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详解5篇)

时间:2024-02-01 17:28:03

  科举制度详解(一):

  中国科举制度起源时间

  科举制度:

  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国家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从隋朝以后的封建王朝经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为止。

  明经、进士:

  科举考试在贞观时,分为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主要测试考生记诵儒家经典的本事。进士科包括策问、加试经史、杂文(之后主要考察诗赋),以解决社会实际问题为目的,考察考生的治理政事的本事。

  科举制度的特征:

  1、从文化渊源上来看,科举制度是儒家所崇尚的"大一统"政策和精英治国的思想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

  2、从选才方式和原则来看,科举制度以考试为核心,分设科目,面向广大读书人的公开考试,在某种程度上有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3、就其发展轨迹和功能变迁而言,科举制度经历了创立、发展、鼎盛与衰亡的历史进程。出现了明显的阶段性特点。随着历史和社会的发展,科举制度逐渐为国家选取良才的通途蜕变为人才长大的桎梏。

  4、从经历时间来看,科举制从隋朝开始到清末废除,期间将近132019年的历史,极大的影响了我国古代文化思想发展历程,也影响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演变。

  比较九品中正制,科举制有什么提高性:

  1、使庶族知识分子进入仕途,登上政治舞台。九品中正制评定等级的标准是门第,出身豪门者即可评定为上品,出身寒门者只能评定下品,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科举制是面向全阶层的读书人,实行相对公平的竞争,异常是宋代实行糊名法,门第的作用无法发挥。

  2、有利于选拔出有真术实学的人才。正因为九品中正制评的标准是门第,士族纨绔子弟无真才实学即可授官,寒门子弟即使才德优秀也不能授官。科举制有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并且随着发展也增加了乡试,省试,会试和殿试。使得士族无真才实学子弟无法经过家族来获得官位,而庶族地主有真才实学子弟很快得到了提拔,国家也选出了真正有才学的人。

  3、国家掌握了选拔官吏的权力,扩大了地主阶级的统治基础,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魏晋时,士族势力逐渐壮大,并且逐渐了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所以,九品中正制名义上是国家指派中正评定等级,可是实际是门阀士族们的操控的晋升工具。科举制是由礼部统一主持考试,并且经过殿试由皇帝考核,这样,国家真正掌握了选拔官吏的权力。

  科举制度创立和完善:

  1、原因: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士族门阀的子弟中选拔,而庶族子弟可是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做高官,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的注重门第九品中正制,已经无法进行下去了。

  2、目的: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招揽人才,打击豪强地主,加强中央集权

  3、创立:

  隋朝时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到隋炀帝时,正式设立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创立。

  4、发展:

  唐朝时,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扩充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增设殿试和武举。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并以诗赋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资料。

  科举制度的意义:

  1、科举制度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提高,它冲破了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起到了抑制门阀的作用;

  2、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大批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和知识分子,经过科举考试参加了政权,"大着登台阁,小者任郡县";

  3、科举制把读书、考试、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4、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官吏任命的权利,从地方豪门士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科举制度对我国历史进程以及世界的影响:

  1、打击了腐朽的士族势力,扩大了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

  2、科举制度从隋唐时期一向沿用到了清朝末年,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事业,人才的培养和文学艺术的的发展都产生的深远的影响。

  3、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明清时期科举制走向了极端,成为摧残人才和统治者培养忠实奴仆的`工具,阻碍了知识分子的思潮的发展。

  4、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世界上最早的考试制度,对世界礼貌产生的重要的影响。科举制度所流传下来的部分优秀的措施,至今仍然被我国和世界各国所沿用和发展。

  唐朝的进士科最受重视。

  "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可是,进士的录取率仅有百分之一二,所以当时有"三十岁老明经,五十岁少进士"的谚语。那时的考试条件很差,进士、明经的考场设在贡院的东西两廊,时间往往是正月、二月,长安的天气很冷,常常遇到雪天,唐诗有"密雪分天路,群才坐粉廊"的描述。可是实际只是在屋檐下席地而坐,还要答卷子,滋味和不好的;后代王朝虽然改善了考场,可是条件依然很艰巨。

