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梗概(一):
《捣蛋鬼日记》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作者是意大利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和诗人万巴。主人公是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大家称他为“捣蛋鬼”加尼诺。加尼诺受到姐姐的启发学写日记,并用日记记载了他在半年时间里种种传奇的捣蛋经历,把家里和学校搅得天翻地覆。
加尼诺很顽皮,天真无邪,他本该无忧无虑的度过完美的幼年生活,却因为太捣蛋闯下了种种祸事:他在家里玩钓鱼,却钓起了一个老人仅剩的一颗牙齿;他在家里表演魔术,却差一点射瞎未来姐夫的眼睛;在姐姐的婚礼上,他把鞭炮拴在姐夫的扣眼上点炸了,把所有人吓了个半死;他和同学打赌,却酿成了一场车祸,造成同学终身残疾;他对别人说真心话,却断送了姐夫的职业生涯和政治前途。
读了这本书,值得思考和反省的应当是成人世界,心口不一的伪善,唯利是图的行为,以及对小孩的不尊重,对小孩的错误行为一味地惩罚。
阅读这本书就能认识到,这不仅仅是一本令人捧腹大笑的少儿读物,它会引你去回忆,去思考。
作文梗概(二):
有一个西班牙的穷乡绅痴迷于骑士小说,并想去实现自我的骑士梦。自从有这种想法开始,他就成了一个我们常人眼中的疯子。
他给自我取了一个贵族的名称——堂吉诃德。他骑上一匹瘦马,穿上一身生锈的甲胄,戴上一顶纸壳做的头盔,并把一个村妇想成高贵美丽的情人,就这样出发了。他把一个客店看作城堡,要求城堡主(店主)给他举行封授仪式吗,被封为骑士后,他十分高兴,去挑衅走过的商人,结果被打得站不起来,他的邻居发现了,就把他带了回去。他的伤好了之后,决定第二次出征。这次他骗了一个大腹便便、头脑简单的农夫——桑乔来做他的侍从。桑乔骑着一头驴,就和堂吉诃德出发了。
一路上,又发生了一些可笑的事。堂吉诃德把几十架风车当作巨人,大战风车;把路人当做劫持公主的凶徒,前去“营救”……之后他又在莫雷纳山“修行”(抽风)时被遇到的几个朋友骗回家。
但到家后没多久,他听说市面上出版了一本叫《堂吉诃德》的小说,但作者写完了上卷就没素材了,所以堂吉诃德想要第三次出征。
这一次他又做了一些滑稽的事,桑乔本来是个正常人,也变得可笑、滑稽。之后一位公爵和一位公爵夫人听说大名鼎鼎的堂吉诃德来了,就用各种骑士的礼仪招待他们,实则是各种戏弄。
到了最终,堂吉诃德被他的同乡——参孙?卡拉斯科学士扮演的日月骑士打败,被要求回家,唐吉柯德才无奈地回了家。
但回了家,唐吉柯德的生命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尽头,临死之前,他才才幡然醒悟,意识到骑士小说都是胡说八道。
作文梗概(三):
从地狱出逃来到人世间的熄,在巫师的拥戴下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王国。为了强化对人间的统治,魔王熄运用魔法将天下百姓分别变成了四种人:先去光明的人、失去听力的人、失去语言的人、失去灵魂的人。他把这些各自聚集,分别装进四只魔袋。再将四只魔袋,放置在位于王国边缘东南西北方向的金、银、铜、铁四座大山的顶峰,每一座山都有一只狗把守。
为了防止天下人让他的王冠落地,他发动了一场焚书运动。从全国运来的书,堆成了一座座的书山,一天烧一座。八月十五,人类的最终一座书山被点燃。突然一本大书从书山顶端飞出,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最终像个流星滑向了西北方向。
那本从大火中飞出来的书,落在了一个牧羊少年的身边,他叫茫。当茫打开这本书时,看到了一幅手牵灰色猎犬的人像,更令他惊讶的是黄昏时分,书中的人像竟然出此刻他面前。他叫柯,是一名智慧超群的'先知,他一眼看出茫正是他寻觅已久的人物。正是柯在多方奔走游说之下,懵懂的茫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戴为王。
茫军在秋季对熄的军队展开进攻,一口气打下了几座小城。熄军毕竟是强大的,茫军抵抗了一个多月,最终败下阵来。在撤退的过程中,茫从一片沼泽泽救出了一个叫瑶的小女孩。她成了他的小妹妹。之后柯为了她的安全,把瑶和茫的羊群送到了后方。
茫军攻克了几座城池后,遭到熄军的凶猛反扑,逃进大山后,己损失大半,金库已经彻底掏空了。饥饿的人群中突然有人想到了茫的羊群,他们手里拿着大刀、匕首、木棒和绳索,羊群已经退到了悬崖边。千钧一发之际,突然出现的瑶挥动手中的灵鞭,阻止了疯狂的人群。柯率领大队人马也出现了。
作文梗概(四):
费恩有一只小猪,叫做威尔伯。费恩很喜欢它,每一天都能够给它投食喂奶,可是她的父亲想要卖掉这只猪,把这只猪给舅舅朱克曼先生。费恩十分不情愿,但她还是将这只小猪交给了舅舅。费恩与朱克曼先生把威尔伯送到了仓库里。
威尔伯在仓库里十分想念费恩,于是它决定逃出那里。可是就在它逃跑的时候,被朱克曼先生逮住了,这让它丢尽了面子,没有人再理睬它。威尔伯在仓库里生活得很孤独。就在这时,有只叫夏洛的蜘蛛愿意和它交好。他们俩成了好朋友。
不久,仓库里的一只羊告诉威尔伯,冬天的时候,威尔伯会被朱克曼先生杀掉。夏洛在一旁也听到了羊说的`话,它决定帮忙威尔伯解决困难。
夏天过去了很久。那天一早,朱克曼先生来给仓库里的动物投食,突然发现夏洛的网上写着三个字——“王牌猪”。朱克曼先生和所有动物都很惊讶。而这就是夏洛用一晚上为帮忙威尔伯想到的办法。
这一切引来了镇上所有的记者,所有人为此展开了会议讨论,讨论的结果是威尔伯逃过了一劫,暂时不会被杀掉。
为了威尔伯的安全,动物们跟夏洛一齐商讨着,又在一天傍晚上吐出了两个词——“光彩照人”“了不起”。这再一次让威尔伯名声大涨。这一次,镇上的人们一致认为应当留下威尔伯。朱克曼太太甚至用牛奶给威尔伯洗了澡,并决定第二天将威尔伯带到集市上去。
就在那天夜晚,夏洛告诉威尔伯,明天一早他会看到很多小东西,它们都是夏洛的小孩。第二天早晨,威尔伯果然看见了很多夏洛产的卵。威尔伯很高兴,并带着高兴的心境与朱克曼到了集市上去领奖,这下威尔伯会一向安全地活下去了。
可就在这时,夏洛不幸地告诉威尔伯,自我得了病没得治,会很快死掉。威尔伯很悲痛,因为有了夏洛它才免于被杀掉的命运,所以威尔伯决定用一生的时间帮忙夏洛抚养它的小孩。
作文梗概(五):
在东方花果山上,有一颗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颗七彩石。七彩石吸收日月精华,是七彩石内部充满了神力。一天,七彩石裂开了,有一只石猴从里面跳了出来。它与普通的猴子们在一齐,融入了其中。
有一天,天气十分炎热,猴子们发现了一条河,便顺着河下去找到了一条瀑布。他们很好奇瀑布后面有什么,便说,如果有一只猴子带他们瀑布后面,便能够封为猴王。石猴成功带领猴群到了瀑布后面的水帘洞,成功的登上了猴王之位,被封为美猴王。
美猴王为了出去学习法术,告别了猴群,独自外出,到了一位仙人那里学习法术。那位仙人给美猴王取了一个名称,叫做“孙行者”。孙行者向那位仙人学习了七十二变,因为给门中弟子表演七十二变,被仙人赶回了花果山。回到花果山以后,发现花果山被一个魔王占领了,便去打败了魔王,赢回了他的花果山。
他教猴子们防身术,因为没有适合他的兵器,便去东海龙宫里面讨一件兵器。最终孙行者带走了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东海龙王因为惹不起孙行者,并去向玉皇大帝告了状。
玉皇大帝派了众神仙去捉拿孙行者,但去的神仙纷纷败在孙行者的手里。最终二郎神捉到了孙行者,并把它押到了斩妖台。孙行者挣开铁锁,开始大闹天宫,最终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之下。
500年后,一位叫唐僧的僧人救出了孙行者,并给孙行者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与唐僧去取经的路上,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等人纷纷加入进来了。最终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统统都升天成了神仙。
作文梗概(六):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经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六年小学生活的描述,讲述了乡下几个小孩苦痛的长大历程。
《草房子》是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桑桑是《草房子》这部小说贯穿始终的人物,他也是油麻地的见证。但十分不幸的是,由于作家拿出了最多的笔墨来描述他,也导致大部分苦难落在了桑桑身上,而因为考验,桑桑才得已明白更多的生命的意义。
《草房子》中描绘了众多人物形象,如残疾男孩秃鹤、纸月、蒋一轮、秦大奶奶、杜小康、细马。而桑桑亲眼见证了这些人的历程,甚至参与其中,而整本书的高潮是桑桑与病魔的斗争,这对桑桑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挑战,他的父亲放下了工作,带着他寻医问药,正当他们要放弃治疗时,期望来了,桑桑的不治之症居然好了。苦难让人提高,就跟这次疫情一样,虽然我不能抗战一线,但我却经过读书、学习有了满满的收获。
细细品味,《草房子》里小孩们天真无邪的时光已不重要。而那一次又一次的.苦难才成为本书最耀眼的一颗星。
作文梗概(七):
从小寄养在姨夫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夫一家人的歧视与欺辱,然而就在哈利11岁生日那天,他从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和猎场看守鲁伯﹒海格那里得知了自我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先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他一岁时,父母为保护他被那个连名称都不能提的神秘人——伏地魔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的学校——霍格沃茨。霍格沃茨有四所学校,它们分别是: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进入霍格沃茨学校后,哈利被分院帽分到了格兰芬多,成了格兰芬多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赫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我都很意外,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所以让他成为了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斯内普教授似乎总是对哈利不怎样友善,然而他错了,斯内普教授不是不喜欢他,而是恨他,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
哈利在一次魁地奇比赛后发现斯内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奇洛教授,甚至斯内普腿上有三头犬的咬痕,更能够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长大着,斯内普似乎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在他的朋友的帮忙下,成功穿越了四楼走廊外面的活板门,发现奇洛教授才是这一切的关键,奇洛的内心充满仇恨,把自我的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让伏地魔附在他的身上,所以奇洛不能碰哈利,幸好邓布利多学校的校长及时赶到,阻止了奇洛。
作文梗概(八):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欧洲社会奉行拜金主义,人们躲避崇高,自甘平庸,一味追求物质生活。罗曼.罗兰为了唤醒世人,让人们呼吸英雄们的气息,先后写成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等名人传记。他期望经过展现伟人们的曲折人生,为人们树立战胜苦难的榜样,以帮忙人们获得心灵上的支撑,进而创造不风俗人生。
贝多芬是一名德国著名的作曲家、钢琴家、音乐家,他的一生遭遇过无数的坎坷和痛苦。如“《欢乐颂》课文主要写《第九交响乐》时,贝多芬还是拿不定主意,直到《第九交响乐》完成的最终一刻,他还想将《欢乐颂》放到第十或第十一交响乐中。”贝多芬在青年时候双耳就失聪,他虽然创造出了美妙且完美的音乐,却不得不忍受无声的痛苦。贝多芬一向处于贫穷、孤独的不幸之中,可是他以顽强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的困难,重重险境,但贝多芬并没有向厄运低头。虽然命运带给他的是苦难,但他却将苦难比喻成了欢乐的乐曲,例如:“《辉煌的成功》虽然感情将贝多芬遗弃了,但成功已经悄悄来到了他的面前,1810年,贝多芬的作品已经在欧洲广为流传,荣誉纷至沓水。”贝多芬的作品,永存于世。
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的一生是悲惨的,深受疾病,贫困和情感的折磨。可是,贝多芬没有向命运妥协。
他双耳失聪的'情景下,凭着超凡的毅力和斗志,继续创作出不朽的作品。贝多芬以自我的人生历程证明:人仅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住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住自我的命运。
作文梗概(九):
就是简要地把故事说出来,也就是讲述大意。
但在讲述时,不能斩头去尾,不能遗漏重要情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经过都要交代清楚。
语言要简洁,尽量长话短说。能的!《小公主》是一部灰姑娘式的儿童小说,写的是19世纪的故事。
小主人公,英国女孩萨拉·克鲁,刚生下来母亲就去世,父亲在印度经营煤矿,十分富有。在她七岁的时候,她被父亲送回伦敦,在铭钦女士办的一所高级女童培育院住读。
她刚入学时,穿着像个小公主似的。可是之后传来坏消息,说萨拉·克鲁的父亲破产身亡,没有音信。
铭钦女士一下子态度完全改变,觉得她成了自我的累赘,把她从小公主变成了最低贱的使女,从原先漂亮的房间赶到寒冷简陋的阁楼上去栖身。可是在她生活困难时,还是不忘帮忙别人。
然后萨拉·克鲁尽管遭到变故,只能暗中想念父亲,背着人哭泣,可是最困难的时候始终坚强地生活下去,不卑不亢,和同样过着日子的女伴相濡以沫,互相支持。到头来,原先她父亲死后还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他的.朋友经过许多周折,最终找到了她。
萨拉·克鲁一下子又是位“小公主”,被接走了,使铭钦女士恼丧不已。这本书既刻画了心地善良、不怕困苦的萨拉·克鲁,使人对她又是同情又是佩服,又对铭钦女士那种势利小人作了淋漓尽致的讽刺。
30年代好莱坞曾把这部小说拍成电影,扮演萨拉·克鲁的就是当时最受欢迎的美国童星秀兰·邓波儿。之后这本小说又不止一次拍成电影。
以往也被拍成电视剧,更完整的体现了小说的细节。体现了萨拉·克鲁的乐观,乐于助人以及坚强......
