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什么详解(一):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也能够这样理解,居住证是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通行证"。
居住证办理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能够申请延期登记。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居住证办理手续
居住证到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线下办理居住证的手续如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景》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
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居住证是什么详解(二):
居住证是各市公安局针对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常住的居民发放的一个证件,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凭此可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贴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能够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居住证是什么详解(三):
居住证是一个城市的市公安局针对非本市户籍可是在本市常住的居民发放的证件,持有居住证者,能够享受部分本市居民享受的福利和便利,类似于发达国家的“绿卡”。
居住证主要功能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电子政务。经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2、公交服务。能够“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金融服务。能够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4、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能够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5、门禁应用。经过加载门禁功能,能够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6、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能够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7、小额消费。经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能够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8、公共服务。持证人能够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