  中国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能够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构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之后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资料为经义或时务。之后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团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经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所以,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我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可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构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资料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可是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提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之后,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可是,糊名之后,还能够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提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明白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可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资料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资料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资料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终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之后随着政治的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能够直接做官。异常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能够直接参加乡试,经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仅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能够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所以,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行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构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必须程式,字数有必须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异常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最终消亡。

  科举制度详解(二):

  科举制的起源是每一本中国古代史或中国通史、教育史、政治制度史、法制史、文化史著作都要涉及的问题,也是科举学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问题之一。多年来,海内外学术界对这一重要问题聚讼纷纭,涉及科举制起始时间的论著层出不穷。由于对“科举”一词的理解不一样,导致观点相当歧异。笔者在《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发表了《科举制的起源与进士科的起始》一文后,科举始于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的观点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但也有一些学者继续提出不一样看法。本文将在解释“科举”一词的含义的基础上,辨析贡举制的性质,进一步论证为何应以进士科创立为科举制起源的标志,以及进士科始于隋炀帝大业元年的观点。

  一、“科举”释义

  长期延续、影响重大、复杂精细是科举制的几个特点,经过不断演进,科举制的内涵出现变迁,加上有关进士科起始的史料不完整且互有出入,因而今人在探讨科举起源问题时往往标新立异,歧义迭出。众多研究科举制起源的论著各抒己见,步步深入,使此问题具有相当的深度和难度,一些争论往往令人扑朔迷离,所以若非细心分析,很难看出其中的门道。可是,只要仔细辨析,问题的核心还是会日益显现出来。

  明了“科举”一词含义的演变对我们认识科举起源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科举”一词的内涵和外延都十分广大,是一个含义十分丰富复杂、具有动态变迁特征的词语,或者说是一个“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一样”的词语,在不一样时代和不一样情景下,其内涵可能有所不一样。明清时期的“科举”与宋元时期的“科举”不必须相同,明清时期的“贡举”与唐宋时期的“贡举”往往也有很大的差异。如以发展变动时期或成熟完善时期的科举制度标准来看待发轫时期的科举,以宋代“一切以程文定去留”的标准来看唐代、以明清定型后的科举标准来看宋代,都能够说前代科举尚未完全具备科举制的特征。如果只注意某一特定时期的用法,只看某一种特定的解释,就可能会出现盲人摸象、各说各话的情景。但我们在众说纷纭之间,总得有一个多数人公认的标准,取得相对共识,否则永久无法厘清科举制的起源问题。

  由于科举起源问题事关重大,研究者众多,因而众说纷纭,论战激烈,成为科举学中的一大热点和公案。同时,这也与科举制度十分复杂、科举的含义前后出现过变化有关。同样是“科举”一词,在不一样的情景下可能有不一样的含义。“科举”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还有泛指和特指之别。例如,明清时期“科举”一词除泛指科举制度之外,还有特指科考后拔取准备参加乡试的科举生员之意。现代人常引用那句“一名科举三分幸,两字功名误煞人”的诗来说明科举制的黑暗,但几乎没有人去深究“一名科举”的真正含义。实际上,一名“科举”,即指一名能够参加乡试的“科举生员”。所以明清两代还有“儒士科举”、“洞学科举”等用法。《日知录》卷十七《生员数额》说:“明初有以儒士而人科场者,谓之儒士科举。景泰间,陈循奏:‘臣原籍吉安府,自生员之外,儒士报科举者,往往一县至有二三百人。’”那里所说的“儒士科举”是指府州县学正式的官学生员(秀才)之外,那些没有生员身份的业儒之士直接报考科举者。

