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60篇)

时间:2023-09-28 09:08:18

  福尔摩斯读后感(一):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他的魅力,仅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现。

  侦探小说也看过不少,但惟独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爱不释手,这是为何呢

  1。抓住人物的性格特点,进行细微地刻画。作者柯南·道尔在本书中所塑造的人物性格鲜明。尽管书上仅有几幅插图,但透过他的描述,读者的脑海中立刻会浮现出人物的形象。你能够透过几个些小的细节决定出人物的社会地位和善恶之分。比如福尔摩斯那双会闪现灵光的双眸;华生那时时作痛的肩膀;墨里亚蒂那泛着冷峻笑容的嘴角……都活灵活现的展此刻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2。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过程。读侦探小说冲得就是那精彩绝伦的推理。那一个个悬念迭起的谜题不断撞击着读者的心灵。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两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喔~罪犯原先仅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决定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读者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你继续读下去,痛快!痛快!

  3。英雄不孤。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一样。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能够透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记得书中以前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此刻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4。贴近读者,情节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再完美的人也有瑕疵,而大多数侦探小说家却不太注重对主人公缺点、陋习的刻画,使他们都变得太完美了,但福尔摩斯则不一样。在应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时,他会静脉注射吗啡、可卡因;他会不经允许在卧室里进行气味呛人的实验;他也会不在乎一旁的朋友,把整个屋予弄得烟雾缭绕……但或许就是因为他有些许缺点,才让本书更贴近读者吧!此外,《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的情节虽曲折离奇却切合实际,不像乱步的部分作品,多少带着一点科幻色彩。《歇洛克·福尔摩斯短篇故事集》吸引我的决不止这些,因为他的魅力仅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了解。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并且每一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夜说木)。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我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一样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

  老早就听同学们说这本书很精彩,故事十分惊险。这不,今年暑假这本《福尔摩斯探案记》终如愿以偿地躺在我的书架上。

  这本书里的故事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描绘他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小说结构起伏跌宕,形象鲜明生动,推理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气,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英国鲜活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其中最让我难忘的的故事就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讲述了查尔兹·巴斯克维家族的噩梦,也让我们看出修果的邪恶。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出现很少。当大家都以为他在伦敦的时候,他已经秘密的移居到庄园了,他一向在暗中观察敌人的行踪,得到准确的证据和结论。就当罪犯觉得大功告成时便一举擒住他。尽露了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手法的高明。

  同学们,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因为它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潜力。读完这本书,我总是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我太笨了而这时,朋友总笑着对我说:“不,是福尔摩斯太聪明了。”或许真是他太聪明了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

  母亲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搞笑,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搞笑《福尔摩斯探案》,可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资料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之后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

  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貌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我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我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我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盼看的每个案件的最终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

  暑假,我读了一本十分搞笑的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阿-柯南道尔写的。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向都使我们钦佩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狠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所以,福尔摩斯成了我们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

  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塑造了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使我们不知不觉地尊重和学习了这种品质。当年,阿-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中途殉职。可是一些狂热的崇拜者都无法理解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下阿-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平息了崇拜者的愤怒与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的信件从未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寓所,并雇了逸民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信。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镶了一对蓝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下颚方正突出,,显得出显得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主人公的助手华生是一位医学博士,善于学习,有着对奇怪事物的兴趣。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称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我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本事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经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能够从此刻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齐创造自我的人生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六):

  今日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本事,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必须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七):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经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十分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当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期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八):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可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杯具。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解决,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我的思维本事。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能够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能够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可是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能够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能够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我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我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本事,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本事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本事:不仅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并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害人的物品,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能够看出福尔摩斯对自我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我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阳光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能够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理解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忙,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能够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九):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破解了许多案件,人们很欣赏他的才能,他遇到危险时沉着冷静,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都不会慌张。

  读了这本书,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调查研究,才会更聪明。

  福尔摩斯读后感(十):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能够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可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并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天然仅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一样;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读后感(十一):

  在这漫长的十天假期里,我不仅仅认真完成教师、学校布置的作业,剩余的时间里,我还跟父亲母亲一齐看了一本书,名称叫做《福尔摩斯探案》。知识渊博的人应当都明白,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了不起的侦探。

  这本书经过诸多疑案、要案的侦破,充分展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智慧和高超的侦察艺术,他为人们伸张正义,惩罚了犯罪,拯救了人类的礼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世人留下了不朽的探案故事经典。

  在这本书里,我最感兴趣的故事有4个。第一个是《空屋》,写了一个想暗杀福尔摩斯的人,却成了被他追捕的对象。福尔摩斯以蜡像做诱饵,引蛇出洞,是他侦察技巧的生动写照。第二个是《跳舞小人》经过识破神秘符号和追捕凶犯的过程,说明福尔摩斯机敏过人。第三个是《黑彼得》一文中,福尔摩斯以“用鱼叉杀人,得有力气,投掷准确”的确定,锁定了凶手,并加以严惩。最终一个是《金边夹鼻眼镜》中,他从眼镜的大小来推测女凶犯的服饰、脸型、体型特征。

  其他故事里,也同样具有结构奇妙多变,人物个性鲜活,推理细腻的特点,对你们具有强大的吸引力、震撼力和艺术感染力。

  看这本书,主要是想让大家开动自我的小脑筋,变得越来越聪明!期望你们能仔细认真地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十二):

  暑假里,我阅读了阿瑟·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也被歇洛尔·福尔摩斯的不畏坚难险阻的精神和机智勇敢强烈震撼。

  书中记录了许多案子,其中最惊险,最离奇的还得属《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福尔摩斯在破案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未烧完的纸团啊,地上的鞋印啊……他都未曾放过,即使是家具里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也会与案情联系起来研究。福尔摩斯简直就是侦探界的拿破仑!

