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报告

听证报告(范文10篇)

时间:2024-01-13 10:30:51

  听证报告(一):

  关于《xx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xx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意见和提议,按照xx县重大决策听证计划安排,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xx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5月27日午时在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xx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景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景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委员3人,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汶、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段顺波、县发改局局长陈永宁担任;听证监察人3人,由县第五纪工委书记赵文平、县监察局副局长李立宏、县政府法制办干部时间担任;听证记录人由xx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管理科工作人员xx、xx担任;听证代表13人(县人大副主任李家云、县政协副主席周和祥、县工业园区管理委会副主任洪正富、县司法局局长李永华、县财政局副局长尹桂华、县工商局副局长彭海鸥、县旅管会高科、鹿阜镇镇长张奕、板桥镇镇长殷暇、大可乡乡长李忠华、圭山镇镇长姬卫国、西街口镇镇长王光学、xx镇副镇长槐树波),此外,听证会还邀请了4名驻石企业代表、4名社区代表;各国土资源所所长等8名旁听人员参加了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提议

  听证会由县国土资源局长张汶同志主持,承办机构昆明市超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介绍了xx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会上,各位听证代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

  1、在本次听证会上,听证会代表普遍认为,调整我县的基准地价势在必行。

  2、在本次听证会上,部分听证代表认为:基准地价的调整要与土地取得成本相匹配。

  3、在本次听证会上,部分听证代表认为:乡、镇基准地价的调整要根据区位优势确定。

  三、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1、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分等等级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决策发言人根据图件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讲解。

  2、基准地价的确定方法中,工业用地采用成本逼近法测算,研究到工业经济发展需求,我县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以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价为原则;商业、居住用地则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综合确定基准地价,确保国有土地资产收益。

  四、听证机关听证情景评说

  基准地价是政府进行城市土地管理、地价水平宏观控制的基本依据,必须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定期进行调整。xx县基准地价自2004年实施以来,至今尚未更新,基准地价和土地市场严重脱节,由于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基础设施改造很多投入,xx县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定级测算成果已经不能在出让金的收取、税费收取、招商引资等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为此,听证会代表普遍认为调整我县的基准地价势在必行;同时也认为本次更新后的基准地价基本贴合xx县土地市场价格水平。

  五、听证代表意见的采纳情景及理由

  听证会采纳了部分听证代表提出的基准地价的调整要与土地取得成本相匹配的提议,针对少部分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低于土地取得和开发成本的问题,我局将综合研究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与经营土地的矛盾问题后,作出适当的调整。

  结合本次听证会代表意见、提议,我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xx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xx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听证报告(二):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解决行政事项,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xx省行政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于2022年8月8日在xxxx族自治县人民法院xx环境保护法庭就xxxx风景名胜区顺心顺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请求对“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3日作出黄管委听权告字〔2022〕第001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听证告知书》”的行政处罚申请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景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景

  (一)听证人员

  主持人:xxxx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xx旅游区司法分局局长

  听证员:xxxx市西秀区人民法院退休法官

  xxxx市政协委员

  xxxx县人大代表

  (二)听证会参加人

  申请人:xxxx风景名胜区顺心顺意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xx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行政机关: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xxxx市国土资源局xx旅游区分局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xxxx旅游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三)听证记录人

  柳淋耀xx旅游区湿地公园管理处综合科科长

  王丹xx旅游区工管委办公室副主任

  二、听证事项的由来

  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督查反馈问题,xxxx风景名胜区顺心顺意投资有限公司在xx旅游区xx旁投资建设的xxxx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下称天然画卷项目)存在不贴合规划、未取得任何手续等问题。该项目建设资料包括:文化广场、宾馆、别墅、人行步道、摆渡车道、游泳池、养生养老会所、观景台等。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目前,天然画卷项目已竣工。经调查,xxxx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启动建设至今,未经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该项目属违法建设。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勘验,该项目占地50.094亩,其中林地45.234亩,建制镇1.521亩,公路用地3.339亩。

  xxxx风景名胜区顺心顺意投资有限公司未经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也未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用地、林地使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等手续,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拟对xxxx风景名胜区顺心顺意投资有限公司修建的xxxx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作出限期拆除决定。

  xxxx风景名胜区顺心顺意投资有限公司针对上述处罚向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

  三、申请人、行政机关基本情景

  申请人:xxxx风景名胜区顺心顺意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省xx市xx风景名胜区安置区2号楼2号铺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913374101282,法定代表人:王忠友,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xx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行政机关: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xx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住所地:xx省xx市xx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xxxx市国土资源局xx旅游区分局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xxxx旅游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四、申请人、行政机关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事实及理由

