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精选35篇)

时间:2024-01-28 14:13:33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一):

  为有效预防工程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减少其危害,明确安全技术分级交底职责,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实行逐级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向施工队、施工班组及施工作业人员分别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的资料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存在问题以及预防危险因素、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资料进行交底。

  3、施工作业前,施工队应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资料做好记录。

  4、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当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5、专项方案、关键工序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记录。

  6、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所有交底记录都由项目安全员整理归档;交底人及安全员在施工中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

  7、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贴合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资料要全面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收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

  8、安全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景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安全生产,保障健康;群策群力,争创双优”。

  3、企业环境方针:“保护环境,礼貌施工;节能降效,和谐发展”。

  4、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

  5、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提醒帮忙他人不被伤害。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并按照要求定期年审。

  7、做好“三宝保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8、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落实。

  9、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施工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0、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做好安全用电措施。

  11、施工现场礼貌施工按照无锡市安全礼貌施工标准实施。作业必须按照“工完场地清”的原则实施,对周边必须落实不扰民措施,对不贴合礼貌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改善。任何人不得乱扔垃圾、杂物等。

  12、实行安全生产职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3、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检查制度,落实职责制度。

  14、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作业。高处作业、临边作业不得穿硬底易滑鞋。攀爬梯子上下时必须抓稳踩牢,谨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掷物件,防止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坚持思想集中,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

  1、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向项目经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但要口头交底,还要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执一份。

  2、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要讲深、讲透,分部分项工程要具体落实安全措施。

  3、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电动机严肃认真,不能流于形式。

  4、分部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安全职责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分项工程或每个工种施工前由专职安全员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后履行签字手续后可进行作业。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四):

  一、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由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二、工长或施工员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工种作业之前对所有相关作业人

  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理解交底后必须签字(加盖手印)。

  三、工长或施工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景,作有针对性的交底(本办法附录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仅供参考,如有特殊情景,应另加补充)。

  四、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完后,交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五、有违反以上条款者,据其情节轻重,按《员工守则》相关条款予以处理,直至提议人事部门辞退的处分。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五):

  (一)编制安全技术交底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交底的'范围包括: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2、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3、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4、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配电箱)。

  5、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6、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景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7、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点、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9、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12、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13、为坚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14、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15、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16、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7、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三)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部在工人现场前进行,并由安全部进行备案。

  (四)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一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六):

  一、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各工区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向所管辖的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4)项目部技术与施工负责人在工作过程中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的执行情景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二、安全技术交底分类及资料

  (1)工程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关键施工问题,主要是施工工艺、顺序、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及特殊的`技术要求。

  (2)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除一般常规防护措施外,还应包含:照明及小型电动工机具防触电措施;登高作业防护措施;易燃物防火及有毒气体等防护措施;立体交叉作业防护措施;大型特殊工程单项安全技术交底。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特殊性,结合建筑施工有关安全防护技术进行交底。

  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交底人时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和理解交底人员的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交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3)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在施工生产过程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景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二份,分别由交底人、安全员留存。

  四、安全技术交底注意事项

  (1)必须在该交底对应项目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足够的准备时间。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后补。

  (2)安全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

  (3)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过程的变化,及时补充新资料。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七):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贴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交叉支撑,水平架;

  2)连墙件;

  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4)栏杆。

  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贴合下列规定:

  1)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2)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1.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2.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并按jcj128—2000附录a的规定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八):

  为了明确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和职责,使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化,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安全操作规程;

  4、针对重大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技术交底分级(分为项目部、工班长、作业人员)

  1、项目部内部规定的重点工程和较大工程在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项目部安质部有关人员向现场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安质部会同现场专职安全人员向作业队长(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作业队长(班组长)在操作人员实施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三、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一般包括:

  1、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作业部位和资料;

  2、工程项目或者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危及生命安全应及时采取的躲避措施;

  4、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等。

  四、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单项作业工序和工艺安全交底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由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方案)编制人主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单项作业工序和工艺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员(施工员)或班组长主持。

  3、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与工程交底、工作计划、施工安排同时进行,实行逐级交底。

  4、交底资料明确,针对性强。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潜在的危险因素应当单独进行工种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履行签字手续。

  6、每一天作业前,各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以及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人员名单和交底资料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中。

  7、交底各方保存一套书面交底记录,即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面备案。

  五、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员对每项工程技术交底情景及时进行监督,并在每项交底记录上签字认可。

