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精选50篇)

时间:2022-12-20 16:38:08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一):

  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有事要向班主任请假,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不允许攀爬学校围墙和建筑物;

  二、不去危险的地方晚上不要到阴暗的角落去逗留,男女学生交往要注意分寸,禁止早恋;

  三、要注意用电安全,学校规定禁止在课室和宿舍内私自使用任何电器,包括热得快、各种充电器、充电电筒等,禁止带电工工具回宿舍,禁止私拉电线,私自更改电路;

  四、在课室和宿舍不允许进行体育活动,如打篮球、踢足球等,在课室内禁止追逐打闹,不要趴在课室的窗边和走廊的护栏上;

  五、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分流规定上下楼,不要拥挤和跑动,要讲究秩序,不要因为去饭堂吃饭干时间就你推我挤,造成踩踏危险;

  六、禁止高空向下掷物,各种垃圾要放到垃圾桶;

  七、同学们要团结友爱,产生小矛盾要进取找班主任解决,禁止采用武力解决同学们之间的矛盾,如果有同学们打架学校将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学籍;

  八、禁止在宿舍用火,禁止带打火机进入学校的任何场所;

  九、无人在课室或宿舍时必须要锁好门窗,关好水电,不允许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十、不要骑在扶手上下滑,更不要坐栏杆

  十一、后门市场比较乱,有抢劫和打架的事件发生,所以同学们不要去后门玩耍,有事必须要去后门,要报告班主任处理,严禁进入后门的酒吧、网吧、溜冰场等场所。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坚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团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坚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学校食品安全制备制度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必须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到达70℃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到达70℃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坚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坚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一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学校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坚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坚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应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坚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坚持整洁。

  6、食物应坚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坚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齐,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礼貌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学生用餐要求

  1、在餐厅内用餐时要坚持安静,不得随意跑跳、打闹。

  2、就餐排队时要坚持秩序,不得随意浪费食物。

  3、就餐前要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

  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职责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职责。定期开展食品卫生自查,督办解决存在问题,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2、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3、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职责人姓名、职责、安全职责制度、食堂《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物操作流程规范、食品安全警示标语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职责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5、学校食堂的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贴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6、学校食堂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贴合:(1)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有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调、消毒、保洁、备餐、原料库、餐厅等基本功能用房,条件允许的应设置成专间,布局应贴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非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后勤办公室、厕所、更衣室、非食品库房等。(2)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一般供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2,其中切配、烹调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一半以上。

  7、设置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资料,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8、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专干,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可查。按年度建立食堂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9、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学习,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职责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五):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立刻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医务室或食堂,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根据病人的情景需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的,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供给有关材料和样品。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六):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景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学校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学校,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护导教师每一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教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职责,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学校卫生教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团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团体整队,班与班之间坚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一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七):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长大,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景,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职责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构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职责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坚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忙。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景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景,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坚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学校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一样情景及时报告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一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本事。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职责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职责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八):

  一、将晨(午)检表考勤与《安全日志》填写、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结合管理。

  1、提议由安全委员负责统一考勤,上交晨(午)检表填写、上报,公示栏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对于不假不到者务必与家长及时联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节课离教室,旷课,经学生寻找后返教室上课;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解决方法:学校要求各班要加强考勤,做到每堂课清点人数,做好记载,重点是记载好体育课为典型的缺勤名单。加强了门卫的管理,学生进校后,一律只能凭假条离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课前一律不能出校门购物或油印资料。(减小隐患,避免后续麻烦)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点式记载。

  4、《安全日志》填写不是负担,简单,效果好,学生能落实。期望教师们督促,减小自身的安全压力和避免职责。

  二、重点治理初一年级“课间跑跳闹”现象,本周起,安全办将要求保安人员对课间教室内及走廊上跑、跳、打闹的现象做人数、次数的记载,定期公示。以此为各位班主任营造管理跑跳闹的声势。