  “洞学科举”则是特指分配给一些书院参加乡试的科举名额。明代天启二年(1622年),主持白鹿洞教事的李应升曾上书要求增广白鹿洞书院的科举名额,他在《申议洞学科举详文》中说:“查吉安白鹭书院,科举四十二人,衡其实,恐不让才;循其名,何绝相远!……伏乞俯将鹿洞遗才,照白鹭书院事例,先期另考,额为十名。”结果是,“蒙本道魏批:‘允洞生科举八名,仍先遗才另考,定为永例。’”又如,清代在吉州府的强烈要求下,江西学政给予了白鹭洲书院必须的参加乡试的科举名额。在“江西督学道为准复鹭洲书院科举等事”中异常批示:“今据该府申详请增科举,具见怜才念切。本道今科试该属,除正案三等前大学十名、中学五名、小学三名俱照例准取科举人闱,此外再增大学八名、中学四名,小学二名以为鹭洲书院科举,永为定额,合檄行知。”这些所谓“儒士科举”、“洞学科举”、“书院科举”之称,无法以通常意义的科举制来解释,只能理解为特指科举生员。

  当然,在多数情景下,“科举”一词还是泛指考试任官制度。“科举”二字,起初是有“分科举人”之意,也可解释为“设科举人”或“按科举人”、“以科举人”。广义的科举从汉代已开始,但名称却为察举或贡举,直到隋文帝时才出现分科举人的文字表述。“科举”一词由“科”和“举”两个早已出现的各有独立含义的字组成,将此二字连用,是在设科和举人数百年之后才实现的。隋唐两代的“科举”二字一般都是“(某)科举人”的用法,如“二科举人”、“四科举”、“八科举”、“制科举人”等。在隋唐至北宋中叶以前,“科”既能够指进士科,也能够指明经等科。但在王安石取消明经诸科只保留一门进士科后,此“科”字一般便专指进士科了,并且使用“科举”二字的情景明显增多起来。

  考试取士始于西汉,科举制度则始于隋代的。考试较宽泛,科举较具体。考试是科举制的核心和精髓,是科举制的本质特征,或者说科举制的实质就是考试。有关科举的各种各样的制度规定和读书备考、出身授官等都是围绕考试这个核心进行的。没有考试,科举的意义就不存在。至于说分设几科,考试的分量重到什么程度,是否有专司或专官等还不是最根本的问题,只是越到之后越取决于考试。1938年,美国汉学家德效蹇(Dubs)在《汉书》英译本第一卷中对汉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诏“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一事加以注释评论,认为这是文官考试制度的起始。由于英语中科举制度多译为考试制度(cxarninationsystem),当人们将西文中的“考试”反译回中文时,往往混淆了考试与科举的区别,结果以为许多西方学者持科举始于汉代说。而实际上汉代的考试取士只是能算广义的科举,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科举。

  已经出现的关于科举的定义五花八门,有的定义过于冗长,有的定义没有将历代科举制的特点包容进去。笔者认为,给科举制下一个科学的定义,首先要反映出科举制的本质特征,其次应能涵盖从产生发展到演变衰亡各个时期的科举制,再次应简洁,最终不应与历史上已经广泛使用的“科举”概念发生冲突。所以,如果必须要给科举一词下一个定义,我认为最简明的解释为:所谓科举,就是“中国帝制时代设科考试、举士任官的制度”。这必须义仅限于科举制度的宗主国中国,若包含以往模仿中国实行科举制的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则应表述为:“科举是中国及部分东亚国家帝制时代设科考试、举士任官的制度”。若研究到也有部分人参加科举不以做官为目的,更抽象一些的定义,也能够表述为:“科举是古代中国及部分东亚国家经过考试来选拔人才的制度或方式。”

  并且,科举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或设科取士,约略类同于贡举,起始于汉代;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起始于隋代的。研究到约定俗成,我们今日还是使用狭义的即严格意义的科举概念为宜。

  二、从贡举到科举

  贡举与科举是两个互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要厘清科举制的起源,就必须辨析清楚两者的异同和演变。