作文梗概(十):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
东胜神州傲来国有一座花果山,在花果山的山顶耸立着一座仙石,仙石吸收了日月精华,产下了一个石卵。几十年后,那石卵破裂了,从里面蹦出一只石猴。石猴身手非凡,十分勇敢,闯入了那凶险又神秘的水帘洞探索了一番,发现水帘洞里并没有危险,反而十分美丽,还有各种家具。它的胆量和勇气征服了众猴,也所以成了众猴之王,而水帘洞也成了它们的安居之所。
之后,它四处拜师求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西牛贺州,得到了菩提佛祖的提点,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
归来后,又到东海龙宫去借宝物。说是借,实则是硬抢,经过一番大闹,得到了稀世之宝一一“如意金箍棒”。这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得到宝物之后,孙悟空又去了阴曹地府,把自我的名称从生死薄上勾划掉了。
它认为自我十分厉害,于是又飞到天上大闹天宫,玉皇大帝大发雷霆,却又奈何不了,就请来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
五百年后,一位叫唐三藏的.僧人走过五指山,救出了孙悟空,孙悟空也答应一路保护唐僧,跟着他一齐西天取经。
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唐僧又收获了两位徒弟,分别是沙悟净和猪八戒,并且降服了白龙马。一路上,一行人闹了不少矛盾,可是每一次都和解了。在途中,唐僧多次被妖怪抓走,孙悟空它们想尽办法,每一次都救出了唐僧。
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他们不畏险阻、勇往直前,最终在雷音寺取得了真经。
作文梗概(十一):
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第一次提出这一概念——人类生存于一个虚拟的、数字化的生存活动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应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从事信息传播、交流、学习、工作等活动,这便是数字化生存。“信息的DNA”正在迅速代替原子而成为人类生活中的基本交换物。整本书最核心的思想即尼葛洛庞蒂总结的数字化生存四大特质——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和赋予权力。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大部分比特的时代着重讲了比特如何替代原子成为新的组成世界的结构。无论是宽带的建立还是数字电视,都是比特时代下的产物。也由此带来了多媒体的.诞生,信息产业的爆发。第二大部分人性化界面作者对机器进行了一系列设想,不仅仅提出了让“机器人变得更像人”的言论,更对虚拟现实有了自我的设想。这一部分作者提到了《我的日报》,即未来的信息将是个人化的,为个人而服务的。当下的今日头条、一点咨询便是对这一伟大预测最好的反映。第三部分数字化生活,作者更是前瞻性的提出了家用机器人、物联网、艺术、教育的信息化。
时隔约17年,书中所谓“预测”的东西,此刻已有很多制造了出来,甚至有一些已经淡褪至人们的生活背景中,使大家觉得它理应如此,如电子邮件、互联网、触控式人机交互等。的确,技术的变化与发展实在太快太快,以至于在今日还看似天花乱坠、无厘头的各种技术预测,到了明天却显得极度软弱无力。可是,良好的思想却是沉静而绵长的,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苍白,反而会因岁月的积淀愈发显现出它的光辉。
作文梗概(十二):
在英国16世纪的一个秋日,世界上诞生了两个相貌相同的男婴,但他们的命运却截然不一样。一位是名叫爱德华的英国王子,另一位是贫民窟的一个乞丐的儿子汤姆。十三年后的一天,汤姆同往常一样乞讨,走着走着就到了皇宫门口,他在大门旁看着花园中的爱德华王子出了神,这时他被凶狠的士兵发现,把他痛揍了一顿。爱德华王子看见后出面阻止,把汤姆带进了皇宫。
王子和汤姆交流着,王子被汤姆的`生活所吸引,所以他们交换了衣服,同时也交换了身份。变成王子的汤姆一时理解不了这样的变化,也一向向大家解释,但他们都觉得汤姆是疯了,变成乞丐的王子也是如此,出了皇宫就被很多人欺负,他只好忍气吞声地逃走。他想,先去汤姆的家看看,也许他的家人听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就会把他送回皇宫,但最终的结果是他们觉得爱德华疯了。
之后,汤姆的家支离破碎,他结识了一位名叫亨顿的爵士,作文他精心的照顾着王子,爱德华也听了许多关于亨顿的故事。于是,他和亨顿回了自家的庄园,经历了重重磨难,亨顿的家人去世,仅有六亲不认的弟弟修和他的妻子爱迪斯还活着,可他们所有人都不相信他是亨顿,原因是七年前有人来信说亨顿已死。所以,亨顿和爱德华被修关进了监狱。但没想到,在监狱中有位亨顿以往的仆人把他们救了出来。之后,他们踏上了去王宫的旅途。
王子和汤姆相遇后,换回了自我原先的衣服和身份。爱德华因经历了平民的生活,深深的体会到了当今社会的残忍,决定修改英国法律。因为汤姆的善良,王子让他做了自我的侍从,但这位仁慈的统治者不久就去世了。
作文梗概(十三):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我的名称。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齐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明白自我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十分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厌恶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它肯为主人阿炯付出自我的一切,可是却被别的狗抢走了主人。于是,迪克的“复仇”计划慢慢拉开了帷慕……
迪克咬断了白狮狗的腿,闯下了大祸,当剧院中所有人想要在第二天杀了它时,头天晚上,阿炯偷偷地将迪克从铁笼中救了出来。
就这样忠心耿耿的迪克与主人最终选择了流浪天涯,去寻找真正纯洁的爱。
作文梗概(十四):
马提在散步时邂逅了一只小狗,他十分喜爱它,并给它取名为“喜乐”,还决定收养它。幸运的是,马提的家人都很喜欢这只可怜又可爱的流浪狗,一致同意马提收养的决定。万万没想到,马提很快便得知喜乐并不是流浪狗,它是有主人的',那就是邻居贾德。
万般无奈之下,马提只能把狗还给贾德。然而,就在马提准备离去的时候,却发现贾德对喜乐很不友好。果不其然,第二天喜乐就偷偷跑了回来,恋恋不舍地围着马提转,期望马提能做它的新主人……经过一番思想斗争,马提决定不把喜乐还回去了,他要把狗藏起来!
狗失踪后,邻居贾德来找马提询问,马提只好撒谎说并未看到狗。随后,他把喜乐藏在了家附近的山顶上,一有空就上去陪它,这样安然无恙地度过了一段时间。
就在一切都十分完美的时候,祸从天降——喜乐被一条大恶犬发现了,趁马提不在的时候,大恶犬将瘦弱的喜乐咬得奄奄一息!为了救活喜乐,马提带它去墨菲医生家里。经过治疗,喜乐逐渐康复,但墨菲医生也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贾德。贾德十分生气,怒气冲冲地跑过来,将喜乐带走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马提无意中看到贾德在禁止打猎期杀死了一头小鹿,一条计策涌此刻他的心头。马提去找贾德,表示自我愿意每一天为贾德劳作,但条件是要把喜乐永久还回来。如果答应条件,杀鹿的事马提就替他保密……贾德同意了,两人还签了一份合同。
马提劳作了很久,最终换来了喜乐。
这一切感动了贾德,他把狗项圈递给了马提,马提为喜乐戴上项圈,十分快乐地往家走。
作文梗概(十五):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快乐的家庭,可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可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奋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理解了许多挑战,坚持应对困难。最终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样坚持,应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可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一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明白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最终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久激励我前进!