  三、特殊群体管理:重点做好杜绝串班、串楼、串校。本期校门口学生逗留现象越来越少,得益于学校教师们的治理,坚持。但不能掉以轻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学生要进学校,被门卫和保卫拦下,上周3,一初中旁巷道内学生打架,由我校学生参与。请班主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防控学生的警示教育。提议:深入了解、排查经常与校外人员,社会人员、不良少年交往的学生近况,要求家长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将常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向保卫、保安介绍,加强联系与保卫联系,如有逗留请保卫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车安全,不坐无运营资质的车,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驾驶的两轮车、电瓶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九):

  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职责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构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奋力创立平安学校。

  二、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本事。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礼貌卫生习惯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安定。

  四、切实加强住校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住校生守则》、《寝室管理规定》、《卫生保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职责落实到人。生活指导教师要具体、全面负责住校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寝室,具体指导,耐心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并为学生供给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生宿舍,以防事故发生。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餐厅、供水处等生活场所的饮水、饮食的卫生安全。饮食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职责到人、奖罚分明。总务处、医务室对食堂、餐厅、小超市、供水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卫生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务室工作制度》执行。校医务室按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体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不得以预防和健康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团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团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政教处核实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团体外出活动,负责教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教师必须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生,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八、学校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要求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十):

  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制度

  1、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会”:即会点火。要掌握“火等气”的原则,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会装卸减压阀。安装前首先检查连接杆头部的胶皮密封圈有无老化、脱落,安装时手轮对准钢瓶阀口放正,逆时针旋转上紧;会调风门。火焰调到兰色为最佳;会试漏。对灶具开关、胶管、减压阀、钢瓶角阀等易漏气部位,要经常检查,试漏时应用皂液,不准用明火试漏;会处理紧急事故。

  2、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将钢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晒、雨淋及潮湿场所;不准用明火或热水、蒸汽对钢瓶加热;不准将钢瓶倒置或卧放使用;用户不准私倒残液;液化气不准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3、钢瓶应放在易搬动、通风良好、周围没有易燃物的地方。钢瓶距灶具或热源不得小于一米,钢瓶周围温度不得超过45℃。

  4、灶具操作间应保证充足的通风换气量。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防止风吹灭或汤水溢出浇灭火焰,造成泄漏而发生事故。灶具每次使用完应同时关掉灶具开关和钢瓶开关,不允许只关其中一阀门。

  5、钢瓶角阀或减压阀发生故障,应及时送供气站修理或更换,用户不要私自拆修

  6、卧室、办公室、楼道、地下室及易燃品仓库不准存放钢瓶。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凡超期未检的钢瓶,不得继续使用。

  7、如发现液化气很多泄漏,应首先关掉瓶阀,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严禁各类明火(煤火、吸烟等),严禁开、关各类电器。

  8、发生火灾时,应尽快关掉瓶阀,并将钢瓶移至空旷无明火的安全地点,切忌将钢瓶碰倒,同时向消防队速报火警。

  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坚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景,要及时关掉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景。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十一):

  一、学校租用校车管理制度

  1、新增、租用校车时,要报区教育局、区交巡警大队审核确认,方可投入使用。

  2、校车的车型应当是贴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到达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不贴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

  3、聘用校车驾驶人时,要报区教育局、区交巡警大队审核确认,方可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2)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职责事故;

  (3)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学校出租、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出租房、经营部由哪个部门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则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承租者的经营范围,不得将有损学校安全、师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引进学校内。严禁将学校房屋、经营部、场地出租给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网吧和娱乐等经营活动的业主。

  2、发租、发包部门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和其所使用的临时人员都应严格审查身份,并及时将审查情景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必须居住在租房、经营部内的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部门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职责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收取必须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质、过期、三无食品,严防发生团体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租、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供给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2、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

  3、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4、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四、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总务处主任实施监督,由食堂管理员负责,要定员定岗,职责落实到人。