  2、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每月对安质部三级安全交底落实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季度对安质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景进行检查。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九):

  1、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规程,做到详细,周密,并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使资料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律。

  3、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根据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等)、施工进度、用电、防火及季节性等特点编制。

  4、交底书应对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机具和装备作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5、各工种作业前应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底人、接底人、项目部安全员三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6、项目安全员按照交底资料进行现场监督。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员工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创造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程序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向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向作业队(班组)和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应会同项目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队长(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

  3、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作业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作业队长(班组长)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二、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1、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3、特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安全技术措施。

  4、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程项目,如不良地质隧道、深水高桥、制架梁、既有线施工,起重吊装、基坑开挖、大型模板安装拆除、脚手架工程等,要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旁站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5、根据不一样的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对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预防措施,在交底中应当详细说明。

  6、现场作业环境要求的操作注意事项,个人防护措施等。

  7、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及特殊施工中的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危险作业岗位违章作业的危害性等。

  8、发生紧急情景或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项目安全技术方案的具体落实。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经复核审批签认。各级书面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资料及交底人和理解交底人的签字,交底双方各持一份,并存档以备查用。

  2、安全技术交底一般由技术管理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编写,是操作者的指令性文件,因而要全面、具体、明确,针对性强,贴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法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后,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作业队长(工班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景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不定期向施工作业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5、作业队长(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每一天对操作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针对性的班前作业书面安全交底(班前安全讲话),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

  6、对特殊工种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7、对安全技术交底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8、出现以下情景时,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或作业队(班组)长应及时对作业队(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9、对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不落实或交底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

  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职责人的职责。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一):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几项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1、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进场进行安全总交底,其中: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技术交底应有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共同参加,双方签字认可。交底中必须有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补充交底资料。

  2、主管工长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种交底,交底资料应根据不一样工种操作特点,要有针对性,双方要签字认可,要有交底活动记录,现场安全员参加并对交底资料进行认可。

  3、主管工长要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员要参加交底,并对交底资料进行认可。交底资料要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交底指南》并结合分部、分项工程特点来制定,双方要进行签字。

  4、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施工中的应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由双方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交底要由双方签字。

  5、项目经理要进行季节性交底,包括冬、雨季施工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住宿、食堂的安全规定等。

  6、班组长(包括特工种),每一天要召开安全早会,对当天的生产活动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提示、要求。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二):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到达合格,取得相应的证收,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适宜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三):

  一、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各工区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向所管辖的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4)项目部技术与施工负责人在工作过程中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的执行情景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并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二、安全技术交底分类及资料

  (1)工程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关键施工问题,主要是施工工艺、顺序、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及特殊的技术要求。

  (2)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除一般常规防护措施外,还应包含:照明及小型电动工机具防触电措施;登高作业防护措施;易燃物防火及有毒气体等防护措施;立体交叉作业防护措施;大型特殊工程单项安全技术交底。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特殊性,结合建筑施工有关安全防护技术进行交底。

  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交底人时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和理解交底人员的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交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3)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在施工生产过程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景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二份,分别由交底人、安全员留存。

  四、安全技术交底注意事项

  (1)必须在该交底对应项目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足够的准备时间。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后补。

  (2)安全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

  (3)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过程的变化,及时补充新资料。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四):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贴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交叉支撑,水平架;

  2)连墙件;

  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4)栏杆。

  6.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贴合下列规定:

  1)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2)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1.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2.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并按jcj128—2000附录a的规定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五):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检查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持证上岗制、安全隐患停工制、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以及进场后进取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学习制度:

  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资料进行班前教育,经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景,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四)安全检查制:

  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一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职责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五)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

  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六)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七)安全隐患停工制:

  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九)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一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十)进场后进取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六):

  为了明确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和职责,使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化,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安全操作规程;

  4、针对重大风险所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技术交底分级(分为项目部、工班长、作业人员)

  1、项目部内部规定的重点工程和较大工程在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项目部安质部有关人员向现场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安质部会同现场专职安全人员向作业队长(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作业队长(班组长)在操作人员实施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三、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一般包括:

  1、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作业部位和资料;

  2、工程项目或者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

  施和危及生命安全应及时采取的躲避措施;

  4、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等。

  四、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单项作业工序和工艺安全交底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由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方案)编制人主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单项作业工序和工艺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员(施工员)或班组长主持。

  3、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与工程交底、工作计划、施工安排同时进行,实行逐级交底。