  从贡举到科举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以往日本学者曾我部静雄已论述过中国历史上“贡举”渐次为“科举”代替的过程,他认为至北宋末期,官方的诏书中始有以科举作为贡举之意,至南宋末期似已大部分使用科举之名称。所以,在宋代贡举渐次为科举所代替。也有个别中国学者谈到历史上从贡举制到科举制的演变。可是,还从来没有人仔细辨析过“贡举”与“科举”的异同和概念替换原因。

  经过全面而细致的考察,能够发现,贡举约略类同于察举或广义的科举。早在汉隋之间,“贡举”一词已经常被使用。《后汉书》卷二六《韦彪传》云:“是时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彪上议曰:“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后汉书》卷四四《胡广传》:“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广复与敞、虔上书驳之,曰:……贡举之制,莫或回革。”由此看来,“察举之制”也就等同于“贡举之制”。《三国志》卷五零《吴书·孙破虏吴夫人传》弟景传注云:“志林曰:按会稽贡举簿,建安十二年到十三年阙,无举者,云府君遭忧,此则吴后以十二年薨也。八年、九年皆有贡举,斯甚分明。”可见,当时已有专门记录贡举人选和具体情景的“贡举簿”。又如,《晋书》卷四六《李重传》:“弱冠,为本国中正,逊让不行。后为始平王文学,上疏陈九品曰:牧司必各举贤,贡士任之乡议……明贡举之法。”葛洪《抱朴子》外篇第一五卷《审举篇》中,说“天下贡举不精久矣”,认为东汉灵献之世,“台阁失选用于上,州郡轻贡举于下”。针对当时州郡轻贡举、秀孝不策试的状况,葛洪提出了“急贡举之法”的改革提议,“新年当试贡举者。”以上略举数例,便足见在隋唐以前早已存在“贡举

  ”制度或“贡举之法”。

  同属东亚科举文化圈的古代韩国,历史上也留下了很多关于科举的记载,有的史料还可补中国史料之不足。朝鲜史籍《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四《选举考》序云:“圣人先教而后举,选举特用人之法耳。自咨采而为宾兴,自宾兴而为辟召,自辟召而为贡举,自贡举而为科制,虽随世损益,渐不如古,其得人而共天职则一也。”从这段话的表述中,可见“科制”(即科举制)是从“贡举”发展演变而来的,两者属于选举制度的不一样发展阶段。林仁默《武科总要》序说:“贡举之法,三代未尝有之,而汉武帝建元元年诏举贤良之士,亲策问董仲舒而始焉。唐宋科举之法盖仿于此矣。”那里笼统地将汉隋之间选举取士办法称之为“贡举之法”,并将贡举之法与唐宋以后的“科举之法”区分对应。

  科举制度详解(三):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末年,废止于清朝末年,历经1300多年。据不完全统计,期间共产生文武状元778名,其中不乏有在政治、文化、实业等各个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精英。科举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以来实行的一种教育考试制度,被统治者视为抡才大典的官员选拔制度,作为其牢笼英才,驱策志士,牧驭天下的政治工具。科举制度不仅仅影响了中国,还对亚洲甚至世界都产生过重要的作用。朝鲜、日本、越南均仿效中国推行过科举制。科举制也经由传教士传入西方,影响了西方近代文官考试制度的建立。所以科举制度也被喻为是除指造纸术、指南针、火药和印刷术之外的中国第五大发明。

  制度兴起的背后,往往是国家格局的重大变化和调整。在科举制度实施之前,古代从民间选官的制度主要是汉代的察举制和魏晋的九品中正制。察举制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但察举制到了东汉后期弊端显露,为世家大族所垄断,举荐官徇私舞弊,被举荐者沽名钓誉,出现了所谓的“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情景。东汉末年,曹丕创立九品中正制。朝廷在各州郡设中正官,查访评定辖区内的士人。按声望才志,划分九个品级,上报朝廷。再由吏部根据品级家世,授予官职。举查权由地方豪门收归到中央委派的专职官吏,但这一举措并没有消除察举制的弊端,转而由新一代豪门士族代替了旧士族,一度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公元583年,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打破豪门仕族对仕途的垄断。隋文帝在位期间,开创了政治稳固、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的开皇盛世,百姓生活富足,中小地主和富裕农民数量激增。到隋炀帝时,中小地主阶层迅速崛起。为维护和扩大自身利益,新兴阶层迫切要求打破豪门士族对政治的垄断。这与王朝统治阶层遏制士族势力,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述求不谋而合。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不惟门第出生,士人能够经过自由报考,择

