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学习制度

机关学习制度(精选10篇)

时间:2024-01-18 09:36:21

  机关学习制度(一):

  1、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与业务相结合、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专题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活动。

  2、每周组织乡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半天,必须人人参加,并要有专用的学习记录本。

  3、突出重点,强化学习,按“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具公信力”要求,争创学习型机关。

  4、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的资料,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由办公室作出计划安排,报领导团体审定后组织实施。

  5、加强学习督查,办公室应对学习情景及效果进行考查、督查、通报,并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6、鼓励自学成才,参加脱产或业余职称升级学习。

  机关学习制度(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领导艺术及拒腐防变本事,促进水利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确定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为理论学习日、第三周星期一为业务学习日(即集中学习日),其余时间均可安排自学,每月累计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不少于8天。

  二、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结合工作实际经常组织体会交流。个人自学,要认真做好,讲求实效。

  三、读书笔记要将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分开。全年记读书笔记不少于3万字,不少于4篇。

  四、学习除规定资料外,还应结合形势与任务及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观看录像、调研等活动,必要时还可组织外出交流学习。

  五、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必须认真进行考勤,除特殊情景外,干部职工都必须按时参加由局党委组织的学习及活动,如确因特殊情景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局领导请假。

  六、建立学习奖惩制度。局党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职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进行抽查,并由检查人员负责签字,年终将把领导干部职工学习情景列入年度考核之中,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每名同志予以综合评价。

  七、局属各基层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机关学习制度(三):

  为了进取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号召,促进我乡干部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自身素质,奋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制定《长石乡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学习组由乡党委委员组成,每季度开展1—3次集中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文章、文件、法律法规,由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

  (一)学习目的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本事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经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坚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提高科学确定形势的本事、驾驭市场经济的本事、应对复杂局面的本事、依法执政的本事和总揽全局的本事。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学习资料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资料。

  4.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5.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6.农业、科技、管理、历史、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三)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与团体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经过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专题讲座、辅导、讨论与交流、学习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把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学习基本观点与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与决策论证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奋力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组织管理

  1.乡党委委员为党组中心学习组成员。中心组学习可根据学习资料和主题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乡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由分管宣传的领导任中心组副组长,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

  (五)几点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资料、人员的落实。集中学习研讨一般每季度开展1—3次,每次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交流,提升学习效果。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资料,写出提纲,进取发言。

  2.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3.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景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4.要按年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专卷,资料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和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二、党课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讲党课制度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资料,有效促进党建工作职责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二)主讲人。一般由分管党务的领导干部为党课主讲人。

  (三)教材使用。党课教材由各个党课教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授课。也能够根据《党建研究》、《党建内参》和《党课》等党建刊物,结合实际自行编写党课教材。

  (四)讲课时间。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党课,讲课时间由主讲人根据实际情景而定。

  (五)学习的原则、资料及方法。党课教育要以党的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行。

  教育资料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突出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国际国内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等;抓住“”和“难点”问题,根据不一样类型党员的思想实际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同时,党课教育要根据党在不一样时期的任务和目标,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反映,增添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资料。

  党课主讲人在授课前要精心组织党课材料,进取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使党课教育做到说理透彻、观点鲜明,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在教育方法上,要把教育资料、要求和施教方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共性与个性结合起来,除教员讲授、灌输以外,采取党员互相研究讨论,民主议事,观看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

  (六)组织实施。机关党支部应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定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主讲人、党课资料等。课后,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讨论,消化党课资料,巩固党课效果。

  (七)学习要求:统筹兼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要以学习活动为载体,从学习中总结工作经验,寻求改善工作方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增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逐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实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需求加大学习力度,到达学以致用的目的。

  (八)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秘书科请假;学习期间因工作或特殊情景早退者,须经秘书科准假后方可离开;学习执行签到制度。

  三、自学制度

  (一)学习目的:全面提高乡干部的综合素质,进取引导干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潜心学习各种知识,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化层次,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学习资料: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四个方面资料为学习重点,没有完全掌握的集中学习资料和集中学习以外的其他重要资料。

