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格式

法律意见书格式(精选12篇)

时间:2024-01-21 09:04:54

  法律意见书格式(一):

  法 律 意 见 书

  XX(X)X字第XX号

  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XX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和江苏A电讯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

  1、江苏A科技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2、江苏A电讯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3、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

  4、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景》;

  5、贵司向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

  6、贵司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

  7、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2008年7月的对账单。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事由

  江苏A科技公司、江苏A电讯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诉讼一审阶段。

  江苏A科技公司诉称:江苏A科技公司一向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99580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20000元。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11958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江苏A电讯公司诉称:江苏A电讯公司在与贵司的长期业务往来中于2004年6月18日扣留其10000元作为质保金。现双方已于2008年终止了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1000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电讯公司提交了贵司于2004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张作为证据。

  据贵司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反映,法院目前初步合议认为,贵司至今仍然无法将主合同提交法庭,不能证明双方签订的为代销合同还是购销合同,由于贵司已认同来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合法抵扣。若双方继续无法供给主合同,可能会对贵司扣留的货物进行鉴定以明案情。

  另查,据双方对账单显示,贵司确有99580元货款未与江苏A科技公司结算;但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景》显示,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99580元中已包含质保金20000元,且贵司仍占有库存419台手机,合同价为315140元。

  目前,经过法院调解,A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以10万元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得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

  四、本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

  根据上诉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如果继续诉讼,需要厘清以下问题:

  首先,若是能够找到主合同,且主合同中约定为代销关系,则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对于库存货物的结算能够根据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没有约定,在代销关系终止后,贵司作为受托人,应将尚未售完的库存货物返还给委托人。

  目前,本所律师并不知悉江苏A科技公司举证期限是否届满,若未届满,则不排除其仍有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能,加之法院对举证期限的要求并不严格,即当前尚不能确定其最终会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其次,若其最终仍未补充提交证据材料,则法院能否仅仅根据“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合法抵扣”即判定双方为购销合同关系呢?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作为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销售货物,包括一般的销售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和混合销售等几种情景。所谓视同销售货物,是指X些行为虽然不一样于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一般销售,但基于保障财政收入,防止规避税法以及坚持经济链条的连续性和课税的连续性等研究,税法仍将其视同为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其中,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也是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同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以,增值税发票也并不能排他性地证明合同性质必然是购销合同。需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确定合同性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经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经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据此,买方接收增值税发票或将增值税发票抵扣的行为并不能证明其已经收到货物。即使卖方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将增值税发票交付给买方,也不能完整排他地证明卖方已经将货物交付于买方。通常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其它证据和情景推定X种事实的存在。开具发票的一方当事人以增值税发票作为证据,如理解发票的一方当事人已将发票予以入账或者补正、抵扣,且对此行为又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或举出证据反驳的,则通常开票方所主张的合同关系的成立及履行事实能够得到确认。所以,若届时江苏A科技公司间补交的相关证据能够初步印证贵司与其存在购销合同关系,结合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中关于法院目前倾向性意见的表述,则法院认定为购销合同的可能性较大。

  再次,若双方最终被认定为存在购销合同关系,则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景》显示,江苏A科技公司有权另行主张库存的419台货的货款,金额为315140元。当然,其是否能够完成举证义务(包括诉讼时效的举证义务),并不在本所律师能够确定和掌控的范围。

  最终,无论是被认定为代销关系还是购销关系,江苏A科技公司若能向法院补充提交2008年7月由贵司出具的《对账单》原件,则对双方尚未结算金额为99580元是确定的.至于贵司在《A财务情景》中陈述: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99580元中已包含质保金20000元,若要得到法院支持,贵司应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若不能补充,则贵司可根据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款项为20000元的《收据》中收款事由为“售后服务费”而非“质保金”,结合交易习惯来作合理抗辩。

  至于江苏A电讯公司诉称的返还1万元质保金的诉请,本所律师认为,目前尚无证据证明江苏A电讯公司与贵司发生合同关系的终止日期,也没有证据证明在2008年6月22日后向我司主张过权利,不能以贵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即认定其诉讼时效的中断,所以,提议以“超过一般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在找到主合同以前,提议以调解结案的姿态请求法院协调,若能按照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中陈述的调解方案谈判(即对方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在10万元以内(注:具体数额请领导批示)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德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能够研究理解!