  优录取,跻身统治者行列,预示着中国选官制度迈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对于科举的起源,史学界说法不一,一种说法是,隋炀帝喜好文学,创立进士科,规定:士人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推荐,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以文辞考试来选士),士人定期赴试。

  唐代在进士科外,又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及一史、三史等科。因为是分科取士,所以叫科举。并且规定考试定期,每年10月赴朝廷应试。之前先由州县地方进行预试,相当于之后的乡试。至此,科举制度在唐代正式定型,以后历代相沿,直到清代。

  唐代的科举还带有举荐制的遗风,盛行通榜和行卷。通榜指考官根据的考生的声望和名德,预先列成名单,供录取时参考。为了能上通榜,考生将自我的诗文佳作投献给有名望的公卿贤达,以求得到赏识后向主考官推荐,为行卷。唐代科举各项中,以进士科最受重视,而进士科考试重诗赋,通榜和行卷又要求士子以优美的诗文求得名人赏识,必须程度上促进了唐代诗歌的繁荣,使得唐代的文学和艺术创作登上了历史的巅峰。关于行卷,较为出名的一个例子就是唐代诗人王维,落榜后找人行卷,被引荐给玉真公主。王维怀抱琵琶向公主行卷献艺,获得赏识。第二年再次应试,凭才华和举荐,高中状元。

  科举的文科考试设常科和制科。常科是按国家规定常年举行的考试。制科是朝廷为选拔专项人才临时举行的考试。试题范围均不出儒学。科举文科考试主要考诗赋、经义、殿试对策。诗赋、经义是检测考生对儒家典籍的掌握程度。殿试对策涉及治国理念、历史经验总结、现实政治乃至民生等方方面面。

  公元690年,武则天于神都紫薇城洛城殿策问贡士,首创了科举殿试。公元702年,武则天又首开武科考试,由兵部主持。一部分为从军者,一部分为非从军的习武人士。资料为策问兵法和武艺考核。给不善文辞之人开辟了一条入仕之路。

  统治者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对考试科目、资料和生源进行规划、设计和修正,从而构成一整套成熟完备的制度体系,更好的为自我服务。在考试科目上,从各个朝代科举设置的科目变化能够看出用人取向、人才需求。唐代的考试科目很多,到了明清,只设进士一科。在考试资料上,范围不出儒学,儒学的核心思想是仁,认为天尊地卑,贵贱有序,鼓励士人应举入仕,以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抱负。帝国统治者将儒家的仁和忠掺入君权天授和尊君抑臣的思想,让士子认同皇权的至高无上,在意识形态上与统治阶层坚持高度一致。至于明清科举被诟病的八股文,封建统治者也直言不讳地说:非不知八股为无用,特以牢笼人才,舍此莫属。在考试生源上,要求“家世清白”,各个朝代略有不一样,唐朝规定三种人不得参加科举考试,一是触犯法律者,二是工商子弟,三是州县小吏。到清代,规定倡优皂隶(即娼妓和从事各种表演的民间艺人,以及衙门里的衙役、小吏)不仅仅本人禁止参加科举考试,连子孙三代也没有报考资格。所以试卷规定的格式中,卷面写姓名,内页第一开写年龄、籍贯及履历、三代,以备资格审核(如:应殿试举人臣某某,年若干岁,系某省某府某县人,由附学生(或增廪生)应某某年乡试中试,由举人应某某