  申请事项:申请人就《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黄管委限拆通字﹝2022﹞第001号)申请听证。

  事实及理由:申请人在xx省xx市xx旅游区白水镇乌拉村小坡有合法建造的房屋。xx管理委员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适当。经过召开听证会,以便查明案件事实、保证行政处理结果的正当,保障申请人平等、有效参与行政决定和行政决策,期望行政机关充分研究实际情景,合乎情理,遵循正当程序,作出合法适当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机关的申辩意见

  经查实,xxxx风景名胜区顺心顺意投资有限公司确有未经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在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情景下,擅自在xx旅游区白水镇乌拉村小坡加油站旁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限xxxx风景名胜区顺心顺意投资有限公司1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五、听证会事实认定及法律认定

  争议焦点一:关于当事人建设行为是否属于未批先建?是否取得风景名胜区行政许可,以及用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

  该项目于2015年开始投建,申请人提出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属于招商引资项目,存在承诺先建再完善程序的程序倒置情景,申请人未供给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所以应承担举证不利的职责。由于项目建设位于xx风景名胜区管辖范围内,建设应办理选址、用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2015年《关于xxxx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及2017年11月6日《xx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专家咨询研讨会会议纪要》资料中提及xx管理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原则同意启动xxxx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建设程序,但仅能说明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启动具有可行性,办理相关手续职责仍归属于申请人,上述两份文件不能说明免除了申请人必须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完善相关手续的职责。此外,上述两份文件中要求申请人需依法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所以上述两份文件不能说明申请人已经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办理相关手续申报的事实,对此申请人未举出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应承担举证不利的职责。对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建设行为,应认定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为违法建设。2018年4月18日xx旅游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曾向申请人办理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应对天然画卷度假村整改,不能说

  明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关于申请人提出政府收回土地是申请人办理后续程序的前置程序,申请人并未列举已经向政府申请相关选址、改变土地用途、占用林地申请的相关证据,所以前置程序未办理的职责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争议焦点二: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是否有法律依据?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限申请人1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贴合法律规定。

  争议焦点三: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是否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

  2021年12月5日至2022年1月5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赴xx省开展督察,明确指出该项目严重破坏天然资源、生态环境,并明确了拆除的时限,及验收单位为xx省天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已严重破坏了天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所以,认真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有关工作要求,这是强制拆除该项目的重大政策背景。此外,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一条、《xx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于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进行限期拆除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天然价值和增值天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和后劲。绿色生态已经成为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国家的天然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拆除天然画卷度假村项目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

  六、听证合议意见

  综上,管委会20xx年7月13日作出的黄管委限拆通字〔2022〕第001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行为贴合合理性原则。

  听证报告(三):

  XX县城区和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公告

  X国土资告[201X]第XX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XX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10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举行XX县城区与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提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0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XX县国土资源局XX会议室

  三、申请报名时间:2010年3月19日至2010年4月5日(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1:30午时3:00~5:30

  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XX县国土资源局地产股报名。听证代表按听证须知中的原则由县国土资源局确定,旁听代表不超过10名。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XX县国土资源局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XX县城区和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须知》(文本由XX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发放)。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特此公告

  XX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听证报告(四):

  为了增强本地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4月29日,市政府法制办就制定《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民宗侨工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市卫生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听证会。听证代表经过自愿报名、由有关单位推荐等方式,由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报名者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景,按照具有必须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家、教师、学生、医生、健康教育工作者、行业协会代表以及其他市民,共14人。听证会还设旁听席,部分市民旁听了本次听证会。1234在立法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普遍赞成我市实行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并就《条例(草案)》的有关核心问题发表了意见和提议,会上主要焦点问题包括:

  一、关于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界定问题

  这是《条例(草案)》的核心问题。很多听证代表都认为要从严界定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杭四中退休教师计惠玲和大学生陈春雨都认为,各类学校应当全面禁烟,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气氛。市民崔盐生认为,《条例(草案)》应当规定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还有听证代表认为草案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中,“医疗机构”是否包括药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电梯”是否包括住宅区内的电梯,网吧室内营业区域是否包括卫生间等问题应予以明确。

