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办法

人员管理办法(精选60篇)

时间:2024-05-10 09:46:24

  人员管理办法(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一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一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景,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回到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报备。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____日—____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____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按照_______处罚。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企业规章制度也能够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可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仅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当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人员管理办法(二):

  目的:

  严格要求员工遵守工作纪律,做好个人卫生,培养良好的生活情操,提高员工的精神面貌,进取维护集团及食堂形象。

  范围:

  适用于集团属下食堂的员工。

  职责:

  所有员工必须要严格遵守,各食堂主管应起带头作用,督促员工执行守则。

  资料:

  一、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不违法乱纪;

  2、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3、准时上下班,有事提前请假;

  4、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进取完成任务;

  5、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二、个人卫生

  1、有健康证才能上班,定期检查身体;

  2、有病或受伤上报主管,不带病上班;

  3、穿戴整齐,不留长发,勤剪指甲,男士不留胡须,女士不戴首饰;

  4、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坚持良好卫生习惯;

  5、勤洗衣服,坚持卫生整洁。

  三、维护集团和食堂形象

  1、热爱集团、热爱团体,维护集团,食堂的利益;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参与“黄、赌、毒”和xxx活动;

  3、遵守宿舍规定,不带客人留宿;

  4、尊敬上司,团结同事,有矛盾上报组织解决。

  四、培养良好情操

  1、勤俭节俭,杜绝浪费;

  2、品行端正,售卖公平,不偷吃、偷拿、偷占食堂物品;

  3、拾金不昧,坚持高尚情操;

  4、诚信服务,礼貌待客,不说服务忌语;

  5、遵守服务规范,维护团体利益,不打听,不泄露商业机密。

  五、卫生工作

  1、严格分用生熟厨具,未经消毒的餐具、厨具不得盛装熟食物;

  2、要坚持工作场所、设备和餐具的卫生;

  3、做好卫生包干区工作及防鼠、防蚊、防蟑工作;

  4、按分工负责检查加工售出的食物是否贴合卫生要求,变质或不合格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出售。

  以上各款若有违反者,每次每项罚款5元,可多项累计。

  人员管理办法(三):

  1、要提前30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穿工衣、戴工牌、检查衣作是否干净整洁得体大方,头发是否梳理)。

  2、打卡后开始上班,上班时要先检查机子是否正常,不正常的记录下来让上一班的同处理。上一班的员工要处理完才能下班,遇到不处理的问题做好交班记录,让技术好的同事或交给技术主管处理。

  3、检查完机子后检查所看区域卫生,有没有做好的地方要让其处理,否则有权不接班,一向等到上一班的同事处理完了再接班。上一班的员工则要处理完所有事情方可下班。注意:必须要等到接班的员工确实无误签字后才能够下班离岗。

  4、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做好记录,写在交班本上,便于以后查询。

  5、网管在自我不忙的情景下要帮服务员做卫生和服务工作。服务员和网吧要互相配合把工作做好。

  6、上班时及时完成上司交待的任务,若未完成要做好记录,交与下一班的同事,如果上司交待的是单人完成的任务,那么自我明天之后处理。

  7、下班时写好交班记录,让下一班的同事签字确认后方可打卡下班。

  8、早班工作人员要做好全场的台面清洁,包括台面、键盘、鼠标、显示器并要按标准摆放。桌椅和显示器屏幕要一个星期全部清洁一次。

  9、中班工作人员主要是巡场,并坚持台面、地面的清洁。洗手间和楼梯道要2小时打扫一次,有明显污渍时要用拖把拖掉。地面上有烟头、纸屑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10、晚班要多注意安全防盗问题,多巡场,负责把全场地面打扫一遍,打扫时注意把椅子移出来,打扫完再放回去。

  人员管理办法(四):

  一、目的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促使工程人员自我改善,自我完善,鼓励先

  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

  情景,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管理人员要有团体精神,不可独自为政,不准有小山头。

  4、工程管理人员要以公司利益为重,保守公司机密。

  5、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指令、或者处理,做到先服从后申述。

  6、工程管理人员要分工负责,管理人员之间遇到矛盾时,要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不准相互谩骂、诋毁、争吵。

  7、如果发生打架,斗殴者,先打人者开除处理,并且取消一切待遇,还手者处留守查看。

  8、工程管理人员遇到矛盾或者意见不一致,必须寻求上级解决。

  9、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的回答下级或者员工提出的任何问题,不得拖而不办。

  10、工程管理人员对自我拿不准确的问题不能随口作答,必须先请示上级,得到准确答案后才给予答复,否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工程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起表率带头作用,在上班时,严禁在工程场所内部嘻打哈笑、勾肩搭背。

  12、严禁在上班时间吃东西。

  13、工程管理人员严管自我的生活作风,不得索取下级员工的财、物、接收下级请吃请喝。

  14、工程管理人员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不得有侮辱人格的语言,不得有拍桌子、吼叫或者其他不良的言行。

  15、工程管理人员要做到早到晚走,关心下级,爱护下级,尊重下级。

  16、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听取下级意见,集思广益,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17、工程管理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进取采取解决措施,分析问题根源,寻求新的方法和防范措施,防止同一问题多次出现,

  1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善于引导下级和员工,充分发挥下级的进取性和创造性。

  19、工程管理人员要奖罚分明,不可唯亲是用,要一视同仁。

  20、工程管理人员上传下达要及时准确,不可拖泥带水。

  21、工程管理人员对未确认的事务不可随意泄漏和宣传,否则造成的后果严惩不怠。

  22、工程管理人员对当天的事情必须当天完成。

  23、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善于总结成败得失。

  24、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散布谣言,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背后议论他人诋毁他人,造成舆论。

  25、工程管理人员要有长远的计划安排,精通本部门的人和事,能合理的运用本部门的人员,充分利用本部门人力完成任务。

  26、工程管理人员敢于承担错误和职责。

  27、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下级人员的特征和特长,合理分配任务,才能充分发挥下级的作用和本事。

  2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宏观调控的本事,果断处理出现的问题和突发性问题。工程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预测本事,能够根据本部门的人力合理的安排任务,并预测进度状况。

  29、工程管理人员要有彻底追踪的本事,对出现的问题要一竿子查到底,追根求源。

  三、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礼貌先进员工。

  3、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4、严禁打架斗殴、赌博,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5、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6、礼貌用语、讲礼貌、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7、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礼貌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8、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礼貌操作。

  9、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

  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11、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我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礼貌使者。

  12、工地应做到礼貌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坚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贴合礼貌工地的标准。讲礼貌礼貌、树良好风气。

  13、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14、严格遵守礼貌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保护环境卫生。

  四、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要对每个施工标段专业配备齐全。

  2、所有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证件的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3、要求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所有工程职责到人,每项工程都要列出工程职责人名单表。

  4、对工程主体以及其它重要部位必须旁站监理,如发现监理人员不在现场,每次给以本工程监理职责人10元——50元罚款,情节严重

  人员管理办法(五):

  为了加强门卫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保证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管理

  1、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送货、业务、其他等)、教师家属亲友、离职教师职工、转退学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指定的经常来学校(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操作规程:

  (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访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访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及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访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及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二)教职工、学生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教职工、学生

  2、操作规程: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

  (2)学生:学生出校,须出教师签字的《学生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三)学生家长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来访的学生家长

  2、操作规程:

  (1)本校在籍学生家长来访时,门卫要及时联系教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学生家长探访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教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四)注意事项:

  (1)门卫人员应衣冠整洁、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礼貌有礼,纪律严明。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学生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配合登记,理解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人员管理办法(六):

  一、员工打卡制度:

  1、员工上下班时要打考勤卡做出勤纪录,做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2、员工在上班前1小时内打卡,下班最多延长2小时打卡,否则视同打卡无效。忘记打卡者,每次扣薪10元;因工作需要而未打卡者,经主任以上领导签字确认,经理审批,每月每名员工不得超过3次,否则视同无效;主任级以上人员,须经经理签字生效。

  3、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或是代他人打卡和打卡后不到岗工作者,视为打卡无效,并做开除处理(举报者给予30元奖励)。

  4、如一天内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相关证明,则按旷工处理。第二天能够上报,否则无效。

  5、员工上班中途请假或临时加班的,按实际到达或离开时间打卡记录计算。无论加班或请假,一律打卡。

  二、旷工、迟到、早退处罚制度:

  1、旷工一天者,扣3天工资,连旷工两天或一个月累计三天者当自离处理《工资及押金全无》。

  2、迟到、早退:

  1)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除10元;

  2)超出30分钟每次扣除30元,

  3)超出2小时,《含2小时》当矿工一天;

  三、事假:

  (1)员工一个月内请假一日的扣当天工资,由部门经理审批,假条报办公室。

  (2)员工一个月内请假二日以上的一日按两天扣,一个月不能超过五日(含五日),需由经理审批,超过五日由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假二小时内(含二小时)按半日计算,超过二小时按一日计算。

  四、病假:

  ①上班前提前一小时申请,经部门主任同意后生效,并于上班后三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过期视为旷工。

  ②病假须持有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假条方为有效。

  ③病假无薪资,当月累计2天取消全勤奖金。

  ④员工因工负伤须休假者,由部门经理签呈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七天内享受全薪待遇,第八天起视具体情景个别处理。

  人员管理办法(七):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经过发挥全体员工的进取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职责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供给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奋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进取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提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供给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供给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职责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体合作和团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人员管理办法(八):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切实加强对保洁员、清运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洁员、清运工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必须强度的体力劳动。

  3、服从指挥,要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清运工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道路、河道、塘、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每日早晚各清扫1—2次,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清洁、管理,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4、清运工负责对包干区内所有垃圾桶、垃圾池中的垃圾清运,做到每日清运1次,无积存垃圾。

  5、利用保洁时间经常性地对农村居民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提高居民保洁意识;

  三、管理制度

  1、对拟聘用的保洁员、清运工,各村要与其签订劳务合约,明确各自职责和权益。合约一式三份,保洁员或清运工、村委会、镇完美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一份。

  2、保洁员、清运工上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使保洁员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理解群众监督。

  3、保洁员、清运工的工资来源主要为县、镇、村组三级筹措,对上报签约的保洁员、清运工工资由村级负责核发。

  4、镇完美乡村建设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村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同时核查各村保洁员工作落实情景。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村,停发该村保洁员、清运工的工资。

  5、如需更换保洁员、清运工的,应及时以文字资料,经村委会盖章,上报镇完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6、各村要加强对保洁员、清的管理,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职责,无故不清扫垃圾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不理解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人员管理办法(九):

  一、岗位职责

  1、在酒吧范围内招呼客人。

  2、根据客人的要求写酒水单,到吧台取酒水,并负责客人走时的结帐。

  3、按客人要求供应酒水,供给令客人满意而又恰当的服务。

  4、做好营业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坚持酒吧的整齐、清洁。

  5、清理垃圾及客人用过的杯、碟并送到洗碗间清洗。

  6、熟悉各类酒水、各种杯子类型及酒水的价格。熟悉服务程序和要求。

  7、协助调酒师清点存货,做好销售记录。

  8、协助填写酒吧用的各种表格。

  9、清理酒吧内的设施,如台、椅等。

  二、任职条件

  1、了解酒单资料。具有丰富的酒水知识和其他知识。

  2、了解为客人供给的服务程序,善于进行实际操作。

  3、能进行酒吧服务基本英语会话。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大方、礼貌、得体地为客人供给酒水服务本事。

  1、清洁:

  午时6:30分,准时回到自我所负责的吧位,清洗地面、墙面(木质、铜、钢制结构)、桌面、舞厅、厅柱、烟盅、花瓶、必须一尘不染,光洁、明亮,并在7:15分之前完成以上工作。

  2、推销饮品:

  A以客人的消费范围推销

  B以客人的身份推销

  人员管理办法(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四条、销售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五条、销售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异常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条、销售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销售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七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销售员利益的原则,严禁销售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

  第八条、销售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细心损坏者,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销售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销售员应具备职业操守,履行保密义务,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资料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销售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十一条、销售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

  1、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午时:13:30—17:30为工作时间。

  12:00—13:30为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销售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①销售员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②销售员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我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销售员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回到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条、销售员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十四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十五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条、销售员每一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十八条、销售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销售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

  第四章、账款货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销售员每一天从财务处领取“收款账单”,当天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账款(现金或支票)交给出纳,与财务核对剩余的“收款账单”是否对数。销售员收回账款后,才能凭账款开取发票。因业务的灵活性,如果销售员当天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公司,能够于次日与财务交接“收款账单”,再重新领取新一天的单子。

  第二十条、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销售员必须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头须有客户自我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销售员必须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我留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销售员应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内将货款交回公司,销售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条、销售员如遇到客户坏账情形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备案处理,不可私下纠纷。

  第二十三条、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销售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销售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销售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第二十四条、销售员出差旅费报销时,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80%,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销售员。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60%,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销售员。

  第二十六条、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销售员的谈判,销售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销售员开具借条。货物必须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销售员照价赔偿。

  第五章、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销售员应当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条、销售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将其填入“客户档案”里,复印一份交予公司备案,公司将严密保管这些资料。

  第二十九条、销售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资料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来,上级主管会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被查到毫无记录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公司会全力配合销售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供给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条、销售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即使客户火冒三丈,也会先消掉几分气。进取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研究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第六章、销售员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员应注意仪表,态度谦和,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第三十三条、销售员要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销售员在与客户接洽过程中不得理解客户礼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条、在执行职务工作中,不得饮酒。

  第三十六条、不得诱劝客户透支或者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不得进行与法律相违背的销售行为。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车辆。

  人员管理办法(十一):

  一、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新楼宇的验收、接管、移交等其它工作。

  3、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的机电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治安秩序、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4、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存放,认真填写各种登记记录。

  5、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的各岗位工作情景进行检查评比,并按公司制订的奖惩方案实施奖惩。

  6、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的收费情景,在规定的期限时间内及时上交公司财务。

  7、负责接待业主的来访,投诉,负责处理业主反应的各项工作,如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向业主解释其原因,取得业主谅解,做好回访工作。

  8、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和物管人员的报警,并及时启动事故处理程序,降低损失。

  9、定期组织开展小区文化娱乐活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保安班长岗位职责

  1、熟悉了解小区平面布置;熟悉了解保安巡逻路线、执勤点;熟悉了解各种消防设施的分布、各种消防器材的配置、性能和使用要求。

  2、在当班期间,对小区治安、消防、车辆、物资、人员出入管理负总责。

  3、负责排班,对保安执勤、巡逻、守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严格考勤。

  4、对保安的奖惩有决定权(与公司领导商定),对不称职的保安的辞退、除名有提议权。

  5、负责全班的政治教育学习、业务培训,经常与保安谈心,搞好全班的团结。

  6、与公安机关坚持密切联系,熟悉治安报警和火灾报警的有关程序;熟悉本小区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扑救火灾的行动方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保安员岗位职责

  1、熟悉保安业务,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严格交接班制度,并做好纪录,不准下一班未接岗就离岗,以及一人替多人值班,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在当班期间,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礼貌执勤、热情服务,禁止看书报、打瞌睡。

  5、禁止饮酒后上岗,以及其他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

  6、进出大门的可疑物品须询问清楚或登记后方可放行,遇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有重要情景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7、对单元、楼梯间、院坝内有乱搭、乱建和堆放杂物的情景要制止;及时调解业主间的矛盾纠纷,不得拖延或置之不理。

