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一):
根据XX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XX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一样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XX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景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构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景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景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行计,排行前25%得分为90分,排行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景,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我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XX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一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景。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景、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构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XX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资料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XX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景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景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景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理解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能够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景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必须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忙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本事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二):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进取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贴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资料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资料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资料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景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终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终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终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我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终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终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终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终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职责,发生职责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理解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三):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必须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供给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期望中小学为社会供给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一样、服务对象的不一样,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必须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能够经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必须要求面面俱到、十分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善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善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职责制的概念,所以,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异常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构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善。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善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头,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一样区域、不一样社会环境下、针对不一样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能够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十分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四):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贴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资料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资料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资料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景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终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终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终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我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终考评得分=60%xA3+40%xB8+10%x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终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终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终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职责,发生职责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理解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构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景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景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行计,排行前25%得分为90分,排行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绩效考核管理原则
(1)考核坚持逐级考核的原则;
(2)考核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以提高员工、部门及公司整体绩效为目的,持续改善的原则。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五):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建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坚持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善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范围和资料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被考核人。
考核资料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侧重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本事。侧重从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本事、协调管理本事、开拓创新本事及文字表达本事四个方面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侧重从出勤情景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
4.绩:指工作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景方面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景方面考核。
四、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的标准:局机关公务员以《职位职责说明》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进取,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合格):有必须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本事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进取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职责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五、考核量化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其中82—100分可推荐为优秀,62—81分确定为称职,41—61分确定为基本称职,4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六、考核实施
(一)平时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由局机关、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被考核人要对本职位职责、本年度工作目标、交办的工作任务与实际完成情景等在平时绩效考核记录本上如实做好纪录。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主考人应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审核并负责填写有关资料。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在每年第四季度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局机关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景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分管局领导是所分管科室科长(主任)的主考人,各科室科长(主任)是本科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一般工作人员的主考人。局机关中层干部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民主评议以科室为单位,由全科室统一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局机关中层干部和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所在科室、单位全体职工评议。
3.局考核小组对各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和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讨论决定;
4.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5.局考核负责人签署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景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分管局领导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意见,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后报局党组讨论决定。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
3.各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市人事局和我局的通知要求,由本单位组织进行,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后报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审定。
4.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三)当年军队转业干部,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外出学习培训、因公致伤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异常突出的,可按照《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记功或嘉奖。
(二)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三)连续2年以上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晋职或竟争上岗时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可视同称职等次正常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2.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3.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4.公务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前3个月为诫勉期。在诫勉期内,应理解不少于10天的培训学习。诫勉期间,主考人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作谈话记录。诫勉期满,被诫勉人应做出诫勉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的书面总结。
5.公务员在被确定为基本职称等次的次年,仍不能到达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的,确定为不称职。
(五)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2.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3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