  有些听证代表则从执法力气有限的角度认为应当适当缩小禁烟的公共场所范围。市卫生监督所金涛提议将“商场、超市”明确为大中型的,小型商场或超市不要纳入控烟范围。大学生陈春雨则对杭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在飞机、火车上违法吸烟的行政管理权限提出了疑问。

  作为从事控烟工作的听证代表,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徐越则从专业角度认为,空调是不能够过滤香烟中的有害物质的,只要通风系统是相通的,则宾馆、饭店分区域控烟没有意义,仅有完全禁止吸烟才能到达保护公众健康的目的,能够先从五星级酒店开始分批实行,逐步在餐饮行业中实现禁止吸烟。同时,他认为从现实来看,中国香港和美国都没有因为禁烟而对餐饮和旅游业带来影响。

  二、关于划定吸烟区和设置吸烟室规定的可行性问题

  划定吸烟区和设置吸烟室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比例设置的规定。市人大代表史良才对《条例(草案)》有关“允许吸烟的客房、包厢数量应当少于该场所住宿客房、可供营业使用的包厢总数的50%”、“吸烟室使用面积应当小于该场所总使用面积的5%”的规定提出了可行性的疑问。杭州餐饮旅店行业协会孙文艳认为,餐饮业是休闲放松的行业,客房、包厢是私密场所,在不危害他人的前提下,客人在里面吸烟也没什么不能够,50%的规定没有必要,在实际操作中也很难做到。杭四中计惠玲针锋相对地指出,餐饮行业不能因为执行难就不禁烟,吸烟影响不吸烟人群的利益,吸烟人群和不吸烟人群都要受到保护。

  三、关于经营管理者职责规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问题

  《条例(草案)》对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规定了有关控烟的职责。旅游专业的学生杨扬认为,由经营管理者对在本单位违法吸烟者进行劝阻的规定不合理,因为这样很容易得罪客人,毕竟客人是“上帝”。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主持人武大海也对经营管理者是否有此义务提出了疑问。大学生陈春雨则认为对经营管理者建立的控制吸烟管理制度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陈雪亭则提议应赋予经营管理者相应的权利,如对违反禁烟规定的个人已缴纳的进入该公共场所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关于行政执法可操作性问题

  对行政执法的意见主要集中在相关规定的可操作问题上。市人大代表史良才和市政协委员杜耀庭对如何发现和处罚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疑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陈雪亭认为草案规定对违法吸烟者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力度不够,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对于不听劝阻者应当有后续手段。杭四中计惠玲提议法规实施后应公布一个能快速接通的举报电话,否则一支烟很快就抽完了,举证很困难。市卫生监督所金涛则认为对个人应以劝导为主,对单位以处罚为主,这样能够加强草案的可操作性。

  五、关于控制吸烟其他手段问题

  与会听证代表还提出了很多其他控制吸烟手段。如加强宣传,营造控烟氛围,设置一些控烟监督员或者组织志愿者进行宣传劝导;对严重违法吸烟者进行拘留;单位领导要对控烟工作承担领导职责;打击假烟,减少香烟店数量;改变香烟包装,加强警示效果;征收烟草卫生附加税,提高香烟零售价格等。作家韩魏还提出设立研究机构研究具有操作性的措施和方法,或者与基金会合作,经过有效的项目进行宣传,构成良性的控烟氛围。

  听证报告(五):

  一、听证事由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听证时间:2023年12月22日14:30

  听证地点:xx

  听证主持人:xx

  听证监察人:xx

  听证陈述人:xx

  听证记录员:xx

  听证代表:xx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提议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认为《xx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简称《通告》(征求意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出台必要性,意见和提议归纳如下:

  1.《通告》标题:“县城范围内”不够准确。

  2.第五条“禁止燃放区不得再审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入。”是否具有法律依据,须进一步确定。

  3.《通告》宣传问题。各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宣传达不到梦想效果,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4.第六条中,打击机关仅有公安机关,力气比较薄弱。

  5、党员干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带好头,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6.小区物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上只能宣传、劝阻,无执法权。