  提示:若对方(包括但不限于江苏A科技公司、江苏A电讯公司、百德公司)提出的一次性打包解决所有货款纠纷,贵司能够理解,则提议可由其他相关公司(包括江苏A电讯公司、百德公司等)向贵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待债权集中于江苏A科技公司名下后,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经过协商一并解决。

  四、声明与承诺

  1、本法律意见书所载事实来源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贵司的陈述和贵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贵司应保证,已向本所律师供给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供给的所需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真实,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若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后,贵司发现新的证据材料或者案件有新情景发生,请及时与本所律师联系,本所律师将根据新的证据材料和新的进程重新制作《法律意见书》。

  2、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对账单、财务报告、处理意见报告中这些资料的引述,并不证明本所律师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作出任何确定或保证。

  3、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并依靠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布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部门规章等本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具。本所不能保证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后所公布生效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对本法律意见书不产生影响。

  4、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职、诚信的执业原则,由于本意见书的出具涉及到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评价,而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最终作出何种判决并非律师所能掌控。对此,特提示贵司对本意见持审慎采信态度。

  5、本文件仅应贵司要求,供贵司参考,切勿外传。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X年X月X日

  法律意见书格式(二):

  xxxx置业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指派律师对贵公司拟转让经过出让方式获得的r-06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事,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1.贵公司的某某新城r-06地块位于某某村,使用权面积为52151.9平方米,经过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用地且已于2003年5月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土地已于2003年为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贷款作为担保标的物而抵押给建设银行。

  2.在我国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原出让合同之约定和法律禁止性规定,贵公司拟转让该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贴合下列条件:

  (1)经出让人该市国土资源局认定已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2)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构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抵押期间转让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景。

  由于贵公司拟所转让的土地属于出让地,所以在签订国有土地转让合同前须向该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并须经其审核同意。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资料)包括:

  (1)用地申请书和申请报告。

  (2)计划部门立项批示。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红线图、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条件、出让金收据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及其审批单、规划总图、用地批准书、已完成投资情景的认定报告。

  (4)转让双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其他资料。

  (6)地形图上标准路幅坐标3份,规划定点会签规划批件。

  (7)定点蓝线图2份,规划设计要点。

  (8)双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9)公司董事会决议。

  (10)地籍审查认定地籍调查测绘成果及权属,上好坐标1:500至1:2000现状地形图。

  (11)评估报告及备案书。

  转让合同须送该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变更登记。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转让方须交纳营业税(5%)、契税(4%),如有增值则须交土地增值税;转让过程所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转让手续费、评估费、测量费、登记发证费等。

  贵公司转让国有土所有权必须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手续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完整。以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以上意见供贵公司参考。

  xx律师事务所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意见书格式(三):

  __________律股字(2000)第____号

  致: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受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了公司______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及《A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于______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了《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______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了董事会决议并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______年8月31日,本次股东大会依会议通知如期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____人,代表股份____万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____%。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贴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均已按会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光内办理了登记手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人员的资格贴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改选董事的议案(有效表决票____份,有表决权股____万股);

  2.审议资产置换的议案(有效表决票____份,有表决权股____万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因公司天然人股东________先生与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事宜具有关联关系,本次股东大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________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前述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贴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贴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构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意见书格式(四):

  x联(x)法意字xx号

  xxx律师事务所理解××先生(女士)的委托,指派××律师就其xxxx(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法律分析仅基于委托人所供给的相关材料和咨询。

  一、关于本案当事人

  ××,工作单位:

  二、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

  三、结论(本案的法律分析)

  四、声明: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委托人参考,未经本律师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亦不得在任何场合作为任何证据使用。

  xxx律师事务所

  x年x月x日

  法律意见书格式(五):