  福尔摩斯的不畏险阻、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其间不仅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涉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然而所有这些困难都阻止不了他要成功破案的坚强意志。

  欣赏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想起了叶剑英元帅的诗“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作为学生的'我们,在求学的道路上也会遇到困难,比如我最怕数学作业。看着一道道题目像一只只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地在我眼前爬行。哎呀。难那。不会做,我叹息着。绞尽了脑汁,左看看,右看看,心里都感觉不耐烦。想着我放弃吧,明天去问教师或同学吧,很多知识我是一知半解,但我有了好教师福尔摩,我觉得逃避是可耻,应当鼓起勇气,没有解题的要慢慢摸索线索,困难总是办法多,难解的数学题、深奥的科学理论,我们应当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成功就离你越来越近。

  当然,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还不够,还要锻炼自我的头脑,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能有一双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智慧。他的这些特质不是天生的,离不开他平时的学习和积累。我们仅有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我的观察本事和思维本事,才能让我们的学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福尔摩斯读后感(十三):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母亲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一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

  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趣味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趣味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十四):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著名的侦探,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本事更是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桔核》、《蓝宝石案》、《吸血鬼》……无论多么曲折离奇的案子,到了他的手里。都会很快水落石出。即使你没读过侦探小说,也不会不明白他的名称——福尔摩斯!他所破的案件每一个都惊险离奇,扣人心弦,即使你感到恐怖,却也欲罢不能,这就是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的原因。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我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吸过的烟头、烟灰,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应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必须的假想,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然后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比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他就长途跋涉、风尘仆仆赶到现场仔细勘查,从凶手走路步子的'大小确定出他大概的身高,从两只脚印的深浅程度不一样确定出凶手是个瘸子,又从凶手袭击受害者的部位确定出他是个左撇子,从地上的烟灰确定出凶手吸的印度雪茄等等,经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侦查、确定、推理,最终准确地找出了凶手。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十分热情,十分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案情,有时深夜里到贼巢进行查访,有时甚至在自我身上进行毒气实验。比如《五个桔核》的案子,他废寝忘食,不惧危险亲自前去抓获凶手。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心理活动,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比如《吸血鬼》案,他将凶手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相关人物的反映以及周围环境等等联系起来,成功地推理出了凶手。

  这本书不仅仅十分趣味,还教我学会了观察、分析与推理,想来学习也应当像破案一样,要善于思考,并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

  福尔摩斯读后感(十五):

  我一向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也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但并没有花时间去细细品读。在学校里,我经常听同学说起福尔摩斯诸多惊险的探案,可我对他的探案详情却根本插不上嘴,这更激起了我对福尔摩斯探案的好奇心。

  暑假期间,我决定认真阅读中外名著,尤其是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我买的是缩略版,但捧在手里爱不释手。

  阿瑟。柯南道尔是鼎鼎有名的英国作家,其中《四签名》是他的成名作。自此以后,他弃医从文,成为职业侦探小说家。《福尔摩斯探案集》共有四个章节。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第二章是四签名,第三章是冒险史,最终一章则是归来记。其中,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这两章分别讲两个故事,而冒险史和归来记各有四个故事。但我最喜欢看的章节是“冒险史”,因为里面的故事最惊险刺激,但最令我难忘的是《五个橘核》,《五个橘核》展现了恐怖组织对逃亡者及整个家族的无情追杀……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不畏艰险,与罪犯正面交锋,二人结下了同生共死的深厚情谊,而福尔摩斯的天赋和卓越才华也在这案子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内心激动不已,久久不得平静。

  我对《血字的研究》也深有感触,它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揭示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场景和英国资本主义的繁荣景象两个方面。

  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推理合乎逻辑,情节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的现实。福尔摩斯这个完全虚构的人物为什么变得家喻户晓,成为全世界大侦探的代名词。因为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可谓侦探小说的集大成者。福尔摩斯在他的笔下栩栩如生,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很喜欢他,他已成为人们心中正义与勇敢的化身。

  我最终明白福尔摩斯为何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了,因为他有着常人没有的个性品质:追求真理,永不放弃;注重细节,明察秋毫;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尤其是他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不仅仅剑术、拳术水平高超,并且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出色。

  福尔摩斯这个名称在我的心中“落地生根”了,我内心多么渴望能亲眼见到像他一样的神探啊,或者说我本人很期望成为现实生活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十六):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经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确定本事和推理本事。比如,他能辨别出不一样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我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十七):

  这个暑假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

  福尔摩斯相当聪明,破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案子,他一握别人的.手就明白他来自哪个国家,并且他还会拉小提琴。他说:“一个人只要十分仔细地观察他所碰到的事物,就肯定会有十分大的收获。”他说得太有道理了,我要向他学习,仔细地分析每一件事情,寻找真正的“答案”。

  福尔摩斯读后感(十八):

  读了《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后,我明白很多关于侦探的故事。

  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一样。此刻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明白和学到了好多东西,明白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

  福尔摩斯在仔细找真时,往往要收集很多的认证和物证,虽然有人在暗中阻止他们,可是他们也不会放弃,还会继续查找、分析,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于是,第三个星期,我早早的来到了书店门口,这时,书店还没开门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书店开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店的门,生怕们开时我没注意到,书让别人买走了。最终,书店的门开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个冲进去,在货架上寻找着我心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最终,我在离收银台不远货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我便立刻付了钱,兴高采烈地抱着书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儿在灿烂地微笑,鸟儿在欢乐地欢叫,我的心境啊,像吃了蜜一样甜。

  回到家,我看着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上头有一些灰尘,但里面的资料仍然那么生动,那么趣味!

  这让我明白,只要坚持不懈,就会到达目的。所以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要学会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来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十九):

  在寒假中,我读了3本书,其中有一本书我最喜欢,它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他的全名叫做——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柯南·道尔青少年时代在教会学校上学,之后在爱丁堡大学学医学,获得爱丁堡医学博士学位。行医十余年,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传写侦探小说。

  下头我再来介绍一下这本事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神秘的外表,足智多谋的头脑,很神秘。他有追求公平,济弱扶贫但尊重侠力的侠义精神,简直让他成了正义的化身。所以很多读者都被这本书给迷住了。(包括我在内哦~)

  接下来我向大家来介绍一下这部神秘又惊险的资料吧!这本书的主角是福尔摩斯,他是当地的一位侦探家。他还有一位好朋友,也是他的助手——华生。华生以往是一位阿富汗的战士,此刻因收入不多,身体也受到了打击,所以和福尔摩斯合租到了一齐。他们在一齐打败了很多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还很爱观察,他的眼睛简直就像一双能够把人看透的眼睛。在《吸血鬼》一文中,福尔摩斯注意到弗格森的大儿子对父亲怀中的.婴儿流露出强烈的妒忌和仇恨。而十分简便笃定地破解了谜案。在《斑点带子案》一文中,继父饲养的狒狒和豹子及收容的吉卜赛人吸引了多数人的注意,但福尔摩斯没有被这些扰乱思维,而是异常注意到了墙壁生的透气孔,一句解开了阴谋。这本书告诉诉我们:可见我们对待事情必须要严谨细心,不能想当然。