  8、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

  9、熟悉小区平面布置及消防设施的分布、各种消防器材的配置、性能,做到熟练使用,发生火灾情景能迅速扑救。

  10、指挥、疏导进入小区车辆停放以及行驶速度、路线,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小区。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停车场管理员岗位职责

  停车场管理员属保安编制,在保安班长领导下工作并对其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停车场管理制度。

  2、指挥车辆停放、驶离;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其门窗是否关严,外面是否异常,发现异常情景应及时通知车主或报告班长。

  3、车辆停放、若已租(购)车位的、应安排其定位停放;其他车辆,应合理安排其停车位置,注意留出车道。

  4、车辆驶离时,应检查其有关证件、防止车辆被盗。

  5、车辆停放和驶离时,应注意观察对周边车辆有无擦挂情景。

  6、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性能、位置,做到会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在报警的同时按行动预案进取扑救。

  7、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停车场。

  8、禁止在停车场内抽烟,动火。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保洁员岗位职责

  1、按服务标准认真完成所辖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清运工作。

  2、对有特殊要求的地方应采取特殊方式处理。

  3、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要随时观察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及时收集汇报业主反馈的各种信息。

  5、定期进行灭虫除害。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维修人员在维修部部长领导下工作并对其负责,业务技术方面理解维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其主要职责:

  1、熟悉了解小区平面布置图以及供电、供水、供气、公用水电设备设施,排水系统和控制节点。

  2、24小时轮流值班,理解维修任务后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理。

  3、严格领用维修材料,严禁公物私用。

  4、在维修过程中,严禁收受业主现金或礼物。

  5、维修工实行派工单作业制度,并实行业主签字,同时负责维修质量回访。

  6、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收费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核算,报表、对账工作,报客户部经理审核,做到月清月结,准确无误。

  2、建立管理区域业主档案,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掌握并报告客户部经理。

  3、熟悉辖区内单元户数、面积,水、电、气表情景,掌握管理费、水、电、气费等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4、做好抄水、电、气、表和费用的收缴工作,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随便降低、减、免收费标准。

  5、配合水、电、气等部门进行检查工作。发现有偷水、电、气行为及时上报管理负责人或水、电、气部门处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绿化员岗位职责

  绿化员在客户部经理领导下工作并对其负责,业务技术方面理解绿化技术负责人的指导,其主要职责:

  1、熟悉了解管理区域内绿化布置图以及植物种植管理方法。

  2、定期进行灭虫除害。

  3、对小区的绿化要随时观察注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4、严禁私自移植小区内绿化植物。

  5、建立完善管理区域内绿化种植管理记录。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管理办法(十二):

  1、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要保管好长短棍、辣椒喷雾、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4、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5、明确幼儿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景。

  6、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7、每一天上下学,要开好、关好防盗门、各科室门锁,并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牢靠。

  8、严格执行幼儿园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人员管理办法(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景;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一样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资料和计发依据不一样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一样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资料和计发依据不一样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景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景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资料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必须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一样的经营管理职责,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一样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经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资料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资料。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职责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职责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资料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资料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资料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经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能够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能够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人员管理办法(十四):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资料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资料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贴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职责)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景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景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礼貌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团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掉、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职责。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职责。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

  6、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经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员管理办法(十五):

  一、销售员岗位职责

  1、在销售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3、进取进行销售工作,按时完成销售指标。

  4、负责客户的资料登记、联系、追踪、看房,签约直至售后服务等的一条龙服务。

  5、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主管反映,并在工作记录本做记录,以便在会议上提出让每个销售人员分享。

  6、每日认真填写客户登记表,工作日报表,每周认真填写周报表,每周一前上交周报表,每月的最终一周内递交下月《工作计划》。

  7、在业余的时间充分学习销售理论和有关知识,理解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随时收集相应的信息,向公司供给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

  9、定期的去周边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总结本项目与其他项目的优势和劣势,在会议上与其他销售人员进行讨论。

  10、销售员的日报表要在当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过时不候,也不能补交。如出现该种情景由主管视情景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填写认购书时,除财务外,销售员也要写清购房总价款、单价。

  12、当日值班的销售员负责电话的接听。办公区域不得没有销售员,三声以内必须接电话。接电话一律应答为“您好!xxxx”。要让客户听清楚,然后为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介绍本项目并充分了解客户的意图可能的情景下要将客户约访来到现场。

  二、销售员行为准则

  1、对外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本销售体利益,尽可能使客户满意的原则。

  2、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销售部内部机密,不得与客户进行私下交易牟取个人利益,如有此种情景发生公司将有权解聘该销售人员并扣发其剩余佣金与工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职责。

  3、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公司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因业务需要用款时,需事先向经理请示。

  4、在业务洽谈过程中,应尊重同事,接听电话和接待客户时,尽量不把矛盾暴露给客户,有问题及时、低声询问、协调。

  5、在业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销售部形象违者予以处分。

  6、忠诚老实,办事认真,任何人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

  7、不准在工作区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作与工作无关的事。

  8、销售员不许拿答客问接待客户,更不许给客户看。

  9、上班时间不许打私人电话,复机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10、销售员接听电话时,确认与对方通话完毕后再挂电话。

  人员管理办法(十六):

  一、建立有效的薪酬绩效机制

  薪酬是与员工生存需要密切相关的,是激励员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在企业里,报酬的高低甚至能够代表一个员工价值的多少。所以,企业建立合理的薪酬绩效体系,对于激发员工工作主动性的作用十分大,合理的薪酬让员工觉得公平,他才会愿意主动工作为自我争取最大的利益。

  二、增加上下级之间的沟通

  管理者经过主动和下级沟通,全面了解下属的工作资料。经过了解员工的工作资料,减少员工重复机械化的劳动,给员工多分配一些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让他发挥自身优势。这样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工作信心和取得成功后的成就感,从而转变工作态度。

  三、榜样激励员工

  利用榜样的力气去激发员工的行为动力,让他在外部刺激的影响下改正自我的行为,激发自我的潜能,作为管理者,对待自我的本职工作坚持长久的热情,慢慢的也会影响员工的态度,愿意向管理者学习,改变自我的状态,自发的去主动执行工作任务。

  四、设置明确的工作目标

  设置工作目标是一种强有力的激励,是完成工作最直接的动机,管理者设定工作目标,更能满足员工的成就感和职责感。员工工作有了明确的工作目标,明白自我该做什么,做了有什么好处,不做有什么坏处,会让员工时刻有工作的节奏感和时间的紧迫感。

  五、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激励员工,不能忽视精神激励的作用,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强化正向激励导向,经过这种激励机制,才能够进一步激励员工主动工作的进取性和主动性。

  这五点做到,员工天然就会好好干活了。

  人员管理办法(十七):

  一、培训目的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供给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景,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资料,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忙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资料

  (一)公司基本概况

  1、介绍公司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进取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贡献;

  2、介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绍公司员工行为和举止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

  2、介绍公司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生产现场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行为贴合公司的管理规则要求;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资料,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三)企业组织架构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提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提议或申诉。

  (四)业务培训

  1、针对所在岗位开展岗位职责、工作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

  2、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品质管理培训,主要介绍品质管理的资料、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工作流程,让员工掌握品质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产品质量;

  3、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主要介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让员工尽快掌握产品基本知识、工作中应急处理办法,学会自我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4、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介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帮忙员工尽快掌握基本的生产操作技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职业化素养塑造

  1、介绍职业化的概念,让员工理解什么是职业化,职业化素养包括哪些资料(人生价值观、工作思维观念等),如何进行职业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职业化对公司发展、对个人长大的进取作用;

  2、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让员工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目的和实现职业目标的路径,清楚在公司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帮忙员工少走弯路,早日实现职业梦想。

  (六)职业化管理技能提升

  针对现职管理者和储备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维观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训引导:

  1、了解管理者塑造职业化素养和技能的重要性,并清晰、准确定位自我在组织中的主角;

  2、深刻认识管理者自身职业化本事提升与企业战略发展的关系,并掌握相关的方法和技巧;

  3、经过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领导本事的提升,推动企业健康、高效率的向前发展。

  三、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资料不一样,采取不一样的培训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资料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二)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经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三)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主角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训职责

  (一)员工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知识培训,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讲授。

  (三)业务培训中的'岗位知识由用人部门负责讲解,品质管理知识由品控部门负责讲授。

  (四)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或外聘讲师负责讲授。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资料

  1、出勤记录

  (1)迟到或早退:提前请假扣2分次,未提前请假扣5分次;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即辞退。

  (2)请假:提前请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请假每0、5天扣5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累计请假达3天扣5分,超过6天即辞退。

  (3)旷会:1次(0、5天)扣10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旷工1次即辞退。

  2、培训笔试:笔试测试题实行三选一方式抽选考题。

  3、实操演练:以各岗位工作的实操要求进行实操演练。

  (二)分值比重

  1、生产技术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70分,实操演练10分。

  2、行政后勤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50分,实操演练30分。

  3、销售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40分,产品送样或销售业绩40分。

  (三)考核周期

  1、新员工于试用期届满前进行培训考核;

  2、在职老员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绩应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85分以上为及格。

  (二)试用期员工

  1、试用期届满,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2、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届满,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试用期再延长一个月;

  3、试用期第二个延长月届满,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三)在职老员工

  1、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一个月后复试;

  2、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自复试所在月起的连续六个月内进行再培训,期间基本工资按80%的标准发放;

  3、在再培训期满所在月月底进行再试,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4、考核成绩将作为个人薪资调整标准的重要依据。

  人员管理办法(十八):

  一、药店实行两种工作制

  夏天全天:上午8:00至午时6点;

  半天班:早上7点30至中午1点,午时1点至晚上9点。

  冬天全天:上午8:00至午时5点半;

  半天班:早上7点30至中午1点,午时1点至晚上7点半。

  不迟到早退,不无辜缺班,不擅自脱离岗位,有事提前向大堂经理请假,仅限1天,2天以上向副总经理请假。

  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扣发一日基本工资,未经批准缺勤、离岗或上下班时间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二、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供给热情优质的服务。

  三、员工上班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大方、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披头散发;工作服要干净整洁。

  四、店内应每一天早晚各做一次卫生,并要做到随脏随打扫,陈列药品的柜架要坚持整洁明亮,应按分类将药品摆放整齐,所陈列商品应无积尘,严禁在营业场所乱放杂物,乱吃零食,不得擅离岗位,闲聊天、喧哗嬉闹、打瞌睡、看小说、带耳机听音乐等有损店员形象且与工作无关的举动,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五、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六、员工每一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景必须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七、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您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八、按时参加开会,学习培训,并要及时做好学习笔记,针剂组每一天上班时应做好早晚两次温湿度记录,各组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近效期药品(半年内)应及时催销,不能过期,否则过期的药品要按进价的80%从提成中扣除。

  九、员工必须每一天检查自我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景,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对已销售完的商品及时填写缺货申请并上报大堂经理,如果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景,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必须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十、员工有职责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与销货记录核对。

  十一、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经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销或更改。

  十二、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由营业员承担。

  十三、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10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十四、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景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销售的,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互推脱,否则每人罚款20元;

  十五、营业刷卡用电脑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乱动并做他用,不得修改、添加删除任何文件,更不许外人动电脑插光盘、U盘听歌、看电影、玩游戏等,电脑出现故障或停电应立即关掉电源停用,做好手工记录,并告知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十六、员工之间要搞好团结,进取配合。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互相帮忙,互相勉励,共同提高,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论长道短。

  十七、保守店内机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当天或当月销售额,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进货价以及文件资料电脑资料等其他信息,上班时间不得会见亲友,确有事时间不得过长。

  十八、做好积分,赠品的发放及上、下帐登记,做到记录账物相符,做到电脑售价与药品盒售价相符,不符的及时做好调整。做好会员资料信息齐全录入等工作,做好缺货登记。

  十九、加强员工自身素质修养,不断学习新知识,奋力提高业务水平本事;新员工应拜老员工为师,尽最大奋力快速熟练、掌握业务。应对药店所有品种及新品、高毛利品种做到心中有数;尽量做到进店顾客不空手出店;奋力提高营业额及自我的经济收入。

  二十、禁止销售店内以外的产品、店里员工私自上药,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二十一、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按考核情景给予50—100元的奖励。

  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对屡教不改者或严重违反制度者予以辞退处理。

  人员管理办法(十九):

  一、员工日常工作规范

  1、每个员工都必须以更好地服务于顾客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因个人情绪与顾客争吵、

  2、员工上班必须准时,迟到半个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当班者需佩戴工牌,衣冠整洁,上班不准穿拖鞋,上班时间必须精神饱满,上班时间睡觉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网管与收银员必须坚守自我的岗位,不得在闲暇时攀谈嬉笑,以免耽误工作。

  5、员工,异常是技术人员不得泄露网吧密码、技术文件等资料,一经发现,立刻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6、对待顾客必须礼貌,顾客提出问题要以最快速度解决。员工之间也必须讲礼貌。

  7、保管好网吧财物,网吧设备及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外带;如有遗失,原价赔偿;值班期间,若因员工失职导致网吧财物被盗,追究员工职责。

  8、网吧员工有员工卡,员工可在休息时间上机。工作期间,员工禁止上机;员工在休息期间上机,不得与客人争机位。禁止用管理员密码上机玩。员工卡不得借给非本网吧工作人员

  9。每一天网管收银员服务员等,应齐心协力共同打扫卫生,还网吧干净幽雅的上网环境。

  二、服务员工作职责

  1、上班期间坚持网吧清洁、整齐,有序,供给网友及时、方便、周到的服。

  2、如有客户叫网管,而网管在忙,可先过去了解情景,如是技术问题,及时通知网管前去处理。

  3、当客人下机结帐时,必须5分钟内收拾台面。

  (备注:违反以上每条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

  总则:为了规范网吧管理、提高运转效率、明确员工工作范围、加强员工素质培训,以我们的工作为网友供给最好的、全方位的、最便捷的服务。我们的行为准则:以诚为本、网友至上。

  人员管理办法(二十):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员工应在每一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提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提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礼貌用语,做好进取、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人员管理办法(二十一):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坚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坚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打闹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贴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人员管理办法(二十二):

  为了加强对协勤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越权执法等各类影响公安形象的问题,经大队研究决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协勤人员工作职权

  大队因工作需要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需填写《聘用协议书》,享受临时工待遇。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在正式民警带领下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保证道路畅通。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用语礼貌规范。

  3、协助正式民警检查、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协勤人员纪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坚持高度一致。进取参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参加有关会议,保守公安秘密,始终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大队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职尽责,恪尽职守,不弄虚作假,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3、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工作规范。工作时间不准嬉笑打闹,时刻坚持举止端正。

  4、做到语言礼貌,服务热情。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禁刁难群众,严禁发生冷硬横推现象

  5、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中规定的相关资料,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参与赌博。

  6、进取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铭记自我是交警支队的一员,不作违法违纪的事,不作有损交警支队形象的事。

  7、爱护公共财务,保管好协勤装备器材,并认真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发生职责事故。

  8、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自我岗位无关的事,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警用车辆。

  9、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着装

  1、按照《协勤人员服装配发规定》为协勤人员配发协勤服。

  2、协勤人员工作时间按规定着协勤服,严禁协勤人员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严禁佩戴各类警用标志。严禁非工作时间穿着协勤服装。