  (三)学习要求:所有在乡干部要进取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每名干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单位总体学习计划,拟定个人的自学计划。

  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党委书记负责督查,一般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相应分管领导负责督查,并纳入干部年终评优考核。

  机关学习制度(四):

  为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落到实处,奋力提高党委办公室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意识,推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干部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两学一做,关键在学。要切实落实终身学习的理念,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树立党员形象、做好人民公仆的意识为重点,紧密结合党委办公室工作实际和创立礼貌部局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好党员学习活动。

  二、与时间

  党员每一天手抄一页《党章》,每周自学一次,每季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党支部每隔半月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次;

  每两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所属各二级局)每月集中学习两次或召开12次党小组会议;

  如遇急需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学习的资料,安排临时学习。

  三、学习资料

  党章: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

  党规: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

  学系列讲话

  认真学习习总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

  认真学习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

  学习、传达党中央、上级单位及某的重要会议精神文件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等知识的学习,同时,能够提前指定如作风建设、加强学习、团结、民主、管理、协作、程序等作为下一次的学习和讨论资料。使学习人员提高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了解和掌握国内发展大事及本单位发展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工作方案与,增强大家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在使党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本事同时,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工作技能。

  四、参加范围

  全体党员干部、入党进取分子和职工。

  五、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将分门类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观看录像片等并不定期邀请领导或专家作专题讲座。

  (一)集中学习研讨。每隔半月一次集中学习,每人每年至少有10000字的学习笔记。集中学习一般在每隔一周的星期五午时,由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部门领导轮流组织学习,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部门领导依次发言谈心得体会并进行讨论,由党委办公室领导进行点评。

  (二)分散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小组和部门学习。分散学习一般在集中学习时间交叉的每隔半月的星期五午时,由党支部或部门同志轮流组织学习,其他同志依次发言谈心得体会并进行讨论,由部门领导进行点评。

  (三)自学。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后的每个星期五午时为自学时间,自学时间每人每月不少于20个小时。

  (四)每月由学习委员推荐理论性强、资料丰富、信息含量大,有指导意义的(文件),帮忙大家深入认识理解党中央、上级单位及某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

  (五)每年针对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由组织委员组织党员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象。

  六、学习要求

  党员学习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组织精心、制度健全、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党委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每次学习都要带上政治学习,记录学习时间,标题及其重要资料,以利事后参加讨论。同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学习委员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

  (二)讨论时要进取踊跃发言,发言要围绕学习资料,结合办公室和本部门工作实际,本着利于提高素质、改善工作的进取态度进行。

  (三)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认识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其理论武装、指导实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构成学习氛围。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好各项学习资料,有意识地、自觉地指导工作实践。

  (五)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党员在年末工作时,要汇报一年来学习的收获和体会,自觉理解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从而推动办公室工作深入进行。

  (六)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党员干部学习的组织、形式和服务。按照党委办公室工作的要求,进取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进取开展礼貌部局创立活动,推动党委办公室工作上新台阶。

  机关学习制度(五):

  一、学习资料

  学习资料主要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老干部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资料。

  二、学习方式

  (一)自学。自学是机关干部学习的主要方式,每一天应坚持自学不少于1小时。

  (二)集中学习。每周五午时为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学习资料由局领导视情而定,办公室具体组织。

  (三)脱产培训。根据组织部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安排,结合局机关实际,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各种学习班。

  (四)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家教授、理论工作者及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每半年一次。

  (五)研究交流。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每半年举办一次研讨交流。之前确定研讨主题和重点发言人,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确保质量和效果。

  (六)参观考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到有关地区参观学习,一般每年组织1—2次。

  (七)建立学习笔记。对重要的学习资料,每学必记,做到有所得、有所思、有所悟。

  (八)重点阅读和专题调研。每半年重点读一本好书,阅读书目可由局统一指定,也可由个人自定。结合工作和学习实际,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活动,各科室要撰写一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文章。

  三、管理和考核

  (一)落实职责。机关党支部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学习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做到学习资料、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情景记录。