  年会试中式。今应殿试,谨将三代脚色开列于后:曾祖某某、祖某某、父某某。已仕、未仕于名下注明)。

  清代鸦片战争战败,中日甲午战争战败,八国联军进京,封建社会日趋没落,西方坚船利炮带来的冲击日渐强烈。当时的中国急需救国之才,科举的资料,无法为晚清供给能够制造轮船枪炮的技术型人才,八股的形式,无法将传统的士人(童生、秀才、举人和进士)培养成具有创新思维本事的新式人才。同时,即使有极为严格的稽查防弊措施和《科场条例》,清末科场舞弊案件依然层出不穷,科场腐败、买官卖官的现象日趋严重,科举改革成为大势所趋,但改革一途困难重重。虽然在晚清逐渐增设学科、议改科举、废除八股、引入针对国际局势和国内政事的策论资料、鼓励各地新办新式大学堂,然而科举制度终究没能跟上社会的变革和历史的进程。

  科举的主要历程可归纳如下:科举制度起源于隋,在唐代正式定型并发展起来,唐代开创殿试和武科,开元年间,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宋代科举制度得到完备,弥封、誊录、回避等制度建立、健全,清除了举荐制残余。北宋年间,王安石还改革科举,废明经,进士科考经义和时务策。元代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一度停废长达80年,而元代科举对蒙古、色目考生多方优待,体现出的民族不平等差异是巨大的。直到明朝,科举制进入其鼎盛时期,并开始实行八股取士。清沿明制,八股取士在明清两代科举中被沿用500余年。1904年最终一次科举成为历史性谢幕。1905年9月1日,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湖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和湖南巡抚等封疆大员联衔上《奏请立停科举以广学校折》,力陈推广学堂,骤废科举。次日慈禧以光绪帝的名义下诏,自1906年起,所有科举考试一律停止。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被彻底废止。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统治阶级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方式,虽然实施过程中很难真正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但确实给广大下层士人供给了入仕机会,在明朝,几乎有一半的进士来自平民家庭。这些来自平民阶层的新贵,大多深知民间疾苦和吏治的利弊,他们在坚持官僚队伍知识化的同时,也缓解了一部分社会紧张和对抗。

  科举的兴废,说明即使是好的历史制度在不一样时期也会发生质变,需顺应时代的要求,调整、改造、甚至抛弃其不合理的部分。废止科举,改变了久被非议却又不可撼动的传统教育体制,是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革命性质的变革。废科举后的第二年,学堂就如雨后春笋般成倍壮大发展起来。从此,近代教育制度逐步建立。

  科举考试从一介书生到高中状元,金榜题名,都要经历些什么过程呢?

  以清代为例,清代的科举考试,大致可分为四级,即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各级考试又分文武两科。一般士子,不论年龄大小,尚未取得生员资格的都叫童生。童生要取得生员资格,须经过严格的县试、府试和院试,统称之为童试。童试考中的叫秀才。秀才可参加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乡试。乡试考中的叫举人。各省的举人参加的每三年在京城由礼部举行的一次考试叫会试。会试考中的叫贡士。然后皇帝在殿廷亲发策问,考试已录取的贡士,叫殿试,赐一甲三人进士及第,赐二甲进士出身,赐三甲同进士出身。层层选拔,绝非易事,越到后面,越是学霸中的学霸之间的竞争,三年一试,参加殿试的可是几百人,状元更是独一个。试卷要求用馆阁体书写,以乌黑、方正、光沼、等大为特点(流传至今的状元试卷,叹为观止,可见一斑)。

  清初八月乡试(俗称秋闱),二月会试(俗称春闱),三月发榜,四月初殿试。之后多番变动。乾隆二十六年改为四月二十一日殿试,二十五日传胪(即在殿试后由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以后遂为定制。殿试的地点,清初在天安门外。雍正元年殿试在十月二十七日,因天气寒凉,改在殿内考试。乾隆五十四年谕:新进士殿试,著在保和殿考试。(《光绪会典事例》卷三六一)从此以后,清代殿试都在保和殿举行。