  3、协勤人员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先向大队上缴配发的协勤证、号和服装、装备后,方可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四、违规人员职责追究

  协勤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人员管理办法(二十三):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理解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四、培训方式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资料、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人员管理办法(二十四):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打造优秀的员工队伍,促进网吧良性发展,根据网吧发展需要,特制定如下网吧管理制度:

  一、凡本网吧员工,均务必认同并执行以下制度规章。

  二、服务制度:工作人员要着装得体、大方,待人热情,语言温和、礼貌,顾客的要求高于一切,严禁出现个人原因导致顾客产生意见,随时注意顾客要求,应做到顾客一喊就到。

  三、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各负其责,认真圆满的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工作时间内听从主管安排,进取完成主管交代的工作,当天能完成的工作当天必须完成。

  四、以下事项被严格禁止:

  1、有损网吧形象的言语、行为、举止。

  2、上班时间非工作需要的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

  3、其他不利于正常经营的事项。

  五、网吧以“团结、务实、勤奋、热情、高效”

  收银台收款员要求为企业宗旨,每位员工该时刻牢记,严禁职工内部发生矛盾和纠纷,严禁拉帮结伙,同事之间团结友爱、工作相互促进,生活互相关心。

  六、收银台收款员要求

  1、按时接班,严禁迟到、早退、离岗现象发生。

  2、禁止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机娱乐。

  3、接班人员结伴时要转换账本中收款员名称。

  4、交班时要根据管理计费转件统计金额,清点好现金,如发现现金有差错,应立刻提出,由交班方补足差额,否则将由接班方承担经济职责。

  5、当班人员要做好每一天的物品销售记录和支出记录。

  6、收银台现金只能由收银员或老板指定人员收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现金,如有上述情景发生,一切损失由收款员负责。

  7、除了收款员,其他闲杂人等不得进入收银台内。

  8、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执。

  9、收银台现金如有差错,将由收款员个人承担经济职责。

  10、及时认真做好上网登记工作。

  八、网管人员要求

  1、按时接班,严禁迟到、早退、离岗现象发生。

  2、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机娱乐。

  3、认真学习计算机维修、维护技术,随时坚持电脑和网络的良好工作状态。

  4、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执。

  5、随时注意网吧环境卫生,热水器要及时加水,厕所要随时冲水。

  6、桌上、地上有较大杂物,严重影像顾客上机的要立刻清理。

  九、员工请假必须提前打招呼

  上机应允后方可请假,如有急事当天需要请假的批准后如有欺瞒扣除三天工资,请假后不能按时上班需延期的要电话通知“管事”,如有欺瞒扣三天工资。

  十、奖惩制度:

  所有员工要以促进网吧发展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对网吧效益有显著提高者,网吧以奖金形式对员工进行奖励,凡工作出现问题,违反网吧管理制度者,网吧业主将提出点名批评,凡点名三次以上者,扣除奖金,问题严重者扣除押金开除。网吧业主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提议,使网吧能更快的健康发展。

  十一、网吧全体员工随时注意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如发生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或报告。

  严禁出现打架斗殴事件,如发现苗头应及时化解,或及时拨打110。进取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学会使用灭火设备。

  人员管理办法(二十五):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坚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一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人员管理办法(二十六):

  第一条学院文印室由学院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管理。

  第二条打印。学院文印室只负责打印经校领导签发、以学校名义发出的行政公文,学院办公室制作或编发的各类文件、通知、规定、制度、计划、总结、函件、通报、信息、简报及其他公文材料。

  第三条复印。各部门送印前应先填写《复(速)印审批单》,交文印室登记、复印,否则文印室不予接收。

  第四条速印。原则上30张(含30张)以上的文件和材料采取速印方式。速印前须先填写《复(速)印审批单》,交文印室登记、速印。凡需很多速印的(10000份以上),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以便文印室准备纸张。

  第五条已配备相关文印设备的部门由其部门自行安排打印、复印。

  第六条期末考试试卷的印制由教务处派人负责,按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条对不贴合手续和不规范的文件,文印室能够拒绝受理。各部门送交复(速)印的文件、材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和红笔书写等,否则不予复(速)印。

  第八条文印室不负责送印文件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印制完成后,送件人须及时取走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学院文印室不承印个人以及外单位人员的资料。

  第十条送稿人员应控制好时间,提高工效。使用人员要爱护机器,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按保密要求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文印室,不得随便开启机器自行操作,不得随意翻阅文印室任何资料。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二条文印室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公开的资料不得外传。

  人员管理办法(二十七):

  一、考勤制度:

  1、幼儿园的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景须经领导批准,搞好交接,方可离开。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制定的幼儿作息时间、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各项活动,并按《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的资料去要求幼儿。

  2、教师带班时间一般不接待亲友,不接电话,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应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上下班教师和保育员,下班时必须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才可离开,教师或保育员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下列情景:(1)幼儿健康情景(打针、吃药、精神状况及特殊问题)。(2)幼儿出勤情景。(3)个别幼儿情景及家长联系工作。

  三、教育教学制度:

  1、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安排好幼儿的一日活动,幼儿的团体活动时间。小班10——15分种,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或35分钟,大班后期可延长到40分钟。

  2、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3、教师值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4、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活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5、按时进办公室打扫卫生、坚持桌面、地面整沾,不在办公室会客、闲谈,坚持安静。

  6、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7、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无特殊情景不得随便调课。

  8、按时交备课本,每周五午时检查教案。

  9、严格按细则掌握幼儿作息时间和安排活动,值班时不接待客人,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吃零食,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10、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抚摸幼儿,如有不正常情景,随时处理。

  11、利用接送幼儿时间,向家长做宣传,并了解幼儿情景,不得暗示早接小孩。

  12、上课所需教具、学具,课前必须准备好,不得值班时离岗去找。

  13、家长会每学期1~2次,节假日前召开安全保卫会。

  四、教玩具使用管理制度:

  1、教玩具要坚持整齐、清洁,教玩具都要分类存放,取用方便。

  2、当班教师需保证教玩具完好无缺失,以防幼儿吞咬、损坏、私藏。

  五、保育员工作制度:

  1、保育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加强政治文化和业务学习,奋力为幼儿教育服务。

  2、做好本班消毒、搞好卫生,做到室内整洁,空气流畅,光线好,窗明几净,物品整齐,地面干净,使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休息和活功。

  3、好个人卫生,幼儿每人一巾一杯,生活用品专人专用,饭前便后幼儿和工作人员都要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饭桌用专用抹布消毒并擦洗干净。

  4、要爱护清洁用具(地板拖、肥皂、条帚、刷子等)用后应放在固定地方,不要乱丢乱放。

  5、要坚持仪容仪表整洁、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六、奖惩制度:

  (一)奖励每年幼儿园在教职工中,对履行职责、勤奋上进、完成任务好、受到家长、幼儿和教职工好评的可按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年终考核成绩)

  (1)设考勤奖:

  (2)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奖的25%,迟到2次(早退)考勤奖全部扣除。

  (3)基本奖:

  ①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②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

  ③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

  ④本月工作中出现事故、违章、每次职责事故和违章都与基本奖挂钩。

  (5)单项奖:

  除以上奖励外,每学期根据实际情景设单项奖,如:公开课、论文交流发表、文艺汇演获奖者,具体办法根据实际情景另定。

  (6)效益奖:

  工作量大,如:验收评估、六一大型活动、人少任务重、请假人员多少等,及儿童出勤率决定当月效益奖的设立。

  (二)惩罚

  (1)迟到、早退、病事假未经批准,随意休息者(旷工)。

  (2)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者。

  (3)体罚及变相体罚者。

  (4)当班时发生职责事故者。

  (5)本职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

  (6)家长有意见经调查情景属实者。

  (7)丢失、损坏公物(包括浪费水、电者)。

  七、伙食管理制度:

  1、一月开一次伙管会,每月分析计算一次营养量,一周制定一次食谱。

  2、做好食物验收制度,变质食物要退回。

  3、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熟悉幼儿口味,使饭菜色香味形俱全,注意荤素搭配。

  4、幼儿的伙食费,专款专用,搞好成本核算,帐目清楚。要做到一周一次向家长公布食谱及伙食费收支情景。

  5、教职工的伙食严格分开,调剂好幼儿伙食,保证小孩吃饱吃好,严防食物中毒。

  人员管理办法(二十八):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人员管理办法(二十九):

  一、考勤目的

  1、为了规范员工,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二、考勤资料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三、考勤表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7:00)准时到点名处排队进行点到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写并经总经理审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景,由总经理审批,核给病假,病假每日发10元补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员工有3个工作日的婚假,贴合晚婚晚育(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奖励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发10元补助。

  6、工作满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员工享有90天的连续产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产假60天,每日补助8元。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享有补助,按事假办理。

  7、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不超过3日的丧假,丧假每日补助10元,可在一个月内分割使用。

  8、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0、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回到时间

  人员管理办法(三十):

  一、站长为加油现场第一职责人,加油现场管理员为直接职责人,

  加油站现场规章管理制度,加油站员工管理制度。对加油现场安全卫生有监督管理职责;

  二、加油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卫生轮流值班制度。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扫,防火防盗,加油设备安全巡检;

  三、加油现场当班人员必须理解站长,加油现场管理员,轮流值班员的管理;

  四、加油现场白班与夜班人员每日分别进行两次打扫,每个班次的卫生清洁标准相同;

  五、加油机机内部件有专人进行清洁,当班人员不负责打扫;

  六、加油现场地面要清扫干净,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

  七、加油现场禁止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注意防火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八、加油现场禁止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加油员要提醒司机熄火加油并问清所加油品型号及数量,不可在站内修理车辆,摩托车应指引到指定地点加油;

  九、值班人员进行加油现场安全巡检时应注意加油机有无滴漏现象,电线有无漏电,静电接地是否良好,加油岛护拦是否完好,各种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十、卸油池进行清洁时,所有罐口要擦拭干净,做到无尘无油渍,卸油池表面要做到洁净无污迹;

  十一、加油机进行清洁时,机体表面保证洁净无尘土,油枪口应用棉签进行擦拭,枪管与油枪槽要擦拭干净,保证无油渍;

  十二、消防沙箱要擦拭干净,并保证沙箱内沙土干燥不潮湿并且沙土有足够的松软程度;

  十三、所有消防设备都要逐一进行擦拭,保证所有灭火器罐体干净,消防桶等器材内外洁净,各种指示表牌字迹清晰表面洁净无污迹;

  十四、加油现场当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十三步曲,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接待并时刻注意站内各种设备是否完好,有无设备发生异常情景;

  十五、员工违反本规定加油站将追究有关人员职责,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人员管理办法(三十一):

  一、请假类别与期限

  (一)年休假:

  1、职工参加工作后工龄满1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一次休假,年休假期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1)参加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当年已休年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取消下一年度年休假。

  (二)结婚、生育假:

  1、婚假:贴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年龄结婚者和再婚者,办理结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假:晚婚职工在办理结婚手续后一年内,享受婚假15天。晚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3、生育假:正常产假90天,在休产假期满内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50天。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4、晚育假:贴合晚育条件女职工,可享受正常产假105天外,在产假期满内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50天。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5、职工产后一年内每一天2小时哺乳时间,可由本人酌情安排,但不能累计使用。

  (三)计划生育假:

  1、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做男性输精管结扎、女性输卵管结扎或者上环手术者,遵医嘱执行。

  2、女职工因长效节育措施(持医院长效节育术证明)失败而采取补救措施做人工流产或者引产手术者,持医院手术证明,遵医嘱执行。

  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四)丧假: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和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5天。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五)工伤假:职工在岗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致伤而职责不在职工的,经医院出具诊疗证明,遵医嘱执行。工伤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六)病假:

  1、职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请病假。

  2、女职工婚后妊娠,做人工流产或者引产术(不含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失败又采取补救措施)者,按病假处理。

  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七)探亲假:职工工作满一年,配偶或者父母不在本市居住的,可享受探亲假。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一次,假期30天(不包括路途时间)。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或者职工本人自愿,当年未能探亲而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45天(不包括路途时间)。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的,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时间可在四年内酌情安排(不包括路途时间)。

  (八)路程假:职工到外地结婚(配偶户口不在本市)、奔丧、探亲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路程假。路程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九)事假:除上述所列各种假以外,职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请事假。

  二、请假手续

  (一)凡请假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请假半天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半天以上者经科室负责人、局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凡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填写《xx市统计局工作人员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本科室保存,另一份由办公室存档。

  (二)因重病、急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他人请假,但两天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三)职工请病假、工伤假、计划生育假、产假等均需持医院的证明

  (四)职工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者,能够申请续假,手续与请假相同。

  (五)请假期满后,及时向局长销假。

  三、旷工

  (一)凡属下列情景之一者,按旷工对待: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末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组织分配,末按规定时间到岗者;

  (二)因公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必须提前向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同时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正常上班时间外出者,科员必须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科长必须向办公室请假,对未请假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四、考勤管理

  (一)各科室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管理,考勤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办公室依据每月考勤情景,定期公布本月考勤情景。

  (三)迟到一次者扣发奖金10元,旷工一次者扣发奖金50元。

  五、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XX年一月九日

  人员管理办法(三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更大程度发挥外派人员的本事,统筹调配人力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统一派遣,派驻现工作地之外所属企业或派驻单位工作的员工。不包括户籍所在驻地、已婚的外派人员其配偶所在驻地、未婚的外派人员其父母所在驻地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外派人员管理。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命

  第四条外派员工的选拔和确认,本人可申请或公司选派,结合员工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察,必要时需经过面试、笔试等环节进行遴选,最终确定外派名单。外派名单确认后,经所在部门、拟派驻单位、公司人事部明确意见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派出。

  第五条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员工无特殊原因应服从公司外派安排。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管理

  第六条外派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和社保关系暂由公司统一管理,待外派期满一年后,其劳动关系、工资和社保关系由派驻单位承担。

  第七条外派人员需服从派驻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纪律,爱岗敬业。

  第八条外派人员离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在派驻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后,按照公司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外派人员福利待遇

  第九条研究到工作的有序开展,会提前安排外派人员的食宿。对于有条件安排食宿的派驻单位,由派驻单位统一解决。对于没有食宿条件的派驻单位,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公司将为外派人员供给外派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外派员工为派驻单位副总级以上人员发放外派补贴3000元月;

  2、外派员工为派驻单位中层(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人员发放外派补贴2000元月;

  3、其他人员发放外派补贴1000元月;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外派期间职务和职级有调整的,外派补贴按新职务和职级执行。

  第十二条对于北京周边地区的派驻单位,公司将供给一周一次的往返北京的班车,同时依据员工的个人情景,可选择住在派驻单位,也可选择通勤的方式,对于通勤的人员,公司将供给1000元月人的'交通补贴。

  第十三条对于非北京周边地区的派驻单位,且出发地与目的地乘坐高铁在6小时以内可到达的,要优先乘坐高铁,乘坐高铁超出6小时之外的,可选择乘坐飞机经济舱,派驻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除享有上述福利待遇外,其他休假待遇均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按照派驻地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外派人员外派期满后,征求外派人员和派驻单位意见后,可选择留任或调回公司,调回公司的外派人员由公司妥善安排,结束外派的员工薪酬待遇按新的岗位薪酬标准重新核定。