  4、交底资料明确,针对性强。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潜在的危险因素应当单独进行工种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履行签字手续。

  6、每一天作业前,各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以及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人员名单和交底资料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中。

  7、交底各方保存一套书面交底记录,即在技术、施工、安全三方面备案。

  五、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员对每项工程技术交底情景及时进行监督,并在每项交底记录上签字认可。

  2、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每月对安质部三级安全交底落实情景进

  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季度对安质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景进行检查。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七):

  1、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向项目经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但要口头交底,还要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执一份。

  2、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要讲深、讲透,分部分项工程要具体落实安全措施。

  3、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电动机严肃认真,不能流于形式。

  4、分部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安全职责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分项工程或每个工种施工前由专职安全员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后履行签字手续后可进行作业。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八):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几项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1、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进场进行安全总交底,其中: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技术交底应有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共同参加,双方签字认可。交底中必须有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补充交底资料。

  2、主管工长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种交底,交底资料应根据不一样工种操作特点,要有针对性,双方要签字认可,要有交底活动记录,现场安全员参加并对交底资料进行认可。

  3、主管工长要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员要参加交底,并对交底资料进行认可。交底资料要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交底指南》并结合分部、分项工程特点来制定,双方要进行签字。

  4、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施工中的应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由双方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交底要由双方签字。

  5、项目经理要进行季节性交底,包括冬、雨季施工安全

  技术要求,现场住宿、食堂的安全规定等。

  6、班组长(包括特工种),每一天要召开安全早会,对当天的生产活动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提示、要求。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九):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礼貌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礼貌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礼貌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供给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景。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贴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职责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景。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景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景,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贴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坚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礼貌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着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景。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进取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景。

  5、礼貌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礼貌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礼貌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坚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职责。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6.1杭州市建筑工地礼貌施工管理规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5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十):

  1、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规程,做到详细,周密,并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使资料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律。

  3、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根据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等)、施工进度、用电、防火及季节性等特点编制。

  4、交底书应对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机具和装备作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5、各工种作业前应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底人、接底人、项目部安全员三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6、项目安全员按照交底资料进行现场监督。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十一):

  (一)编制安全技术交底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交底的范围包括: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2、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3、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4、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配电箱)。

  5、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6、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景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7、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点、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9、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12、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13、为坚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14、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15、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16、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7、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三)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部在工人现场前进行,并由安全部进行备案。

  (四)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一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十二):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安全生产,保障健康;群策群力,争创双优”。

  3、企业环境方针:“保护环境,礼貌施工;节能降效,和谐发展”。

  4、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

  5、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提醒帮忙他人不被伤害。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并按照要求定期年审。

  7、做好“三宝保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8、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落实。

  9、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施工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0、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做好安全用电措施。

  11、施工现场礼貌施工按照无锡市安全礼貌施工标准实施。作业必须按照“工完场地清”的原则实施,对周边必须落实不扰民措施,对不贴合礼貌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改善。任何人不得乱扔垃圾、杂物等。

  12、实行安全生产职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3、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检查制度,落实职责制度。

  14、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作业。高处作业、临边作业不得穿硬底易滑鞋。攀爬梯子上下时必须抓稳踩牢,谨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掷物件,防止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坚持思想集中,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理解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本事的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五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工程技术部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由有资质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到达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工程监理建设情景,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应当目的明确、资料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九条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供给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条办理工伤保险制度

  工程技术部监督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后,安全领导小组和职责单位立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上报。

  第十二条“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三章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职责

  第一条工程科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并检查各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二)在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建设业务时,应考察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景,选择综合素质好、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承担本项目建设业务。

  (三)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时,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记录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不得理解没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被限制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

  (四)向施工单位供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以及放射性污染源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按规定将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经过工程承包合同拨付施工企业,不得挪作他用。

  (六)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含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七)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保证的条件下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贴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围绕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运转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及时调查核实施工、监理等单位反馈的设计未研究或研究不周而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防范措施。

  (九)组织各参建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应急程序、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以及事故处理后的恢复措施等方面的资料。应急救援预案需报所在地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核备。

  (十)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营救,根据国家、建设部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景,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二)勘察设计工作应到达规定深度,贴合国家和建设部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给能够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文件,防止因勘察工作错误或设计不合理发生安全事故。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系统研究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以及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提出保证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并纳入设计文件;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实完善,准确无误,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防范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依据勘察成果向局供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五)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改善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的措施。

