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1000字

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80篇)

时间:2023-12-08 11:41:59

  读书笔记1000字(一):

  “生活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生活不是没有感动,而是缺少能够感动的心灵。很多的感动,或许缘于瞬间的小事,而正是那么多的小事,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感动。”是啊,如果说我们的生活是一片毫无波澜的湖水,那么《读者》便是这片湖水里泛起的点点涟漪,它用真挚的情感串起我们的心,亲情,友情,感情,都在这一刻化成一叶叶小舟,驶向那片名叫“感动”的彼岸。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从未有过的读书经历。以往,为那一篇篇美丽而真实的感情童话深深震撼;以往,为那一股股感动人心的亲情力气止不住地流泪;以往,为那一段段感性哲学的小故事思考人生……

  情感的交织,智慧的碰撞,人性的比较,就像一个个满满的包裹,充实着我的人生。在《飓风中的两个瞬间》文章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而又普通的人在应对飓风时,选择牺牲自我换取其他8个人的生命,正如小说人物福尔摩斯所说:“为了公众的利益,我会毫不犹豫的理解死亡。”而作者最终的点睛之笔更是全文的亮点,每场灾难都是对人类的严峻考验,就在这些考验中,我们往往会看到最光芒四射、最铿锵峻拔的魅力人性。

  在《一杯温开水》中,我感受到了,一杯白开水都会蕴含着一份感动,蕴含着一份爱,它启示了我,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细小的事物,也许它看上去普普通通,其貌不扬,可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它会成为一份盛满感动的小礼盒,让打开它的你流下快乐的眼泪。在《感情的出口》中,我以一个特殊的视角见证了一段普通却感人至深的凄美感情,还记得那句话“因为有感情,这世上,就不会再有一个人的出口。”久久徘徊在我的耳畔,也许我没有经历过轰轰烈烈的感情,但我明白了感情并不是想象中的甜美可人,一段真正的感情需要悉心的呵护,更需要能够承担那份职责的决心。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感人小故事,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了许多待人处事的态度与情感,明白了感动是需要去寻找,需要自我去感触的,它一向都在你我的身边。去留心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也许我们就不会再抱怨命运的不公,取而待之的将会是会心而又灿烂的微笑,每当阴霾笼罩之时,不要低头埋怨,抬起头仔细寻找,也许你就能找到那缕照亮心灵的期望之光。

  也许,这本书并没有世界名著那么出名,那么深沉,那么伟大,可是它用朴实的文字和真挚的情感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微观的感动世界。如果说世界名著是正餐,每日必须,那么这本书就是甜点,它会在我们酒足饭饱之时再送上一份来自内心深处的甜。作文

  读书笔记1000字(二):

  雨一向在下,我的思绪也随着雨丝漫天飞舞,在这样的时节,这样的雨天,好像最适合听着音乐读一本好书,于是我和着轻音乐在网上漫步,不经意间又一次看到了龙应台这个名称,这个名称最初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我觉得它应当与女人无关!

  可是当她的作品引领我细细品味时,我才明白她是一位来自一位出名的女作家,她的文字像涓涓细流般,静静的流淌。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却能深入读者的心灵,她的文字平实却有着深深的寓意。似是和一位故交娓娓的讲述着自我的经历。

  今日我是第二次读《目送》了,确切的说是第一次认真的读,这是一《目送》读后让我有些酸楚和失落的文章,龙应台在文章里的每一种感觉都撕扯着我的心,让我感同身受。

  《目送》由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当我读到“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当读到“我一向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可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的心再一次被刺痛,“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一个人听音乐。”我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小孩对我们是如此的排斥与冷漠!

  于是“我慢慢、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可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并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任谁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我,此刻我们总在抱怨小孩粘人,总期望能让自我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少一点小孩的纠缠,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小孩一天天长大,我们想要跟她们亲近都将成为一种奢望了。

  我们的此刻就是小孩的将来,今日上午我还在跟表妹埋怨老妈太过唠叨,我都三十好几了还管三管四的。从上学到工作再到成家,我不明白留给了母亲多少落寞,我每次都匆匆的离家,留给父母的仅有背影!当车轮启动我目视前方,完全忽略了身后那深情的目光!每一次离家,母亲都会把我送到车上,帮我找好座位,而我却只留下淡淡的一句:“妈,你快回去吧”,但每次母亲都会固执的等到车子启动,直到我完全脱离她的视线。

  感激龙应台的这《目送》作品,是她让我读懂了老人内心的凄凉与无奈!是她让我明白在以后的日子里应当怎样去对待我的亲人,爱人和小孩!怎样让我们的人生少一些不必要的遗憾!

  读书笔记1000字(三):

  感情,亲情,友情的诠释都让人很是钦佩。

  斯佳丽的感情与谁瑞特。巴特勒,和阿希礼,与父亲杰拉尔德,母亲艾伦以及塔拉庄园的所有人的亲情,与玫兰尼共患难的友情,以及十二橡树的从小玩到到大的挚友。

  斯佳丽从未意识到自我所拥有的一切,他一向以为钱和阿希礼才是自我真心的归属,一向任性的凭心而定。为了气阿希礼却嫁给了他的哥哥,不久之后的杯具随着丈夫的牺牲而一向延续,却因为巴特勒的介入使她慢慢的快乐,巴特勒为了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费心去讨好她的姑妈,用自我真正的绅士品格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她只顾着享受他所带来的快乐,一个少女的快乐欢乐,却从来不会多想,真的瑞特。巴特勒的宠爱让他处于至高无上的公主

  地位,不去为任何一件小事而担忧,这种爱也让人不禁感染,如果现实中也有这么一个人有多好!如果他们之间有一个人能放下他们呢胡思乱想,不顾一切去为感情,可能结局就不一样了,斯佳丽如果能够放下他的高傲,瑞特放下他的不自信,让斯佳丽认清阿希礼,打破她心中那个坚不可摧的梦幻中的人,那么结局肯定是个快乐美满的大结局,可是瑞特对她的宠爱却不忍伤害她分毫,只想宠着她,却不曾想为他们的感情种下了毒瘤!埋下了炸弹!多少次的犹豫,多少次的无奈,多少次的高傲,造成了这个痛心的结局!

  失去了才明白后悔也是斯佳丽的大忌,可是美貌与智慧,勇敢,坚强与果断又是让人不可忽视的优点,每一次她为玫兰尼做的好事虽然大部分是因为内心那个崇高的阿希礼,可是却让她有了一段不可磨灭的友谊。玫兰尼的善良,内心的坚强,应对友谊和感情的忠诚度真心被打动,怎样会出现这么好的人呢?确实是有,可是自我要向她学习,却感觉有时候身上有斯佳丽的缩影。

  埃伦的善良和玫兰尼真的是如出一辙,他们有着共同的魅力,身上有种光芒!

  整体的感觉,每个人都要经历一段长大,有的人的路比较长,有的人的路比较短,但最终都会继续走下去,不管靠的是什么?

  漫漫人生路,不论前路是啥?自我都要往前冲。

  应对感情,还是有很多困惑,爱要大声说出来,可是想想每个人都一样,都在等待那份属于自我的感情,不明白它多久会到,说实话,怕等不到,怕错过,又不愿意去追寻。走好当下路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潜心学习,让思想更通透,这也是很重要的,继续坚持!珍惜自我身边的友情与亲情,用心交朋友!

  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美少女,拥有帅气与幽默并重的男朋友,世界一大美哉事件!想想都很快乐,现实是现实,还是奋力吧!

  读书笔记1000字(四):

  看完《昆虫记》,这本书让我着迷。

  原先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明白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蝉在地下“潜伏”了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周;蟋蟀擅长筑巢。请保管好这个记号笔。人类可能无法用三角尺和圆规画出如此精确的网。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但对方惊慌失措。各种奇妙的现象展此刻我们眼前,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科学家和科普作家。今日看了一本fabres(——《昆虫记》)写的书,十分开心。法布尔是第一个研究天然界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致力于昆虫世界,在天然环境中观察和实验昆虫,真实记录昆虫的本能和习性。他写的《昆虫记》,昆虫学的杰作,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喜爱

  法布尔奋力学习,牺牲私人时间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描述了昆虫的生活,比如蜘蛛、蜜蜂、尾数、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为后世做出了巨大贡献,使人类社会快速走过现代礼貌。

  法布雷加斯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经过自学获得了几个学位。他前半生贫穷,后半生勉强温饱。然而,法布雷加斯并没有屈服于各种困难。他勤于自学,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观察研究昆虫和植物,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在于探索生活世界的真实面貌,发现天然中蕴含的科学真理。他写《昆虫记》是因为他热爱真理。我多么渴望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探索科学的世界,揭开天然界一个又一个的谜团,像法布尔一样造福人类!可是,比起法布雷加斯,我真的很惭愧。法布尔能够在困难的环境中研究昆虫。平时连数学题都不认真奋力。如果一遍遍都做不到,我就不想动脑,有时候会发脾气。

  看了《昆虫记》和《昆虫记》的作者生平,感触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了对生活的敬畏,还蕴含着求真务实的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的勇气和毅力,去探索世界,勇敢追求真理。无论做什么,都要像法布尔一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都要持之以恒,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梦想而奋斗。

  我很佩服法布尔探索天然的精神,这种精神让我觉得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也让我感受到作者的独创性和精妙的观察力。《昆虫记》开阔了我的视野,对问题的视角也不一样了,对问题的理解也会比以前更深刻。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我读一辈子的好书。我觉得不管是谁认真读《昆虫记》,读出其中的味道和感受,他都会明白的更多。

  读书笔记1000字(五):

  一、哈德罗和酒保的对话

  哈罗德暗暗祈祷他不是要强调德文郡和贝里克郡的距离。“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十分可爱的一个女孩,住在汤布里其。我亲过的第一个女孩,还有一些其他第一次,你懂的。那女孩会为我做任何事情,但我当时就是不明白,净忙着出人头地去了。一向到好多年以后,收到她的喜帖,才反应过来那个娶到她的家伙有多幸运。”

  “我们都有过去,都有遗憾,期望有些事情当时做了或者没做”。

  生命短暂,不留遗憾,活在当下,想好的事情立马去做,遇见投缘的人不要错过表达。

  二、哈德罗和没有小孩的女人的对话

  他看到蹒跚学步的戴维,小小的脸在阳光下渐渐晒黑,像熟了的坚果。他想形容他胖胖的膝盖上小小的窝窝,还有他穿上第一双鞋走路的样貌,他总是低头去看,仿佛不确定它们是不是还挂在脚上。他还想起他躺在婴儿床里的样貌,十只手指小得惊人,安然地放在羊毛薄毯上,看起来那么完美,叫人看着就会担心轻轻一碰,这小小的手指就会融化掉。

  莫琳身上的母性来得太天然了,仿佛一向以来都有另外一个女人在她身体里等着,随时准备出现。她明白怎样摇晃身体能让怀里的宝宝安然入睡,怎样发出柔软的声音,怎样弯起手臂托起小孩的头,明白洗澡水应当放多热,明白他什么时候想睡觉,还有怎样织那些蓝色的小小羊毛袜。他从来不明白她会这些,只能惊叹地看着她,像个心悦诚服的观众。这既让他更爱她,又将她的地位提升了,正当他以为他们的婚姻会更牢固,机会又一闪而过了,剩下两人待在不一样的位置上。他试过仔细凝视小小的儿子,用一种肃穆的方式,却被恐惧击中了。他饿了怎样办?不开心怎样办?如果他在学校里被其他男孩欺负怎样办?要保护他实在需要防备太多东西了,哈罗德一下子觉得难以应付。他纳闷其他男人会不会也觉得初为人父的职责有点让人畏惧,还是仅有他自我有这种不正确的感觉。如今可不一样了,到处都能够看到大大咧咧的父亲推着婴儿车,喂着小婴儿,一点也不慌乱。

  小孩长大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最终永久地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

  这些对话让哈德罗回想起孩儿刚出生时的'模样,为母则刚的妻子以及家的温馨,这份完美感动了没有小孩的女人。

  写出了为人父母共同的感受,这副画面把读者的心暖化了。父母和小孩相识一场,就是渐渐地培养小孩独立,慢慢地目送着小孩越走越远。虽有千般不舍,但不得不默默地经受这种分离。

  三、朝圣的路上,第二次一夜无梦。

  多好的睡眠,简单而纯粹的行动,走在让朋友活下去的路上是最好的安眠药。

  读书笔记1000字(六):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又能将我们摆渡到灵魂的对岸

  倘若你还没有头绪,不妨选择一本好书,静静品读。今日我们就谈一谈,《简爱》。

  书的资料很丰富,书里的每个字就像一颗小草,每一段话就像耕种的锄头,唤起了我内心的春天,让我焕发出春天一样的勃勃生机。

  此书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对自我生活的真实写照,简这本书所诉说的故事就是这样一个问引发的。主人公是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一家。简出生贫穷,在罗先生家做保姆,她的生活并不是没有方向,她一向抱有一颗期望的心,一向向这颗心奋斗。

  简长的很好看,所以经常受到这家女儿出于嫉妒的欺负,可简的心里从来没怕过,由于她过人的美貌,罗切斯特先生很快喜欢上她,并在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跳舞,许多名门望族的女士出于嫉妒,想方设法让她十分狼狈的离开那里,之后,简用自我的汗水换来了一份又一份辛苦的工作,是啊,简的心最终感动了上帝,上帝也来帮忙她。在一次工作中,一个好心人看出了简的优秀品质和生活的艰苦,决心帮忙她。之后在好心人的帮忙下,以及简自我的聪明才智和奋力下,她贫穷的生活变得慢慢稳定下来,并有了富余。之后她决定去找罗切斯特先生,却发现原先那栋雄伟的城堡已变成废墟一片,原先罗先生那个发疯的前妻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放火烧了这栋房子,罗先生也在大火中失明了。

  简并没有嫌弃他,而是像一对恋人一样在一齐快乐的生活。简并带着他四处寻医,并且医好了一只眼睛,他们在一齐共度余生。这样的结果不正印证了简的一句话“我不能决定如何生与死,但我能够决定如何爱与活!”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感情最伟大的地方正在于它能够跨越世间种.种差异,种族,年纪,地位,甚至生死,在感情面前可是都是云淡风轻。只要彼此真心相对,心灵的喜悦的宁静便是主旋律,无法向外人道。好的感情总是有超乎想象的魔力,让人眼睛里放出光来,让人所以热爱整个世界,让人重获新生。

  这部作品是翻译过来的,我认为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是一种艺术。虽然能够不必像作家那样妙笔生花,可是用一种语言演绎着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和风格,并且要做到恰到好处,这离不开艺术创造。一种在原文束缚下的创造,似乎能够在圈定的范围内施展出更大的空间。

  读外国文学我时常感到有些吃力,可我也能感到自我就像文中所描述的人物一样,在困难中破浪前行,也有不少收获。

  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这本书给予了我执着的精神,未来他将摆渡着我,到达灵魂的彼岸。

  读书笔记1000字(七):

  《爱的教育》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吸引我的,并不是它的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普通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气,令我震撼。

  《爱的教育》这本书告诉人们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一样,可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以往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爱,像空气,每一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利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此刻的学生的日记上大多都挂这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描述了一群充满活力,进取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快乐中的。他们的性格都有所不一样,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我的祖国深深的爱以及对亲友的真挚之情。

  读《爱的教育》,我仿佛走入了恩利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明白“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教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小孩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忙期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可是还是期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爱的教育》这本好的书将会把这种完美的感受带给更多的人。

  从别的岁月里飘进我生命中的云朵,不在落下雨滴,也不再刮起风雪,只把那融入大自然的爱的色彩,挥洒于我蔚蓝的天空。四季的风吹动着岁月的风铃,奏响迷人的恋曲,如流星般划过天际,仿佛一首纯真的抒情诗、一支幽婉的小夜曲,荡漾在我心头。我感激上帝,感谢他将我变成人类,这样我才有机会,体验爱的生活。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请乘上爱的小舟,走完属于你自我的爱的人生。

  读书笔记1000字(八):

  因为穿插了这些关于捕鲸的细枝末节,作者在叙述时用了上帝视角来描述,等到故事开始进展时,作者也没有做出调整。小说通篇都是以我(以实玛利)的口吻叙述的,但作者经常地转换到第三视角(上帝视角),比如亚哈、大副等的内心独白,对海上天然风光的描述等。文中作者还不时跳出一些证据来支持以实玛利第一人称的口吻,显得僵硬,尤其是故事结尾处,“我”的生还貌似合情合理,却也是作者匠心独运,在向读者做着解释。当一个作者在向读者解释他为什么要如此安排时,他就有些心虚。

  我觉得作者开篇(指故事开篇,而非小说开篇,小说开篇关于鲸鱼的材料恐怕能吓退不少读者)的叙述语调很好,故事本身引人入胜,趣味而引人思考。无论如何,一个礼貌人和一个野蛮人在旅店结下友谊,兴奋地前往新的征程,这都令人喜爱,向往。但当裴阔德号开船之后,以实玛利和魁魁格这两个惹人喜爱的主角受到了冷落,我们觉得他们两个才应当是故事的主角,一个主题关于友谊与文化交融的故事,这个预想在开船后戛然而止,主角让位给亚哈,在船上,以实玛利和魁魁格两人的交汇很少,亲密关系可谓绝无仅有。作者在这时的叙事语调已经转变啦。

  由于故事开篇的完美,大家对魁魁格的英武十足地信赖,期望魁魁格能在最终与白鲸的搏斗中一展身手。但作者没有让魁魁格在最终的搏斗中出现,以实玛利没有讲出他的好朋友在死前的英勇,魁魁格早已在开船之后让位给了亚哈船长,亚哈成了“我”的叙述重心,“我”的情感发生如此大的转变无他,此时的“我”早已不是以实玛利,而是作者本人。但作者在小说最终却在上帝视角下把开船时落在陆地上的以实玛利从最终的大搏斗中解救出来,以圆其说。

  “枝干分岔,岔上分枝。同样,从丰富多彩的题材敷演出无数篇章。”作者在写作时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作者这句话好像说出了长篇小说创作的真理。

  “我所有的手段都是清醒的,我的动机和目的则是疯狂的。”亚哈船长说了这么一句话。这是杯具人物共有的特点,他们的情感绝对地压倒理性,即使他们本人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忍耐,爆发,无一例外。就在那里,我想到了莎士比亚,甚至欧里庇得斯。

  “可是亚哈从不思考,他只凭感觉行事。”;“思考是,或者应当说是,一种冷静,一种沉着的表现;而我们可怜的心跳得太急,我们可怜的脑子动得太快,做不到这一点。”亚哈在自白,他做不到情感和理智的调和折中,那你就疯狂得干吧,你会成为传奇的英雄,让那些理性至上者客观地分析你的性格吧!

