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时间详解(一):
1、第一次:永乐三年六月十五日(1405年7月11日),三宝太监郑和第一次受命下西洋。永乐五年九月十三日(1407年10月13日),郑和船队携诸国使者、押陈祖义等俘虏还朝。
2、第二次:郑和回国后,立即进行第二次远航准备,这次远航的主要是送外国使节回国,规模较小。郑和船队在永乐五年(1407年)奉命出发,访问了占城(今越南中南部)、暹罗(今泰国)、爪哇和苏门答剌北部,然后再一次驶往印度洋,以柯枝和古里为目的地。永乐七年(1409年)夏,郑和船队还朝。
3、第三次:永乐七年九月(1409年10月),成祖命正使太监郑和、副使王景弘、候显率领官兵二万七千余人,驾驶海舶四十八艘,从太仓刘家港启航。永乐九年(1411年)六月,郑和船队还朝。
4、第四次:永乐十年(1412年)十一月,成祖命正使太监郑和,副使王景弘等奉命统军二万七千余人,驾海舶四十,出使满剌加,南渤里,彭亨,孙剌等国。船队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出发,永乐十三年七月初八(1415年8月12日),郑和船队回国。
5、第五次:永乐十四年十二月十日(1416年12月28日),明成祖命郑和等人护送古里、爪哇、溜山、喃渤里、彭亨各国使者及旧港宣慰使归国。郑和船队约在永乐十七年(1419年)七月回国。
6、第六次:永乐十九年正月三十日(1421年3月3日),明成祖命令郑和送十六国使臣回国。永乐二十年八月十八日(1422年9月3日)郑和船队回国。
7、第七次:宣德五年六月九日(1430年6月29日),明宣宗朱瞻基命郑和出使西洋忽鲁磨斯、锡兰山、古里、、加异勒等二十国及旧港宣慰司。
郑和下西洋时间详解(二):
郑和下西洋时间为:第一次下西洋的时间为1405年6月;第二次下西洋的时间为1407年10月;第三次下西洋的时间为1409年10月;第四次下西洋的时间为1413年11月;第五次下西洋的时间为1417年6月;第六次下西洋的时间为1421年3月;第七次下西洋的时间为1430年。
郑和下西洋在必须程度上改变了自明太祖朱元璋以来的禁海政策,开拓了海外贸易。郑和下西洋包括朝贡贸易、官方贸易和民间贸易等形式。在官方主持下展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交换等原则,其使用的“击掌定价法”传为美谈。民间贸易则由私人自发展开,例如据考证郑和船队的官兵便能够携带商品在沿线国家展开贸易。
郑和下西洋是明代永乐、宣德年间的一场海上远航活动,由于使团正使由郑和担任,且船队航行至婆罗洲以西洋面(即明代所谓“西洋”),故名郑和下西洋。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船只和海员最多、时间最久的海上航行,也是15世纪末欧洲的地理大发现的航行以前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系列海上探险。
郑和下西洋促进了明朝对外界的了解。在航海的参与者中,马欢留有《瀛涯胜览》,费信有《星槎胜览》,巩珍有《西洋番国志》,介绍下西洋途径诸国的情景。在地理认识上,郑和下西洋后,这个“西洋”一词的含义更为扩大,有了泛指海外诸国、外国之意。
郑和下西洋时间详解(三):
郑和七次下西洋的时间
第一次下西洋:永乐三年(1045年)六月
第二次下西洋:永乐五年九月十三日(1407年10月13日)
第三次下西洋:永乐七年九月(1409年10月)
第四次下西洋:永乐十一年十一月(1413年11月)
第五次下西洋:永乐十五年五月十六日(1417年6月)
第六次下西洋:永乐十九年正月三十日(1421年3月3日)
第七次下西洋:宣德五年(1430年)
影响
1、完全打通了由中国往南洋各国的海上交通,在海外建立起中国的威望。推行亲仁善邻,巩固和发展了中国与亚非国家的友好关系,年间,郑和船队始终奉行“共享太平之福”的对外政策,发展与各国的友好关系,在中国与亚非国家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进一步树立了中国的和平友好形象。
2、郑和下西洋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增强了华人移民的发展本事,对东南亚的当地垦荒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促进海外贸易扩大,带动了中外经济交流与发展。郑和下西洋期间,经过多种形式与当地开展双边贸易,平等互利,互通有无,把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漆器麝香金属制品和书籍等运往国外,换回当地的香料药材动植物珠宝及生产瓷器所需原料等多种货物,这种贸易活动,推动了中国和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
4、对中国移民在海外产生了进取的影响,在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泰国越南和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不少华人是随郑和船队而来,并久居不返成为早期华侨的。
5、推动我国古代航海事业到达顶峰,是世界古代航海史上时间早规模大技术先进活动范围广的洲际航海活动,在当时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郑和下西洋不仅仅是中国古代航海事业的顶峰,也是世界航海业发展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