  第十七条外派人员调回公司工作的,会优先晋级、晋升或调薪,并会在年度绩效考核中酌情加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员管理办法(三十三):

  第一条:为了提高研究中心的研究水平和工作效率,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活力和竞争本事,中心除一名行政管理人员和图书资料员以外,全体专兼职研究人员均不设固定编制,而实行流动式管理。同时实行优胜劣汰的聘任制。

  第二条:专兼职研究人员总体规模一般控制在三十人以下,以校内专兼职人员为主体。其中校内专兼职人员不少于十五人,校外兼职人员应控制在十人以下,六人以上。

  第三条: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的聘任,一般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条件主要是近五年的科研成果及其在本学科领域的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岁。对已聘任人员经过考核其任期三年的业绩来确定是否续聘。

  第四条:本中心还实行客座研究员制度。欢迎并聘请省内外及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研究员,不定期到本中心作短期学术研究和讲学。

  第五条:鼓励并欢迎校外人员自带项目和经费前来与本中心合作。本中心将尽可能供给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并予以相应的配套资助。

  第六条:规定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必须有必须的从事与中心研究资料范畴内相关课题(问题)的研究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六个月,校内兼职人员每年不少于三个月,校外兼职人员每年不少于二个月。

  第七条:对本中心研究人员实行考核与奖励制度。对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在资深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国家三等以上获奖者,均予以奖励。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员管理办法(三十四):

  为了规范部门兼职员工(包括实习生)管理,保障部门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招聘兼职员工的目的

  解决既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

  摸索构成一套新型的用人与合作机制;

  工作中发现具有潜质的后备人员。

  二、兼职员工招聘流程:

  1.申请人向本部门领导和交工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招聘兼职员工的原因,兼职员工的具体岗位职责、兼职时间、工作部门等资料;

  2.获批准后,申请人组织、人力资源室配合招聘工作;

  3.确定人选后,填写兼职员工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人力资源室与兼职员工签订兼职协议,资料涉及工作类型、薪酬等,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等在人事和财务各存一份;实习时间及报酬从实习生到人力资源室报到、签订实习协议之日起算。

  4.申请人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填写《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经室主任审核、主管主任批准之后,每个月_______日前将上个月的《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交给财务人员,不满_______月的按照实际时间另行支付。

  5.财务人员根据《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支取劳务并发给兼职员工。

  6.正式实习生可凭实习协议书向计算机管理员申请考勤卡、计算机、内部通讯用户,其他兼职员工可申请计算机,但不可申请内部通讯用户和考勤卡,并限制其对服务器的`访问权限。

  三、兼职员工报酬

  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足月按_______元月核算,不足部分按_______元天核算。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室主任、主管主任批准。

  正式签订实习协议的京外实习生,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房补和通讯补助;其他兼职员工则不享受。

  所有兼职员工如在兼职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我部门仅给予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

  四、兼职员工的管理

  兼职员工应及时填写兼职员工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否则不予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兼职员工到岗后,申请人应负责向其解释交通工程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供给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主角。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团体荣辱观,自觉维护交通工程部的团体形象。

  短期兼职人员(_______个月以内)离职时应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资料、完成情景、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贡献等简短记录)。

  中长期人员(超过两个月)应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

  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利用在我部门工作期间成果和数据发表的论文等形式成果必须冠以我部门名称。

  除小时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人力资源室,否则申请人将负责所造成的财务损失。

  人员管理办法(三十五):

  为增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整体素质,根据桐梓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请假制度

  一、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事临时外出,必须请假。

  二、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等情景需请假的,须按规定经本人申请,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按事假程序审批,书面请假并经办公室负职责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存档备查,其他情景原则上不准请假。

  三、病假须以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医院证明为依据,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出具医院出具的证明。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工作人员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办公室职责人根据实际情景签署意见,报领导审批。

  2.请假半天由办公室职责人签字批准,请假一天由大队长签字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分管局领导签字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征得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因特殊情景不能提前完善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请假,在假毕后及时完善请假手续。

  4.请假人员在完善请假手续后,一律将请假条交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未完善请假手续及未将请假条交办公室考勤人员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如实做好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景及时报出入境大队,考勤纳入出入境大队二级考核。

  六、公休假按桐梓县公安局民(辅)警公休制度执行。

  考勤制度

  一、干部职工必须按颁布的休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否则为不按时上下班。

  二、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职工上下班主动签到,如果不签到又不说明理由的,按旷工处理。职工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地点和事由。

  三、干部职工均实行考勤制。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考核情景通知其所在单位。

  四、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职工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情景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核定年终达标奖的主要依据。

  五、办公室负责做好职工节假日加班、夜间值班的登记工作,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备案。

  工作纪律

  一、坚决服从领导,听从领导安排。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单位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三、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履行职责,加强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四、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准迟到、早退、缺席,有事需向分管领导请假;手机一律关机或调为震动,无特殊情景不得打、接手机。

  五、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下载电影、进行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衣着得体,干净整洁。进入工作岗位,不许穿拖鞋、异装;坚持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的整洁。

  七、不得无故串岗、聚众聊天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如违反上述纪律要求,情节轻微的,首次违反,给予批评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还将联系其所在单位,严格按相关要求,取消其本年度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岗位聘用、工资晋升等方面的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工作制度及相关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员管理办法(三十六):

  因工作需要,市局机关经常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税务干部协助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借用人员手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需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的有关具体情景;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五)人事处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安排住宿的,经过批准,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一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一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住、办公地址在XX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XX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往返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往返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人员管理办法(三十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本事和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xx-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办发〔20xx〕18号)精神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特制定《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即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景折算成学分,以实名制形式和学分累计的方式进行登记。

  第二条纳入学分制管理的继续教育活动,是指理解各种面授培训(含境外),参加学术会议,参与科研项目,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络课程的培训。

  第三条学分制管理对象为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实行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市)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体制。

  第五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主管全市学分制管理工作;市城乡建委、经信委、教育、卫生、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学分制管理工作;各区、县(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学分制管理工作。

  第六条受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委托,杭州市继续教育协会承担全市学分制管理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学分制管理日常工作可委托当地继续教育协会承担。

  第二章学分设置

  第七条继续教育学分原则上按参训学时设置分值,由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组成。

  第八条必修课是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修习的课程,如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等;选修课是旨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综合素质的课程,如人文素养类科目等。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每人平均每年须完成培训学分不少于72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48分。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内可累计计算学分。

  第十条学分折算

  (一)理解面授培训每小时设定为1学时,1天设定为6学时,每个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每年折算必修课学分72分;非专业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每年折算选修课学分24分。

  (三)参加境外培训15天以内的,折算必修课学分48分;15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48分、选修课学分24分;30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96分、选修课学分48分;60天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144分、选修课学分72分;3个月以上的折算必修课学分360分。

  (四)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每年每个合格科目折算必修课学分36分。

  (五)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本事考试合格,每个模块折算选修课学分6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折算为选修课学分24分。

  (六)参加学术会议

  1、国际性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24分(书面交流者,另加18分;大会发言者,另加24分);

  2、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书面交流者,另加9分;大会发言者,另加12分);

  3、省级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9分(书面交流者,另加6分;大会发言者,另加9分);

  4、市级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折算必修课学分6分(书面交流者,另加3分;大会发言者,另加6分)。

  (七)参与科研项目

  1、国家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按职责大小和完成课题(项目)所经历年度(下同),前10名人员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96分、90分、84分、78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42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5名人员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

  2、省部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6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72分、66分、60分、54分、48分、42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60分、54分、48分;

  3、市厅级课题(项目):

  主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48分、42分、36分;

  子课题(项目)组人员:前3名,每年分别认定完成必修课学分36分、30分、24分;

  (八)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

  1、出版著作(译作):每万字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

  2、发表论文(译文):

  核心期刊: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24分,第一作者另加9分;

  一般期刊: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12分,第一作者另加6分;

  正式期刊的增刊及内部刊物:每篇折算必修课学分6分,第一作者另加3分。

  (九)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180分;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授权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90分;

  获得国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72分;

  获得国外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36分。

  2、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90分;

  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42分;

  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每项折算必修课学分18分。

  (十)同一成果或资料,按最高学分折算计算,不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在线继续教育学分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在线学习,根据课程资料和时间设定学分,由系统自动登分。

  第十二条各区、县(市)和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如需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增设培训课程的,须报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备案后,核定相应学分。

  第十三条完成省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视作完成当年学分要求。

  第三章学分登记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必须登记到“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站(pro.learning.gov)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各级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可经过该系统查询相应的培训学分情景。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结果,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和验审的依据。

  第十五条学分申报主体及流程

  1、市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市)设立二级管理员,各单位(含继续教育基地)设立三级管理员。

  2、理解境外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参与科研项目,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课程进修等所获学分由各单位负责申报。各单位管理员在成果类学分申报栏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审核经过后,由系统登分。学分申报须在项目结束后60天之内完成,12月份的学分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

  3、理解各种面授培训的学分由继续教育基地负责申报。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员在培训项目申报栏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面授培训实施方案等资料,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审核经过后,继续教育基地按实际培训情景进行登记,由系统登分。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

  第四章学分运用

  第十六条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学习年度。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理解继续教育的情景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资料为该年度学分完成情景。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及时反馈给本人。

  第十七条学分完成情景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执业、从业资格注册时,作为必要条件。

  对于一个晋升周期内,未到达规定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章培训机构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基地实行委托报备制。

  市及区、县(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可委托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作为继续教育基地,并分配管理帐号。受委托的继续教育基地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师资、场地及教学设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委托培训机构实施继续教育,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资料应当包括实施继续教育的目标、资料、时间、经费、违约职责、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

  大型企业自行建立继续教育基地的,需报市或区、县(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分配其管理帐号。

  受委托和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由市或区、县(市)授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但受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实名注册后,按隶属或属地关系,经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经过后,方可进行学员注册、学分申报等操作。

  第二十条二、三级管理员调整,需在15日之内书面上报市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

  第二十一条各区、县(市)及市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办法(三十八):

  川大人[20xx]2号为了进取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社会就业困难,同时抓住这一契机深化改革,加快建立与现代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学校决定实施“四川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这一新的人员聘用制度。为了规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制工作助理

  四川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是指在学校各单位的教学(含实验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中,根据专项任务的需要,在必须范围内选聘贴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并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制度。基本特点是用人岗位由项目负责人(或单位)自主提出;聘期视项目任务需要可长可短;受聘人员以毕业且未就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为重点;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专门从事聘用主体提出的工作任务,并享有与资历相当的合理劳动报酬和其它应有的合法权益。聘用双方采用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二、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人员类型

  1.项目制教学助理人员,简称项目制教助。项目制教助是指根据学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教学任务需要,由各学院从当年暂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聘专职教学助手,专门从事单项教学辅助工作,例如,承担某一班级某门课程作业批改、答疑等工作。

  2.项目制科研助理人员,简称项目制研助。项目制研助是指根据某一科研项目研究工作需要,由项目负责人自主聘用的专职科研助手,专门完成项目负责人指定的单项研究资料或该项目涉及的某一项实验工作。

  3.项目制管理助理人员,简称项目制管助。项目制管助是指根据校内各单位管理工作需要,由单位负责人从当年暂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聘的专职管理助手,完成管理工作中涉及的阶段性单项工作任务。

  4.项目制医生助理人员,简称项目制医助。项目制医助是指根据我校医疗工作需要,在门诊与住院医疗工作中,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询问病史、普通查体、病史信息的录入等医疗文书的撰写及医疗数据的采集。

  5.四川大学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该类型的项目制人员是指以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博士后政策为指导,根据学校科研项目工作需要,由四川大学自主聘用的博士后专职科研工作人员。

  三、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人员选聘范围

  1.项目制教助和项目制管助选聘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毕业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暂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2.项目制研助、项目制医助及项目制博士后选聘范围:面向海内外相关专业人士招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本校应届毕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项目制博士后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四、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人员审批及选聘程序

  1.项目制教助,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工申请,经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初审,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用人单位根据学校选聘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择优选聘,选聘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学校批准后,双方需正式签署相应聘用合同(附件5)。

  2.项目制管助,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工申请,报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用人单位根据学校选聘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择优选聘,选聘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学校批准后双方正式签署相应聘用合同(附件5)。

  3.项目制医助,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相关附属医院初审,医管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用人单位根据学校选聘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择优选聘,选聘结果报学校医管处,经授权批准后,与聘用人员签署聘用合同(附件5)。

  4.项目制研助及项目制博士后,由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根据科研任务需要,自主决定聘用人数及聘用标准(项目制博士后由学校人事处进行基本条件审核),用人课题组参照学校有关选聘程序规定,公开、择优选聘、签署聘用合同,并报学校人事处、科研处、社科处备案。

  五、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人员待遇标准及支付方式

  1.项目制教助和项目制管助的报酬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项目制教助的报酬由学校支付60%,用人单位支付40%;项目制管助报酬由学校支付40%,用人单位支付60%。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可从本单位非预算内项目经费中支付。

  2.项目制研助、项目制医助及四川大学项目制博士后,原则上在每人每月700元—3000元的标准范围内,由课题组从该项目的科研经费中支付。其中纵向科研项目从项目人员费用中支付,总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经费的20%(国家有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由聘任双方根据受聘人员条件及在科研项目中的贡献决定具体报酬标准。

  3.由于此类合同系项目制聘用关系,社保由受聘人员本人按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办理。

  4.项目工作助理制聘用人员的报酬支付方式,可与受聘人员协商,按月支付或按照项目工作量进展情景分期支付,并在项目结束时支付完毕。

  5.项目工作助理制聘用人员的待遇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情景进行调整。

  六、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人员聘用期限

  项目制聘用人员的聘用期限,应根据项目工作需要、本人意愿及表现综合研究,项目制教助及项目制管助的聘用期限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项目制研助及项目制医助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景适当延长聘用期限;四川大学项目博士后的聘用期限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

  七、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

  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协议资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项目制工作助理人员协议期满或中止协议,用人单位应及时上报学校人事处,停止发放劳动报酬。

  八、其它

  人员管理办法(三十九):

  一、总则

  1.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用人制度改革的一系列精神,为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人才使用、培养和激励机制,健全、规范我所的人员聘任制度,特制定本办法。2.流动岗位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额定编制中,30的用于聘用流动岗位研究人员。

  3.流动岗位研究人员的聘用要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按岗定酬”原则。

  4.流动岗位研究人员的招聘可采用推荐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

  5.流动岗位人员不应突破核定编制数额(单位编制的30)。

  二、流动岗位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为我国科学事业现代化和地球科学事业发展献身的精神;

  2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

  勇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3.流动岗位的高级研究人员一般应是国内外在相关学科研究中

  成绩卓著的专家学者;中级研究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读研究生也可作为流动岗位人员聘用。

  4.具有履行研究岗位职责的本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年龄一般应在60岁以下。

  三、聘用程序

  1.聘用流动岗位研究人员首先由项目、课题组根据工作需要提

  出书面申请,并报所科技处、人事处审核。申请中应明确拟聘岗位、岗位职责要求、拟聘用期限、拟供给的工资待遇等条件。

  2.推荐聘用:主要指聘用本单位熟习的科技人员、在本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研究生(博士、硕士)及本单位其他未进入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聘人项目(课题)组,应按规定要求供给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成果、研究方向等。单位人事部门和科技部门根据本所学科结构、岗位设置情景、项目(课题)组需要程度等提出聘任提议,交所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3.公开招聘:主要指聘用本单位缺乏或不足的专门科技人才。

