的感觉。此刻再看教材,觉得以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明白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
此刻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经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必须程度上促进我改善自我的学习方法。我期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可是收获是很大的。
在模拟法庭教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奋力学习下,我们于20xx年11月20日顺利地参加了这次模拟法庭的现场考核,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当教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景,然后宣布法庭纪律,之后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可是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进取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我的主角,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终,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可是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可是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
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经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
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教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职责极其重大。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必须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可是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
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忙。担任审判长一主角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经过本次实践,对自我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此刻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我的潜力,我还得一向奋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拟法庭存在遗憾,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我十分感激我们学院我们供给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本事。
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经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本事,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经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我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我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在指导教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奋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可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景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能够就此提起上诉
,保护自我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能够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
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经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五):
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作为以后想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在学校学习必要的法律理论知识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可是要从事法律实务这个职业,尤其是对于电大这个本来就是培养实践性人才的学习方式而言,能免更好的实践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而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下头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模拟法庭的概念和性质。
所谓模拟法庭,是指经过模拟表演的形式将庭审过程展示出来的供学习和观赏的一种活动。我们所谈的模拟法庭主要是纯学习性的模拟法庭,他是法学教育方法中的一种。其主要有一下性质:模仿性、学习性、表演性和指导性。模仿性是模拟法庭最本质的特质。模拟法庭主要模拟庭审过程,其有关的案例资料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可是有关的诉讼参与人,是虚假模拟出来的,由模拟法庭参与者所扮演,就像演话剧一样。在我们的模拟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维护自我的权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最大化,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学习是我们模拟法庭最终目的,我们需要经过这个模拟法庭运用我们的法律知识,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模拟法庭的`教学能够帮忙学生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本事,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本事。我们不能把模拟法庭纯当做一个话剧表演,要把学习的目的贯穿于始终。合理的指导是完成好模拟法庭的内在要求。模拟法庭离开了教师的指导,仅仅有学生自学自演,是无法到达良好的效果的。学生在模拟过程中可能出现很多问题,仅有教师指出才能及时发现得以纠正。
二、法庭庭审程序严谨。
从教师布置模拟法庭的案例开始,同学们就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并根据分工分头开始准备各类材料。从起诉书、证据、答辨状、法律条款的确认等。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诉讼意见等工作。最终,为了完成这些工作,参与人员牺牲了很多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间,关掉移动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很多复杂的事宜,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奋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三、庭审过程人性化
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举证、质证的权利;原告有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和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我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职责;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必须自觉履行。另外,法庭还尊重当事人意见没有进行法庭调解。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奋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和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我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本事,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本事。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本事,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本事。
亲身参加这次模拟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本事得到了些许提高。经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本事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本事、应变本事、思维本事、运用知识的本事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犯行为进行斗争。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进取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资料,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我学习为主、教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供给了十分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最终,也感激陈教师的点评和指导。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六):
这一学期在班里举行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法庭审理的是民事案件。案由是由于某校教师的疏漏,学校的设备简陋,客观环境的影响,一位高考生没有补填上志愿。将教师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这次活动给我的感觉就是四个字————乱七八糟。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过律师辩论的情景,从未注意过其程序,并且我们都不懂那法庭程序,所以此次模拟法庭有点像辩论赛,笑哉!笑哉!
经过班里的模拟法庭,深知自我对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知之甚少,决定去旁听法庭和认真学习诉讼法,以下是我个人的体会。
我们来到恩平市人民法院,旁听一宗民事案件,总的来说就像“鸭子听雷”,因为他们讲的都是恩平话,可是也有一点点收获,大概明白民事审理的程序和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
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起诉和受理;起诉应具备四个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庭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起诉的审查,认为贴合起诉条件,予以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包括以下四个阶段(1)开庭准备。(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评议和宣判。
还有从中懂得执行措施主要有:
(1)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存款;
(4)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或票证;
(5)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9)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等。
虽然这次是采用庭后和解,但我还是感激模拟法庭,旁听法庭这两次的活动,驱动我学习了不少知识。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七):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围绕房产及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展开争夺和辩论。有了刑事案件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所以,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比较较的顺利。
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毕竟有很大的不一样,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进取性,代理人的主角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我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进取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上原告没有提到具体的诉讼数额,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天然流畅,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主角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主角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权益,用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经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经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我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天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我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我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可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明白什么时候发生的。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我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并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我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本事。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本事如口才表达本事、应变本事、思维本事、运用综合知识的本事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本事也得到相应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本事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意义。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仅是我们知识本事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气永久比一个人的力气强大。最终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期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八):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一样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进取性,代理人的主角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关于模拟法庭心得体会xx年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景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终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景: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4周岁但未满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景,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能够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本事的情景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贴合抢劫罪,可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景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可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