作文梗概(十六):
《西游记》是广大青少年儿童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不仅仅好看还教给了我们许多的道理。它为什么使我们这么喜欢他呢
因为他写了孙悟空降妖除魔。十分的威风。不公威风,还使我明白了坚强不屈的道理,孙悟空不管被打败过多少次,都不放弃,最终,最终打败了妖怪。最好的是三打白骨精,里面孙悟空火眼金睛识妖怪。而其他的师兄弟都错怪了孙悟空,把妖怪错当成了好人。把孙悟空赶了出去。最终,孙悟空他没有记仇,还是去救他的师父了。告诉我们要相信别人,其中的师兄就是不相信孙悟空才被抓的,我们还要明辨是非,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就冒着被赶走的危险仍然要把妖怪打死。《西游记》中还有许多让我感动的事。比如说:“孙悟空偷道观的人参果。结果,师父和他的师弟们都被抓走了。可是孙悟空知错就改,请观音来帮忙,才解决了困难。”孙悟空的`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的我们学习的。
《西游记》中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大闹天宫。因为它展现了许多精彩的片段。其中也有不好的片段。孙悟空和师傅他们以往答应过老龟,帮它问问它还能活多长时间,结果他们都没有问。这一点是我们不能学习的,因为他们没有讲诚信,我们千万不能够不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我们必须要做到。
《西游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电视之一。他不仅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还教给了我做人的品质。当我什么事情没有讲诚信的时候,我就想了想《西游记》中那一幕,我心里十分愧疚。所以《西游记》是我的最爱之一。他不仅仅让我着迷,还教给了我知识。
《西游记》真让我着迷。
作文梗概(十七):
一年夏天,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正站在树桩上享受着盛夏,因为闻到了腊肠的香味,跳进了一个野餐盒中,从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男孩玛利欧捡到带回了报亭。在报亭里柴斯特认识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不久便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星期天上午,玛利欧带着柴斯特去唐人街买蟋蟀笼子,他以十五美分的价格从冯赛手中买到了笼子、铃铛和一块幸运饼干。玛利欧十分高兴。晚上柴斯特梦见了自我吃着好吃的嫩树叶,清醒后才发现自我吃掉了本就收入不多的玛利欧家的两块钱。玛利欧母亲发现后立马表示要把柴斯特关起来,关到玛利欧替柴斯特还清钱为止。
塔克为了救出柴斯特,拿出了自我全部的积蓄释放出了柴斯特。玛利欧认为柴斯特吃钱是因为自我喂得不好,于是去请教冯赛。冯赛请玛利欧和柴斯特吃了中国的饭菜,然后翻了书,告诉玛利欧蟋蟀吃桑叶,而自我家正好有,他就摘了一些喂给了柴斯特。
回到塔克的'家,他们跟着捡来的旧收音机唱着歌。这时,火柴摩擦产生的火星点燃了报纸,报亭里发生了火灾。他们灭火无效后,仓皇逃走,得以保命。大火烧光了报亭,玛利欧母亲认为柴斯特是纵火犯、不祥之物,要把柴斯特扔掉。此时柴斯特唱出了在收音机里听过的歌曲,这让玛利欧母亲很开心,她决定留下柴斯特。
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听到柴斯特的歌声后,十分震惊,就写信将此事告诉了报社。不久报刊上登出这件奇事,柴斯特一下名声大振。
但在光辉时刻,柴斯特却想回家了,亨利为了帮忙他,钻了许多下水道,找到了他回家的列车。柴斯特就这样离开了纽约。
作文梗概(十八):
金色的草房子,大片的艾叶,沉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小孩:聪明的桑桑、文静的纸月、慈祥的秦大奶奶……
桑桑是个聪明调皮的小男孩,他经常做出许多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而这一切的一切也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纸月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父母,仅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娘的的奶奶。她在被其他人欺负时,怕奶奶担心,并没有告诉奶奶,而是独自一人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忙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帮忙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作文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竟只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而不慎落水,永久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回想;到底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文章还经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位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小孩之间的友谊,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在曹伯伯的笔下,每个人物形象性格分明,各有各的特点。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打开都是一段故事。《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它的每个主人公都有它独特的人性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久值得我珍藏的书。
作文梗概(十九):
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跟着父亲来到了与大麦地仅一河之隔的五七干校,在一次小意外中结识了不会说活的十一岁的男孩青铜。
不久,葵花的父亲在意外中溺水身亡,善良而贫穷的青铜一家收养了这个可怜的女孩。从此,葵花就成了青铜的小尾巴,青铜就成了葵花的保护伞,两人形影不离。
因为家境贫寒,青铜放弃了自我的上学梦,把这个难得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圆葵花的一张照片梦,青铜全家在严寒的大雪编芦花买鞋,青铜甚至将自我脚上的芦花鞋买给客人赤足踏雪回家,为了不让葵花挨骂,青铜揽下看守茨藤不力的过错;为了能让葵花更清楚的看戏,他让姝姝骑有自我肩上,任凭身体晃动也咬牙坚持;为了让葵花更好的演出,青铜亲手用冰凌做了“钻石顶链"惊艳全场煌灾过后,人人都饿的前胸贴后背,可青铜还要选最的芦花根给葵花。
而葵花,青铜一家对她的好,她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不扎漂亮的头绳,不照相,省钱买纸,买笔教哥哥识字写字;她明白家里条件不好,为了给奶奶治病,便独自一人去江南捡银杏叶卖钱;她是个城市女孩不太会于农活,但她也认真的去做,她吃不惯野菜和糙米,却丝毫没有报怒;她分不清草和麦苗,但还是奋力地去学放牛……
就这样,青铜、葵花一家了生活在艰难的岁月里,大家同心协力,过着贫困却欢乐的'日子。而打破这一平近的是葵花的口岁的那年,市长为了葵花的前途,青铜一家只能忍痛将她送上船。
这件事对青铜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从那时起,他日日坐在河边的草上望着葵花所在的方向,用尽平生力气喊出了"葵花"两个字,震憾了所有人的心!
作文梗概(二十):
这是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写的一本书,故事惊险又刺激,难过又趣味,读了后还让人陷入沉思……
书中写到有一对老夫老妻生了两个儿子,大哥名叫大林,小弟名叫小林。兄弟俩十岁那年,他们的父母去世了,为了生存,兄弟俩只好出去找工作。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于是他俩决定分头跑,跑了很久,最终把怪物给甩了,可是兄弟俩就这样走散了。之后,弟弟被一只狗绅士和一只狐狸当成废物捡回去了,然后他又被拍卖给了四四格先生。四四格每一天都让小林干没完没了的活,没有饭吃,还不让他休息,也不给工资,小林和他的同伴们受尽了四四格的.虐待,最终大家团结起来把四四格打死了。可是打死一个四四格又来了一个四四格,小林他们最终都无法摆脱四四格们的欺压,于是他们就一齐逃跑。结果小林遇到了开火车的中麦伯伯,他就跟着中麦伯伯学开火车,之后他成了一名优秀的火车司机,能够自食其力了。大林逃跑后,他也遇到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用诡计把大林送给世界第一富翁—哈叭先生当干儿子,他从此就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了。之后,哈叭先生去世了,大林打算和蔷薇公主去海滨玻璃馆结婚,可是中途掉到了海里,辗转来到了一个叫富翁岛的地方,那岛上都是金银财宝,并且也仅有金银财宝,没有人劳动,没有人创造财富,最终没有食物,大林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金钱不是万能的,劳动才是最最重要的,创造财富才是最快乐的。俗话说,自我动手丰衣足食,如果我们仅仅拥有金钱,并不代表我们就拥有了生命、健康和快乐。我们仅有经过自我奋力地劳动,去获取我们想要的东西,那才能拥有真正的快乐。
作文梗概(二十一):
从前,有一个叫汤姆的小孩,住在美国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他十分调皮,但喜欢宝藏,顽皮的汤姆经常逃学闯祸,遇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一向向往自由。
有一次,汤姆心境沮丧,突然看见他的朋友乔哈波,萌生出离家出去当海盗,于是汤姆乔、哈克准备了一些食物和物品,当天晚上就开船来到了杰克逊岛。
他们吃咸肉、玉米面包过得自由自在,在沙滩上追逐打闹,在河边钓鱼,玩了许多天。镇上的'人许多天都找不到他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派了一艘蒸汽船打捞他们的尸体。他们明白后十分的自豪。因为这个事,汤姆还一个人溜回家看了看,得知镇上的人星期天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在镇上的人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突然回到教堂,让全镇的人大吃一惊。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汤姆和哈克来到鬼屋,不久杀人凶手印第安乔和一个陌生人也出此刻鬼屋里,两个小孩连逃出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一向趴在二楼的地板上听他们说话。
当陌生人发现了哈克和汤姆的挖土工具后,两人商量如何转移财产。印第安乔觉得有人在二楼,上楼杀人时楼梯垮了,他觉得不要浪费时间就走了,汤姆和哈克才松了一口气。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镇上的小孩们参加了贝琪母亲举行的野餐会。吃喝玩乐后,他们决定去山洞冒险,而汤姆和贝琪在山洞迷路了。他们两个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给了贝琪。自我在山洞里探险,蜡烛立刻就要燃尽了。贝琪绝望了,可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鼓起勇气探路。途中还遇到了躲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乔,可是他一听到声音就跑了,最终汤姆以他的智慧,最终走出了山洞。
最终,汤姆和哈克进入山洞。把财宝挖了出来,他们变成了富人。
作文梗概(二十二):
今年的寒假格外的长,利用这段时间,我看了几本小说,其中有一本令我印象最深刻,叫作《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作者笔名为肉包不吃肉。
故事发生在下修界的死生之巅。主人公墨燃重生回了少年时,把前世对他的师尊楚晚宁的恨带到了这一生,可是之后却发现这是他以往最喜欢的师哥设下的圈套。墨燃前世犯下了巨大的错误,他一度认为这一世无论如何也还不清了,却忘了他是为了保护楚晚宁才变成了可憎的踏仙君。最终,他拼死护住了另一个时空的安宁,只为了赎清前世犯下的罪。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是我至少此刻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中的群众只相信他们亲眼看见的,没人愿意给墨燃和楚晚宁一个辩解的机会,最终导致墨燃和楚晚宁这一对恋人险些阴阳两隔。书中的人物活灵活现:外冷内热的晚宁,一心想赎罪的.墨燃;两世都要带蝶骨美人席回家的华碧楠;温柔的师昧师明净;还有凤凰儿,天之骄子薛蒙……
这本书中的一句话很好:“莫要对他人妄行揣测,是人能够给予自我的最高尊严。”此刻有多少人不会去理会事情的真相,一心认为自我看到的、想到的就是事实呢有多少人,仅仅因为自我的见解,就冤枉了那么多好人
《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用它的每一个情节甚至每一句话都在向我们诠释着一个道理:并非看见的所有东西都是事实,也没有必然的对与错,更没有所谓的‘公平’。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因为人们茫然的相信抑或是茫然的指责而褪去了青涩,留下了成熟。可是这些早已不重要了,他们坚守了自我的本心,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
作文梗概(二十三):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的马克吐温所著,汤姆是一位爱冒险,顽皮的小男孩。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从不畏惧,勇敢的去应对不退缩,他曾目睹过一齐凶杀案件。勇敢地在法庭中指出了凶手。
汤姆幼年丧母,于是由他的波莉姨妈照顾。因为厌恶被束缚,所以常常惹事生非,但波莉姨妈从不骂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爱他!他经常与其他小孩打仗,搞恶作剧……无所不能的他一天深夜与哈克去墓地玩耍,竟无意间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件!凶印江乔埃杀了一名医生,但他嫁祸给了胆小怕事的酒鬼波特,让他成了替罪羊。汤姆为此彻夜难眠,他与哈克都惊恐万分,便于哈克去了杰克逊岛做起了海盗,过起了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自在生活。可是逃可是内心的不安,决定回去。镇民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所以十分悲痛。正在为他们开追悼会时他们出现了!大家都欣喜若狂、激动万分!