  “只要一个人失却理性,那么所有其他的人以至于整个世界亦将如此”。博尔赫斯在谈到梅尔维尔的《白鲸》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读书笔记1000字(九):

  《神曲》是西方中世纪文学的开山之作,因其年代久远而显得颇有生涩之感。可是专心读下去,依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神曲》中交织的人神共鸣之曲。下如此结论之前,我暗暗的把我刚释卷的《神曲》回想一遍,从《地狱》到《净界》再到《天堂》,默然发现者这种分法本身就隐含着一种神学的思想。

  首先我们明白,中世纪的欧洲的基督教的天下,不是基督教,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长久的宗教,都总会影射着人的前世今生以及现实报应这种神学思想,这已几乎是全人类思想的共同点。但丁在《神曲》中,依据《圣经》和《福音书》以及自我的想象,把这种宗教思想细化成这三个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都细心地安排了一些或是古代名人或是“当代”名人在里面,不无有为基督教宣扬这种神学思想的目的。再者,这种按现世作为分类,按人头分类的做法在中世纪宗教盛行的欧洲,其可信度可就大大增加。所以,不管是宗教的教会亦或是中世纪的普通人民,都不可能有理由去发对甚至批判这部书。

  其次,作者的这种安排实则上隐含了一种“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意味。我们都明白,《地狱》是一个人过大于功的象征,而《净界》则是一个无功无过的象征,到了《天堂》,就是功大于过的意思了。作者本人从《地狱》升到《净界》再升到《天堂》,完成了一个从过到功,从罪到德的过程。而相同的,普通市民,甚者是整个国家,如若能有所顿悟,这种上升也是在神的神恩之内的。所以《神曲》看似批判佛罗伦萨,实则在内部也隐含了作者对佛罗伦萨的无限热忱和期望。

  再次,《神曲》的创造并不仅仅是为了影射某些宗教人生的问题,它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为挽救沉沦中的佛罗伦萨。作者在书中的不一样部分对此都有隐喻。比如在《地狱》这折里,作者精心挑选的灵魂代言人很大成分上都是来自佛罗伦萨,从教职人员到普通的骄、贪、色等人员都给予了不一样的惩罚。作者经过众多灵魂的嘴道出了当世的佛罗伦萨的黑暗,也经过地狱中的魔鬼给出了评判。而在《净界》和《天堂》里,作者则经过对佛罗伦萨的评判上升到一个整体的层面,经过神人之口委婉道出。这其中包含着作者对自我长大、生活的土地的深厚情感。读之,大有“怒其不争”的意味。

  以上是从大的方应对《神曲》大意的一点自我见解。而从小的方面看,《神曲》诚然是一曲中世纪拙朴的史诗。在《神曲》里,随处可见古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的影响。英雄主义、正义,神学的光芒照耀着整部《神曲》,犹如但丁在天堂中看到的天使的光芒,《神曲》本身也散发着耀眼的金光。然而,《神曲》的金光却并不全为歌颂金光而写,而是为了歌颂世俗伟大的道德和信仰而作,这正是《神曲》对古希腊神话的借鉴和突破之处。

  读书笔记1000字(十):

  千年之后,当历史学家回溯过往时,会认为第三个千禧年的开端是一个古老的绝妙时代。在这个时代中,地球上的居民首次把自我与一种巨大的事物相连。未来,它的规模将会继续增加,可是如今,你我正生活在经刚刚苏醒的时刻。未来的人会羡慕我们,期望自我也能亲眼见证它的诞生。这些年里,人类开始用微小的智能主没有生气的物体变得活跃,把它们纺织进云端机器智能这张大网中,并将数十亿心智与一个超级心智相连。穿上聚拢的过程将被当作这个星球上迄今为止发生的最重要、最复杂也是最令人惊叹的事件。用玻璃、铜和电磁波组成神经,人类这个物种开始将所有地区、过程、人口、人工制品、传感器、事实和概念编织成一张复杂到难以想象的巨网。

  在2015年,150亿设备接入了一个大型“大脑回路”之中。任何一个设备包含100万——400万晶体管。人类大脑约有860亿神经元,比霍洛斯少了4亿倍。

  谁在编写代码,让这个全球化系统发挥作用并取得成效呢?答案是人类自身。我们可能会觉得,自我无尽地上网浏览或给朋友发东西只是在浪费时间,其实,我们每点击一次链接就强化了霍洛斯大脑中某个节点的功能,其实就是在为他编程。

  以如今的技术普及速度看来,我预计到2025年,地球上每个公民都将使用这个平台。

  高度的知化会让我们此刻从事的最智能的事情看上去十分蠢笨。

  “奇点”是从物理学借用的一个概念,用来描述一个边界,越过边界一切都是不可知的。在流行文化中则有两种版本:“硬厅点”和“软奇点”。“硬奇点”指的是未来将由超级智能的胜利所奠定。

  事实上,人工智能将会引导自身以级联的方式无限加速生产,使得每一代更聪明的智能都比上一代生产得更快,直到人工智能变得极端聪明,用上帝一般的智慧解决一切此刻问题,从而把我们人类远远地甩在身后。有人把种智能称为我们“最终的发明”。研究到各种因素,我认为这个设想不太可能实现。

  “软奇点”更有可能成为现实。在对未来的这个设想中,人工智能不会像聪明的坏人一样,试图奴役人类。人工智能、机器人、过滤技术、追踪技术以及我在书中列出的其他一切技术将会融合在一齐,并且和人类结合,构成一种复杂的依存关系。在这个层级中,许多现象发生的等级将高于现存的生命以及我们的感知水平,而这就是“奇点”出现的标志。这是一种新的系统,在其中,我们创造的东西让自我成为更好的人,同时,我们也离不开自我的发明。

  未来30年,霍洛斯将沿着与过去30年同样的方向挺进,那就是:更多的流动、共享、追踪、使用、互动、屏读、重混、过滤、知化、提问以及构成。我们正站在开始的时刻。

  已经开始。当然,也仅仅是个开始。

  读书笔记1000字(十一):

  甜河的这首《晚宴》,总体上令人感觉有一股黛玉式多愁善感的气息,全诗氤氲着诗人对因一次感情的失意而感到锥心之痛,进而对人生失去了些许的淡定与自信而彷徨踟蹰、裹足难前。

  标题“晚宴”二字匠心独运,一词道破这是“黄昏”时刻的宴会,表面庄严隆重,热闹非凡,可“预感失败”之失意落寞。虽然“我用一次奉献一生”竭尽全力、倾吾所有,心灵中的惆怅、皱褶犹如这把“扇子的细褶”在无休止地加添,何时能寻见期望与曙光?于是诗人诘问苍天:“告诉我,弓箭的足尖在哪着落?”暗示“我”的意中人非他又会是谁呢?“我”便忐忑不安起来,在痛苦中挣扎着,煎熬着……

  第二小节诗人进一步坦言自我孑然一身,无所依傍:感情的失意抑或说失恋使她的灵魂挫伤,哀怨自我虽“衣冠楚楚”活脱脱一个冷美人,却仿佛一只可怜高挑的酒杯,只能对之伤感,借酒消愁愁更愁。梅花虽好,她傲雪、高洁、坚贞,可她还不是要缭绕于人,东旋旋西转转,等候那意中人用“迷人的舌头”来接纳自我而共度人生嘛!这也许是梅花作为花所共有的宿命与归宿吧?难怪诗人把自我比作“这纤细的梅花”隐忍着“饱含远景之泪”之酸痛呢!

  故此,诗人慨叹了对人生的无奈。她说,人“活着”就如同一把“扇子的醉态”:别人在你耳边高谈阔论、美言恭维、甜言蜜语几句,为什么就能使你觉得他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使你飘飘然神魂颠倒,不知所措,甚至高兴得“发颤”而乱了阵脚?为什么要任凭微醺的自我虚度光阴、渐渐磨蚀自我的清醒与意志?

  最终一节是诗人在感情受创之后的呻吟与呐喊。别看那一群群一对对男男女女,来来往往,眼花缭乱,其中能有几对是找到了真爱并持守了真爱?因为,外表的假象,凑合的感情,闪婚试婚的追捧、泛滥,只能是“美会衰竭”的可悲结局,岂会是真让人感受到快乐的光芒?那只能是在“耳中嗡鸣”的一种快乐幻觉罢了,这样的“感情”只能给人带来飘飘然的“轻微失重”,使人坠入不知不觉的伤痛之中,难以自拔。然而,末尾“我们都在渴望着受伤。”是诗人在揭示人性的晦暗之处:即使像自我对待感情有些理智和醒悟那样,人们也不愿再去纠结于情感与理智的漩涡之中,明知这场爱很可能会给双方带来“受伤”的后果,却仍然‘毫无来由地’身不由己、情不自禁地去“渴望”占有对方的肉体与感情。这是人性中善与恶、美与丑、光与暗的较量,看谁能自重,看谁能得胜。遗憾的是,诗人也许太年轻,涉世较浅,没能给出果敢而正确的抉择来。

  总之,本诗描摹情感丰富,用词细腻温婉含蓄,物象意象选取得当贴切,乍看有些晦涩难懂,细细咀嚼有味,总体格调略显忧郁哀伤,但瑕不掩瑜。

  读书笔记1000字(十二):

  fabres的《昆虫记》让我觉得没有梦想。那些具体而细致的文字,让我时不时的感觉到放大镜、湿度、星星、昆虫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那些我忽略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它们过分的鸣叫,突然聚集起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和它们一齐,穿透了我内心的黑暗。是法布尔,他向我展示了昆虫在许多问题上与我们人类惊人的相似,比如生死、劳动和掠夺。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和作家法布尔斯传世的杰作。也是不朽之作,不仅仅是文学巨著,更是科学百科全书。《昆虫记》详细介绍了很多昆虫,包括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殖和死亡。《昆虫记》中描述的昆虫不是十个手指就能数出来的,我就不多说了,可是有几种生活让我震撼了很久,那里必须要提一下。

  萤火虫——发光的甲虫。许多学者都写过赞美萤火虫永恒之光的诗,但仅有法布尔发现了萤火虫短暂的生命,并对它们短暂的成年感到遗憾。

  大概大家都忘了萤火虫的出现吧。说实话,看《昆虫记》之前我也不太确定。

  根据《昆虫记》,高迪的小孩喜欢把萤火虫放在鸭蛋里,在上头抹一层薄薄的面糊,这样就能够当灯用了。可是高迪小朋友对萤火虫了解多少呢?

  萤火虫的生命——甚至彩蛋——都会发光。奇怪的是,萤火虫的幼虫期长达2、3年,而成虫期仅有几天。这意味着萤火虫在一天之内破蛹、结合、繁殖,然后一生默默死去。

  对于很多自暴自弃的人来说,萤火虫无疑是勇敢的,因为它们依然忙碌欢乐,给自我和别人留下了一些勇气和期望。

  屎壳郎——是个很奋力的人。屎壳郎这个名称大概大家都不熟悉。其实只是一个学名。说白了就是一种叫屎壳郎的昆虫的学名。

  屎壳郎,我们此刻不是陌生人了。大家大概都觉得这种昆虫每一天都在处理污秽的东西,肯定不是什么好昆虫。天然没有萤火虫可爱。可是别忘了为什么叫屎壳郎。是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在为人们消耗着无尽的浪费。

  屎壳郎比农民辛苦,可是屎壳郎比农民辛苦。屎壳郎在地里干活时,拖拉机、播种机、推土机等都会影响工作,甚至一把普通的锄头也会挡住他们的去路。那么屎壳郎会在那些拖拉机上堆垃圾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会绕过咆哮的机器,寻找新的方法,哪怕《端午的鸭蛋》读完累积的结果是1000字

  毁了,他们不会在那里没完没了地抱怨,而是省下抱怨的时间尽快开始新的工作。这就是屎壳郎的做法。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了对生命的敬畏,还蕴含着必须的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就是求真,求真。这就是费伯的精神。在《昆虫记》的指引下,我将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读书笔记1000字(十三):

  每个人的记忆都是美的,如曹文轩在笔下描述的,那些支离破碎的回忆中美的东西有太多:喜悦是美,忧伤是美,欢聚是美,离别也是美。

  那里的每一颗沙粒,每一个场景,每一个人物都是能够进入文学世界的。在喧嚣的都市里,在一个近傍晚的午时,读一读《草房子》,想一想乡野纯净的天下:微风卷着荷叶,又把香气吹得四散。懵懂的少年牵着长长的风筝线,奔跑在一轮硕大的红日里,美得近乎不可思议。

  岁月的波纹荡漾开去,情感依旧鲜活。现今每每读起《草房子》,心里总像被故乡奶奶冲的红糖水浸润,那么暖,那么甜。

  书中铺开的是油麻地的画卷:学校是金色的草房子,风吹过会有金属的声响:油麻地朴实的守地老人,和那落在竹丛与艾地的野花:渡船边嬉笑跑过的小孩与渡人的吆喝,自行车吱呀吱呀地行过晒稻场正搭建的戏台……在主人公桑桑并不连贯的记忆里,似乎记得最多的仅有这些了。

  在桑桑得病的日子里,有太多人的关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在药寮里的那些日子。几只烧得通红的泥药罐,缓缓溢出药香,无词歌的曲调总留下淡淡的伤感在心头萦绕。桑桑无端地变得脆弱、文静起来。

  之后,桑桥四处寻访名医,几经挫折,最终把桑桑得病治好了。然而,一切也在冥冥之中变了。纸月和老僧人走了,回了故里江南;杜小康家出了变故,红门被拆走了抵债;桑桑的父亲桑乔升迁调走,桑桑离开了……油麻地变了,似乎又没变,命运继续推着岁月的齿轮不断向前。人来过,又走了。再正常可是的离别却忧伤得令人心痛。

  纸月如画,杜小康如诗,细马和秃鹤也怀着少年独有的完美的梦,桑桑的伤痛也在淡淡的文字中显出了完美的特质。

  一场欢聚,终究是离别的结局。少年们都在光阴的十字路口走远,向自我的人生。

  最终,那一艘大船载着他们远去。那必须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吧,我想。

  但,但请那以往奔跑在夕阳里的少年啊,必须要记住这段年华,这段最美的少年时光,记住那个落日曾辉煌过的夏天。

  因为——总有一天我们会再次相遇,畅谈从前。仿佛不曾离开,不曾改变。

  读书笔记1000字(十四):

  中国人是讲究变化的。这种变化是渐变的,最终到达了一个“神于天,圣于地”的境界。

  这“神于天,圣于地”六个字其实是中国人的人格梦想:既有一片梦想主义的天空,能够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上很多的规则与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本事,能够在这个大地上去进行他行为的拓展。仅有梦想而没有土地的人,是梦想主义者不是梦想主义者;仅有土地而没有天空的人,是务实主义者不是现实主义者。梦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就是我们的天和地。

  人的意义跟天和地是一样的,天地人并称为“三才”。仅有当天地之气凝聚在一个人心中的时候,它才能够如此的强大。《论语》的思想精髓就在于把天之大,地之厚的精华融入人的内心,使天、地、人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人的力气因而无比强大。我们永久也不要忘记天地给予我们的力气。

  孔夫子的态度十分平和,而他的内心却十分庄严。因为其中有一种强大的力气,那是信念的力气。孔夫子是一个异常讲究信念的人。

  他的学生子贡问,一个国家要想安定,政治平稳,需要哪几条呢?

  孔子的回答说仅有三条:足兵,足食,民信之矣。

  第一,国家机器要强大,必须得有足够的兵力做保障。

  第二,要有足够的粮食,老百姓能够丰衣足食。

  第三,老百姓要对国家有信仰。

  这个学生说三条太多了。如果必须去掉一条,您说先去什么

  孔夫子说:“去兵。”咱就不要这种武力保障了。

  子贡又问,如果还要去掉一个,您说要去掉哪个?

  孔夫子十分认真地告诉他:“去食。”我们宁肯不吃饭了。

  之后他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没有粮食无非就是一死,从古而今谁不死啊?所以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国民对这个国家失去信仰以后的崩溃和涣散。

  而真正从内心感到安定和对于政权的认可,则来自于信仰。这就是孔夫子的一种政治理念,他认为信仰的力气足以把一个国家凝聚起来。

  这个故事在《论语》里叫做“子贡问政”。

  诚然,谁都不愿意过苦日子,可是单纯依靠物质的极大丰富同样不能解决心灵的问题。我们的物质生活显然在提高,可是许多人却越来越不满了。因为他看到周围总还有乍富的阶层,总还有让自我不平衡的事物。

  人人都期望过上快乐欢乐的生活,而快乐欢乐只是一种感觉,与贫富无关,同内心相连。

  在《论语》中,孔夫子告诉他的学生应当如何去寻找生活中的欢乐。这种思想传承下来,对历史上许多著名的文人诗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例如陶渊明不愿为五斗米而折腰,让每个人心里都开出了一片乐土。

  在如此激烈的竞争面前,每个人都在奋力发展着自我的事业,收入多少、职位高低,似乎成了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但越是竞争激烈,越是需要调整心态,并且调整与他人的关系。

  读书笔记1000字(十五):

  我一向不理解为什么你和端木结婚,明明在《弃儿》里,你和萧军那么开心,仿佛他就是你的全世界。初次见你,是在许鞍华的《黄金时代》。个人觉得这部电影是成功的,至少它让我动了想要了解你的念头,了解你是如何叛逆地走在时代的前沿,如何那么狠心地舍弃自我成为母亲的权利,如何昧着爱意委身端木至今,我还没看完你,我还没懂你,我还不敢断言你。可是我想就自我目前为止所了解的,谈谈你的儿。

  你的第一个小孩是你的未婚夫的,明明你当初并不想嫁给他,却有了他的小孩。我以为你告诉萧军你的小孩送人了是因为你不爱他,可是看了你的《弃儿》我才明白你有多爱你的小孩。我从未见你这般开心,你和萧军一齐时最是像个小孩。你们不顾穷富荡在街头,他为你心疼为你奔波,你为他感动为他欢乐。这些在你的呼兰河里,在你的生死场里从未见过。你说:“这是两个雏鸽,两个被折了巢窠的雏鸽。仅有这两个鸽子才会互相了解,真的帮忙,因为饥寒迫在他们身上是同样的份量。”我明白,你们生死相依,灵魂和身体都在一齐。仅有在那里,我才觉得你不是孤独、寂寞的。

  我多期望你一向都是这样的,简单快乐。可是你不是这样的,我才读着你却一向揪心,一向不肯前进继续了解你。我一向以为,你就如度娘告诉我的那般,创作上的天才,感情上的蠢材,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可是,我真的不该把你的《弃儿》放在第三个被读的位置,这样我才能更早地了解你:你是真的爱你的小孩的。你在月光洒满墙的夜里,可怜隔着一面墙的你的小孩的哭声,你想要抱起你的小孩,却不容忍自我的自私--”成千成万的小孩在哭怎样就听不见呢成千成万的小孩饿死了,怎样看不见呢比小孩有用的大人也都饿死了,自我也快饿死了,这都看不见......“最终你只能任由那一面墙永久隔住你和小孩的母子之情。你狠心说出”请抱去吧“之后,悄悄躲在被子里,任眼泪横流。这一章节的结尾,难过化为嘈杂在你耳里扩散,无处不在,无处不达,深入骨髓。此刻的我只能简单地以为,你把小孩送人是为着小孩好好活下来,也许也是为着你和萧军的以后。你在《弃儿》的结尾说”他们这一双影子,一双刚强的影子,又开始像人林里迈去。“你看,你在他身边始终那么欢乐坚定,我不得不以为你把小孩送人的原因之一是为着和萧军更好地生活下去。其实这样也好,对你,对萧军,对小孩都公平。所以才说想了解你是怎样叛逆地走在时代的前

  沿:为着自我的爱,你能够舍弃自我的另一份骨肉之爱。你当是如此忠诚开明的那个时代的女人。至少在《弃儿》里,我明白了你的爱,爱得决绝惨烈,爱得不被理解。爱你唯一的期望,也爱你带到这世界的生命。

  读书笔记1000字(十六):

  一本读者,一篇首卷语,一页页精彩的文章,将身心浸入其中,你会以一种全新的视角看见一个全新的世界。我喜欢《读者》是因为它似乎包罗万象,展现了许多“别人的生活”。而我坚信人交往的意义就是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碰撞,当两个世界碰撞融合交汇就会产生新的物质与思想。

  最近这几期很多都是关于环保与科技的,毕竟是热点话题,大家都很敢兴趣我也不例外。在很多篇文章里,我都感受到这样一个词“变化”。就拿乡村来说,十年前的乡村是那样的欣欣向荣、诗情画意,而十年后的乡村,有的作者把它比作“吞噬人心的地方”“充满迷雾的世界”。我仿佛能感受到作者内心的悲哀。是怎样的深情与愤怒才能写下“祖国大好河山岂敢欺”这样的激昂之语?我不禁想问,十年有多长,有多可怕?那湛蓝的天空竟然变成了阴沉的雾霾!那天真无知的少年竟然成了勾心斗角的奸商!那野百合竟然变成了拔地而起的工厂!虽然科技提高带给我们便利,但这是人类的提高还是退步?如果100年后机器代替了人类的劳作,那么还需要人类干什么?是不是所有人都不用奋力没有目标等待死亡?也许有人说我偏激愤青,但当你看见作者笔下那千疮百孔的“家”与“乡”,你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有他的那种“扑面而来的空寂感”?也许还会有人说我不知好歹,拿着手机发着信息还在吐槽手机多不好!我和作者一样,我们并没有否定科技,我们是想说,当人类在为科技凯旋高歌的时候不要忽视了那些被某些阴谋家所淡化的负能量。

  《读者》上说“发展是一个永久不会停止的机器,那么操作它的人就是试试呆呆的人类”所以我想说,人类也是发展的一个牺牲品,为未来而牺牲,为后代而牺牲,伟人总是带有杯具色彩的不是么?我觉得我一个17岁的中学生在那里大谈科技,大谈人类的意义也是很靠谱,我们的状态是正在缓冲,缓冲的动力就是听说读写,最重要的是思考,毕竟纸上谈兵人人都会,听你吹的天花乱坠,图片仅供参考,生活需要大脑。很喜欢《读者》上的一句话“是人就要活出自我,让你的名称不要只是一个代号而成为一种标志”。而我想说的是“亲爱的,不管你是秋香还是如花你就是你,你是一个单独的完整的个体,也许你不能改变世界,但凭着自我的力气你必须能够改变自我!