案,仅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景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经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经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九):
20xx年3月26日上午,我参加了由长春电大-法律系组织的一次特殊法律实践“模拟法庭”,“模拟法庭”在电大指导教师、广大同学的精心准备和认真参与下,就一件此刻生活中经常发生的虚拟刑事犯罪案例展开了审理,电大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我在“模拟法庭”上扮演了一名重要主角“国家公诉人”,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我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本事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本事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
一、“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资料,必不可少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的学生,应当说我们主要是依靠自我学习为主、教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供给了十分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自我和同学们一齐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国家公诉人以及原告、被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我们从供给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景、找出有关的法律文书、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构成自我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这种亲身参加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必须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研究所处的主角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我由静态的理解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是单一的学习或者实践是无法供给的,心得体会。
二、精心组织、认真参与是“模拟法庭”成功的关键
为了举行这次“模拟法庭”,电大及班主任、指导教师事前做了很多的基础工作,制定严谨的方案,从案例的选择到时间安排,在主角分配上出充分研究了同学的性格特点,在法庭中还对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双方出示证据,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发表公诉词和辩护意见书,由合议庭闭庭合议等审理过程进行了合理引导;同学们扮演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代理人”等等相应主角,审判人员、控辩双方、原被告双方和证人言行均在忠于案件的基础上十分投入,尤其是法庭审理过程中明辨是
非的举止,法庭取证时各种证物、证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辩论时的引经据典、唇枪舌剑,让“模拟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实践活动十分成功,同学们深受教育,一致认为:表演是安排的,但过程是真实的;法庭是模拟的,但触动是深刻的。
三、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至关重要
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我们能够看到,当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识淡薄是最终因拦车这一小事而致人重伤的根本原因,案件本身有着深刻的启示。我国家普法宣传还不能深入到千家万户,普通老百姓异常是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率相当高,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学社会青年犯罪占绝大多数。所以,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必须在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异常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使群众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认识到法律不仅仅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还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神,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仅有这样,类似的杯具才不会发生。
没有在电大学习法律知识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比较粗浅,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识还一知半解,经过两年多的学习,异常是在这次“模拟法庭”以后,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我身边,法律连着我和你,学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日这个案件能够清楚的告
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办事,不能头脑发热,做事不计后果。必须不断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身边的是是非非。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十):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主角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主角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很多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很多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很多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奋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经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本事得到了提高。经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本事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本事、应变本事、思维本事、运用综合知识的本事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经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奋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我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本事,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本事。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本事,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本事。
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本事、表达本事,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资料变得生动趣味,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作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十一):
经过大一半学期,我们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有了必须的了解,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却缺少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活动。所以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根据讨论安排,在教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这也正是我们组选取模拟法庭而不是调研活动的原因。这一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在那里我谈谈我参加本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我们小组由10人组成,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证人1人、被告1人。本次模拟法庭我担任辩护人。我们选取的案例任翔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任翔,男,1993年5月8日出生,汉族,宁夏银川市人,高职文化程度,1999年—20xx年在银川市第四小学就读,20xx年—20xx年在银川市十四中学就读,后于20xx年进入石景山区模式口技工学校就读,现居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石景山区模式口。20xx年11月1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同年11月11日被银川市公安局逮捕。案件经过是:20xx年11月10日,18岁的任翔为了给女朋友过生日,在银川市石景山区模式口家中向其母亲刘某索要钱财,因刘某说家里没钱,两人发生争吵,任翔大吼:“我是你儿子,你把我生下来就就应给我钱。”刘某听后生气,也对着任翔大骂:“你就是个不是个人,不陪做我的儿子,生你养你这么大就是个错误。”任翔被激怒,冲上去反拧刘某右臂,两人扭打在一齐,后邻居王二柱听到起其屋内有打闹的声音就急忙赶到了刘翔的家中,进行劝架,使劲将任翔拉开,此时刘某已疼痛不已,瘫坐在地上,后经检查,刘某右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肱骨髁间骨折,肱骨内外髁分离移位,刘某有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势重伤偏轻。此
后刘某
向警方报案,任翔被抓获。在教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明白要想做好模拟法庭是,首先就要了解各种法律文书,确定剧本,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超多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确定了我们的法律剧本,然后我们就开始了模拟法庭的模拟演练。我想这个演练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整个庭审程序。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安排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再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调查与核对被告人的基本状况,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再介绍案件名称,合议庭组成人员,出庭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利,是否申请回避。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公诉人举证,辩护人质证。辩护人也可举证。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再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公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够提出新的意见。之后被告人作最终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之后,进行合议庭讨论,最终再开庭作当庭宣判或择日再判。这就是整个庭审程序。
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法庭活动,以前只是在电视剧中看过庭审,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辩护人,所谓辩护人,便是指,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帮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式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在开庭的过程中,我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深刻地体会到了法庭辩论的魅力与辩护人的职责。在法庭上,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来源于法律。而我所要做的,便是根据法律,尽可能地维护被告的正常权利。虽然我们的模拟法庭程序还是有所欠缺,可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潜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透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资料都记忆深刻。