镇上要开庭审波特杀人案件了,和内心的不安做了一番斗争后,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可印江乔埃却逃之夭夭、无影无踪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汤姆与贝琪进入了山洞,但他们竟然在山洞中迷路了!当贝琪十分绝望和已经做好死的`准备了,汤姆一向在安慰贝琪,汤姆凭着自我的智慧和勇敢找到了出口,但中途并没有抛弃贝琪,而是回去找到了贝琪,并安全回家。
汤姆回到了镇上还吹嘘了一番。但不久后,汤姆像撒切尔法官汇报了印江乔埃还在洞里!可撒切尔法官两周前就已经封死了洞口,正当他们再次进入洞口时,却发现印江乔埃已经死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述了汤姆这个顽皮小男孩的幼年,经历了重重困难,汤姆都不畏惧,并克服了!我们应当学习汤姆这种不畏惧不怕困难的精神!
作文梗概(二十四):
从地狱出逃来到人世间的熄,在巫师的拥戴下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王国。为了强化对人间的统治,魔王熄运用魔法将天下百姓分别变成了四种人:先去光明的人、失去听力的人、失去语言的人、失去灵魂的人。他把这些各自聚集,分别装进四只魔袋。再将四只魔袋,放置在位于王国边缘东南西北方向的金、银、铜、铁四座大山的顶峰,每一座山都有一只狗把守。
为了防止天下人让他的王冠落地,他发动了一场焚书运动。从全国运来的书,堆成了一座座的书山,一天烧一座。八月十五,人类的最终一座书山被点燃。突然一本大书从书山顶端飞出,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最终像个流星滑向了西北方向。
那本从大火中飞出来的书,落在了一个牧羊少年的身边,他叫茫。当茫打开这本书时,看到了一幅手牵灰色猎犬的人像,更令他惊讶的是黄昏时分,书中的人像竟然出此刻他面前。他叫柯,是一名智慧超群的先知,他一眼看出茫正是他寻觅已久的人物。正是柯在多方奔走游说之下,懵懂的茫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戴为王。
茫军在秋季对熄的军队展开进攻,一口气打下了几座小城。熄军毕竟是强大的,茫军抵抗了一个多月,最终败下阵来。在撤退的'过程中,茫从一片沼泽泽救出了一个叫瑶的小女孩。她成了他的小妹妹。之后柯为了她的安全,把瑶和茫的羊群送到了后方。
茫军攻克了几座城池后,遭到熄军的凶猛反扑,逃进大山后,己损失大半,金库已经彻底掏空了。饥饿的人群中突然有人想到了茫的羊群,他们手里拿着大刀、匕首、木棒和绳索,羊群已经退到了悬崖边。千钧一发之际,突然出现的瑶挥动手中的灵鞭,阻止了疯狂的人群。柯率领大队人马也出现了。
作文梗概(二十五):
1865年南北战争时期,工程师史密斯,记者斯皮莱,仆人纳布,水手庞克洛夫,少年布朗被困敌营。
他们一齐乘坐热气球穿过恶劣天气下的太平洋逃了出去,可途中遇上了强烈风暴,他们把所有东西可扔的东西丢入水中,可还是没逃过而厄运。他们被无情的扔到了荒无人烟的小岛。主心骨史密斯也被浪头打入了海中。托尼为了救主人也跳进了海中,潮退了没想到脱离金跑到他们的临时住所,带他们找到了史密斯。
工程师带领他们建造了新的家,名为花岗石宫。并且利用工程师的知识和才华吹了玻璃,生起了火,制造了武器,还过上了好日子,什么都不缺,还养上了畜牲,并收养了黑猩猩一一一于普,将它培养成了一个忠实的'仆人,之后他们把此岛命名为“林肯岛″。
很多年过去了,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一只漂流瓶,瓶里装的是离林肯岛不远的一个岛上的一封求救信。他们想办法到那个岛上并成功救回那个人,救回后才知他是罪犯,名叫艾尔通,是格兰特船流放于那个岛,早已失去了人性,之后在他们五个人热心的帮忙下才渐渐的复原。
有许多年过去了,他们惊奇的发现海滩上其他人的脚印,还发现有艘船正在靠近,原先那是艘海盗船,打算在此停靠,经过与海盗几番周折,最终只剩下了五个海盗,可是这五个海盗绑架了艾尔通,以此要挟他们跟他一齐做海盗,重操旧业。当他们准备着解决掉那些海盗时,却发现海盗们已死了,疑点越来越多,当岛民百思不得其解时,他们收到了一封电报,让他们去找发电报的人,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那个人就是鹦鹉螺号的船长一一一尼磨船长。
之后,火山爆发,地面下沉,六位患难者最终乘坐格兰特船长的船上回到了美国。
作文梗概(二十六):
在美国一个叫圣彼得斯堡的小镇上,有一个贪玩淘气的小孩叫汤姆·索亚,他父母双亡,由姨妈抚养。
有一次,因汤姆太过淘气,姨妈罚他刷栅栏,这本是个“苦差事”,可谁知他竟然假装干的很高兴,骗小伙伴们拿玩具跟他换刷片刻的栅栏,用这些玩具换了票子,再用票子换了学校最高荣誉——《圣经》。他甚至在学校交了个“女朋友”,名叫贝基,本以为他能这样无忧无虑的度过幼年,可在和哈克去玩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场凶杀案的全部过程,可汤姆不敢揭发凶手——印第安人·乔,怕被他报复,于是在多方面因素下,他和好朋友乔·哈珀开始了孤岛历险记,第一天他们很开心,可过了几天后就慢慢想家了,想起了家的温馨和亲人对他们的好,汤姆悄悄地回到家,探望姨妈,可此时镇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去世了,波莉姨妈哭得好悲痛,最终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里,他们回到了镇上,可已经晚了,镇上的人们已经在为他们举办葬礼,他们走到教堂里,人们看到他们既惊讶又开心。
汤姆回来后,日夜不眠,总是想起凶杀案那晚,他在强烈的心理斗争下告发了印第安人·乔,可还是让他跑了,之后汤姆又和哈克去挖宝藏,结果遇上了印第安人·乔,可是好在没有发现他们。
又过了好久,汤姆拉上贝基去了一个洞穴,好巧不巧,又遇到了印第安人·乔,这次他还是没有发现他们,可是这次汤姆也没有那么幸运,他在山洞里迷路了,找不到出口,过了好多天,汤姆最终看到了亮光,拉上贝基逃出了山洞,出了山洞以后,汤姆得意忘形,竟忘记了印第安人·乔还在山洞里,想起来时,他已经饿死在山洞里了。
最终汤姆和哈克找到宝藏,平分了金币,成立了“海盗帮”。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作文梗概(二十七):
东汉末年,朝廷腐败,皇帝昏庸无能,百姓苦不堪言,就导致了农民发起的起义,名曰"黄巾兵起义"乱世之中,一代英雄人物就此竞相涌现。
之后,袁绍与曹操领众以平"十常侍之乱"冲入皇宫,汉少帝刘辩与陈留王刘协慌乱而逃,途中,西凉刺史董卓因救驾有功,竟掌握了朝中大权,废汉少帝,立陈留王刘协为汉献帝,残暴的'董卓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王允与曹操利用连环计,将董卓被其义子吕布所斩。
董卓死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用计谋相继除去了吕布,袁术,定都许都,其后官渡之战曹操以小胜多,将袁绍灭掉,继而平定了北方。
刘备桃园结义后,与曹操作斗争,在汝南遭刘璋战败,后投奔荆州刘表,后三顾茅庐,请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作为辅助。
诸葛亮凭借他的机智,在江东舌战群儒促进孙刘联合在赤壁之战时,利用连环计、反间计、苦肉计,更是出现了草船借箭的故事战胜了曹操。这一战是中国历史十分辉煌的一页。
战后,孙刘转而互争荆州,周瑜派鲁肃讨要荆州,一次次被诸葛亮说回,心胸狭窄的周瑜最终在诸葛亮的讥讽中呕血而亡,留下了既生瑜,何生亮的长叹。
刘备夺得西川,三国鼎立局面构成,不料吴国大将吕蒙,以白衣渡江之计夺取荆州,忠义之将关羽宁死不屈被孙权斩首,之后,刘备又被新任督都陆逊战败,病倒在白帝城。
诸葛亮派大兵将南蛮孟获七擒七纵平定了南方之乱,他因要完成刘备的嘱托,六出祁山,最终应过度劳累军事死于五丈原。这时曹操之子曹丕早已改国号为魏,之后陆续平定了蜀中与东吴,又改号为"晋",总算平定了全国。
真乃"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矣!
作文梗概(二十八):
根鸟是一个聪明,活泼,有心机的小孩。在他身上会发生什么呢?我们来看一看吧。
一天,根鸟出去打猎,什么也没打到,这使他十分生气,之后飞来一只大白鹰,根鸟射死它之后,从它腿上解下来一根布条,上头是一位名叫紫烟的女孩发出的求救信号,此后,根鸟每一天晚上都能梦到紫烟。最终,根鸟决定离开自我的家乡,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离开家后,根鸟身上的钱很快花光了,只号在大街上乞讨。这时,一个叫长脚的人给了他一些钱,根鸟十分感激他,然而根鸟并不明白长脚是一个骗子,这一切都是长脚设的骗局。根鸟为了感恩,答应长脚去送信,临行,、长脚又送他一匹白马,这匹白马之后成为了根鸟最忠实的伙伴。
来到收信的.地方,虽然那里是大峡谷,可是,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那里寸草不生,阴森森的,到处弥漫着鬼气。把信送到他们手中后他们就把根鸟绑了起来。第二天,根鸟被戴上脚绳,去背矿石了。根鸟背了一天的矿石,一天都在想逃出去的办法。又过了一天,他遇到了独眼老人,他对根鸟十分看好。有一天,月黑风高。根鸟逃出去,但因为脚链的束缚,他又被捉了回去。捉回去后,根鸟被他们又给根鸟一盘“红珍珠”他想吃,但被独眼老人制止了,因为那种果子连吃四五顿,就会忘掉一切。之后,在老人的帮忙下,他逃出了鬼谷,顺手又把那大片邪恶的红珍珠烧毁了。
逃出鬼谷后,根鸟来到了米溪,他喜欢上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样秋蔓与她的父母也很喜欢他,可是他又离开了米溪去寻找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随后到了茑店,那里是一个城市,到处弥漫着糜烂的味道,他在那里认识了金枝,他帮忙了金枝,又踏上了他的旅程他在路上,遇到了板金,他又在板金的帮忙下打听到了大峡谷。他们俩一齐去找那个大峡谷。在路上,板金走了。根鸟十分悲痛,并把它的遗体埋了在一棵柳树下,变继续上路了。最终,他找到了大峡谷,那里飘着百合花的香气,翱翔这白鹰。然后,根鸟摔下吗,在地上嚎啕大哭……
作文梗概(二十九):
从小生活在乡间的祥子,在18岁时父母去世,便来到北平靠力气拉车挣钱,省吃俭用,最终用三年时间。凑足了100块血汗钱,实现了他的梦想买了一辆自我的新车。
在北平征战的时期,祥子,拉客人去了危险地带,却被士兵们拉去充军,士兵们夺走了他的一切,祥子趁势,趁军营混乱偷跑了,临走时牵了三匹骆驼作为对丢车的补偿。祥子用骆驼换了三十五大洋,之后生病时道出了与骆驼的关系,所以获得“骆驼祥子”的绰号,之后他在开车厂的刘四爷的.家里安家,让刘四爷来保管它的30大洋。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很喜欢祥子。祥子在刘四爷那里拼命拉车,减短了车的寿命,刘四爷不满,祥子怒辞杨府,可杨家人异常刻薄,祥子不堪他们的侮辱,只干了4天就离开了。回到车厂,祥子喝了酒后糊涂办了错事,第二天,他遇上原先的主人曹先生,替他拉上了包月,他想要回存款,却被虎妞回绝了。祥子在曹家拉车很快活,直到虎妞去找他,虎妞谎称自我怀孕,想让刘四爷理解祥子,祥子不知所措。
一天,他在茶馆里遇到了贫困的老马,小马二人,对靠个人奋斗能摆脱贫穷产生了怀疑。祭灶那天晚上,祥子被派来跟踪的孙侦探抢了所有钱,迫不得已,只能回刘家,刘氏也明白虎妞相中祥子,怕祥子带走其资产,要赶他走,虎妞和刘四爷撕破脸,和祥子走。祥子被迫结婚,得知虎妞没怀孕,他很生气,仅有只得无奈拉车养家。之后虎妞有了身孕,祥子冒雨拉车,结果大病一场。租了虎妞房子的小福子,时常来看望她。虎妞不满,逼小福子还钱,小福子下跪,二人才和好。几个月过去,虎妞难产死去,祥子为给他办丧事,而把车卖了,从此在夏家拉包月,淋病过后他染上陋习,直到曹先生归来,他答应让祥子拉包月,并招小福子来做女仆。祥子打听到小福子已死。失去了生活的期望,四处占便宜,开始骗钱,最终他混成了一个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旧社会,把祥子从一个进取的小伙沦为行尸走肉,同学们快翻开书本,感受老舍京味中对黑暗社会的声讨和批判吧!