  (二)考勤、请假和补课。对每星期五(午时)的集中学习、局机关统一组织进行考勤。不能参加的要向分管局长请假,并报机关党支部;凡团体学习缺课的,事后要及时补课,学习考勤情景每半年通报一次。

  (三)检查、交流。机关党支部对学习情景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资料包括: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勤记录等。检查情景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四)述学、评学、考学。每位工作人员的学习情景纳入年度考核。年度总结工作时要汇报学习情景,评议工作时要测评学习情景,考核工作时要考核学习情景,把学习情景作为评选先进科室和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机关学习制度(六):

  1.机关党委负责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学习规划,落实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活动。

  2.建立机关学习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五午时为固定学习时间。

  3.集中学习由机关党委组织进行,分散学习由各支部组织进行,实行严格的学习签到制度,参加学习情景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依据。

  4.丰富学习资料,既要有专业知识、政策理论学习,也要有制度规矩、人文党史学习,使每位同志不仅仅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精深的专业知识,并且具备宽广的基础知识和深厚的文化素养。

  5.拓展学习方式,集中学习要与“今日我讲课”活动相结合,由班子成员和各室负责人轮流讲课。同时,定期组织相应的学习心得交流、理论研讨、专业知识辩论等专题学习形式,提高学习兴趣,激发参与热情。

  6.注重学习效果,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做好笔记,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并经过必须形式对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展示。

  机关学习制度(七):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双争”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四大原则,在全镇上下认真开展“双争”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灾后重建的相关政策、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自我的综合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事。

  (二)做好读书笔记。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全年读书笔记不得低于1万字,心得体会不得低于3000字,至少撰写1篇调研文章,完成市上调研考核任务;部门负责人全年读书笔记不得少于8000字,心得体会不得低于2000字;一般干部全年读书笔记不得少于6000字,心得体会不得低于1000字。

  (三)机关集中组织学习时,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实行考勤制,因事因病必须按请假制度办理。

  (四)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成人学历培训,按照市上有关规定,对取得学历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

  机关学习制度(八):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本事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促进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适应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为推进“三个陕西”建设供给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经过建立党员管理积分制,推行“每季申报、半年登记、年终评定”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理解组织管理,主动参加组织生活,进取争当先锋模范,使厅直机关广大党员的梦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工作本事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适用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国土资源厅直属机关党委管理的共-产-党员原则上都要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四、组织实施

  党员管理积分制由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一)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按满分100分的标准设置,包括基础积分、业绩积分和奖励积分三大类。

  1、基础积分(50分)

  体现党员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发挥模范作用情景。主要从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从政等方面制定积分项目,并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2、业绩积分(40分)

  按照党员所在岗位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党员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每年初由党支部结合年度目标任务逐月分解到所属每名党员,并审核其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后按季度进行考核积分。(由各党委、支部(总支)负责

  3、奖励积分(10分)

  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本部门(单位)以上表彰奖励情景,酌情予以加分。由各机关党组织结合实际情景,设置详细的加分项目和加分标准。(由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

  (二)积分细则

  党员积分实行分类管理。各党委、支部(总支)要按照党员“五个好”标准,结合单位职能和不一样职级、岗位党员的特点,制定党员管理积分评定细则,使其有可操作性,突出激励作用。积分评定细则应与年度目标职责考核相衔接。其中,基础积分(50分)和奖励积分(10分)由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制定赋分标准及评分办法,业绩积分(40分)各党委、支部(总支)负责制定赋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三)积分办法

  党员管理积分制由党员按季申报积分、党支部半年登记积分和机关党组织年底统一评定等次三部分组成。党员积分的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积分+业绩积分+奖励积分”。各党委、支部(总支)要统一制作《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人手一册,由基层党支部组织委员(未设组织委员的,由党支部书记指定一名职责心强、群众威信高的同志)负责登记,同时建立支部党员积分台账,与《手册》互相印证。