在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就应是我们能够在其中学到许多东西,类如团队合作、成员分工、法庭实践。
透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必须程度上促进我改善自我的学习方法。我期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光和精力,可是收获是很大的。当然,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也深刻感受到了自我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我要奋力的方向。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我管自我,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齐互相了解,时光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带给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齐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齐找剧本,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能够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潜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我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我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潜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十二):
根据学校的安排和部署,我们沙县电大06春法律班全体同学在指导教师的组织下,于20xx年xx月xx日在沙县人民法院分组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在模拟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刘三被打伤案中的原告代理人。经过该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对于教材中民事诉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资料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使我受益匪浅,从中我深有体会:
一学习法律必须要理论联系实践。
学习法律如果只学了课本上的法律理论知识,而没有理论结合实践的活动,那么法律理论知识就显得空洞,枯燥无味。假若没有一点的实践知识,在我们毕业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问题,可能仍然会束手无策,不知从何下手,这样,仅有的一点法律理论知识也派不上用场。理论必须付诸实践,如果只讲理论,不要实践,那么,理论便成了一句空话,毫无意义;实践必须有理论作为指导,抛开理论,盲目实践,实践将迷失方向,成为一只无头苍蝇。所以,理论必须联系实践,实践离不开理论。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将书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此刻同学们眼前,不仅仅丰富了同学们法律专业知识,并且还锻炼了同学们实践操作本事,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法治社会必须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我国已进入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全面展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经过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查明案件的真实情景,以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作为解决纠纷的根据。这种情景必须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供给的,又有被告一方供给的,还有人民法院自我调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综合确定,务求查明真象,弄清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还事物以本来的面目。我们能够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已知的证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实,而不容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凭推测想象办事。在适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受损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犯国家团体和他人权益的民事违法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的要求,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一;没有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就无法做到以法律为准绳。所以,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地查明案情,准确地适用法律,正确地解决纠纷。
以上所说的法律,主要是实体法。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也必须依照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民事诉讼大体上可分七个阶段,即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裁判(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上诉再审执行。这些阶段的顺序一般不能颠倒,也不能超越,各个阶段有各自不一样的任务,仅有完成了前的阶段的`任务,才能进入后一阶段。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前提和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继续和发展。各个阶段人民法院及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法律亦有相应的规定,所以,人民法院及诉讼参与人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否则就是违法。
三加强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国。
当前是依法治国的时代,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执行,轻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还能够利用典型案例,结合形势,因地因时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加强道德观念,预防纠纷,防止纠纷激化与转化,减少诉讼,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治本作用。没有在电大学习法律知识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比较粗浅,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识还一知半解,经过在电大的学习,异常是在“模拟法庭”以后,我深刻言听计从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我身边,法律连着我和你,学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日这个案件能够清楚的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办事。必须不断加强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身边的是是非非。
四法海无涯,学无止境。
法律专业的知识面十分广,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从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本人深深感到自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犹如冰山一角,学的不透,理解不够。要想在法律专业有所建树,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不仅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理解掌握法律法规,在实践中还要能灵活应用。如在我参加的模拟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另外,还涉及到《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知识。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当事人委托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开庭审理阶段,诉讼主体依哪些顺序发言,其资料又是怎样,无一不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并且,法律法规是随时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国家经常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如今,学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风,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
总之,经过参加“模拟法庭”社会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期望以后能够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十三):
我们法专班全体同学在法律系班主任教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举办模拟法庭。这次举办模拟法庭是按照学校法学法律实践报告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是由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庭审表演。经过形象逼真、生动,资料丰富,规范合法的程序,以及采取当庭审判等一系列审判程序实际的操作和表演,使同学们增长见识,并且受到了很大启发,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意义深远,收获很大。
在大学的学习生涯里,我们专业陆陆续续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文书》等等。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也算是我们进入大学以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庭审中来,此次模拟法庭中,我所担认的主角是原告。这能够说是我人生的一次十分异常的体验!以下便谈谈我在这次模拟法庭庭审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简单阐述一下庭审过程: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第二小组的同学们主角是这样分配的:案情简介
xx公司诉xx中心小学买卖合同纠纷案
XX年12月,罗晟以xxxx建筑工程公司名义承建xx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工程款也由罗晟以xx建筑工程公司名义领取。期间,罗晟因建教学楼向xx物资公司购买钢材,经XX年6月23日双方结算,罗晟欠物资公司钢材款61000元,由罗晟出具欠条一张。XX年2月1日,罗晟书面表示其所欠物资公司钢材款愿意由中心小学直接付给物资公司。中心小学也于同日作出书面表示,罗晟因承建该校教学楼所欠物资公司钢材款,同意物资公司要求,在今后拔付给罗晟的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转汇给物资公司。之后,中心小学向xx建筑公司(罗晟)支付教学楼工程款110000元,仅扣下11000元付给物资公司。罗晟至今仍欠物资公司钢材款50000元未付。该案在我们06秋法班“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本院依法由谢谦,李海英和罗彤宇组成了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在公开开庭时,原告(也就是我)以及我的代理律师黄建荣,被告xx建筑工程公司定代表人罗晟以及辩护方的律师李治梁等全部到庭。06秋法班全体“人民”以及校其他班部分“人民”到庭旁听。参加旁听的还有“人大代表”班主任教师和董建兴教师。
庭审开始之后,“班级合议庭”听取了我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辩护词。经过原告和被告双方激烈的辩论后,由我们06秋法班“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开庭审理的任务是充分调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进取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强制力的法律文书确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所以,我认为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处理各种类型案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活动,没有开庭审理,各类案件就不可能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1.庭审准备,2.公布开庭,3.庭审调查,4.法庭辩论,5.法庭调解,6.合议庭评议,7.公布判决。这次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比不上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规范使同学们增长见识,并且受到了很大启发,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意义深远,收获很大。
经过庭审中公诉人的陈述,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其次,对于各种类型合同所构成的法律关系的特征和区别在理性上有了明显的提高。