  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围裙,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掉总电源,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职责事故的发生。

  4、使用煤气时要做到“火等气”,发现漏气及时报告修理,火开着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0或119。

  5、下班后要检查煤气、水、电、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盗、防寒等安全工作。

  五、学校机动车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学校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限速20公里。

  2、运送物品车辆须得到学校安全部门准入通知后方可进入,按规定线路行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小路、草地、路面,防止损坏路面、环境、绿化。

  3、机动车应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摩托车在车库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汽车一律停在校门外侧的停车位置。

  4、机动车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车辆损失情景与学校无关。

  5、学校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异常注意安全,谨慎驾驶,行人优先通行。学生集会时间禁止所有车辆在学校内行驶,尤其在升旗仪式等教育活动时,门卫禁止放入任何车辆(包括自行车),以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汽车应配齐消防器材,电瓶车辆严禁在专用教室和办公室充电,以免发生火灾。

  六、重大节日安全管理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学校做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应依据实际情形周到部署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4、根据不一样季节、不一样时期,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

  5、如确需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参加集会或庆祝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管理奖罚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安全员,按照学校安全职责区域的划分,该区域负责人为区域范围的安全第一职责人。对区域范围内的人、事、物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上报。

  2、第一职责人必须把各自区域的安全隐患以及书面形式及时向安全员或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不报或隐瞒不报者,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职责人负主要职责。

  3、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因安全员、总务处负责人或安全领导组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人)负主要职责。

  4、因第一职责人敷衍失职、不仔细检查而被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则第一职责人负主要职责。

  5、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第一职责人负直接职责,安全员负连带职责。

  6、对安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人员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监督领导负主要职责。

  7、在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区域)负责人,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凡被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8、对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好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评优、职务聘任优先。

  八、值班带班制度

  1、学校实行领导带班、中层值班、部门联合值班制度。

  2、带班领导负责全天的值班工作,并负责处理当天值班期间学校所发生的事件。

  3、带班领导负责当天值班人员的分工,负责值周教师、值周学生的考核,负责检查教师辅导情景并做好记录。

  4、负责检查学校安全部门的安全情景,检查值班人员的工作情景。

  5、负责检查卫生、学生安全及学生礼貌礼仪、纪律等情景。

  6、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值周教师早7时40分到岗,中午13时20分到岗。

  7、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脱岗,不得迟到。

  8、值班期间如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若因故不能处理,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值班人员因事因公需串班的可自行串班,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10、带班领导负责值班记录。

  九、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常是抓不懈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学校必须认真奋力做好的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

  3、安全工作例会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资料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4、安全工作例会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由安全第一职责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5、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会议对象为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必要请所有教师参加。

  6、每次例会都要有中心议题。例会资料:

  (1)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和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景,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

  (3)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景,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十二):

  一、将晨(午)检表考勤与《安全日志》填写、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结合管理。

  1、提议由安全委员负责统一考勤,上交晨(午)检表填写、上报,公示栏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对于不假不到者务必与家长及时联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节课离教室,旷课,经学生寻找后返教室上课;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解决方法:学校要求各班要加强考勤,做到每堂课清点人数,做好记载,重点是记载好体育课为典型的缺勤名单。加强了门卫的管理,学生进校后,一律只能凭假条离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课前一律不能出校门购物或油印资料。(减小隐患,避免后续麻烦)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点式记载。

  4、《安全日志》填写不是负担,简单,效果好,学生能落实。期望教师们督促,减小自身的安全压力和避免职责。

  二、重点治理初一年级“课间跑跳闹”现象,本周起,安全办将要求保安人员对课间教室内及走廊上跑、跳、打闹的现象做人数、次数的记载,定期公示。以此为各位班主任营造管理跑跳闹的声势。