  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多么耐人寻味啊!细想之下,的确如此,不可解之处正是案件的线索,沿着案件的线索搜寻下去总会找到真相,而普通无特征的罪犯却让人找不到追踪的线索。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解答一道题时,越是遇到了难点,就离我们消灭知识中的薄弱点不远了,所以这时更应集中精力坚持下去。

  我们读侦探小说,不能仅仅满足自我的好奇心,要能从中找到生活的哲理,并且还会让我们的观察力增大!我很喜欢这本书,如果你和我一样好奇就去文中找找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十):

  这个暑假初,教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述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本事极强;并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一书能够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能够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我胡思乱想来吓唬自我,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明白电影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那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一样,效果也不一样。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样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我去体会。最终,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十一):

  今日我读了《福尔摩斯》前二章,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奇怪,但有很神奇的人。

  他只要看你一眼就能确定出你是干什么的.,从哪来的。他是一个十分善于观察,爱思考的人。我也要向他一样在生活和学习中多观察多思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十二):

  我想,你必须认识他吧,哈...要怀疑了吧,是谁呢!他就是著名的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大人物—福尔摩斯!是不是都认识呀,今日呢我就读了关于他的一本书,学到了好多东西,下头就听我一一道来。

  在《福尔摩斯》这本书中,主人公有许多: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军医-华特生;还有福尔摩斯的死对头-詹姆斯·莫里亚提教授。有许多惊险刺激、搞笑甚至感动的场面,还了解到许多我原先所不明白的事,比如:福尔摩斯吸过毒、华生原先不是一开始就认识他的······

  其中有一篇故事,叫《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在推理时,那精妙的推理本事可真是帅呆啦!让我太佩服了。在每篇故事的结尾,都有福尔摩斯的名言警句,让我深受启发呢!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福尔摩斯就有句话:“在这个世界里,不可能会有灵异现象的,只要用科学的方法就能把这个可笑的,没有科学依据的现象给破解掉。”看到这我一下感觉我勇敢了许多,比如我第一次一个人睡觉时,房间里很黑,我就感觉会不会有个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然后爬到我房里;看着窗户又想会不会有个吸血鬼从那跳进来,吸我的血。真是越想越害怕呀。此刻明白这些是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慢慢地就不再害怕了,胆子也越来越大了。还有在《跳舞的人》里,有个案件是一张纸上画着一个小人儿,而这个小人呢在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在所有的看来,这只可是是小小孩的涂鸦而已。但福尔摩斯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所有细节都不能错过,都对案件有着帮忙,所以就一向思考着小人的各种姿势动作到底是暗示着什么,最终最终得出了结论――原先这是海上救援时所要用到的,之后,他跟着那些肢体语言走,很快抓住了凶手。福尔摩斯明白了这张画中的意思,抓住了凶手。而这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多思考,要善于观察”,学习也是这样。

  《福尔摩斯》真不愧是柯南道尔所写的,那一篇篇文章,一件件案子都让我明白了仔细地观察和认真的思考对于学习和做事是多么的重要;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真相永久仅有一个。”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十三):

  从阿富汗战场受伤退役的华生医生和一个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年轻人合租一套公寓。很快他发现这为叫福尔摩斯的年轻人具有超越常人的慎密观察力和非凡人推理分析本事,同时时常有一些神秘的访客出入他们的寓所。直到有一天,他们卷入了一齐谋杀案。福尔摩斯牛刀初试的.第一案,精彩纷呈!

  我喜欢这位侦探,他那观察力和推理分析本事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同时他还是一个博学惊人的人,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几乎一无所知,竟然对哥白尼学说和阳光系的构造全然不知,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可是他拉小提琴却是小菜一碟。我们应当学习华生医生关心他人的良好习惯,也要学习福尔摩斯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十四):

  今日我读完了英国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严谨的思维惊呆了。

  匪夷所思的事物,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伟大的侦探,永久的福尔摩斯。这个身材瘦削、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福尔摩斯,这个伟大的名称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这样敬佩福尔摩斯,我只是看看福尔摩斯破的案我能不能破开。我那时是对福尔摩斯怀着一种不服气的心理去看的这本书。

  可是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我完全错了,福尔摩斯那严谨的思维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此刻让我们来说一说这本书中的七个探案的经历吧!

  第一个故事《修道院公学》写的是霍尔德芮斯公爵的独生子被劫走的事情。起先,我认为是德语教师黑底格把小孩劫走的,可是,之后种种证据证明德语教师黑底格只是这其中的一个受害者。我怎样也没有想到居然是公爵大人的秘书王尔得先生精心的一手策划的。

  第二个故事《黑彼得》写的是彼得·卡里船长之死的疑案。本来“凶手”已经被霍普金斯先生(福尔摩斯寄予厚望的一位年轻警探)找到了,可是福尔摩斯凭着他的推理,又找到了另一个凶手。这两个凶手相比较,显然,福尔摩斯捉住的那个人是真正的杀手。

  第三个故事《查尔斯·米尔沃顿》写的是查尔斯·米尔沃顿要将一些挑拨夫妻关系的信件在贵族麦尔兹女士和中尉多尔金结婚的前两天寄给多尔金,让他们取消婚礼。福尔摩斯巧妙地把这些信件烧掉了,避免了这次“灾难”的发生。

  第四个故事《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写的是在一段时间内,有五座一样的拿破仑半身像都被同一个人打碎的事情。福尔摩斯在大家都十分迷惑的时候打破了第六座塑像。在那里他发现了一颗珍珠,原先,这个犯人就是要找这颗珍珠。

  第五个故事《三个大学生》写的是在福兹求奖学金考试的前一天,试卷被抄袭的.事情。福尔摩斯从各个角度调查了现场,又拜访了在周围住的三个大学生,了解了他们的身高和兴趣,捉住了这个“贼”。

  第六个故事《金边夹鼻眼镜》写的是约克斯雷旧居事件。这一事件中,不仅仅有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惨死,并且杯具后的事情还揭示出了奇特的犯罪动机。

  最终一个故事《失踪的中卫》写的是在英国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与牛津大学队比赛的前一天英国剑桥大学队的中卫失踪,福尔摩斯经过跟踪找到了中卫。

  经过读这本书,我不得不敬佩福尔摩斯,他让我明白了:要注意细节,才能成功。他还让我明白了:我还有欠缺的地方。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十五):