  读者是很好的阅读伴侣,你值得拥有。最终的最终我想发自肺腑的说一段话:“你能言善辩不能沉默寡言,你心向往之不能望而却步,你能说能读能写,就不要给青春留下空白与残缺,翻开书页读一读写一写,今日你们听我说,明天我想听你说。”

  读书笔记1000字(十七):

  《培根随笔》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它不仅仅文笔优美并且论述精辟。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一下让原本枯燥无味的人生理论变得栩栩如生起来,并且写得是如此生动趣味,这确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培根随笔》是培根在多年内所创作的随笔的精华结合,培根的许多篇目都是催人上进的,高屋建瓴的。他在指导人们怎样读书时,颇有见地地指出:“有些书可只读其章节,有些书可大致浏览,有少量书则须通篇细读,并认真领悟。”他在指导人们读什么书最受益时告诫人们:“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学使人深沉,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培根认为,读书能够使人心旷神怡,增趣添雅,成才益智,就连身体上的各种痛苦,都能够经过读适当之书而令其开阔。

  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并且每个人的梦想与信念不一样,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我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我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我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所以,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仅有这样,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培根随笔》这本书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能够让人受益匪浅。虽然只是读了课本中的精彩片段,我读起来却觉得有好多地方都不懂啊!可能因为写的都是人生的哲学。所以要很高的悟性吧!可是我还是对这本书的印象很好。因为《培根随笔》深受各国读者欢迎,在课本后面的点评中,据说有不少人的性格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即使在社会生活中,自我没有钱,没有权,只要有文化,有本事,有健康,遭点厄运也无妨。因为厄运当中也蕴含着一份让人亢奋的快乐啊!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我就这课本上的来说吧!“谈读书”这篇讲的是读书有三个用处: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又说了有些书能够前尝辄止,有些能够囫囵吞枣,可是少量书则须细细品尝,慢慢消化。读史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使人深沉精细,伦理使人庄重,逻辑推理使人善辩,正如古人所说的学皆成性!不仅仅如此,连心智的各种障碍都能够解开。身体健康之百病皆有相宜的调养运动。

  我觉得这本书就是要细细的品尝。要读透了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要尝到最终了,才能够尝到甜头。

  《培根随笔》是一本很好的书,对我们的生活很有帮忙,期望大家有时间能多读一读,从中受到一些熏陶。

  读书笔记1000字(十八):

  故事发生在120多年前,美丽的乡间女子扶桑被人贩子拐卖,跟随大批海外谋生的劳工来到美国旧金山,她与大批被漂洋过海带到旧金山来的女孩一样没有其他谋生技巧,只能倚门卖笑,做供美国男孩和中国劳工们享用的皮肉生意。成了妓女的扶桑,从不反抗,一心一意地等着见丈夫,这之前,她得活着,并美丽着,她决定不了自我活下来的方式,但她能够选择微笑。扶桑是个不一样于其他妓女的女子,她健壮而美丽,她温厚而善良,她迟钝而从容,她似乎不生活在那个充满杀戮,肮脏,压榨和渴望的世界里,她任人欺辱,任人称赞,任人因为任何原因想要索取她的性命,索取她的尊严,而她的脸上始终带着真诚而让人信赖的笑容。她像个美丽的傻瓜一样是旧金山唐人街上的一个传奇,男人们为她争斗,为她丢掉性命,而她依旧温厚真心地笑着,似乎她没办法左右生活和自我的命运,只能超然地生活在世界之外,笑看这世界上的一切完美和丑陋。

  美国男孩克里斯从12岁起便沉迷在扶桑的大红缎外衣和丰润身体和宽厚笑容里而不能自拔,扶桑阳光一样的东方之美混沌着克里斯的少年和青年时代,并最终影响着他的一生。那段隔越了种族,隔越了年龄,隔越了阶层的绝望而又偶尔升起期望的恋情始终像一朵幼小的花蕾,始终在恶劣的环境里煎熬而得不到长大和开放。那是一段纯洁而惨烈的恋爱。一向处于悠深的黑暗里。

  很多作家的笔下,都有妓女的身影。扶桑,就是严歌苓笔下的一个妓女——第一代女移民——用肉体款待天下的妓女。

  严歌苓借扶桑的身体,让她负载一段沉重而悲惨的过去,一段真实的移民血泪史,其实包括美国历史书上称为“最奇特的社会现象”:白种男童,用午餐的糖果费向中国的妓女定期造访……

  这本书读起来心里有一种怪怪的沉重,故事里充满中国劳工的苦难和愚昧,充满种族歧视和践踏生命的仇杀,那个世界里男人们尔虞我诈地赚钱和享乐,女人们出卖肉体养活自我可怜的灵魂。一向在为生活在那个混乱年代里的扶桑担心和浅浅的心痛。她就像被上天派来承受苦难的一个菩萨,但她又如此真诚地从不反抗和对一切宽容的理解,我常常迷惑扶桑是一个有着什么样内心的女子,她的愚钝实际上是不是她无奈而聪明的一种生活态度。

  还好,那是个已然过去的年代;但悲哀,那依然是一些中国人以往有过的生活。我们那些苦难的同胞,以往在一个大洋彼岸的尊崇自由和平等的国度里,受了那么多的苦难。

  据说,扶桑有一个真正的故事原形,严歌苓翻阅了海量的资料才把扶桑这个人物刻画得饱满和完整,那么,以往的扶桑,你真的受苦了。

  读书笔记1000字(十九):

  我从未觉得简·爱是作者介绍的丑女孩。无论作者用怎样生动的语言去描绘简·爱的其貌不扬,在我心中的简·爱,依然是那么完美。像偶像剧里完美的女主角,也想童话故事中的公主一样善良、有着执着的追求、不慕名利。真的,简·爱的坚强勇敢,自强不息,对男女平等的执着追求,为了爱抛弃了富贵的内在美,打动了读者,将她的其貌不扬几乎完全掩盖,让读者认识到了一种真正的美丽。

  并且《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有163年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感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进取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以往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可是,简·爱的那种倔强并没有一向延续到最终。也许是源于那个唯一一个在那个必究马季更可怕、更恐怖、更黑暗的学校里对她友好的海伦,那个生有一头令简·爱羡慕的卷发的女孩,源于她的去世,让她明白:她要离开,离开这种黑暗的地方;她要变强。所以她开始逆来顺受,可她渴望自由的心依旧如前。

  最值得读者记忆的是简·爱和罗切斯特的感情。简·爱的感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我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快乐的追求,她的感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切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切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并且小说经过描述罗切斯特两次截然不一样的感情经历,暗暗地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感情观,并以此表现出简·爱的与众不一样以及她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快乐的女性形象。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很多运用心理描述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新颖,情节波澜起伏,衬托出当时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述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感情和天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坚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受读者喜爱,并且使简·爱的形象深入人心。

  读书笔记1000字(二十):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斯传世之作。也是不朽之作,不仅仅是文学作品,更是科学百科全书。它结合了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生活感悟,以人性为例,把昆虫世界变成了人类获取知识、兴趣、美、思想的美丽文本。本书本着忠实于法国原著整体风格和表达特点的原则,让中国读者先领略《昆虫记》的真面目。一个人用一生的时间去观察和研究“虫子”,这是一个奇迹。一生为“虫子”写十部卷帙浩繁的书,简直是奇迹。这些关于“bug”的书,被一部接一部地转载,被一部接一部地翻译成多种语言,百年后会在读书圈引起一次又一次的轰动,是奇迹中的奇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是fabres,《昆虫记》的作者。

  法布尔有“哲学家的一般思想,艺术家的一般观点,作家的一般感觉和写作。”在这本书里,作者把专业知识与生活感悟结合起来,谈一谈。在对各种昆虫、日常生活习惯和特点的描述中,体现了作者独特的生活视野,文字中充满了作者对生活的尊重和热爱。这本书被认为是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仅是一部关于昆虫的伟大科学著作,也是一首歌颂生命的壮丽诗篇。法布尔曾获“科学诗人”、“昆虫的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称号。人类不是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蝎子”和“象鼻虫”,都在同一个紧密相连的系统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们的生命应当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一个人类杰出代表法布尔斯写的生命乐章,一个——昆虫,天然界很多普通人,一本永久读不完的书。这样的奇迹,也许会在人类即将进入新世纪,地球即将迎来生态时代的时候,给我们供给更宝贵的启示。《昆虫记》也叫《昆虫物语》和《昆虫札记》。

  这本书可读性很强。其文笔生动,语气简便幽默,趣味盎然。在作者笔下,刘阳天年就像一个守财奴,穿着一件似乎“缺布”的短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后代无私奉献,为小孩伤透了心;被毒蜘蛛咬到的麻雀也会开心的吃。如果我们慢慢喂,它甚至会像婴儿一样哭。多可爱的小生物啊!难怪鲁迅拿《昆虫记》当“谈虫生”的典范。

  科学的灵感永久等不到。如果有科学发现的机会,那么这个机会只能给有文化的人,善于独立思考的人,有毅力精神的人,而不是懒人。

  《昆虫记》不仅仅对生活充满敬畏,还蕴含着追求真理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探索世界、勇敢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都要像法布尔一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录观察到的事实,不加任何东西,也不忽略任何东西。”做任何事都要持之以恒,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梦想而奋斗。

  读书笔记1000字(二十一):

  我仰慕高尔基的《幼年》很久了,暑假里,在三味书店的开业之时,坐在全新的咖啡吧里,我最终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一口气将全书读完,不禁掩卷深思:这是一本伟大的书,既充满黑暗,又能看见光明,在冷酷无情中突显着人性的光芒。

  书中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的生活片断。读到他的外祖父如何贪婪、残暴,有一次竟将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曾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里;他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把阿廖沙的父亲推进冰窖里,还惨绝人寰地折磨自我的妻子,害死徒工小茨冈。他们冷血得连禽兽都不如,看着阿廖沙悲惨的幼年生活,仿佛将我我带进了一个黑暗的世界。

  我一向认为幼年是人生中最完美、最快乐的一个阶段,可读到那里,我才明白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欢乐的幼年。啊,我比阿廖沙快乐多了。他的幼年充满黑暗,而我的幼年记忆里,外祖父和舅舅可疼我了,常常买糖果给我吃,和我一齐玩游戏,欢乐极了。在感叹自我快乐的同时,我不禁深深地为他感到心疼和同情。

  庆幸的是,正当阿廖沙处在困境时,最终出现了缕缕阳光——他的外祖母,她经常讲正义和光明的故事给他听,像个天使般引导他走向光明。正如文中写道的:“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她立刻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气,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她给予阿廖沙知识和战胜黑暗的力气,给予他迎接光明、向往完美生活的期望,使他成为了一个坚强、善良的人。

  听说过一句话:环境能够造就一个人,也能够毁灭一个人。黑暗邪恶的环境没有毁灭高尔基,相反却造就了他,在那种邪恶污秽的社会里,高尔基始终坚持了那颗明亮、纯洁的心,向着他梦想的光明境界奋斗。最终,他的优秀文学作品和论著成为了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共同财富。他用实际行动说明:一个人所处的环境并不重要,重要是应对困境的坚强决心。

  我自思:如果把我放到阿廖沙所在的那个社会,或许我连一天都没办法活下去,更不要说和罪恶的社会做斗争了。我此刻才明白我的幼年有多快乐,父母的疼爱、良师益友、良好的学习环境,使我的幼年充满欢乐,使我健康长大。于是我明白:我要一边享受幼年欢乐,一边认真奋力学习知识,用知识和智慧为我们的下一代创造一个更美满更快乐的生活。比起高尔基的幼年,我们每个人的幼年要比他好的多,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学习高尔基,在风雨中行走,在逆境中长大!

  读书笔记1000字(二十二):

  这本书的书名取自一枚外圆内方的古钱,揭示了做人处世须“外圆内方”的道理。书中说,“方”乃是做人之根本,“圆”乃是立世大道。在人的品质培养、气质修养、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等方面,如果能够恰当的把握“方”与“圆”,就能使人生更欢乐,事业更成功。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古就有这样的定论。

  “方”的确是做人之本,是堂堂正正做人的精神脊梁,人的外在是内在的一种反映,内心没有的东西,外表就无法显露;内心有了,外在天然而然就表现出来。人的心灵杰出,行为才可能杰出;人的内心完美,气质才会完美。人的气质、本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内在品质决定。正如军队,做参谋的,只需要有计谋,但起决定作用的司令官,却要有威望、魄力、具备优秀的品质。对人生而言,技巧只是方法和手段,而决定人生成败的却是品质。

  圆,就是处世老练、圆通、善用技巧。圆是成功之道,是通向成功的有力保证。良好的处世技巧能让人在工作、生活中游刃有余。一个人的成功主要依靠什么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善于为人处世,会有效说话,推销自我。如快乐的家庭并不必须是妻子貌美如花,丈夫英俊潇洒,快乐的家庭正在于双方彼此尊重体谅,关系融洽和谐。美国著名人际关系专家戴尔·卡耐基曾这样说:一个人的成功仅有百分之十五是依靠专业技术,而百分之八十五却要依靠人际交往、有效说话等软科学本领。

  经过阅读,它让我更深刻地认识人性,认识社会,认识人生,教会我如何为人处世。古训说的好:做人要“外圆内方”,即内要方正,外要圆通;既有鲜明的棱角,又有处世的技巧。仅有把握好这其中的平衡点,才算真正把握了自我的人生,从而走向成功。要想获得成功就得具有自信、勇气和热忱。你不觉得正是如此吗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和困难,实际上正来源于你自信心的不足,一旦获得了信心,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自信能使你坚持最佳状态,有助于激发你的潜能。信心会为你带来活力,焕发光彩,使你谈吐洒脱,大度,产生一种不知不觉中感染人的魅力;而丧失信心,会使你显得委琐,不能发挥水平。正像书中所言,刻意改变自我去掌握某种技巧,是永久无法取得成功的,而优秀的品质才是人生成功的决定因素。

  一个人内在的修养、品性是最重要的,适当提高一些待人、处世、做事的技巧,不断在工作、交往中学习、调整,而你也会因为这些改变受益匪浅的。我想提醒自我的是,每一天对着镜子的时候多一些微笑,那么你看到是就是一个自信的,欢乐的,充满活力的,在走向成功的自我。

  读书笔记1000字(二十三):

  这本书是丰子恺先生写的,本书的背景是抗日时期,丰子恺住在简陋的屋里。在抗日时期背景的衬托下,写下了一篇篇意味深长的文章。

  书中有四大块资料,让我最回味的是“赞美童真”和“感悟天然”这两块。

  “赞美童真”讲了丰子恺先生看到自我的儿子、女儿,回想起了自我的幼年,并发出阵阵感慨,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虽然文章的字词不华丽,可是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真情实感。

  “感悟天然”主要写了丰子恺先生观赏大自然,对生命的感悟。丰子恺先生细细感受春光,告诉人们不一样时节的变化,并对那些顽强的生命,发出赞美之情。

  听了我上头的介绍,你是不是想读一读,那就去感受一下丰子恺先生文笔的魅力吧!

  静静地读完了丰子恺先生的《白鹅》,我陷入了沉思。丰子恺先生在这部书中写下了许多与常人不一样的观点。“do、re、mi、fa、sol、la、si”这是我们熟悉的音符,丰子恺先生却按照谐音,将其凑成了一句颇有中国古典文学意境的诗句“独揽梅花扫腊雪”。

  这难道不是丰子恺先生的创意吗桂林山水之美世人皆知,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的说法,文人墨客无不为之倾心。丰子恺先生的“桂林的山”这篇文章中却有着独到的见解。丰子恺先生形象地把桂林比作一个大庭院,把桂林的山比作院子里的大笋,令人捧腹,却又不得不佩服他比喻的贴切。再否认了世人的公论后,丰子恺先生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说法:“桂林山水奇天下。”他认为“甲”有尽善尽美的意思,而美是具足圆满的,不必须奇;奇是罕有少见的,不必须美。“美”与“奇”不能混淆一气。桂林的山,奇而不美。水仙花淡雅朴素,是文人雅士的爱物。

  人们历来对它吟咏不断,但将它作为民族之魂的则颇为少见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心得体会。而这又是丰子恺先生一大创新。许多人都喜欢狗与猫,而丰子恺先生却不这样想

  他喜欢鸭,在“养鸭”这篇文章中有所体现。他认为狗是贪婪势利的,猫是凶狠谄媚的,仅有鸭子样貌天然天真,不摇尾乞怜,不贪婪争食,有“履霜坚冰”之操,“不食嗟来”之食,是可爱的动物。在《白鹅》这本书中,我找到了许多与常人不一样的理论,我喜欢这本书!今日,我阅读了《白鹅》这篇课文。

  课文中写了白鹅是一个高傲的动物,连鸡、狗都敢咬,课文中有一处我十分清楚,附近的狗都明白我们这位鹅老爷的脾气,每逢它吃饭的时候,狗就躲在篱边窥伺了。从那里我能够明白连狗也敢咬,真是厉害!

  从课文中我明白这是一只架子十足的鹅!我期望大家多读书,品味一篇文章,就像品味一种美食。

  读书笔记1000字(二十四):

  翻开《傅雷家书》,一封封深情的家信映入眼帘,父母的谆谆教导、小孩的感恩之情,不觉已流入心间。

  《傅雷家书》,创作于9~9经历了文革初期,文革前,傅聪去波兰留学。此后与父亲傅雷常常书信来往。文革时傅雷家遭到抄家,傅聪的书信只剩下残余的几通,所以文章中大部分为傅雷对傅聪写的书信,故名“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不仅仅是书信,还是傅雷和傅聪交流艺术的平台,处处可见深厚的艺术功底。在一篇篇清新的文笔中,我们还能够感受到父子之间的浓浓亲情,即使相隔万里,依然不减。

  家书中最常见到的,还是关于音乐的资料。父子俩时常在家书中畅谈自我对音乐的见解,对音乐作品的感悟,对艺术家的评论。傅聪曾获得第五届肖邦钢琴比赛第三名,是有名的钢琴家,受过国内外知名音乐家的赞誉。这些功劳与他严厉的父亲是密不可分的。

  傅雷对小时候的傅聪严加管教。那时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四周被日本侵略者包围的上海孤城,连大气中都弥漫着一种罪恶的毒氛。傅雷先生不让小孩去街头游玩,他把小孩关在家里,培养他的音乐和文化。他还十分注意小孩的言行举止和生活习惯,他要求小孩生活俭朴,学习认真,每一天都要监督傅聪不停地连上几个小时的琴。可是傅雷并不是死板的教育。有一次傅聪正练着琴,突然来了灵感,弹着弹着就跑到自我的调上了。父亲察觉到异常,便走下楼来。傅聪吓得赶忙回到谱子上去。但这次,傅雷不仅仅没有责备傅聪,反而叫他弹自我创作的曲子,父子俩一齐研究,并将刚才的曲子命名为《春天》。

  傅聪长大后远出家门出国留学、演出,傅雷的家书也一向陪伴着他。傅聪在外艰苦奋斗时,家书便是他唯一的慰藉。9年9月3日凌晨,傅雷夫妇戴着沉重的精神镣铐,离开了这个世界。两个多月后,当傅聪从一位法国朋友那里得知噩耗后,顿时天旋地转,热泪纵横。

  人爱其子,胜于一切。傅雷对小孩所灌注心血,全部融入到一封封家信中。傅聪在异国他乡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信念与精神。使他在海外孤儿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身边给他教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拥有更多的勇气与力气,去战胜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走自我正当的道路。他拒绝与祖国敌对的国家的邀请,从不做有损于祖国尊严的言行。这种热爱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万里之外给他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

  傅聪在艺术上的造诣,离不开父亲傅雷苦心孤诣的教诲。傅雷已去,家书仍留。傅雷家书给我们带来的爱与精神,永久影响着下一代。

  读书笔记1000字(二十五):

  婚姻,按书里的一句话讲,就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禁锢了方鸿渐,禁锢了孙柔嘉,禁锢了苏文纨。

  围绕在方鸿渐身边的有4个女人。

  一开始的鲍小姐只是个过客,一次艳遇而已,玩弄了方鸿渐的感情,挥一挥衣袖不留痕迹地便甩开了他,而于方鸿渐来说,这个女人大概也只是他旅途中打发寂寞的调味品罢了,两个人互相玩弄,但还是方鸿渐占了下风。

  苏文纨,我觉得这是一个做作、自负的女子,也能够说是假清高。她在背地里鄙夷鲍小姐的不知廉耻、有伤风化,却又暗自羡慕她与方鸿渐的亲昵,她自负地以为如方鸿渐般的男子理应为自我倾倒,故而欲擒故纵,周旋于方鸿渐、赵辛楣等男人之间。她的嫉妒之心还拆散了唐晓芙和方鸿渐,或许并不全是她的原因,但她无异于是两人感情发展中的拦路虎。当她被方鸿渐无情的拒绝之后,迅速地便为自我找好了退路,当机立断地嫁给了曹元朗,她的自尊心只允许自我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唐晓芙,一个聚集了所有完美事物的女小孩,纯真,美丽,善良。她很单纯,完全相信着方鸿渐的一切,毫无心机。也正因为她的单纯,当她得知方鸿渐的过去之后,她崩溃了。她所追求的感情是纯洁无瑕的——“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唐晓芙的感情观大概也是每个小女生内心的梦想吧。在说分手的时候,她也许有过犹豫,可是方鸿渐的懦弱,让他们终归有缘无分。

  孙柔嘉,方鸿渐的妻子。结婚前,都以为这只是个没长大的小女生,单纯而没有主见。可是,实际上,她才是最富于心计的人,方鸿渐又怎是她的对手。抱怨婚礼的仓促,抱怨方鸿渐的无能,嫉妒苏文纨唐晓芙以往得到过方鸿渐的爱,再之后,是婆媳之间的矛盾,两亲家之间的矛盾,生活小事上的矛盾……最终,矛盾爆发了。

  书从方鸿渐留学回国讲起,这是一个靠着死去的未婚妻的父亲资助去欧洲留学的男人,留学四年玩世不恭,到头来连个文凭也拿不出,为了向岳父父亲交差而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博士学位,实在是令人鄙夷。这个人生污点伴随了他的一生,让他胆颤心虚、抬不起头,假的就是假的,永久也不能成真。相反的,另一个造假学历的韩学愈却凭着厚颜无耻,一跃而上成为了历史系系主任。如此比较反倒显得方鸿渐更诚实了可是,实际上这两人确实半斤八两。

  其实,方鸿渐只是众多平庸的人的一个代表,是当时中国社会众多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影,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像赵辛楣一般,既有真才实学,又仕途顺利,做了官。方鸿渐无疑是失败的,感情的失败,婚姻的失败,但这一切都是他自我造成的,若他能勇敢,诚实,直面自我的缺陷,一切也不至于此。

  读书笔记1000字(二十六):

  教师这个职业的确不错,一年两个长假总是让我激动万分,因为时间充足,不仅仅能够放松心境,让自我慵懒一下,并且还有时间干自我喜欢的事情。比如收拾一下衣柜,在厨房中做一些自我喜欢的饭菜,和朋友们聚在一齐聊聊天,还能够发发呆,让自我的思绪游弋在宇宙之中,此时真正享受到了生活的完美……所以逢假必喜。

  假期里由于时间多,我也偶尔会看一些书,其中《习惯的陷阱》一文让我的感受颇深。这篇文章读后真正让我体会到好的习惯会让我们受益终生的道理。

  这篇文章的开头就引用了一个小故事。从前有一头骡子,从小就在磨坊里拉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绕着石磨转圈子,十几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始终如一。主人觉得它任劳任怨,劳苦功高,决定让它休息,让它在蓝天白云下下享受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这头骡子却已经习惯了原先的拉磨转圈的生活,对此刻的生活难以适应,已经完全失去了作为动物融入天然的天性,它吃饱喝足后还是习惯地绕着一棵树转圈子,不停地转来转去,直到最终死在了这棵树下。

  其实我们有些人也过着和骡子一样的生活,从小都会养成这样或那样的习惯,大部分的人被自我的习惯左右着,所以习惯就是人生命运的关键。

  看了这篇文章不知不觉联想到了自我,我也有那么多阻碍自我前进的坏习惯,这些坏习惯让自我最宝贵的、最完美时光白白浪费掉,也影响我生活的质量,让自我的人生旅途中不够完美……其中办事拖拉时是最难让人原谅的缺点,可我却的的确确的具有,也是我最大的缺点。

  我来海南也有十几年的时间,由于办事拖拉,不果断,有好多的机会都从自我的身边错过,有时真是觉得这样的习惯会给我带来太多的遗憾。

  在海南还没有列为国际旅游岛之前,那时候房价真是便宜,在全国所有的省会城市中价格是比较低的,况且我也当时有买房的计划,可就是因为拖拉的不良习惯,今日等明天看,明天再等后天看,就这么拖来拖去的,一拖就是几年的时间,结果等来的就是房价的上涨,好的机会也就这样错过了。其实生活中由于拖拉错过好机会的例子真是数不胜数,所以说一个习惯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读书让我有了太多的感触,看了这篇文章也的确让我有了很大的收获,如果每个人都有一个好的习惯,无论是健康方面还是生活方面都会有更大的改变。养成读书的习惯,你必须会增长知识,让思想开阔,内心充实;养成运动和良好饮食的习惯,不仅仅让身心愉悦,还会有一个强健的体魄。让我们都有一个好的习惯,让好的习惯引领我们走上快乐的旅程吧!