作文梗概(三十):
唐僧师徒四人离开了乌鸡国,走了半个多月,遇到一座高山挡路。
这座山太高了,唐僧看到后胆颤心惊,只见山坳飘来一团红云,孙悟空说:“妖怪来了!”他们三个人把唐僧护在中间。
那红云就是妖怪,他听说唐僧肉吃上一块能够长生不老,他看着下头的唐僧,心生一计,变成一个五岁顽童,被倒挂在树上。
悟空看那红云不见了,刚好又听见一个小孩的救命声,就对师父说,那是妖怪,不要理他,师父也怕是妖怪,也就走了。
妖怪看他们不来,他就抖落绳索,到另一个山头故技重施。师父又听到那救命声,忍不住了,就把他放了下来,唐僧问他是哪的',他说他是被强盗抢上去的,唐僧又不忍心,叫悟空背他,悟空想把他摔死,他就用千斤重的假身替代自我,而自我却飞到天上去了,并用了一阵旋风刮走了唐僧,悟空气急了,把那假身一摔,又使出大闹天宫的精神,把土地神叫了出来,悟空问土地神那妖怪是谁,土地说那妖怪叫红孩儿,在火云洞住。
孙悟空来到了火云洞,和红孩儿斗了二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八戒在旁边看那妖怪仅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也来战斗,红孩儿一看不妙,就往自家锤了两拳,喷出了三昧真火,就逃了。
之后,悟空去请龙王,在另一次大战中,红孩儿又用三昧真火,结果,凡水浇三昧真火如火上浇油,孙悟空被烧的逃跑,他看见一条河,便向下一跳,不料被冷水一激,火气上身,三魂出窍,晕了过去。八戒按摩揉搓,不一会儿,悟空果然醒来。
之后,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救出了师父。
作文梗概(三十一):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活灵活现,使我回味无穷。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朝有名的小说家。书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五师徒一同经过了种种磨难和各种考验,仍旧坚持到底,不屈服,顽固的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成佛的神话故事。《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了世间的正与恶,还让我明白仅有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书中的五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增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主角,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可是心却十分纯洁,善良。他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旃檀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淘气,勇敢,但始终最终师傅,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应对妖精绝不退缩,忠诚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了一只猪。经菩萨指点,他也跟着唐僧一齐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可是他对师傅忠心耿耿,武功虽然不如悟空高强,但也是唐僧身边的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娘娘的琉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武功不是的,也不是最机灵的,可是他是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的水下功夫十分了得,最终也成了金身罗汉;白龙马本时西海龙王敖润的儿子,因触犯天条,跟唐僧取经,从一条龙变为了一只白马,因西天取经途中表现良好,成为了八部天龙。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看什么事情都是简单的,做起来什么都是难的。如果你肯付出心血,肯花时间,肯下功夫,就必须能够事半功倍。
作文梗概(三十二):
从前,有个小孩叫尼尔斯,他十分淘气,经常捉弄小动物。一天,尼尔斯得罪了小精灵,小精灵将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来到院子里,发现雄鹅莫顿要和大雁一齐飞走。尼尔斯拼命地抱住鹅的脖子,想把莫顿拉回家,可是莫顿去意已决,尼尔斯只好跟着莫顿开始了他的骑鹅之旅。
雁群在维姆布湖面的浮冰上熟睡后,狐狸斯密尔偷袭雁群并叼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奋不顾身地救回了大雁,赢得领头雁阿卡的信任。在维姆布湖附近的农庄里,尼尔斯把松鼠宝宝送到了被抓的母松鼠身边,感动了农庄的主人。农庄主人将松鼠母子放归了大自然。从此,尼尔斯在动物界出名了,并被动物们尊称为“大姆指”。
尼尔斯一路上帮忙了很多小动物。在格里敏大楼里,他帮忙黑老鼠对抗入侵的灰老鼠;在厄兰岛上,尼尔斯和莫顿一齐救治了受伤的小灰雁邓芬,此后邓芬便和莫顿一样成了雁群中的一员;在小卡尔斯岛上,尼尔斯帮忙山羊惩罚贪婪的狐狸,设计让狐狸掉入“地狱之洞”;在陶庚湖的农庄里,尼尔斯解救绿头鸭雅洛,让他重获自由;在斯康森公园,尼尔斯锯掉钢丝救出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雕高尔果,在得知阿卡是高尔果的养母后,尼尔斯又帮忙高尔果和阿卡和好如初。
雁群在拉普兰大峡谷度过了完美的.夏季,又要飞回南方了。尼尔斯回到家乡后,阿卡用一袋金币答谢尼尔斯的真诚相待,可尼尔斯却拒绝了!
尼尔斯悄悄回家看望父母,发现父母正要杀掉莫顿和邓芬。他克服心理障碍,出面阻止父母杀自我的朋友。就在尼尔斯决心救下朋友的那一刻,他变回了原先的样貌,一家人得以团聚。
作文梗概(三十三):
《骑鹅旅行记》叙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变成“小人”后,骑着他的家禽雄鹅游遍整个瑞士的故事。
主人公尼尔斯,住在瑞士的一个小村庄里,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他总趁父母出去时,欺凌弱小,惹人厌恶。他捉弄小精灵,小精灵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他想去牛棚里找小精灵,因为母亲说过小精灵住在牛棚里面。
家禽看到尼尔斯变小,纷纷嘲笑他。因为他经常欺负小动物,猫也来报复他,看在主人的面子上只是吓唬一下他。到了牛棚,他见到三头牛。三头牛也很生气,不愿告诉他小精灵在哪里。因为尼尔斯经常坐在牛背上,踩在牛的角上,让牛很难受。
尼尔斯很生气,走出了牛棚。他坐在自我家的围墙上,听到大雁想叫雄鹅一齐飞向远方。雄鹅要是飞走了,母亲必须会很悲痛。他立马跑到鹅背上,想阻值雄鹅飞走,还没坐稳,雄鹅就腾空而起飞向了天空。
尼尔斯、雄鹅、大雁一齐飞上了远山,他们在路途中又遇见了一只家鹅,从此他们成了伙伴。他们在库拉山遇到了狡猾的狐狸。狐狸把一只大雁杀死了,叼着它下了山。
尼尔斯用人类的智慧战胜了狐狸,打败了可恶的.狐狸。他们还拯救了鹅群,也拯救了他们自我。同伴们都赞赏尼尔斯的优秀品德,看到了尼尔斯改过自新的一面。
尼尔斯骑在雄鹅背上,看见了自我的家乡,自我的祖国是多么的壮观。他们到了许多地方,了解了许多的文化历史。这次旅行中,尼尔斯明白了自我犯下的错,不仅仅变得善良,还变成富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在一个秋天,他们又回到了启程的地方。尼尔斯回到了家,小精灵解除了尼尔斯的魔法,他成熟了,不再伤害小动物了。
作文梗概(三十四):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小孩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能够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终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可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期望自我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可是来气。因为自我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我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我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作文梗概(三十五):
在内蒙古的大草原上,有一只待产的母狼紫岚,饥饿迫使她离开了山洞,跑到一户猎人家,偷走了一只鹿崽。可是,她并没有不被猎人发现猎人发现她后,放出了好几条猎狗来追捕她。
紫岚见状,跑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可剧烈的运动迫使她在野外生下五只小狼崽。突然,暴风雨来袭,紫岚立刻有次序地将狼惫叼到山洞里,可正当紫岚要喂狼崽们偷来的那只鹿崽时,想到还有一只狼崽还没有救,赶紧跑到那个地方,寻找那只狼崽,可是,最终一只狼崽却被雨冲走了。悲痛之余,紫岚给这四只狼崽取了名称:
大儿子叫黑仔,二儿子叫蓝魂儿三儿子叫双毛,小女儿叫娟娟。
紫岚为了完成父亲想当狼王的遗愿,便训练自我的小孩。她最先把这个期望寄托在大儿子黑仔身上,便把最好的'都给黑仔,但就算紫岚把最好的都给黑仔,黑仔也比其它兄弟姐妹大不了多少有一次,在没有紫岚的看护下玩耍,被一只金雕抓走了,紫觉得知后悲痛万分,可是过了几天后,紫岚就把这个期望放到了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是又发生了,蓝魂儿在自我玩时不幸被捕狼夹夹死了,紫岚为了不让蓝魂儿的遗体被猎人践踏,一狠心,把蓝魂儿的遗体撕成两半,可是紫岚还是不放弃父亲的遗愿,把当狼王的期望放到了双毛身上。
双毛性格孤辟,经常自我一个人呆在角落里玩,紫是便唤醒他的狼性———给他吃腐肉,喝浑浊的水。最终将双毛的狼性唤醒了,双毛的狼性被唤醒后便将紫岗居住的山洞据为己有,孤身一人去挑战狼王,可却被狼王打伤,逃到了遥远的地方。紫岚很悲痛,她心想:为什么我想要完成父亲的遗愿那么难?为什么我的小孩非死即伤?紫岚的牙在教蓝魂儿时磕掉了好几颗,脚在教双毛时跛了,此刻她成了一匹废狼。
在她想要结束自我的生命时,她想到了自我的大儿子是被金雕叼走的,便伪装成一只待死的狼,吸引金雕注意,在金雕上钩时,与它同归于尽。
作文梗概(三十六):
有一个瑞典男孩叫尼尔斯,他生性调皮,喜欢恶作剧。有一次,尼尔斯戏弄小精灵,结果却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在院子里,他看见雄鹅要飞走了,便赶忙拉住雄鹅莫顿的脖子,坐到了鹅背上。因为力气悬殊,他只好跟随雄鹅一齐飞向雁群。
尼尔斯想随大雁一齐去旅行,却遭到了领头雁阿卡的拒绝。一天夜晚,狐狸斯密尔夺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与他斗智斗勇救下了这只大雁,赢得了阿卡的信任。此后,斯密尔便盯上了尼尔斯,一心想干掉尼尔斯。
之后,尼尔斯凭一己之力帮忙松鼠的故事在动物界传开,尼尔斯在动物眼中成了神一般的存在。一天,大雁们降落在厄兰岛上,在那里尼尔斯解救了灰雁邓芬,从此,雁群里多了一只灰雁。一路上,尼尔斯还帮忙黑老鼠守护家园;解救绿头鸭雅洛,阻止了排水计划;帮忙老马和他的朋友寻找避雨场所……他的名声越来越大。
一次,尼尔斯独自外出觅食,碰到了斯密尔。尼尔斯把斯密尔引到了人类的农舍,又与农舍的看门狗一齐把斯密尔锁了起来。从此,斯密尔再也没机会骚扰尼尔斯和雁群了。在斯康森动物园,尼尔斯救下了阿卡的.养子高尔果,还解开了阿卡与高尔果之间的误会,让她们重归于好。
在拉普兰大峡谷生活一段时间后,大雁们又开启了南飞的旅程。回到斯康耐,阿卡为了答谢尼尔斯,送给他多年前在一个岛上发现的金币,可尼尔斯却没有收下。
尼尔斯得知家中遇到了困境,想回家看看。这时,莫顿也带着妻儿回家了,可是他们却被尼尔斯的父母捉住了。在父母要杀死莫顿的危急关头,尼尔斯及时出现阻止了杯具的发生,他也变回了原先的样貌。
作文梗概(三十七):