此次的模拟法庭的审判表演,是在校领导和教师的关心、支持下完成的。它是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经过这次教学实践活动,使学我们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同时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经过实践,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十四):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主角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主角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超多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超多可与时光,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奋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务必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经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潜力得到了提高。经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潜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经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奋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我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潜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潜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潜力。
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潜力、表达潜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资料变得生动搞笑,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作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十五):
本学期即将结束,同时也就宣告我们两年的专科学业接近尾声了。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奋力学习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这次模拟法庭的,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当教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状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之后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可是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用心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我的主角,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光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终,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可是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
可是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透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教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二、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职责极其重大。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
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本文共分为:第一页第二页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必须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
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可是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
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忙。担任审判长一主角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透过本次实践,对自我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此刻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我的潜力,我还得一向奋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拟法庭存在遗憾,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为我们带给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潜力。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透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透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我两年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好处。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
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我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我们共同为我们的教师和学校歌唱吧,预祝明天更完美。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十六):
按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作为以后想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在学校学习必要的法律理论知识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可是要从事法律实务这个职业,尤其是对于电大这个本来就是培养实践性人才的学习方式而言,能免更好的实践法律才是重要的。而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下方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模拟法庭的概念和性质
所谓模拟法庭,是指透过模拟表演的形式将庭审过程展示出来的供学习和观赏的一种活动。我们所谈的模拟法庭主要是纯学习性的模拟法庭,他是法学教育方法中的一种。其主要有一下性质:模仿性、学习性、表演性和指导性。模仿性是模拟法庭本质的特质。模拟法庭主要模拟庭审过程,其有关的案例资料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可是有关的诉讼参与人,是虚假模拟出来的,由模拟法庭参与者所扮演,就像演话剧一样。在我们的模拟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维护自我的权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大化,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学习是我们模拟法庭终目的,我们需要透过这个模拟法庭运用我们的法律知识,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模拟法庭的教学能够帮忙学生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潜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潜力。我们不能把模拟法庭纯当做一个话剧表演,要把学习的目的贯穿于始终。合理的指导是完成好模拟法庭的内在要求。模拟法庭离开了教师的指导,仅仅有学生自学自演,是无法到达良好的效果的。学生在模拟过程中可能出现很多问题,仅有教师指出才能及时发现得以纠正。
二、法庭庭审程序严谨
从教师布置模拟法庭的案例开始,同学们就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并根据分工分头开始准备各类材料。从起诉书、证据、答辨状、法律条款的确认等。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诉讼意见等工作。后,为了完成这些工作,参与人员牺牲了超多时光,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间,关掉移动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宜,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奋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三、庭审过程人性化
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举证、质证的权利;原告有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和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我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职责;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务必自觉履行。另外,法庭还尊重当事人意见没有进行法庭调解。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奋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和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我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潜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潜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潜力。
亲身参加这次模拟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潜力得到了些许提高。透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潜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知识的潜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犯行为进行斗争。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用心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资料,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我学习为主、教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带给了十分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后,也感激陈教师的点评和指导。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十七):
根据电大对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律实践的要求,我们法学本科班二十几位同学在教师的精心指导下,在我们同学的密切配合中,我们举办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审理”的是一个“离婚案”。我们“依法”组成了“模拟法庭”。由陈某担任审判长,刘某担任审判员,万某担任审判员,薛某担任书记员,黄担任原告,王某担任被告,董某担任原告律师,张某担任被告律师,其他同学担任旁听。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录;然后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公布原告被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此案由于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经过了一个多小时较激烈的辩论,审议庭审议后,法庭作出了判决,此次的模拟法庭到此结束。透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潜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认识、理解了法庭庭审的程序;实践活动是学习方法的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潜力的重要举措;我还认识到此次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今后工作学
习的影响等。下方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法庭庭审程序合法,执法严谨
1、开庭前三日,法庭送达了原告人及被告人传票,这个过程让当事人有所准备:请律师,找证据,组织法庭辩论等。
2、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间,关掉移动通信工具等。
3、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由举证、质证的权利;原告又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我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职责;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务必自觉履行。
4、法庭庭审人性化,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本次模拟法庭是一件离婚案,在庭审过程中,先让原告陈述事实和理由以及请求事项,再让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及请求事项进行答辩,然后是双方对主要事实进行举证辩论,在这些过程中都体现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由于本案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只在财产分割和小孩由谁抚养、抚养费、学费和医疗费上有分歧,在双方各自阐述自我的理由后,终也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另外,法庭还尊重当事人意见没有进行法庭调解。
5、庭审程序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庭审准备,审前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询问了当事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法庭传票;公布开庭,由审判长一声槌响,宣布开庭;庭审调查,由原告陈述事实及请求,被告答辩;法庭答辩,由双方当事人辩论、举证;法庭调解,本案由于当事人意见不统一,故放下调解;合议庭评议,由审判长、审判员就案情缘由做出审判结果;公布判决,把合议结果公之于众。