  读书笔记1000字(二十七):

  今日,我读了一个故事叫《守株待兔》。上头写了一个农夫,一天在田里干活,突然一只兔子撞在一棵又高又大的树上死了,那个农夫高兴极了,他想:“今晚能够兔子肉了。”他回到家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妻子,他妻子听了很高兴。以后他每一天都不管田地里的事,却在等着一只来撞死在树上的兔子。我觉得这个人真是愚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能不劳而获。如果我是他的话,我必须先把该做的事做完,剩余的时间再做别的事情。(剩余的时间去等兔子)

  农夫心想:以后要是每一天都能捡到一只兔子那该多好啊!于是,他天天在那棵树下等,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农夫还是没有等到撞死的兔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应当脚踏实地的去奋力,最终才能会获得成功!

  今日上午,我读了一篇《守株待兔》的寓言故事。故事讲的是:有一天,一位农夫正在锄草,看到了一只兔子一不细心,撞到了树干上,把脖子给撞折了。农夫高兴的捡起兔子拿回家,美美得吃了一顿兔肉。

  有一个农民,他正在田里耕地。突然,农民看见一只兔子撞在树桩上,农民拣起兔子,喜滋滋地想:这下,我能够美美地吃上一顿啦!第二天的一整天,他坐在树桩等待着一只将要撞上树桩的兔子。过了几天,田里长满了杂草,他坐在树桩旁饿死了。

  读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故事后,仅有辛勤,才能得到收获。我觉得,这位农民是个想不劳而获的人。俗话说:“天上没有掉下的馅饼。”我们同学也要经过自我的奋力,才能学到真正的知识,做一个有用的人。

  今日我读了《守株待兔》这篇文章,使我感受很深,里面写的是一个人在田里干活,一只兔子慌慌张张跳出来向前跳去,却撞上了大树上。兔子立刻就死了农夫很高兴把它捡回家以后他异想天开等待第二只兔子撞树结果没等到兔子自我的地干裂了这是多么愚蠢的事啊。

  多一份辛劳就多一分收获这句话说得很好我决心从此刻开始奋力学习抛开不劳而获的思想做一个勤奋的人。

  今日,我和母亲一齐读了《守株待兔》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主动的奋力,只是懒惰的,寄期望于万分之一的侥幸,最终只会一无所获,我们小朋友应当从小养成勤奋在习惯,不要懒惰!守株待兔是讲的有一个农民在地里干活,一只兔子飞快的撞倒大树上。农民拿起兔子,心想今日又肉吃了,不用干活了。

  农民来到家里,用刀把兔子的肉,切成一块块的,再把肉放在锅里,过了一会儿,兔子熟了。

  农民拿起兔子吃起来了,自言自语地说我以后不用干活了,直接等兔子撞树上就行了,还干什么活啊!

  农民以后都在等兔子,一天天过去了,一只兔子也没撞树,庄家叶枯萎了。

  读书笔记1000字(二十八):

  《皮囊》这本书写的是作者亲身经历的事,亲人的故事,朋友的故事,自我的故事,因为是最亲近的人,写下来更需要勇气,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割开心中尘封已久的往事,我们看的是故事,但却是别人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寻找到了自我的影子,厚朴做梦的样貌是那样熟悉。作者对小镇的感受也是那样相似,我也出生在南方一个小镇,镇上的每一块砖瓦都像自我的朋友,走在路上听着方言会让我觉得很亲切,市场上的叫卖声,街道上的喇叭声,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鲜活。

  我喜欢看书,能深深体会与作者感同身受的经历,原先他们对于这件事这种感觉是这样描述的啊,怎样就能描述的如此到位呢,原先不只是我一个人是这么想的啊!

  所以摘抄了一些《皮囊》中喜欢的文字。

  1、我们的生活本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

  2、那结局是注定的,生活中很多事情,该来的会来,不以这个形式,就会以那样的形式。但把事情简单归咎于我们无能为力的某个点,会让我们的内心能够稍微自我安慰一下。

  3、意识在这躯壳中爬进的一点点距离,发生的一点点小障碍,他们都能感觉到:在那里,灵与肉的差别第一次这么清晰。在那里,他们第一次像尊重自我的情感和灵魂一样,那么尊重自我的肉身。

  4、我觉得这世界上最美妙的风景,是一个个奇特的人。

  5、每个人都已经过上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生活让许多人在这个时空里没法相处在共同的状态中,除非等彼此都老了,年迈再次抹去其他,构成我们每个人最重要的标志,或许那时候的聚会才能成真。

  6、看到活得这么用力的人,我总会不舒服,仿佛对方在时时提醒我要思考如何生活。

  7、那结局是注定的,生活中很多事情,该来的会来,不以这个形式,就会以那样的形式。但把事情简单归咎于我们无能为力的某个点,会让我们的内心能够稍微自我安慰一下。

  8、不清真实的标准时,越用力就越让人觉得可笑。

  9、我期许自我要活得更真实也更诚实,要更理解甚至喜欢自我身上起伏的每部分,才能更喜欢这世界。我期望自我懂得处理、欣赏各种欲求,各种人性的丑陋与美妙,找到和它们相处的最好方式。我也期望自我能把这一路看到的风景,最终能全部用审美的笔触表达出来。

  10、生活从来不是那么简单的梦想以及磨难,不是简单的所谓梦想还有阴谋,生活不是那么简单的概念,真实的生活要过成什么样是要我们自我完成和回答的。

  11、我明白那种舒服,我认识那里的每块石头,那里的每块石头也认识我;我明白那里的每个角落,怎样被岁月堆积成此刻的光景,那里的每个角落也明白我,如何被时间滋长出这样的模样。

  读书笔记1000字(二十九):

  其实,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过上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日子,你说是不?故事的主人翁路瓦栽夫人就是这样一个对自我的生活处境极为不满的人,她强烈渴望像上流社会贵妇一般,过上风雅、闲适生活的女人。

  这叫做虚荣吗?是的,她虚荣。她渴望得到,但她从来不掩饰自我的渴望,她并不为了过上那样的生活而不惜一切,甚至出卖自我的人格。她只是单纯的想罢了,难道一个人连想的权利都没有吗?所以她并不虚伪。

  路瓦栽夫人为自我参加盛大舞会而没有适宜场合的晚礼服、项链而烦恼、不安,当她丈夫银行中的全部积蓄——4百法郎买回一件华丽礼服,她找朋友好不容易借到一条美丽的项链时,她高兴得心都快跳出来了。

  在舞会上,她把最美的自我展现给在座的所有人,在人们眼里,她是最美丽的女宾,美得连她自我都陶醉,那种美感是她从未有过的。晚会结束后,她甚至舍不得脱下这套衣服,在房里踱来踱去,又在镜子前细细打量。

  看到那里,可能有很多人跟我一样,对于这种真情实感的直白表达,觉得有些不自在,但仔细想想,这种不自在源于那里,是源于自我的小秘密被她所泄露了吧!说实在的,我反倒喜欢她的这种直率、坦白,不像中国——这样的礼貌古国教育出来的人的那种含蓄,反倒令人感到虚假、厌恶。

  路瓦栽夫人走到镜子前面,本想欣赏一下自我美丽的项链,谁知在她光溜溜的脖子上,那美丽的黑珍珠项链不见了!在她眼里,那是多么名贵的东西,也许光靠他丈夫的工资,他们一辈子也还不起这条项链。

  在这巨大的打击面前,她丢弃了幻想,勇敢地应对残酷的现实,她贷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了条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从此她和丈夫勒紧裤带过日子,精打细算。她辞去了家里的女佣,自我操持家务,丈夫在外面没日没夜地工作,还债。

  这样的日子过了整整2019年!十年后,钱最终还清了,路瓦栽夫人也在也没有从前的美貌,脸干巴巴的,头发也十分稀少,但她并没有抱怨,发倒觉得身轻百倍。

  有一天,路瓦栽夫人在公园里,碰到了当初借给自我项链的朋友,最终她得知,那条项链是500法郎就能买得到的次品……路瓦栽夫人是不幸的,但她也是有幸的,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没有屈服,而是顽强地挺了过去,在逆境中并没有不择手段去追求,她扼守着做人的基本道德,维护着做人的起码尊严。

  正是生活中的种。种无奈,让她清醒了,让她从虚幻的祈盼中找回了自我,让她结束了云里雾里的遐想生活,从此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去走自我的普通而趣味人生路。

  读书笔记1000字(三十):

  今日,我读了一篇令我感触很深的课文——《白杨》。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父亲,他是个边疆建设者,在旅途中向儿子和小女儿介绍生长在戈壁滩上的白杨,赞扬白杨的无私精神,同时也期望自我的小孩也能够成为像白杨一样的人。

  这篇课文,不仅仅令我想起了解放军和医生——解放军是人们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保卫者,哪有危险,哪就会出现他们英勇的身影,不管是应对森林火灾还是滔天洪水,不管是身处荒地孤岛,还是战争前线,他们总是英勇无畏,视死如归!

  还有,就是在“非典”的十分时刻,为了保卫人民的生命安全,为了不再有更多的病源传播,有多少医护人员忘我的工作,有多少医护人员在与病魔抗争,又有多少的医护人员不顾自我的生命威胁,前仆后继、义不容辞!一些医护人员牺牲在抢救非典病人的工作岗位上,他们就是这样尽心尽职的与非典做抗争,不畏牺牲、无私奉献。记得一位非典医生说:“要战胜死亡,必须要有应对死亡的勇气。”他说的真好,是啊,遇到困难不用怕,只要勇于应对困难,进取有效的预防和防治,再大的问题也能解决。

  “一棵呀小白杨长在哨所旁,根儿深杆儿壮守卫着边疆……”每当听到这段熟悉、优美的旋律时,白杨那高大挺秀的身影和坚忍不拔的品格又会浮此刻我脑海里。

  今日,我读了一篇令我感触很深的课文——《白杨》。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父亲,他是个边疆建设者,在旅途中向儿子和小女儿介绍生长在戈壁滩上的白杨,赞扬白杨的无私精神,同时也期望自我的小孩也能够成为像白杨一样的人。

  这篇课文,不仅仅令我想起了解放军和医生——解放军是人们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保卫者,哪有危险,哪就会出现他们英勇的身影,不管是应对森林火灾还是滔天洪水,不管是身处荒地孤岛,还是战争前线,他们总是英勇无畏,视死如归!

  还有,就是在“非典”的十分时刻,为了保卫人民的生命安全,为了不再有更多的病源传播,有多少医护人员忘我的工作,有多少医护人员在与病魔抗争,又有多少的医护人员不顾自我的生命威胁,前仆后继、义不容辞!一些医护人员牺牲在抢救非典病人的工作岗位上,他们就是这样尽心尽职的与非典做抗争,不畏牺牲、无私奉献。记得一位非典医生说:“要战胜死亡,必须要有应对死亡的勇气。”他说的真好,是啊,遇到困难不用怕,只要勇于应对困难,进取有效的预防和防治,再大的问题也能解决。

  “一棵呀小白杨长在哨所旁,根儿深杆儿壮守卫着边疆……”每当听到这段熟悉、优美的旋律时,白杨那高大挺秀的身影和坚忍不拔的品格又会浮此刻我脑海里。

  读书笔记1000字(三十一):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讲了三国时期吴,蜀,魏三国鼎立。一场刀光剑影的战争还清晰可见,显示三国时期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动荡不安的现象。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齐,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十分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十分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我,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我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必须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必须能联吴抗曹。

  之后就是诸葛亮,这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并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当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齐去找刘备,最终最终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述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终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日下,英雄仅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能够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能够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因为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水军将领,也没能识破庞统为他供给的连环计,结果大败而归,全军覆没。

  经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关羽教我们忠诚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曹操教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多疑。我们只要取长补短,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读书笔记1000字(三十二):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只当作一部冒险小说来看待,如同《山居岁月》一般,但经过深入的琢磨,才真正体会到这部世界名着吸引无数人阅读的魅力。

  鲁滨孙是个英国人,从他的身上,我读到了勇气,一人在一个孤岛上,孤独寂寞得度过了几年,要是我早就精神崩溃了,可他却坚持了下来,过着野人一般的生活,每一天都是那么枯燥,劳作——吃饭——睡觉,没有一点的欢乐,仅有无限的寂寞,并且不明白这种日子还要过多久,还有着被野兽袭击的危险……再之后,他还要与别的野人守卫领地,不被其他人杀死……他身上所散发出的勇气,是没有人能与之比拟的。

  鲁滨孙是个充满勇气的人,从他的身上,我读到了智慧,一个人在林间、岩地、海边自我制作工具,建造家园,用自我的智慧,驱赶乌鸦,保护自我的劳动成果,自我想办法利用自我亲手制作的耐用、实用的工具,获取更多对自我有利的工具与物品。保证自我的食物来源,他还了一些动物,作为自我这几年中的伴偶。他也能从这杯苦咖啡中尝到一丝丝的甜味,“生活再苦也有甜!”他充分的发挥了自我的智慧,令灰色的天空慢慢放光,变成了阳光万里的艳阳天!

  鲁滨孙是个拥有智慧的人,从他的身上,我读到了渴望,几年生活在孤岛上,生活在时间的冲击下,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但埋在鲁滨逊心底永久不变的.是他想离开孤岛回到英国的那鼓强烈的渴望!那种对礼貌社会的渴望,就像沙漠中的人对水的渴望,像近代中国想突破各国压制的渴望,更像。中迷途船只想要看见大陆的渴望!这种渴望最终得到了满足,也许那时,鲁滨逊感受到的是无限的简便与欢乐!

  鲁滨逊是个对未来有渴望的人,从他的身上,我读到了力气,孤身一人,独自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自制工具,捕杀野兽、建造小屋,这些不都需要力气吗这些可都是力气活儿!若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怎样能够击败那些野人、建造石头屋、上树摘树枝,如果没有一身的力气,他又该怎样完成这些困难的任务呢

  鲁滨孙是个力大无穷的人,从他的身上,我读到了一颗爱探险、爱闯荡的心。他原先呆在英国有着富足的田地,安适的生活,温馨、欢乐、美满的家庭,他为什么要放弃这些,去可能失去生命的海洋上……之后他在孤岛上有了安定的生活,可是他用残船制作了一艘小船,目的不是逃离这个小岛,而是去全面了解这个岛屿,在一个海域很容易沉没,可是他一次次地尝试,一次次的失败……最终,他最终成功了,他了解了这个小岛,使自我的生活更加方便……这些东西最初不都是源于他的那颗爱探险、爱闯荡的心吗也正是因为他这颗心,令他最终回到了英国,回到了礼貌社会。

  鲁滨孙是个充满勇气、充满力气、拥有智慧、拥有渴望、拥有一颗爱探险、爱闯荡的心所令人敬佩的英国人!

  读书笔记1000字(三十三):

  杜勒奥斯丁的这部作品,你会觉得它不仅仅是一部感情小说,还是一部世态小说。

  他的主要篇幅时谈婚论嫁,中心故事是本内太太嫁女儿,主要相关人物确实可是三四户人家,有贵族上古人家的有钱老爷,太爷,少爷,小姐,太太,以及军队里的亲戚朋友,还有当时社会的牧师。

  故事的情节是经过舞会,会访亲友,婚姻,市集,教堂,宴会等场合串连的,最终本内太太的五个女儿嫁出去三个,其余两个也适得其所。

  另外在不知不觉中还解决了邻居大女儿的燃眉之急。

  在《傲慢与偏见》中,婚姻恋爱当事人对事件的态度,认识以及相关人物的反应,看到当时中产阶级社会普遍的世态风气。

  诸如对社会人生至关重要的婚姻与财产二者之间的关系。

  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英国封建等阶级制度的瓦解过程中社会阶级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变化,妇女的觉醒等

  在众多人物中,不论是主人公伊丽莎白,达西还是陪衬任务,都有自我独特的特色,让读者对“人性”有了更清楚地了解。

  伊丽莎白的独立不羁、蔑视权贵、敢做敢为、秀外慧中;达西的冷峻,高贵傲慢;简的善良客人;殡礼先生的平易近人,诚实;魏肯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本内特太太的实力,无聊等等向读者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主角。

  这也是小说思想资料的本质—:“对人性最彻底的了解”

  这一部看似又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联系他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确实反映了当时英国平民资产阶级地位的升迁;同时也正是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法国大革命中自由,平等呼声的一个遥远的曲折回应。

  男主人公的傲慢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性,他们在感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并非出于彼此偶然的误会,或有小人从中拨弄,而是由于处在不一样阶级地位的双方之间横亘着一条无可回避的鸿沟。

  此刻社会,虽然提倡男女平等,自由恋爱,但在很多时候门第祖望,家事背景对恋爱双方还是有很多影响,如果你是一个很普通的少女,能够有平平淡淡的感情,也能够有浪漫壮烈的感情,只要能坚持自我,洁身自好,实实在在的工作,必须会找到属于自我的真爱。

  不仅仅在感情方面,爱做人上,我们更应当凭自我的人格魅力和个人优良品质赢得众人的尊重,倾慕。

  —这是小说最重要证明的“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的真正目的。

  读书笔记1000字(三十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不知打湿过多少曾看过这篇小说的人的眼眶。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先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小孩会把使出自我积蓄了一年的力气来使自我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胜利。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小孩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父亲,因为父爱,他仅有经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而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终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哈桑明白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父亲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我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想着哈桑对自我忠诚,自我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期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阿米尔的父亲亲在明白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向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之后,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久的离开了他们。

  但,正如一句话所说:生命在于折腾。一场命运的救赎再次开始。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小孩,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职责。

  故事的最终,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风筝。

  当他为索拉博放出久违的风筝时,他是否释然了呢当他恍惚间看到那个拉着风筝线的兔唇少年时,他是否涌起阵阵思念了呢当风筝掉落,他为索拉博去追时,“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否勾起了他最完美的回忆呢他是真的长大了,或许就在踏上营救索拉博——那条重新通向好人的路上时。

  “为你,千千万万遍!”无论何时,这都是最动人的,任时光流转,任沧海横流。这是哈桑对哈米尔未曾改变的承诺,也是阿米尔对索拉博对哈桑发自内心最坚定的救赎。时过境迁,那风筝依然高高地飞起,那么远,那么美……所有的遗憾,忏悔,恩恩怨怨,都随风飞走,只是这样的一个声音在空中久久回响:“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幼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长大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

  读书笔记1000字(三十五):

  《论语》是儒家学派的代表著作之一,它是由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纂而成,主要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论。以语录体对话文体记叙了孔子及其教弟子的人生痕迹,以及他们心灵的追求。《论语》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份宝贵文化遗产,在历史上具有崇高地位,宋开国宰相赵普曾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论语》不仅仅影响了中国历史两千多年,并且在世界范围内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被称为东方的《圣经》。孔子的一生甚至都没有一部自我的著作,仅凭着学生们记录他言行的这部《论语》就能让我们如此受用终生。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涉及政治、哲学、教育、伦理、文学、艺术和道德修养等各方面,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的思想言论不必须与我们今日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常言道:百行孝为先。孔子也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其意思是如今所谓的孝,是说能养活父母就能够了。然而至于狗和马,都能得到饲养。如果对父母不恭恭敬敬,那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是的,孝义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可是,孝顺不仅仅是能养活父母,而是要和颜悦色地对待他们,使他们得以安享晚年,此之为大孝。对呀,如果只是养活他们,别的就一切都不理,那与对待猪狗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所以,孝顺要真心用孝德去对待自我的父母。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在社会生活是很难立足的。“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治理国家也应当讲求诚信。季布“一诺千金”使他免遭祸殃。可见,讲求信用不可是君子有的品德,还能给人们带来福运。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十五岁,有志于学问;三十岁,说话做事都有把握;四十岁,不致迷惑;五十岁,得知天命;六十岁,一听别人言语,便能够分别真假,判明是非;到了七十岁,便随心所欲,任何念头都不会越出规矩。这一条旨在告诉我们在不一样的年龄段,我们要做的事情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思想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步成熟,见解也更加完善。不说要做到和孔子一模一样,也至少是要有一个目标,给自我的人生一个明确的定位,如此,才能在老年时能够“随心所欲”。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温故而知新,能够为师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这几条则是在告诉我们该怎样学习,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学生,漫漫求学之路,真的是活到老,学到老.