应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将本人原级别工资额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倒级工资标准,若本人原级别工资额等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倒级工资标准的,不得降低级别工资。
3.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局各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可参照以上规定和其他有关政策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八、考核的组织
局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局纪检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一把手和局办公室负责人事的代表组成,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任组织,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
各事业单位参照以上办法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六):
第一条考核目的、原则和对象
一、考核目的
为构建公司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促使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为公司员工薪酬调整供给依据
(二)为公司员工晋升供给资料
(二)为公司员工培训工作供给方向
(三)促进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
应最大限度减少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双方对考核工作的神秘感,业绩标准和水平经过协商制定,考核结果公开,考核工作制度化。
(二)客观性原则
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和武断,按个体的绝对标准进行考核,引导员工不断改善工作,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攀比,破环团结精神。
(三)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目标考核是绩效考核的基础,员工的绩效考核要充分利用目标考核的结果。
三、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职能部门、下属子(分)公司的一般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
第二条考核方式
对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是对整体业绩的评价,体现了员工对部门、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贡献;另一部分为岗位评分,体现了对员工个人岗位业绩的评价。对于一般工作人员,以岗位评分为主。
一、部门、下属子(分)公司评分
按照粤丰集团子(分)公司人力资本绩效考核方案中规定的方式,由人事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以及子(分)公司业绩进行考核评分。
二、岗位评分
(一)岗位目标考核
1、确定岗位目标
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部门、下属子(分)公司目标,由个人直接主管进行目标分解,经过和个人的协商,制定个人的岗位目标。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在上年度12月20日之前确定。
2、拟定工作计划
根据确定的岗位目标,由个人拟定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在上年度12月31日前拟定,月度工作计划在上月25日前拟定。一个具体的工作计划要包括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工作预计进度、对工作重要性的说明以及工作需要配合的事项。
3、目标执行情景检查
个人直接主管按月检查个人岗位目标的执行情景,检查结果填入工作计划检查表,由考核负责部门备案,作为年底综合考评的依据。
4、困难处理
目标执行进度落后或执行发生困难时,应根据该项问题的严重程度与影响大小,进行处理。
(1)该问题仅属个别问题,由目标执行人与直接主管上级研究改善方案解决,并将处理意见及处理情景填入工作计划检查表。
(2)确实由于外部因素或内部暂时不可解决的因素公司做出的目标执行进度落后或执行发生困难时,允许调整年度目标值。但应由直接主管批准,且每年只允许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第二季度末。
(二)岗位业绩评价
根据个人工作计划的完成情景,由考核小组及个人直接主管按照考核表对个人岗位业绩进行评分。
三、评分方式
(一)一般管理人员评分方式
1.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景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2.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3.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10%。
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部门关键业绩、下属子(分)公司业绩的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二)一般工作人员评分方式
1.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计划完成情景对其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30%。
2.由个人直接主管组织被考核人进行考核面谈,根据被考核人的汇报总结进行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的50%。
3.由被考核人员之间互评,占个人考核总分的20%。
第三条考核安排
一、考核小组
在公司职能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在下属子(分)公司,由公司负责人组织。
二、考核时间
对工作计划的检查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对上一个月的工作计划执行情景进行检查。对员工的综合考核每年两次,年中、年末各进行一次。
三、考核注意事项
在每一级人员考核打分过程中要坚持原则,适当拉开差距,每个单位在考核中要基本按照A级的占8%(95——100分)、B级的占12%(90-94分)、C级的占60%(80-89分),D级的占15%(75-75)分,E级的占5%的比例进行,允许有适当调整。如果部门业绩较为突出,那么A、B级的比例能够适当增加;相反如果部门业绩较差,那么D、E级的比例能够适当增加。
四、考核面谈
个人直接主管就考核要项、考核成绩评定交换意见,相互沟通,达成一致。主管于面谈后,将评定结果书写于面谈记录之上。
五、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核定后,应将考核结果及评语通知员工本人。在必须时间内,不服者准予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诉,由考核小组复议,复议决定后的成绩即为最终核定的成绩。
六、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教育培训人员,同时作为制订员工薪酬的依据。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七):
根据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__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职责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贴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供给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__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景,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__局、人社局。