  “全部生活就像一条巨大的链条,不论什么时候我们只要见到一环,就能够推断出整个链条的性质。”这是谁说的话?原先就是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使福尔摩斯独享“世界第一侦探”的美誉,并使侦探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人,正是该书的作者——英国的柯南道尔。

  这个暑假,我沉浸侦探故事的世界里。这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四册,全部讲述了一些探案的故事和过程。柯南道尔以其细腻的文字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一位思维敏捷、谨慎、有正义感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工作起来十分认真,观察细致,一旦发现一点点关于案件的线索,他都不会放过——哪怕是地上的一层尘土。在每一件案件中,总能听见他井井有条地说明问题,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和案件有关,富有深意。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线索,却成为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好助手。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都十分仔细,因为一字之差就会让案件陷入不一样的局面,一不细心,就会遗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

  书中十分趣味地描述了福尔摩斯平时生活的情景,尤其他热爱研究一些化学产品,在许多领域都有接触,并且拥有十分实用的知识。他的助手华生也和他成了莫逆之交,每次都共度难关、共同破案。

  在生活学习中我们也应当做到认真研究,扩大知识面,这是我们学习中所不可缺少的。他的沉着冷静也是我们要学习的一种态度,遇到事情不要慌张,要学会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层层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平时我们在学习中,如果能通不断的学习提升自我的本事,必须会有新的发现。比如语文这一门课程,假如我们能很多地阅读一些课外书,不但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的阅读本事和写作本事也会大大提升。记得有一次我在写一篇关于“美”的作文的时候,脑海中突然迸出了一句我很爱看的一部小说中的话:“花容月貌不是美,仅有善良的心和有教养的举止才是美。”我觉得这句话十分适合这篇文章,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引用了上去,为这篇作文增光添彩。不仅仅是小说,我们平时很多阅读的诗词也能够灵活运用,让我们的知识面更为丰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的正是这样的道理。

  福尔摩斯的一言一行深入我的心灵,他的魅力仅有在你阅读时才能真正体会到。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十六):

  看似正义中蕴含的阴谋,看似悲惨中蕴含的解脱。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全书中代表在人们内心中的正义人物,他经历了六十五个案件,结束了至少五十人的痛苦呻吟,总是在犯人沉思的时刻,“正义”的他为犯错的他们带来最终一缕阳光。

  在每个案件中,福尔摩斯就像是一位公正的裁判,精准而果断,一生中失败的次数不超过五次。福尔摩斯在书中活出了大多数人想要成为的样貌:有能够在危险时刻飞速运转的大脑,有灵活而带有计划感的'身手,也有属于自我的助手华生和命运共同体艾琳。他总能一眼把别人看透,所以,“被神话的人物”就成为了读者对福尔摩斯的定义,我并不这么认为,他不急于发展自我的事业,而是先贮存知识再为他人服务,这是他的资本。

  要有一本好小说,必须有衬托主角的配角,就像福尔摩斯身边的军医约翰·J·华生。他与福尔摩斯有着多层关系:是租友、战友、朋友、知己。在福尔摩斯受到威胁时,他会奋不顾身地冲出去,为他而负伤,他说:“我愿意为他负伤。”这代表着战友的兄弟情、知己的如亲人之情。

  为什么福尔摩斯和华生能够走到一齐,因为他们见过太多反抗、挣扎着的犯人。这些犯人或多或少都有着自我内心深处不可忍受的痛苦。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我最脆弱的弱点,之所以有犯人这个称呼的存在,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别人刺穿,也许这些犯人不是法律上所谓的“犯人”,而是精神上真正的审判者,这也许就是福尔摩斯不是侦探而是侦探顾问的原因。

  从每个人小时候看动画片起,我们就喜欢控诉一个恶人或帮派的罪行,同时赞美所谓正义一方的侠义行为以及他们的牺牲。可是在生命的漫长中我们看不到虚拟世界中的短暂,也许我们脑海中正义的一方永久在撒谎,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特例,也许在犯下罪行的犯人最终的呻吟中,才是生命中最真实的声音。我们不能自动定义,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罪犯,只是罪行的大小不一样而已。

  杨牧先生曾写过一首诗,《有人问我世界上是否有公理》,梁文道讲:“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只能答道:‘应当存在’。”“公理与平等”不是谁都能够定义的,如果必须找到“公理”与“平等”之间的定义,即使我们拥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精准,也不可能拥有绝对正确的审判。

  正义与邪恶,对与错,爱与恨,生与死,都取决于一个人心中的理性,但理性并不等于世间的定义,那是世界的不公正审判。就如,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十七):

  侦探所提到的,很多人在人的头脑首先想到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事实上,霍姆斯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人的存在,但柯南道尔创作的虚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十分具有十分自我喜欢的一个学习书中主要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福尔摩斯能够第二次沃森来自阿富汗内部推断,并且是一名医生,和伤害。推断崔佛已被手杖威胁。经过足迹推断凶手“暗红色研究”写这本书,身高,年龄和情绪的健康......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教学方法我们能够听过这样一个重要线索进行大致需要了解凶手的基本实现信息技术甚至还能明白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你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却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崇拜,你桀骜不驯,才华横溢,善于观察,思维冷静细致,也很懒惰,但在兴奋和勤奋的情景下看起来...我们会永久记住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十八):

  在一百多年前,以往有过一个名叫福尔摩斯的神探,他对毒品方面有很深的了解,对刀剑、地质学、解剖学、化学都十分精通。

  在福尔摩斯破的案子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讲了一齐发生在劳里斯顿花园的惨案,一个名叫德雷伯的人被杀害,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并且,在墙上有用血写成的RACHE(复仇)。凶手还留下了一枚戒指,这让警察们百思不得其解。但之后警察格雷格森却找到了”凶手“。可是,在”凶手“被抓的'时候,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却在哈利迪旅馆被人用匕首刺中心脏。并且,在死者的脸上也有用血写的RACHE。然而贝克街小侦察队引来了真正的凶手,福尔摩斯立即捉住了凶手,连凶手也对福尔摩斯心服口服。