二、模拟法庭是学习方法的一大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潜力的重要举措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用心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资料,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我学习为主、教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带给了十分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在教师的指导下,透过自我和同学们一齐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以及原告、被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我们从案件材料入手,经历了分析实事状况、找出有关的法律文书、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构成自我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这种亲身经历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必须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务必思考所处的主角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佳结果,使自我由静态的理解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些都不能在书本上学到。
模拟法庭让原先的照本宣科转化为虚拟现实,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在模拟法庭中。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两年来,我们学了《民法》、《刑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都在模拟法庭上得到了很好的检验。让我充分认识到不单要重视理论知识,还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实际问题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人性化地实际解决。
三、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模拟法庭比较成功,但我个人认为还有不足之处:
1、庭审准备不够充分。部分证据不够充分,如被告出示给其母亲11000元的借条,缺乏鉴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条款不够清晰等。
2、在庭审调查阶段,直接由原告陈述事实,理由及请求事项;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作出辩论,及原告被告之后做的法庭答辩都忽略了原告和被告律师的作用,好像原告,被告都比律师还懂法。
3、在辩论阶段,在本案中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的事情,所以争议的焦点是财产分割和小孩的抚养问题,可是在法庭上没有做太多的辩论,缺乏真实性。
4、我认为本案就应设计法庭调解,因为是“模拟”,所以“设计”成被告不一样意调解,我认为这样设计不妥,缺少让同学们体验法庭调解这一过程。
四、开展模拟法庭对今后的工作、学习产生的影响
1、参加庭审活动,使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明白了什么时候该陈述事实;什么时候该双方辩论;还了解到怎样举证;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职责;以及怎样依法判决;怎样作好记录等。
2、实践出真知。透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检验了我们两年来的所学的知识,使我认识到光有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仅有多参加实践活动,才能把书本上的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际生活中。
3、两年的学习生活的确太少。
透过这次活动,让我认识到自我学到的知识太少,各门知识都是只是学了点皮毛,要想在今后有所成就,就要“活到老,学到老”,仅有不断学习,才能充实自我,不但要在书中学习,还要在生活、实践中磨练自我。
4、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做到学有所用。
用学到的知识帮忙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对触犯法律的人要绳之以法,把所学知识运用于生活,服务于社会。
五、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
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我们能够看到,当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识淡薄。我国此刻犯罪还很多,我国的普法宣传还没能深入到千家万户,普通老百姓个性是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学社会青年犯罪相当高。所以,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务必在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个性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使群众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认识到法律不仅仅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还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让每个公民都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总之,透过本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检验了我两年来的学习状况,让我深入了解庭审全过程,对法律运用也有了必须认识,使我能初步分析问题,基本能解决问题,明确了我今后学习和工作的目标。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十八):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主角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坚持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主角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超多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超多可与时光,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奋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务必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透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潜力得到了提高。透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潜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透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奋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我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潜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潜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潜力。
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潜力、表达潜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资料变得生动搞笑,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作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十九):
作为主要的组织者。我没有能够听取大家的意见。处理问题有些武断。
办事的效率有些低,导致了好多东西等到了最终才解决。
没有能够及时地请专业教师去指导排练,致使排练在最终陷入混乱。
演员的选择不够民主,侧重于协会内部成员。没有能够调动起大多数法学同学的兴趣。
协会内部的分工不够细化,导致了任务分配的`不均匀性。
模拟法庭的活动策划和预算不够详细,并且有些流于形式。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作计划。导致排练过程中浪费的一些时间和精力甚至金钱。
没有在模拟法庭公演之前详细的查看现场,没有能够尽早的借用以及调试所用设备和器材。比如,话筒、微麦、投影仪以及制作幻灯片等。
没有做好与学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协调工作。
没有同团委辅导员做好沟通与交流,导致许多事情陷入被动。
第三:对未来模拟法庭组织工作的提议和设想
尽量避免以上本届模拟法庭组织上的失误,做好策划、预算、宣传、协调工作。在选用案件时,能够研究民事、行政方面的。在公演的地点上能够尝试露天。在分工上,能够尝试导演,剧务,演员,宣传等方面的分工。把经典的活动作的更好。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十):
一、在举证职责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职责。
民事职责异常是侵权职责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些要件事实的存在也构成了决定原告是否胜诉的关键。但在实行举证职责倒置的情景下,原告不必要就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否都负担举证职责,而应当由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与否承担举证职责。举证职责倒置不仅仅是指证明职责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特定分配的现象,同时还意味着反对一方所证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严格的限定,即在实行举证职责倒置的情景下,反对的一方究竟应当反证证明什么,必须要由法律规定。通常,由被告方证明的事实是由实体未能加以明确限定的,其证明人后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自我没有过错的证明;二是对不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某些情景下,对这两个事实的证明通常是结合在一齐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则不仅仅证明被告没有过错,并且同时也证明损害的发生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在另外一些情景下,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也是相互分离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应能够证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应当被免除职责。
二、在举证职责倒置的情景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
举证职责倒置表面上是供给证据职责的倒置,实际上是就某种事实负有证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职责的倒置,是证明职责在当事人间如何分配的问题。然而,举证职责倒置不仅仅是对事实证明职责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对这种举证职责的分配常常直接影响到诉讼结果,即“举证职责分配之所在,乃胜诉之所在”。因为一旦倒置以后,举证职责被倒置的一方负担了较重的证明义务,如果其不能够就法定事由进行举证,便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就该事实的主张成立,这就会从整体上影响到诉讼的结果。
败诉后果的承担证明了举证职责倒置实质上是一种证明职责的分配,证明职责是一种结果职责,解决的是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败诉风险的承担问题。在实体法上,对被告方对此要举证证明也有相当的难度。例如,在高度危险职责的情景下,被告必须证明危险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责,倘被告无法就此举证则可能要败诉。这样,举证职责倒置通常是和严格职责联系在一齐的,由此也进一步证明了举证职责倒置与举证职责转换的区别。举证职责的转换与严格职责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任何类型的案件在诉讼中都可能出现举证职责转换的现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实体法规范,只是当事人在具体诉讼过程中相互活动。
三、在实行举证职责倒置的案件中,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应当对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的职责。
在举证职责倒置的情景下,是否意味着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职责,而应由被告证明一切?我认为,即使依据实体法的规定应适用举证职责倒置,原告也要承担就必须事实存在或不存在举证的职责。在适用严格职责的情景下,对于过错、因果关系等,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证明,从而免除了受害人对此事实的举证的职责,而将该职责倒置给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担无未能举证时的败诉风险。但其他要件事实,如加害人、损害事实等,则还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职责,由该事实的主张者承担举证职责。例如,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职责中,至少原告要证明危险是因为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则其连诉讼主体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确,怎样诉讼?对谁诉讼?再如,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职责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医院一方,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职责,而患者应当就被告行为的危害后果事实、危害后果与被告的行为间有关联的事实等,承担举证的职责。在举证职责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担部分事实的举证职责的原因是:从实体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张权利都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存在;从证据法的角度看,主张的一方也应当供给相应的证据。即使法律从特定的目的出发,为加强对
一些处于举证遇到障碍的特定当事人的保护,实行举证职责倒置,只是将特定的证明事项倒置给被告一方承担,这并不是说,将所有的诉讼证明事项甚至释明事项,都交给被告承担。从性质上看,举证职责倒置实质上基于法律规定,由原告证明A事实的存在,但应当由被告承担B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证明,被告不能证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经过实践,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十一):
根据学校的安排和部署,我们沙县电大06春法律班全体同学在指导教师的组织下,于20xx年12月2日在沙县人民法院分组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活动。
在模拟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刘三被打伤案中的原告代理人。