  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经过不一样形式和渠道进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一般要经过发布信息、资格审查、公开答辩、考察了解、研究决定等步骤。

  四、流动岗位人员的管理

  1.流动岗位研究人员必须与所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

  (1)聘用合同期限;

  (2)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3)工资及福利待遇;

  (4)岗位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

  (5)违反聘用合同的职责。

  聘用期限应与实际工作任务期限一致,一般不超过3年。

  2.流动人员的待遇

  (1)流动岗位人员(所定向招收的研究生除外)的人事关系

  实行人事代理;

  (2)流动岗位的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的任职标准参

  照所固定岗位的相应标准;

  (3)流动岗位人员的工资采用协议工资制度,研究员工资一般

  不超过3500元月,副研究员一般不超过2800元月,助理研究员一般不超过20__元月,其中50由所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事业费中列支,其余50由项目(课题)经费支付(其中,50计入绩效工资)。特殊流动岗位人员的待遇由所规定。

  (4)如项目(课题)需要,所招收的定向研究生可作为流动岗位人员受聘参与课题研究,博士生工资一般不超过1000元月,硕士生一般不超过800元月,其中50由中心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事业费中列支,其余50由项目(课题)经费支付(其中,50计入绩效工资)。

  (5)流动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时,由双方协商并写入聘用合同;

  3.流动岗位研究人员应遵守院、所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聘用合同的所有条款。

  4.流动岗位研究人员与固定人员一样,按照所非营利机构科研人员的考核标准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可终止聘用合同。

  5.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双方可续订聘任合同。

  6.连续两次作为流动岗位聘用,或作为流动岗位聘用三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可申请转为所固定人员编制。经所按有关程序讨论同意后,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有关调入手续。

  五、其它

  1.本办法适用于聘用进入所非营利科研机构的流动岗位研究人员。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员管理办法(四十):

  一、厂家帮扶人员统计准备工作

  1.由商采中心联系各品牌厂家,每月20日制定次月厂家帮扶人员到店的人员明细表。对到店的人员名称、到店店名、在店时间进行统计,制订《月度厂家人员到店帮扶明细表》交由营运中心。运营中心根据商采供给的厂商帮扶名单,重新进行人员的合理调配,按照厂商安排40%运营中心安排60%的原则。具体帮扶时间由厂商安排,帮扶的指定门店由运营中心安排。厂家须服从安排(向莱州、莱阳、栖霞等新区域重点倾斜)

  2.门店管理部核对确认帮扶明细后,制定《厂家人员到店帮扶签字表》。门店管理部在每月月底下发给门店次月的《月度厂家人员到店帮扶明细表》《厂家人员到店帮扶签字表》。

  3.门店每月需按照到店帮扶明细落实厂家人员是否准时到位,如未准时到位、或延迟到位、中途长时间离开的情景,及时与门店管理部联系,并在帮扶签字表上记录到位时间。由门店管理部将情景第一时间汇总给商采部门进行解决。

  4.月度结束后根据门店帮扶明细统计被帮扶门店销售增长情景,对有到店帮扶的门店销售或针对品牌品类无增长的',店长需阐述原因书写情景说明。

  5.制定门店帮扶销售提升绩效考核制度,门店管理部对长期有厂家帮扶的门店进行考核,对无明显业绩增长的门店进行问责并减少厂商帮扶人员,合理调配资源。对无出现不到岗、迟到、早退的给予激励。

  6.厂家业务到店必须持14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被职能部门检查到,所产生的所有处罚由厂家承担。

  二、厂家帮扶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岗位职责:

  1、为所有的顾客供给优质的顾客服务工作,包括和店员一样对顾客微笑服务、迎宾语、回答顾客咨询、简介商品和为顾客供给购物篮等;

  2、协助店员做好厂家自身品牌商品的上架检查、商品退货、订货等日常营业工作;

  3、保障商品销售,及时对端架、堆头和货架上的商品进行补货;

  4、保证厂家自身品牌所销售的商品与价格签或POP对应无误;

  5、坚持区域内的卫生(包括货架、商品),坚持通道的顺畅,及时清除空卡板、垃圾等;

  7、顾客进店后,如需要购买所在厂家的药品,帮扶人员需协助店员进行商品的面销,以提高销售额;

  8、在店检查自身品牌的商品质量以及生产日期,同时按照批次确保贴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工作要求

  (一)营业前

  (1)帮扶人员按照《到店明细表》准时到店、换好白大褂,佩带工牌、在《厂家人员到店帮扶签字表》签字登记,记录上班时间;

  (2)进行区域整理。整理排面:厂家帮扶人员对自身品牌的商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陈列商品,确保排面整齐,货品充足;

  (3)检查促销、调价商品的标价签是否已更换,POP海报是否悬挂妥当;

  (二)营业中

  1、顾客服务

  当顾客询问厂家商品位置时,应回答顾客商品的准确位置;

  对顾客提出的关于商品问题按照话术应给予正面、适宜的解释,确保顾客的满意;

  根据商品的特点,如实向顾客介绍商品的卖点,商品推荐介绍时,能够对自身品牌进行主推,严禁对其他品牌商品进行质量诋毁或拦截顾客购买其他竞品。

  2、销售要求

  店员为顾客推荐商品时,应主推所在帮扶厂家的商品。顾客在做商品比较时,禁止经过夸大帮扶厂家的商品效果或贬低竞品,来促成顾客的销售;

  在销售高峰期厂家帮扶人员定点促销,可是要避免相互的干扰;

  3、商品管理

  帮扶人员对自身品牌的区域商品定期进行巡视,发现缺货及时联合店员补上,确保排面的充足、整齐,满足顾客购物的需求;

  排面缺货的商品,帮扶人员应及时联系店员贴上缺货标识,并跟进货源,在货源未到之前,不能随意的用其他商品替代;

  (三)营业后

  整理货架商品,对空位、缺货的商品做好补充;

  检查自身品牌商品调价标价签是否对位,促销商品与促销海报是否摆放正确;

  整理销售区域的卫生;

  做好商品及购物车、篮的还原工作;

  离店前填写《厂家人员到店帮扶签字表》,需本人签字,门店员工、店长不得进行代签;

  人员管理办法(四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贴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本事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景等。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招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研究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职责等,并且要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市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市编委核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使用聘用人员计划情景进行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1年。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应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或聘用人员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十条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第十一条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委核定各单位的聘用人员数、聘用人员的类别拨给经费,标准分别是:第一类人员每人每年9.5万元、第二类人员每人每年5.5万元、第三类人员每人每年4.5万元、第四类人员每人每年3万元、第五类人员每人每年2万元。上述经费标准包括聘用人员的薪酬、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用经费的开支。聘用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局按上述标准每月拨给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各类聘用人员的经费供给标准,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除特殊情景外,上调的幅度原则上不能超过市财政经费供给标准的20%。超出财政供给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

  今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劳动力市场用工薪酬变化等情景,对各类聘用人员的供给标准作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的薪酬。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聘用人员薪酬,薪酬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但应遵循以下原则:用人单位发放给每个聘用人员全年的薪酬(含奖金和补贴)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总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财政核拨该类人员经费标准的80%。

  第十三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贴合与所在岗位从事的工作性质,才能享受相关薪酬标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办理各项职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比例支付。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为聘用人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及有关税费。

  第十六条各用人单位每年1月20日前要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实际使用聘用人员的数量、类别、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购买情景报市财政局。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各镇(区)参照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办法(四十二):

  为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营业员的工作表现,进一步提高营业前台服务质量,提高营业人员的工作进取性,特制定邮政储蓄营业员服务考核管理办法

  一、服务质量考核(70分)

  (一)服务规范(20分)

  1、未能正确佩带工号牌、头饰、领结,按规定穿统一工作装或没有淡妆上岗的每次扣2分。

  2、未保

  持个人台席整齐、清洁、卫生等,离开台席或微机故障时没有出示相应告知牌的每次扣1分。

  3、未能坚持站姿、坐姿、行姿端正、天然,未正确使用标准的身体语言,每次扣1分。

  4、未提前上岗做好班前准备,生产用品、单据、书写工具没有定制定位,摆放有序;工作柜台、各类电脑、设备未坚持外观整洁、放置恰当者每次扣2分。

  5、拒接办公电话,电话响铃6声内未提机者,每次扣2分。

  6、台席上无客户时没有做到面带微笑,站迎服务,客户临近台席前1米处没有主动招呼的(“您好,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每次扣2分。

  7、办理业务时,没有做到四声服务的(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唱收唱找声,走有送声”),每次扣2分;每月超过5次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8、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没有做到“接一问二招呼三”,每次扣2分。

  9、未运用“十字用语”的(请、您好、感谢、再见、对不起),每次扣1分。

  10、与客户钱物交接时未轻拿轻放、双手递送的,每次扣2分。

  11、在营业现场化妆、梳头、吃东西等,每次扣5分,每月超过3次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12、上班时间聊天、接打私人电话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3分(除与上班迟到时间等同扣除外,该项同时重复考核),每月超过5次者,该项考核不得分。

  13、严格按照业务规范和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未按照业务规定办理的,每次扣2分;造成客户申告的,视情每次扣5-20分。

  (二)服务态度(30分)

  1、接待顾客时没有热情主动,做到微笑与细心聆听,对客户的咨询表现出态度冷淡,不耐心、搪塞、敷衍客户的(应当以友善亲切的态度解答客户的询问,回答时与客户坚持眼神接触),每次扣2分。

  2、未能主动热情的为客户介绍新业务,推诿客户的,每次扣3分。

  3、服务时未实行“先外后里”的原则的(即先满足本单位外客户的服务需求,后满足其他各级别服务人员的协助服务需求),每次扣1分。

  4、未能严格执行“首问职责制”,以任何借口推诿客户的每次扣10-20分,每月二次以上者,班组警告;每月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考评资格,并作为重点考核对象或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5、下班时若未办理完客户的业务应继续将业务办理完毕,推诿、拒办业务的,每次扣10-20分。

  (三)业务技能及处理本事(20分)

  1、业务不熟悉,对于客户咨询未按统一口径回复的,每次扣2分;造成误导的每次扣3-5分;由此引起客户投诉的,每次扣10-20分。

  2、对于一般性问题,并且值班长已经指教过的问题,第三次起仍不能独立处理,每次扣2分。

  3、对到营业前台办理销户的客户,未予挽留;对竞争对手的客户咨询,未主动推介相关业务并劝转的,每次扣3分。

  4、客户手续不完整,未正确引导和解释的,每次扣3分。

  5、交接班时没有做到有序交接,未能正确引导客户转其它台席办理业务,每次扣2分;发现提前暂停营业的每次扣5分。

  6、粗心大意,出现工单或交接班本填写差错,每次扣2分。

  7、发现他人受理或解答业务错误,主动帮忙纠正并到达效果的每次加3分。

  8、及时有效地对重大服务瑕疵进行补救,挽回企业影响的,经核实每次加10-20分。

  二、工作纪律(30分)

  (一)上班时间考核以提早15分钟上班时间为准。迟到5分钟以内,扣2分次;迟到10分钟以内,5分次,每增加5分钟加扣2分。迟到60分钟以上按旷工1个班次处理,扣20分,经班组通知,仍未到岗的,加扣10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通报处理,两次以上报上级处理。

  (二)全月迟到5次以上加扣5分;全月连续2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纪律考核不得分;情节严重者,可按待岗处理(早退、开会迟到、无故缺席、溜岗、串岗、打私人电话等时间,与上班迟到时间等同处理)。

  (三)请假考核

  1、病事假考核

  ⑴病假、事假0.5天,扣2分。

  ⑵病假需供给病假证明,事假需补足相应班务,补班时间由班组统筹安排。

  ⑶全月累计请假天数病假超过7天、事假超过5天取消当月考评资格。法定假期按企业规定执行。

  2、请假手续

  ⑴请假必须提前一天,由本人直接向班长(值班长)请假。⑵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由班长签字并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四)调班考核

  1、未经班长或值班长允许私自调班者,每次扣10分;调班超过3次(不

  包括3次)以上者,从超过规定调班次数的.第4次起,每次加扣5分;私自调班2次以上者,不参加当月考核。

  2、调班须有调班申请一式两份,由申请调班及替班的人签字,班长(值班长)同意签字,方允许调班。还班时间也应交班长(值班长留底备档)。

  3、调班、还班期间,替班或还班人的所有工作行为,均应由本人负责。

  (五)不服从班长、值班长有理由指挥、调度,如不参加临时性工作需要的加班等每次扣10-20分。

  (六)请假、轮休时必须坚持通信畅通;因无法联系对工作造成影响以及所以影响应急排班等工作,扣10-20分次。

  (七)工作外时间离开工作所在地(包括到区乡),须事先向班长或值班长汇报(设班长的营业厅应向班长汇报),否则,发现一次扣5分;对工作造成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0-20分。

  三、额外奖励及加、扣分项

  1、加分

  ⑴进取参与班组管理,协助完成代发工资上帐、班组基础资料、经营服务工作等资料的建立和补充等予以2-5分月奖励。

  ⑵受到客户书面表扬查明属实的每次加5-10分;受到市级媒体或市局表扬的职责人每次加20分,值班长加10分;受到省级媒体或省局表扬职责人每次加30分,值班长加20分。

  2、扣分

  (1)因服务态度或工作失误引起客户投诉(包括现场投诉至班长或市局及11185),经查实每次扣20分;产生严重后果及重大影响者扣80分;直至取消全月考评或报上级部门处理。

  (2)因业务差错等原因,每次扣10分;造成客户申告的,不参加本月考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3)未进取协助营业班长(值班长)建立健全基础管理相应资料,按每缺一项班组成员每人扣5分,有建立但资料简单或不规范的,班组成员每人扣2分(本项由市局组织自查、考评)。

  (4)市局邮储服务质检组对班组服务工作进行每周定期巡查、明查暗访,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在《值班长工作日记》进行登记,按上述条款扣分;凡发现营业员违反规定而值班长未及时制止其行为并登记的,每次2-4分;有用户申告服务问题而值班长未登记的,每次扣10-20分;值班长当月能认真履职、如实登记的加5分。

  (5)营业人员受到社会媒体的批评或客户登报投诉,经查属实的,扣职责人50分,情节严重报上级部门处理,同时值班长扣10-20分。

  四、考核办法实施及其他

  营业人员考核办法由班长负责营业员的月考评;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邮储专柜考核评比。

  (一)考核办法实施

  1、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纪律及加扣分考核。由值班长和班长每日对营业员服务规范、服务态度、业务技能及处理本事、工作纪律等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填写《值班长工作日记》,便于统计考核。值班长日常工作受班长和市局服务质检组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其履职工作情景进行登记。

  2、值班长做到每周一公布(公布时间:每周一),每月一统计。即每周公布上周考评扣分情景;每月根据考评扣分情景,统计相应得分,填写《营业人员日常工作考核记录表》报客户服务中心。

  3、每月考核结果经客户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储汇股审批,务必于次月5日前报计财部核发工资奖金。逾期未报,影响工资奖金按时发放,职责由相关单位自负。对营业人员的加扣分应作具体说明,否则该月评分无效。

  (二)对营业人员的考评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营业人员的日常考核纪律、每月业务成绩、营业人员月考评表等必须留底备查。客户服务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纳入营业管理绩效考核。没有记录或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成绩的,将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职责人员的职责。

