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作用

商鞅变法的作用(详解5篇)

时间:2023-01-31 18:00:47

  商鞅变法的作用详解(一):

  商鞅变法作用:

  (1)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2)经济上: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3)军事上:奖励军功,到达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4)推动了社会提高和历史发展:商鞅变法是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经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制度,创立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提高,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壮大了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乃至中国历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商鞅变法的作用详解(二):

  商鞅变法作用

  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军事上奖励军功,到达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商鞅变法的影响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记为新发,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并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

  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人物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景,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之后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

  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

  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

  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

  商鞅变法的作用详解(三):

  商鞅变法的意义如下:

  1、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提高和历史的发展;

  2、经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

  3、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提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4、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商鞅变法的作用详解(四):

  商鞅变法主要资料

  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其主要资料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6年)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异常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销毁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年)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至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商鞅变法历史作用

  商鞅的变法以统一度量衡、废除井田制、推行重农抑商、实行法制、奖励军功、建立郡县制等为主要资料,还制定了许多优惠激励措施,如减轻农业税,增产粟帛的农民能够免除徭役,有余粮上交者能够得到官爵,提高粮食的价格,官不得违法而害农,等等。与此同时,对其他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社会活动则给予抑制,如禁止商人经营粮食买卖,提高酒肉的征税以使其价格上升从而限制经营商牟取厚利,加重商人的赋税负担,商人及其奴隶都要服徭役,至于奢侈品的生产和销售,更是遭到严令封杀。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气;方便了税收和交换。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之后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的作用详解(五):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资料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

  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之后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之后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构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

  秦之都乡邑聚原先都是天然构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资料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

  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之后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政策

  奖励耕织,凡奋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

  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

  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变法的影响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秦国秦孝公支持商鞅进行的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它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田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

  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有利于加强军队的战斗力。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焚烧《诗》《书》等书籍,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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