  读《论语》,让我们领悟到的是一种智慧,是对学习的正确认识,是对自我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是对身边朋友的理智看待,一种心态,一种融入在现实生活中的理性道德。总之,《论语》从多种角度反映了孔子的思想特征,作为两千多年前的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和我们今人有许多共同之处,其中的许多思想是当代人的精神和楷模,要做到“古为今用”。我们今日也常会说,天时、地利、人和是国家兴旺、事业成功的基础,异常是在我们奋力创造和谐社会的今日,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显得尤为重要。

  道不远人,让我们在圣贤的光芒下学习长大!

  读书笔记1000字(三十六):

  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好心眼巨人》,是我长到11以来读到的看的一本书。我一口气读了两遍,我边读边兴致勃勃地讲给母亲听。我母亲也被故事吸引住了,她总问我:“之后呢之后呢”

  《好心眼巨人》讲的是一个女孩和一个巨人的故事。一天晚上,就在巫师出没的时刻,一个巨人穿着皮大衣,提着一个箱子出此刻街边小孩睡觉的房间窗外,他从箱子里拿出一支长长的小号……生活在孤儿院里的小女孩索菲因为睡不着,正好偷看到这个巨人把小号伸进窗子。巨人也发现了女孩,为了避免暴露,他就把女孩带回了那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上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巨人国是一个充满神奇却又让人胆战心惊的地方。在那里有可怕的吃人肉块巨人,有嘎吱嘎吱嚼骨头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喝血巨人……这些巨人都长得很高很高,有的高达50英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半夜里到世界各地去吃人豆子。唯有抓了索菲的巨人不吃人,他长得很矮,仅有25英尺。这个小矮子巨人是个好心眼儿巨人,他不吃人。当我看到好心眼巨人吃那让他倒尽胃口的大鼻子瓜时,我觉得他是个可敬的巨人,宁愿自我痛苦也不肯伤害人类。更让我敬佩的是他收集和调制了各种各样的梦,当残暴的吃人巨人晚上跑到世界各地吃人的时候,好心眼巨人却偷偷地来到小朋友的窗前,把美梦用小号吹进小孩们的头脑里去,把快乐和欢乐带给了小孩。之后,好心眼巨人还帮忙人们击败了那些可怕的吃人巨人。

  好心眼巨人真是一个可敬又可爱的人!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像好心眼巨人这样的好人。比如,我们合肥的“好心眼大爷”——柏大爷。每到炎热的夏季,柏大爷就买回好多绿豆,他经常把煮好的绿豆汤装进暖水瓶中带到街上,一路上遇到环卫工人或是正在作业的修路工人、电工,他都会热情地倒出一杯汤,送给他们解暑。年复一年,柏大爷不知给多少个在烈日下工作的人带去清凉。柏大爷为什么会这么做呢原先,2008年盛夏的一天,柏大爷在街上看到一位环卫工人中暑了,他赶忙把随身带的绿豆汤倒了一杯喂给那位工人喝,并将他扶到树荫下休息。那位环卫工人很快就感觉好多了。从此,柏大爷每逢暑天就在家里熬绿豆汤,然后出门把绿豆汤送给在阳光底下工作的人喝。

  在我们的身边还有很多很多像柏大爷这样的好心人,他们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舍己为人、无私奉献……以后,我也要做个好人,像“好心眼大爷”那样助人为乐,像“好心眼巨人”那样播种美梦。母亲说,教师就是播种美梦的人,那将来就做像我们语文教师那样的“播梦人”,把美梦播进每个小孩的心田。

  读书笔记1000字(三十七):

  刚开始被封面上的花吸引住了,翻开首页才明白这是龙胆花,是作者最爱的花。田维,一个北京女孩,花一般的少女却在15岁时身患绝症,于是开始写博客,追问生命与青春的意义,文字充满了爱、感恩、坚忍与真诚,在去世之前留下了这一部《花田半亩》。

  第一页上,田维亲笔写着:“倘若,这世上从来未有我。那么,又有什么遗憾,什么悲伤。生命是跌撞的曲折。死亡时宁静的星。归于尘土,归于雨露。这世上不再有我,却无处不是我。”看到那里,我内心不禁颤抖了一下,应对死亡的她却是如此的冷静,理智,冷静到让人心疼。田田说她是快乐的在母亲的疼痛中出生的,母亲的疼痛深深印在她的心上,成为一份永久的疼痛,她成为了一个疼痛着的小孩。于是田田就在疼痛中一天天长大,喜欢在有阳光的地方,母亲经常对她说:“小孩,你要勇敢。可是,当田田一次又一次的倒在惨白的病床上,母亲变得脆弱而爱哭了,她多期望能替田维担当所有的疼痛,对此,她在书中写道:”

  母亲说,如果能够再次孕育我该多好。你仿佛是在怨恨自我,将我生成多病的身躯。母亲,我却时常感激你,你给我的生命。即使这身躯,有许多不如意,但生命,从来是独一无二、最可宝贵的礼物。我感激,今生是你的女儿,感激能依偎在你的身旁,能够开放在你的手心。快乐,却是更深切的主题。”看到那里,我很惭愧,每个小孩都是在母亲的疼痛中出生的,我是幸运的,出生到此刻一向都还算健康,然而母亲一向对我从小就患有的小小疾病耿耿于怀,每当母亲抱怨起,我都敷衍了事,然而却不知母亲一向把它放在心上,我惭愧我不曾感恩,我惭愧我拥有健康的身躯却不曾为母亲做过什么事。

  书中太多太多的文字让我感动与心疼,感动田田的善良与执着,心疼她的懂事与沉默,心疼她的那句那么许多不可遏止、纤细的疼痛,好像发丝的生长,在我心上。

  书里还夹着一张龙胆花的书签,上头写着,忧郁,沉默,孤独,神伤,惹人,安静,开放,凋零,没有芬芳,这几个词不正是对田维的贴切写照吗我喜欢田田,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的纯粹,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坚强,喜欢她说的我愿意快乐,我只愿快乐。

  花开半亩

  读书笔记1000字(三十八):

  暑假期间,我会去附近的公共图书馆借《简爱》。实际上我很早已听到这本书有多出色的了,只可是是一向没机遇去看看,如今总算能运用暑假来读一读,看一下这本书是否虚有其表。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该书也算作她的经典作品。书里关键叙述了简爱的敢于抵抗的一生。珍爱是独生女,寄居李德家,受到李德家的各种欺凌。当简·爱准备提前去伍德沃德学院时,里德太太撒了谎,告诉布斯先生她是个撒谎的小孩。之后谣言四起,简爱被杀了。仅有坦普尔相信她是被陷害的,并帮忙他消除了不公正。简爱在渥德院校当上六年的学员,二年的教师,随后离开这所院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岗位。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梦想化的工资待遇,并对堡主罗彻老先生拥有好感度。殊不知,好景不常,罗彻老先生的妻子居然出现了,而她还身负凄惨的婚姻生活。简爱挑选了离去。在她新的在旅途,她了解了罗伯特、戴安娜王妃、马莉这三兄妹,并遭受了她们的照料。而简爱终归牵挂着罗彻老先生,并决策再次去找他。她回到了她出任上门家教的地区,出现意外地得知罗彻老先生这位身患精神疾病的妻子烧死了这一庄,罗彻老先生也因而眼睛瞎了。殊不知简爱并没有看不上他,她留到他身旁照料了他一身。

  看了后,我深深地的吸了一口气。这一坎坷的小故事要我回味无穷,而简爱固执的性情,单独的个性化也是将我震撼人心。简爱自小无依无靠,学生时代还被诬陷,受尽了冷言冷语。殊不知她并没有屈从现况,只是勇于去理解现实,即便是被凌虐,也得顶住。这一点就是我很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能够遭受羞辱,但不得不去抵抗,不然日常生活也就没了实际意义。简爱在一所大学里呆了八年,这所大学让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这让我更加钦佩她。简爱她拥有宽阔的胸怀,能够豁达大度,再次看待每一样事情。于是,当她到达松德庄一个很美丽的村庄时,当门对门的辅导,让她感到深刻是有一颗好心。不论是平易近人的女管家菲尔太太,还是活泼开朗的学员黛拉,都让她觉得史无前例的温暖。

  而她得知罗彻老先生的妻子仍健在时,她又决然离开,离开这一填满温暖的庄院。之后当简爱得知罗彻老先生负伤,又挑选了终生陪在他身旁照料他。简爱便是那麼一个直率的人,敢做敢为,想好啦就已不去更改想法。而这也变成让大家喜爱简爱的一大原因。来看夏洛蒂所营造的这一主角也算作分外取得成功的了。

  看完了《简爱》,要我对简爱那么本人也充满了钦佩之情。我觉得,我未来也恰当一个像简爱这样的人。

  读书笔记1000字(三十九):

  或许是因为之前读《剑气严霜》没有找到古龙小说的感觉,心中有些遗憾,为了找寻这种感觉,继而又读了这本《名剑风流》,不得不说,这本书无论是从故事情节还是语言风格上都要好于《剑气严霜》。

  故事开篇设置悬念,主人公俞佩玉突遭家庭变故,幕后黑手杀掉了俞佩玉的父亲、武林中受人尊敬的放鹤老人,却又弄出了一个假的俞放鹤,让主人公在明知其中有着不可告人的阴谋的情景下,有口难辨,有冤难申,继而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碰到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也遇到了一些红颜知己,在磨砺中不断长大,最终在武林高手东郭兄弟的帮忙下,武功大成,最终击败了阴谋的主使者姬氏兄妹,换来了武林的太平。

  故事的剧情或许有些老套,主人公的胜利也在意料之中,可是这种层层设置悬念,又层层分析剥茧的行文方式,使得故事情节颇具吸引力。而古龙对笔下人物的描述,更是大胆而丰富,在本书中,不但有俞佩玉这样的古道侠义之士,还有独行侠(东郭兄弟)、有伪君子(姬苦情)、有阴谋家(姬悲情,也是墨玉夫人),也有勾栏妓院中的妓女(香香);有侠女(金燕子)、有痴女(销魂宫主朱媚)、有毒妇(邹姥姥)、也有怨女(银花娘);更有甚者,里面有胖子如天吃星者,有同性恋如富八老爷夫妻,也有乱伦者如姬苦情与姬悲情。古龙讲故事时,总会让人觉得惊奇,觉得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不能不让人佩服。

  然而故事的结尾却过于平淡,并且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仿佛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翻查资料才明白,结尾部分由乔其代写。而无论代写者的水平有多高,与原作者总是有区别的。

  《名剑风流》与《剑气严霜》一样,其中也有些人物会莫名消失,不再提起。或许这是由于故事的情节过于复杂,前后难以兼顾的原因,然而对于那些比较让人关注的人物(或许是古龙将其塑造的比较好以至于让人无法忘记)的“消失“,总是让人心中留有悬念(比如曾一度让我误认为女主角的林黛羽以及金燕子,还有颇具侠情的海东青和杨子江)。

  在这本书中,塑造了不少痴情的女子,如悔过自新却因情被骗的销魂宫主朱媚、如天蚕教中为唐家公子殉情的金花娘、如不惜为风流人物郭翩仙牺牲武功的华山弟子钟静,然而在本书中却没有为情而痴的男子,主人公俞佩玉或许会保护身边的女子,但都出于侠士的职责,他或许对某个女子有情,却不痴情。最终他没有和他的未婚妻林黛羽在一齐,也没有和同患难的金燕子在一齐,虽然他在无数的女子心中播种下了感情,然而他却不是个有始有终的”农民“,他播种的感情大多没有修得正果,最终是在销魂宫主的女儿朱泪儿的欺骗下,与其结为夫妻,最终相伴相守。

  古龙十分善于设置悬念,铺垫渲染环境,并在故事中加入一些或是让人震惊(如本书中的乱伦世家——姬氏家族)或是让人恶心(如同性恋富八老爷家中那些不男不女的仆人)或是让人害怕(如本书中邪教天蚕教的天蚕噬体酷刑)情节或者人物,使故事读起来很有感觉。

  读书笔记1000字(四十):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

  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感情故事:伊斯林和卡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

  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感情婚姻故事,可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日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

  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

  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

  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

  十分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我性格的弱点,所以之后也变很随和,并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

  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气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我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

  他对感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

  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感情也不去分析自我的性格弱点,让感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

  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所以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

  然而她不断地长大,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我的理智中不断成熟。

  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以往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十分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

  她不仅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

  我想她之所以之后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之后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

  如果必须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

  她敢于正应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仅强烈地拒绝并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

  之后,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

  她主动争取着自我的快乐,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明白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快乐,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理解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我的感情。

  读书笔记1000字(四十一):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终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境,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齐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幼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齐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所以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可是贝多芬没有所以而沉沦,他把自我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我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快乐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理解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应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忙,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必须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应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我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能够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杯具,才能帮忙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日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能够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悲痛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证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所以,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读书笔记1000字(四十二):

  合起《简爱》,我的心不禁沉了下来,感慨万千,心中一阵的莫名的激动油然而生......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见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因受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进入劳沃德学校学习。

  毕业以后,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并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但简爱之后却发现罗切斯特其实早有妻子,她就是被关在阁楼里德疯女人。受到欺骗,简爱十分悲痛,悲痛之余,她毅然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四处漂泊、流浪,后因心中一向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最终选择了原谅他,回到他的身边,但此时的桑菲尔德庄园早已是面目全非了,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了,但简爱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放弃他,依然与他快乐的生活在了一齐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沉沉的思考,何尝不是呢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主任中简爱的命运何尝不适于这部书的坐着夏洛蒂勃朗特十分相似呢夏洛蒂的这部书,不仅仅是一部书,更是对她生活的写照!夏洛蒂·勃朗特的幼年生活很不幸。1821年,即她5岁时,母亲便患癌症去世。

  父亲收入很少,全家生活既艰苦又凄凉。豪渥斯是穷乡僻壤的一个山区,年幼的夏洛蒂和弟妹们只能在沼泽地里游玩。好在父亲是剑桥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学识渊博,他常常教子女读书,指导他们看书报杂志,还给他们讲故事。这是自母亲去世后小孩们所能得到的唯一的乐趣,同时也给夏洛蒂以及两个妹妹带来最初的影响,使她们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可见夏洛蒂三姐妹命运的艰辛!

  《简爱》这部书令我难忘!

  简·爱就是一个混合体,一个理智,坚韧,执着的混合体。当然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坚韧,我相信坚韧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你不够坚韧,怎样应对此刻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

  这个社会市场是不公平的,这就需要我们坚强的去应对。你若不坚韧,我想在此刻这个社会你会过得很痛苦。应对危险,我们需要勇敢。然而应对困难,我们不但要勇敢还要坚韧!

  对于我们来说,困难几乎能够说是没有,从小就一向走在大人们铺好的道路上,那上头的大石头没有,有的只是一些小石子,或许会扎到我们,有些硌脚。可是最大的困难都没有了。此刻我们说的苦啊苦啊的,其实都是假的。那是我们没受过什么苦,所以碰到一点挫折就会大叫!

  此刻我们路上的大石头被大人细心的搬走,那我们以后呢难道还要让父母来么这不可能!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会坚韧,应对挫折困难都坚持下来。坚韧的应对今后的人生。

  读书笔记1000字(四十三):

  幼年每个人都经历过。幼年是美妙的,幼年是欢乐的,幼年是快乐的,幼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幼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之后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我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齐热烈地参加了一份。仅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并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应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幼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幼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此刻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幼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一样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此刻的幼年来之不易啊!

  幼年充满着欢乐,幼年到处是温暖,幼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幼年爱满心窝,教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理解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长大。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欢乐的幼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那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那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幼年是充满了快乐和欢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也必须要好好学习,实现自我的人生梦想。

  读书笔记1000字(四十四):

  高尔基的《幼年》之后,心境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母亲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小孩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境十分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气,使他看到了光明和期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阳光。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应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我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可是,与此同时,我们也能够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气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期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能够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阳光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坚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我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必须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读书笔记1000字(四十五):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不知打湿过多少曾看过这篇小说的人的眼眶。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先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小孩会把使出自我积蓄了一年的力气来使自我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胜利。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小孩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父亲,因为父爱,他仅有经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而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终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哈桑明白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父亲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我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想着哈桑对自我忠诚,自我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期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阿米尔的父亲亲在明白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向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之后,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久的离开了他们。

  但,正如一句话所说:生命在于折腾。一场命运的救赎再次开始。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小孩,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职责。

  故事的最终,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风筝。

  当他为索拉博放出久违的风筝时,他是否释然了呢当他恍惚间看到那个拉着风筝线的兔唇少年时,他是否涌起阵阵思念了呢当风筝掉落,他为索拉博去追时,“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否勾起了他最完美的回忆呢他是真的长大了,或许就在踏上营救索拉博——那条重新通向好人的路上时。

  “为你,千千万万遍!”无论何时,这都是最动人的句子,任时光流转,任沧海横流。这是哈桑对哈米尔未曾改变的承诺,也是阿米尔对索拉博对哈桑发自内心最坚定的救赎。时过境迁,那风筝依然高高地飞起,那么远,那么美……所有的遗憾,忏悔,恩恩怨怨,都随风飞走,只是这样的一个声音在空中久久回响:“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幼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长大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

  读书笔记1000字(四十六):

  在看《简爱》之前一向以为这是是部描述感情的小说,看过之后才明白原先不是,简爱的不敢居人下,追求真爱的不普通经历深深感动着我。

  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所以受人排挤,仅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教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梦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所以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生。在简爱里,命运是不可靠的,虽然她只是个孤儿但内心坚强,在离开舅母家的那一刻,把几年的不满都宣泄出来,我也就不能不对简不有一个新的印象了。而简与罗切斯特的感情是那末地唯美,没有金钱与利益的充斥,中国有句话叫“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之间的感情就想这句话一样。

  这些天来我又捧起这本书,走入简朴素的生活,重新认识他的心灵历程,书中许多的人及故事,尖酸刻薄的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劳沃德学校,美丽而不幸的小海伦,然后走出充满神秘和阴森气愤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

  简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是需要尊严去支撑,拼搏去攀登,爱去充实的。是啊,人的价值是人的尊严加爱,再加上与命运的反抗。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我想这也是作者所期盼的一种结果,作者所向往的一种生活。在当时的社会,我认为这样的结果很好并近乎完美,似乎有点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及人的价值,都少不了金钱的支撑,有人为了金钱而告别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人会像简那样为感情而抛弃所有。看看窗外车水马龙的世界,有多少人能够为了感情而抛弃所有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对这份感情矢志不渝呢此刻的人们都追求物质生活,未曾停下忙碌的脚步,问一问奔波的心是否累了,是否还过得快乐呢快乐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懂得争取,懂得感受,快乐就没有理由与你擦身而过。

  看完《简爱》之后我懂得了,我们不能让金钱利益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快乐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不管你是普通亦或者不普通。

  读书笔记1000字(四十九):

  我从未觉得简·爱是作者介绍的丑女孩。无论作者用怎样生动的语言去描绘简·爱的其貌不扬,在我心中的简·爱,依然是那么完美。像偶像剧里完美的女主角,也想童话故事中的公主一样善良、有着执着的追求、不慕名利。真的,简·爱的坚强勇敢,自强不息,对男女平等的执着追求,为了爱抛弃了富贵的内在美,打动了读者,将她的其貌不扬几乎完全掩盖,让读者认识到了一种真正的美丽。

  并且《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有163年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感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进取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以往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可是,简·爱的那种倔强并没有一向延续到最终。也许是源于那个唯一一个在那个必究马季更可怕、更恐怖、更黑暗的学校里对她友好的海伦,那个生有一头令简·爱羡慕的卷发的女孩,源于她的去世,让她明白:她要离开,离开这种黑暗的地方;她要变强。所以她开始逆来顺受,可她渴望自由的心依旧如前。

  最值得读者记忆的是简·爱和罗切斯特的感情。简·爱的感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我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快乐的追求,她的感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切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切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并且小说经过描述罗切斯特两次截然不一样的感情经历,暗暗地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感情观,并以此表现出简·爱的与众不一样以及她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快乐的女性形象。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很多运用心理描述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新颖,情节波澜起伏,衬托出当时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述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感情和天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坚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受读者喜爱,并且使简·爱的形象深入人心。

  读书笔记1000字(五十):

  不忍人之心,什么意思?以前我也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孟子:行为与职责的故事》之后,我才懂得了什么叫“不忍人之心“。若大家有兴趣,不妨听我一一道来。

  《孟子:行为与职责的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小聪,小顺,铁蛋和孟子哥哥。孟子哥哥本是一位无工作的青年,之后遇到了一位老道爷爷,那位奇怪的老道爷爷偏说孟子哥哥是转世的孟子,经过一系列的酸甜苦辣后,孟子哥哥将成为下一任总统但奇怪的是,他在听完老道爷爷的一席话后,毅然决定:不当总统了!