  1、积分申报。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发放积分申报表,由党员本人填写。其中,基础积分由党员对照积分细则的资料和标准进行自查后得分;业绩积分根据当季工作任务完成情景得分,由分管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奖励积分由党员向党支部申报并供给相关证明材料,党支部统一审核后得分。组织委员每季度要结合平常考核对党员的日常表现、工作任务完成及出勤情景等进行跟踪登记,分管领导审核并写出评价意见。

  2、积分登记。一般按照“汇总、评议、公示、登记”四个步骤进行。

  (1)汇总。党支部每季度末召开支委会,依据党员个人申报资料,结合其日常表现、工作成绩、参与活动、考核记录等,进行综合评定,逐人提出积分初步意见。会后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对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业绩积分和奖励积分进行汇总。

  (2)评议。党支部每半年召开党员大会,对所属党员的积分进行讨论,并根据支部日常记录、工作资料和群众反映,逐项评议,构成积分结果,并由党支部书记统一签注意见。

  (3)公示。每位党员的积分结果经本人签字确认,由党支部在本单位内进行5—7天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予以登记。

  (4)登记。每半年由组织委员在党支部积分台帐和《党员管理积分手册》上逐人分别登记积分,并上报机关党组织备案。

  3、年底评定。每年年底结合年度目标职责考核或民主评议党员,由机关党组织进行党员年度等次评定。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积分到达90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80-89分的评定为良好,60-79分的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

  (四)积分运用

  要建立党员积分管理系统,准确记录和反映党员的积分情景以及获得(扣减)积分的具体事项,理解党员的查询。要把党员年度积分结果作为优秀工作人员、优秀党员等各类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党员年度积分到达80分以上能够参加本部门(单位)组织的各类评优活动,到达85分以上的能够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评优活动,到达90分以上的能够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的各类评优活动。年度积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要列为帮教对象,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督促指导其弥补不足、改善工作;连续两年达不到60分的,按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五、有关要求

  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加强党员经常性管理的创新之举,是激励党员发挥作用的务实之策,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一)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党委、支部(总支)是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的职责主体,要把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每年年初与“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党员承诺等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推进。要研究制定积分细则和评定办法,明确程序和要求。各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第一职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统筹兼顾,推动工作。要把党员管理积分制与完成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目标,找准结合点,相互促进,构成合力。

  (三)创新载体,丰富资料。各支部(总支),党委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方法途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提高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坚持实事求是,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定期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奋力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机关学习制度(九):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激励工委机关全体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云组通〔20xx〕28号),结合工委实际,现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积分资料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扣分)。

  (一)基础分。一般为每年度6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纪律规矩、道德品行等资料,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景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基础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一般为每年度4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工作中进取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景。对在职党员,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根据岗位目标任务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分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景设置合理区间分值。履职分项目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标准,履职分实行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任务,计必须的分值。

  (三)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景,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景,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以及计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景,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并报送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进行公示,理解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景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经公示党员无异议后,《党员积分登记表》每季度随同支部开展“评星授旗”相关材料一并报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此项工作要在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完成。

  (六)积分审核。直属机关党委结合每季度开展“评星授旗”工作,由直属机关党委对各级党组织上报的党员积分进行审核,对党员存在扣分情景而党支部未进行扣分的,将按照标准给予扣分,并将扣分情景反馈各基层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分别反馈党员本人。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直属机关党委申诉,直属机关党委应调查核实,核实情景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每季度积分,作为工委机关每季度评选“党员之星”的主要依据。党支部在推荐“党员之星”工作中,应当把党员积分排行前列的作为“党员之星”按照名额进行推荐。

  (二)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向党员公布积分情景。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行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80—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行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相对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三)对积分排行靠前的党员,以及年度内被评为“党员之星”的,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四)对积分排行靠后、且低于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五)对贴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一样情景,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委机关各支部、党校机关党委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资料,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工委机关各支部、党校机关党委要在直属机关党委制定的《工委机关党员积分项目、积分及扣分标准》(详见附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特点和党员岗位等情景,细化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履职分、扣分项目,以及评分、计分、扣分标准,并扎实认真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各支部的积分评分标准于6月10日前报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审核,党校各支部的积分评分标准由党校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后,统一报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建立管理档案。机关各支部、党校机关党委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景以及得分项目、扣分原因等,构成党员积分档案。同时,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各支部要明确积分记录员,积分记录员由各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担任,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积分记录工作由支部副书记或纪检员负责,各支部积分记录员名单于6月10日前报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景,理解党员、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确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统筹协调。党员积分管理要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紧密结合起来,在考核资料上融合起来,在工作环节上衔接起来、在时间安排上结合起来,避免“两张皮”。