  我最欣赏福尔摩斯的,是他严密的逻辑推理。福尔摩斯在现场仅用放大镜就能够和软尺就能够确定出凶手的身高、体型、年龄和死者的死因。其中,他能够经过步距来推测出凶手的身高。我最欣赏他的一句话:”我当时已经断定,与德雷伯走进空房间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赶车的人。我从哪些马车痕迹看出,马随意走动过,说明没人管。马夫不在屋里,又会去哪里?还有一点,想要在伦敦跟踪一个人,除了去当马车夫,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很想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推理本事。比如,在一天中午父亲递我一粒种子,并说:”你明白这是什么种子吗?“我把米黄色的种子放到桌上,它形状像玉米,但比玉米小得多。父亲又提示说:”它是在餐桌上被发现的。“我立刻来到餐桌旁仔细观察。突然,我发此刻餐桌上的烟灰缸里有一小片西红柿皮,就想:那粒种子会不会是西红柿籽?我又看到地上有几粒沾满西红柿汁的种子与父亲递给我的那粒几乎一样时,我确定自我的确定是对的。我认为,细致的观察是推理的基础,一个人就算再聪明,如果观察不细致也发现不了什么。

  要是福尔摩斯生活在此刻,他的演绎法加上此刻的高科技,就如虎添翼了。比如,能够先将福尔摩斯发现的血红蛋白试剂和罪犯留下的血迹混合成血红蛋白混合体在用高科技提取出DNA。这样,逍遥法外的罪犯们就难逃法网了。

  如果福尔摩斯的破案技巧与现代高科技结合起来,那他的经历必须会更加精彩。在我们的生活中,细致的观察、严密的逻辑、科学的知识、将使我们拥有福尔摩斯般的智慧。我,要做这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十九):

  我很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聪明、能干的侦探。不管多么复杂的案件,他总能出乎意料地拨开重重迷雾,使冤案得到昭雪、罪犯受到惩罚。

  我很崇拜福尔摩斯,因为他是个智慧、勇敢的侦探,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十):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向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普通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普通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我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可是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多少次危机都让他化险为夷,用话语步步紧逼,你争我斗,名言暗语,旁敲侧击,最终最终在那个大恶棍手上抢回宝石,立了大功。如此沉着冷静的头脑怎能不让我敬佩?

  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可是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著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能够为一个问题想一午时,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警察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到达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我的偶像!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十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探,《血字的研究》是他的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

  此书是以华生作为第一视角叙述,华生是一位前陆军军医,由于负伤,无法继续工作而被准假回家休养。他在租房子时经过朋友介绍而与福尔摩斯相识。在他的回忆录中能够看出,起初他对福尔摩斯的各种行为感到不理解,而后在亲眼目睹了他的所有推理过程后又对他肃然起敬,感到深深的佩服。

  福尔摩斯是一位逻辑思维本事很强的侦探,他不但有着令人惊叹的天赋,并且对自我要求十分严格,所以他能够熟练掌握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以及十九世纪所有凶案文献的知识。我们应当学习他这种做事认真的态度。

  《血字的.研究》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这桩凶杀案发生在一个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昏暗的房间、地上的血迹、表情十分恐怖的死者、以及墙上奇怪的血迹图案“RAcHe”。经过柯南·道尔细微的描述,我完全能够想象出那样一个恐怖的现场。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到达距离现场大约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福尔摩斯坚决要求走下马车步行前进。在进入现场后,他经过询问大致情景和敏锐的观察力有了自我的初步确定,紧之后他有了自我的探案方向。之后,经过对凶杀案的第一目击者的询问以及死者生前事迹的调查,找出了真凶杰斐·逊霍普。在他人看来这桩极其恐怖、又离奇的杀人案福尔摩斯仅在短短几天内就破了案,就像他以往所说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普通无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虽然他取得的成就已经足矣让他出好几本自传了,可是他依然很低调,日复一日地等待一个个案件上门,就算是在闲暇时间里,他也喜欢不停地思考、不断的探索,如同机器一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工作,可见他对于工作的喜爱似乎超越了自我的生命。如果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像他这样的工作狂必须没有什么朋友,华生医生是他这些年来唯一的朋友,也许天才都是孤独的吧。

  小说虽然有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可是推理过程十分详细,这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分,经过阅读小说能够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本事。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推理小说,让我养成了在生活中也处处留心、细心观察的习惯。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更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细心、坚持、不断探索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十二):

  母亲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趣味,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趣味《福尔摩斯探案》,可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资料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之后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貌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

  :“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我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我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我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待看的每个案件的最终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十三):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我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杯具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明白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向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明白自我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最终,我读到了“最终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明白,福尔摩斯的最终一案必须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境握笔写下这个最终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必须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必须是!

  明白书本只剩下最终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我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可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向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十四):

  在贝克街的尽头,一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头的人,正默默地站在路灯下,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是的,他就是神探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能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家,完全是因为他塑造了福尔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物形象,甚至连《名侦探柯南》这部动漫里的主角柯南的偶像也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终真相大白。说实在的,一开始,我根本不了解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只是明白他很聪明而已,可是当我看完这本《福尔摩斯精选集》后,我被福尔摩斯那种超乎常人的聪慧给震撼了,他的这种智慧不仅仅体此刻他破案的时候,他能够在犯人意想不到的时候捉住他,更令人佩服的是他的冷静和勇气,在悬疑的故事情节中起了很大的作用。福尔摩斯具有敏锐的观察本事和推理分析本事,这位神探的博学多闻、细心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特质,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让我们向他学习的优秀品质。

  福尔摩斯永久不遮掩自我的内心变化,当一件事不像他预测的那样发展的话,他总会流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虽然他心里很失落,可他更多的会想为什么这样推理是错的,而真正的真相又是什么呢?正因为他的有心,他的执着,加上敏锐的`观察本事,他会重新梳理思路,从而顺利地破案,让我十分佩服。

  他还有好多好多的优点,他勇敢,他认真,他坚强……福尔摩斯就像一个神话般的人物活在我们的心中。虽然他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可人们却丝毫不怀疑他存在的真实性,那是因为,福尔摩斯已经为我们留下了最完美的印象。他在书中的每一言一行,都牵动着读者为他高兴,为他担忧,为他着急,为他气愤,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魅力,他已经紧紧牵住了我们的心,让我们也进入书中和他一齐破案。

  福尔摩斯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1891年5月4日与莫里亚蒂教授一齐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柯南·道尔厌倦此主角,刻意安排;之后因为福尔摩斯迷们的强烈要求下,作者又让他神奇的复活了,所以福尔摩斯侦探还没死,具体什么时候死要问柯南道尔,估计他死不了。就算他死了,他的精神会永久活在人们的心里!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十五):