  (三)营业人员考核评定

  每月由客户服务中心对每个营业人员按当月考评得分进行考核评定。当月得分在96分以上的评为月度服务之星,在服务之星公布栏上及时更新;当月得分在95分以下的按每分5元扣罚当月生产奖金,扣罚金额最高不超过200元。

  每季由客户服务中心对每个营业员和值班长按本季度考核平均得分进行评定,季度得分在96分以上的评为季度服务之星,奖励100元;季度得分在75分以下的进行待岗再培训处理;获得季度服务之星的营业人员将推荐参加市局服务之星的评比。

  客户服务中心将每月、每季考核结果提交储汇股审核后,通知计财部列入营业人员生产奖金考核。营业人员每月考评成绩将作为全年绩效考评、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邮储专柜考核评比

  邮储专柜营业人员当月服务考核平均得分作为该所每月服务考核得分,每月由客户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评比,评比得分排行第一的专柜授予“服务之星邮储专柜”流动红旗。邮储专柜每月评比成绩将作为全年团体考评的重要依据。

  凡发现营业员违反规定而邮储专柜未登记的,每次扣专柜5分;有用户申告服务问题而专柜未登记的,每次扣专柜10-20分。

  人员管理办法(四十三):

  为克服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创造一种生动活泼的环境,使每个专业技术人员能在与本人知识,本事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我的才能;促使专业技术人员进取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素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公司设职称领导小组,作为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领导机构,负责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分厂设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小组,负责分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向公司职称领导小组的推荐工作;制订分厂专业技术人员的设置,评聘方案并提交职称领导小组;以及对分厂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任届期满的考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适用于公司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聘任职务限于已取得某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且在相应或相近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或考试程序

  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申报,经部门领导批准,报相应级别的人事部门核定其任职条件,确认后,推荐到职称领导小组审查,最终报地方人事局,参加其相应系列的评审或考试。

  四、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一)政治素质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敬业爱岗,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支持公司各项改革。

  (二)学历条件

  “员级”和“助师级”职务:要求中专以上学历。

  “中级”职务: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高级”职务: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资历条件

  “员级”职务: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助师级”职务: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工作三年;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中级”职务:大专、大学毕业担任“助师级”职务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

  “副高”职务: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四)本事、业绩条件

  “员级”职务: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

  “助师级”职务: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必须成绩。

  “中级”职务: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结合实际制定研究技术计划,规划,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成绩,发表过有必须水平的论文,著作。

  “高级”职务: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状况,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的复杂问题,成绩显著,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本事,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工作和业务学习。

  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

  财会、经济、统计、审计专业的资格取得,需贴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学历、工作年限的要求,方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

  六、职称外语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凡要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除贴合免试条件的`外,必须经过一门外语的考试,因特殊情景采取“先评候补”取得资格者,在聘期内必须经过外语考试,否则不再续聘。

  七、职称计算机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贴合免试条件的外,必须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考试费用的规定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其评审、答辩、考试等各项费用由申报者本人承担。

  九、考核及聘用办法

  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实行两年一聘用,一年一次年度考核,两年一次任届期满考核。

  (一)考核原则:强调政治与业务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开性原则。

  (二)考核范围: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任命到相应岗位后的工作优劣,贡献大校

  (四)考核资料:从德、能、绩、勤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即考核政治思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专业技术任务的数量、质量,实绩,效益,补充新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五)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政治思想好20分;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25分,完成专业技术任务45分,经过各种途径补充专业技术知识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总结,被指导人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评价,考核评语。

  (七)考核结论:95分以上为优秀,80—94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终身制,凡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者,将对其实行低聘或解聘,没有受聘或受聘后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十、待遇:聘期内按公司规定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公司职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经过后实施,并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人员管理办法(四十四):

  (一)兼职人员工作资料

  兼职人员代表公司的社外对其公司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现场招聘的人气,工作的目的有:发票、贴海报等工作!

  (二)兼职人员管理方法

  一、兼职人员工作时间

  兼职人员每一天早上08:30准时上班,午时17:30下班,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兼职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矿工!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请假的,必须在前一天口头陈诉,或电话告知!如没有按照要求执行规定的,按照情节轻重和迟到早退次数处理!1、处罚规定:迟到或早退一次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给予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两次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给予严重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三次直接给予开除,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无故矿工者直接给予开除并扣除三天的工资!2、奖励规定:兼职人员每次外出发票必须要有回收率,按照每回收一张按照0.05元一张计数,多回收多计数,上不封顶!

  二、兼职人员工资发放

  兼职人员工资计数为每小时8元X工作时间+绩效(票据回收X0.05元),每月10号之间结算工资

  三、兼职人员工作考核

  1、入场卷发放

  兼职人员每一天必须按照要求发出所以外出携带的票据,如有不实发放或丢掉,应按照每张票据的价钱给予处罚并赔偿于公司票据原有的价格,兼职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发放票据,如发现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发放,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开除并给予经济处罚(特殊情景待定)

  2、海报张贴

  兼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外出贴出携带的海报,在张贴的过程中,不得有不实或丢掉,如发现不实给予警告并处于经济处罚,如丢掉,直接给予开除并处于经济处罚,并且赔偿公司海报原价格(特殊情景待定)

  三、兼职人员监督办法

  兼职人员外出发票或者张贴海报后,我们会抽排一员进行对其监控,在监控的过程中,如发现兼职人员有消极待工或者工作效率不高的人员,第一次我们应给予批评和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直接给予开除,并处于经济处罚!在张贴海报的过程中,如发现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张贴出海报,按照每张5元的价钱给予处罚!

  人员管理办法(四十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应范围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条高层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层管理者经营职责,经营难度,经营风险和经营业务,按年度确定和发放高层管理者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

  第四条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收入与其经营职责,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紧密挂钩。

  (二)高层管理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收适当分离,建立利益制衡机制。

  (三)正确处理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与风险收入,近期收入中长期收益的关系。

  (四)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确定应适应社会发展的总水平。

  (五)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应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二章年薪的构成及确定

  第五条高层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业绩收入构成。

  第六条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难度,行业特点等因素,并研究本地区和本公司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基本年薪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七条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根据其经营实绩确定赢利企业,亏损企业的考核指标计算方法有所区别。

  对赢利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标为净资产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完成规定的考核指标的,能够按以下规定执行:净资产增值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计提业绩收入;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社会贡献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未完成规定考核指标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对亏损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主要按减亏增盈指标考核,减少亏损的,可按减亏额的1—2计提业绩收入,增加亏损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名项考核指标基数一般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并参考行业和区域内企业经济效益水平、行业特点,公司所处生产发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考核基数一年必须。

  第八条对董事长主要考核资产保值增长情景,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主要考核资产收益情景。

  第九条建立高层管理者任期风险保证金制度,任期风险保证金,由高层管理者个人出资和从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个人出资,以后每年从业绩收入提取50—60的数额存入高层管理者任期专用帐户。

  风险保证金由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负责管理,风险保证金用于抵补高层管理者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负业绩收入。经营者调动,解聘或退休时,经离任审计后结算,风险保证金余额连同利息一并退返。

  第三章年薪的考核和兑现

  第十条公司当年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景,由股东大会在年底时进行严格考核,高层管理者的年薪收入应在三个月内确定并兑现。

  兑现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要坚持既负盈又负亏的原则,公司高层管理者依法经营,无重大经营职责事故,完成规定的净资产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或(减亏指标)等指标任务的,可兑现基本年薪。高层管理者因经营管理奋力而超额完成规定指标任务的,可获得业绩收入,高层管理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未完成规定指标任务,要相应计算负业绩收入,负业绩收入从高层管理者任期风险保证金中抵扣,风险保证金不足的,可扣减基本年薪,扣减基本年薪最多至50,再不足部份则扣减以后年度的业绩收入。

  第十一条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要考核公司当年上交利税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情景,欠交利税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不能兑现高层管理者的业绩收入。

  第十二条高层管理者收入的兑现和发放应与其所在公司分离,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管理。公司每年在监事会、董事会审批年薪制实施方案以及明确考核兑现意见1个月内分别将管理者基本年薪和业绩收入划入专为高层管理者设立的年薪收入任期专户。

  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任期专户设立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月支付方式,首先按基本年薪的50分月预付,然后按年度统一结算,经考核,当年不需扣减基本年薪的,将基本年薪的余额发放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近前述规定发放和处理。

  第十三条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在公司职工工资总额外单列,进入公司成本费用,高层者年薪收入作为公司工资总额组成部份纳入企业劳动工资统计。

  第四章年薪的管理和审批

  第十四条高层管理者年薪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会同董事会、监事会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要进取配合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加强高层管理者工资收入和年薪制工作管理,严格审批。

  第十五条高层管理者年薪制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应在每年年底报公司高层管理者年薪制定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二)公司应在每年底提交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年薪制考核指标完成情景的审计报告,兑现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的具体报告和有关报表资料,报股东大会。相关数据由监事会确认后,董事长的年薪由股东大会决定,总经理和副总理的年薪由董事会决定。

  (三)公司应对上报的会计决算报表数据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职责,公司供给虚假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职责人的法律职责。

  第十六条高层管理年薪收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

  第十七条公司高层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后,不得再领取本公司其他工资性报酬,对利用职权,擅自给自我增加收入的高层管理者,要通报批评,责令纠正,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

  人员管理办法(四十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核安全局的规定统一组织考核,经国家核安全局核准,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第三条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人员应按本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方法和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方法包括超声、射线、磁粉、渗透、涡流、目视、泄漏检验等。国家核安全局认为有必要时,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其他无损检验方法的人员考核和管理工作也应满足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国家核安全局设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订相关管理办法、核准资格或认可在国内从事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人员的资格、组织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委会”),负责组织审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以下简称“考核中心”)的资格,负责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考试和鉴定工作。

  第七条鉴委会成员组成至少应包括核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工业部门及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代表以及核安全与核工程方面的专家,其中绝大多数成员应为已取得ⅲ级证书的无损检验方面的专家。鉴委会的成员名单应报国家核安全局备案。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将审查和认可的考核中心报经国家核安全局核准,组织制订考试大纲,编制有关无损检验方法的考试题库,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书颁发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八条考核中心应具备与拟从事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核活动相适应的考核场所、档案室、检验设备和仪器,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技术储备。

  考核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制订考核工作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资格考核,负责检验设备、仪器、试块或试件以及报考人员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等级划分和资格考核

  第九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等级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ⅲ级(高级)。资格考核按不一样的等级、方法分别进行。

  第十条各级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本事要求和职责包括:

  ⅰ级无损检验人员:能够调整和使用仪器设备;在ⅱ级或ⅲ级人员监督指导下,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无损检验活动;记录检验结果;具备根据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初步评定的本事,但不得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ⅱ级无损检验人员:能够根据确定的工艺,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安装和校准仪器设备,具体实施无损检验活动;根据法规、标准和规程,解释和评价检验结果;撰写和签发检验结果的报告;熟悉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使用范围和局限性;培训和指导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无损检验人员。

  ⅲ级无损检验人员:负责确定无损检验技术和工艺,贯彻法规、规范和标准,全面监督和管理无损检验活动;根据法规、规范和标准,解释和评定检验结果;能设计特殊的无损检验方法、技术和工艺;在没有验收准则可供引用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验收准则;应具备材料、结构和生产工艺方面的知识和熟悉其他无损检验方法,并能培训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和ⅱ级人员。

  第十一条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必须的学力和实践经历,具备满足所从事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

  申报不一样级别的学力和实践经历应当满足下表要求。

  报考人员的实践经历要求X

  考核的检验方法技术等级无损检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理工科大专以上高中、中专或相当学力

  射线检验(rt)超声检验(ut)涡流检验(et)ⅰ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ⅱ六个月一年二年

  ⅲXX四年六年八年

  渗透检验(pt)磁粉检验(mt)泄漏检验(lt)目视检验(vt)ⅰ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

  ⅱ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ⅲXX四年六年八年

  X申请报考ⅱ级的人员应具备相应检验方法的ⅰ级人员有效技术资格证书。否则,其实践经历应加倍。

  XX报考ⅲ级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方法ⅱ级人员有效技术资格证书,表中的实践经历时间为获得相应方法ⅱ级资格证书后的时间。上述经历应至少有一半时间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

  (二)已经取得相应方法其他机构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满足了相应级别的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的情景下,能够报考同等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核。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必须的视力条件:

  (1)裸视或经过矫正的视力要求到达5.0以上;

  (2)报考人员的辨色视力应到达能区分与无损检验方法有关的颜色比较度。

  第十二条申请报考的人员应当向考核中心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一)学力证明;

  (二)工作单位出具的培训经历和实践经历证明;

  (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四)已持有的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鉴委会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人员是否能够参加资格考核。

  第十四条贴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种检验方法的具体考试资料,应贴合相应方法的考试大纲的规定。

  第十五条考试大纲应包括每种无损检验方法的通用知识、实践本事和专门知识三个方面的资料。

  通用知识考试主要考查该种无损检验方法的基本原理,检查报考人员对考试大纲中规定的基础知识的理解和熟悉掌握程度。

  实践本事考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的操作本事和对一般检验对象(如铸件、锻件、轧制件、焊接件等)分析所得到的检验信息并正确解释检验结果的本事。

  专门知识考试主要考查该种无损检验方法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中的应用,包括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有关知识和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考试至少包括如下资料:

  (1)ⅰ级和ⅱ级人员考试资料应包括核安全方面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系统的有关知识;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保证方面的有关知识;民用核安全设备用特殊的无损检验技术培训以及在核辐射环境中工作时的辐射防护知识。为了保证无损检验人员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质量,考试资料除了应包括专业的无损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外,还应包括相应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用无损检验的标准知识,尤其是国际公认的一些核设备用无损检验标准知识。

  (2)ⅲ级人员为高级无损检验人员,对于该级别无损检验人员的考试,除了前述的对ⅰ级和ⅱ级人员所进行的考试资料以外,还应包括主要民用核安全设备的选材原则,一些主要核电设备所用的材料型号、性能,以及这些材料在制造过程中及运行环境下产生缺陷的机理、可能产生缺陷的性质;各主要核系统所履行的安全功能,以及这些系统中各主要设备的安全级别;民用核安全设备相关的无损检验新技术及新工艺。

  第十六条考核中心在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相关资料以及考试结果报鉴委会,鉴委会对考试结果进行审查后上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

  第十七条报考人员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第四章资格核准、证书颁发与管理

  第十八条国家安全局负责组织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核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进行资格核准工作。

  第十九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提出核准申请。鉴委会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申请、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学力证明、已持有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核准材料送达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

  第二十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应对申请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准予核准的,应向鉴委会下达通知;对于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鉴委会,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试合格的项目报经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核准后,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给报考人员颁发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给经过核准的报考人员颁发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持证人员的管理,以确坚持证人员按照其资格证书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

  第二十四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试合格项目的有效期为5年。无损检验人员连续脱离合格项目的无损检验工作1年以上,该项目自动废止。

  第二十五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持证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中执业。当持证人员变更聘用单位时,应向鉴委会提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申请,由发证机关更换新的资格证书,并告知国家核安全局。