经县__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职责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经过,考评细则一旦经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经过上述程序经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__局认为贴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景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景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团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经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职责,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职责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理解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经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规则乃依据人事管理规章之规定,订定员工之薪资结构与给付原则,并将升迁、奖惩等办法共同订定之。
第二条薪资决定的原则
员工薪资比例,应研究社会的薪资水准、公司的支付本事、本人的工作本事、年龄、尽责态度、年资及物价指数变化等原则下,而订定之。
第三条薪资包括基准内薪资及基准外薪资两大部份。
第四条支付期限
薪资之计算期间,乃自上个月20日开始至该月21日为止之薪资,并于每月25日给付薪资。
第五条薪资之十分给付
员工结婚、生子、死亡或疾病、受意外灾害时,可不依前条之规定,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提前支付薪资。但薪资给付以已执勤之薪资为基准。
第六条薪资的给付型态为月薪制。
(一)员工申请年度有薪休假及异常休假时,公司得依规定给付相等之薪资。
(二)员工请假时,则下列计算方式直接由薪资中扣除:
[(基本薪资+附加薪资)′请假日数]一个月平均上班日数
(三)员工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时,则依下列计算方式,直9接由薪资中扣除。但缺勤时间未超过30分钟者,则不9扣薪。
[(基本薪资+附加薪资)′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总时数]一个月平均上班日数
(四)主管阶级在第3项及第4项之请假时,薪资扣除额最多以3日为限。
第七条中途进入、退出公司的薪资计算
薪资计算期间进入公司服务或离开公司时,得依下列方式计算之:
(基准内薪资+基准外薪资的交通津贴)′上班日数每个月规定平均勤务时间
第八条薪资的支付方法及扣除
(一)薪资之支付,通常以现金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
(二)经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后,亦可将薪资直接汇入员工之银行帐户内。
(三)但薪资所得税及劳保费用,则直接从薪资中扣除。
第九条平均薪资
(一)依据人事管理规章之规定,平均薪资之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薪资=前三个月内平均薪资总额(基准内薪资+基准外薪资)前三个月内之平均勤务日数
(二)平均薪资之计算,不含临时性的薪资及奖金。
第十条休业津贴
(一)公司因经营不善或受社会经济变化之影响,不得不暂时休业时,得于休业期间给付员工之休业津贴。
(二)休业津贴则依平均薪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给员工。
第十一条无工作经验者的起薪支付方法
无工作经验之员工薪资,除参考基准内薪资之计算外,并与同业间之薪资比较后决定。
第十二条中途采用者的起薪
(一)中途任用之员工,其薪资计算除依第11条规定外,对于员工任职前之经历及年龄,则依职能资格等级来区分。
(二)若为单纯的劳务之勤务时,不论其学历及经历,而给予其职能等级第1等之职务。
第十三条未经公司同意就职者,不给付薪资。
第二章基准内薪资
第十四条基本薪资
基本薪资是由年龄薪资、年资薪资及职能薪资所构成,其标准如下:
(一)年龄薪资第15条
(二)年资薪资第16条
(三)职能薪资第17条
年龄薪资以15岁为基准年龄,每月以给付肆仟元之薪资为基准,每增加一岁则按下列标准给付。
第十五条年龄薪资
16-25壹佰贰拾元
26-35壹佰伍拾元
36-45壹佰元
46-50陆拾元
50岁以上之年龄薪资则以捌仟元为基准。
第十六条年资薪资
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可按下列标准给付年资薪资
1-15年壹佰元
16-30年陆拾元
31年以上肆拾元
第十七条职能薪资
(一)职位包括总合职及定型职两种。
(二)“总合职”的职能分类分成下列8种等级,并依据职能等级分类给付薪资。
(三)“定型职”的职能分类分成下列四种等级,并依据等级分类给付薪资。
(四)职能资格等级需经由人事科评定后,依评定之标准划分员工最低等级、级职薪资及升等,其评定标准如下:
第十八条附加薪资
(略)
第十九条职务津贴
各级主管之职位别,得依下列规定给付津贴。但主管因晋升(降级)时所发生之异动,其薪资计算则依第7条之规定处理,并采取按日计算。
(一)总经理14,000元-16,500元
(二)副总经理11,200元-14,000元
(三)部门经理8.800元-11,200元
(四)部门副经理6,200元-8,800元
(五)主任3,800元-6,200元
第二十条异常津贴
对于职务困难度高、职责艰巨以及有特殊技能之员工,公司得视其工作困难程度,给付异常津贴。
第二十一条扶养津贴
有扶养家属义务之员工,得依规定申请办理扶养津贴。但扶养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
(一)配偶1,000元
(二)直系亲属六十岁以上者400元
(三)直系亲属及弟妹未满18岁者400元
第三章基准外薪资
第二十二条时间外勤务津贴
员工因业务上需要而必须在勤务时间外继续完成业务时,公司得依员工加班时数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予时间外勤务津贴:
基本薪资+附加薪资一个月规定平均上班时数′1.30
第二十三条假日出勤津贴
假日出勤津贴之计算同前条之规定办理。但隔日补休者,则不给付该项津贴。
第二十四条深夜勤务津贴
深夜勤务时间乃自晚上十时至翌日清晨五时为止之勤务,其津贴之计算,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管理阶层之主管不得申请时间外勤务、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务津贴。
第四章调薪及升迁
第二十六条调薪
公司视业务长大率及员工之绩效成绩及贡献度,在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调薪。
第二十七条定期调薪的资料
(一)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及核定调薪两部分。
(二)自动调薪乃调整基本薪资中的年龄薪资(依第十五条之规定)及年资薪资(依第十六条之规定)
(三)核定调薪乃调整基本薪资中之职能薪资(依第十七条之规定办理)
第五章奖金
第二十八条奖金的支付
公司视业绩的长大情景,在每年7月(上期)及12月(下期)根据人事科及各单位主管评估在职员工之勤务考绩、出勤率及贡献程度后,决定奖金发放之标准。
第二十九条奖金计算期间
(一)上期(7月)奖金之计算期间,乃自去年10月21日开始至本年度4月20日止,并与七月份之薪资一并发放。
(二)下期(12月)奖金之计算期间,乃至本年度4月21日开始至10月20日止,并与十二月份之薪资一并发放。
第三十条附则
本规定自20__年__月__日起实施。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九):
一.总则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和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的目的
1.造就一支业务精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确保个人、部门和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并构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全面、公正的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提升。
3.为员工薪酬调整、年度评优、晋升或奖励、降职、辞退等供给人事评核的客观依据,以到达公平、公正、公开的目的。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考核依据的原则;
2.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考核适用范围
凡公司中层以下(包括中层)所有人员的考核适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员工;