简·爱是一个苦命的女小孩,她从小便父母双亡,被收养在舅舅家里,虽然舅舅十分疼爱简·爱,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可命运终究还是造化弄人。简·爱的舅舅在收养简·爱没多久后,便去世了,简·爱的舅妈又十分厌恶简爱,但又碍于舅舅临死前的话,只好把简·爱留在家中,当佣人一样对待,任由儿子不断欺凌,虐待简·爱。所以,简·爱的幼年是暗无天日的。
在一次碰巧的机会,舅妈把简·爱送到了一所教会学校,简·爱以为这所学校会是她的救赎,却不想那里却是她的另一个深渊。
在这所学校生活了几年后,她最终离开了这,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当了一名家庭教师,也认识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在经历过了许多事情后,简·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罗切斯特先生也爱上了简·爱。
可就在他们举办婚礼的时候,一个疯女人出现了,她竟然是罗切斯特的妻子,因为是个疯子而被关在了庄园的阁楼,这个疯女人之前曾想把罗切斯特先生杀死,却被赶来的简·爱阻止了。此刻的疯女人怀恨在心,便在简·爱的婚礼上闹了起来。
明白事情真相的简爱悲痛欲绝,便离开了桑菲尔德。在流浪时她遇到了自我的表哥,便与表哥生活在一齐,之后,表哥像简·爱求婚,但简·爱拒绝了,她明白那是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
一天夜里,简爱听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对自我的呼喊,便连夜赶往桑菲尔德,令人悲痛的是:桑菲尔德发生了火灾,疯妻子摔死了,而罗切斯特先生则是失去了一只手,眼睛也失明了。
简·爱得知了此事后十分震惊,但她却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大跌眼界的举动,她找到了罗切斯特先生,与他结了婚。
之后,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快乐的生活在了一齐,永久,永久……
作文梗概(三十八):
兴趣是最好的教师,趣味数学摆脱原先传统数学课堂的枯燥,经过多媒体教学生动趣味的带动小孩的课堂进取性。趣味数学共十章,主要有奇妙的数,算数中的智慧,迷人的图形与空间,表字母代替数,推理的魅力,趣味的概率,形形色色的悖论,学习游乐园,数学家逸事等资料。数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数学也是所有学科中最趣味,最有魅力的课程课程之一。
一位美学家曾说过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他就不存在数学的魅力,也是在这样发现它的魅力之所在的人就会十分喜欢它,而这本书对少女儿的智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训练。让小孩们一边思考,一边获得智能的提高和训练。这本书是一套综合性较强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于一体的。亲子共读读物。被称为“世界上最令人爱不释手”的趣题集,有很多小孩对数学不感冒,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读不懂题,计算还能够,一遇到应用题就懵,概念不理解,没办法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很多小孩都有,遇到题会做,可是,却不能够明白做题的原理是什么,这就是对概念把握不到位,遇到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思路,这是因为没有掌握建模的概念。
其实,很多问题都能够经过数学绘本来解决,比如兴趣培养这块,一开始就让小孩接触枯燥的.数学公式,冰冷的数字符号,小孩肯定抵触。但如果从这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开始,数学在小孩的脑海中将是另一番景象。而趣味数学,仅解决了小孩对数学的兴趣问题,还能潜移默化地积累数学知识、培养数感,养成数学思维,最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小孩的阅读理解本事。
作文梗概(三十九):
《母亲不是我的佣人》是一本学校励志小说,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战胜一系列挫折的心路长大历程。
上五年级的阿章原本是一个都市小男孩,他自私又蛮横无理,生活上对母亲百般依靠,稍有不如意,便大发脾气。之后因为母亲怀孕了,父亲又在首尔工作,阿章便暂时去乡下舅舅家生活。
离开了父母的庇护,开始的时候阿章异常开心,可很快就出现了很多不如意的事情。在学校,他不是把作业忘在家里,就是因为没带颜料被教师惩罚、被同学取笑。在舅舅家,表妹对阿章充满了敌意,表妹经常对他说:“我不明白你的母亲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母亲不是。”
来到乡下后的阿章,生活简直一团糟。阿章心里异常失落,异常留恋以前在家的`生活。他想到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可是什么都不用管,母亲会帮他备齐所有该带的东西,会帮他把房间整理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这个时候,他才醒悟:过去他成绩优异,成为全班同学喜爱的班长,这一切都是因为有母亲在身后默默付出,只是他从来不曾注意到母亲的辛劳,从来不曾感激母亲。
从此,阿章奋力学习独自应对生活,尽量自我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尽管一路磕磕绊绊,挫折不断,但他先后经受了读书、守约、诚信的考验,逐渐长大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小说的结尾,阿章认识到作为学生,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塑造独立的人格,长大后才能成为自我人生的主人。这一天,阿章归来,他最终能够自豪地对母亲说:“母亲,我能够的!我阿章靠自我的力气,也能够做得很好!”
作文梗概(四十):
《三国演义》是由罗贯中所著,讲的是三国之间争霸的.故事。故事十分精彩,是“四大名著”之一。
事情发生在东汉末年,那时候朝廷昏庸,搞得民间民事纷争。这时,一个名为张角的男人站了出来,他发动了农民起义,开始反朝廷。朝廷这边也开始发兵反击,可是张角这边兵力匮乏,很快败下阵来。这一战损失了朝廷大半兵力。
此后,朝廷间出现了一位位高权重的官人——董卓在这一带兴风作浪,搞得民不聊生。其手下有一名大将,该人虎体狼腰、武艺高强,那就是华雄。华雄当时称霸一方,没有人能打过他。所以,曹操和袁绍都拿他没办法。这时,关羽走了出来,在一杯酒尚未冷却之前,取了华雄的项上人头,这就是“温酒斩华雄”。这边,王允巧施连环记,利用貂蝉诱惑吕布和董卓,借吕布之手杀了董卓。从此,天下太平。
董卓死后,群雄逐鹿。曹操和袁绍、袁术占了天下,称霸一方。之后发生兵变,曹操又与袁绍闹了起来,袁绍起兵讨伐曹操,从此爆发了“官渡之战”:袁绍的军师许攸投奔曹操,与曹操烧了乌东——袁绍的粮仓,袁绍兵败,曹操成功占领兖州。孙策这边成功平复江东,刘备也占据四川一带。三足鼎立。
从此,天下分为三国——魏、蜀、吴。三国之间战乱不断,发生了许多战争。到了后期,各个国的开国皇帝已死,吴国人才已没,仅有孙皓每一天在朝廷花天酒地,不务正业,魏国的司马家族获得了王位。蜀国的诸葛亮逝世,仅有刘禅在位,其部下姜维在不断讨伐魏国,可昏君刘禅乐不思蜀,蜀国灭亡。吴国孙皓投降,吴国灭亡。
从此,天下归晋,战乱平息,天下太平。
作文梗概(四十一):
1948年,董存瑞所在的解放军部队准备攻打热河的隆化。敌人妄想阻止我军前进,在隆化城旁造了许多的碉堡。为了减少部队的伤亡,所以,就要把它们一一炸掉,给大部队前进扫清障碍。
董存瑞所在的二排,在这次战斗中的任务就是炸碉堡。战斗打响了,二排的战士们,一齐去炸碉堡,董存瑞在炸碉堡时,把耳朵震得嗡嗡响,头被气浪震得发晕,但他仍然坚持着,先后又炸了二个碉堡,其他战士也炸了很多碉堡,我们的部队随着冲锋号的响声冲了出去,可是在干河的那座桥上,几块砖掉了下来,之后一个枪管出来了,向我军阵地扫射,董存瑞所在的连队不得不停下来,连长命令二排战士在15分钟内炸掉这座桥型碉堡,友军在东南角进攻,也在院中被阻,这时二排战士自告奋勇去炸碉堡。
可是,第一名和第二名,还没到桥下就牺牲了,董存瑞立刻拿起炸药包冲向桥头碉堡,从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冲了过去,腿被子弹射中,受伤了,可是他没有倒下,继续向前,一向冲到桥的下头,他把炸药包两次放在桥沿上,都滑了下来,他心急如焚,心想,每耽误一分钟就会有许多同志的牺牲,所以他用手托起炸药包,拉着了导火索,董存瑞向战友们大声喊道:“同志们,为了胜利,前进!”之后“轰”的一声,碉堡被炸毁了,董存瑞也牺牲了,战士们一齐冲向了隆化,一会儿,隆化中学升起了五星红旗,隆化解放了。
随后战友们和师首长,来到桥型碉堡废墟旁,脱下了帽子,为董存瑞致敬。董存瑞的`牺牲重如泰山。他用自我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快乐生活,换来了今日的和平安宁,人民安居落业,国家繁荣昌盛。我们永久也不会忘记他,他永久活在我们心中。
作文梗概(四十二):
小女孩海伦·凯勒在19个月大时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视觉和听觉,从此看不见光明,只能在黑暗中生活。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渐渐懂事的海伦对未来的生活已经绝望了,常常发脾气,扔东西,她感觉生活中没有了期望,没有的爱。直到她认识了人生的指导者—莎莉文教师。莎莉文教师每一天都耐心地教海伦学习盲语,力图告诉她外界的.事物。从此,海伦对生活又点燃了期望与活力。在莎莉文教师的指导下,海伦认识了许多字,学会了阅读。渐渐地,她明白了圣诞节、感受到了海洋,用手拂过秋天的落叶,感受到雪花的冰冷,也体味到生活中的温暖。
慢慢地海伦长大了,于是开始了她的求学之路。在求学之路上,海伦遇到了很多困难,因为哪个学校都不会收一个盲人,可是她没有放弃,之后历尽艰险,最终有一所学校肯收她。海伦在学习中,凭借她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学会了说话,写作,也结实了很多朋友。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成功实现了大学梦,考进入了哈佛大学。尽管她的大学生活虽然十分吃力,可是在教师的帮忙下,她学会了五种语言,最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一次次的契机,一次次的顽强抗争,成就了一次次的奇迹。身残志坚的海伦在书中写到,我想让自我得到三天光明,她说第一天,要看人,要看自我,看自我的教师,看自我的父母。第二天,要看景,第三天,要过一个正常人该过的生活。
海伦到世界各地奔波去做慈善,这样的一颗善心,救了很多人,她这一生虽然没见过光明,可是她的心,是充满光明的。
作文梗概(四十三):
尼尔斯是个不爱读书的捣蛋鬼。一天,他因捉弄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他试图向家里的小动物求助却被驱逐,就在此时,家鹅莫顿想跟大雁飞走,尼尔斯情急之下骑上雄鹅,开启了飞行之旅。
男孩被雄鹅带到高空,结实了高傲的雁群,为了证明自我的实力,他们与雁群一齐旅行。在农庄上,莫顿被一群男孩捉住了。尼尔斯靠着自我的机智与勇敢救出了莫顿,回到了雁群。
几天后,他们随着雁群来到库拉山参加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咬死了大雁被驱逐出境。随后,灰鹤的表演令大家震惊,给表演大会添上了一丝魅力。除了中间小小的插曲,整个表演大会都十分圆满。
因为此事,斯密尔对雁群怀恨在心,一路追踪雁群伺机报复,他还怂恿紫貂和水獭偷袭雁群,但都未成功。随后,大雁们来到卡尔斯克鲁纳军港和大造船厂,兴奋之下他独自去参观,却得罪了青铜大汉,还好被木头人救下,成功脱险。
由于被斯密尔追踪,大雁们便绕道飞去厄兰岛,在那遇见了小灰雁邓芬。他救下邓芬,并治好了她的伤。邓芬与他们一齐踏上了旅行。