  第二十六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遗失时,需由本人提出补证书面申请,经原资格证书注明的聘用单位签署意见,由发证机关补发资格证书,并告知国家核安全局。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国家核安全局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鉴委会负责对考核中心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考核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景、组织机构、场地和设施、人员师资力气、考试大纲及实施细则、考试管理制度、考试计划及实施、文件和记录管理等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鉴委会及考核中心有职责和义务配合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检查,并如实反映情景,供给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对于伪造、变造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国家核安全局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并提请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于持证人员从事超出资格证书限定范围内的无损检验活动,由国家核安全局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三十二条当无损检验结果报告的编制人、审核人的持证项目不贴合要求,或批准单位与编制人、审核人所持证件中注明的聘用单位不一致时,则该无损检验报告无效。

  第六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三条发现持证人员存在以下问题时,由国家核安全局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并提请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吊销其资格证书:

  (一)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无损检验结果报告严重错误的;

  (二)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结果或结论的;

  (三)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执业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的。

  资格证书被吊销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申请报考。

  第三十四条国家核安全局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考核工作人员以及推荐报考人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进行监督,如存在以下问题时,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或者由国家核安全局提请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

  (一)考核中心

  (1)考核中心条件变化,不满足规定的要求;

  (2)不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考试;

  (3)资格考核工作质量低劣;

  (4)严重违规,弄虚作假。

  (二)工作人员

  (1)泄露考试资料的;

  (2)为报考人员作弊供给方便的;

  (3)玩忽职守,导致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结果失实的;

  (4)其他严重影响资格考核公正性的。

  (三)推荐单位

  (1)为报考人员供给虚假证明的;

  (2)为非本单位持证人员供给证明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管理办法》(haf602)同时废止。

  人员管理办法(四十七):

  一、礼貌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一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一天打扫,坚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坚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职责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坚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坚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职责。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一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景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罚款100-3000元。

  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

  7、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职责,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

  四、本规定自二0xx年三月十二日起执行。

  人员管理办法(四十八):

  物业保洁主管职责标准

  物业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其职责如下:

  一、物业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物业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物业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物业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物业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物业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一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物业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职责,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物业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物业情景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物业工作。

  七、负责物业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物业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物业保洁组长职责标准

  物业保洁组长在物业保洁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

  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根据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定车行道、人行道、楼梯走动道、商场、大堂等具体作业程序和物业保洁标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经物业保洁主管批准后组织并实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垃圾桶数量、分布地点,垃圾转运车,清扫工具数量及保管场所,合理配备物业保洁人员,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实行“划片分区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职责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对象明确。

  五、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对物业保洁员,每一天定时集中讲评,对全年出全勤,无迟到早退员工,报请服务中心主管给予奖励。安排好员工节日期间的探亲活动,确保住宅区内保洁工作有条不紊。

  六、坚持每一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住宅区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写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培养业主爱护小区清洁卫生的'自觉行为,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七、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职责,严禁随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组长检查、主任抽查,服务中心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收入挂钩。坚持把职责区域、职责人、考核评分定期公开,广泛理解业主监督。

  九、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关心员工文化生活,倡导在普通岗位上,干出不普通事迹。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员职责标准

  保洁员职责标准如下:

  一、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装整洁、干净。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景,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三、每日和分2次清运垃圾到中转站。

  四、每日负责清扫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场、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每周清洁楼道扶手2次,清洁公共场所门窗1次,并坚持区内公共面积无纸屑、烟头、污垢等,坚持清洁卫生。

  五、每日巡视各职责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六、进取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七、处理与清洁卫生相关的其他事宜。

  清洁工职责标准

  一、清洁工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情景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异常细心,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头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很多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一、每一天对楼内外清扫,楼道内、停车场、绿化带等,坚持干净,定时清运楼内垃圾。

  二、每日需对楼内信箱、标牌、墙面等公用部分进行保洁工作。

  三、每日需对楼内消防箱、防盗门、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进行保洁工作。

  四、每月需对走道灯罩进行清洁工作,以坚持干净整洁。

  五、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器具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补充或申领保洁工具。

  六、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七、对楼内外来访人员的可疑情景,及时与保安员联系。

  八、每月需对竖井、井道、沟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进行消杀。

  九、完成保洁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管理办法(四十九):

  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必须建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理解井口检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进出井人员的'检身、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景,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

  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职责制,服从现场管理。做好并完成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后方能下班,并团体行动。

  人员管理办法(五十):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根据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他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要求十分严格,必须进行严格的专门培训教育。国家标准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复审,工作变迁,奖惩等,均作了严格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教学大纲、教材和考核试题,均应根据国家各有关标准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后,应对其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理论考核合格方能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均合格后,发给操作证书,持证上岗。考核资料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确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可采用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单位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培训等形式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除机动车辆驾驶员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每隔两年需复审一次,复审资料包括本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体格检查,对事故职责者检查。

  人员管理办法(五十一):

  为了发挥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岗位工作效率,使企业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特制定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岗位纪律及日常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大家对每项规定要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一、上岗要求

  1、上岗时间一律以一楼石英钟时间为准。

  2、行政科室人员必须在早晨点名前五分钟到服务台前整队,然后到指定点名场所参加点名。

  3、上晚班人员上、下班,早班人员上午下班,午时上下班,正常班人员上午下班,午时上下班。必须准时到营运部签到。签到要求,(1)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到,对未履行签到手续者按旷工处理。(2)不许代替他人签到,一经发现,对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员均视同迟到或早退,分别给予10元处罚。

  二、外出规定

  1、出差要求:因公事出差,要求各营运部由一位部长带队同去,另一部长在单位主持工作。填好出差动态表由本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提前一天送交到公司办公室,以备核查。如发现未能履行上述手续而先外出后补单者一律按事假对待,并不享受本次外出补贴,更不允许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如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2、市调要求:因业务需要作市场调查,先经本部负责人批准填写好市场调查外出动态表。由本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外出。经检查没有按规定填写市调动态表而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3、离岗要求:工作时间个人确实有事需要离岗时,由本人书写离岗假条,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对于离岗的往返时间办公室做好详细纪录,以备考核。离岗处理办法:正常履行离岗手续的,累计200分钟扣半天工资;累计400分钟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如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中途私自脱离岗位30分钟以内者,按中途脱岗对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对待。

  三、请假规定

  有事(病)需请假,本人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一天将假条送交办公室。(主任请假由本部负责人批准;部长请假由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批准)。如遇特殊情景,不能提前请假,应先打电话与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经负责人批准后,能够委托同事代理填写假条。委托代理人第一时间填写假条交主管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公司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周六、周日要求不许休假,特殊情景上报公司审批。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按旷工对待。

  四、用车规定

  因业务需要用车外出、进货,由营运部长向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提前申请,经审批后统一安排外出车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雇用车辆或乘坐公交外出。如私自雇用车辆或乘坐公交外出者,费用自负不予报销。

  五、部长、主任值勤规定

  1、要求各部部长,要以身做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所有部长必须在早7:30前到岗(经批准休假、出差等特殊情景除外)由每个营运部每一天派一位部长配合公司领导(早7:30-7:50)在公司门口迎接员工,另一位部长与员工一齐进店,负责主持早会工作。

  2、要求部长、主任全部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任何人决不允许私自上连班,如有私自上连班,一经查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如有特殊情景需要中午连班,必须经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各营运部正、副部长必须分别按早、晚班值勤,如有特殊情景不能值勤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如有出差、休假)方可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否则不允许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如不按规定值勤,一经查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人员管理办法(五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方法包括超声、射线、磁粉、渗透、涡流、目视、泄漏检验等。

  第三条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人员,依据本规定参加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方法和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四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的规定统一组织考核,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核准在国内从事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人员的资格,并组织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及相关考核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设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二)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成员实施备案;

  (三)审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

  第七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技术后援单位的代表以及特聘专家组成。

  核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八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设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考试大纲;

  (二)编制有关无损检验方法的考试题库;

  (三)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和考核结果;

  (四)管理有关档案;

  (五)具体负责发放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证书。

  第九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相关单位、技术后援单位的代表以及特聘专家组成。

  资格鉴定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应当为已取得ⅲ级证书的无损检验方面的专家。资格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名单送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承担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主要条件:

  (一)具有与拟从事的考核活动相适应的考核场所、档案室、检验设备和仪器;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考核单位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制定考核工作程序;

  (二)具体组织资格考核;

  (三)管理检验设备、仪器、试块或者试件;

  (四)管理报考人员的档案资料。

  第三章等级划分和资格考核

  第十二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等级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和ⅲ级(高级)。资格考核按照不一样的等级、方法分别进行。

  第十三条ⅰ级无损检验人员能够承担下列工作:

  (一)调整和使用仪器设备;

  (二)在ⅱ级或者ⅲ级人员监督指导下,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无损检验活动,并记录检验结果;

  (三)依据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初步评定,但不得出具无损检验结果报告。

  第十四条ⅱ级无损检验人员能够承担下列工作:

  (一)根据确定的工艺,编制技术操作规程;

  (二)安装和校准仪器设备,具体实施无损检验活动;

  (三)依据法规、标准和规范评价检验结果;

  (四)编写和签署无损检验结果报告;

  (五)培训和指导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无损检验人员。

  第十五条ⅲ级无损检验人员能够承担下列工作:

  (一)确定无损检验技术和工艺,监督和管理无损检验活动;

  (二)依据法规、标准和规范评定检验结果;

  (三)编制特殊的无损检验工艺;

  (四)没有验收准则可供引用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验收准则;

  (五)培训相应无损检验方法的ⅰ级和ⅱ级人员。

  第十六条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

  考核的检验方法技术无损检验专业理工科高中、中专初中

  等级大专以上大专以上或者相当学力

  射线检验(rt)ⅰ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三年

  超声检验(ut)

  涡流检验(et)ⅱ六个月一年二年八年

  泄漏检验(lt)ⅲ四年五年八年

  渗透检验(pt)ⅰ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三年

  磁粉检验(mt)ⅱ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八年

  目视检验(vt)ⅲ四年五年八年

  其中,申请报考ⅱ级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检验方法的ⅰ级人员有效技术资格证书;不具备相应检验方法的ⅰ级人员有效技术资格证书的,其实践经历时间应当加倍。

  报考ⅲ级人员的实践经历时间为获得相应方法ⅱ级资格证书后的时间。上述经历应当至少有一半时间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报考ⅲ级的人员应当持有2个以上有效ⅱ级资格证书,且应当包含所申请报考方法的核ⅱ级资格证书;申请ut、rt和et的ⅲ级人员还应当具有pt或者mt的ⅱ级资格证书,申请pt、mt、lt和vt的ⅲ级人员还应当具有ut、rt或者et的ⅱ级资格证书。

  已经取得其他机构相应方法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满足了相应级别的学力和实践经历要求的情景下,能够报考同等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核。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必须的视力条件:

  1、裸视或者经过矫正的视力要求到达5.0以上;

  2、报考人员的辨色视力应当到达能区分与无损检验方法有关的颜色比较度。

  (三)近3年未被吊销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申请报考的人员应当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提交下列主要证明文件:

  (一)学力证明;

  (二)聘用单位出具的培训经历和实践经历证明;

  (三)医院出具的视力证明;

  (四)已持有的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应当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自收到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报考人员是否能够参加资格考核。

  第十九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ⅰ、ⅱ级资格考核包括笔试和操作考试,ⅲ级考核包括笔试、操作考试和综合答辩。笔试采用闭卷模式,笔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考试试题资料与范围按照相应方法的各级考试大纲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笔试资料包括“通用考试”和“核安全设备专业考试”两部分。

  通用考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无损检验基础知识,检查报考人员对考试大纲中规定的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民用核安全设备专业考试是考查报考人员将有关无损检验技术应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本事,包括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有关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专业考试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一)ⅰ级和ⅱ级人员考试资料应当包括:核安全方面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系统的有关知识;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保证方面的有关知识;民用核安全设备用特殊的无损检验技术以及在核辐射环境中工作时的辐射防护知识;无损检验操作技能;相应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用无损检验的标准知识,尤其是国际公认的核设备用无损检验标准知识。

  (二)ⅲ级人员的考试资料,除前述对ⅰ级和ⅱ级人员所进行的考试资料以外,还应当包括:主要民用核安全设备的选材原则、材料型号、性能,以及这些材料在制造过程中和运行环境下可能产生缺陷的机理和性质;各主要系统所执行的核安全功能,以及这些系统中各主要设备的核安全级别;民用核安全设备相关的无损检验新技术和新工艺。

  第二十一条操作考试主要是考查报考人员正确应用无损检验仪器进行操作,出具检验结果并对结果进行评价的本事。

  第二十二条综合答辩主要是考查报考人员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理论、方法和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综合应用本事。

  第二十三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相关资料以及考试结果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资格鉴定委员会对考试结果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有舞弊行为的,由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单位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停考1年。

  第四章资格核准、证书颁发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经过的报考人员的下列主要材料送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

  (一)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报考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

  (二)学力证明;

  (三)由贴合第十条规定的考核单位出具的考核成绩;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审查意见;

  (五)已持有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工作,并将核准结果送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经过的,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自收到核准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一)人员姓名及聘用单位;

  (二)考试合格项目及资格等级;

  (三)有效期限;

  (四)证书编号。

  第二十七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试合格项目的有效期限为5年。无损检验人员连续脱离无损检验专业工作1年以上,该项目自动废止。

  第二十八条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拟继续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提出更新申请,并提交下列主要材料:

  (一)聘用单位推荐信;

  (二)医院出具的视力证明;

  (三)连续脱离无损检验专业工作未超过1年的证明;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未发生过职责事故、重大技术失误的证明。

  资格鉴定委员会对前款规定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后,申请人方可参加更新证书考核。

  ⅰ、ⅱ级更新证书考核为操作考试,ⅲ级更新证书考核包括操作考试和综合答辩。

  第二十九条考核合格并经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审查经过后,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将更新证书考核结果连同更新证明材料送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

  经核准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能够延长一次,延长有效期为5年。

  第三十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

  第三十一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中执业。

  无损检验人员变更聘用单位的,应当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提出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申请,由发证机关更换新的资格证书,并告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更新后的证书有效期适用原证书的有效期。

  第三十二条已取得国外相关无损检验资格证书的境外单位的无损检验人员,需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核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资料包括考核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景、组织机构、场地和设施、人员师资力气、考试大纲及实施细则、考试管理制度、考试计划及实施、文件和记录管理等方面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单位有义务配合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反映情景,供给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六条无损检验结果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无损检验人员担任,并经其聘用单位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六章法律职责

  第三十七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并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吊销其资格证书:

  (一)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无损检验结果报告严重错误的;

  (二)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结果或者结论的;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四)有其他违反国家核安全法规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超出资格证书限定范围从事无损检验活动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无损检验活动,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聘用单位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伪造、变造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其资格考核工作:

  (一)考核单位条件变化,不满足规定的要求;

  (二)不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考试;

  (三)资格考核工作质量低劣;

  (四)严重违规,弄虚作假。

  第四十一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考核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考核单位停止其资格考核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泄露考试资料的;

  (二)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玩忽职守,导致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结果失实的;

  (四)其他严重影响资格考核公正性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管理办法(haf602)》同时废止。

  人员管理办法(五十三):

  1、总则

  1.1为保证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外派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驻在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企业(以下称“驻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

  1.3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薪酬福利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协助企业管理部门对其业绩组织考核。

  公司企业管理部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组织,并协助外派人员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或与其他分子公司的业务联系,组织相应资源支持外派人员履行职责。

