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责任书

校车安全责任书(精选25篇)

时间:2023-11-14 17:00:24

  校车安全责任书(一):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接送教师应主动配合司机制订接送路线,路线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小孩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与家长联系了解情景后安排小孩来回幼儿园或在别的地点接送。(在园车顺道的情景下)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一天出车前要自我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掉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并进取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景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单位(章):部门: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二):

  为保证对校车得以规范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特与校车管-理-员签订如下责任:

  1、每周最少进行一次校车司机安全会,并作好记录,

  2、发现问题及时与司机沟通,及时了解校车相关问题。

  3、校车出行前、归校后监督司机履行常规检查,并作好记录。

  4、依据车辆保养审验要求,按时对校车进行保养审验。

  5、定期交纳车辆规范的。

  6、严禁司机酒后架车。

  7、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向校长申请,经落实后及时到维修厂维修。

  8、遇有不能解决的一切严重问题,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

  9、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联系和安排司机相关工作。

  校长

  管-理-员

  2015年9月1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三):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乘车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制定的《校车安全条例》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和校车公司负责学生早晨上车后、傍晚下车前及在校期间的学生人身安全;学生早晨从家出发到上车前这段时间包括在候车点候车时间及傍晚下车后到回家这段时间学生的人身安全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必须提前5-10分钟将学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车点,并看管好自我的小孩,确保候车点的秩序;傍晚放学时,学生家长必须提前到候车点接学生回家。如因学生家长因故不接送学生或因学生私自行动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本人负全部责任。

  三、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乘车,不得随意变更乘车路线、车次、时间、候车站点。校车定时定点发车,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站点而未坐车的,后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车点秩序。

  五、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坚持车内整洁。如有损毁,根据校车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六、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乘车秩序。学生乘车定点定座,等校车停稳后,列队依次上车,不随车奔跑,按序就坐,不争抢,上车后必须系好安全带。学生在乘车期间如果纪律不好,不听管教,或蓄意破坏车内设施,或在车内打架斗殴,经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学校有权报校车公司停止其乘车资格。

  七、如果受天气或因素影响,校车需临时改变候车点或下车地点,跟车教师必须提前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家长必须到指定的接送学生。

  八、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残疾、重大疾病、晕车等)不应坐车的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长要告知学校。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家长自负。

  九、规定范围内的学生乘车必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按规定交纳乘车费。(5公里以内每学期200元,超过5公里的每学期300元)

  十、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学生家长(签名):

  乘车学生(签名):

  年月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四):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您的小孩乘坐的是滨州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小孩校车运行线是,您选择接送小孩的校车停靠点是,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景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小孩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教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小孩,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家长同意让学生自我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我下车。家长不按时接小孩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小孩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小孩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我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女进行交通,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坚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联系电话:公司管理人员:1358942505615865437618驾驶员:护导员:

  滨州交运集团有限公司惠民公交分公司管理负责人:乘坐校车的学生:学生家长: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礼貌、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礼貌、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景,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责任。(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景,构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应对面的;(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贴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接送幼儿;(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景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景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团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责任,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车安全责任书(六):

  1、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奋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3、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礼貌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时刻维护幼儿园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4、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5、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认真保管车辆的牌照、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6、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110报案,并与幼儿园取得联系协助处理,急救伤患人员,妥善安置意外事故中的幼儿。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幼儿园。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处以相应的罚款,并按幼儿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9、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10、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年检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11、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

  13、违规与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公司理赔以上部分,如属司机责任,一切责任自负,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违反交通规则;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未经许可私自出车;

  14、严格执行并遵守幼儿园的各项。

  15、除做好本职工作外,理解园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司机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车前:

  1、检查各种证件,证件齐备才出车。

  2、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检修。

  3、冬天要先预热车辆。

  4、准时发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行驶途中:

  1、校车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40公里。司机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驶路线。

  2、在幼儿园门口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3、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各接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幼儿已全部上车,否则需等候至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到达接送点,车辆停稳后方可开门;幼儿没有坐稳系好安全带、车门没有关好,不准行驶。幼儿下车时,切勿将车停在危险处

  5、校车到达幼儿园后,司机停稳车辆,先下车协助跟车教师将幼儿安全送进幼儿园,然后检查车内,确保全部幼儿下车后再锁好车门。

  6、对待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我,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报告主管领导。

  收车后:

  1、检查车内是否有未下车幼儿和遗留物品。

  2、清扫、消毒车箱,擦洗车辆外部,以坚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3、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严禁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