  殿试题目在殿试前一日,由读卷官齐集文华殿,密拟策题,当即送皇帝阅定。待题发下后,读卷官员同赴内阁,由监试御史临场监视,内阁中书用黄纸端书试题,当夜在内阁大堂传匠刊刻印刷(见内阁《殿试事宜档》)。印刷时,护军统领带领护军校等,封闭内外门,进行严密稽查。直到第二天早晨,印刷完毕,才解除戒严。殿试策题除由内阁、读卷官预拟以后,还有皇帝亲自制策。

  四月二十四日,读卷官进呈前十本。皇帝钦定名次后,按照试卷的名次,由内阁中书十二人,用满、汉文填写大、小金榜及三传摺子。小金榜进呈皇帝御览。大金榜用宝后,于传胪日张挂于长安左门外,三日后由礼部缴送内阁收贮。三传摺由鸿胪寺官员赴阁领去,至传胪日用以唱名(见内阁《殿试事宜档》)。

  四月二十五日在太和殿传胪,这是皇帝宣布进士登第名次的典礼,十分隆重。传胪后第二天,在礼部赐新进士宴,叫恩荣宴。二十八日于午门前赐状元六品朝冠、金质簪花一枝、朝衣、补服、带、靴等物。赐进士各银五两,彩花各一枝。“雍正元年定,殿试进士二名以下所赏银两,改给表里各一端。”(《光绪会典事例》卷三六一)

  二十九日,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五月初一,状元率诸进士到孔庙行释褐礼。然后“礼部题请立题名碑于大成门外。”(《光绪会典事例》卷三六一)

  清代于殿试传胪后,除一甲三名外,在保和殿还要进行朝考。按朝考的成绩,结合殿试的名次,由皇帝分别决定授何种官职。最优者用为翰林院庶吉士,其余分别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

  武科考试,清代自顺治初举行。子、午、卯、酉年乡试、中式的叫武举人。辰、戌、丑、未年的九月在北京会试,中式的叫武进士。乡试、会试俱分内外三场。首场马射,二场步射、技勇,以上称外场。第三场试策论,称内场。武科殿试由皇帝亲阅骑射、技勇并策文。清初殿试策题如文科殿试例,标目进呈钦定三条。嘉庆时停试策,改为默写武经,约百字。十八日在紫光阁亲阅马、步、箭,十九日在景运门外箭亭亲阅弓、刀、石,并引见,以后遂为定制。二十日在太和殿传胪,传胪仪节与文殿试相仿。武进士也分三甲,一甲三名赐武进士及第,二甲赐武进士出身,三甲赐同武进士出身。传胪后武殿试榜由兵部挂于西长安门外。传胪当日赐武状元盔甲、弓箭、腰刀、撒袋、鞋带、靴袜等物,其余武进士赐银五两(《光绪会典》卷五十二·兵部)。巡捕营送武状元归第。次日在兵部赐会武宴。然后,武进士分别以武职录用。(《清史稿·选举志三》)。

  科举制度详解(四):

  科举制度的简介

  1.科举制产生于隋朝,发展于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广的选士制度。

  2.科举制度以考试为主,荐举为辅,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直到清末1905年才废除,对封建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3.评价:

  科举制产生的前期了刺激学校教育的发展,为封建国家选拔有才能的人做官,构成了社会热爱学习的风气。

  但宋朝以后,各朝重视科举忽视学习,导致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科举弊端显露。

  科举制与学校教育的关系

  学校教育制度是培养人才的制度,科举制是经过分科考试来选拔人才的制度。

  学校根据科举考试的要求来组织教学活动,学校教育成为科举制的前提条件。

  科举制是学生取得官职的必由之路,为学校培养的人才开辟了政治出路。

  科举制的产生刺激了人们学习的进取性,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

  随着科举考试制度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学校教育要适应科举考试的需要,成为了科举的附庸,学校成为科举考试的预备场所。

  科举对学校教育发挥着导向调控作用,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资料和考试方法。

  科举制的影响

  1.进取

  (1)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把选拔人才的权利集中于中央,统一了考试与教学的资料,统一了人们的思想。