旅行中,尼尔斯经过了许多神奇和趣味的地方。有海底城市、陶庚湖、伯尔斯拉格那、梅拉伦湖、峡谷等等,他每经过一个地方,都深有感触。这让他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长大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小孩。回到家时,家中的动物们都十分欢迎他,他也变得更爱护动物了。他有时也会想起大雁们,期望它们能回来找他,可是无奈他变回原样后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只能暗自悲痛。
尼尔斯在这场旅行中完成了自身的升华,从不爱读书的调皮蛋蜕变成了一个爱护动物,勇敢善良的小男子汉。
作文梗概(四十四):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所著。本书讲述了亲密无间的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发生的一件悲惨的事,导致他们之间产生了隔阂,从此分道扬镳,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的故事。
全书的主线紧紧围绕着“风筝”一词展开,代表着阿米尔与哈桑之间的友谊的脆弱。
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家的儿子哈桑是好朋友。他们一齐嬉笑打闹,一齐奔跑,更重要的是一齐追风筝。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时,参加完追风筝大赛的阿米尔和哈桑正兴冲冲赶回家,路上遇到了小霸王阿塞夫,应对接连不断的挑衅和突然其来的危险,一向怯弱的`哈桑,掏出了弹弓,将橡皮带拉满,对准了阿塞夫,阿塞夫立刻妥协,放过了他们。
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他们又一次遭到了阿塞夫的伏击。哈桑在地上被阿塞夫踢打,而阿米尔只是远远地在远处观望。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哈桑伤透了心,也让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阿米尔为了补偿哈桑,在他的生日礼物里面,拿出一只手表和一些钱,悄悄的放到了哈桑与他父亲一齐居住的小屋的地毯下。本以为事情就此完结,但第二天,哈桑的父亲阿里发现了这笔钱,问哈桑钱是怎样来的?哈桑不想让父亲明白他被打这件事,承认了这笔钱是他偷的,这让阿米尔万分痛苦。于是阿里主动要求离开阿米尔的家和哈桑相依谋生,与阿里情深义重的阿米尔的父亲几乎哀求着不让他们离开,可他们最终还是分道扬镳了。
此时的阿富汗已经战火纷飞,到处硝烟弥漫,阿米尔无暇顾及失去的好友的痛苦,就匆匆跟随父亲逃亡海外到了美国,与一个阿富汗人结婚,可好景不长,父亲不久因癌症去世。成年之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再次踏上了久违二十年的故乡,期望为不幸的好友最终尽一点力。在寻找哈桑时,得知哈桑已经去世,之后居然发现惊人秘密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得知这一切的阿米尔开始寻找哈桑的小孩一索拉博。最终他们一齐踏上了归往美国的旅程。
作文梗概(四十五):
《苦儿流浪记》的作者是埃克多·马洛,主要写了主人公雷米一开始被养父租给流浪的表演者后,经过一波三折,最终与生母团聚的事。
一天,雷米正在家中与养母聊天,被养父突然打断。养父认为家里太穷,养不起雷米了,决定将他租给一位流浪的表演者。雷米明白后十分悲伤,不知所措。到了晚上,他闷闷不乐,怎样也无法入睡。外面养父与养母的争吵声甚至都吵醒了邻居。第二天,雷米还是被养父租给了流浪的表演者。他依依不舍地与养母道了别,和表演者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之后,在流浪的过程中,雷米经历了重重困难,并与流浪者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还从他们那里学习了许多的知识。雷米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的事有:在荒郊野外遭遇狼的袭击,在城中无故被捕入狱,在流浪途中许多动物朋友接二连三地遭受不幸……在这些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雷米、流浪者以及流浪者的动物朋友一齐在野外露宿。因为没有被子等衣物,雷米被冻得瑟瑟发抖,流浪的表演者为了照顾雷米,将自我的大衣给了他。第二天早上,雷米发现流浪的表演者被冻死了。他悲痛万分,向一户人家求助,并在这户人家家里生活了两年。再之后,这户人家被捕了,雷米迫不得已又回到街上继续流浪。不久后,他还碰见了以前的朋友,并与朋友踏上了探望养母、寻找生母的路。
最终,雷米与朋友成功找到了去探望养母的.途径。探望了养母后,雷米又发生了几番波折,最终寻找到了自我的生母,雷米和朋友一齐生活在自我的家里。
处理完麻烦的事后,雷米为了纪念像恩师一样的流浪表演者,给他立了一座雕像。大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经历了种种磨难,雷米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并与朋友快乐地生活在一齐。
作文梗概(四十六):
古巴的一位老渔夫桑地亚哥已经连续84天没打到鱼了。头40天还有个叫曼诺林的小孩和他一齐,之后小孩的父母嫌老头“背运“,就叫小孩搭了别的船。老人睡觉不像年轻时总梦见海浪、沙滩,而常常梦见狮子。
第85天一大早,小孩为老人准备了沙丁鱼和鱼食,送老人出海。这天天气很好,老人决定到更远的大海深处捕鱼。黎明时,他已在钓丝上装上沙丁鱼,放到适当深处,让小船随海水漂流。
老鹰在上空打着旋,老人担钓丝插到1英里深的海里。突然,看见伸在水面上的绿色竿子急速地坠到水里,他明白,这是一条马林鱼正吃钩尖和钩把子上的沙丁鱼。老人灵巧地握着钓丝,感到下头的分量越来越重。中午时分,大鱼最终上钩了,老人用双手拼命收着钓丝,但依然不能提上一英寸,鱼船和人都在水面慢慢飘流。阳光落山了,大鱼依然未浮出水面,老人想:我拿它没有办法,它拿我也没有办法。
阳光又升起来了,鱼依然向北游。老人疲惫不堪,左手在抽筋,他吃些生鱼以增加力气。鱼最终跳出海面,比小船还长两英尺哩。老人放出更多的钓丝,紧紧拽住。手已皮开肉绽,涌出鲜血。第三天,大鱼开始打转,最终银花花的`肚皮最终翻出水面,老人使尽平生的力气把它杀死,并将它绑在船边。那家伙足有1500磅,或许更重。
死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群,它们围着船打转。老人用鱼叉扎,用桨、舵柄、刀子等与鲨鱼拼死搏斗。他深信:“人并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能够被消灭,但不能给打败。“最终,鲨鱼吃掉了他千辛万苦得来的大马林鱼的肉,仅仅留下一副大鱼的骨架。
子夜时分,老人最终驶进小港,回到他的小茅棚。天亮后,当人们对着那大鱼的骨架发出惊叹的时候,曼诺林送来了热咖啡,并告诉老人,以后和他一齐出海。
路边的小茅棚里,老人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睡着,小孩在一旁守护他。老人正梦见狮子。
作文梗概(四十七):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活灵活现,使我回味无穷。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朝有名的小说家。书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五师徒一同经过了种种磨难和各种考验,仍旧坚持到底,不屈服,顽固的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成佛的神话故事。《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了世间的正与恶,还让我明白仅有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书中的五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增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主角,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可是心却十分纯洁,善良。他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旃檀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淘气,勇敢,但始终最终师傅,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应对妖精绝不退缩,忠诚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了一只猪。经菩萨指点,他也跟着唐僧一齐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可是他对师傅忠心耿耿,武功虽然不如悟空高强,但也是唐僧身边的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娘娘的琉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武功不是的,也不是最机灵的,可是他是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的水下功夫十分了得,最终也成了金身罗汉;白龙马本时西海龙王敖润的儿子,因触犯天条,跟唐僧取经,从一条龙变为了一只白马,因西天取经途中表现良好,成为了八部天龙。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看什么事情都是简单的,做起来什么都是难的。如果你肯付出心血,肯花时间,肯下功夫,就必须能够事半功倍。
作文梗概(四十八):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1928年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出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朝花夕拾》共收入10篇作品。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母亲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阿长与<山海经>》;批判封建孝道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幼年之事又反映封建不良反应思想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述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教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及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作文梗概(四十九):
兴趣是最好的教师,趣味数学摆脱原先传统数学课堂的枯燥,经过多媒体教学生动趣味的带动小孩的`课堂进取性。趣味数学共十章,主要有奇妙的数,算数中的智慧,迷人的图形与空间,表字母代替数,推理的魅力,趣味的概率,形形色色的悖论,学习游乐园,数学家逸事等资料。数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数学也是所有学科中最趣味,最有魅力的课程课程之一。
一位美学家曾说过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他就不存在数学的魅力,也是在这样发现它的魅力之所在的人就会十分喜欢它,而这本书对少女儿的智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训练。让小孩们一边思考,一边获得智能的提高和训练。这本书是一套综合性较强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于一体的。亲子共读读物。被称为“世界上最令人爱不释手”的趣题集,有很多小孩对数学不感冒,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读不懂题,计算还能够,一遇到应用题就懵,概念不理解,没办法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很多小孩都有,遇到题会做,可是,却不能够明白做题的原理是什么,这就是对概念把握不到位,遇到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思路,这是因为没有掌握建模的概念。