  三、特殊群体管理:重点做好杜绝串班、串楼、串校。本期校门口学生逗留现象越来越少,得益于学校教师们的治理,坚持。但不能掉以轻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学生要进学校,被门卫和保卫拦下,上周3,一初中旁巷道内学生打架,由我校学生参与。请班主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防控学生的警示教育。提议:深入了解、排查经常与校外人员,社会人员、不良少年交往的学生近况,要求家长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将常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向保卫、保安介绍,加强联系与保卫联系,如有逗留请保卫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车安全,不坐无运营资质的车,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驾驶的两轮车、电瓶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十三):

  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资料,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职责,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职责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职责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礼貌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资料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景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十四):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学校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学校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学校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俭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异常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学校,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学校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十五):

  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职责。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经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学校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必须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景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必须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景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掉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景下,异常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十六):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长大,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景,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职责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构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职责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坚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忙。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景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景,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坚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学校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一样情景及时报告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一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本事。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职责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职责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十七):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景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学校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学校,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护导教师每一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教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职责,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学校卫生教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团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团体整队,班与班之间坚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一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十八):

  一、确定学校安全管理目标:争创“平安学校”。

  二、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职责制。以校长为学校第一职责人,每学期初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职责书,订好创立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活动资料。

  三、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由校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五、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每周教职工大会上有计划地对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

  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一样季节、气候、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利用开学初、平时集会、社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

  法制副校长每学年上2次以上的法制课;

  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栏)、广播站的宣传作用;

  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

  六、学校安全月检查制度。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会同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景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将检查情景详细记录。

  七、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经费投入,设施配备到位。要求要检查记录,各类隐患及时整改。

  八、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学校设置安全检查部门,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小组中有教师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记录、处置等工作。建有安全保卫、防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发现和举报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九、特殊群体的关爱制度。学校对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对有特殊体质或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建立档案。随时了解情景,经常与家长沟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长大。进取与家长、社会配合做好“双差生”思想、学习转化工作,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后进生”“双差生”帮教和转化工作是每一位教师的本职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还负有检查、指导、总结职责。帮教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记载。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进行登记,每月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共同教育学生。

  十、学生年度体检制度。学校在每学年第一个月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异常情景。必须书面告知家长。

  十一、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值日人员必须将每一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十二、危急情景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每学年开学后,开展一次在危急情景下提高学生自护自救本事的演练,如学生在宿舍、食堂、实验室等人员集中情景下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景下的逃生方法。

  十三、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学生团体外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职责人。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职责层层落实。

  十四、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区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善的措施等,构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县教育局。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十九):

  学校安全关系师生终身,关系家家快乐,关系社会稳定,系学校根本之一,应引起学校全员关注。特定此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一、学生安全款项:

  1、学校对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节假日,重点加强教育,防止各项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自律自护本事,确保校内外安全。

  2、加强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学后坚持路队护送制,佩戴安全标志。

  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出校,传达室要对出校学生进行询问或制止。

  ③校内严禁学生追跑打逗,课间开展有意活动,班任、值勤教师、值勤行政和值勤学生共同负责监督。

  3、群体活动要组织有序,按要求进行,职责到人,出现问题,追究职责人。

  4、各种竞赛及外出活动,组织者要安全先行,确保学生安全;全体教职工要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职责到人;听从统一指挥,一旦违规造成事故,追究职责人。

  5、体卫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体育教师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防患于未然。卫生教师要利用广播、板报、授课加强饮食卫生、防病治病安全习惯。及时处理意外伤害。

  6、禁止教职工让学生做有不安全隐患的事情。

  7、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杜绝各方面隐患。

  8、学前班坚持家长接送制,必须把小孩亲自交给家长。

  9、进取动员学生参加以外伤害保险,以防不测。

  10、学生在校发生各类事故伤害,有关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二、教职工安全款项:

  1、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2、教职工要注意用电、防火,禁止使用电炉、电壶,确保安全。

  3、教职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贵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锁好门窗,关掉各种电源,确定无遗漏方可离校,由于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职责人。