2.全年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包括请假与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
五.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绩效管理的各项实施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审计部、信息管理部、经营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物业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等部门主管组成。
1.绩效管理委员会构成
主任:__X
副主任:__X、__X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各成员职责
(1)委员会主任职责:负责领导公司绩效管理工作,对公司所有人员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有审批和裁定权;
(2)委员会副主任职责:组织实施公司的`绩效管理工作,主持委员会日常的工作,定期向委员会主任汇报考核情景,对委员会主任负责。
(3)委员会成员职责:各成员(即各部门主管)直接负责对本部门所有下属员工的考核工作,制定和修改本部门员工的考核指标,每阶段考核完毕把考核结果汇总反馈到考核委员会。
六.考核时间
考核分为年中考核和年终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考核类别考核时间复核时间考核终定时间
年中考核7月1日—7日7月8日—11日7月15日
年终考核次年1月2日—10日次年1月11日—15日次年1月18日
注:1.考核时间是各职能部门主管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考核的时间,并与本部门员工共同讨论制定和修改考核指标,把考核结果反馈到办公室。
2.复核时间是指绩效管理委员会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及员工申诉的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和仲裁的时间。
3.考核终定时间是办公室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备案归案的时间。
4.以上时间若遇节假日,依次顺延。(如遇春节,则可能提前)
七.考核资料和考核标准
1.考核资料
考核资料分为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本事考核、工作态度考核三大类,每类考核权重不一样,不一样部门类的员工,其考核标准权重也不一样,着重工作业绩考核。每类考核资料下分若干个考核指标,具体见各类人员考核量化表。
2.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分层分类考核。员工考核分为中层及主管人员考核和中层以下人员考核,并专门设计考核标准和量表;根据部门性质和功能的特点将员工分为经营管理类和职能管理类两大类,并专门设计考核标准和量表。两类员工考核权重比例如下表:
部门类别考核项目经营管理类职能管理类
工作绩效70%50%
工作本事15%30%
工作态度15%
注:1.员工考核总评分=业绩分+本事分+态度分
2.经营管理类部门包括:经营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和财务审计部
3.职能管理类部门包括:办公室、信息管理部、物业管理中心。
八.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本人自评和上级评议。各级计算权重分别为:本人自评占20%、上级评议占80%。
九.考核程序
办公室根据每阶段的考核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列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和考核时间进度安排等事项。考核程序如下:
1.本人自评:员工首先进行自我评估,按照考核量表要求打分;
2.上级评议:部门内部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对被考核者进行评估打分。
3.部门主管将每位被考核者的各级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标准权重的规定用加权平均法进行汇总,把考核结果填写到员工考核汇总表并加具部门意见,然后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办公室。
4.办公室根据部门考核结果进行审批,并填写考核结果运用意见。
5.提交考核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审批。
6.办公室把员工考核结果单下发员工个人,同时,进行考核资料归档。
十.绩效面谈
每次考核结束后,直接上级应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绩效面谈是为了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善意见和提议,帮忙员工制定改善措施并确认本次的考核结果。
1.绩效面谈前应先让员工完成《员工绩效考核面谈表》中员工填写的部分。
2.绩效面谈应选择不受干扰的地点,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3.绩效面谈结束时,双方应签字确认。并记录清楚双方面谈结果、一致和分歧等信息。
4.绩效面谈结果应及时汇总到办公室。具体时间如下:
(1)年中考核绩效面谈结果于每年7月11日前汇总到办公室;
(2)年终考核绩效面谈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汇总到办公室。
十一.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1.考核结果的等级
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综合得分划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具体界定如下:
等级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考核总分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2.考核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将应用于:岗位调整、人事调配、人事晋升、薪资调整、奖金发放等方面。主要采用以下形式进行:
(1)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给予职位晋升或奖金元的奖励;
(2)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员工,给予奖金元的奖励;
(3)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员工,不作任何调整;
(4)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员工,不作任何调整,但如果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员工,给予降低薪资、降职、调岗、辞退等惩罚处理。
(5)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员工给予降低薪资、降职、调岗、辞退等惩罚处理。
十二.考核申诉
考核申诉是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和在考核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而设立的特殊程序。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重大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提出申诉,申诉人进行考核申诉同时必须供给充分的理由和具体的事实依据。考核申诉程序如下:
1.员工与直接主管面谈后,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先详细填写《员工绩效考核申诉表》,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诉,由部门主管进行解释和处理;
2.如部门主管解释和处理后仍有异议,再可向绩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由办公室进行复核和调查审定。
3.绩效管理委员会最终裁定把最终考核结果反馈到申诉人。
十三.考核资料的管理
员工考核资料必须谨慎保管和保密,并做好归档管理工作。考核资料管理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2.办公室负责保管所有被考核人的考核资料;
3.考核资料必须保密,不得随意泄漏员工的考核结果;
4.每次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