  昨日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恐怖的带子》,故事里讲的是一个叫海伦的小姐向福尔摩斯那里发出了电报,因为前不久她姐姐认识了一个海军少校,并答应了他的求婚,然后没几天就神秘死亡了。在姐姐临死前,姐姐以往说过听到过有人吹口哨,并说了一句让人不明白的话:”一条带子!带点的……“。最近海伦也答应了一位小伙子的求婚,心想最终能够离开这个不太喜欢的家了,但她的继父又让她睡在那个”死亡房间“里,因为她一向想查清姐姐为什么会神秘死亡,但又怕自我也会跟姐姐有一样的下场,所以才给福尔摩斯发去了电报。

  福尔摩斯在海伦继父不在家的时候去了海伦的家,这个房子有三间卧室、一间客厅,左边的卧室是海伦的,中间的是姐姐茱莉亚的,右边的是继父的。福尔摩斯去了继父的卧室,看见里面有一把椅子、一个保险柜,保险柜上头是一个盛了牛奶的碟子,还有一张床,床头上挂着一根鞭子。尤其引起注意的是在继父和姐姐的房间墙壁上有一个通气孔,通气孔里有一条绳子。

  看完房间后,福尔摩斯对海伦说:”等你继父回来后,你必须要装成头疼的样貌回到房间,等到你继父睡觉了,你回到你自我的房间,然后给我们亮个灯,这灯是信号,记住必须要听到他就寝的声音后在亮灯。“

  半夜11点左右,福尔摩斯看到了海伦小姐的信号灯,便准备了一根藤鞭,一盒火柴和一根蜡烛,然后从窗子爬进了”死亡房间“,过了一会,福尔摩斯听到了海伦所说的'哨子声,便一跃而,用鞭子抽打那根绳子,等到隔壁传来一阵毛骨悚然的喊叫声后,福尔摩斯和华生、海伦进了她继父的房间,发现继父已经死在那里,身上有一条毒蛇。

  海伦看到这一切全明白了,原先继父吹口哨是把毒蛇赶到姐姐那里,姐姐就是被毒蛇咬死的,那条毒蛇就是姐姐所说的”一条带点的带子“。这次因为福尔摩斯敲打绳子,所以毒蛇没有办法过来,然后就把继父咬死了。

  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和他的智慧才帮忙他破了很多的案子,所以必须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用智慧的头脑来谱写曲子,把我钢琴家的梦想变成现实。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十六):

  福尔摩斯——本书的主人公,一个耳熟能详,如雷贯耳的名称,一个智勇双全,惩恶扬善的大侦探,凿实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

  在每个故事中,都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成熟、冷静、机智、善于观察等等一系列的特点,每个罪犯都会被他的智慧、勇敢所折服,大大地挫败。每个案件福尔摩斯都要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入微的调查,尽管有些案件很是扑朔迷离,曲折复杂,并且还会涉及到侦探的个人安危,可是福尔摩斯凭着他一往无前的胆识,过人的机智,敏锐的洞察力,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让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们闻风丧胆,个个落入了法网。可是有的时候有的人把他的功劳抢走了,但他能够一笑了之,照样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们,于是不断有人向他求助,甚至国王……。

  我看完这本书真是受益匪浅啊,从中学到的最大的收获,是要学会观察和冷静。我们先聊观察,福尔摩斯能够从一些细微之处推断出一个人的资料,凶手在犯罪现场的所作所为。是的,学会观察就会有发现,有了发现就会有创造,有了创造才会有成功,观察是获得成功的一个基础,往小的来说,写一篇好文章当然需要观察,写人物描述的要观察外貌、神情等,写事情描述的要观察在我们身边的各种各样的事,描述动物植物的要观察它们的特点,这样经常写作,就会有经验,写作水平也就大大地提高了,这不也是一种成功吗?

  成功需要观察,危险时候呢,尤其需要冷静。福尔摩斯应对那重重危险,复杂的案件时总是能不慌不忙,顺顺当当地就把案件给破了。在巨大的'危险面前,冷静就像一张无形的盾,让我们有时间拔出智慧之箭。大家听说过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吧,在游戏时,有个小伙伴不细心掉到大水缸里去了,其他小朋友都吓得不知所措了,有的哭,有的逃回家了,唯独司马光很是冷静,急中生智,想到了用石头把缸砸破,救出了小伙伴。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广泛的学识,勇敢…….感兴趣的朋友们完全能够买本来看看。当然我不是搞推销的啊,只是好东西要大家一齐分享的嘛。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十七):

  我把福尔摩斯的探案集看完之后,觉得十分好看,因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所以,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里,讲了福尔摩斯办的所有奇怪的`案子,比如: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巴斯克韦尔的猎犬……这些案子,能够说是十分荒唐。那些诡计多端的犯人,总是想出哪些令人捉摸不透的想法。然而,福尔摩斯没有像苏格兰场的其他官方侦探一样,用死板的破案方案去一些犯人的想法,而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犯人定的计划应当是怎样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厉害的侦探,如果他真的在世界上的话,一些大案子,肯定会被解决。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十八):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主要资料是讲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柯小南破案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峻机警、坚强沉着,观察本事和分析力超强,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破绽;有丰富的解剖医学、毒剂学、动植物学等知识。

  柯小南是一个开朗热情、有好人缘,对电脑、网络十分在行,脑子里存储着世界各国著名案例,并且对福尔摩斯、波洛、金田一耕助等大侦探的事迹如数家珍。

  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小侦探柯小南胆大心细,他们共同开启了一个又一个谜题式的探案旅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讲青天白日,富豪之子遭遇蒙面歹徒劫持,生命危在旦夕的`事。福尔摩斯来到富豪家,他淡定、沉着,叫富豪不要慌,福尔摩斯首先了解情景,然后他们根据绑匪的电话,福尔摩斯和柯小南一一分析问题,虽然案情很复杂,狡猾的歹徒故意设下迷局,想诱使警方上当,可是福尔摩斯看清楚了歹徒的伎俩,没被骗住,最终成功抓住了罪犯

  看了福尔摩斯和柯小南破案的技巧,我十分地敬佩他们,我想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足智多谋、胆大心细的一名好警察。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十九):