  7.举报热线提议加入8218119。

  8.禁止燃放区域不一目了然,群众不必须对禁止燃放区域有明确的界定,需进一步细化。

  四、听证陈述人回复说明

  1.《通告》的标题:“县城范围内”优化为“县城规定范围内”。中心城区的范围较窄,写规定范围比较好。

  2.《通告》(征求意见稿)资料有研究不周的地方,对第五条中的“禁止燃放区不得再审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入。”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确定。

  3.《通告》宣传等后续问题。县创立办作为承办机构,《通告》正式对外发布后,将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智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如何宣传发动,明确相关职责人员等,将利用宣传资源加强对《通告》的宣传。

  4.巡查方面,不只依靠公安机关,会依靠社区、职能部门等联合巡查,公安机关主要是打击查处违法行为。

  5.党员干部带头问题,会进一步抓这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小区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劝导,无执法权,将对第八条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7.举报热线方面,将加入8218119。

  8.禁止燃放区域方面,会将区域进一步细化,在关键地方设置提示牌和界碑。

  听证报告(六):

  各位代表:

  青岛第十九中高一六班由于文理分科利与弊听证会正式开始。

  根据报名情景,我们共邀请听证代表人,旁听代表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人,记录员人和新闻单位人参加,具有必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各位代表应邀参加听证会,是对我班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激。为使这次听证会正常进行,请大家遵守以下听证事项和会议纪律:

  1、听证会按法定程序进行,由主持人把握会议进程;

  2、听证会代表均应在听证会上对方案提出意见和提议,并能够就相关问题向决策陈述人提问;

  3、听证会代表发言和提问须向主持人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和提问。有关陈述、申辩和质证必须听从主持人的指挥;

  4、听证会代表的发言应简明扼要,发言控制在5分钟以内;

  5、会议开始后,请各位代表关掉通讯工具或将其置于不发声位置,会议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其他妨碍听证程序的活动。

  6、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和采访。

  7、听证会代表的发言,由记录员当场记录交代表审阅,如无异

  议,请代表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今日听证会实到代表人

  我在此给大家一一介绍,请介绍到的代表站立或举手示意。本次听证会按以下法定程序进行:

  证会主持人作会议总结

  感激以上各位的精彩发言。的确高中阶段的学生太累了,社会上没有哪个行业比高中学生、比高中教师的学习和工作时间更长。学生必须在三年内完成教育部设定的学习任务。取消文理分科是大势所趋,但在现行的教育体制和评价体系下,取消文理分科势必会加重学生的负担,所以又不能操之过急。我们期待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更科学的教学和考试选拔制度。

  听证会到此结束,感激各位的参与!

  听证会会到此结束,再次感激大家。

  听证报告(七):

  申请人:XXX,女,1961年6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住重庆市沙坪坝区髙滩岩正街84号附4号。

  请求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参与殴打毛黎华一案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20xx年6月6日我因小孩与毛黎华女儿之间的纠纷而与毛黎华发生矛盾。毛黎华用手指到我的脸上,并用雨伞打我,我们双方所以扭打起来。但没多久就被拉开,警察也到了。本案经贵局调查,拟对我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我认为,在本案中是毛黎华先出手打人,我并未主动动手,之后也是双方扭打,我的左前臂亦被毛黎华用雨伞打伤,所以毛黎华应承担必须的职责。其次,本案的关键证据,吴会芬、刘儒蓉的证言极为相似,两份证辞更是在同一时间所做(20xx年6月25日9时30分至9时53分),其证言中所提的两位男子也未能查实,因而两份证辞的可信性应受怀疑。再次,本案的立案时间为20xx年7月22日,而大部分笔录均在此之前,亦应当不具备效力。

  综上所述,根据《xxx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申请对本人殴打毛黎华一案进行听证,请予以准许。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听证报告(八):

  申请人:XXX,男,壮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xx局于xx年xx月xx日在《法制快报》公告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申请人才收悉。根据《^v^行政处罚法》和《^v^民事诉讼法》关于行政处罚文书公告程序的规定,现还处在公告送达期间。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在进行的是工程施工,没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所认定的擅自开采煤炭的行为和事实,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根据《^v^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XXX

  20xx年xx月xx

  听证报告(九):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年XXX月XXX日出生,家住德阳市德兴镇。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XXXX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事实与理由:

  患者于20xx年8月8日因严重感冒在本人处就诊,诊断患者病症为:咳嗽很厉害,气紧、胸闷,患者自称无过敏病史和其他疑难杂症。本人按感冒为患者输液,输液过程中多次查看并询问患者有无不良反应,患者均表示无任何不良应,输液后患者感觉效果比较好,于8月9日再次要求继续输液治疗,本人仍按头天药物输液,输液过程中患者仍无任何不良症状,输完后患者独自走回家,回家后约20分钟感觉气紧、胸闷,便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本诊所,本人及时作了必要的抢救措施,但效果不好,就立刻配合其家人将患者送至XXX人民医院抢救。本人四处借钱垫付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22700元(贰万贰仟柒佰元整),并主动要求与患者家人陪护,随时打电话关注患者病情。患者经XXX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20xx年8月10日逝世。

  患者家人于20xx年8月10日向XXX派出所和XXX卫生局报案,本人进取配合XXX派出所和XXX卫生局进行调查与取证。患者去世后,为查清患者死亡的真实原因,以便确定职责,本人向死者家属申请尸检,但死者家属拒绝,其理由是:既然去世了,按农村风俗,不想再惊动死者,更想让死者残缺不全。本人表示理解并尊重死者家人协商解决此次纠纷的要求,双方分别于8月12日、13日和15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进行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人一次性向死者家人支付死亡补偿金共计人民币202700元(贰拾万零贰仟柒佰元整),此费用包括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等所有费用。双方于8月16日签订协议一次性解决此纠纷,双方承诺永不反悔。

  患者家人对本人这种进取配合、态度诚恳、敢于担当的'职业素养表示认同,进取主动地配合本人于8月16日到XXX西华派出所备案并办理案件撤销事宜,于8月18日配合本人到XXX卫生局备案并办理案件撤销事宜。

  XXX卫生局根据事故调查情景于8月18日拟对本人进行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人觉得处罚过重,理由如下:

  首先,本人确实是对症下药,各位领导都是医疗方面的专家,这些药物对患者致死的可能是十分小的,估计是患者身体其它疾病引起的突发事件。由于死者家人拒绝尸检,无法查明导致死亡的真正原因,当然无法确定“因果”关系。

  其次,事故发生后,本人进取主动配合患者家人送医院及时抢救,主动垫付医疗费用,主动要求陪护并随时关注患者治疗情景。患者去世后,本人尊重死者家人不尸检进行协商解决的要求,以最大限度的让步来平息纠纷、安抚死者家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底层。

  再次,本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基本上靠本人微薄收入支撑,生活压力能够说是举步为艰。如果再加重行政处罚的话,无疑是雪上加霜。

  此次事故死亡补偿金20余万元对于本人家庭而言确实是个天文数字。前妻两年前因做脑瘤手术但去世后的医疗、安葬等欠帐至今未还清;与此刻妻子的儿子1岁半了,因为未缴超生罚款至今未上户,将直接影响小孩入学;老父亲快80岁了,丈母娘也快70岁了,两位老人身体状况一向不太好,长期需要赡养和治疗。

  本人凑齐第一笔补偿金10万元能够说是苦苦求遍所有的亲朋好友,东拼西凑才勉强支付。后面两笔共计8万元补偿金真不明白怎样拼凑,可是既然协商好了,不论付出何种代价都必须按时付清。这种债台高筑的日子不知何年才是头,我真担心自我能否撑得住。

  最终,此次事故给本人的教训是惨痛的,本人追悔莫及,真是得不偿失。本人必须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将此次教训作为人生的警钟,同时虚心理解卫生局各级领导的忠告和提议,坚决改行从事其他合法工作,虽然本人年龄快50岁了,学习其他技能有很大的难度,但本人相信只要能坚持不懈、吃苦耐劳,必须能担起沉重的家庭担子。

  综上所述,本人恳请贵局就拟对本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并能结合本人在此次事故中态度诚恳、敢于担当,竭力平息纠纷、安抚死者家人、化解矛盾以及本人家庭实际困难,且属首次当然也是最终一次的情景,请贵局各级领导从轻或减轻对本人的行政处罚。

  申请人:XXX

  二〇xx年八月二十日

  听证报告(十):

  ______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20____]1号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收悉。

  现我矿依法提出申请,请你局依法延期举行听证会,理由如下:

  1、你局未依法履行全面告知义务,导致我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状况不了解,严重影响我矿依法行使权利。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听证的事由与依据;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四)当事人、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五)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于法,你局都应延期举行听证,避免冤错,特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之规定,请求延期听证!

  申请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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