  这本书只要体现了中国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孟子的著名观点“仁政”。仁政是指施行“不忍人之政”的政治,而“不忍人之政”又是“不忍人之心”的延伸。孟子认为每个人都拥有这种“不忍人之心”,他主张人的本性是善良的。

  这让我想到有一次和奶奶一齐看“第一时间”里的一件让人为之动容的事情。

  在一个普通的小区里,人们出去上班的上班,买菜的买菜,一切都是那样的安静与祥和的。可谁又会注意到,三楼的一个三四岁大的小宝宝正趴在阳台上呢!也不知怎样的,小宝宝的身体开始倾斜。一开始,他的一只小脚离开了阳台,渐渐地他的一条腿腾空了,又过了一会儿,他的半个身子都离开了阳台。多么令人胆战心惊呀,可是,没有人注意到。最终,那个小宝宝的身体以趴着的姿势往下坠。天哪,很快就要掉到地上了!有的居民正要快速地赶往那里,也有的居民眼睛睁的老大,很想去救那个小宝宝,但腿脚都如灌了铅一般,脑子瞬间短路。一秒,两秒,三秒,“嗖——”一个身影如飞箭一般窜过人群,那小宝宝正好落入一位年轻妇女的怀里,一个小生命免于升天!原先,那小宝宝的父亲上班去了,母亲又去买菜,便把小宝宝放在了阳台旁的推车里。而小宝宝又阴差阳错地爬上了阳台,这才导致了刚才这一幕的发生。可是,这小宝宝上辈子必须积了不少的福,有位善良的阿姨看到了,勇敢地接住了他。记者采访那位阿姨是,她正在病房,因接那个小宝宝而手臂骨折了。但她仍然笑着说:“我的手臂虽然骨折了但挽回了一个小生命,我觉得很值得!”于是,记者又问她,你为什么能如此处变不惊地去救那个与你非亲非故的小宝宝呢?那位阿姨

  简便地说道:“其实我当时也没想什么,就是想着必须要接住他,”那位阿姨并没有讲太多话,但她的话却是足以深深地印在我们的心中!

  其实,当别人遇到生命危险时,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看到了,必须会去救他。那不是为了得到他父母的报酬,也不是为了得到别人的称赞,更不是为了不想听到“见死不救”的谴责。这只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忍人之心,同情之心。

  我们要坚信:不忍人之心,人皆有之。

  读书笔记1000字(五十一):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快乐的象征,温暖的标志。它给那些失落和悲观的人带来期望和光明。可是,在巴金先生的笔下,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被封建礼教束缚着,下头就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家》描述的是高公馆的这个封建家庭,小说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之后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还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小说中塑造了觉慧、觉民、觉新这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在为自我的梦想奋斗:觉新处于长房长孙的位置,有着较强传统观念的人,为了维护家庭,他凡事采取“不抵抗主义”,他处处表现出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性格特征。他期望这个大家庭能和平共处,每一个人都生活好,所以他一方面遵从祖父意愿,一方面又帮忙觉民逃婚、觉慧离家;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的影响的青年投身革命,用自我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

  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有许多人遭到封建礼教迫害,觉新就是受它毒害的典型例子。他虽有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但却失败既而沉沦了。因为他受的毒害实在太深,在强大的势力下他无可选择,只能屈服。就因为他服从,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割舍了自我的感情,最终又碍于压力致妻子惨死,这一切都表现出他的懦弱。

  相比觉新,我更欣赏觉慧,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大胆地与旧礼教抗争,勇敢追求自我的梦想,理解新思想的洗礼。他勇于发表自我的看法,抨击旧社会,用自我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期望,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觉新就是代表之一。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有拥有新思想的人们,他们带领人们走出了这个可怕的囚笼,一步步开导人们,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挣脱了牢笼,舍弃了自我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去寻找自我所追求的光明,他这份敢于追求新思想、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与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资料上,对摧残人生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极度讽刺,对那些在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的人们给予了无限同情,对那些争取自由生活、新思想的人进行了大力歌颂。

  这个社会永久都是在提高的,即使是在最阴暗的时候,也会有人去争取自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时代的潮流。虽然在流经的途中,总会遇到艰难险阻,但,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和改变它的流向,因为这种水流具有排山倒海之势,能够轻易击倒沿途的阻碍,朝着那唯一的海洋流去。

  读书笔记1000字(五十二):

  很多人都有自我的梦,小小少年的我也不例外。读完《寂静的春天》,让我更坚定了自我的梦想:那就是让我们的祖国被青山、绿水、蓝天所环绕。

  《寂静的春天》是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所著的一本引发环境保护的书,书中经过描述人类可能将面临一个没有鸟、蜜蜂和蝴蝶的世界,唤起了人们的环境意识。“农场里的母鸡在孵窝,但却没有小鸡破壳而出;苹果树花要开了,但却没有蜜蜂嗡嗡飞来,所以苹果花没有得到授粉,也不会有果实;这是一个没有声息的春天”。不得不说,读这本书是一个心灵不断受到冲击的过程,也是让我进一步坚定自我梦想的过程。

  或许,这个梦没有一些人的壮志凌云;或许,它没有一些人的优雅美丽,也没有一些人的奇特丰富。但,它是我的梦,一个美丽的梦!

  首先说说青山吧,没有树木,人类能够生存吗?树木能够调节气候、制造氧气、净化空气、防风降噪和防止水土流失、山体滑坡,此外,树木还是天然水库、天然消声器和天然空调器等。1公顷阔叶林1天能够吸收1吨二氧化碳,释放出0.73吨氧气。能保护一百公顷左右的农田不受风灾。一个个惊人的数字,向我们诉说着青山的重要。

  再说说水吧。如果没有水,人类能够生存吗?在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淡水只占水资源的百分之二左右,并且淡水的百分之八十七存在于两极冰川中,无法利用。就这些少的可怜的淡水有一大半已经被污染。此刻,在一些国家、地区之间甚至爆发了“水战”。绿水是生命之源,我们更需要保护它。

  至于空气,同我们息息相关。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一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所以,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清新的空气是我们的向往。

  梦,是美丽的,现实,是残酷的。人类与大自然,本应是和谐相处的,而我们这个可爱的地球母亲却日益伤痕累累。人类一向以为地球上的树木、水和空气是无穷无尽的,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不计后果的把千万吨废气排入到空中,又把数以亿吨计的垃圾倒进湖海,大肆砍伐森林、无视天然生态……人们对环境的破坏,使我们不断遭到地球母亲的“报复”:水土流失,饮水质量下降,沙尘暴、灰霾、酸雨、热岛效应、温室效应也接踵而至。如果我们不及时加以整治,我们是不是将面临一个寂静的春天?

  让我们从此刻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环境、低碳生活,让地球的每一寸土地都生机盎然,每一条河流都清澈透明,每一片天空都蔚蓝明净,让我的小小少年中国梦早日实现!

  读书笔记1000字(五十三):

  人到底能不能掌控自我的命运?在以前,我会很爽快地给出肯定的答案,但看了祥子的人生经历之后,我犹豫了。

  他辛苦了三年买来的车被当兵的抢去,这是祥子的错吗?明显不是,是那个兵荒马乱的世道的错。

  他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钱被侦探骗走了,是祥子招惹了谁吗?没有,是那个无耻黑暗的社会的问题。

  即使祥子之后靠自我的奋力又买到了属于自我的车,他就能够过上好的生活吗?不必须,车夫老马儿虽然拥有自我的车,最终过的也是饥寒交迫的生活,连自我的孙子小马儿生病了也没钱治,眼睁睁看着孙子在自我怀里死去。老马就是祥子的未来。在残酷的生活面前,人是多么的无力!

  所以,黑暗的社会把祥子一步一步向堕落的深渊推去。反动军阀造成的社会动乱、流氓侦探的狡猾阴险,车行老板的蛮横压榨,还有当时人们的冷漠无情等等,都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无情。那个社会的平民百姓生活极端贫困,性命都难以保障,他们被欺压,被剥削,被压榨,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低等的车夫、大杂院里的老人和小孩、老马儿和小马儿、二强子和小福子等人都是这些底层人民的代表,他们悲惨的命运令我们痛恨那个黑暗腐朽的社会。

  但祥子之后的堕落,难道全是那个社会的错吗!难道人就是被小小孩用线拴上的蚂蚱无力反抗命运吗?

  祥子中了又老又丑的虎妞的圈套,被迫与之结婚,失去了自由,减损了健康,是祥子的错吗?似乎不是,又似乎不是。尽管祥子抵挡不住虎妞的心计和本事,但如果他有足够强硬的坚定态度,又怎会被这个女人控制呢?

  虎妞死后,小福子死后,祥子的堕落更多的是他自我的原因。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吃喝玩乐,过一天算一天,衣着邋遢,油滑蛮横无赖,厚颜无耻地借钱骗钱,最终还靠出卖别人来获取钱财,这都是他失去了对自我生活的控制,彻底放弃了自我原先纯洁要强的品行。

  社会确实很残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的说法确实不可靠。命运确实很无奈,有时无论你多么奋力都不可能混好。但这些能够成为自暴自弃的理由吗?一个人也许抵挡不了整个社会的力气,但控制住自我尊严和体面的力气应当还是有的吧。尽管命运很无情,但我们仍然要坚持自我的志向,坚持奋力!

  老舍在书中说:“苦人的懒是奋力而落了空的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着一些公理。”

  这句话有必须的道理,祥子一次又一次的奋力都落了空,他发现自我无论如何奋力都没有成果,于是彻底放弃了奋力,变得又懒又蛮横,这是对命运的控诉和对社会公理的质疑。但人被世界改变的同时,是否还能够保留一些值得保留的东西呢?我们是不是应当不断地学习如何控制自我的内心呢?

  读书笔记1000字(五十四):

  《终身长大》这本书是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教授的著作,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我的思维模式,改变自我,以进取的心态应对学习、应对工作、应对生活。

  《终身长大》一书主要介绍了人的两种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和长大型思维。固定性思维的人,认为人的才能一成不变。这让人们时刻想证明自我的智力、个性和特征。他们会把发生的事当作衡量本事和价值的直接标尺。长大型思维的人,认为人的本事能够奋力培养。虽然人的先天才能、资质、性格各有不一样,但都能够经过奋力和经历来改变。

  哥伦比亚大学的脑波研究室做了一项测试,发现两种思维模式脑波活跃的点是不一样的,固定性思维的人关注的是测试的结果,长大型思维的人更关注提高知识水平的信息。这不禁让我们想起每次考试后,很多学生拿到试卷关注的是考了多少分、第几名、是否超越了某个同学,而有些小孩会根据试卷分析自我知识的掌握情景,总结得失,寻找学习规律,以便在以后的学习中取得提高,这就是固定性思维与长大型思维的区别。我们不难发现,拥有固定性思维的人不在少数。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判别这个人就是固定性思维或长大型思维,因为在不一样时期、不一样事件中,人的思维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那么,我们了解了两种思维模式,并明白其中的区别,就有利于我们引导小孩更多地利用长大型思维解决问题。

  我女儿学习成绩一向不错,可是进入四年级下学期后,数学知识点繁杂,一时应付可是来,接连两次考试失利,对数学的学习出现了畏难情绪,有点难度的题就空起来不做,作业有了错题就情绪低落,甚至把作业扔到一边。我告诉她,长大型思维的人,不会盯着分数不放,他们更关注在错误中寻求方法,从失败和挫折里受益,让自我变得更强大。于是,我和她一齐分析失利的原因,这学期的学习态度有没有问题,听课情景怎样,失分题的原因是什么,你有什么改善的办法。一层层的剖析,让她清晰地认识到了自我问题所在。慢慢地,她又重拾了对数学的信心。此刻,她对这本书也产生了兴趣,这本书正躺在她的书包里呢。

  同样,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我本不善于言谈,不善于表现自我,一些事能躲就躲。但此刻我的心态进取了许多,应对挑战,勇敢尝试。没有试过怎能明白不能够?即使失败,下次也许就能成功,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多地出此刻我的脑海。长大型思维让我更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不会给小孩贴上某种标签,没有哪个小孩是一成不变的,调皮捣蛋的小孩能够成为教师的好助手,成绩落后的小孩经过刻意练习,能够慢慢提高。

  读书笔记1000字(五十五):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代表作品,把它比作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一幅全景画,形象的展示了作家的文学艺术才能,从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剖析了作品的成就,并为之感慨。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1834年发表的优秀作品,小说以1819年底和1820年初为时代背景,以伏盖公寓和鲍赛昂夫人的沙龙为舞台,以高老头和拉丝蒂涅两个人物的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为主要情节,它是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

  《高老头》体现了巴尔扎克的创作天赋,他有着极强的思想和艺术价值。《高老头》全书译成中文不到十八万字,而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采,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它真实的再现了当时法国社会,是一部"法国社会的风俗史","标志着一个时代"。充分体现了巴尔扎克驾驭素材和提炼生活的本事。

  我认为本书的独到之处就在于书名《高老头》,主角应当是高老头。其实不然,整部小说都是第三人称叙述拉斯蒂涅的心路历程,书里的高老头也只是侧面丰满拉斯蒂涅的形象罢了。拉斯蒂涅往上爬的野心与其善良本质的矛盾是小说的一大看点。整本小说就是讲拉斯蒂涅怎样黑掉的,但巴尔扎克塑造人物有自我的一套。两种心态的冲击摩擦,现实和梦想的交错,拉斯蒂涅内心斗争数回,利欲还是占了上风,再加上鲍昂塞,脱伏冷,高老头的推波助澜,他逐渐掩藏纯朴善美。最终最终黑掉。除了主角之外,有必要说一下脱伏冷这个主角。脱伏冷就如同王熙凤一样,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狠主角。但我相信巴尔扎克对他并不否定或憎恶,甚至对其倾注一份爱。结合巴尔扎克背景,大胆猜测这个人物有巴尔扎克自我或者周围的朋友的影子,脱伏冷代表那个时代资本社会底层人物的另一副嘴脸,逃犯、杀人、欺诈……无恶不作,但,他相信朋友胜过恋人,相信金钱胜过婚姻。说他冷酷倒不如说他已经看透了那个社会,看透了那个到处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的法国社会。巴尔扎克借这个人物形象愤世嫉俗地进行激烈批判。脱伏冷的人格魅力不只如此,他兼具冷酷与活力,果断与坚毅,野性和人性在他身上碰撞出火花,主角血肉灵魂丰满有力。至于高老头,

  我认为他就是父爱的杯具典型。他无限地溺爱女儿。以金钱作基础和手段,满足她们一切欲望。但养成了她们自私自利的人生。最终成为父爱的牺牲品。

  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真像是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出现实之中的那些狰狞面目。他是真正的作家,是永久被敢于正视和勇于诅咒丑恶现实的人们所敬仰爱戴的伟大作家。

  读书笔记1000字(五十六):

  读了《论语》一书,我感触很深,不但学到了许多知识,并且还使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

  所谓《论语》,即孔子及其弟子编纂的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它是我国一部最早的语录体散文,其作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批判家,还是我国第一个系统阐述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

  《论语》一书是孔子学说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即“爱人”这是孔子认为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品质。

  其中几则令我印象颇深。

  第一则当然就是开篇第一章的第一则: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学习知识以后,在必须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处而来,不也是欢乐的嘛!别人不理解我,我也不恼怒,不也是一位道德修养高的人嘛!

  多么勤奋的人,多么乐观的人,多么大度的人,这样的人不为君子谁为君子这值得我们学习。学后复习,不仅仅会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会从旧的知识中领悟到新的东西,就是“温故而知新”,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而来,大家在一齐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齐交流生活、交流学习,真的是很欢乐。别人不理解自我,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每个人的思想、喜好都不相同,我们没有必要去为此恼恨、恼怒,应当用宽容大度的心去理解别人,去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能够被称得“君子”。

  孔子不仅仅是勤奋、乐观、大度的人,还是一个谦虚的人,在述而第七中的第二则: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把所学的知识默默地记在心里,勤奋学习而不满足,教导别人而不倦怠,对我来说,做到了哪些呢孔子真是太谦虚了,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所说所做有很多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如此重要的伟人,还说出如此自谦的话,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孔子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即如果一心一意培养仁德,就能够消除恶。的确,品德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决定着人的一生,不好的品德会使一个人丑陋、恶毒,甚至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品德会让一个人美丽、善良,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见,培养仁德是很重要的。

  《论语》真的是一部很富有哲理的书,不仅仅是此刻,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后,它都会激励着人们不断的进取进取,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进取的作用。

  读书笔记1000字(五十七):

  读完《简爱》,我不由地为女主人公的坎坷的命运唏嘘,也为她最终能获得快乐而畅笑。

  女主人公简爱幼失父母,从小寄养在舅母家,因备受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进了罗沃德学校。毕业后,应聘来到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但因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向被囚禁在庄园一间阁楼里的疯女人,简爱便只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最终,因心中一向恋念罗切斯特,又重新回到他身边,却发现庄园已被烧毁,罗切斯特双目失明,手也残废。简爱依然和他结了婚,获得了快乐。

  女主人公简爱虽然柔弱矮小,却性格独立,自有主见,对谁都敢于说不,她身上所表现出的追求自由、平等和维护人的尊严的信念和举动。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这些都是令我们汗颜和敬佩的。

  《简爱》在文中一向都阐释着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从小寄人篱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小孩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在被侮辱后,一次次地反抗中,简爱内心构成了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无时无刻地维护者自我的尊严,同时也坚持着内心的独立和纯洁,没有愤恨世俗,也没有自甘堕落,在终日奢华的盖茨黑得和贫困的罗沃德中,她选择了用知识来充实自我。“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她的豪迈和胆量,令我钦佩,简一向以她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着。

  在应聘入桑菲尔德庄园后,简爱便卷入了感情的漩涡。在感情问题上她同样不卑不亢,始终坚持着个人的尊严。尽管英格拉姆小姐是大家闺秀,态度又很傲慢,说话咄咄逼人,但简爱总是从容应对,不失尊严。她同罗切斯特地位更为悬殊,但她从来认为他们是平等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充实!……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而在罗切斯特问她还需要什么时,她立刻回答说:“你的尊重。而我也报之以我的尊重。”更在结婚前,发现罗切斯特已婚,并且家有结发妻子,出于尊严,不顾爱人的再三挽留和恳求,毫不犹豫的离去。在她看来,羁绊是爱的坟墓。

  最终,简爱追求到了自我的快乐和成功花园。故事虽然完结了,但她独立性格、执著的生命力,与生活愤然抗争的勇气,那一个令所有人惊讶的勇敢灵魂,永久地留在了我们的心中,犹如一杯清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引起读者的共鸣。

  读书笔记1000字(五十八):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杯具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我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最终,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明白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应对困难,失败了靠自我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久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

  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我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我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的杯具,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气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我来打败命运,可是最终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此刻仅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梦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梦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仅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能够选择的东西。

  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我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着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

  在那里,阶级对阶级的压迫,不是表现为政治上的迫害或者经济上的剥削,而是表现为深入人物身心的摧残和折磨。祥子不仅仅不能获得自我所追求的,甚至无法拒绝自我所厌恶的。这些都充分地刻画出生活的复杂资料和祥子的卑微处境,是全书最能表现出老舍特长的部分。

  读书笔记1000字(五十九):

  以前,我曾看过《感动》这本书,上头介绍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所有的书,上头说,曹文轩本人最满意的作品就是《青铜葵花》,而最受读者喜爱的也是这本书,当我满怀好奇心看过一遍以后,我不得不承认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这是一个乡村男孩与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父亲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沉默寡言并且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父亲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

  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我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把自我脚上的芦花鞋也买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心灵手巧的青铜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为了让葵花看马戏是有个好位置,青铜一声不响地顶着葵花站了一个晚上……

  不仅仅是青铜,葵花也为这个家、为青铜付出了许多许多: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她没参加,为了给自我贫困的家庭省钱;每一天放学和哥哥一齐去采芦苇,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去卖;自我一个人偷偷的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差,为了赚钱、省钱给奶奶看病;用各种办法教她的哑巴哥哥写字,为了让哥哥在别人面前自信起来、抬起头来……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齐心协力,艰难、困苦而又欢乐地生活着。