  4、进行车辆的保养,检查车况(详见《车况检查规定》)。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5、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否则后果自负。

  司机签字:

  20__年8月25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七):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江华县《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以下简称甲方)实际特与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此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参与我校校车的车主即是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员(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乙方供给车辆号为:。(注:校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2)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3)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4)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5)身心健康,言行礼貌,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6)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三、乙方供给的校车不能是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车辆必须贴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四、乙方必须配备随车人员1-2名,每一天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注:随车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交由值日教师核实后方能行车走人)。

  五、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我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1)、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采取对学生进行保护,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将追究乙律责任。

  八、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礼貌行车,安全驾驶,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家长争吵。坚持车厢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必需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

  九、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严禁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十、乙方供给的车辆每一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保证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时间。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景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乙方承当;发生超载,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交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保证金,乙方当为学校接送校车身份期间不遵守此责任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十三、甲方有权对乙方供给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贴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校车方接送资格。

  十四、甲方有权对车辆及校车司机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服从调配,乙方必须依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并落实到位,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次。

  十五、甲方有权在乙方供给的车辆的车身张贴甲方认为需要的宣传和单位标志等。

  十六、乙方必须将校车提前10分钟停留在学校指定地点,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该校车安全责任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乙方(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八):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帮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现就规范校车管理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本校(园)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监管方案,建立详细的管理档案。

  二、实行严格的校车准入制度。所有参与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要求必须贴合《裕安区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参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详细登记,认真检查校车标识张贴情景,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经过专题讲座、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广大中小学和幼儿遵守交通规则,礼貌乘车;告诫广大家长不让小孩乘坐无牌无证和不符规定的车辆。

  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督促本学校、本幼儿园与校车所有人、驾驶员、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安全乘车三方协议。

  六、进取配合交通、运输、安监、公安、教育主管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和管理。

  七、要求并加以督查学校、幼儿园建立完善教师跟车制度。

  八、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周末和节假日进入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建立完备的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提醒驾驶员遵从校车管理规定,对不贴合校车条件的车辆不准进入校内,对所有超载车辆不予放行。

  九、对各学校和幼儿园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予以阻止,并及时向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举报。

  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学校将定期督查各校工作,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各持一份。

  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学校学校: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二0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九):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您的小孩乘坐的是___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小孩校车运行线是________,您选择接送小孩的校车停靠点是________,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景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小孩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教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小孩,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家长同意让学生自我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我下车。家长不按时接小孩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小孩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小孩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我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坚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家长签字: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班级: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十):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小孩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小孩返园,并与班级教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一天出车前要自我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掉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进取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景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

  部门:xxxx

  负责人(签):xxxx

  责任人(签):xxx

  x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十一):

  甲方:________(中小学校或幼儿园)

  乙方:________(校车服务供给者)

  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就校车服务达成一致。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基本情景

  1、学校性质:

  ①公办;

  ②民办。

  2、学校办学类型:

  ①小学;

  ②初中;

  ③九年一贯制学校;

  ④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⑤幼儿园。

  3、校长(园长)姓名:________。

  4、联系电话:________。

  5、地址: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景

  1、乙方性质:

  ①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②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③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④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

  2、法人代表:________。

  3、联系电话:________。

  4、地址:________。

  三、校车基本情景

  1、车牌号码:________。

  2、车型: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

  4、核载人数:________人。

  5、校车标牌编号:________。

  6、校车标牌取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7、校车标牌发放机关名称:________。

  8、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9、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见校车标牌。

  10、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1、保险投保情景:

  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________万元;

  ②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责任限额________万元;

  ③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④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限额________万元;

  ⑤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________万元;

  ⑥投保其他商业险险种:________责任限额________万元。

  四、校车驾驶人由乙方指派。

  1、驾驶人:

  ①姓名:________;

  ②性别:________;

  ③年龄:________;

  ④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⑤准驾车型________;

  ⑥驾驶证审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⑦联系电话:________。

  2、备用驾驶人:

  ①姓名:________;

  ②性别:________;

  ③年龄:________;

  ④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⑤准驾车型________;

  ⑥驾驶证审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⑦联系电话:________。

  3、驾驶人变更时,乙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甲方。

  五、随车照管人员由________方指派。

  1、随车照管人员1:①姓名:________;②性别:________;③年龄:________;④联系电话:________。

  2、随车照管人员2:①姓名:________;②性别:________;③年龄:________;④联系电话:________。

  3、派出方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责任。

  4、随车照管人员变更时,派出方应提前将有关信息书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责任:

  1、指派专人参与校车安全管理,负责与乙方对接。

  2、会同乙方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3、建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在学校学校内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候车学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置和处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要求学生遵守乘车秩序,严禁干扰校车驾驶人工作。

  6、根据乙方所供给的资料,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七、乙方责任: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出车前的安全技术条件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于不贴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及时停运,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用于接送学生。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超出有效期前应及时重新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2、保证校车贴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和按照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3、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车驾驶人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和校车驾驶要求,严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逆向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组织校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理解审验。配合甲方组织开展校车应急疏散演练。保证校车驾驶人与校车标牌记载的驾驶人一致。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确保驾驶人身体健康良好。

  4、保证供给服务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贴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主动向甲方如实供给能够证明校车和校车驾驶人条件的有关证件、资料。乙方因供给变造、伪造证件、资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校车标牌载明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天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时,应另选择安全的线路并告知甲方。若需变更行驶线路,应重新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

  6、遇校车接送学生期间发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应当会同甲方及时进行处置,安全转运学生,并配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校车标牌和校车标志灯。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到达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乙方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8、本责任书所载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乙方应调配其他贴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八、如在本责任书有效期内,乙方供给的校车或驾驶人出现不贴合本责任书规定的情景时,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报告并终止乙方接送学生服务。

  九、本责任书一车一签,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学期签订一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十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帮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现就规范校车管理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本校(园)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监管方案,建立详细的管理档案。

  二、实行严格的校车准入制度。所有参与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要求必须贴合《裕安区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参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详细登记,认真检查校车标识张贴情景,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经过专题讲座、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广大中小学和幼儿遵守交通规则,礼貌乘车;告诫广大家长不让小孩乘坐无牌无证和不符规定的车辆。

  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督促本学校、本幼儿园与校车所有人、驾驶员、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安全乘车三方协议。

  六、进取配合交通、运输、安监、公安、教育主管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和管理。

  七、要求并加以督查学校、幼儿园建立完善教师跟车制度。

  八、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周末和节假日进入学校接送学

  生车辆的.管理,建立完备的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提醒驾驶员遵从校车管理规定,对不贴合校车条件的车辆不准进入校内,对所有超载车辆不予放行。

  九、对各学校和幼儿园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予以阻止,并及时向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举报。

  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学校将定期督查各校工作,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学校(幼儿园)各持一份。

  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学校学校: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二0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合同起止时间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乙方带给车号为xx,xx座xx中(大)巴作为甲方的专用校车,乙方同时应带给相应驾照的合格司机。

  2、乙方带给的车辆务必贴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不得带给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带给的校车务必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养路费、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校车接送学生的`时间内(车内务必有学生和跟车教师),乙方司机务必为自我和学校着想,有交警检查车辆时,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灵活、避让,以免罚款,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务必自我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否则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擅自改动行车路线、接送点、漏接、漏送引起家长、学生投诉的每次扣50元)。跟车教师另行处理。

  6、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责任。

  7、在合同期间内,个性是在接送时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持续车辆的清洁。

  8、合同期间,个性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个性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乙方带给的车辆每一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务必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务必要带给与原车型相同的车辆,甲方不负责调车。

  10、司机应用心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跟车教师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状况下,谨言慎行停则停,该等则等,不能粗暴、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

  11、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状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驾驶人(乙方)承当。若司机故意违章、造成后果一切由当事人负责(车主)。

  12、甲方有权对乙方带给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过分残破或不贴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十四):

  甲方:乘车学生家长

  乙方:接送学生车主

  为了确保学生乘坐车辆交通安全,增强车主安全意识,学生家长特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接送车车主、司机履行下列责任:

  1.接送车须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驾驶员具备合格资质。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2.车主负责接送学生期间的人身安全。

  3.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

  4.不漏接漏送学生。如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或电话联系家长。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二、家长履行下列责任:

  1.乘坐接送车辆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家长如自愿将小孩委托接送车车主、司机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司机自行协商确定,并按时交纳。

  2.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小孩。

  3.小孩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辆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司机或随车教师。

  4.接送过程中由于司机原因造成幼儿身体伤害,应及时与车主联系、协商处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长要按照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威胁车主、司机人身安全,不得聚众闹事。

  乘车学生:

  家长:

  校车车主:

  车牌号:

  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十五):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责任,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教育局的精神,与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责任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时,带领学生安全经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掉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行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开。

  6、幼儿园比较小的学生,照管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7、校车的副驾驶位置禁止安排学生乘坐。

  8、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是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熄火前离开驾驶座位。