  1.4派驻独立法人企业的人员除理解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外,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1.5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本事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本事。

  2、派遣程序

  2.1根据公司直属或控股企业的需求、或公司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经办会议研究确定人选,或由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遴选、或向社会招聘。

  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一样情景,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的教育培训,并与派驻企业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司和驻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2.3确认贴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总经理签署《调派通知单》,外派人员持《调派通知单》和《职位说明书》前往派驻单位报到。

  3、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3.1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驻在企业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3.2经营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人员。主要职责是:

  3.2.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贯彻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以构建一体化的战略规划体系为基本指导思想,制定或参与制定、审议驻在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经营计划。

  3.2.2经营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经营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或参与编制、审议驻在企业的年度和月度经营计划;组织并监督检查经营计划的实施,客观、及时地向公司反馈驻在企业经营计划执行情景。上报给公司的经营计划,应包括销售、采购、收运、生产、财务、

  人力资源等资料。

  3.2.3流程制度管理制定企业主要的作业流程、制度,不定期组织讨论内部控制原则,评估组织结构和主要流程、制度的实施状况,不断优化流程制度。

  3.2.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企业董事会讨论经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公司报告:

  1)驻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2)各企业以其名义及资产对外进行借款、抵押担保;

  3)资本性投资项目中的技改项目(如生产线的改造、新臵)、基础建设项目(如房屋建筑物修建)等,必须进行经济及风险评估、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项目的推进方案;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汽车、轿车、房屋建筑等)的添臵(修建)、租赁等。

  3.3财务人员工作职责财务人员是指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各类会计等人员。主要职责是:

  3.3.1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内部会计核算标准;

  3.3.2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正确组织实施驻在企业内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

  3.3.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及内审制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随意核销费用,不准任意减增利润或亏损等。

  3.3.4按时向公司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及时反馈驻在企业的经营及财务异常情景。

  3.4技术人员工作职责。技术人员是指派驻参股控股企业的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和骨干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职责是:

  3.4.1根据驻在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构成企业的正式规范性文件,并逐步构成技术管理制度,组织贯彻执行。

  3.4.2根据公司技术发展方向,结合驻在企业的环境特点,提出驻在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寻求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技术研发课题;

  3.4.3协助驻在企业实施技术保密及技术人才培养工作。

  3.4.4定期就企业的生产工艺及技术发展,向公司提出技改方案及合理化提议。

  4、人事管理

  4.1外派人员在驻在企业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驻在企业工作的,由公司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4.2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原则上由驻在企业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驻在企业高于公司标准的,按驻在企业标准发放;低于公司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其差额部分。

  4.3由公司内部选派的人员,能够选择社会保险的参保地点,愿意将社会保险移至驻在企业所在地的,由人事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驻在企业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4.4为鼓励员工进取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派人员

  给予必须的经济补助,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标准,按照公司相应的发放办法一次或分次发放。

  4.5公司根据集团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外派人员的正常交流制度。重要岗位的人员,定期组织进行跨企业、跨区域之间的交流;一般岗位的人员,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交流。

  5、业务管理

  5.1外派人员在驻在企业的业务活动,公司各部门有职责给予大力支持。能够直接对口联系的,外派人员能够与相应管理或业务部门联系,需要统一协调的事宜,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

  5.2公司直接涉及的相关业务,包括财务、工程管理、技术研发等部门,有职责协助外派人员履行职责,对于外派人员提出的业务支持要求,必须认真对待,及时处理。

  6、情景报告

  6.1外派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公司报告个人工作情景和驻在企业的经营情景,报告的形式包括书面报告和当面述职,对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且不限报告形式。

  6.2外派人员每年四次定期报告工作情景,具体时间应在每季度首月的二十五日前报告上季度的工作,其中一季度为报告全年工作情景。报告的资料主要包括:驻在企业的经营情景、发展前景、股东关系、经营班子工作评价、重大决策的执行情景,以及本人履行职责情景、

  业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公司协助解决的困难、对该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看法等。

  6.3经营管理类、财务、技术类最高主管每半年需向公司总经理当面述职。述职由公司统一安排,相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进行,结合公司集团化管理的相关培训活动统一组织实施。述职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负责,按相应标准报销。

  7、绩效考核

  7.1外派人员除理解驻在企业组织的绩效考核外,同时理解公司的相应考核。考核形式包括日常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年终统一组织的考核测评。考核由公司人事管理和企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区分组织,考核结果与年度经济补助标准挂钩。

  7.2绩效考核目标分为两部分,即本职工作的绩效目标与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本职工作绩效目标由其所在企业确定并进行考核,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由企业管理部门在与外派人员磋商的基础上确定。

  7.3对违反本办法,工作不称职、失职或不理解公司监督管理的人员,将对其实施通报批评、扣发补助金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8、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人员管理办法(五十四):

  1、试验场地必须整齐,不得存放私人工具箱等无关用品。检验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2、试验前应检查线路设备等可靠无误,电器设备外壳接地良好。

  3、试验区在试验前关掉试验区两侧进货门,确保试验区内都是检验人员,并亮红色警报灯反馈正在试验中。

  4、.通电前先检查零件元件一次及二次制作是否贴合图纸及工艺要求。

  5、做试验时,检验人员与配合人员在接通或断开电路时,必须两人互相招呼后方可接通或断开电源,在操作时不得用两手各持一个电极拿下或接上。

  6、完成前项通电试验后合断路器将试验柜取下试验电源后推到回路电阻测试区测试回路电阻。试验后推到耐压区域做一次及二次耐压试验。

  7、耐高压试验,必须设有过流保护、反馈开关,并确保控制开关掉合后方能起动耐压接触器,控制开关断开时,耐压接触器立刻断开,在正常情景下控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

  8、耐压二次试验时需接好可靠接地后并两人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

  9、耐压实验前,先在试验区内拉警示栏,以示警告,耐压试验开始。试验操作人员当听到配合监视人员发出能够试验的口令后,方可送电试验。

  10、操作人员在试验时,精神要集中,注意试品和试验区。当遇有不正常情景,如发现或听到有人闯入试验区,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直到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送电试验。

  11、耐压试验完毕,移开警示围栏,以示试验完毕。凡有电容的设备在试验前后,均应放电。凡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必须接地放电后,方可接触试品。

  12、耐压试验升、降压注意事项:

  12.1、试验电压的升高必须匀速上升,不得快速上升。

  12.2、耐压试验完毕,必须以不小于五秒钟以上的时间匀速下降到试验电压的75%方可断开电源,试验中不可突然断开电源。

  12.3、对于42kv以上试品过多时,试验后需进行接地放电后,方可再移动试品。

  12.4、高低压开关柜耐压试验工作由检验部门负责。

  12.5、栏杆与防护网距被试产品必须大于1m。同时负责对现场的`检查工作,经检查不贴合要求时,不能进行工作。

  12.6、在试验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操作系统及电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要穿好绝缘鞋,确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方可开始试验。

  12.7、试验人员在进行试验时要有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试验时不准吸烟、不准酒后操作,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两人示意好后,试验开始。

  12.8、试验设备要有安全开关,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

  12.9、试验工作完毕,立即将调压器调回零位,然后切断电源并放电。

  12.10、试验开关柜的码放,试验完成的产品不得摆放在试验区内,检查柜内卫生后及时推离试验区。

  13、试验设备操作可见:《操作规程汇编》。

  14、每试一项要在检验记录上记录试验项。

  15、参照《出厂检验规范》。

  人员管理办法(五十五):

  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供给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进取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景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贴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能够对劳动合同资料进行变更。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应与被派遣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景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资料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职责,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六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七条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贴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派遣员工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福利、学习、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评先评优等权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被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被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代替本人上岗。若发现代岗行为,公司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被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另外,代岗人在代岗期间出现一切职责事故全部由被代岗人员承担。

  第二十二条派遣员工不贴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景。若情景属实,可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职责由派遣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职责。

  培训考核

  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需对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景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供给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职责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用工单位可与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的派遣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关竞业限制资料、赔偿、违约职责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劳动报酬

  第二十八条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确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供给的业绩考核情景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

  第二十九条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员工工作,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我公司扣除代缴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调整到下个月内进行结算。被派遣员工不得以此为由,故意迟到早退或者煽动其他被派遣人员,或者旷工。否则,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景发生,应及时通知并供给相关材料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转交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二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以及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及时转帐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后,由我公司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第三十三条派遣员工不享有我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四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三十五条派遣员工因岗位变动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的工时工作制度执行。

  第三十六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三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职责公司。

  人员管理办法(五十六):

  为加强我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本事,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定以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入井前,各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按时组织召开好班前会;认真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矿规矿纪。

  2、班前喝酒者,不得参加班前会,不准下井。

  3、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入井检身制度,检身要有高度的'职责心,对所有入进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穿劳保服、矿工靴、戴安全帽、矿灯及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或其它点火物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在井口所规定的范围内和井下吸烟。

  4、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5、每班,检身人员必须按入井须知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入井人员的姓名、入井时间、日期进行登记。

  6、检身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井下作业人数,并进行签字。

  7、随时向矿领导汇报检身、出入井人员情景和存在问题。

  8、检身人员随时清点井下人员,对出入井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井下人数与掌握人数相符。

  9、对入井时间超过16小时的人员,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查找。

  10、检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明确自我的职责,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检身失误造成事故,轻则罚款,重则交有关法律部门罚处。

  人员管理办法(五十七):

  管理细则

  一、进入XX花园的施工员一律凭物业公司核发的<>出入,主动出示证件,并理解保安人员的检查。有证不戴和使用他人证件、过期证件者,处以10-30元的违约金。

  二、严禁在社区内吸烟、吐痰、涂污、乱刻、乱扔杂物,违反此条款者,依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的违约金。

  三、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应按指定路线出入,违者处以50元的违约金。

  四、严格遵守物业公司规定的.施工时间。清场后不允许施工人员在室内和社内逗留,违者处以30-50元的违约金,并责令施工人员离开社区。

  五、施工人员不得在别墅内留宿,如确为施工需要,需由主管部门批准,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做到每日到保安员汇报并登记。如发现有超编人员或未登记者,将令其出场,并处施工单位或个人以50-100元的违约金。

  六、施工现场区域内,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要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堆放,如有发现乱放现象者,处以100-200元的违约金,并追究其职责人限期清理搬运。

  七、施工人员不得到处乱跑乱蹿、大声喧哗,不得进入与施工无关的房间哐区域,违者处以100元的违约金。

  八、进出货物必须服从保安的检查,所有带出物品必须填写出门条,业主签字认可,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保安核实后方可放行。违者处以100-500元的违约金。

  九、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负责人赔偿一切经济捐失。

  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各施工装修单位和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人员管理办法(五十八):

  第1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规范合理,约束参与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信誉,并提升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员管理

  外包人员指承包单位派来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人员,公司外包技术支持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项目实施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共同参与。

  第2章过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员参与具体项目过程中,实施经理应密切关注和评估外包人员的工作本事,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外包人员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确定绩效承诺指标,月底由实施经理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工作完成情景进行评分。

  (2)一旦发现外包人员偏离工作目标等情景,应及时沟通,要求外包人员和承包方调整改善;对绩效良好的外包人员,有权要求承包方给予员工奖励。

  (3)我方项目管理人员有权按照项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外包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措施;

  2.2项目实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员需向本公司供给外包人员详细清单,详尽供给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简历等情景,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2)承包方需供给外包人员上级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员工作情景反馈机制,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负责人进行相关处理;

  (3)承包方派出人员必须执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从项目实施经理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未按要求执行的外包人员,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撤换;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经理需定期主持召开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会议,外包人员须汇报项目的工作进度和总结报告;

  (5)公司有权对承包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进行处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换;

  (6)承包方派出人员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客户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员给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法律职责。

  2.3人员管理要求

  (1)外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誉受损、资产遗失或损坏,我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职责;

  (2)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应自觉维护和监管本公司的'资产或客户公司的资产,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或损失行为按相关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3)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若迟到、早退、旷工或违反本公司员工管理规定,我方将予以申诫警告,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外包方上级负责人予以处理;

  (4)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本公司项目人员工作时间遵照客户公司工作时间),除遇特殊情景并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外,不得上班迟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员如需请假、休假或遇特殊情景未能上班,应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6)外包人员需服从因业务需求进行的加班,不得无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景需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7)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要求着正装或休闲职业装;

  (8)外包人员需根据项目的实施需求完成规定的文档编写和资料整理,并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员应每一天提交工作日报,发邮件给社管实施邮件组和所在项目项目经理,包括解决的问题、碰到的困难、如何解决以及工作规划。

  人员管理办法(五十九):

  一、一般规定

  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的人员不得入井;

  2、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不准入井;

  3、带病者、精神不饱满、疲倦者不准入井;

  4、酒后人员严禁入井;

  5、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者严禁入井;

  6、穿化纤衣服者严禁入井。

  二、入井前的安全准备

  1、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好矿灯及自救品;

  2、领取矿灯时要认真检查矿灯是否良好,检查资料:

  (1)灯头有没有损坏,灯圈是否松动,玻璃罩有没有破裂。

  (2)矿灯壳是否损坏,破漏电解液。

  (3)灯线外皮是否完好,有无明接头,灯线接头是否良好。

  (4)灯锁是否良好,灯光是否亮。

  3、必须准备好当班所用工具、材料和检修用零配件。

  4、随身携带的啄子、锯、斧头和钎子的锋利工具的尖锐部分要包好防护套,以免碰伤自我或他人。

  5、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明确自我的工作地点、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6、入井时自觉遵守纪律,排队理解检身工的检身检查。

  7、上级机关入井检查,应先与矿方取得联系,待作好安全安排后方可入井,并遵守矿方的'安全规定。

  8、生产班下班必须统一出井,班长必须清点人数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9、出井人员应在检身房翻过入井牌,及时到灯房交回矿灯。

  三、井下行走时的安全

  1、每个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公司规定的各种信号,并能正确确定各种信号的规定资料,听从信号指挥。

  2、自觉爱护各种信号设备,不利随便拨弄和损坏信号设备,更不能擅自发出信号,以免造成事故,甚至引起事故。

  3、每个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矿井下各主要巷道及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以免迷失方向。

  4、在井巷中行走时,发现矿车驶来,应站在躲避洞或宽处让车,不得与车辆抢道。

  5、斜巷(井)内,禁止行车时行人,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6、井下人员除安排的检查、检修人员外,不得跨越设置的栅栏、危险警告牌等隔离设施。更不得私自拆除所设栅栏或破坏标记,以防他人误入。

  7、井下人员经过风门时,应及时随手关门,禁止邻近的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

  8、井下人员应爱护机电设备,除检修人员和设备的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操弄机电设备。

  9、井下人员不得随意敲打水管、电缆等设备,以免损坏引发事故。

  10、井下人员遇有风筒损坏,电缆掉落等不安全情景,应及时上报。

  11、井下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不得离岗、串岗、擅离职守。

  人员管理办法(六十):

  为了保证徐堰花园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角落不堆放垃圾杂物。

  1、准时上下班,有事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离岗。

  2、保洁人员必须在中午前将地面清扫完和清理水沟,午时主要清理水沟,障碍柱和草坪,灌木丛的白色垃圾。

  3、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洁任务。

  4、倾倒垃圾全部进入口,严禁筒外飘落,对垃圾筒要经常清洗。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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