  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十分十分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力,福尔摩斯能够在一秒时间内推断出华生从阿富汗来,并且是个军医,并且受过伤。经过一根手杖推断出崔佛曾受到过威胁。经过足迹推断出在《暗红色研究》这本书中凶手的身高,年龄,健康程度和心境……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能够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明白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貌……我们永久记得。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十):

  天空中渐渐弥漫起了一层雾气我埋头很迷茫地看了窗外一眼,远处的楼房已经看不见了,外面只是白茫茫的一片,似梦幻般的迷丽的色彩,突然我发现了一个人影,正向这边慢慢移近,渐渐清晰了起来,他坐在安乐椅上,叼着烟斗,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段资料,他的目光是那样炯炯有神,似乎如一支亮剑穿透黑暗,直刺入敌人的心脏,噢,我看见了他,他是福尔摩斯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那时的贝克街,不,那时的整个伦敦市笼罩在莫里亚提教授的黑暗阴影下,一切的犯罪抢劫的背后主使都是那位处处受人尊敬的教授,仅有他,福尔摩斯,正义力气的化身,才有本事有勇气去对抗这个邪恶的恶魔,所以,福尔摩斯是最最公正的审判正义与邪恶的大法官,他用他一个人的力气维护了整个社会的和平安宁。根据华生医生的记载,福尔摩斯一生接案无数,件件案子看似都那样扑朔迷离没有边际,可是福尔摩斯以其细微的观察,深入的思考,把似乎毫无关联的线索,一件件串联在一齐,在他的脑海里,在案件还没有开始侦查前就已经布下一张网络图,他所要做的就是找到关键和证据来把整个网络填满,很少有情景下他的网络是错误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神奇所在。这点在许多细节方面也能够体现出来,如,他在第一次和华生医生见面时,只是简单地握了一下手,便从手中的老茧,疤痕,握手的力度推断出他曾在某个战场打过仗,得过某种疾病,此刻身体状况怎样,甚至抽什么牌子的烟。也许你会感到惊奇,但当你听完福尔摩斯的.解释后你就会转惊奇为佩服了。

  整本书写作手法柔和细腻却又惊心动魄,每一个动作的细节刻画都那样细致入微,如“他同一条猎狗一样,伏在地上,搜寻着一丝一毫猎物留下的气味,他时而轻轻叹气,时而低声欢呼,最终站起来,别人也许很难察觉他的情绪变化,而他却早已成竹在胸。”完美的细节描述便是本书最大的成功之处之一。小说分为长篇和短篇两部分,长短篇穿插进行,如同电视剧和电影交叉进行让人体会两种不一样的叙事环境。可是不管是那一种,资料都无可挑剔,让人读来回味无穷。

  时间已经过去了几百年,《福尔摩斯》的魅力仍是众多侦探小说不可替代的,它为世界侦探小说开创了一个先河,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侦探的代名词。

  那是一位来自雾都的名侦探,他用他的行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宁,他是来自天堂的光明,他是正义的法官,他是英国的骄傲,他永久是世界的骄傲,永久,永久……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十一):

  今年寒假我又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了一遍,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仍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

  福尔摩斯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的时代是19世纪的英国,距离此刻已经200多年。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瘦削、肩披风衣、口衔烟斗已经成为了他的固定形象,他是正义、智慧和勇敢的化身,是帮忙人们战胜邪恶、弘扬正义的偶像,永久留在了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中。即使在今日,人们形容一个人聪明睿智时还会说他有着“福尔摩斯”的'脑子。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笔下,主要描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齐探案并抓获真凶的一系列故事。虽然在《最终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与敌人同归于尽,但他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书中他说过一句话,那正是他伸张正义的见证:“如果能够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为了大家的利益宁愿铤而走险,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应对死亡,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四签名》一案中,一开始我还以为有4个凶手,直到最终一刻答案揭晓时才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和华生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让平时不仔细、不爱观察的我深深敬佩。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禁赞叹它又让我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寒假。我想,下一次我又会看见不一样的他了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十二):

  最近,因为一个女演员的死,我被卷入了一场无名火灾。

  老板让我做调查,解决案件,所以我急忙赶到现场。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移动了现场。他摇了摇头,于是我和他一齐走进房子,开始调查。

  同事问我要不就是要去窗户下头经过看看问题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社会我们学习书上也有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我问他对于这个没有房子里面还有什么工作时候开始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

  我为了证明自我的观点,撕下头具的女演员,而不是看女明星,立刻问我的同事暗室,他说在床上。所以,我摸来摸去的`床,我不明白在哪里暗室触摸被打开了。内药物女主角,至今我在世界知名的。

  我突然一个惊醒,原先是梦,可是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影响很大问题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十三):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向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所以,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终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终一案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搏斗时一齐坠入深崖,再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高兴。”这段话使我感到福尔摩斯为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我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可是我们能够学习她那样的精神。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经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种案情,扞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十四):

  读完了这本《福尔摩斯》我明白了里面的许多坏人犯下的罪恶是多么可恶,有的杀人,有的给自我的老板下毒在取走钱财,可是,不管多么狡猾的犯人都会被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查的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在我的心里印象最深刻,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不管遇到什么案件,都遇事沉着冷静,不怕失败,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与狡猾的罪犯作斗争,再棘手的案件也要深入虎穴探个究竟。这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物那就是华生,华生是一名医生,在偶尔的一次相遇中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认为福尔摩斯充满了正义感,胆识过人,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细致的调查和严密的逻辑推理,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令他钦佩,所以,他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忠实搭档。经过许多的疑难案件的侦破,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完这本书,我应当学习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遇事沉着冷静,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生活当中,不管同伴遇到了什么困难,我都应当尽自我最大的力气去帮忙他们,将爱心传递,构建一个礼貌和谐的大家园!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十五):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一共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八个故事,分别是“波希米亚丑闻”“银色马”“显贵的主顾”“硬纸盒子”“桐山毛榉案”“最终一案”

  其中,“最终一案”是我被深深地感到了,他讲了福尔摩斯为了消灭莫里亚蒂教授,和他在瀑布旁打斗,最终一齐落入万丈深渊。其中我觉得福尔摩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生活中也有舍己为人的精神。

  那次汶川大地震,有一位母亲,她为了救别人的小孩,拼命地跑向废墟,用手把一块又一块的砖搬开,可她自我的小孩却被埋在废墟里面,这个小孩一向在废墟中等待着母亲。几天过去了,母亲一向没来救他。结果,这个小孩由于缺水,死去了。