  葵花12岁那年,命运将她召回了原先居住的城市,这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了。然而,在葵花走后的那一天,青铜望着那片他和葵花第一次,也是最终一次遇见的河流,用生平最大的力气,从心底高声喊出了一个名称——“葵—花—!!”着强而有力的喊声震撼了每一个读者的灵魂。

  这本书表现了小孩、朋友之间的友谊,家人之间的亲情和人与人之间的爱,还反映了乡村小孩幼年的苦难生活,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这种真情无不湿润着每一位读者的眼睛、震撼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

  世人总是期望这个世界给自我多少回报,却忽略了自我到底为这个世界付出了多少。天地间那杆无形的大秤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仅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诚如一首所唱: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说到不如做到,要做就做最好……我们仅有让自我付出,让自我做得最好,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完美。

  读书笔记1000字(六十):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资料,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世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经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感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气。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并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气,不但在学习上飞速提高,并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感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坚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应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我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当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形愧,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理解了他。之后,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感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终,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火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本事。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能够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读书笔记1000字(六十一):

  《聊斋志异》,虽说已经是清代小说了,但本人读起来还是有些吃力。故事大意虽能读懂,但个中情节究竟怎样迂回曲折,个中许多具体的词语所指的人或物在如今的我看来也是不懂的。所以读书的时候,读完一遍文言,我不由得还得去看一看后人所写下的注解。

  《王六郎》,这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感到有意思的第一个故事。

  因为之前的故事,大都十分短小,资料也十分简单,或者是那种异常恐怖的描述。虽说看的时候确实觉得蒲松龄描述的恐怖场景和情节十分精彩,但读来总是让人感到战栗和排斥。

  这篇故事则不一样,虽然也是写人鬼之事,但却少了恐怖,多了温情,让人不由得心生欢喜。

  讲的是一人一鬼之间的深厚友谊。

  这个故事也改变了我之前对所谓溺死鬼的印象。往常看到的志怪小说或故事,总是把溺死鬼描述得十分可怖,它时时刻刻想要抓人偿命的形象也十分鲜明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这个故事中的溺死鬼却不一样,虽然已经没有了生命,但仍有着悲天悯人的伟大情怀,并且有情有义。讽刺的是,现实中活生生的许多人甚至都没有王六郎这个鬼品德高尚,不说高尚吧,有些人的所作所为都让人不愿称之为一个“人”。

  王六郎和主人公之前的情谊是十分令人感动的。

  刚看开头我以为这会是个以杯具收尾的故事,王六郎会因为慈悲之心而长久地被困河中。然而小说却来了一个翻转,让仁慈之人得到他应有的善果——当官,或者是当神了。这就让本来压抑的读者心境豁然开朗,从正面宣扬了善有善报的道理。

  而王六郎在他镇当神,主人公不远千里前去探望的故事,更证明了二人之间的深厚友谊,主人公的敦厚守信与王六郎的知恩图报。

  故事最终以美满结局结束,也是给予了读者一个完美的愿望和想象吧。

  第二则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则是《偷桃》。

  这是一篇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使人读来颇有一种回忆少时轶事的意味。看后人的注解,也有这么一说。可是当我阅读这个故事时,我不由得感到惊奇,故事中对于“偷桃”幻术的描述过于神奇了一些,以今人之眼光看来也是绝不可能发生之事。

  其实之前我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古时魔术——幻术中一个小把戏,但蒲松龄的描绘实在是让人惊异,以至于让我怀疑这不太可能是他年少时亲眼所见的表演,如若他的确看过这个“偷桃”幻术,那书中的叙述恐怕也是平添了许多夸张的描述吧。因为我之前也对魔术这一艺术有些兴趣,也探得了一些魔术的基本原理,可书中的幻术表演在我看来还是那么的难以想象,有些不切实际了。

  可是想想这本就是存在于《聊斋志异》这本志怪小说中的一篇小故事,不奇的话怎能对得起其“志怪”之名呢?

  读书笔记1000字(六十二):

  巷口的灯光忽明忽暗,墨色的夜空星光黯淡。读着《茶馆》,时间跨越百年,在时间线上走走停停,一切都似乎回到了1898年,那个茶馆开张的初秋。

  轰轰烈烈的戊戌变法刚刚结束。特务藏匿在人群之间,紧盯着每一位行人。窄薄的“莫谈国事”的纸条,在初秋的风中哆嗦着,似是在为时代而悲叹。裕泰茶馆便是在此时开张的。虽只是一方小小茶馆,但也有四方三教九流在这儿演绎着他们自我的人生:无赖泼皮恣睢作恶,丧失人性的人贩子公然谈生意,太监仗势为虎作伥,以“实业救国”为梦想的秦二爷,具有侠骨豪情的“旗人”常四爷。戏声、笑声之中,王利发掌柜就在那里与诸位客人周旋,二十几岁的他已深谙世故人情。嘈杂的人声之中,“大清国要完”有如惊雷一道让茶馆静了下来,常四爷因他一句痛彻心扉的感叹身陷囹圄。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一晃几十年沧海桑田。民国的成立带来了完美的幻想,然而,白云苍狗,世事无常。短暂的太平之后,无休无止的军阀混战将幻想击为了泡影。茶馆也变了。铺了浅绿桌布藤椅小桌替代了古朴的茶座,墙上也贴上了外国香烟。而王利发苦心迎潮流的结果并没有换来茶馆的兴盛,只是特务巡警一次又一次地敲诈和裕泰茶馆的日渐衰落。时代在改变,政局在动荡,而“莫谈国事”的纸条,却依然在风中飘摇。

  时光从不宽容任何人。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能是人们追求的乌托邦。以往怀着梦想的秦二爷、常四爷、王掌柜,再度聚首时,以往的小伙子已经熬成了双额染雪的孤苦老人。一生敢想敢干的秦二爷,怀着“实业救国”梦想,惨淡经营数十年,最终所有资产被没收贱卖,心灰意冷,完美愿景化为一梦华胥,实业救国灭为一纸黄粱;一生正直善良的常四爷,敢说敢做,自食其力,最终卖菜度日,孤老终身,发出“我爱我们的国呀,可谁来爱我呢?”的悲叹;一生谨小慎微,委曲求全的王掌柜,只求在动乱的社会中生存下来,顺顺当当地活下去,却改良改良越改越凉,最终家产被占。眼看已是桑榆暮景之年,三位老人连一位家人都无从寻觅,回望过去已是往事迢递。

  夜深,茶馆灯光昏黄黯淡,三位潦倒的老人悲怆地撒纸钱自悼。这不仅仅是他们提前为自我“送葬”,更是在为这个时代送葬。黑暗的时代,小人物的抗争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吃人的社会吞噬了一颗颗跳动着的红心。

  黎明时分,茶馆的灯光黯淡了下去,街上的阳光却渐渐明亮了起来。“黑暗无论怎样漫长,白昼总会来到。”黑暗吞没了秦二爷、常四爷、王掌柜,但曙光总是在最黑暗之处萌生。康大力、康顺子、王大拾等年轻人投奔西北游击区,他们挣脱黑暗的桎梏,唱响反抗之歌,奔赴那光亮之地。无数逐光之人用鲜血和生命,最终换来了一个新的时代。

  读书笔记1000字(六十三):

  喜欢读余秋雨先生的书,先生总是将自我独特的见解溶于文字中,领导读者理解问题,思辨问题。先生的文字逻辑性强,见解独特,含义深刻。每读一次都会让我深深地震撼。

  《文化苦旅》这本书介绍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但你千万不要所以认为读余先生的书会心旷神怡,简便自在。整本书还没读完,我就已经被民族意识唤醒后的沉重与悲哀压的喘可是气来。在我们欣赏历史留给我们的有形“著作”——古迹时谁又会去潜心探究这一处处古迹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余先生恰恰做到了。他运其妙笔,给我们的心灵写下了“震撼”两个大字......

  曾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句评论: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余秋雨先生凭借自我丰富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化长河中。是的,他的这本著作《文化苦旅》也深深印在每个读者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锈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力气。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终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开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这些话道出了我的心声。我之所以要写出来与大家分享,是想要表达我至深的敬意。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展现给我们那一处处古迹背后的辛酸和沉痛以唤醒我们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让铭记我们历史的教训!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

  跟随作者走到书中,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推引,走上前去——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石像.壁画依然不言。跟随作者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一次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多年后的今日,那神秘又充满意义的洞窟,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并非外表炫丽而是一种人性的深层的蕴藏。

  “报纸上说我书写得简便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我过不去的劳苦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凉,是大喜悦大悲愤,最终总是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千年之前的那场浩劫,绝不能只数眼云烟。我们要吸取教训,将文化的精神永贮于华夏大地!

  合上书卷,走向窗前,看着流动的车潮和人群,每每,处处不在宣泄着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

  我们真应当去辽阔的土地上走走,看看,咀嚼,体验......释放自我那涌动着满心.满眼.满脑的渴念......

  读书笔记1000字(六十四):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述,以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杯具。

  《围城》表现出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一样。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经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苏才女的一句“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为主线,写了以方鸿渐为主角的一批留学生的社交生活,以及他们几个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久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我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终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以往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那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应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职责,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感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钱钟书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

  ,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

  读书笔记1000字(六十五):

  在没看《红楼梦》之前,只对这本书留了个浅浅的印象,只明白它是四大名著之一,只明白它所讲述的是宝黛的`感情。大一点之后,又知晓了一点,但也可是皮毛表象,明白它讲的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之事,无多思考,无甚感想。直到高一,当看了这本书后,思绪竟是不由得冒出来。

  作者从开头就表达了自我远离烟尘人间的淡泊心境。甄士隐和贾雨村这两个名称,都揭示了人世中的繁华富贵终究是大梦,身外之外,可来可去。警幻仙姑在宝玉游太虚幻境的时候,也给了他一个警示:如果人活在世上不清醒,无法做出正确的确定,即使你享尽了荣华与富贵,历尽了万般情态,也可是是浮云一片,似在红楼里醉卧做了一场空梦,醒来后只是捂着脸痛哭那虚幻完美的至乐。

  《红楼梦》从刘姥姥进贾府借银子开始讲述家族矛盾。我对文章里的薛宝钗印象深刻,看到文中有一处细节:周瑞家的给宝钗送花时,宝钗满脸堆笑。可见宝钗明白事理,深知规则,她明白喜怒哀乐都要收敛起来;反观林黛玉,在周瑞家的送花时,她当场冷笑,体现了她敏感多疑的性格。因为这个性格,宝钗和黛玉才会有明显不一样的受欢迎程度。其实这也贴合此刻社会上的道理:往往你在夸赞别人时,别人会高兴,但有些话只是说出来给人听听的,其实真是含量还有待可考;而一些难听的话确是贴合真实,是现实的体现,说出来却不让人高兴,反倒增加了仇恨。人们只愿意听他们愿意听的话,除非他们自我做出改变。

  宝钗这个小丫头也不是单纯的。作者没有明示,却在暗处给读者提示。例如宝钗先是读了两遍宝玉玉上头的字,再让莺儿去倒茶,为的是让莺儿引出她的锁,以此来证明她与宝玉是最般配的,是金玉良缘,这是宝钗不为人知的心机,这都被掩盖在她的温柔敦厚的淑女形象下。社会上当然不乏这样的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少,并非是说人们不够善良,只是小时候不明白,大了以后才明白:这社会,没有心机和心眼无法立足,和没有本领与才识就无法受到尊重认可是一个道理。社会为什么有温暖?因为存在温暖的人。为什么存在温暖的人?因为这世界本就残酷,一点点地善意友好就能让人掉以轻心,就能让人沦陷。

  薛家还有一小儿,名叫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与薛宝钗不一样的是,他肚子里没点墨水,也没有像薛宝钗那样八面玲珑的心思,他在家庭中倍受指责,在社会上夜市四处碰壁,被人玩弄。他只知用金钱购买,不明白人心不能用真金白银和珠宝首饰买来,除非那颗人心里装着的盛着的只是贪婪和拜金。认可是在挫折后站起来并奔跑起来并到达终点线时才会有的,而不是凭着一颗空空的脑袋和金子做的运动鞋换来的。

  读书笔记1000字(六十六):

  读了《幼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幼年,我们今日是多么快乐埃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母亲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此刻穿的全是自我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此刻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我快乐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小孩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小孩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我奋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最终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幼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快乐,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当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奋力奋斗,朝着完美的未来不断前进。

  我仰慕高尔基的《幼年》很久了,今日最终有机会读它,真是很高兴。将全书读完,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是一本伟大的书,既充满黑暗,又能看见光明,在冷酷无情中又看到人性的光芒。

  家长:此书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的生活片断。一向读下去,我进入了一个黑暗但又光明的世界。读到他的外祖父如何贪婪、残暴,有一次竟将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曾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里;他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把阿廖沙的父亲推进冰窖里,还残无人性的折磨自我的老婆,害死徒工小茨冈。他们冷血得连禽兽都不如。

  我认为幼年是人生中最完美、最快乐的一个阶段,可读到那里,我才明白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欢乐的幼年。我不禁感到我比阿廖沙快乐多了。他的幼年充满黑暗,而我幼年时,外祖父和舅舅可疼我了,常常买糖果给我吃,和我一齐玩游戏,还带我到郊外游玩,欢乐极了。我为他感到心疼和同情。

  读书笔记1000字(六十七):

  林语堂是我国著名学者、文学家。他的《苏东坡传》可谓是清新脱俗,更是中国现代长篇传记开标立范之作。相比较以往常平淡的写作手法,他以独特、简便、幽默的向我们展现出我国著名北宋文学大家苏轼的风采。

  苏东坡是我国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大家,与苏洵,苏辙一齐称为“三苏”,在文学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他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后人所留下的作品更是让我们为之而感叹。我相信,当我们在读完《苏轼传》后,我们会对于苏轼有了更深的了解。林语堂先生对于苏轼的了解可谓是十分的独到。林语堂先生曾说,他之所以完全明白苏东坡,正是因为他了解苏东坡;他了解苏东坡,正是因为他喜欢苏东坡。足以可见,林语堂先生对于苏东坡的喜爱。在他的笔下,我们见到了一个爱民如子,文韬武略,忧国忧民的苏东坡。

  苏轼之所以伟大,首先表此刻他的才华。苏轼是一代文豪,他的一生创作出了很多经典的诗篇。如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让我们体会到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让我们体会到了“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的人生情感。总之,苏轼是一位文学的集大成者,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谓是样样精通。同时如他在黄州时独创的东坡肉等让后人津津乐道。在《苏东坡传》对于苏轼的而热爱在字里行间之间表现的淋漓尽致。

  同样在《苏东坡传》中描述了苏轼不畏强权,敢于挑战权威,为天下苍生着想等,这些都体现了苏轼的正直和伟岸。在他被贬之后,苏轼任徐州太守,他带领着人民兴修水利,造福了一方百姓,深受人民的爱戴。我想,苏轼的这种精神会一向引领着我们前进,永久不会被我们所忘记。

  苏轼之所以伟大,不仅仅体此刻他的忧国忧民的情怀上,并且体此刻他的乐观上。林语堂先生在《苏东坡传》中指出,苏东坡是一个乐天派。我想,苏东坡能一向坚持着乐观的态度是难能可贵的。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很少看见具有悲观消极情绪的作品。相反,在他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我想,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当我们在学习生活多种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不应当自暴自弃,而是应当进取乐观的去战胜挫折,拥有前进的勇气。

  林语堂先生说,苏轼先生虽然已经以我们远去,可是他留给我们心灵的喜悦是永恒的。我想,苏轼所展现出进取乐观的情绪会一向为我们所铭记,我们应当进取乐观的应对生活,像苏轼一样,拥有战胜困难的决心。

  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写的十分精彩,我们能够在这本书中能够看到了苏东坡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性的光辉,能够让我们实现人生的价值,做出最好的自我。

  读书笔记1000字(六十八):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境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述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此刻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述:'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应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应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景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我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我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

  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述。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日的快乐生活。快乐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完美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激《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读书笔记1000字(六十九):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一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胸怀一样充实。——简爱

  每次读《简爱》,脑海中总会浮现出这样一个女性形象,她没有好看的外表,却有强大的灵魂,她遭受苦难却没有日渐消沉,她身处黑暗却创造了光明。简爱是一个普通的人却不普通活着,她独立,渴望自由和平等,一个时代的黑暗并不能熄灭她心中的光明,我想这是值得敬佩的。

  简爱出生于牧师家庭,一向与母亲相依为命,自小被寄养在舅舅家受尽欺侮歧视。后在洛伍德慈善学校毕业后任教,因为无法认同那里的虚伪和冷漠辞职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庄园的主人叫罗切斯特,他的深奥神秘吸引了简爱,而简爱独立的性格也同样吸引了他,于是两人相爱了。然而在即将结婚时,却被告知罗切斯特已有一位疯妻,简爱不能忍受这一切选择离开,之后因相思之情决定重回庄园,虽然此时罗切斯特被疯妻害得一无所有,还烧伤了眼睛,两人仍重归于好。

  虽然《简爱》已经读了很多遍,但每一次都有很深的感触。简爱对生活充满热情,富有同情心,她的不普通之处在于她普通却没有泯然众人矣,没有在周围的冷漠中泯灭人性,无论身在何地,都保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她同样没有在人生打压下选择顺从屈服,而是敢于跟不公平的对待叫板。而她的感情丰富而又理智,这样一个简爱,何人不爱。

  "宁当槐树生,不做菟丝死",菟丝依附它物而活,槐树独自生存。看到这句话就想起了简爱,她是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冲破了舆论世俗的枷锁,活出了自我。她从来不是一味的自怨自艾,而是敢于斗争,无论处于何种境遇,她都没有选择妥协,和自我消沉,她只是用她那坚强独立的心扛起一切,从容应对这一切悲惨的遭遇。正如鲁迅先生口中的勇士一般敢于直面惨淡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不想被世俗轻易定义,那就要打破束缚解放自我。自由独立,不是平白得到的,而是在与命运的抗争中得来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纵万物流转,我心亘古不变。简爱身边充满冷漠,无情,但她并没有被同化,她始终坚持自我一颗纯洁独立的心灵,包容着生命中一切苦难,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活的坚强而伟大。用一句流行语来说就是:好看的外表千篇一律,独特的灵魂万里挑一。

  我们不需要依附谁而活,活着也不是为了取悦谁,既然生而为人,就要有一种"人"的姿态,就要有独立崭新的人格,才能在芸芸众生中成为一个与众不一样的人。

  读书笔记1000字(七十):

  《呼啸山庄》透过一个感情杯具,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透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幼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构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述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超多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终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感情杯具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期望之光。

  所以,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像的刻画上,她在那里寄托了自我的全部愤慨、同情和梦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我受辱的命运。他选取了反抗。凯瑟琳以前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感情。

  然而,凯瑟琳最终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感情杯具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我的青春、感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情绪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到达了,他不仅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感情杯具是社会的杯具,也是时代的杯具。

  读书笔记1000字(七十一):

  读《白话史记读本》,感觉像是作一次足不出户的旅行,领略着那个时代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在不知不觉中增长了知识,又震撼了心灵。

  司马迁耗尽毕生完成的52万字辉煌巨著,凝聚着他强烈的职责感和历史担当。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带来了太多的思考。

  《史记》在传授给我们历史知识的同时,又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世,时刻谨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接下来的古代汉语学习中,我还要更深入地了解、掌握其精髓,并经过不断地学习来充实知识面,传承好中华文化。

  中学时代,我们就学习阅读过《史记》中的一些名篇如《鸿门宴》等文章,对《史记》就很感兴趣。这次寒假,我又认真读了《白话史记读本》,仿佛是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在和一个历史学家应对面谈话,深深地被他那栩栩如生的文字史实所打动,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浮此刻我眼前,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历史知识,丰富了历史认识。

  读《史记》让我领略了那个时代,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感悟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司马迁用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写下一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个性的人物,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意境中,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事件的背景特色、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都历历在目,真实在现。

  读《史记》,让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引我深思。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所以,遇到挫折,就要学会迎难而上,做一个永不服输、志存高远的人,为到达梦想的目标而奋斗!?还要做到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史记》这本巨著,在传授给我们历史知识的同时,也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世,总结前人的经验,加以很好的借鉴,时刻谨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需要我在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品味并身体力行。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这部巨著的初步阅读和理解让我对它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也很受益。对于这部巨著,我还要更深入地去研读和认知。在接下来的古代汉语文学的学习中,还要跟着教师更加系统的学习掌握其精髓,学深学透,使自我的古汉语知识更加扎实。并经过不断的学习奋力来充实知识面、开扩视野,传承好中华文化。

  读书笔记1000字(七十二):

  很久以前就看到各类好书推荐榜上都有《小王子》这本书,心生好奇便从书店带回了家,却一向没来得及翻看。近日集团开展“旧书换新书”活动,才想起这一本买过的书还没看呢,赶紧从书柜里翻了出来。

  故事的资料并不复杂,作者是法国的圣埃克苏佩里,他以第一人称讲述了“我”因飞机故障被困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遇见了可爱的小王子的故事。小王子是在自我的星球上和玫瑰花闹别扭而出去旅行的,他到过六个星球,遇见了一个控制欲爆棚的国王,一个自高自大的人,一个反反复复的酒鬼,一个迷恋数字的商人,一个循规蹈矩的点灯人,一个纸上谈兵的地理学家。各种见闻使他感受到了大人们的荒唐可笑和不可思议,然而小王子并没有被成人那虚伪的、枯燥的、单调的世界所征服,坚持本心追求自我想要的生活。这,是一部写给所有人看的童话,是一则关于爱和职责的寓言。它没有“娓娓道来”地讲任何道理,一切对人类生活状态的思考都蕴藏在这个如诗如画的故事里,蕴藏在星星、沙漠和清泉里,蕴藏在小王子银铃般的笑声里。它就像真理本身那么朴素动人。