  致: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支行

  作为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支行的委托指定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法律事务承办机构,××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仇××对贷款申请人a先生供给的借款中请资料进行了审查,依据国家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借款申请人a先生,购买××花园××号房屋,房屋面积××平方来,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购房合同编号为××,并选择了“开发商保证”担保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同时供给了相关的贷款资信文件,具体资料详见附件。

  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三)《借款合同争例》

  (四)《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五)《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住房担保细则》

  (六)《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七)《北京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八)《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承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有关法律事务的规范意见》

  (九)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与北京市公证处签订的《委托协议》

  (十)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与房地发展商签订的《住房贷款合作协议》

  (十一)国家和北京市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法律意见书格式(六):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理解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职责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3.说明解答资料的缘起和依据

  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资料,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二)正文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经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资料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能够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三)结尾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终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法律意见书格式(七):

  格式: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背景和依据

  1. 说明委托人需要进行产权界定或产权交易的背景或起因。

  2. 说明法律意见书是根据《关于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第六条的要求出具的。

  3. 说明根据委托人与 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下称:顾问合同),本所担任 产权事务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4. 说明本所及承办律师已经过财政部、司法部的培训和审核,能够办理此项法律事务。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区间

  1. 说明进行产权界定或产权交易的范围。

  2. 说明进行产权界定的起止日(区间)。

  3. 说明进行产权界定的开始调查日至签订交易合同日(区间)。

  三、调查事项与审阅文件

  1. 调查事项列举。

  2. 查阅文件列举。

  四、律师声明

  1. 本所已得到委托人和或被调查单位(包括个人)的保证;履行了如实供给和反映情景的义务,不存在或未隐瞒影响委托事项的重大事件。

  2.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对于无法查找原件的复印件经过了谨慎的审查和综合的研究。

  3. 对缺乏独立(直接)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法律意见书依靠于能够印证该事实的关联(间接)证据或证据线索。

  4.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5. 本所仅对与本次产权事务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审计、资产评估、交易决策等发表评论。

  6.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委托人为进行此次产权事务之目的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7.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委托人进行产权确认或产权交易申报(或审核)时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齐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8. 本所及承办律师依据《通知》第四条和第八条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执业规范、职业道德和勤勉尽责和精神,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供给的上诉材料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与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五、主要词语的定义

  六、用a4 纸张装订整齐,加装封面、封底。

  正 文

  一、审查产权主体

  1. 产权主体的法律性质及相关证明文件;

  2. 产权主体是否合法设立并有效存在;

  法律意见书格式(八):

  法律意见书格式

  格式

  1、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理解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职责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3.说明解答资料的缘起和依据。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资料,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2、正文。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经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资料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能够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3、结尾。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终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4、附件。法律意见书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称,并编好顺序。

  5、落款。一般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也可是企业法律顾问个人署名;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时,其负责人应签名,以示负责、署名之下是送呈时光。

  要求

  1、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件,到实际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查询等。

  2、答复要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必须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寻找出有关适用的'法律依据,对问题经过梳理、分析、比较对照,从中归结出正确的答案,做到合理合法,切实可行。

  3、合理安排好表达资料的逻辑结构。一般来说,重要的关键性的问题应放到前头说明,次要问题可放到后面去写,有主有次,重点突出,使人读后一下就把握了重点,留下深刻印象。此外,还要注意分论点与论据、分论点与总论点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其证明的层次构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链形结构,从而集中、有力地突出所要说明的问题。

  法律意见书格式(九):

  法律意见书

  ( ) 字第 号

  公司:

  本律师是 的法律顾问,理解 委托,参与贵公司与该厂的处理活动。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如下法律意见,期望贵公司予以采纳:

  一、

  二、

  三、

  为了避免讼累,本律师请贵公司今后仍可继续合作,以上意见,请贵公司慎重研究。三个月后,若贵公司 ,本律师将代理该厂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致

  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

  律师:

  年 月 日

  法律意见书格式(十):

  关于          的法律意见书

  (  )  字第  号

  至:

  自:

  致:

  天津冠达律师事务所依法理解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根据贵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向我们供给的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我们假设本案材料已包括已知与本案有关的所有材料以及其向本律师所陈述的相关事实,就贵公司                一案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

  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供贵公司参考。

  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事实依据):

  1.