  这件事说明了母亲为了别人的小孩让自我的小孩失去了生命,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舍己为人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十六):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明白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侦探了。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后才能的。他的确定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明白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十分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十七):

  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我的身体做实验,每一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应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

  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一样吸引了众多读者。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十八):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佳作不断,欲罢不能,在作者笔下侦探小说到达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让人迷在侦探故事里。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它们都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经典之作,经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还有一些相关的知识点和小资料帮忙我们作进一步的理解。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书是一把钥匙,它会打开一个广阔而美丽的知识世界。

  福尔摩斯读后感(四十九):

  一顶鸭舌帽,一把大烟斗,手拿放大镜,身穿黑大褂,猜猜他是谁对!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再难的案件他那精妙思维分析,就如同拍死蚊子一样简单。

  书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可是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本事,用福尔摩斯的话说:“最复杂的案子才是最简单的案子!”作案现场的死者扭曲变形的脸庞,使的侦探怀着恐惧的心理退出侦查工作。可福尔摩斯会对现场任何的衣物产生怀疑,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化解了轰动一时的奇案!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它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

  这本书告诉我们,再厉害的拦路虎,也只可是是一个路上的小石子,只要你把它踢开就完事了,千万不要把它当做一个很难的问题、盲点!!

  《福尔摩斯侦探集》,塑造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福尔摩斯,千万不要错过哟!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十):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侦探小说,作品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多年来,主人公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他明察秋毫,足智多谋,坚毅果敢,和塔挡华生医生一齐破了一个个复杂多变、惊心动魂的迷案。这本书告诉我们仅有经过精却、细致的观察、研究和实验,才能揭开其中的奥秘。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十一):

  一向都很喜欢悬疑探险的,最近,我看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写的侦探案。读了这本书,好像自我也和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一齐去探案,真是有惊险,又刺激。

  福尔摩斯先生是个又有智慧,又有胆量的侦探。在他所判过的案子中,没有一个是不离奇,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奇妙之案。在这些案子中,福尔摩斯先生曾被坏人追杀过,也被人叛逆过,可是,他从不为此而感到害怕,感到畏惧,反而十分愉快简便地说:“如果我被人害死了,这将是我侦探生涯中最完美的句号。”

  福尔摩斯,一位冷静,沉着,所让人尊敬佩服的侦探。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十二):

  我向全国各地的小朋友推荐《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十分的好看。这本书主要是写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侦探成功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智慧、机智勇敢的人,每次办案他都能从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关键,他的严密推理百发百中,令人佩服。他能和残暴的坏蛋斗智斗勇,把坏蛋抓捕归案。这本书写了很多小故事,其中最吸引人的小故事是《跳舞的人》、最刺激的是《五个橘核》、最恐怖的是《斑点带子案》、最神秘的是《红发会》…….

  《福尔摩斯探案集》太好看太刺激了,我很喜欢!小朋友们,你们喜欢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十三):

  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

  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伦敦的一名侦探。他常常能够破一些通常普通人破不了的迷案或奇案。

  福尔摩斯有个得力助手叫华生,他是一个有名的医生,他的医术十分高明。不仅仅如此,他还把自我观察到的一些疑点和自我的见解告诉福尔摩斯,对他的案件有很大的启发。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够破那么多的奇案是和他善于观察和思考分布开的。他在查案的过程中不放过任何疑点和细节。最惊险的案例就是恐怖谷。

  在这个案件中,有一个小镇死了人。福尔摩斯在死者的书房用来照亮的蜡烛烧了几毫米都要察,从中来确定死者死亡的时间。死者的哑铃丢了一个他也满园找从中来确认凶器。因为他的善于观察。最终经过他的奋力最终把案件给破解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长大了想当一名想福尔摩斯一样棒的大侦探。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十四):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尓写的。故事主要讲了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

  书里有三篇长篇故事和六篇短篇故事。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称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

  之后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先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十分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并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貌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十五):

  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以往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十分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忙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我的助手华生一齐,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应对复杂的案件时,经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能够确定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终我还要感激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十六):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我在暑假里读的第二本书。福尔摩斯虽然是个虚构的人物,可是作者柯南.道尔把他写的生动极了。柯南.道尔是一个英国小说家,他一开始因为写的太多了,不想再写《福尔摩斯探案集》。于是柯南.道尔就让福尔摩斯在“最终一案”这个故事里死去。因为福尔摩斯太受大家欢迎,所以有的读者就投诉柯南.道尔。柯南.道尔不得不让福尔摩斯起死复生,再写下许多故事。

  我读过福尔摩斯的8个故事,其中一个“铜山毛榉案”让我们看出了福尔摩斯的镇定。还有个故事叫“吸血鬼”,其中有个能够表现出福尔摩斯观察事物十分的认真——他像一座石像坐在沙发上,眼睛不眨一下地看着对面开着的百叶窗。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期望我自我做一个细心观察、在紧急时刻十分镇定的小姑娘。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十七):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英国阿·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离奇的案子,如: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血字的研究······

  其实,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感觉作者语言写得很好,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描述得很细腻,福尔摩斯是一个不管多么离奇或扣人心弦的案子都能破了的“神人”,这个人真的有吗

  虽然我认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必须真的存在,但他在阿·柯南道尔的笔下写得有血有肉,好像这个人就在你眼前,就在你身边。他机智勇敢,遇到危险毫不畏缩,时刻坚持冷静。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这个人。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较早而出了错误,但他是知错就改,我们就应当学习他这种能够知错就改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的人,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能多几个象福尔摩斯这样认真观察、用自我所学知识细致地调查研究,那我们的社会上的坏人将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将会很和谐,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快乐。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十八):

  我喜欢一些书,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很聪明,他用自我的智慧破了一个又一个案子。我想,福尔摩斯这么聪明,应当是从小认真学习,不用父母操心,每一天一回家就写作业,从不贪玩,他认真思考,最终取得的成就。

  我最喜欢其中一案,那就是工程师大拇指案,主要讲了有一名工程师的大拇指被一个人谋杀,所以,工程师的大拇指很多出血,只好用绷带把手包住,可是,血还是止不住,只好忍着,那个工程师去找福尔摩斯看是谁砍了他的大拇指,凶手是一个沉默的英国人。

  小朋友们,你们看过这本书吗想看的话就叫父亲母亲去买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五十九):

  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可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谦虚使人提高,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我的实力,但了解自我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并且那不必须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坚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我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我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我。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六十):

  最近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可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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