5.需要查阅有关考核资料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然后提交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十):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1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吸引并留住各类人才,构建合理的薪酬激励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订立,旨在为员工供给合理的报酬机制,使员工共享公司发展带来的经济收益。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1-8职级的所有员工。
第3条基本原则
3.1公平性原则
经过建立合理的岗位评价机制,确保组织内部成员的薪酬水平与其所在岗位对公司的贡献价值相一致,同一岗位上的工作享受同等薪酬。
3.2竞争性原则
经过薪酬市场调查,确保公司的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类似公司的薪酬水平相当,并采取某些重要岗位的薪酬水平略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政策。
3.3激励性原则
根据员工对公司的实际贡献支付薪酬,多劳多得,并适当拉开薪酬差距,增大工资的弹性,经过绩效考核使员工收入与公司、所在部门及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工作进取性。
3.4经济性原则
研究到公司的财务实力和实际支付本事,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始终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到达员工薪酬持续增长与公司稳定发展的和谐统一。
第2章薪酬类型
第4条薪酬给付方式
根据员工所在岗位(职位)的重要程度、所任职务的高低、职责大小、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薪酬给付方式分为三种类型:
4.1不定时工作制薪酬给付方式:该类型代码为Y;工作时间相对不固定,工作职责范围较宽,实施不定时工作和目标管理。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依工作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目标管理,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如逢星期日工作,能够准予调休。适用职位如下:
4.1.1主任以上岗位,包含主任、主管、经理和总监0-3职级的职位,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制;
4.1.2工程师模具设计师职位,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制;
4.1.3销售业务类职位,采用销售业绩提成,具体另行约定;
4.2月薪给付方式:该类型代码为M;适用于工作时间相对固定的专员、助理、员工等,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一天8小时,超额工作时间由主管先行审批,加班不超过36小时月,一律给予调休。
4.3日薪给付方式:该类型代码为D;适用于各操作类、基层管理类职位,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一天8小时;超额工作时间,公司按劳动法之规定执行,具体参照本制度第10条。
第3章薪酬结构
企业薪酬体系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一样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职位(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长大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5条薪酬结构:员工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月度全勤奖+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等构成。
第6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依据岗位的重要程度和对公司贡献价值的不一样,给予不一样的金额,详情参阅《职位等级表》(表F-1)《D类基本工资职级分布表》(表F-2)。0-3职级的基本工资(元月)实行保密。
第7条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重要程度、担任职务的高低、职责大小、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具
体标准如下表《岗位津贴等级分布表》(表F-3)所示。
第8条月度全勤奖
8.1所有员工在工作满勤的情景下,每月的全勤奖一律为50元人。
8.2凡请假〈=4小时,月度全勤奖减少25元;
8.3凡请假>4小时,月度全勤奖减少50元;
8.4凡月薪制员工,请假并足额调休的,月度全勤奖一律不减少;
8.5所有申请带薪调休和年休假的员工,月度全勤奖一律不减少。
职位等级表
表F-1
D类基本工资-(元日)职级分布表
表F-2
岗位津贴等级分布表
表F-3
注:凡经过公司统一考核而进行的岗位(职位)调整,其薪资享受相应的待遇。
岗位津贴依考核结果而确定。
第9条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9.1员工的月度绩效奖金同岗位工资一齐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而评定;月度绩效奖金等级分布表如F-4所示。
绩效奖金的发放的正常比例为80%-150%,涉及到违反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和流动管理制度等条款的其他情景下,特殊发放比例为0%—80%,具体参照《绩效管理制度》。
月度绩效奖金等级分布表
表F-4
9.2.年终绩效奖金,具体由年终考评结果而核定。
第10条加班工资
加班申请严格依照《加班管理办法》审批,加班工资依照劳动法执行,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确定其报酬,薪酬类型为D类的基本工资以S元日为单位,具体如下表F-5所示。
条件:设周一至周五、周末、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小时数分别设为X、Y、Z。(X≤3)
表F-5
第11条学员、实习生薪酬管理
11.1模具制造部、物料部、品质部等生产操作类实习员工即学员;
11.2技术、设计、工艺、工程等部门的技术类实习员工称之实习生;
11.3上列实习员工,需要签订三个月的实习协议(部门名称:无;职位名称:学员或实习生),实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将实习员工分配至相应部门、确定职位,并签订劳动合同;
11.4实习期-学员工资给付:具体如下表F-6所示。
表F-6
11.5实习期-实习生工资给付:具体如下表F-7所示。
表F-7
11.6学员工作时间:参照模具制造部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时间,加班工资按第10条执行。
11.7实习生工作时间:每周5天,每一天8小时;超过此时间,公司供给资源给实习生自觉地学习时间,以期尽快提高技能,更快适应工作。
第12条奖金
奖金是对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团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依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4章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13条公司于每月10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14条员工应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15条公司薪酬总额每年核定一次,并根据每年的实际经营情景、市场消费水平以及公司的组织架构对入职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进行检讨调整,凡在一年内有过薪资调整的员工将视作本年度已经调整。届时,公司发布年度薪酬福利核定与调整通告。
第5章附则
第16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情景对本制度做相应调整。
第17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制度的执行情景陆续出台配套管理制度。
第18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
第19条本制度经职代会审议经过,由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