其实,很多问题都能够经过数学绘本来解决,比如兴趣培养这块,一开始就让小孩接触枯燥的数学公式,冰冷的数字符号,小孩肯定抵触。但如果从这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开始,数学在小孩的脑海中将是另一番景象。而趣味数学,仅解决了小孩对数学的兴趣问题,还能潜移默化地积累数学知识、培养数感,养成数学思维,最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小孩的阅读理解本事。
作文梗概(五十):
古巴的一位老渔夫桑地亚哥已经连续84天没打到鱼了。头40天还有个叫曼诺林的小孩和他一齐,之后小孩的父母嫌老头“背运“,就叫小孩搭了别的船。老人睡觉不像年轻时总梦见海浪、沙滩,而常常梦见狮子。
第85天一大早,小孩为老人准备了沙丁鱼和鱼食,送老人出海。这天天气很好,老人决定到更远的大海深处捕鱼。黎明时,他已在钓丝上装上沙丁鱼,放到适当深处,让小船随海水漂流。
老鹰在上空打着旋,老人担钓丝插到1英里深的海里。突然,看见伸在水面上的绿色竿子急速地坠到水里,他明白,这是一条马林鱼正吃钩尖和钩把子上的沙丁鱼。老人灵巧地握着钓丝,感到下头的分量越来越重。中午时分,大鱼最终上钩了,老人用双手拼命收着钓丝,但依然不能提上一英寸,鱼船和人都在水面慢慢飘流。阳光落山了,大鱼依然未浮出水面,老人想:我拿它没有办法,它拿我也没有办法。
阳光又升起来了,鱼依然向北游。老人疲惫不堪,左手在抽筋,他吃些生鱼以增加力气。鱼最终跳出海面,比小船还长两英尺哩。老人放出更多的钓丝,紧紧拽住。手已皮开肉绽,涌出鲜血。第三天,大鱼开始打转,最终银花花的肚皮最终翻出水面,老人使尽平生的力气把它杀死,并将它绑在船边。那家伙足有1500磅,或许更重。
死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群,它们围着船打转。老人用鱼叉扎,用桨、舵柄、刀子等与鲨鱼拼死搏斗。他深信:“人并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能够被消灭,但不能给打败。“最终,鲨鱼吃掉了他千辛万苦得来的大马林鱼的肉,仅仅留下一副大鱼的骨架。
子夜时分,老人最终驶进小港,回到他的小茅棚。天亮后,当人们对着那大鱼的骨架发出惊叹的时候,曼诺林送来了热咖啡,并告诉老人,以后和他一齐出海。
路边的小茅棚里,老人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睡着,小孩在一旁守护他。老人正梦见狮子。
作文梗概(五十一):
从小寄养在姨夫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夫一家人的歧视与欺辱,然而就在哈利11岁生日那天,他从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和猎场看守鲁伯﹒海格那里得知了自我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先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他一岁时,父母为保护他被那个连名称都不能提的神秘人——伏地魔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的学校——霍格沃茨。霍格沃茨有四所学校,它们分别是: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进入霍格沃茨学校后,哈利被分院帽分到了格兰芬多,成了格兰芬多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赫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我都很意外,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所以让他成为了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斯内普教授似乎总是对哈利不怎样友善,然而他错了,斯内普教授不是不喜欢他,而是恨他,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
哈利在一次魁地奇比赛后发现斯内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奇洛教授,甚至斯内普腿上有三头犬的咬痕,更能够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长大着,斯内普似乎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在他的朋友的帮忙下,成功穿越了四楼走廊外面的活板门,发现奇洛教授才是这一切的关键,奇洛的内心充满仇恨,把自我的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让伏地魔附在他的身上,所以奇洛不能碰哈利,幸好邓布利多学校的校长及时赶到,阻止了奇洛。
作文梗概(五十二):
《苦儿流浪记》的作者是埃克多·马洛,主要写了主人公雷米一开始被养父租给流浪的表演者后,经过一波三折,最终与生母团聚的事。
一天,雷米正在家中与养母聊天,被养父突然打断。养父认为家里太穷,养不起雷米了,决定将他租给一位流浪的表演者。雷米明白后十分悲伤,不知所措。到了晚上,他闷闷不乐,怎样也无法入睡。外面养父与养母的争吵声甚至都吵醒了邻居。第二天,雷米还是被养父租给了流浪的表演者。他依依不舍地与养母道了别,和表演者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之后,在流浪的过程中,雷米经历了重重困难,并与流浪者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还从他们那里学习了许多的知识。雷米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的事有:在荒郊野外遭遇狼的袭击,在城中无故被捕入狱,在流浪途中许多动物朋友接二连三地遭受不幸……在这些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雷米、流浪者以及流浪者的动物朋友一齐在野外露宿。因为没有被子等衣物,雷米被冻得瑟瑟发抖,流浪的表演者为了照顾雷米,将自我的大衣给了他。第二天早上,雷米发现流浪的表演者被冻死了。他悲痛万分,向一户人家求助,并在这户人家家里生活了两年。再之后,这户人家被捕了,雷米迫不得已又回到街上继续流浪。不久后,他还碰见了以前的朋友,并与朋友踏上了探望养母、寻找生母的路。
最终,雷米与朋友成功找到了去探望养母的途径。探望了养母后,雷米又发生了几番波折,最终寻找到了自我的生母,雷米和朋友一齐生活在自我的家里。
处理完麻烦的事后,雷米为了纪念像恩师一样的流浪表演者,给他立了一座雕像。大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经历了种种磨难,雷米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并与朋友快乐地生活在一齐。
作文梗概(五十三):
《华罗庚科普著作选》是一部适合中学生阅读的数学课外读物,它集合了华罗庚几十年的数学研究成果的精华。《从杨辉三角形谈起》中最核心的理论便是杨辉三角形基本性质,从中衍生出的二项式定理是十分重要的。《从祖冲之的圆周率谈起》华罗庚从祖冲之圆周率的约率,介绍了辗转相除法和连分数,由此解释了约率,而华罗庚能进一步用连分数相加求出原两数之比的既约分数。
从这小小的一点就能反映出华罗庚的刻苦钻研精神,《从孙子的“神机妙算”谈起》中,用这种方法来解二元一次方程,多项式的辗转相除法可帮忙我们解决多项式的类似问题。华罗庚是中国解析数论、矩阵几何学、典型群、自守函数论等多方面研究的创始人和开拓者。他一生为我们留下了十部巨著:《堆垒素数论》、《指数和的估价及其在数论中的应用》、《多复变函数论中的典型域的调和分析》、《数论导引》、《典型群》(与万哲先合著)、《从单位圆谈起》、《数论在近似分析中的应用》(与王元合著)、《二阶两个自变数两个未知函数的常系数线性偏微分方程组》(与他人合著)、《优选学》及《计划经济范围最优化的数学理论》。
他在多复变函数论、矩阵几何学方面的卓越贡献,更是影响到了世界数学的发展,也有国际上有名的“典型群中国学派”,华罗庚先生在多复变函数论,典型群方面的研究领先西方数学界10多年,此外,还有学术论文150余篇,科普作品,辑为《华罗庚科普著作选集》,他是国际数学大师,他为中国数学的发展作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而《华罗庚科学著作》是他多年来的心血。
作文梗概(五十四):
唐僧师徒四人离开了乌鸡国,走了半个多月,遇到一座高山挡路。
这座山太高了,唐僧看到后胆颤心惊,只见山坳飘来一团红云,孙悟空说:“妖怪来了!”他们三个人把唐僧护在中间。
那红云就是妖怪,他听说唐僧肉吃上一块能够长生不老,他看着下头的唐僧,心生一计,变成一个五岁顽童,被倒挂在树上。
悟空看那红云不见了,刚好又听见一个小孩的救命声,就对师父说,那是妖怪,不要理他,师父也怕是妖怪,也就走了。
妖怪看他们不来,他就抖落绳索,到另一个山头故技重施。师父又听到那救命声,忍不住了,就把他放了下来,唐僧问他是哪的,他说他是被强盗抢上去的,唐僧又不忍心,叫悟空背他,悟空想把他摔死,他就用千斤重的假身替代自我,而自我却飞到天上去了,并用了一阵旋风刮走了唐僧,悟空气急了,把那假身一摔,又使出大闹天宫的精神,把土地神叫了出来,悟空问土地神那妖怪是谁,土地说那妖怪叫红孩儿,在火云洞住。
孙悟空来到了火云洞,和红孩儿斗了二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八戒在旁边看那妖怪仅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也来战斗,红孩儿一看不妙,就往自家锤了两拳,喷出了三昧真火,就逃了。
之后,悟空去请龙王,在另一次大战中,红孩儿又用三昧真火,结果,凡水浇三昧真火如火上浇油,孙悟空被烧的逃跑,他看见一条河,便向下一跳,不料被冷水一激,火气上身,三魂出窍,晕了过去。八戒按摩揉搓,不一会儿,悟空果然醒来。
之后,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救出了师父。
作文梗概(五十五):
莎士比亚说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所以,我们要在书的世界里遨游,体验读书带给我们的欢乐。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美国人马克·吐温写的。他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淘气的美国少年。他虽然很顽皮,可是他有一颗爱冒险的心,不怕困难。
汤姆和哈克是好朋友,并且他们的鬼点子很多,干出很多令人奇怪的妙事。有一次,汤姆被姨妈惩罚粉刷围墙,他使出了很多诡计,不但让别的小孩心甘情愿帮他工作,还给了他很多礼物。
汤姆的冒险心很强,他本来为了试试哈克的胆量,就带他去了墓地。来到了墓地,他们很害怕,因为看见了凶手乔埃。
之后,汤姆和哈克带上了乔安,三个人乘着小船来到了杰克逊岛。成为了这座岛中的三个“小海盗”。那个岛上,他们在那无忧无虑的,过得十分开心。而镇上的人都找不到这三个小孩,都急坏了。星期日,镇上的人们就在教堂为三个人追掉。而他们三个调皮鬼,躲在了教堂的钟楼上,偷听他们说话。本来在墓地上,汤姆和哈克发誓不说出他们见到了乔埃,可是,他们却告诉了别人。
之后,汤姆就带着哈克去鬼屋寻找宝藏。在鬼屋中,他们见到了乔埃和一个陌生人,并听见了他们的对话。明白宝藏在“二号十字架下头”。
而汤姆的同桌贝琪请求父母让同学们到山上野营。可是,汤姆和贝琪在一个山洞中迷路了。贝琪很害怕,也很悲痛。汤姆为了让她平静心境,一向鼓励她。可是,在山洞中,他们意外遇到了乔埃。这时的乔埃听到了有动静,赶紧就跑了。于是,他带着贝琪找到了出口。一走出洞口,他就对镇上的人说,乔埃在洞中。
这一次,汤姆和哈克再次到洞中寻宝,在一个刻有十字记号的大岩石下,挖出了那些宝藏。
之后,汤姆成为了镇上的小英雄。
我觉得汤姆虽然之前很顽皮捣蛋,可是他为了正义,还是挺身而出。从这方面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