  5、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教职工在校安全。

  6、学校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巡视学校情景,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夜间巡视,出现情景及时报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十):

  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职责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构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奋力创立平安学校。

  二、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本事。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礼貌卫生习惯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安定。

  四、切实加强住校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住校生守则》、《寝室管理规定》、《卫生保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职责落实到人。生活指导教师要具体、全面负责住校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寝室,具体指导,耐心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并为学生供给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生宿舍,以防事故发生。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餐厅、供水处等生活场所的饮水、饮食的卫生安全。饮食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职责到人、奖罚分明。总务处、医务室对食堂、餐厅、小超市、供水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卫生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务室工作制度》执行。校医务室按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体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不得以预防和健康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团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团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政教处核实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团体外出活动,负责教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教师必须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生,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八、学校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要求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十一):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

  班主任负责具体资料的教育与指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点加强教育的资料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加大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过马路安全。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3、学校继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学生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职责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职责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教师。

  5、安全事故职责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景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十二):

  学校师生饮水安全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必要保障,对教师的健康、学生的长大具有现实意义。为此,特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饮水卫生工作,具体负责后勤的教师应加强对饮水安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存水室要讲好卫生,桶摆放整齐,水的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5日。

  三、每学期要对饮水机进行清洗和检修,搞好饮水机的卫生,确保饮水安全。

  四、班级要加强对饮水机的保护,要有专人负责,如有损坏及时送交管理员检修,是人为损坏的,损坏者要包赔损失,并扣班级考核1——3分。

  五、要建立索证制度,每一期送水都要索要饮水质量合格证。

  六、要建立饮水机检修记录,要详细记录饮水机检修记录。

  七、学校要加大对饮水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管理员每年要进行体检。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十三):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异常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经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

  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资料、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经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供给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十四):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班主任、班干部为组员,落实安全目标职责制,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学校班级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本事。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等作为教育重点资料。

  五、在学校门口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安全录像,写出安全保证书。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目标职责书,组织学校师生进行安全知识竞赛。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十五):

  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

  1、食厅每一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围环境10米内卫生清洁,无垃圾。

  3、厨房操作间天天洗,内外坚持光亮无烟尘,无蜘蛛网,无臭味。

  4、水沟畅通,洗碗槽、洗菜池无杂物青苔。

  5、定期用药喷杀苍蝇、灭鼠。

  七、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开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废旧盒、袋馐食品出售,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吸烟,不应对他人或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八、饮具卫生:每餐工作前要检查饭桶、菜盆、碗碟、夹子等炊(用)具是否处理干净,用毕要洗刷干净,做到物归原处。和面机、菜柜、饼柜、冷藏机等无霉烂臭味。

  九、鱼、肉、菜加工必须做到:三鸟保证无毛、无臭味,鱼肠肚除洗干净,菜先洗后切,保证无沙、无虫、无烂黄叶、无杂物,加工好的鱼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理解学院卫生部门及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每学年初进行体检一次,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平时发现有患传染疾病的必须立即隔离治疗。否则应予辞退。

  十一为了更好地执行卫生管理条例,特作以下规定:

  1、成立卫生检查组,成员由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及学生代表组成。

  2、检查组每月对各食堂进行卫生评比,做到平时检查、周末抽查、月终评比相结合,每次检查、抽查必须按各人的岗位职责及分片包干打分。

  3、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奖励与处罚:获团体奖者,奖200元,获个人奖者,奖20元,团体被罚者,罚款200元,个人被罚者,罚款20元。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十六):

  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职责。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经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学校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必须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景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必须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景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掉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景下,异常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十七):

  一、水、电管理员要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是水、电安全管理使用的第一职责人,树立热心为教育教学及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地搞好工作。

  二、用电安全:

  1、师生宿舍、办公室、教室、食堂、店铺、医务室不得私接电源,严禁使用超负荷和禁用的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避免发生不安全事故,对造成重大事故者,将追究经济职责和刊事职责。