  (2)使选士和育士紧密结合。

  科举是“学而优则仕”的具体途径;刺激了学校教育的发展,促进了人们思想统一于儒学、统一认识,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3)使选拔人才更为客观公正。

  重视人的知识才能而非门第,时务、策论和诗赋有利于检测人的本事,对以后考试制度发展产生了进取的影响。

  2.消极

  (1)国家只重科举取士,而忽略学校教育使学校沦为科举的附庸。

  (2)科举束缚思想,败坏学风。学校教学安排围绕科举进行,导致了学校教育中重文辞少实学,重记诵而不求义理。构成了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的学习风气。

  (3)这种风气影响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性格。人们读书不是为了求知求真,而是为了获取功名利禄,导致了具有强烈功利色彩的读书观、学习观。

  (4)科举考试资料的狭隘阻碍了中国文化的和谐发展,异常是科技文化的发展。

  科举制度详解(五):

  魏晋以来

  魏晋以来,均以“九品中正制”选拔、任用人材,由是导致门阀世族垄断朝政。隋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打击门阀世袭,所以开始实行科举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吏须由尚书省吏部铨举,废除了传统的州郡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隋代的考试制度,除有秀才、明经科外,炀帝时又加了进士科;进士只试策,明经除试策外还试经。这两种科目都适应了一般士绅的要求,经过考试,即可入仕。由是就算是一般庶族寒门,只要有才就有机会跻身掌权的统治阶层中。

  唐朝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制度,并使科举制逐渐完善,使我国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唐朝科举制度分制科和常科两种取士方法。制科由皇帝临时下诏设科考试,以待“十分之才”。应试者能够是现任官吏,也能够是常科及第者,还能够是庶民百姓。唐太宗时扩大国学的规模,参加进士科考试的每年达千人以上,进士考中第一名的称为状元。武则天时亲自进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考试的主要资料。科举制在唐朝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尤其因为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宋朝科举

  宋朝对科举制做了不少改革。宋太祖时正式建立殿试制度,即礼部考试后由皇帝在殿廷主持最高一级考试。考生在殿廷及第后,可直接授官。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第三名称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称状元。南宋以后,改称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宋朝科举制基本上仍分制科和常科。常科考试分州府试、礼部试、殿试三级。州府试称解试,礼部试也称省试。

  元朝科举制度也分乡试、会试、御试三级,但将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南人分开考试,并分别登榜。元朝科举考试重经义而轻诗赋。

  明清两代

  明清两代,科举制度变得十分严密,各种弊端也愈发严重。明清科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校与科举考试紧密结合,进学校成为参加科举考试的必由之路。考试程序分三级,即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一次,在各省举行,考生应先参加县试和府试,录取后再参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称学政、学台)所支持的院试,院试录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乡试逢子、卯、午、酉年举行。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举人可于第二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会试。会试由礼部主持,逢丑、辰、未、戌年的3月举行。会试录取者称贡士或进士,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在会试后的同年4月21日举行。凡贡士均参加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分三甲录取。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为“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俗称“连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明清时期科举制的最大变化是考试资料和形式的变化。乡试和会试,专取《四书》《五经》命题,考生答题有固定的程式和一系列清规戒律。规定一篇文章在开始的破题、承题之后,必须有起讲、领题(入手)、提比(起股)、中比(中股)、后比(后股)、束比(

  束股)、落下等部分。在提比、中比、后比、束比的每一部分必须有两股两相排偶的文字,共计八股,所以这种严格的文体又称八股文。即“八股取士”。

  科举制的`确立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政治的选拔官吏。但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显明显。由于明清时期考试资料局限于儒家经典,考试形式的死记硬背,一切有用的知识都不涉及,把读书人的思想禁锢在孔孟之道之中,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并且束缚学术思想的发展,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1905年,推行学校教育,废除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能够直接做官。异常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能够直接参加乡试,经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仅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能够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所以,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行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构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必须程式,字数有必须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主要来源于朱熹注解)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同时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科举制度的主要意义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对于中国传统社会后半段的.政治运作和教育模式都具有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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