  书中有十分多温暖而含蓄的对白,看上去简单却直指人心,在网络上被奉为经典疯狂转载。其中有一句是,“所有的大人都以往是小孩,虽然,仅有少数的人记得。”我们每个人都以往是小王子,但最终都变成了大人,我想这就是小说打动世界的原因。

  每一个大人都有过一个完美的幼年,那个幼年都简单明净,容易满足。年少的时候我们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我们的心纯真欢乐,愿为世界描出色彩斑斓的图案。长大了的我们却只关注我们字典里那些所谓重要的事情——年龄、金钱、成绩。我们渐渐只会用大人的眼光看这个世界,变成了遵守“规则”的忙碌者,欢乐也渐渐离我们远去。至于年少时的梦想,也就是同学会的时候喝醉酒拿来缅怀一下而已,平时谁会去想,谁又有空去想?可是小王子不会忘记,他走过许多的星球,见到许多他不能理解的“大人”,他们为权势、虚荣、职务、学问等表面的东西忙忙碌碌,却忽略了真正完美的东西。而小王子拥有得不多,小小的星球、三座火山、一朵玫瑰花,这就是他拥有的全部世界。即使见过形形色色的繁华,他依然坚持本心。他永久相信自我能够回家,永久记得玫瑰,永久信任狐狸,永久相信和蛇的约定。

  我为自我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是一本成年人写给成年人的童话。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我们生活的世界是如此复杂,合上书,现实依然存在,可是它帮我温暖了现实,它告诉我要记得用心里柔软的触角去感受和描摹这个世界,坚信沙漠的深处会有那么一口清澈的泉水在静静地流淌,这便已经足够。(娄方)

  读书笔记1000字(七十三):

  《培根随笔》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它不仅仅文笔优美并且论述精辟。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一下让原本枯燥无味的人生理论变得栩栩如生起来,并且写得是如此生动趣味,这确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培根随笔》是培根在多年内所创作的随笔的精华结合,培根的许多篇目都是催人上进的,高屋建瓴的。他在指导人们怎样读书时,颇有见地地指出:“有些书可只读其章节,有些书可大致浏览,有少量书则须通篇细读,并认真领悟。”他在指导人们读什么书最受益时告诫人们:“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学使人深沉,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培根认为,读书能够使人心旷神怡,增趣添雅,成才益智,就连身体上的各种痛苦,都能够经过读适当之书而令其开阔。

  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并且每个人的梦想与信念不一样,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我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我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我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所以,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仅有这样,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培根随笔》这本书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能够让人受益匪浅。虽然只是读了课本中的精彩片段,我读起来却觉得有好多地方都不懂啊!可能因为写的都是人生的哲学。所以要很高的悟性吧!可是我还是对这本书的印象很好。因为《培根随笔》深受各国读者欢迎,在课本后面的点评中,据说有不少人的性格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即使在社会生活中,自我没有钱,没有权,只要有文化,有本事,有健康,遭点厄运也无妨。因为厄运当中也蕴含着一份让人亢奋的快乐啊!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我就这课本上的来说吧!“谈读书”这篇讲的是读书有三个用处: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又说了有些书能够前尝辄止,有些能够囫囵吞枣,可是少量书则须细细品尝,慢慢消化。读史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使人深沉精细,伦理使人庄重,逻辑推理使人善辩,正如古人所说的学皆成性!不仅仅如此,连心智的各种障碍都能够解开。身体健康之百病皆有相宜的调养运动。

  我觉得这本书就是要细细的品尝。要读透了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要尝到最终了,才能够尝到甜头。

  《培根随笔》是一本很好的书,对我们的生活很有帮忙,期望大家有时间能多读一读,从中受到一些熏陶。

  读书笔记1000字(七十四):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幼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玛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欺负。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幼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第一部。它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幼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幼年》刻画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比如,勇敢正直的阿廖沙,善良乐观的外祖母,自私残暴的外祖父,贪婪恶毒的舅舅们以及欢乐的“小茨冈”和执着的“好事情”。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小孩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的失去知觉。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疯狂地伤害自我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和光明。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外一些人,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之后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气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另外,还有乐观

  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气和支持,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坚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长大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幼年》讲述的是作家一段沉重的幼年往事。对于他所经历过并在心中留下过伤痛记忆的人和事,那些“铅一般沉重的丑事”,作家在叙述的时候,心境不可能是简便的,所以这部小说的基调在整体上显得严肃、低沉。但另一方面,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杯具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读起来令人悲哀但又可是于沉重,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杯具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杯具命运的巨大力气。

  读书笔记1000字(七十五):

  快乐无处不在,报纸、杂志、网络上都有着关于快乐的评论和报道,在《青鸟》这本书中,很多事都诠释了快乐的定义。在许多名著的结局中,主人公都会得到快乐、美满的生活。在《青鸟》的结局里,虽然有一点点小小的遗憾,可是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快乐。

  在狄狄和美狄的心中,快乐就是能带给身边的每个人欢乐和期望,快乐就是能让有困难的人不再痛苦、忧伤。快乐就是能为需要帮忙的人们付出自我的奋力,大家团结一心。

  在仙女贝丽吕娜的心中,快乐就是能用自我的魔法和时间改变别人的性格、行为和想法,改变后的他们将会更加善良。快乐就是学会无私地对待别人。快乐就是当看见别人应对一件事很无奈时,自我能立刻去想方法和他、她、它一齐解决。

  在贝蓝戈老太太的孙女眼里,快乐就是能看见有许多朋友帮忙自我。快乐就是能够有机会让家人一齐见证自我心愿实现的时刻。快乐就是拥有健康的双腿。

  《青鸟》所有的人物心中,必须有着自我向往、感受到的快乐。快乐有时很简单,可能就是一瞬间的喜悦。

  我认为,快乐是一道微光,当它照耀一个人时,那个人必须会满足。这时,我想起了一个有关亲情的故事,在故事中,最普通的食物也会带来快乐。故事的名称是——世界上最美味的泡面。

  他是个单亲父亲,独自抚养一个7岁的小男孩。每当小孩和朋友玩耍受伤回来,他便觉得很对不起过世的妻子,责怪自我没有带好小孩,没有完成妻子的遗愿。这天,他又要出差了。因为要赶火车,没时间陪小孩吃早餐,他便匆匆离开了家门。一路上,他担心小孩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哭,心老是放不下。即使抵达了出差地点,也不时打电话回家,可小孩总是很懂事地说一切都很好,让他不要担心。因为心里牵挂不安,他便草草处理完事情,踏上了归途。回到家时小孩已经熟睡了,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旅途上的疲倦让他全身无力。正准备就寝时,突然大吃一惊:棉被下头竟然有一碗打翻了的泡面!“这小孩!”盛怒之下,他打醒了熟睡中的小孩。“为什么这么不乖,惹父亲生气?你这样调皮,把棉被弄脏,要给谁洗?”这时妻子过世后,他第一次体罚小孩。“我没有”小孩抽抽咽咽地辩解着,“我没有调皮,这这是给父亲吃的晚餐。”原先小孩为了配合父亲回家的时间,特地跑了两碗泡面,一碗自我吃,另一碗给父亲。可是因为怕父亲那碗面凉掉,所以放进了棉被地下保温。父亲听了,不发一语地紧紧抱住小孩。看着碗里剩下那一半已经泡涨的面,喃喃自语:“小孩,这是世上最最美味的泡面啊!”

  相比《青鸟》中各种各样的快乐,这一种亲情的温馨就会带了不一样的感动。《青鸟》这本书也告诉我们,快乐其实离我们不远,其实就在身边,只是有时不必须会发现,会珍惜。

  读书笔记1000字(七十六):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幼年这本书最感兴趣。幼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幼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和社会风貌。

  幼年,是每个人自我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完美时光。对于我来说,幼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幼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幼年”,幼年应当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高尔基在书中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幼年,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可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缠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小孩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

  看了幼年这本书,我为自我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我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快乐,因为我有一段完美的幼年。与高尔基的幼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我是幸运的,快乐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保护着。在学校,有教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走上工作岗位,领导和同志们关心着,支持着,真正能够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能够造就一个人,也能够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进取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可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一样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幼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此刻的社会是多么完美!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以往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此刻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当去奋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

  读书笔记1000字(七十七):

  今日我读了《格列佛游记》的第二卷的第一、二、三、四章。第一章是《流落大人国》格列佛的“冒险号”经历了一次大风暴。风暴过后船长派出长舢板去取淡水,格列佛也去了,想去看看是什么地方。可没想到的是,他们把他丢弃在岸上。格列佛被一个当地人捉住,那人把他带到一个农民家里,他们招待了格列佛,并发生了几件大事。

  第二章是《为主人赚钱》格列佛与主人9岁的女儿成了好朋友,她是格列佛的小保姆,会关怀爱护他。在小保姆的陪同下,格列佛被主人带到一座市镇上表演,为他赚钱。之后经过一路奔波,贪心的主人又把格列佛带到了首都。

  第三章是《在王宫得宠》格列佛奉召入宫,王后异常喜欢他,就从主人的手里把格列佛买了下来献给了国王。之后,格列佛经常跟皇家大学者们辩论。之后,王后派人帮他建了一间房子。格列佛还为了祖国的荣誉和国王辨护,并且经常跟王后的侏儒吵嘴。第四章是《大人国概况》格列佛看到了这个国家的地理情景,还明白了它的人口,建筑和首都的情景。王后又给格列佛做了一个小箱子便于他旅行。此外,格列佛还参观了本国的大庙。

  读了这四章文章我明白了格列佛是一个热爱航行,冒险的人。但做人要知足,不要贪心,而格列佛的主人却是一个贪心的人。做为朋友就要互相帮忙,而格列佛的朋友却在困难的时候把他像垃圾一样丢弃了。尊重是高尚的美德,是个人内在修养的外在表现,仅有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格列佛就是这样得到王后的喜爱和尊重的。

  今日我读了《格列佛游记》第二卷的第5、6、7章。第五章是《国王眼中的英国》,格列佛在音乐、手工等方面讨好了国王和王后。而后应国王的要求,是跟他讲关于英国领土、议会、法庭丶财政等情景。国王也就此发表了他的意见。

  第六章是《进一步了解大人国》,格利佛仍然深深的热爱自我的祖国,即便她有着那么多的缺点。为了得到国王的信任,格列佛提出一项极为有利的意见,可是却遭到了拒绝。由于国王对于政治一无所知。,格列佛更加了解到这个国家的学术很不完善,并且范围狭窄。格列佛也明白了他们的法律和国内政党的情景。在这段日子里格列弗读了不少大人国的书,异常是关于历史和道德方面的。

  第七章是《阴错阳差重回祖国》,格利佛十分渴望着能够恢复自由之身,但在这样一个国家却是毫无办法。有一天,格列佛跟着国王和王后巡行边境,身陷险境。被人救起之后阴错阳差地离开了这个国家,回到了英国。读了这三张文章,我明白了,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不能停止学习。我们也要热爱祖国。

  读书笔记1000字(七十八):

  暑假有暇读了《呼啸山庄》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故事,书中人物的坎坷经历及他们经受的痛苦使我有了很多感慨。

  在生活中,人们大概都领教过痛苦的滋味。书中,深爱着对方的男女主人公被迫分开了。尽管他们那么期望生活在一齐,可是,事与愿违,希克利不得不远走他乡,卡瑟琳却挽着别人的胳膊迈进了教堂……这一切固然使读者心痛,而沉浸于痛苦中的恋人们更是难以自拔!

  对于他们的杯具,我想说,应当把痛苦视作一种精神财富来珍惜!古人云:“哀莫大于心死。”一个“心死”的人如同行尸走肉,是无法体验到痛苦的,而没有痛苦,才真正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就像书中的希克利,他在卡瑟琳死后变得精神麻木,对任何人、任何事都失去了兴趣。唯一想做的就是报复。最终,一个人在病痛中死去——心死,多可怕的悲哀!

  痛苦,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活动,是一种深沉的感情体验。它随着对快乐的追求而生,为快乐的获得铺设道路。饱尝挫折的痛苦,成功才会使你备觉欢欣。尼采有一句话:“一切痛苦都孕育着欢乐”奥运会上,每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响的时候,所有的中华儿女无不心潮澎湃。要是没有场上痛苦的磨练,哪里会人领奖台上那激动人心的一刻

  痛苦中不仅仅孕育着欢乐,并且孕育着创造。我国有句古话:蚌病成珠,价格昂贵的珍珠恰是牡蛎休憩内病痛的产物。德国诗人海涅曾发问:“诗之于人是否如珍珠之于牡蛎”法国作家福楼拜则说得更明确:“珍珠是牡蛎生病所结”,作家的文笔更是深沉的痛苦的流露,我国历史上,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许多传世佳作都是作家在痛苦中写就。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的不朽诗句,饱含了他亡国之痛的血泪,岳飞“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的《满江红》抒发了他报国无门的悲愤,这一个个的痛苦之中无不闪耀着创造的光辉。痛苦是昨日的遗产,同时也是今日的起点,关键看你是否珍惜这份痛苦,能否在痛苦中奋起。

  每一个人的出世,都曾伴随着母亲的痛苦,我们的成熟也离不开自我的痛苦经历,曲折,加速着人意志的成熟,挫折,培育着人性格的完善,坎坷,锤炼着人品质的升华。戏剧家莫哀认为,痛苦是一位伟大的导师,它教会我们做人。确实,人生历程中的一切痛苦都在扮演着这样的主角。由此可见,人生的痛苦不只是负面效应,它还能够分解为自省,能够转化为自强,能够升华为创造。朋友,当你应对痛苦时,不要认输,不要低头,在痛苦中拼搏吧!这必将是奋斗的快乐和人生境界的飞跃!

  读书笔记1000字(七十九):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杯具,也是一部喜剧。说它是喜剧,因为它是古往今来第一部女性的颂歌,以女性为主题的小说。

  在曹雪芹的笔下,“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在贾宝玉眼里,他“见了女儿便觉得浑身清爽,见了男儿便觉得浊臭逼人”;在大观园里,有超凡脱俗的林黛玉,有雍容华贵的薛宝钗,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有处世干练的王熙凤……在过去思想禁锢的年代,如此出色的一部小说,如此不凡的一部小说,怎能说不是一部喜剧?

  然而,说它是一部杯具,也确实如此。而导致这成为杯具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主人公。黛玉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比别人更出类拔萃。她刚进贾府的时候,贾府上上下下都称赞她,喜欢她。可是她太聪明了,锋芒都露了出来,她不像薛宝钗那样有心计,她嘴巴想说啥就说啥,比刀子还尖利。所以,贾府的人都有意疏远她。即使她很出色,贾母也很喜欢她,可是人们喜欢她完全是因为贾母,贾母至高无上,喜欢黛玉可是是对贾母的溜须拍马罢了。于是,在书中,我们真真切切听到黛玉的悲吟,明白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中的大观园,在她眼里却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场所;明白在清幽的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以教泪洒窗纱湿”的凄凉长夜;明白在每次诗词比赛中,才华洋溢的她,每次忧愁的时候,也只能是“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太多太多的悲,太多太多的叹,太多太多的感,太多太多的痛。如此聪明出色的女子,在过去的年代,就这样被埋没、被遗弃、被淡忘,直到今日,黛玉的神情,的动作,的思想还在人们心中。

  而在大观园里,唯一真正关心黛玉的,就仅有贾宝玉了。贾宝玉,名副其实一块“假”宝玉。在贾府里,他是家长眼中的“混世魔王”。读书,不读;考功名,不考,他还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小孩,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他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和林黛玉骨子里都包含一种叛逆,但他是男子,不会受到唾弃。林黛玉在过去,仅是女流之辈,就算学富五车又有什么用?那时候,“女子无才便是德”。会纺织针线才是最重要的。黛玉那张嘴已经得罪不少人了,她就算是大观园里数一数二的才女又有什么用呢?可悲可叹啊!

  《红楼梦》是历史性的杯具,经过对封建豪门贾、史、王、薛四家从辉煌到腐败的过程描述,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的极端腐朽,展示了它无可挽回的堕落和崩溃,以及必定灭亡的命运。虽然是必定灭亡,虽然是应当灭亡,可是,造就“灭亡”的这个社会,是很令人深思的。

  读书笔记1000字(八十):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终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境,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齐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幼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齐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所以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可是贝多芬没有所以而沉沦,他把自我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我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快乐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理解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应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忙,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必须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应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我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能够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杯具,才能帮忙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日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能够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悲痛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证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所以,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读书笔记1000字(四十七):

  幼年是完美的,幼年是无忧无虑的,幼年是欢歌笑语的,幼年是“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在一个祥和安静的夜晚,我呆呆的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准备睡觉,侧头一躺,看见书桌上有一本书,好奇心驱使着我下床去看看那本书。“《幼年》,不是我上一次去书店买的吗反正我此刻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多吸收点知识”,于是,我就翻开了这本书,映入眼帘的是一段前记。我仔细地看了看,开门见山,点明了主人公是阿列克谢。我继续向下瞧了瞧,说阿列克谢的幼年是苦难的。这就不得不引起人的深思,我们的幼年都是丰衣足食的,放学后还能够和伙伴们在草地上,公园里尽情的玩耍,但为何阿列克谢的幼年过得不好呢我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幼年》。他三岁那年,父亲便英年早逝,他还小,并不理解死亡是什么意思。他只觉得父亲的样貌很恐怖,母亲的行动很诡异。他外祖母是位和蔼可亲,善良温柔的人。然后,他外祖母和他母亲办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来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家的风气十分不好,他的两位舅舅因为夺家产的事而互相尔虞我诈,他的外祖父的脾气火爆,喜怒无常,经常不分青红皂白打外祖母,阿列克谢在这种黑暗的环境中,养成了脾气暴躁,叛逆的性格,偶尔,还大打出手,与外祖父拳头相见。他的母亲因婚姻的事经常与外祖父吵架,之后她的母亲嫁给了一个比她小的子弟,最终受尽折磨而亡,阿列克谢还产生了

  想要杀死继父的念头,但还有一道圣光在照耀着他,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对他谆谆教导,并把他抚养成人。他最终一次回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与他白头偕老的外祖母分割了家产,阿列克谢开始赚钱,不顾被人歧视而走上街头捡破烂换些戈比,来赡养他的外祖母,看出了他浓浓的一片孝心,这就是他的幼年。

  但阿列克谢的幼年只充满酸辛吗答案是否定的。他结交了许多好朋友在一齐自由自在的玩耍,看出阿列克谢是多么渴望有一段完美幼年呀。

  比起我们此刻,他是多么悲惨呀,在七彩缤纷的幼年里,早上起来,还略带睡意,为了要上学,父亲母亲还给我们穿衣服,中午回来,爸妈早早的准备了一顿丰盛大餐,到了午时我们又“饱饭归来黄昏后,不脱蓑衣卧月明”,渐渐地,我们认为爸妈为我们做的事都是理所当然的,有些小朋友竟然还说出“如果帮父母做事,还有违天理。”爸妈宠着我们,我们要什么有什么,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还经常做出对父母不敬的事。这种生活对我们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了,哪里还懂得去珍惜。读了《幼年》后,我懂得了要靠自我的双手创造出来的东西才真正算得上是收获。幼年匆匆去也,少年就要到了,就让我们打开尘封的记忆,回首自我的幼年去感受高尔基所着的《幼年》,去感受不一样的幼年。

  读书笔记1000字(四十八):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都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的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繁衍和发展,明白遥运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是那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会走向自我人生的终点。死亡,这是伟大和普通的人的最终归宿。

  初读路遥先生的普通的世界,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所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一样的一个世界。那里充满了粗犷与豪迈的气息。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朴素而又勤劳的炎黄儿女。书中讲述了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的情景,虽贫穷落后,他们却不卑不亢,苦并欢乐着,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土的踏实感。这种朴素与纯真深深地感染了我。

  全书主要围绕主人公孙少平一家生活的变化,双水村的变迁,以及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为梦想不断奋斗的历程来展开。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因为他不甘沦为命运的玩偶,他的青春梦想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典型的西北好汉,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寻找自我的人生价值。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一个在普通的世界里却不普通的形象。

  他的家是贫困的,却是温馨的,他的感情是遗憾的,却是甜蜜的。即使最终为了救人而毁容,也不能动摇他那颗年轻的,与命运抗争的心。另一位重要人物孙少安,从小就背负着家庭重任的他,用肩膀为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并且带领双水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其中的艰辛与困苦难以想象,但他以勇气与勤劳渡过了难关,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在可敬。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普通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普通的人,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把普通的事情做好即不普通,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即不简单。

  反思当今社会那些好吃懒做的年轻人,实在是惭愧。官二代,富二代,啃老族,这些人实在令人痛心。一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自暴自弃,轻视生命,丝毫经不起生活的小小考验,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实在可悲。所以我们应当学习那种自立自强,奋斗进取的精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最终,以路遥先生的一句话来结束: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仅有认定了目标,在奋斗中感到自我的奋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久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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