  2、教室、宿舍、过道的线路、用电器、开关、插座不得随意触摸与破坏,以防发生漏电、触电事故。如有破坏,追究当事人赔偿,并进行教育,按照有关考核量化细则,扣其班级分数。

  3、师生及各店铺人员发现电路破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修理。电管员每周要对学校内供电线路、供电设备和用电器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电灯不亮、超负荷、线路破损或老化现象,应及时上报学校,尽快解决。对楼梯道应急灯、咱灯等应每一天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三、用水安全

  1、水管员树立用水安全意识,每一天检查水源、水质及井盖是否盖严,确保水质清洁、卫生、无污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总务处每周向水塔中投放消毒剂,每学期取水样到卫生部门检验水质,每学期清洗水塔。

  3、任何人不得破坏用水设施,要维护水池内、外卫生,严禁在校内清洗衣物。

  4、锅炉房开水必须烧到100℃才能出售,禁止出售温水,避免造成肠道疾病发生。

  5、打水时烧水人员要组织师生排队,避免拥挤、烫伤师生。

  四、节俭用水、用电,人人有责,按时关电、关水。对不按时关电、关水者,按照有关量化细则考核扣分或罚款。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十八):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供给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贴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二十九):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坚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坚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坚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供应商供给)。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坚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十):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坚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及在学校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检查学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十一):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长大,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景,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职责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构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职责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坚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忙。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景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景,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坚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学校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一样情景及时报告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一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本事。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职责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职责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十二):

  行政值班制度

  1、行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代表校长行使处理校内事务、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校办或有关部门通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景及时向校长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下两班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3、行政值班人员当班巡视学校不得少于3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4、行政值班人员督促门卫等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并到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6、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掉开关、坚持值班室整洁。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实验室管理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防范工作、按程序办理、并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3、化学实验室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剂、坚持随时可用状态、实验室管理员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备)。

  4、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外人不得进入化学实验室。

  5、实验室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专柜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7、药品、试剂存放室要坚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8、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9、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10、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坚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化学试剂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11、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后、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12、坚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13、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掉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学校安全事故职责追究制度

  1、对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职责人、在学校内实行通报批评制度。

  2、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学校财产经济损失的直接职责人和部门职责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严重和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和处分。

  3、对应当履行本校安全管理职责而未履行的部门安全职责人和事故直接职责人、实行安全事故职责追究。

  4、对于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学校对直接职责人处以元(或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职责人处到扣除当月奖金的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5、对于一次事故导致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至2人重任、或者10人以上29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到5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学校对直接职责人处以元(或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职责人处以元的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的行政处分。

  6、对于一次事故导致1人及1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轻伤或者3人以上重任或者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对直接职责人处以元(或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职责人处以元的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撤职的行政处分。

  7、对于玩忽职守一再违反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直接职责人和部门职责人给予从严处分。

  注:以上划定的事故损失范围和相应的处罚、供学校参考、各校可根据本单位情景、自行制定。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社发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学校接送学生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应当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学校自管校车目前作为暂时过渡性的措施、今后将逐步取消。为加强校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出车前必须按《例行保养条例》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景下行驶。

  3、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车辆有故障应及时到指定厂维修、车辆应按时验车。

  4、校车应按额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

  5、幼儿园、小学校车、学校应指派随车护送管理人员维护车厢内的学生安全。

  6、校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

  7、应制定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聘用人员制度

  为了加强本系统的外聘人员的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逐步完善社会保障系统、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准确登记应聘人员的姓名、家庭住址等。

  查验应聘人员的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原件。

  索要应聘人员的证件照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劳动手册。

  对应聘人员做简单调查、保证无精神病史和无不良记录。

  上岗前、需经过培训、具有必须的业务本事。

  根据不一样岗位、列出各岗位职责。

  按月根据工作实绩、对照岗位责职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使用期内考核合格、签定用工合同。保证应聘人员和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退还劳动手册、解除聘用关系。