经过该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对于教材中民事诉讼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资料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使我受益匪浅,从中我深有体会:
一、学习法律必须要理论联系实践。
学习法律如果只学了课本上的法律理论知识,而没有理论结合实践的活动,那么法律理论知识就显得空洞,枯燥无味。
假若没有一点的实践知识,在我们毕业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问题,可能仍然会束手无策,不知从何下手,这样,仅有的一点法律理论知识也派不上用场。
理论必须付诸实践,如果只讲理论,不要实践,那么,理论便成了一句空话,毫无意义;实践必须有理论作为指导,抛开理论,盲目实践,实践将迷失方向,成为一只无头苍蝇。
所以,理论必须联系实践,实践离不开理论。
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将书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此刻同学们眼前,不仅仅丰富了同学们法律专业知识,并且还锻炼了同学们实践操作本事,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法治社会必须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我国已进入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全面展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
经过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原则的重要性。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查明案件的真实情景,以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作为解决纠纷的根据。
这种情景必须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供给的,又有被告一方供给的,还有人民法院自我调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综合确定,务求查明真象,弄清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还事物以本来的面目。
我们能够依照法律规定,适用已知的证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实,而不容偏听偏信,主观臆断,凭推测想象办事。
在适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受损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犯国家团体和他人权益的民事违法行为。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案件的要求,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一;没有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就无法做到以法律为准绳。
所以,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地查明案情,准确地适用法律,正确地解决纠纷。
以上所说的法律,主要是实体法。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也必须依照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民事诉讼大体上可分七个阶段,即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裁判(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上诉再审执行。
这些阶段的顺序一般不能颠倒,也不能超越,各个阶段有各自不一样的任务,仅有完成了前的阶段的任务,才能进入后一阶段。
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前提和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继续和发展。
各个阶段人民法院及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法律亦有相应的规定,所以,人民法院及诉讼参与人均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否则就是违法。
三、加强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国。
当前是依法治国的时代,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执行,轻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还能够利用典型案例,结合形势,因地因时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加强道德观念,预防纠纷,防止纠纷激化与转化,减少诉讼,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治本作用。
没有在电大学习法律知识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比较粗浅,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识还一知半解,经过在电大的学习,异常是在“模拟法庭”以后,我深刻言听计从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我身边,法律连着我和你,学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日这个案件能够清楚的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办事。
必须不断加强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身边的是是非非。
四、法海无涯,学无止境。
法律专业的知识面十分广,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从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本人深深感到自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犹如冰山一角,学的不透,理解不够。
要想在法律专业有所建树,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不仅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理解掌握法律法规,在实践中还要能灵活应用。
如在我参加的模拟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
另外,还涉及到《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知识。
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当事人委托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开庭审理阶段,诉讼主体依哪些顺序发言,其资料又是怎样,无一不是由法律所规定的。
并且,法律法规是随时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国家经常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
如今,学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风,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
总之,经过参加“模拟法庭”社会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期望以后能够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十二):
在大二的暑假的小学期中,我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们班分为两组,分别进行法庭庭审的旁观和模拟。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法庭庭审的旁观。我们组员统一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分别先后旁听了刑事、民事和行政的法庭审理,了解了法庭审理的流程、步骤和纪律,为接下来的模拟法庭积累经验。第二阶段是模拟法庭的准备阶段,我们全体组员一齐行动,找到三份适宜的剧本,然后一齐讨论商量。主要是对剧本的部分修改,对组员扮演主角的分配,对剧本台词的核对检查。这部分工作量很大,但也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讨论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有程序上的、法律上的等等,都需要我们自我去查阅很多的相关资料去自我解决。同时,我们的指导教师张丽云张教师也会给我们许许多多的提议,或是我们不明白的,或htTp:是我们无法解决的,所以也获益良多。第三阶段是法庭的正式模拟阶段,这时将有我们的指导教师张教师在旁边观看并评论。在正式上演前,我们都会进行几次预先排练,不但能够熟悉主角、台词,并且能够随时发现研究不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在模拟法庭结束之后,张教师会给我们许多的意见,批评提议都有,都是我们在模拟法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过这次点评,我们才能发现更多的我们之前没注意到的问题,和一些自我也不明白的问题。
在整个暑期的法律实务操作阶段,我们学到了许多实用的知识,对将来自我的专业和职业也有了一个更为清楚的了解。在张丽云教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明白要想做好模拟法庭是,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很多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公诉人应当写的法律文书有起诉书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能够说是整个开庭阶段的指导,所以我很认真的查阅了资料,写完了我的起诉书。
学习写完法律文书后,我们就开始了模拟法庭的模拟演练。我想这个演练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整个庭审程序。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安排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再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调查与核对被告人的基本情景,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再介绍案件名称,合议庭组成人员,出庭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利,是否申请回避。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公诉人举证,辩护人质证。辩护人也可举证。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再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公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够提出新的意见。之后被告人作最终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之后,进行合议庭讨论,最终再开庭作当庭宣判或择日再判。这就是整个庭审程序。
在这次活动中,分别作为被害人、原告代理人和法警,分别以不一样的主角,在开庭的过程中,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可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本事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经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资料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我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自我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
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一样的感觉。此刻再看教材,觉得以
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明白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此刻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经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必须程度上促进我改善自我的学习方法。我期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可是收获是很大的。
在这次的活动过程中,我们所学到的不仅仅是一些法律的相关知识和法庭审理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我们同学在这次活动中,进取配合,大家一齐交流、讨论,一齐解决问题,培养了团队精神和职业素养,这才是我们最大得收获。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十三):
我们这次案件的情景是这个样貌的:xx年夏的某一天,被告人A到B家去玩,A开玩笑说:“你怎样不买辆车”。B说:“没钱买,不行,哪天我们去抢一辆车”。A问:“怎样抢啊?”B说:“把司机的手和脚都绑上扔到路边的沟里就能够了”。xx年xx月V日8时,被告人A与xx乡xx村村民C(外逃)去xx市xx玩,钱花光,于是被告人A想起了B说的抢车的事情,于是AC两人买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预谋抢一辆出租车。后骗取D驾驶的xx牌出租车,要求D送两人回xx县,当车行驶到xx县xx乡xx附近时,两人便动手抢劫。被告人A用买来的塑料枪对准D的头部,C试图用买来的胶布捆绑D的手脚。混论中被害人D逃跑,两名被告人后开车逃跑。车后经B转卖以8000元的价格买给了F,扔掉了车上的血衣,车款自用。被抢车价值1.6万元人民币,案发后被追回还给被害人。
这次模拟法庭我被分配到了审判组,担任审判员。在第一次的讨论中我深感自我在教师提出的问题上头知识的不足,我不明白应当怎样去思考,怎样去做,怎样去找出重点并给予回答,这从侧面说明我基本的知识是欠缺的及自身的本事上还是有极大地局限的。所以我觉得在这个方面我是需要改善的,同时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第二次的录像的时候,由于审判人员的人数有限,我只是作为一名观众,但这次除了和前几次一样让我更加了解了一个庭审的过程外,让我对审判组处理一个案子的思路有了点印象。还有让我感兴趣的是法官的服装。这次的模拟法庭对于我个人而言我的知识和分析本事是不够的,需要不断的奋力学习,强化,需要我接触更多的不一样种类的案例对自我不断的训练。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也在像xx,xx的身上看到了很多值得我去学习的地方。这次的模拟法庭就我个人而言是对其比较满意的。
但我更喜欢以这种方式来一次模拟法庭,就像教师之前所说的,单单一个案例其余的问题分别交给审判组,辩护组,公诉组解决但研究到我们此刻的本事还不够所以没有这么做,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因为虽然一开始可能时间会花得多一些可是我觉得这肯定会使我们队整个案情有更大的了解,又因为我们经过了对案情的分析就能够更好的了解一个思维分析的过程,我觉得这个是最重要的,因为仅有掌握了如何分析的思维方式你才可能把握好更多的案例。你才能够从中学到更多的东西。否则的话就会出现仅仅留在形式上的错误,或者说是一种形式主义。
我想说是要经过自我思考的模拟法庭一开始肯定会出现很多很多的问题,可是不能因为会出现这些问题而去回避,应当主动的去解决,从中间获得经验。也仅有在一次一次不断的对案例的'分析中我们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学到更多的内在的东西,及外在的程序性过程,当然我不否认在刑事诉讼上程序性问题的重要性,毕竟这是一部程序法,强调的是程序而不是资料。