  2.

  .

  .

  .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主要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据):

  1.

  2.

  .

  .

  .

  三、本案的基本事实

  据本意见书所载明的情景及贵公司相关人员的'介绍:(基本事实)

  四、双方的争议及交涉情景(本案背景)

  1.

  2.

  .

  .

  .

  五、对本案的法律分析:

  1.  关于本案           问题。

  1.1

  1.2  .

  2  关于本案           问题。

  2.1

  2.2

  .

  .

  六、(若是案件一审前,则)对本案解决纠纷的两种提议方式的比较:

  以上是从诉讼角度做的分析,可是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本案的解决方式,能够研究有诉讼与调解(非诉)两种方式能够选择,现将两者比较如下,供贵公司选择:

  1、诉讼需要的时光比较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二审,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另外,如果法院做出了对贵公司的有利判决,在对方不主动履行判决的情景下,贵公司还要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而判决的执行仍然需要必须的期间。所以,经过诉讼解决纠纷耗时较长。

  2、诉讼需要支付必须的(承担高)费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付(需要预先支付包括)诉讼费(原告预先交付,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等(费用)。

  但其优点是判决书或法院制作的调解书有强制执行效力。

  3、调解(非诉讼)方式解决(虽无需垫付诉讼费),其问题是缺乏权威机构的强制效果。但其优点是能够随时进行,方式多样,一般情景下成本较低。

  (具体到本案,我们)本律师倾向于先行采用调解(非诉)方式处理本案。

  因为:第一…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意见是对目前掌握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做出的,分析是我们对本案的初步法律分析,供且仅供贵公司参考,不用于任何第三方使用。(法律文书 )该分析的前提是假设您告知贵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情景介绍和供给的资料(情景与事实完全相符,供给的资料)完整、准确、真实,资料的复印与原件相符的基础上而做出的初步分析意见,也不排除随案情发展进一步修改的可能。

  本意见书不是本事务所和或本律师向贵公司做出的保证,仅供贵公司内部在处理本案时做参考之用。委托人对本意见的结论有独立确定之权利。未经本律师事务所及本律师书面许可,本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本事务所和或本律师所拥有唯一的解释权。

  天津冠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法律意见书格式(十一):

  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有可能涉及到各种事项,因而具体资料可能各不相同,但法律意见书的基本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部:标题、编号等

  (二)正文,具体包括

  1.委托人基本情景;

  2.受托人(即法律意见书出具人)基本情景;

  3.委托事项;

  4.委托人供给的相关资料;

  5.受托人独立调查获得的资料;

  6.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7.法律法理分析;

  8.结论;

  9.声明和提示条款。

  (三)尾部

  1.出具人署名盖章及签发日期;

  2.附件。

  法律意见书格式(十二):

  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

  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尚未颁布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法律意见书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文种。就当前各地的使用情景看,基本构成了如下一种写作模式。

  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理解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职责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3.说明解答资料的缘起和依据

  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资料,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正文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经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资料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能够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结尾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终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附件

  法律意见书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称,并编好顺序。

  落款

  一般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也可是企业法律顾问个人署名;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时,其负责人应签名,以示负责、署名之下是送呈时光。

  注意事项

  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件,到实际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查询等。

  答复要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必须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寻找出有关适用的法律依据,对问题经过梳理、分析、比较对照,从中归结出正确的答案,做到合理合法,切实可行。

  合理安排好表达资料的逻辑结构。一般来说,重要的关键性的问题应放到前头说明,次要问题可放到后面去写,有主有次,重点突出,使人读后一下就把握了重点,留下深刻印象。此外,还要注意分论点与论据、分论点与总论点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其证明的层次构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链形结构,从而集中、有力地突出所要说明的问题。

  法律意见书的制作,既要贴合我国的法律,又要照顾国际上通行的习惯做法。法律意见书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它的资料及质量,由此必须对其反复研究,在高质量上狠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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