  单位对应聘录用人员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及生活上的关心。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讲礼貌、讲礼貌、树立学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6、住宿学生夜间离校须经值班教师批准、门卫凭条放行。

  7、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景、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

  8、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学校。

  9、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11、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12、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安全。

  14、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景、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职责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15、门卫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记好记录。

  16、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本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促进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市教委《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发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1、学校应当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体育馆、大礼堂、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生、教工宿舍(公寓)、校内宾(旅)馆、招待所。

  (3)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各类档案室。

  (4)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5)变配电间、锅炉房。

  (6)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7)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房、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坚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和团体宿舍夜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本事。

  6、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供给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上述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9、学校根据学生不一样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资料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职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理解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职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一样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资料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上海市学校消防设施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电气管理制度

  一、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气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

  二、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的质量应当贴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要电器设备和设施建立技术档案。

  三、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配电房和电气设备应坚持清洁、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电器设备应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尤其对长期不间断使用电器设备、建立日巡检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电器设备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七、对有故障的电器设备要及时维修、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要予以更换、坚持电气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八、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加大电熔丝;员工下班后应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九、学生宿舍不准私自拉接电源拖线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学生上课期间和晚上熄灯后、学生宿舍应切断插座电源。

  十、拉接临时电源线经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批、由电工负责接装、并在限期内拆除。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本单位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安全工作、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二、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的精神。

  三、召开安全会议布置落实签订安全职责制、安全月活动、119活动日活动等重要安全事项。

  四、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年度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景、以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学校签订安全职责书制度

  一、学校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职责主体。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职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各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三、学校建立健全各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四、学校行政负责人在新年度第一个月份内、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职责书。安全职责书主要资料有:考核范围、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事故防范、实绩考核和奖惩措施等。

  五、学校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六、落实分级负责和职责追究制、学校根据安全职责书资料、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评比范围、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失职的给予处罚。

  学校外来临时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外来施工人员来校施工、由其施工单位统一到学校安全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

  二、学校安全部门查验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统一造册备案。学校临时出入证需张贴外来施工人员照片。

  三、学校把安全管理须知用书面告知施工队、由施工单位对其务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学校。

  五、外来施工人员住校应由施工单位向学校总务部门审报、经总务部门批准后、安排住所。

  六、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学校供给的住所使用电炉、煤油灯、蜡烛、不得使用液化气和住宿同处一室。

  七、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外人。

  八、货物带出学校需经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出校门。

  九、学校门卫对车辆带出的物品作查验和登记记录。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十三):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把我校师生安全工作真为了真正落到实处,把我校师生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临渭区,教育局和中心校,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清醒地明白学校、班级安全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全体教师应坚持时时事事向学生讲,时时,事事抓紧抓好安全工作的工作的制度,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明善,成员各班主任。本学期,各班都要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的3-5人领导小组,做到班主任具体负责,并明确地分工与落实职责,执行好班级安全公约。要做好安排、检查、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实行谁失职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各班要开展并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纪律教育和日常工作管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本事。

  1、班主任每一天对学生要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记校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和养成良好社会公德的习惯。

  2、要用礼貌、礼貌语言和行为占领学校的一切阵地,严格杜绝脏话和粗劣行为出现。

  3、严肃门卫制度,值周员要执行放学开门和及锁门制度;正常教学时间任何一个学生进了校门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允许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值周员具体负责》

  4、坚持按时上课,下课和自习辅导制度,异常是术科课,决不能给学生一安排而离开学生,一旦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6、学生放学由值周教师负责,班主任具体组织,送出校门。一旦出现偶发事件,值周教师应和学校、班主任联系、及时解决,且莫贻误。

  7、任何一位教师都无权随意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各种商业性庆祝性活动,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溺水、上树和烂墙危房处玩耍及在公路上学骑自行车。