  (六)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营业线施工情景,提出营业线施工过渡方案,提出营业线在施工期间保证安全运营的措施和施工注意事项。

  (七)建设项目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及相关要求。

  (八)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安全事故分析,对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职责,并对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职责。

  第三条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一)监理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职责。

  (二)监理单位应协助工程技术部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细则,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十四):

  为有效预防工程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减少其危害,明确安全技术分级交底职责,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实行逐级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向施工队、施工班组及施工作业人员分别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的资料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存在问题以及预防危险因素、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资料进行交底。

  3、施工作业前,施工队应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资料做好记录。

  4、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当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5、专项方案、关键工序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记录。

  6、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所有交底记录都由项目安全员整理归档;交底人及安全员在施工中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

  7、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贴合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资料要全面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收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

  8、安全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景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十五):

  一、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由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二、工长或施工员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工种作业之前对所有相关作业人

  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理解交底后必须签字(加盖手印)。

  三、工长或施工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景,作有针对性的`交底(本办法附录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仅供参考,如有特殊情景,应另加补充)。

  四、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完后,交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五、有违反以上条款者,据其情节轻重,按《员工守则》相关条款予以处理,直至提议人事部门辞退的处分。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十六):

  一、局属各单位所实施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职责书。

  二、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水利工程的投标,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严禁开工。

  五、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企业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项目实施单位批准,局安全办公室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重新报项目法人批准,报局安全办公室备案。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县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九、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十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员工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创造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程序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向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向作业队(班组)和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应会同项目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队长(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

  3、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作业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作业队长(班组长)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二、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1、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3、特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安全技术措施。

  4、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程项目,如不良地质隧道、深水高桥、制架梁、既有线施工,起重吊装、基坑开挖、大型模板安装拆除、脚手架工程等,要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旁站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5、根据不一样的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对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预防措施,在交底中应当详细说明。

  6、现场作业环境要求的操作注意事项,个人防护措施等。

  7、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及特殊施工中的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危险作业岗位违章作业的危害性等。

  8、发生紧急情景或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项目安全技术方案的具体落实。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经复核审批签认。各级书面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资料及交底人和理解交底人的.签字,交底双方各持一份,并存档以备查用。

  2、安全技术交底一般由技术管理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编写,是操作者的指令性文件,因而要全面、具体、明确,针对性强,贴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法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后,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作业队长(工班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景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不定期向施工作业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5、作业队长(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每一天对操作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针对性的班前作业书面安全交底(班前安全讲话),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

  6、对特殊工种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7、对安全技术交底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8、出现以下情景时,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或作业队(班组)长应及时对作业队(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9、对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不落实或交底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

  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职责人的职责。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十八):

  第一条为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xxx风电场及水电x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xxx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x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必须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理解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景,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职责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职责。

  第七条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景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十九):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有措施或上级批文除外)。

  3、当运行设备、各种保护性设施出现故障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置。

  4、有权对新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无技术资料和合格证时,拒绝验收入库。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机电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具体工作。

  2、对主提升系统,井下提升运输系统,风机、锅炉、配电、水泵、矿灯等重要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对各种保护进行定期测试与校验,保证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贴合规程要求。由于不组织检查或检查走过场、检测马虎、各保护性功能失效而发生事故负重要管理职责。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认真对新购进机电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各种资料齐全,贴合矿用产品的要求。凡不贴合要求者,不准发放使用,由于检验马虎而发放使用造成事故负技术管理职责。

  4、参与设备大检查和平时日检,井下不出现设备和矿灯失爆现象,设备完好率到达标准要求,不出现设备带病运行,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必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达标。由于不检查或不责令和督促整改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职责。

  5、及时制定井上、井下施焊用火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出现无措施施焊、用火。

  6、参加设备报废的鉴定工作,供给报废所需相关资料。

  7、矿内所有设备的安装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参与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好防范的安全技术措施。

  9、建立好矿井的设备台帐、电缆台帐及配件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10、组织好对机电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十):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景,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必须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供给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提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提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团体评估。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十一):

  为强化外埠市场管理,提高抗风险本事,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研究,现对我司外派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作如下规定:

  1、由总公司派驻各分公司人员代表总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印章和财务,各相关人员应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做好自身工作,各在外分公司应严格按总公司的各项制度要求,进取配合,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各派外人员在外情景进行考勤考核,记录好日常在外情景,总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年终分配。