所以我想说的主要有以下几点资料:
这次的模拟法庭给我的总体的感觉是能够的,无论在之前的讨论上还是在正式的录像上。无论是在前期工作的准备上,还是后期对这个工作做的一个整体的回顾上。大家都十分奋力的在把这件事情做好。
我明白自我对法律的基本知识上的掌握是不够的,自我对一个案件的分析本事也是没有的,因为自我是个爱上网,异常爱玩游戏的人,所以我觉得自我应当更加奋力的去学习好法律的基本知识,少玩一些游戏,多做一些实际性的工作,为自我做一个厚实的准备,可是这个我还是需要时间慢慢去克服的。
我明白我们此刻的本事可能还不够仅仅对一个案例分组进行独立的讨论及思考,可是我期望这种让我觉得新鲜的方式能够在下次出现,虽然我明白中间可能会出现很多很多的问题,可是我想也仅有我们把一点一点的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才会有更大的提高,而不仅仅是在形式上。这也会让我们对案件有更大的了解,对自我的思维的训练也会有很大的帮忙。
我期望自我多参加这样的活动吧!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十四):
这次的模拟法庭给我的总体的感觉是能够的,无论在之前的讨论上还是在正式的录像上。无论是在前期工作的准备上,还是后期对这个工作做的一个整体的回顾上。大家都十分奋力的在把这件事情做好。
我明白自我对法律的基本知识上的掌握是不够的,自我对一个案件的分析本事也是没有的,因为自我是个爱上网,异常爱玩游戏的人,所以我觉得自我应当更加奋力的去学习好法律的基本知识,少玩一些游戏,多做一些实际性的工作,为自我做一个厚实的准备,可是这个我还是需要时间慢慢去克服的。
我明白我们此刻的本事可能还不够仅仅对一个案例分组进行独立的讨论及思考,可是我期望这种让我觉得新鲜的`方式能够在下次出现,虽然我明白中间可能会出现很多很多的问题,可是我想也仅有我们把一点一点的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才会有更大的提高,而不仅仅是在形式上。这也会让我们对案件有更大的了解,对自我的思维的训练也会有很大的帮忙。
我期望自我多参加这样的活动吧!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十五):
一、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活动的作用和意义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裁判和调解的活动。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阶段,又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的重要阶段,也是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场合。开庭审理的任务是充分调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进取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强制力的法律文书确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所以,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处理各种类型案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活动,没有开庭审理,各类案件就不可能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
二、开庭审理必须做到程序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
1、庭审准备。
2、公布开庭。
3、庭审调查。
4、法庭辩论。
5、法庭调解。
6、合议庭评议。
7、公布判决。
但以上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比较抽象,不容易领会,理解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由于多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所以司法实践中庭审活动也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使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在庭审活动中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发挥和行使,压抑了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进取性和主观能动性,影响了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和正确适用法律,并有可能造成裁判不公。但这次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比不上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规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方式改革的规范要求,增加了审判长向当事人告知在庭审中享有各项诉讼权利和义务的资料,保障当事人在庭审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其次,在法庭调查阶段,增加了关于证据认证的资料。司法实践中,法律要求庭审中对证据的`证明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认证,但一般都做不到。因为对证据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认证难度较大,同时各人站不住在不一样的角度也会产生不一样的看法和认识,所以合议庭成员对于证据效力及是否采用,认识难以做到统一。且有些证据对于其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也确实难以界定其证明效力。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生怕对证据作出认证后会出现意外,所以对证据的效力及是否采用的认证在庭审中一
般都予以回避。颖。
三、加深了对实体法的理解及适用
经过庭审中公诉人的陈述,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其次,对于各种类型合同所构成的法律关系的特征和区别在理性上有了明显的提高。如:借款合同与银行承兑协议,两者都是银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构成的融资法律关系。但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两者虽然都具有银行出借资金给借款人使用的特征,但两者产生的权利义务不是同一类型的法律关系。两者区别:
1、履行方式和权利义务主体不一样。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以出借款人名义直接将金钱(货币)借给借款人使用,金钱一但交付给对方,所有权便发生转移,之后不涉及到第三人的权利义务。而银行承兑协议是指银行以出票人名义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两者明显区别是票据在流经过程中票据的'权利义务主体除银行与持票人外包括其他汇票权利人和承兑银行。
2、两者标的的流通作用不一样。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货币),是种类物,出借人银行交付金钱后,借款人可将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商品在市场上流通。而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的标的是银行向持票人开具确定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在商品交易活动中除将它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外,在流经过程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人可将汇票“背书”,还能够将汇票用以质押担保。所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作用比金钱要广泛,它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比借款合同要丰富的多。
3、两者适用的法律不一样。借款合同引起纠纷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货款通则》等法律予以调整;而银行承兑汇票引起纠纷后,其中除持票人不到期支付汇票款外,票据在流通中有可能引起票据纠纷。如果引起票据纠纷,它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予以调整。所以,借款合同与银行承兑协议不是同一类型的法律关系。在模拟法庭的审理案件中,原告LY银行虽然与被告Jx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但合同生效后出借人LY银行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HF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主合同至今尚未履行,也就不会产生担保之债。所以,LY银行要求Jx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职责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总之,模拟法庭的审判表演,它是在电大领导和教师的关心和支持下,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项教学制度改革的尝试。经过这次教学改革活动,它使学生们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同时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它的意义和作用是深远的。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十六):
一、模拟法庭的概念和性质。
所谓模拟法庭,是指经过模拟表演的形式将庭审过程展示出来的供学习和观赏的一种活动。我们所谈的模拟法庭主要是纯学习性的模拟法庭,他是法学教育方法中的一种。其主要有一下性质:模仿性、学习性、表演性和指导性。模仿性是模拟法庭最本质的特质。模拟法庭主要模拟庭审过程,其有关的案例资料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可是有关的诉讼参与人,是虚假模拟出来的,由模拟法庭参与者所扮演,就像演话剧一样。在我们的模拟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维护自我的权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最大化,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学习是我们模拟法庭最终目的,我们需要经过这个模拟法庭运用我们的法律知识,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模拟法庭的教学能够帮忙学生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潜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潜力。我们不能把模拟法庭纯当做一个话剧表演,要把学习的目的.贯穿于始终。合理的指导是完成好模拟法庭的内在要求。模拟法庭离开了教师的指导,仅仅有学生自学自演,是无法到达良好的效果的。学生在模拟过程中可能出现很多问题,仅有教师指出才能及时发现得以纠正。
二、法庭庭审程序严谨。
从教师布置模拟法庭的案例开始,同学们就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并根据分工分头开始准备各类材料。从起诉书、证据、答辨状、法律条款的确认等。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诉讼意见等工作。最终,为了完成这些工作,参与人员牺牲了超多时光,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间,关掉移动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宜,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奋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十七):
一、确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而整个审判过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去进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长期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弊病,这都与我们所倡导的公正审判、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控、辩、审三方权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们在模拟审判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开庭前,由公诉人宣读了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核对被告人的身份、询问被告人历史上有无受过法律处分,并口头公示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之后被害人陈述了案件事实,经控、辩方询问后,进入法庭举证质证环节,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辩护方以及被告人进行了质证,随后由辩护方举证,公诉方及被害人进行了质证,双方所举的证据都一一提交给法庭。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宣读了较为详细的公诉词,辩护方针对公诉词进行答辩后也宣读了代表自我看法的辩护词,由公诉方进行答辩。整个审判过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辩双方进行自由辩论的过程,本次模拟审判的控辩双方将这一环节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与扎实的专业功底诠释得很完美。自由辩论结束后被告
人做了最终陈述后,合议庭休庭对此案进行了评议。经过合议庭评议之后最终对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审判长,在指导教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奋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可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景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能够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我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能够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务必夯实个人的法学知识功底,为未来成就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模拟法庭案件属于刑事类案件,对于该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审判方与控辩双方不是能够轻易地捏拿准确,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为抢劫,是否应当就此行为承担刑事职责?为了更好地探讨这个问题,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该案模拟案件案发于20xx年1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景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终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景: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景,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能够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本事的情景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贴合抢劫罪,可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景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可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