  (五)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工委机关每季度开展“评星授旗”,直属机关党委将定期检查支部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情景;直属机关纪委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景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职责制、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资料。

  原则上工委机关在职全体党员均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因年老体弱、长期卧病在床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可不纳入积分管理范围,具体情景由工委机关各支部、党校机关党委结合实际情景研究确定后报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

  机关学习制度(十):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直工发[2015]20号)及学院党委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行院党发[2015]46号)精神,为做好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现就2016年度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请各总支、支部在2015年12月25日前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学院党委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行院党发[2015]46号)文件,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自觉性。

  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三、相关操作说明

  1.制定党支部《党员管理基础积分评定细则》及《业绩积分评定细则》。各党支部根据党员所在岗位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党员承诺事项,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制定出适用于本支部党员的基础积分及业绩积分评定细则,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机关党总支备案。奖励积分的评定按照学院《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填写党员承诺事项登记表。党员个人结合本人岗位职责及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制订《党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所在支部书记审签。党员将审签后的承诺事项登记于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承诺事项登记表》上并签名确认,《党员个人承诺书》归入支部党建工作档案。各支部应于1月10日前完成党员承诺事项的登记工作。《党员承诺事项登记表》“完成情景”栏目,于2016年底评定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党员个人工作任务完成及兑现承诺情景,结合个人申报表资料,提出党员承诺完成情景意见,提交支部填写审核意见。

  3.党员个人填写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各党支部分别于6月5日和11月20日前下发《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见附件3)。党员根据本学期工作任务完成情景,对照学院党委《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党支部积分评定细则及个人承诺事项,填写除“支部意见”栏的所有栏目,分别于6月10日和11月25日前本支部交记分员。随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党员个人申报资料,结合其日常表现、工作成绩、参与活动、考核记录等,进行综合评定,填写“支部意见”。

  4.支部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应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5日前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学期积分进行讨论,并根据支部日常记录、工作资料和群众反映,逐人评议,构成积分结果,由记分员将评议工作情景记录在党员积分手册的《支部评议党员岗位工作登记表》上,并由党支部书记统一签注意见。

  5.积分公示登记。经评议构成的每位党员的学期积分结果记录于党支部党员积分台账《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经本人签字确认,由党支部在本单位内进行5—7天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记分员在每位党员的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学期积分明细登记表》上登记积分,并在党支部党员积分台账上填写《党员学期积分情景汇总一览表》。《党员学期积分情景汇总一览表》复印件分别于7月1日和12月15日前上报机关党总支备案。《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人手一册,由所在党支部保存、登记。下发填写的《党员学期积分申报表》归入支部党建工作档案。

  6.年底评定等次。年底评定前由记分员填写《党员年度积分情景汇总一览表》,党员年度积分由两个学期积分取平均值获得。结合年度目标职责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依据党员年度积分,各支部进行党员年度等次评定,提出基础意见,填写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党员积分管理年度定级鉴定表》和党支部积分台账《党员年度积分情景汇总一览表》、《年度党员积分汇总表》。其中,党支部积分台账《党员年度积分情景汇总一览表》和《年度党员积分汇总表》复印件于12月15日前报机关党总支备案审核。

  四、有关要求

  1.按照学院党委的有关要求,从20xx年起,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纳入部门目标任务考核。请各党总支、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好支部党建工作,切实做到落实到位,操作规范,材料真实、完整。

  2.请各党总支、党支部进取推进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党支部党员积分台帐》和《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及时向机关党总支报送相关材料。机关党总支将在每季度末对各党支部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开展情景进行检查。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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