  3、各外派人员是总公司实施管理的桥梁,除了应严格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定外,要进取配合在外各分公司的工作,应做到随叫随到,一丝不苟,遇到问题要即时向总公司领导汇报。

  4、各外派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由总公司负责发放,严禁私下单独理解各分公司的现金、礼券礼品,不单独理解宴请或消费。

  5、各驻外分公司负责总公司外派人员的食宿和交通,并尽可能创造条件供给生活方便和网络服务,保证其方便快捷做好各项工作。

  6、各外派人员应严格按总公司的'管理规定使用帐户和章印,奋力降低工程项目的潜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7、各外派人员休假应事先向分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并经总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同时要做好离开时的章印和帐户及网络管理的衔接工作,保证分公司各项工作能顺利正常开展。

  8、各外派人员应严格执行各分公司的作息时间,并尽可能与总公司的作息时间坚持一致,总公司办公室应严格考勤制度,实行奖罚分明。

  9、各外派人员如有调整,要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留后遗症。

  10、总公司将根据各外派人员工作情景,结合各分公司的任务完成情景和风险最终结果对其考核,有奖有罚,直至追究应承担的职责。

  以上规定,各外派人员应严格认真执行。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十二):

  1.为加强设备管理,落实工作职责,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异常),以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设备缺陷(异常)分类

  1)重大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主流程重要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威胁生产安全,需立即组织检修或局部停车,系统停车抢修的。

  2)一般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不正常,存在故障,但不很严重,短期内不至影响安全生产,能够限时处理的。

  3)微小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中存在跑冒滴漏等小缺陷,暂不影响生产,且不致发展扩大,通常所在岗位可自行处理解决的。

  3.维护检修工作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4.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

  1)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在生产岗位现场保存,作为缺陷(异常)信息反馈过程职责记录。

  2)此表由岗位班长填写。按缺陷的处理范围、程度,由检修工和各级职责人员签署意见。

  3)此表具体格式见附页。

  5.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程序

  1)当班岗位员工或其它人员在巡检等过程中,发现生产装置存在缺陷或异常,应向装置所属岗位的当班班长反映,经确认后,视缺陷(异常)的分类,填写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自行消除解决或通知有关领导。

  2)中夜班及节假日,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当班班长填写后,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统筹指挥。

  3)若设备缺陷(异常)的`消除在技术、材料、方案及生产系统退出等有困难,则按各自职责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由各对口专业及时配合解决。

  6.设备缺陷(异常)消除后的确认

  1)检修部门对有缺陷的设备实施检修后,应在反馈表“实际修理情景”栏填写并署名。

  2)设备所属岗位在反馈表该栏填写验收意见并署名,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入设备缺陷台账。

  3)生产部定期对硬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处理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延误、推诿的职责者提出考核意见。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十三):

  为有效预防工程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减少其危害,明确安全技术分级交底职责,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实行逐级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向施工队、施工班组及施工作业人员分别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的资料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存在问题以及预防危险因素、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资料进行交底。

  3、施工作业前,施工队应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资料做好记录。

  4、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当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5、专项方案、关键工序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记录。

  6、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所有交底记录都由项目安全员整理归档;交底人及安全员在施工中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

  7、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贴合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资料要全面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收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

  8、安全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景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十四):

  一、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体系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风险上报统计、组织专家讨论、反馈整改意见等具体工作。

  二、造成医疗技术风险的可能因素

  (一)医疗技术设计方面:新技术操作规范不成熟,技术操作流程不够科学或者过于复杂等;

  (二)医务人员个人因素:新技术应用经验不足、技术本事不足等;

  (三)设备因素: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不能正常运转等;

  三、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流程

  (一)执行技术操作的经治医师负责监测技术风险,发现有潜在风险或已经造成损害时,应立即现场采取处理措施。现场经治医师采取措施后仍难以处理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直至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进行上报。

  (二)医务科根据《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必要时组织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指导相关人员做出正确处理。

  (三)如需继续应用该技术,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情景,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施行。

  (四)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情景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上级医师意见及诊疗情景应及时记录,同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四、医疗技术风险的预防

  落实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和评估制度》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医务科定期对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汇总和分析,呈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评估,对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景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技术管理持续改善。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十五):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经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企业内业务技术性训:由企业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本事要求。

  4、每年依据本企业人员情景及岗位本事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企业方承担,不合格者,企业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企业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景下,应予同意。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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