  9、节假日、双休日由值周教师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落实职责,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职责。

  10、学校线路,校会每三周检查一次。具体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

  11、学校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法律教育,使全体教师知法懂法,以防范不法分子的骚扰。

  12、严格安全重大事故事故的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班级职责事故(包括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于隐情不报、慌报或延期上报者,要追究班主任和当事者职责。

  13、不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学校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善后工作,对于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职责,故意违反纪律有关规定等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以上各条望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十四):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长大,也关系到家庭的快乐、社会的稳定。所以,我们务必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职责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职责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奋力建立安全礼貌学校。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职责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奋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状况。

  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德育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状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德育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学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学校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就寝检查班主任、教职工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寝室管理员课余时间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状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浴室、小店等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定期检查,对驾驶员定期培训。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礼貌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职责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十五):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学校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八)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九)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餐生管理制度

  (五)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十六):

  (1)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巡查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园)内安全定期检查整改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职责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仪器药品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13)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管理制度。

  (15)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和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16)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7)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8)学校外包、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19)学校各项应急预案。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十七):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到人,对楚州实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负责后勤的校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景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学校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学校,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总务处要经常对家属区进行检查,提醒所有住家户注意防火、防盗、防滋扰,确保安全。

  5、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6、教工团体宿舍要确定安全、卫生负责人,定期评选礼貌安全户。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值日教师每一天要提前到岗,负责检查,疏通放学路队和中午学生的午休及活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教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职责,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校医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团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斗鸡,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团体整队,班与班之间坚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一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十八):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分层负责制、制”原则,制定本职责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学校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状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务必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务必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状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职责依据分工不一样,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职责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职责人,班主任不在的状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职责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三十九):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务必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楼梯、走廊、床架、围墙、护栏、体育设施、用电线路、各种建筑结构状况、学校周边山坡、道路等状况,并如实记载检查状况。

  (二)、学校每月务必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由班主任不定期检查学生的课桌、箱子,对学生携带的危险品,如刀具、烟花爆竹等要一律没收,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每节课都要清点学生出勤状况,发现不明状况要向学校报告。

  (五)、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七)、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务必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八)、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务必有安全知识和排查潜力的人担任。

  (九)、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十)、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职责追宪制。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十):

  为加强我园的消防用电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用电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电安全制度: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儿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综合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坚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灯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严格要求教师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VCD、电扇、计算机等。

  7、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

  8、不要用湿手触摸照明灯具开关、插头,不要超负荷用电。

  9、禁止食堂人员私拉、私接各种电器和各种开关与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冲洗电饼铛、合面机、蒸车等。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十一):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学校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学校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学校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俭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异常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学校,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学校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十二):

  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职责。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经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学校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必须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景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必须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景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掉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景下,异常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十三):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职责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十四):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职责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团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景,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景,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保密。

  第二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景。

  第八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一样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进取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贴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善。

  第四章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学校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天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职责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本事。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本事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安全职责

  第二十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职责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职责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职责人,依法严肃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十五):

  (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每一天在校门口、学校学校、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二)严防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如事件发生,任何教师发现都必须制止,并电话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所有在场教职工要将斗殴学生分开。

  (三)禁止在学校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

  (九)学校建立周安全总结制度,值日教师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周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十六):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职责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一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掉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俭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我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掉。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经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景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掉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十七):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一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掉。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景,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职责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景,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景。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十八):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团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景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学校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四十九):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学校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学校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学校内消防设备必须坚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毒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毒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午时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大门。

  十、任何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职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五十):

  1、学生在校内进行活动前,教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学生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注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5、师生远足外出活动要研究天气,学生承受本事。

  6、师生外出需用车辆时,租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合格车辆和驾乘人员,按车辆额定人数乘车。

  7、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教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是。

  8、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听取有关活动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能够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询问、了解清楚。

  9、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意四处走动、游览、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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