  9、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10、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学生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公司联系处理后续工作。

  责任人(签字):__

  年月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十六):

  根据省《校车管理条例规定》,完成20xx年校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保证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向武陟县教育局保证如下:

  一、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接送车辆按交巡警和交通运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

  2、凡受过刑事处罚的、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未满三年的、三年内发生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或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3、杜绝使用无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和在园幼儿;

  4、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5、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教师、跟车护送教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3、进取配合当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通运管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

  4、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员制度。每一天上放学期间,在学生接送车停车点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同时报告学校,校方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必要时可采用摄像、摄影等措施固定证据,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运管部门予以处罚。

  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进学校"活动,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过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提高学生自我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6.及时到县教育局备案,保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一次一档,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责任明确,确保学生和在园幼儿乘车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理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贴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细心,关爱乘车学生和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4)凡需乘坐接送车的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所在学校和幼儿园的认可,并与家长签定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5)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6)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接送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和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车到达学校后要统一组织学生和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发生幼儿滞留校车引发安全事故。

  (7)接送车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进取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将事故情景报告中心学校、县教育局。

  (8)组织师生外出参加团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0xx年月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十七):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汛期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车时不得离开候车地点下河玩水,远离河道,要熟知乘车时间,不得过早候车。家长要对学生乘车前时段安全进行监管,如果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

  三、家长必须在学生返校时将子女送到校车站点,乘校车学生必须在固定乘车地点候车。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长要向随车调度员打电话或向学校打电话说明情景。离校不乘坐校车首先要和班主任请假,然后由班主任和校车管理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请假。放假时,需要接站的家长按照学校接送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接送车将学生安全送到家长手中签字后方可离开,不需要接站的',校车把学生送达车站学生下车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要求家长要及时监管学生是否回家,明白学生去向。如因路况原因迟到的,驾驶人要立即告知家长,让家长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四、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由家长自我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不得在校车上打闹,喧哗,更不得吸烟。要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管理。

  家长签字:xxx

  学生签字:xxxx年级xx班级姓名:xxx

  班主任签字:xxx

  校车安全责任书(十八):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校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学校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礼貌、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礼貌、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小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景,并做好小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小学生接送安全。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责任。

  (一)要详细掌握校内接送小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景,构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校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小学生家长手中,与小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小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应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贴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小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景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小学生的情景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团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责任,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学校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长:xxx

  校车安全责任书(十九):

  沛县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

  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

  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礼貌、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

  学校要安排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接送学生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礼貌、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学生安全管理以及学生、家长、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景,并做好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接送安全。

  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学校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责任。

  (一)要详细掌握接送学生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景,构成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及学生家长手中,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学生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贴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学生;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景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景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团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教育部门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对认真履行责任,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学校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沛县教育局(签字)

  学校(签字)

  20xx年十二月十三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二十):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刻,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钟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务必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小孩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小孩返园,并与班级教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一天出车前要自我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掉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好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安全标语)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用心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状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二十一):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小孩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小孩返园,并与班级教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一天出车前要自我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掉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用心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状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xxx责任人(签字):xx

  20xx年x月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二十二):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快乐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团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贴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责任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贴合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贴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的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进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理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礼貌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贴合安全技术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能够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责任: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忙、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掉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进取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学校:xxx

  校车车牌号码:xxxx

  校长签字:xxx

  车辆所有人签字: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二十三):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光,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小孩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小孩返园,并与班级教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一天出车前要自我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掉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用心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状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责任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二十四):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规范车辆运营行为,切实维护学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1.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②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③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④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⑤无犯罪记录;

  ⑥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严格按照校车核定人数、规定线路、运行时间接送学生。严禁出现漏接学生、超员或者更改运行线路等情景,在接送学生过程中不得搭乘社会人员。

  3.进取主动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校车进行监管;进取配合学校加强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间。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学校组织学生团体外出参加相关教育活动,在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后,可使用校车。除此以外,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利用校车从事一切运营活动。

  5.进取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时参加车辆定期检测,保证每学期开学前到车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每月自行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临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6.严格遵守校车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进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认真执行校车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校车驾驶人应配合校车所有人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在校车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向校车所有人、服务学校和有关部门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8.校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出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驾驶或驾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9.校车驾驶人出现违法运营行为的,由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驾驶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如校车驾驶人有变动,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备案。学校重新与新校车驾驶人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在新校车驾驶人未签字前,原校车驾驶人仍应履行本责任书所列各项责任。

  XXX

  XX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二十五):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客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景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安全负责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景(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贴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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