冤假错案,仅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景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经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经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十八):
作为政法学院法学系的一名学生,我很荣幸地参加了20xx年度模拟法庭大赛,经过我们班一个礼拜的精心准备以及辅导教师教师的帮忙下,我们最终取得的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模拟法庭一向是我们政法学院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资料。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教学活动,以前只是在观看,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审判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资料,可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可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本事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经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行政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资料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我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自我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我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本事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本事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一样的感觉。此刻再看教材,觉得以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明白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
此刻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经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必须程度上促进我改善自我的学习方法。我期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可是收获是很大的。
在模拟法庭教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奋力学习下,我们于20xx年11月20日顺利地参加了这次模拟法庭的现场考核,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当教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景,然后宣布法庭纪律,之后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可是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进取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我的主角,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终,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可是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可是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
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经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
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
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教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职责极其重大。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二、庭审调查阶段。
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必须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
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可是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
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忙。
担任审判长一主角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经过本次实践,对自我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此刻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我的潜力,我还得一向奋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拟法庭存在遗憾,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我十分感激我们学院我们供给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本事。
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经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本事,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经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我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我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在指导教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奋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可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景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能够就此提起上诉
,保护自我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能够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
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经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二十九):
根据电大对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律实践的要求,我们法学本科班二十几位同学在教师的精心指导下,在我们同学的密切配合中,我们举办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审理”的是一个“离婚案”。我们“依法”组成了“模拟法庭”。由陈某担任审判长,刘某担任审判员,万某担任审判员,薛某担任书记员,黄担任原告,王某担任被告,董某担任原告律师,张某担任被告律师,其他同学担任旁听。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录;然后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公布原告被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此案由于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经过了一个多小时较激烈的辩论,审议庭审议后,法庭作出了判决,此次的模拟法庭到此结束。经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本事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本事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认识、理解了法庭庭审的程序;实践活动是学习方法的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本事的重要举措;我还认识到此次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今后工作学习的影响
等。下头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法庭庭审程序合法,执法严谨
1、开庭前三日,法庭送达了原告人及被告人传票,这个过程让当事人有所准备:请律师,找证据,组织法庭辩论等。
2、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间,关掉移动通信工具等。
3、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由举证、质证的权利;原告又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我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职责;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必须自觉履行。
4、法庭庭审人性化,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本次模拟法庭是一件离婚案,在庭审过程中,先让原告陈述事实和理由以及请求事项,再让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及请求事项进行答辩,然后是双方对主要事实进行举证辩论,在这些过程中都体现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由于本案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只在财产分割和小孩由谁抚养、抚养费、学费和医疗费上有分歧,在双方各自阐述自我的理由后,最终也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另外,法庭还尊重当事人意见没有进行法庭调解。
5、庭审程序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庭审准备,审前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询问了当事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法庭传票;公布开庭,由审判长一声槌响,宣布开庭;庭审调查,由原告陈述事实及请求,被告答辩;法庭答辩,由双方当事人辩论、举证;法庭调解,本案由于当事人意见不统一,故放弃调解;合议庭评议,由审判长、审判员就案情缘由做出审判结果;公布判决,把合议结果公之于众。
二、模拟法庭是学习方法的一大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本事的重要举措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进取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资料,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我学习为主、教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供给了十分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自我和同学们一齐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以及原告、被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我们从案件材料入手,经历了分析实事情景、找出有关的法律文书、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构成自我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这种亲身经历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必须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研究所处的主角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我由静态的理解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些都不能在书本上学到。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三十):
身为协会会长,我所组织的模拟法庭取得圆满成功。
在法庭上,身穿正装的每位同学都相当认真。检察官慷慨陈词,辩护律师激昂雄辩,审判长严肃公正。呈现给大家一场精彩的法庭审理,给同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获得教师的一致好评。
应当说:模拟法庭应当来说是一个传统的而又经典的东西了,几乎成了一种象征,每年都要举行。正像有人说的那样,重复的事情创新做。在研究到以往两届模拟法庭都是用了英美法系的'审判模式,今年,我们选了一个中国的刑事审判案件。并且,以“模拟真实的法庭,审判现实的案件”作为今年模拟法庭的一个目标。
为了更好的举办模拟法庭,总结班次模拟法庭的成功与失败之处,给下一届模拟法庭的举办以有益的启示。特作此活动总结。
第一:本届模拟法庭的成功之处。
选用中国的刑事审判案件,具有极强的现实性。给大家异常是非法学专业一次走进中国现实法庭的机会。
以表演的形式来展现我国的司法实践,具有必须的可观赏性,在欣赏中是非法学专业学生体验到了身边的法律与法学。必须程度上加强了维权的意识。
对法学专业的同学来讲,更加加深了对书本知识的了解,进一步了解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问题,形象地把握所学的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培养了实际操作本事。
给广大的舞台表演爱好者供给了一个发挥自我才能的机会。必须程度上检验了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在排练和表演的过程中发现了自我的不足。
为了增强表演性,并研究到观众的需要,尝试证人采用方言回答问题。事实证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模拟法庭的组织与宣传工作给了大家一个锻炼自我本事的平台。
第二:本届模拟法庭在组织等方面的不足之处
本届模拟法庭的组织者没有多少举办活动的经验,在组织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期望下次举办模拟法庭时予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